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对外贸易的发展状况及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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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
对外贸易的发展状况及特点
巨文思 13023022
教改经302
改革开放以来对外贸易的发展状况及特点
改革开放后,我国对外贸易体制从“国家统一经营、统负盈亏”,十四大以后向统一政策、放开经营、平等竞争、自负盈亏、工贸结合、推行代理制的方向深化。
——摘要1978年12月,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邓小平同志深刻总结了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的历史经验教训,把对外开放提高到社会主义事业兴衰规律的高度,明确指出了对外开放是我国的长期国策,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行改革开放,发展国民经济、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路线。随后,我国又提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利用两种资源——国内资源和国外资源;要打开两个市场——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要学会两套本领——组织国内建设的本领和发展对外经济关系的本领,这是我国经济战略思想的重大转变。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提出使我国对外经济贸易进入了迅猛发展的历史新阶段。我国对外开放是从沿海开始,逐步向内地推进的。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发展,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开始向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各种对外经济交往互相融合、互相促进的新格局发展,向广度和深度推进。对外贸易总额迅速增加,市场不断扩大,经营方式日趋灵活多样;利用外资、对外承包工程与劳务合作、对外多边经济合作、对外投资等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不断发展。同时,对外经济贸易体制改革也逐步走向深入。我国对外经济贸易进入了欣欣向荣的大发展时期。
我国对外贸易的改革与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外贸易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原有的以国家统一经营、统负盈亏为主要特征的对外贸易体制,是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在特定历史时期,这一体制对我国经济建设和对外经济贸易发展曾发挥过重要作用。但随着国内和国际形势的变化,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实行改革开放和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原有外贸体制的垄断经营、大锅饭、财政补贴的弊端日益显现,成为我国外贸发展的障碍。
经过30多年的改革,我国外贸体制发生了根本变化。一是行政性直接干预大大弱化,外贸宏观管理逐步走上以经济、法律手段调控为主的轨道。二是外贸经营主体多元化格局初步形成,自负盈亏的经营机制不断得到加强和完善,国有外贸企业从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计划的执行者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者。三是外贸政策的统一性和透明度进一步增强,涉外法规日益健全。四是外贸经营的领域和渠道进一步拓宽,总体效益和竞争能力大大提高。
第二,大经贸格局初步形成。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对外贸易的基本格局是:进出口贸易由少数几家国家级的国有专业外贸公司垄断经营,生产企业不能直接面向国际市场。改革开放以来,这种格局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形成了由各级各类专业外贸企业,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科研院所、商业物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等共同经营,国有、私营、中外合资、股份制等多种所有制形式相互竞争的多层次、多渠
道的经营体制。内容单一、渠道狭窄的传统外经贸格局被超越,各项外经贸业务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初步形成了外经贸、生产、科研、金融、税务等部门共同参与、协同配合的"大经贸"格局。政府行政性直接管理职能大大弱化,运用经济、法律等间接调控手段的力度大大增强,外经贸宏观管理正在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符合国际经济通行规则的方向转变。
第三,贸易方式和出口商品展销方式不断发展。1978年以前,我国的贸易方式比较简单,同前苏联、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和一些缺乏现汇支付能力的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进出口贸易,曾主要采取政府间签订协定、进行记账结算的易货贸易方式,同西方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进出口贸易,采用国际上通用的现汇贸易方式。从70年代起,我国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易货贸易大部分改为现汇贸易。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贸易方式不断增多。除原有的贸易方式外,我国采用了来料加工、来样加工等灵活多样的贸易方式,独家代理、租赁、拍卖、招标、等多种贸易方式在具体业务也有所采用,在技术进出口中还采取了提供技术许可、顾问咨询等多种方式。从1996年开始,我国开始建设运营自己的电子商务,组建了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在各种新型贸易方式中,加工贸易的发展最为突出。1998年,加工贸易出口占当年全国出口总额的56.9%。目前,加工贸易已占我国对外贸易的“半壁江山”,超过了一般贸易的发展规模。
第四,利用外资迅速发展。从1979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80年批准第一批3家外商投资企业以来,我
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经过1979年至1986年的起步阶段、1987年至1991年的持续发展阶段和1992年以来的高速发展阶段,逐渐成为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重要内容之一。在起步阶段,我国先后对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和沿海经济开放区内吸收外资,举办“三资企业”,实行一些特殊政策,采取措施扩大地方外商投资的审批权限,并逐步完善立法,初步改善了我国的投资环境,发挥了各地利用外资的积极性,吸收外资的规模不断增加。这一阶段,我国吸收的外商投资主要来自港澳地区,以劳动密集型的加工项目和宾馆、服务设施等第三产业项目居多,并主要集中在广东、福建和其他沿海省市。在持续发展阶段,由于1986年10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对外商投资举办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给予更为优惠的待遇,改善了外商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条件。同时,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吸收外资的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外商投资发展较快。这一阶段,我国吸收外商投资的结构有较大改善,生产性项目及产品出口企业大幅增加,宾馆、旅游服务项目的比重大大降低,外商投资的区域和行业有所扩大,台湾地区厂商的投资开始进入,并迅速增加。
在高速发展阶段,随着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的初步形成,我国的投资环境得到更大改善,吸收外资在广度和深度上都有了新的大发展。随着相关规定的出台,对外开放的领域进一步扩大,外商投资保持了较大的规模,外资的来源国家和地区持续增加,越来越多的西方国家大跨国公司进入我国,资金、技术密集的大型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增加较多,平均单项外商投资规模不断提高,在沿海地区外商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