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房地产产权与制度11物业.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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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物权是支配权,而债权是请求权; 3.物权是独占性的和排他性的权利,而债权不具有排
他性;
4.物权是优先权 5.物权包括追及权 6.物权是公开化的权利,而债权具有非公开性; 7.物权的设立采用法定主义,而债权的设立采用合同
自由原则。
产权与所有权
所有权的特性: 1、所有权是对于标的物全面支配 的物权(全面性)
①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 必要的便利。
②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 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③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 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 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 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④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 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3)物权的突出的法律特征是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权 (物权优于债权)
(4)物权的客体是物。
(5)物权具有排他性。首先,物权的权利人可以对抗 一切不特定的人,所以物权是一种对世权;其次, 同一物上不许有内容不相容的物权并存
物权与债权的区别:
1.物权是绝对权或对世权,而债权是相对权或对人权 债权只能在特定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 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 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 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2.罗马法 自物权(主物权):所有权
物权 用益物权
他物权(从物权) 担保物权
普通法(英美法)重利用权 大陆法(罗马法)不动产制度强调不动产所有权 课内活动
2、所有权是具有弹力性的物权(弹力性) 3、所有权是永久支配标的物的物权(永久性) 两者的区别:
1.着眼点不同。所有权强调的是财产的归属问题, 产权强调的是交易中所必须遵循的规则,是解决 所有权如何实现的问题。
2.运用的领域不同。产权客体的范围要较所有权更 为广泛。
3.所有权是一元的,依法确定的产权则是多元的
(三)房屋产权 1.地产与房产的关系 (1)房产和地产具有相互依存的不可分割的特性
实物形态、价值形态、交易、资本循环、经营管理
(2)房产与地产具有差异性
1)地产可以独立存在 2)生地没有折旧
2.房产权的含义及其主要权能 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
课内活动
第二节 房地产产权体系
导入案例 互动提问 一、基础理论 (一)海外房地产产权体系 1.英国的房地产产权体系 (1)永久业权 (2)租赁业权
土地发展权
7.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 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
为他人土地利用提供便利的土地称为供役地,而享 有地役权的土地称为需役地。
地役权不能独立存在 ;可无偿,可有偿。
(1)法定地役权:法律规定的义务 我国《物权法》将法定地役权划归相邻关系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 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 关系。
第三章 房地产产权与制度
《房地产经济学》刘新华主编
第一节 房地产产权
一、基本理论
产权是指广义的财产权,或者说就是凭借财产所获 得的各种权利的总和。
实质是人与物的关系基础上的人与人的关系。
产权分类:
(1)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 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 保物权。(《物权法》2007.10.1施行)
分无效)
15.土地抵押权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 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 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 偿。 (《物权法》)
债务人、抵押人,抵押权人,
特征
(1)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单纯以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的,则土地一定要来源于出让。
(2)不转移对抵押财产的占有 (3)抵押合同属于要式合同
书面合同
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债权债务的主合同失效,抵押这一从合同也自然失效。
16.土地典权
出典人(债务人) 承典人(债权人)
17.土地留置权 18.他项权
是我国特有的概念,是指在土地使用权和房地产所有权 基础上,创设的针对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如典权、地役权、 抵押权等。
第三节 土地制度
导入案例 一、基本理论 (一)土地的概念 1.土地的自然特性
最长可达2000年 (3)地役权 (4)担保权
(5)信托权
13世纪的英国封建社会人们普遍信奉宗教 ,教徒纷纷自愿 在死后把遗产(主要是土地)赠给教会 。
英王亨利三世颁布了《没收条例》,规定凡以土地让与教会 者,必须经君主及诸侯允许,否则予以没收。
尤斯制 :先赠送给第三者,并表明其赠送目的是为了维护 教会的利益,第三者必须将从土地上所取得的收益转交给 教会。
(2)债权:依据合同或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的权 利义务关系。 如:买卖、服务、租赁
(3)知识产权:人身权和财产权的统一体,是人 们对其在科技、文化等领域里创造的精神财富所 享有的权利。
物权的特征
(1)物权是支配权。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的权利, 既物权人可以依自己的意志就标的物直接行使权利。
(2)物权是绝对权。物权的权利人是特定的,义务人 是不特定的,且义务内容是不作为,即只要不侵犯 物权人行使权利就履行义务,所以物权是一源自文库绝对 权。
(一)房地产产权的基本内容 1.房地产经济关系的法律表现 2.以房地产财产为客体的各种权利总和 3.可分割、可复合 4.可交易 5.要有法律界定、规范、确认和保障 6.要人格化,界定要清晰
(二)土地产权 1.土地所有权
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 处分权:最核心,最重要的权能。 权利集束
2.土地占有权 3.土地使用权 4.土地收益权 5.土地处分权:出售、出租、赠与、抵押。 6.土地开发权
(2)契约地役权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 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物权法》
8.地上权
又称“借地权”,是指以在他人土地上有建筑物或其他 工作物(不包括农桑)为目的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
9.通行权 10.土地重分权 11.土地赠与权 12.土地继承权 13.土地售卖权 14.土地租赁权(在我国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
他性;
4.物权是优先权 5.物权包括追及权 6.物权是公开化的权利,而债权具有非公开性; 7.物权的设立采用法定主义,而债权的设立采用合同
自由原则。
产权与所有权
所有权的特性: 1、所有权是对于标的物全面支配 的物权(全面性)
①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 必要的便利。
②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 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③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 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 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 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④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 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3)物权的突出的法律特征是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权 (物权优于债权)
(4)物权的客体是物。
(5)物权具有排他性。首先,物权的权利人可以对抗 一切不特定的人,所以物权是一种对世权;其次, 同一物上不许有内容不相容的物权并存
物权与债权的区别:
1.物权是绝对权或对世权,而债权是相对权或对人权 债权只能在特定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 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 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 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2.罗马法 自物权(主物权):所有权
物权 用益物权
他物权(从物权) 担保物权
普通法(英美法)重利用权 大陆法(罗马法)不动产制度强调不动产所有权 课内活动
2、所有权是具有弹力性的物权(弹力性) 3、所有权是永久支配标的物的物权(永久性) 两者的区别:
1.着眼点不同。所有权强调的是财产的归属问题, 产权强调的是交易中所必须遵循的规则,是解决 所有权如何实现的问题。
2.运用的领域不同。产权客体的范围要较所有权更 为广泛。
3.所有权是一元的,依法确定的产权则是多元的
(三)房屋产权 1.地产与房产的关系 (1)房产和地产具有相互依存的不可分割的特性
实物形态、价值形态、交易、资本循环、经营管理
(2)房产与地产具有差异性
1)地产可以独立存在 2)生地没有折旧
2.房产权的含义及其主要权能 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
课内活动
第二节 房地产产权体系
导入案例 互动提问 一、基础理论 (一)海外房地产产权体系 1.英国的房地产产权体系 (1)永久业权 (2)租赁业权
土地发展权
7.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 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
为他人土地利用提供便利的土地称为供役地,而享 有地役权的土地称为需役地。
地役权不能独立存在 ;可无偿,可有偿。
(1)法定地役权:法律规定的义务 我国《物权法》将法定地役权划归相邻关系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 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 关系。
第三章 房地产产权与制度
《房地产经济学》刘新华主编
第一节 房地产产权
一、基本理论
产权是指广义的财产权,或者说就是凭借财产所获 得的各种权利的总和。
实质是人与物的关系基础上的人与人的关系。
产权分类:
(1)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 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 保物权。(《物权法》2007.10.1施行)
分无效)
15.土地抵押权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 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 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 偿。 (《物权法》)
债务人、抵押人,抵押权人,
特征
(1)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单纯以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的,则土地一定要来源于出让。
(2)不转移对抵押财产的占有 (3)抵押合同属于要式合同
书面合同
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债权债务的主合同失效,抵押这一从合同也自然失效。
16.土地典权
出典人(债务人) 承典人(债权人)
17.土地留置权 18.他项权
是我国特有的概念,是指在土地使用权和房地产所有权 基础上,创设的针对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如典权、地役权、 抵押权等。
第三节 土地制度
导入案例 一、基本理论 (一)土地的概念 1.土地的自然特性
最长可达2000年 (3)地役权 (4)担保权
(5)信托权
13世纪的英国封建社会人们普遍信奉宗教 ,教徒纷纷自愿 在死后把遗产(主要是土地)赠给教会 。
英王亨利三世颁布了《没收条例》,规定凡以土地让与教会 者,必须经君主及诸侯允许,否则予以没收。
尤斯制 :先赠送给第三者,并表明其赠送目的是为了维护 教会的利益,第三者必须将从土地上所取得的收益转交给 教会。
(2)债权:依据合同或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的权 利义务关系。 如:买卖、服务、租赁
(3)知识产权:人身权和财产权的统一体,是人 们对其在科技、文化等领域里创造的精神财富所 享有的权利。
物权的特征
(1)物权是支配权。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的权利, 既物权人可以依自己的意志就标的物直接行使权利。
(2)物权是绝对权。物权的权利人是特定的,义务人 是不特定的,且义务内容是不作为,即只要不侵犯 物权人行使权利就履行义务,所以物权是一源自文库绝对 权。
(一)房地产产权的基本内容 1.房地产经济关系的法律表现 2.以房地产财产为客体的各种权利总和 3.可分割、可复合 4.可交易 5.要有法律界定、规范、确认和保障 6.要人格化,界定要清晰
(二)土地产权 1.土地所有权
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 处分权:最核心,最重要的权能。 权利集束
2.土地占有权 3.土地使用权 4.土地收益权 5.土地处分权:出售、出租、赠与、抵押。 6.土地开发权
(2)契约地役权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 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物权法》
8.地上权
又称“借地权”,是指以在他人土地上有建筑物或其他 工作物(不包括农桑)为目的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
9.通行权 10.土地重分权 11.土地赠与权 12.土地继承权 13.土地售卖权 14.土地租赁权(在我国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