市建设局房屋登记初始登记备案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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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7.10.27•【文号】建设部令[第57号]•【施行日期】1998.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发布日期:2001年8月15日实施日期:2001年8月15日)修改*注:本篇法规已被《房屋登记办法》(发布日期:2008年2月15日实施日期:2008年7月1日)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57号)《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已于一九九七年十月二十四日经第六次部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一九九七年十月二十七日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权属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权属登记。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利人(以下简称权利人),是指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他项权利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利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是指已获得了房屋并提出房屋登记申请,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第四条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到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权属登记,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第五条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

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六条房屋权属登记应当遵循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

市住建局审批流程图(1)[1]

市住建局审批流程图(1)[1]

莆田市建设局核发施工许可证流程图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有收费项目申请受理:江春发当天申请提交有关资料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联系电话:2958902□不予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补正材料通知书审核1、审查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2、审查并提审批收费审定签发文发证当天负责人:江春发申请主体建筑业科审查经办人:苏伟2个工作日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2、建设项目报建表;3、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5、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表(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拆除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表)6、中标通知书(注明公开招投标或邀请招投标);7、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书、备案书、消防、人防、涉外审查意见书;8、经监理或建设单位审查并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9、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10、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表,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登记表、安全生产许可证;11、施工承包合同(原件);12、监理合同、监理中标通知书、旁站监理方案、监理人员花名册、总监任命书、监理工程师注册证;13、施工企业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及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件(收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待工程竣工后交返);14、邀请招投标或自行发包的工程,提交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工商营业执照;15、已备案的《莆田市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程施工合同》16、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17、对提交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并对其负责的承诺函。

备注:(1)、申请人保证提供材料证件的内容、签章、签名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申请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2)、所有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分管副局长审定签发副局长:徐益珊1个工作日证书莆田市建设局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核准流程图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不含现场勘察2个工作日) 该项目不收费申请受理:蔡林花当天申请提交有关资□不予受理通知书 □受理通知书 □补正材料通知书审核1、审查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2、审查并起初意见审批分管副局长审定签发. 徐益珊 1个工作日审定签发文资料整理、 办理文件1、资料归档2、印刷文件办结 当天 责任人:申请主体证书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经办人:蔡金火 2个工作日1、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备案表;2、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3、对提交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并对其负责的承诺函。

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流程图

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流程图

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流程图
国有土地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提供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3、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5、建设工程施工证明;
6、房层已竣工的证明;
7、房屋测绘报告;
8、规划部门确认业主共有房屋的证明或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书面约定(建设单位申请业主共有
的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9、合作(联建)协议和产权分割清单(合作修建、联建建筑工程)
10、询问及实地查勘记录;
集体土地上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3、宅基地使用权证(村民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4、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集体经济级织和乡镇(村)企业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5、房层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6、房屋测绘报告或村民住房平面图;
7、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村民申请);
8、经村民会议同意或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集体经济组织申请);
9、合作(联建)协议和产权分割清单(合作修建、联建建筑工程)
10、询问及实地查勘记录;
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指南
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指南。

房产产权初始登记流程

房产产权初始登记流程

房产产权初始登记流程
房产产权初始登记是指在房屋建成后,首次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登记的流程。

首先,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房屋权属证明、身份证明、土地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接着,
申请人需要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或者相关部门办理申请,填写
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材料。

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缴纳相关的登记
费用。

在提交申请后,登记中心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包括房屋的
合法性、建设规划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等。

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登记中心会进行登记审核,并最终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登记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申请人
在办理产权初始登记时应当仔细了解当地的具体规定和流程,以免
出现遗漏或错误。

此外,申请人还需关注办理过程中可能涉及的税
费问题,确保在办理产权初始登记时缴纳相应的税费,以免影响登
记进程。

总的来说,房产产权初始登记流程包括准备材料、办理申请、
审查审核和颁发证书等环节,申请人需要全面了解相关规定,并按
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配合登记中心的审核工作,最终完成产权初始登记手续。

新建房屋初始登记制度

新建房屋初始登记制度

新建房屋初始登记制度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责任人:承办人(、)、科员、主管主任二、权力行使依据(一)《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第号令)第三十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房屋已竣工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其他必要材料。

”(二)发改价格[]号第三条规定:“住房登记费元件;非住宅登记费元件。

”三、条件和标准因合法建造的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应办理房屋初始登记。

四、所需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需要验收的,由建设单位出具房屋竣工证明)、房屋测绘报告。

五、受理承办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书面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出具书面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六、审查与决定(一)对符合条件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在个小时办结;按照权限不属于齐齐哈尔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受理的,退回有关材料,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二)承办人(、)将有关材料归档。

七、办理时限受理登记后天内办结。

八、公开公示本制度原文及相关材料示范文本在齐齐哈尔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房产信息网站()长期公布。

九、监督检查执行《齐齐哈尔市建设局关于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十、责任追究执行《齐齐哈尔市建设局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附件:新建房屋初始登记工作流程图附件:新建房屋初始登记工作流程图。

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

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

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商品房初始登记程序1、什么是商品房初始登记商品房初始登记就是对已取得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项目依法进行产权登记,颁发《南京市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以下简初始登记证明),来确认开发企业对该商品房屋产权。

2、商品房初始登记的程序窗口受理——楼盘维护——初审——复审——打印初始登记证明和初始登记清册——发证——归档。

开发企业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并具备实测条件后先行委托房产测绘部门进行房屋实测。

取得测绘成果后,持相关资料到华侨路35号二楼18号窗口-交件。

经审核后,已售出的打佣南京市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未预售的,以基本单元为单位按幢打印初始登记清册。

①开发企业取得初始登记证明后十日内将该证明交给购房人。

②对已预售出去的房屋,我们在初始登记证明注意事项栏里,已提醒购房人持《初始登记证明》和《南京市房屋预售合同》及相关材料,三个月内到登记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以避免购房人持合同长期不办转移登记。

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其物权不受法律保护。

③对尚未售出的商品房,开发企业要一次性办完商品房的登记领证手续,然后以现房上市销售。

避免了开发企业对未售出的房屋,长期不办理产权登记,形成市场存留大量无“户口”房屋,增加管理难度。

④根据建设部第168号令《房屋登记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对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房屋一并申请登记,由房屋登记机构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不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3、开展商品房初始登记的法律依据开展商品房初始登记,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建设部第168号令《房屋登记办法》和《南京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的规定来开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第三十一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产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等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证流程及注意事项

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证流程及注意事项

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证流程及申报材料
前置程序
1.面积实测;
2.缴纳维修资金;
3.办理物业承接查验
办理流程
受理→初审→审核→制证→扫描→督查→收费→发证→归档
申报材料
1.江阴市房屋登记申请书(表二)
点击下载:江阴市房屋登记申请书(表二)
2.现场查看表
3.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5.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维修资金缴纳证明
7.物业承接查验证明
8.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9.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
10.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11.商品房建设项目交付使用合格证书(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12.建设工程档案接收证明书
13.公安门牌编号证明
14.白蚁预防合格证明
15.房屋面积实测报告(含平面图)
16.配套用房权属申报表
17.房屋代码与公安编号对照表
18.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收费情况
房屋登记费:住宅80元/套
非住宅550元/基本单元
房屋转让手续费:住宅3元/平方米
非住宅5元/平方米。

市住建局行政权力(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1)

市住建局行政权力(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1)

市住建局行政权力(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1)适用范围:市住建局行政权力清单中行政处罚事项
市住建局行政权力(监督检查)运行流程图(2)适用范围:市住建局权力清单中行政监督事项
适用范围:市住建局权力清单中1.保障房上市交易审批;2.原房改房工作审批;3.一次性工龄补贴审批;4.公房出售收入使用审批。

适用范围:市住建局权力清单中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审核
适用范围: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对象配租
适用范围:市管项目招标投标投诉处理
适用范围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备案(公共服务):
适用范围:房屋所有权初始、转移、抵押、预告、变更、更正、异议及注销登记业务。

适用范围:返还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15





适用范围:返还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5





15





适用范围:1、工程建设项目散装水泥使用情况的备案;2、工程建设项目现场搅拌混凝土备案;3、工程建设项目无法按规定使用散装水泥备案;4、规划布点预拌混凝土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5、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减免;6、新型墙材专项基金减免
适用范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新型墙材专项资金征收
适用范围:市住建局散装(新材)专项基金扶持项目行政给付1、环节1项目立项生成运行流程图
2、环节2项目审核审批流程图
3、环节3项目跟踪管理运行流程图
市住建局行政权力(其他)运行流程图(14)适用范围:省级散装(新材)专项基金扶持项目初审转报及资金给付
1、环节1项目申报初审
2、环节2资金发放
、环节3项目跟踪管理。

建设项目手续办理流程图

建设项目手续办理流程图

建设项目手续办理流程一、项目手续办理流程1、立项2、环评、交评、可研、安评3、项目策划定位、委托做平面方案4、规划、消防窗口总平方案审批5、出蓝图6、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7、单体建筑物三个以上设计方案8、设计方案审批9、出施工图10、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1、图纸审查12、建筑工程消防施工图审核13、建设工程招标14、安全监督手续15、质量监督手续16、办理《施工许可证》17、开工建设18、消防验收19、办理规划验收合格证20、质监站竣工验收备案表21、节能建筑验收22、房屋建筑工程结算备案23、工程竣工验收备案24、房产测绘→派出所出具门牌号证明→房屋初始登记→办理房产证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1、土地登记申请书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政府批复原件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4、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及契税缴纳证明5、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原件及复印件7、地籍测量的数据及图件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报表2、建设项目的有效计划批准文件3、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项目用地规划图4、规划设计条件或及附图5、划拨土地证明或土地出让、转让合同6、已批准的总平面图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2、经办人原件及复印件3、计划批文4、土地权属证明文件5、施工图三套(含建设项目总施工图、建筑单体施工图、工程定位图及竖向设计、管线综合、绿化及做法施工图)6、放线(测绘)资料7、申报材料相应的电子文档光盘五、施工图设计审查1、施工图审查设计任务委托书、申请表2、施工图图纸4套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工程勘察报告技术审查任务委托书六、建筑工程消防施工图审核1、建筑工程全套施工设计图纸、技术性审查报告2、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3、申请人复印件、法人、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5、总平面定位图七、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审批1、立项批文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3、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表八、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九、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3、工程中标通知书4、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和临时设施规划方案5、施工组织设计6、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7、特种作业人员有效上岗证8、建设单位安全监督人员和监理单位监理人员花名册9、从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证明10、建筑工程安全报监书11、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书2、土地使用权证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5、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证明6、消防设计审查证明7、工程质量监督手续8、施工安全监督备案资料9、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备案证明10、墙改基金缴纳证明11、建设单位无拖欠工程款及已缴纳农民工保证金证明十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2、营业执照原件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原件4、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5、土地使用权证书原件6、施工许可证原件7、建设工程投资达到25%以上,以完成基础工程的证明并需要工程形象进度符合规定的现场照片--各地要求不一致,多层要求2层以上,高层要求3层以上,请咨询当地主管部门8、商品房预售方案需要一房一价备案9、预售款监管协议及专用开户证明10、土地上无房屋或有房屋未办理房产证的具结书;原房屋办理权属登记的需提供注销证明11、施工合同及进度说明12、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设置抵押的,抵押权人同意办理预售的书面意见及初始登记前解除抵押的书面保证13、预测绘报告14、业主临时公约15、前期物业服务合同16、物业管理用房配置情况说明书十二、消防验收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2、申请人复印件、法人、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消防电气安全检查检测报告书4、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资质证明5、建筑消防设施、防火材料等合格证明6、产品部装修检测报告7、审核意见书十三、工程竣工规划验收1、建筑工程规划验收申报表2、与实际相符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1:500竣工测量图(建筑物周围有黄海高程点)3、现状照片(四个方向及周围环境)4、消防部门验收意见5、其他指定提供的相关验收材料(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建设项目放线、验线、验槽通知书等)6、申报材料相应的电子文档光盘十四、建筑节能专项验收1、建筑节能认定申请书2、工程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发票3、节能工程设计文件4、节能设计审查备案书5、建筑维护结构热工性能现场检测报告6、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复检报告、产品合格证7、建筑节能施工和监理验收资料十五、竣工验收备案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4、建设单位竣工验收通知单5、施工许可证6、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7、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竣工报告8、勘察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9、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10、设计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11、规划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12、法律规定应当由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13、环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14、建筑节能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15、燃气安全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准许使用证明16、建筑企业养老保险金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文件17、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部门出具的竣工结算证明文件18、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证明书》19、工程款支付证明20、无拖欠行为证明21、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22、住宅工程还应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2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和功能性实验资料24、建设单位负责办理备案工作十六、房屋初始登记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提交复印件,当事人为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法人有效和组织机构代码证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建设用地规划总平面图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6、质监部门的竣工验收备案表、规划部门的规划验收合格证7、房产测绘报告8、委托代理的个人出具公正委托书和受托人或有效证件,单位出具委托书和受委托人或有效证明9、派出所出具的门牌。

所有权初始登记-单位建造房屋办事指南

所有权初始登记-单位建造房屋办事指南

所有权初始登记—单位建造房屋(办事指南)1.事项编码2.事项名称城市房屋权属登记-初始登记—单位建造房屋3.事项类型社会事务服务事项4、行政审批事项城市房屋权属登记-初始登记5.事权级别地市级6.办理依据1、《物权法》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3、《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4、《广东省城镇房地产权登记条例》5、《房屋登记办法》6、《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7.主管部门湛江市房产管理局8.办事对象权利人(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9.办理条件(1)、权利人(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2)、提交初始登记申请材料10.收费标准及依据房屋登记费粤价[2008]169号发改价格[2008]924号(一)住房登记收费件80元(二)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件550元(三)经济适用住房、街道或门牌变更、权利人名称变更登记费件40元(住房)门牌变更、权利人名称275.00(非住房)变更登记费(四)房屋权属证书费本(1)核发一本免费(2)每增加一本证书10元11.网上办理流程无12.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人到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房管局窗口提交材料;(2)房管局窗口审查材料,对材料齐全并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 (3)业务科室和分管领导在承诺时间内进行材料审查、审批; (4)申请人到房管局局窗口领取相关证件。

13.权力运行流程申请→受理【行政服务中心,1个工作日】→初审【所领导,5个工作日】→复审【产权科,1个工作日】→审批登簿【局领导,2个工作日】→缮证【登记所缮证室,1个工作日】→收费→发证→归档(档案馆】否是↓14.提交材料申请材料表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要求 备注1 登记申请书原件—2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参照《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附录B.0.103 《国有土地使用证》 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单体建筑300平方米以下或者投资30万元以下除外申请:申请人到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房管局窗口提交材料 受理:房管局窗口审查材料,对材料齐全并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 办理:业务科室和分管领导在承诺时间内进行材料审查、审批 办结:申请人到房管局窗口领取相关证件初审 责任部门:登记所 责任人:何红 2227040 缮证 责任部门:登记所缮证室责任人:蔡燕 2214899 复审责任部门:产权科 责任人:沈海敏 2230719审批登簿 责任部门:局领导责任人:陈琼 2286009 收费 责任部门:计财科责任人:梁敏慧 2239630发证 责任部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责任人:郭宁 3197183归档 责任部门:档案馆责任人:李旭霞 2231380审查材料是否齐全责任部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责任人:郭宁 3197183 受理 责任部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责任人:郭宁 3197183 受理回执一次性告知补齐补正 申请材料业务表格《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书》 15、办理主体湛江市房产权登记所、产权科、档案馆 16.办事窗口窗口名称:湛江市行政服务中心房产管理局窗口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40至11:45,下午14:40至17:45 联系电话:3197180、3197183交通指引:912路、805路到体育北路行政中心站下车或2、20、22路到海滨大道会展中心站下车,西行400米或10、11、12、16、38、43路人民大道北体育中心站下车,东行400米地图:17.监督电话 223962918.常见问题解答 无19.法定期限6 《竣工规划核实意见》 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2008年前竣工的为《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通知书》或《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湛江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通知书》7 房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单体建筑300平方米以下或者投资30万元以下除外 8 房屋测绘报告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9 合作(联建)协议和产权分割清单原件合作修建(联建)建筑工程 10 《白蚁预防合同》确认书 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2002年5月前新建房屋除外 经湛江市房产管理局确认11 批准文件 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等12房屋地址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房地产开发报建手册及流程图(完整版)

房地产开发报建手册及流程图(完整版)

目录第一部分项目开发报建流程1第二部分项目前期阶段报建流程7一、办理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手续7第三部分项目建设阶段报建流程10一、办理项目地名注册手续10二、办理《项目立项》12三、规划局13(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3(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3(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修规)报批 15(四)办理《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15(五)建筑设计方案报批16(六)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16(七)办理《临时建筑许可证》(政府机构或企业申报) 17(八)办理《临时建筑许可证》(私人申报) 18(九)建筑物室外装饰工程设计方案报批18(十)“一书两证”及附件变更遗失补发18(十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19(十二)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公告20(十三)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21四、市建设局22(一)建设工程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备案22(二)建设工程缴费指南25(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和监理)合同、保函备案指南29(四)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指南15(五)建筑工程(新建和既有建筑装修、加层、扩建、改建)施工许可证32(六)建筑工程(新建和既有建筑装修、加层、扩建、改建)施工许可证34(七)建筑工程(新建和既有建筑装修、加层、扩建、改建)施工许可证39(八)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指南43(九)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指南49(十)工程合同纠纷调解申请指南 52(十一)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备案指南53(十二)商品房预售广告备案指南54(十三)商品房预售楼款用款申请指南56(十四)商住用地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情况说明58(十五)商品房预售许可指南59(十六)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变更、延期指南61五、城市管理局63六、人防办76七、消防局79八、房管局82第一部分项目开发报建流程附表1:项目报批报建附表2:配套工程报批报建:附表3:项目验收阶段报批报建第二部项目前期阶段报建流程一、办理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手续一、土地使用权转让(一)适用范围 1、已办理有偿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2、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公有经济成分占主导地位(占51%以上)的公司、企业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转让;3、经法院判决需变卖用于清偿债务的土地使用权转让;4、原经批准划拨的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补办出让手续后再转让。

住建局商品房预售许可流程图

住建局商品房预售许可流程图

商品房预售许可流程图预售人申请区住建局受理初审提供材料:1房地产开发预售许可申请表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3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4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证明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8监理公司出具的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的证明9测绘报告10使用规范的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和执行“两书”11商品房预售许可方案12业主临时公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1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4组织机构代码证15施工进度计划表及施工合同16物业用房确认证明17无在建工程抵押事项声明18核准证19法人代表身份证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不符合要求退回申请人补证,并一次告知补证内容市住建局作出准予预售许可,颁发市统一编号的《商品房预售许可件》报市局复核、许可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行政审批窗口受理产权交易所对上报材料审核备案、归档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流程图申请人提出申请,填写登记申请书不符合要求退回申请人补正,并一次性告知提供材料:1国有土地使用证 2核准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用地规划许可证 5施工许可证6竣工验收报告及备案表 7承德市新建住宅语配套设施交付使用意见书 8申请人身份证明 9消防验收手续 10测绘报告11物业用房确认手续 12人防认证证明区审批大厅住建局窗口受理区住建局产权产籍监理所初审上报市住建局产权处审核 由区综合行政审批大厅录入后发证送达经办人:区综合业务审批大厅住建局窗口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流程到住建局窗口(财政局综合服务大厅)查档:记双方夫妻本人(继承的为继承方)带齐以下证件(1)房产证(2)双方身份证(没有身份证的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房主及共有人死亡的出具死亡证明)(3)结婚证(原件丢失的、单身的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开具婚姻证明、单身证明)(4)房屋的供热无欠费证明(5)物业无欠费证明、无乱拆乱改(含改变用途)、私搭乱建证明。

到产权交易所开具以下证明:“唯一房产证明”,原房主开具,夫妻双方带齐身份证、房产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首套房证明”买受人开具,夫妻双方带齐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未成年子女户口复印件。

深圳房地产初始登记办理指南

深圳房地产初始登记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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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可不提供《深圳市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报告》); (八)房地产分栋、分户汇总表; (九)房屋公共设施专用基金证明; (十)已批准预售商品房项目的预售许可证(正、副本);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事项程序
事项程序
窗口办理流程:提出申请→受理申请→初审→复审→计收税费→公告→核准→记载于登记簿→颁 发《房地产证》→立卷归档。
办理条件
办理条件
(一)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二)已付清地价款; (三)经登记机关认可的测量机构实地测绘; (四)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 (五)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六)经竣工结算;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房地产登记申请表(房地产初始登记); (二)申请人明材料(产权登记); (三)土地权属证明; (四)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五)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即:竣工验收证书或者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或者竣工验收备案回 执); (六)竣工结算文件; (七)房屋测绘报告(包括:《深圳市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报告》及《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 告》,现状测绘的,
深圳房地产初始登记办理指南
深圳境内居民房地产初始登记办理指南
内容摘要
深圳房地产初始登记是由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受理。
01 事项内容
03 办理条件
目录
02 法律依据 04 申请材料
05 事项程序
07 事项收费
目录
06 办理时限
事项内容
事项内容
权利人应自取得建筑物、附着物竣工验收证明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房地产初 始登记。
记办法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二) 《房屋登记办法》2008年1月22日经建设部第14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08年2月15日发布,自 2008年7月1日起施行;(三)《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根据2013年2月25日深圳市第五 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

建造房屋初始权登记提交的材料

建造房屋初始权登记提交的材料

建造房屋初始权登记提交的材料房屋是私⼈拥有的⼀种不动产,可进⾏多种经济⽅⾯的应⽤。

⽽进⾏房屋所有权利的登记也正是为了对这些应⽤⽅式进⾏管理。

下⾯就由店铺⼩编为⼤家整理的有关建造房屋初始权登记提交的材料的相关资料。

以供⼤家阅读,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适⽤条件:个⼈将经规划部门审批新建的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办理流程:受理--审核--登簿三、应提交的证件: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代理⼈)⾝份证明(原件和经⽐对的复印件);3、建设⽤地使⽤权证明(原件和经⽐对的复印件);4、建设⼯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5、房屋已竣⼯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6、房屋测绘报告(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经登记机构审核合格的测绘成果资料;7、属于下列登记情形的,除提交以上1-6条申请材料外,还应当提交申请材料有:集体⼟地的,提交申请⼈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登记事项已公告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委托代理⼈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份证明(原件和经⽐对的复印件);建筑⼯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上或建筑⾯积300平⽅⽶以上的,需提交建设⼯程施⼯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合作修建(联建)建筑⼯程的,需提交合作(联建)协议和产权分割清单(原件);建设⼯程规划许可证上地址与现地址不符的,需提交房屋地址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申请房屋登记为单独所有的,需提交⽆共有⼈声明(原件);申请房屋登记为按份共有的,需提交占有份额约定(原件);申请房屋登记为共同共有的,需提交婚姻证明(原件和经⽐对的复印件);未成年⼈的房屋登记,应提供监护关系证明和监护⼈⾝份证明(原件和经⽐对的复印件)。

四、法定时限:30个⼯作⽇完成(国有⼟地)60个⼯作⽇完成(集体⼟地)承诺时限:18个⼯作⽇完成五、缴费标准:登记费(住宅):80元/件登记费(⾮住宅):550元/件⼯本费:10元/证(每增发⼀本)农民在宅基地建房的,只收⼯本费:10元/证(每增发⼀本)(须提供户籍证明)六、友情提⽰:1、登记申请书到交易中⼼咨询窗⼝领取;2、以上材料每宗档案提供⼀份,复印件采⽤A4纸复印,原件核对后归还。

福州房地产项目工程开发报建流程图解表

福州房地产项目工程开发报建流程图解表
8.签订供用电合同及装表:对现场具备装表条件的提前备装表,并和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及电费结算协议,流程挂起。 9.送电:在办理完成接电前相关事项后,组织送电,高压电力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
合计:64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客户)79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客户)
工程建设档案(内业资料)送福州城建档案馆申请验收
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楼盘备案
办结工作日:8个工作日收费状况:无
以下工作可同时绽开
白蚂蚁防治公司签定合同,市房管局备案
办结工作日:3-5个工作日 收费状况:白蚂蚁公司服务费。
不同公司收费不一样。留意:做好合同谈判工作,应报房管局备案。
市物价局商品房一房一标价备案
办结工作日:3个工作日 收费状况:无
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八、永久用水报建验收:
收费内容:按榕价公字[2001]120号收费
办结工作日:48个工作日
九、永久用电报建验收:
收费内容:
按闽价房(2007)83号《住宅供配电设施工程建设费用》收费
办结工作日:
1.受理申请:1个工作日,以客户到营业厅送交材料起先流程,在客户未到营业厅前,流程挂起。 2.现场查勘、制订方案并答复客户:供电方案人员到现场勘测后制定供电方案,并答复客户;自受理之日起,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办结工作日:10个工作日收费状况:无
留意:按现有规定,规划审核完图纸后再报消防,但依据阅历:在建筑施工图出来后送规划局审核前最好把图纸给消防方面看看,听听消防的看法。不然万一规划审核已通过了,但消防又提出整改看法。就很被动。这项工作很重要!!
市政工程管理处市管科窗口申报办理破路证
办结工作日:5个工作日。收费状况:依据项目状况,现场勘察,按米收费

深圳市房地产报建业务流程图

深圳市房地产报建业务流程图

市房地产报建业务流程开发部编制:一、前期业务(1)规划选址(2)固定资产投资前期计划(3)环保审批(4)用地预审(5)建设用地方案图(6)取得土地使用权(7)签订土地合同(8)界桩放电报告(9)支付地价款,付清地价款证明(10)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1)土地初始登记,土地证二、启动前业务(1)委托方案设计(2)方案设计审批:建筑命名、环保评估、污水处理合同、环境影响批复、建设立项(3)初步设计:民防审批、扩初审批、排水、水土保持(4)施工图设计(5)施工图审查:①桩基础提前开工、开工验线测量报告及备案、桩基施工许可②防雷设计审批、工程规划许可、消防审查(6)投资许可证三、预售前业务(1)预售面积测绘报告(2)预售许可证四、竣工其业务(1)协助工程部办理各单项验收(2)房屋竣工面积测绘报告五、后期业务(1)缴交房屋维修专用金(2)办理项目产权初始登记容1.规划选址(办文单位:规划局;办文时限:20个工作日)申请资料:(1)申请书(原件1份);(2)申请人明材料:(3)社会投资项目应提供:a申请进入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工业项目,提供市科技主管部门关于高科技项目的认定书,其中申请进入高新技术产业带的工业项目,还应提供市高新技术产业带办公室有关批文(复印件各1份,核原件);b物流项目需提供市物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物流项目的认定书(复印件1份,核原件)c已有选址意向的提供总平面布置图等相关图纸(原件2份)及电子文件(原件1份)。

2.固定资产投资前期计划(办文单位:发改局;办文时限:30个工作日)申请资料:(1)申请报告。

着重阐明项目提出的理由和依据;项目法人简况;项目法人股东成分详细情况(需追溯)、建设容、规模、生产能力、建筑面积和产品方案(房地产项目应阐明具体拟建几栋、几层,所建为何类性质建筑等);总投资、资本金和资金筹措方案;对用地及水、电增容等协助配套条件的需求;对环境影响的初步评价;项目的综合评价等。

房产备案登记及资料及流程

房产备案登记及资料及流程

房产备案登记及资料及流程----c8f2415e-6eb2-11ec-bd01-7cb59b590d7d一、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初始登记是指申请人依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登记。

2、申请首次房屋登记需提交的材料:1。

注册申请;2、个人申请的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单位申请的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一份(核对原件);3、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5、房屋测绘报告;6、房屋已竣工的证明;7.个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出具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或者有效身份证明;受本单位委托的,应当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八)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开发企业新建房屋申请办理初始登记的,还应提交:(1)、综合验收备案证明或分期综合验收备案证明。

(2)、山东省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

三、房屋初始登记的办事程序(一)一般房屋初始登记程序:第1步: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房屋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所需材料。

符合申请条件的,由区房管部门进行现场调查,初审合格后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

第二步:审核并准备证书。

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核后,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核准登记,打印房屋权属证书。

第3步:交费领证。

申请人凭身份证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缴纳相关费用后,或者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缴纳相关费用后,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2)军用和涉外房屋初始登记程序的第一步:提交申请。

申请人持规定提交的资料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提出申请。

第2步:审核制证。

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进行现场调查,对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核准登记,并打印《房屋所有权证》。

第三步:支付许可证费用。

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或经办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交纳相关费用后,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四、首次房屋登记的期限对资料齐全,符合发证条件的,承诺服务时限为1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房屋初始登记流程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房屋初始登记流程
4.填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环保局
1.验收申请报告1份;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一式5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一式3份及电子版;
3.验收监测报告或调查报告5份。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查报告。
8
财源办竣工验收手续证明
财政局窗口
(1)办理开竣工通知手续审查书
(11)建设项目税费缴纳证明原件
9பைடு நூலகம்
山东省建筑节能认定申请书
节能办
1.工程设计文件;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3.建筑材料、产品、构配件相关性能指标测试报告、产品合格证和山东省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证书;4.施工单位提供的与建筑节能有关的施工资料;5.监理单位提供的与建筑节能有关的监理资料。
4、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建设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8、绿化验收合格意见原件及复印件
9、白蚁防治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10、消防验收合格意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1、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小印)
13、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6、监理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设计、勘察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17、施工单位工程质量保修书
18、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报告
19、山东省建筑节能认定申请书
20、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2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
22、财源办竣工验收手续证明、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不拖欠工程款证明
23、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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