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药引进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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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药引进制度

东莞市寮步医院新药引进制度

为了规范我院新药引进程序,合理配置我院药品,落实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此制度,具体流程为: 一、临床医生主动提出申请的品种:

1、有临床科室填写新药申请表,必须写明此药的优点及目前不可替代的理由,如有规格要求需写明规格。临床判断该药的用量后确定首次采购量,由临床科主任签名。

2、药库接到新药申请表,审查合格后,以保证质量、保证配送、经济为原则选定生产厂家和配送公司,由药库负责人签名。

3、药事委员会主任审核同意后签名。

4、药库采购人员执行采购且负责保存此表。

5、药事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根据临床使用情况对新药作出评价,作出是否继续使用、停用、加入我院药品目录等决定。二、由业务员提出申请的品种:

1、经业务员向临床科室介绍药品后,由临床科室做出决定临床是否需要使用。

2、如临床有需要,由业务员到药库备齐规定所需资料,申领新药申请表。

3、业务员填写药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家、配送公司及业务员个人资料。

4、临床医生写明此药的优点及目前不可替代的理由,判断此药的用量注明首次采购量,由临床科主任签名。

5、药库接到新药申请表,审查合格后由科主任签名。

6、药事委员会主任审核同意后签名。

7、药库采购人员执行采购且负责保存此表。

8、药事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根据临床使用情况对新药作出评价,作出是否继续使用、停用、加入我院药品目录等决定。

此处新药的概念为我院药品目录以外的品种。急救药品(危重病人抢救时)可不按此制度执行,临时采购药品程序同新药引进程序。新药引进原则为:临床需要、安全、有效、使用方便、经济、易得。

以上所有品种必须执行招标规定,不得采购非中标厂家,不得从非中标公司采购,按照招标办规定需从网络平台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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