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实用版

合集下载

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范文(3篇)

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范文(3篇)

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门店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门店指在城市、农村或其他地方,经批准设立的经营药品(含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销售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处方药,是指根据国家规定只能由医师开具处方,且仅限在医师的指导下使用、监管和销售的药品。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非处方药,是指不需要医师处方,可由药店、超市等销售单位自由出售给公众的药品。

第五条门店应设立专门的药品管理岗位,负责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购进、储存、销售和监管工作。

第二章处方药管理第六条处方药购进1.门店购进处方药须向合法经营的药品生产或批发企业采购,并保持与供应商的购购进记录。

2.门店应及时核查药品的生产企业、批准文号、有效期等信息,并保存购进药品的相关证明文件。

第七条处方药储存1.门店应设立专门的处方药储存区域,药品应分区储存,按照有效期及规定的温度、湿度要求分类放置。

2.处方药应单独存放,不得与非处方药混放。

第八条处方药销售1.门店应设立专门的处方药销售区域,仅允许患者、医生和具有药品销售资格的医药工作人员进入。

2.处方药销售时需查验患者的处方,核对药品及用药剂量,并记载患者信息及销售记录。

第九条处方药监管1.门店应建立处方药销售记录,包括销售日期、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销售价格、购药者信息等,并保存备查。

2.门店应定期对处方药库存进行盘点,确保库存数量和记录一致。

3.门店应按照国家要求,定期将处方药销售信息报送给相关监管部门。

第十条处方药退货1.门店不得收回已销售的处方药,除非是因为药品质量问题或其他特殊情况。

2.对于因质量问题退货的处方药,门店应做好相关记录,并按要求及时向生产企业反馈。

第三章非处方药管理第十一条非处方药购进1.门店购进非处方药须向合法经营的药品生产或批发企业采购,并保存与供应商的购购进记录。

2.门店应仔细核对药品的生产企业、批准文号及有效期等信息,并保存购进药品的相关证明文件。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_零售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_零售

目的:提高企业服务水平,为顾客提供更好的服务。

范围:企业的购进、验收、储存、陈列、销售服务。

依据:《药品管理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责任:质量管理人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内容:
1、本企业销售单轨制处方药和审核处方由执业药师或者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负责。

2、单轨制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方可销售。

执业药师或药师对处方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3、单轨制处方药设立专柜专卖。

处方药不可采用开架自选销售方式。

4、非处方药可不凭医师处方销售,但病顾客可以要求在执业药师或药师的指导下进行购买和使用,执业药师或药师对病顾客选购非处方药,提供用药指导或指出寻求医师治疗建议。

5、本企业对处方药、非处方药杜绝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销售方式。

6、处方药、非处方药分柜摆放.在营业场所醒目处张贴“OTC”指南性标识及相关的“警示语和“忠告语”、“OTC"指南性标识为绿底白字。

处方药凭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

非处方药请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7、仓库药品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区(柜)存放,并有明显的标识,定期循环质量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8、营业场所药品宣传内容以药监部门批准的内容为准,不夸大杜撰.印刷品广告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办理批准手续,并在规定范围内使用。

药房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

药房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

药房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药品是人们维护健康的重要资源,合理管理药房门店中的处方药和非处方药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正确使用,我国实施了一套严格的药房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

本文将以此为主题,深入探讨相关制度的要点和意义。

一、处方药管理制度处方药是指需医师开具处方才可购买的药品。

为了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和减少滥用的风险,处方药管理制度被实施。

该制度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组成:1. 合法资格医师开具处方。

医师应具有合格的医学资质,并依法开展诊疗工作。

只有合法资格的医师才能开具处方,确保用药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 药店在处方药销售环节的严格控制。

药店在出售处方药前应要求患者提供有效处方,并核对处方的合法性,确保处方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3. 处方药售后管理。

售出处方药后,药店需做好处方药的追溯工作,记录销售信息,以便监管部门进行跟踪监管。

同时,对患者使用过程中的不良反应进行监测和报告。

处方药管理制度的实施,有效地控制了处方药的销售和使用环节,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和合理。

二、非处方药管理制度非处方药是指无需医师处方即可购买的药品。

为了方便患者购买和使用常见的非处方药,并防止滥用和误用,非处方药管理制度也被制定。

1. 非处方药的分类和控制。

根据国家规定,非处方药被分为两类:甲类非处方药和乙类非处方药。

甲类非处方药指常见的安全、有效的非处方药品,乙类非处方药指具有一定毒性或需要注意使用方法的非处方药品。

不同类别的非处方药在销售和使用上有所差异,确保患者正确选择和使用。

2. 药店对非处方药的销售和咨询。

药店应设立专门区域出售非处方药,并根据不同药品的特点进行分类陈列。

同时,药店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药品知识,能提供专业的咨询和指导,确保非处方药的正确使用。

3. 监督和管理。

监管部门对药店的销售行为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确保非处方药的销售符合规定,并对药店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非处方药管理制度的实施,有助于减少滥用和误用的风险,提高患者对非处方药的正确选择和使用。

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范文一、背景介绍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是人们常用的药品,其管理对于保障人民的健康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门店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二、门店处方药管理制度1.处方药流程管理(1)门店必须有合法的药品销售许可证,方可销售处方药。

(2)顾客凭医生开具的处方购买处方药,门店必须核实处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记录相关信息。

(3)门店销售处方药必须先由药师审核,确保处方药的使用是合理和安全的。

(4)门店必须确保处方药的储存和销售环境符合相关卫生要求,保证药品的质量。

(5)门店销售的处方药必须依法标明使用方法、剂量、注意事项等。

2.处方药风险管理(1)门店必须建立完善的药品风险管理制度,对销售的处方药进行严格监控和追溯。

(2)门店应定期对销售的处方药进行库存盘点,确保药品的数量和质量无误。

(3)门店应加强处方药的信息咨询和指导,提醒顾客正确使用处方药并避免误服和滥用。

3.处方药工作人员管理(1)门店必须配备具备药师资质的工作人员,负责处方药的销售和咨询工作。

(2)门店的药师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并持有合法的药师资格证书。

(3)门店的药师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保护顾客的隐私和药品安全。

(4)门店应定期组织药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提升其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门店非处方药管理制度1.非处方药销售管理(1)门店必须获得非处方药销售许可证,方可销售非处方药。

(2)门店销售的非处方药必须合法、合规,符合相关药品管理法规的要求。

(3)顾客购买非处方药时,门店必须进行必要的信息登记,以便追溯和管理。

(4)门店销售的非处方药必须有明确的使用说明和剂量说明,以便顾客正确使用。

2.非处方药质量管理(1)门店销售的非处方药必须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严禁销售假冒伪劣药品。

(2)门店必须储存非处方药的环境符合药品管理的要求,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3)门店销售的非处方药必须保持包装完好,避免受到污染或变质。

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模版(3篇)

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模版(3篇)

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模版1. 背景介绍本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是确保门店药店在销售和管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顾客的权益和用药安全,以提供高质量、安全、合法的药物服务。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门店的所有药店员工和与本门店有业务合作关系的供应商和生产商。

3. 处方药管理3.1 处方药范围本门店仅销售合法许可的处方药品,并且必须依据有关国家规定的销售范围和类别进行销售。

3.2 处方药销售流程3.2.1 接待顾客药店员工应主动接待顾客,并仔细询问顾客的病情,了解其需求。

3.2.2 确认处方顾客如有处方需求,药店员工应要求顾客出示有效处方,并核对处方上的药品信息。

3.2.3 配药药店员工应根据处方要求,为顾客配药,确保药品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3.2.4 交付药品药店员工应将配好的药品交付给顾客,并填写药品交付单。

3.3 处方药存储与管理3.3.1 存储要求门店应设置单独的处方药存储区域,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质量。

3.3.2 管理要求门店应建立完善的处方药品台账,记录药品的采购、销售、库存、流向等信息,并定期进行盘点和报告。

4. 非处方药管理4.1 非处方药范围本门店销售的非处方药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定,且能够提供详细的产品说明书和说明。

4.2 非处方药销售与管理4.2.1 产品咨询药店员工应根据顾客的需求,向其提供准确的产品咨询和使用建议。

4.2.2 产品展示门店应将非处方药品摆放在明显的位置,并按照合理的陈列原则进行展示。

4.2.3 销售记录门店应建立完善的非处方药销售记录,包括药品名称、销售数量、销售时间等信息,并定期进行统计和分析。

5. 药品信息管理5.1 药品信息收集本门店应定期收集和更新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相关信息,包括药品的效用、剂型、用法用量、禁忌症等。

5.2 药品信息宣传门店应根据国家规定,对合法许可的药品进行相关宣传,包括对顾客的宣传教育和用药指导等。

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四篇)

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四篇)

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和医疗资源的日益丰富,门店药店成为了人们购买药品的重要渠道之一。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是门店药店中两类常见的药品,其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公众的用药安全。

本文将以中国的门店药店为例,从合理使用药品、药师管理和药品售后服务等方面探讨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管理制度。

二、合理使用药品1. 处方药管理处方药是指在医生的诊断和开具下,具有一定毒性、副作用或有一定特殊作用的药品。

门店药店应在购药时要求顾客出示医生开具的处方,并记录相应信息。

门店药店应确定专门的药师负责处方药的售药工作,并要求其具有药师资格证书。

药师应对顾客的用药情况进行核实和解释,并提供给顾客相应的用药建议和注意事项。

2. 非处方药管理非处方药是指无需医生处方即可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门店药店应将非处方药与处方药进行分开陈列,以避免混淆和错误购买。

药师应对顾客的症状和需求进行咨询,并根据顾客的实际情况提供合理的非处方药选择和用药建议。

三、药师管理1. 药师资质要求门店药店应要求从事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售药工作的药师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定期进行继续教育和培训,以更新和提升其知识水平。

药师在售药前应核实顾客的身份信息,并对顾客的病情和用药情况进行详细询问,确保合理用药。

2. 处方药售药管理处方药的售药应由具备药师资质的人员负责,并需根据处方的内容进行核实和审核。

售药时应记录顾客的个人信息、处方信息和购药数量,并在购药时要求顾客签字确认。

门店药店应在一定期限内保存相关记录以备查验,以保护顾客用药隐私。

3. 非处方药售药管理非处方药的售药可以由具备药师资质的人员或其他员工负责,但售药时应确保提供正确的用药建议和说明,并告知顾客有关的注意事项。

售药时应记录顾客的个人信息和购药数量,并在购药时要求顾客签字确认。

四、药品售后服务1. 药物咨询和问诊门店药店应设置专门的药师咨询窗口,为顾客提供药物咨询和问诊服务。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范文(4篇)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范文(4篇)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范文药品管理是医疗卫生事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公众健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管理是药品管理中的重要内容。

为了规范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管理工作,下面是一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的范本,以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定的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健康,根据《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在本机构从事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购进、储存、配给、销售、使用等活动的相关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定义:本规定中所使用的下列术语,除本条另有规定外,均应当按照以下含义解释:1. 处方药:根据医师处方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2. 非处方药:不需要医师处方即可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3. 购进:指从合法渠道获得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活动。

4. 储存:指对处方药和非处方药进行合理保存和管理的活动。

5. 配给:指按照医师处方和患者需求合理分配药品的活动。

6. 销售:指向患者提供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购买和终止药品的活动。

7. 使用:指患者按照医师处方或者药品说明书合理使用药品的活动。

第二章处方药管理第四条处方药的购进1. 处方药的购进应当通过合法渠道,并保留购进记录,包括药名、规格、数量、购进日期等信息。

2. 购进处方药应当依法取得医师处方,并与医师处方核对。

3. 购进的处方药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药品质量标准的要求。

第五条处方药的储存1. 处方药的储存应当符合药品的特性和要求,保证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

2. 处方药应当按照品种、剂型、规格等分类储存,并进行相应标识。

3. 严禁存放已过期或者质量出现问题的处方药。

第六条处方药的配给1. 配给处方药应当依法取得患者处方,并与患者处方核对。

2. 配给处方药应当符合医师处方要求,并按照规定数量配给。

3. 配给处方药应当进行相应记录,包括药名、规格、数量、配给日期等信息。

第七条处方药的销售1. 销售处方药应当查验患者医师处方,核对处方内容和药品配送。

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范文

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范文

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范文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和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药店成为人们获取药物的重要渠道。

然而,药店经营的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存在一定的风险和管理困难。

为了规范门店的药品经营行为,保证公众的用药安全,制定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门店处方药管理制度1. 门店处方药销售条件(1) 门店必须获得合法的药品零售经营许可证,并在可见位置公示。

(2) 门店必须设立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药剂师,并在工作时间全程配备药剂师。

(3) 门店必须配备完善的处方审核和管理系统,确保每位购买处方药的顾客都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

(4) 门店必须建立药品追溯制度,对销售的处方药进行记录和追踪,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进行溯源和召回。

2. 门店处方药销售流程(1) 顾客提供处方药或处方纸,并写明自己的相关信息。

(2) 药店的药剂师对处方药进行审核,核对顾客信息和药物配方的准确性。

(3) 审核通过后,药剂师将处方录入系统,并根据处方提供相应的药物。

(4) 药物交付给顾客时,要核对顾客身份和处方药的准确性,并对用药方法和注意事项进行明确告知。

(5) 针对有毒药品和易制毒药品,门店要进行额外的管理和登记,确保准确无误。

3. 处方药售后服务(1) 针对购买的处方药,门店要向顾客提供药品说明书,并告知顾客相关用药禁忌和副作用。

(2) 门店要提供病人咨询服务,解答顾客对处方药的疑问和不适。

(3) 门店要定期检查存放处方药的环境和质量状况,确保药品的保存和使用符合规范。

三、门店非处方药管理制度1. 非处方药销售条件(1) 门店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药品管理的相关规定,保证销售的非处方药为正品。

(2) 门店必须对所销售的非处方药进行备案和登记,并在可见位置公示相关信息。

(3) 门店必须配备药师或者其他具备相关药品知识的员工,并经过培训合格。

2. 非处方药销售流程(1) 门店展示和销售非处方药品时,要把药品分类陈列,并标示价格、主要成分、适应症等信息。

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范文(4篇)

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范文(4篇)

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门店内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管理,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门店销售的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管理。

第三条门店应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为消费者提供合格、安全、有效的药品。

第四条门店应配备专业的药师或医师,并按照药品管理的要求进行培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五条门店应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和监督制度,定期进行自查和整改。

第六条门店应保证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存储、销售和使用环境符合要求,防止药品受潮、变质或污染。

第七条门店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和过期药品。

第八条门店应加强对消费者的药品知识宣传,提供合理用药指导和咨询服务。

第九条门店应与医疗机构建立药品使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药品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条门店应及时报告和处理与药品相关的不良事件和药物不良反应。

第二章处方药管理第十一条门店销售处方药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处方药必须由经过注册的医师或中医师开具,并加盖医院或门店的章。

(二)门店应建立健全处方药开具和销售的记录,包括处方日期、姓名、性别、年龄、临床诊断、药品名称和剂量等信息。

(三)门店不得接受伪造、变造、涂改或过期的处方。

(四)门店应保存处方的原件,并按规定期限保存。

第十二条门店应具备以下条件才能销售处方药:(一)合法登记注册,取得经营药品的许可证明。

(二)有专业的药师或医师,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三)有合格的存储设施和设备,保证处方药的质量。

(四)制定药品配送和采购制度,确保药品的来源合法。

第十三条门店应对销售的处方药进行严格的记录:(一)记录处方药的销售日期、数量和价格等信息。

(二)记录处方药的销售对象和用药目的。

(三)及时更新销售记录,做好处方药的库存管理。

第十四条门店不得销售处方药给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除非有成人陪同。

第十五条门店应加强对处方药的宣传和知识普及,提醒消费者正确使用处方药,避免滥用和误用。

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范本

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范本

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门店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门店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适用于本门店销售及经营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

处方药适用于经门店执业药师处方的药物。

非处方药适用于无需经门店执业药师处方的药物。

第三条本门店实行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并设立相应的销售区域,明确标识。

第四条本门店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的主要目标是确保药物的合理使用,防止药物滥用和误用,提供优质的药品服务。

第五条本门店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的具体管理措施包括药品采购、库存管理、销售管理、质量保证、消费者教育、不良反应监测等。

第六条本门店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的执行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药学知识和管理经验,并接受相关培训,掌握药品管理相关法规。

第七条针对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的不合规行为,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第二章药品采购管理第八条本门店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采购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第九条门店处方药的采购应由执业药师根据临床需要和标准进行选择和采购,确保药物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门店非处方药的采购应由相关药品专员根据市场需求和消费者反馈进行选择和采购,确保药物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门店应与合法的药品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确保药品的稳定供应和质量保证。

第十二条门店对药品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供货能力、质量控制、商品价格等。

第十三条门店应定期对供应商提供的药品进行抽样检验,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四条门店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采购记录应当真实、准确,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第三章库存管理第十五条门店应根据门店的实际销售情况和需求合理规划药品的库存数量。

第十六条门店应设立专门的药品存储区域,区分存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采取相应的储存和分类标识措施。

第十七条门店对药品进行统一的编号、标签和分类,以便于管理和查询。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精选8篇)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要怎么写,才更标准规范?根据多年的文秘写作经验,参考优秀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样本能让你事半功倍,下面分享【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精选8篇)】,供你选择借鉴。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篇1一、保证药品质量:1、大药房所经营的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质量标准,不销售假劣药品。

2、所有购进药品只能从拥有合法经营(生产)资格的企业购进,不准从非法药商,药贩购进。

购进业务由质管员审查、负责人审核批准执行。

3、严把购进药品验收关,每个进入大药房的药品必须经质量验收员验收签字后方可上柜上架销售。

4、严把在柜、在架陈列的药品质量养护检查关,质量养护员每月底对在柜、在架药品进行一次全面的外观质量检查,对发现有质量疑问或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停止销售并及时报告质量管理员复查处理。

二、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保证药品供应认真执行国家物价政策,根据药品购进成本、市场调查价格,合理制定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公平交易,做到现款购药与参保人员刷卡购药价格一致。

积极组织货源,尽量满足参保人员的用药需求,发现断缺药品及时补充,确保药品供应及时。

三、严格大药房工作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统一着装,微笑服务,热情接待顾客,对顾客提出的问题耐心解a答,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和顾客争吵,做到文明服务。

四、做好药品的分类管理工作严格实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标准,做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易串味药品分开陈列;做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销售管理工作,处方药应严格执行凭医师处方销售,并做好审核,调配工作和处方保存工作;非处方药应正确合理的向顾客介绍药品性能、作用、用途、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五、做好帐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医保基本药品目录的品种范围,不在医保范围之内的营养保健品不得刷卡购药。

做好参保人员购药和分类台帐,职工每次刷卡购药应有购药清单,结余金额清楚,每月及时向医保局报医保定药房应不断加强对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和礼仪的培训,科学合理的指导用药,尽量减轻病患者的经济负担。

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

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
15.3门店应加强对员工的法律法规教育,确保员工在药品销售过程中依法行事。
十六、内部审计与监督
16.1门店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对药品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发现并纠正管理中的问题。
16.2门店应设立监督举报渠道,鼓励员工和消费者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严肃处理查实的违规事件。
16.3门店应对内部审计和监督结果进行公示,提高管理的透明度。
十七、合作与交流
17.1门店应主动与药品生产企业、供应商、同行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享药品管理经验。
17.2门店应积极参与行业交流活动,了解行业动态,不断提升药品管理水平。
17.3门店可以与其他医疗机构、药店开展合作,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服务质量。
十八、持续改进
18.1门店应持续关注药品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优化管理制度和流程。
2.2非处方药:无需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即可购买的药品,包括但不限于感冒药、止痛药、消化药等。
三、处方药管理
3.1门店需设立专门的处方药销售区域,并在显著位置标注“处方药专柜”。
3.2处方药销售时,必须核对消费者提供的处方,并留存处方复印件备查。
3.3门店应当对处方药的进货、销售、储存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确保药品质量。
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
一、管理原则
1.1门店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对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进行严格分类管理。
1.2门店应当遵循合理用药、安全用药的原则,确保消费者用药安全。
1.3门店需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储存养护、销售管理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药品分类
2.1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销售的药品,包括但不限于抗生素、精神药品、心血管药品等。
19.3门店应通过合法渠道进行药品宣传,加强对药品知识的普及,提高消费者对合理用药的认识。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范本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范本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1.1 为了保障国民健康,合理使用药物,根据《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管理,依法加强对药品的质量、安全和有效性的控制。

二、分类管理2.1 处方药是指根据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购买的药品,包括中药和西药。

2.2 非处方药是指可由个人自行购买和使用的药品,包括非处方西药、中成药和保健食品。

三、处方药管理规定3.1 医师处方管理3.1.1 临床使用处方药必须由医师开具,严禁非医师擅自处方药品。

3.1.2 医师开具处方药应符合药理学、临床药学和药物治疗学等专业知识,保证药物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2 处方管理3.2.1 医师开具的处方应注明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信息,并标明医师姓名、执业医师证号、诊断及治疗意见。

3.2.2 处方药品应明确列示药品名称、规格、用量、用法、频次和疗程。

3.2.3 处方药品应使用统一的药品编码,并制定标准药品目录,定期更新和调整。

3.3 药店管理3.3.1 药店经营处方药应取得药品经营许可,按规定进行采购、验收和销售。

3.3.2 药店销售处方药时,应核对购买人身份证明,并保存相关记录。

3.3.3 药店应建立药品销售追溯体系,确保药品来源可追溯,并定期报送相关数据。

3.3.4 药店不得销售过期药品或者未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品。

四、非处方药管理规定4.1 产品质量和安全4.1.1 非处方药应符合药品质量标准,确保安全有效。

4.1.2 非处方药生产企业应具备合格的生产设备和技术,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4.2 信息宣传4.2.1 非处方药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应明确药品名称、用法、用量、适应症、禁忌症等信息。

4.2.2 非处方药不得宣传误导性信息,不得添加虚假成分。

4.2.3 非处方药在宣传时应遵循科学、客观的原则,不得夸大功效或误导消费者。

4.3 销售管理4.3.1 非处方药销售应取得药品零售许可,遵守国家药品价格管理规定,确保价格公平合理。

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模版

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模版

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1.本制度是为规范门店药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管理,确保药店合法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门店药店,在营业期间,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

3.门店药店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避免因管理不善导致药品风险。

4.门店药店应建立健全药品采购、库存、销售等各环节的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

二、处方药管理1.处方药的售卖(1)门店必须有执业药师和专职药师,由其负责处方药的售卖。

(2)门店必须严格按照医生的处方和药品使用须知进行处方药的售卖,不得出售超过处方上药品种类和具体使用方式的处方药。

(3)门店应仔细核对处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确保处方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如有违规情况,应及时向上级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4)门店应按照处方的要求要求出售处方药,并将处方保存备查。

2.处方药的储存和销售(1)门店应确保处方药的储存环境符合要求,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

(2)门店应分类储存处方药,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使用药品,避免过期药品的使用。

(3)门店应做好处方药销售记录,确保药品流向的可追溯性,并将销售记录保存备查。

3.处方药的退换货(1)门店不得接受处方药的退换货,一经售出,概不退换。

(2)如遇到特殊情况,经执业药师和专职药师确认后,可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退换货。

三、非处方药管理1.非处方药的售卖(1)门店可以售卖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非处方药。

(2)门店应按照商品包装上的说明使用非处方药,不得超出规定的剂量和使用期限。

(3)门店应告知消费者有关非处方药的注意事项和禁忌症等信息。

2.非处方药的储存和销售(1)门店应确保非处方药的储存环境符合要求,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

(2)门店应按照药品有效期进行分类储存,避免使用过期药品。

(3)门店应做好非处方药的销售记录,确保药品流向的可追溯性,并将销售记录保存备查。

3.不得擅自变更药品的用途(1)门店不得将非处方药用于治疗与其包装上的适应症不符的疾病。

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模版一、背景与目的1.1 背景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是指医生根据病情开具处方后,由患者前往药店购买的药品。

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规范门店的药品销售行为,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药店的管理与服务水平,提高门店的信誉度和竞争力。

1.2 目的该制度的目的是明确门店药店对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的销售规范和服务要求,加强对药品质量的控制和监督,保障患者合理用药,提高门店的服务质量。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门店药店经营的处方药和非处方药销售行为,包括门店药店的所有员工和相关岗位。

三、术语定义3.1 处方药:由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开具处方后,由患者前往药店购买的药品。

3.2 非处方药:不需要医生处方即可自行购买的药品。

3.3 安全用药:根据医生的指导和患者的病情,正确服用药品,避免药物滥用和错误的用药行为。

四、处方药管理要求4.1 合法来源4.1.1 门店药店只能从合法的渠道采购处方药,不得购买和销售假药、劣药、过期药等不合格产品。

4.1.2 门店药店应与正规药厂、正规批发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保证所销售的处方药的来源可追溯。

4.2 贮存和保管4.2.1 门店药店应建立符合药品贮存要求的仓库和储藏室,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4.2.2 处方药应单独存放,并按照指定的条件保存。

4.2.3 对处方药的贮存和保管情况应进行定期检查和记录。

4.3 资质要求4.3.1 门店药店应有专职药师或拥有相应药品专业知识的员工,负责处方药的销售、咨询和辅导工作。

4.3.2 门店药店应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相关法规办理相应药品销售备案。

4.4 销售和使用4.4.1 门店药店在销售处方药时,必须要求患者出示有效的处方,只能销售与处方相符的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超量销售。

4.4.2 门店药店应提供给患者使用药品的说明书,告知其正确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4.4.3 门店药店应对患者使用的处方药进行记录,以便追溯和监管。

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

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

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一、引言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是人们常用的药品类别,它们在门店销售时需要遵循一定的管理制度。

本文旨在探讨门店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管理制度,包括销售准入、存储和销售过程、宣传和教育等方面的要求。

二、销售准入1. 相关资格要求门店在销售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之前,必须符合一定的资格要求。

例如,需要获得相关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师执业证书等。

这些资格的获得可以保证门店具备销售药品的合法性和专业性。

2. 商品登记与备案门店销售的所有药品,无论是否属于处方药或非处方药,都需要进行商品登记和备案。

这包括药品的注册证明、生产企业的资质认证、药品标签和说明书等。

通过商品登记和备案,可以确保销售的药品符合质量和安全要求。

三、存储和销售过程1. 药品存储条件门店需要提供安全的存储条件,以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应分别存放在专门的区域,并按照规定的温度、湿度和光照条件进行存储。

此外,在存储药品时还需注意避免与其他化学品相混淆,以免发生交叉感染。

2. 销售流程和记录销售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时,门店应确保销售过程规范、透明。

门店工作人员需要核实购药者的相关信息和合法身份,查询购买药品的用药目的,并向购药者提供正确的使用指导。

此外,门店还需保留销售记录,包括销售日期、药品名称和数量等,以备查阅和追溯。

四、宣传和教育1. 防止虚假宣传门店在销售药品时,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不准使用夸大疗效的广告词语,不得散布没有科学依据的医疗信息,以免误导消费者。

门店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药品信息,帮助消费者正确选择和使用药品。

2. 进行药品教育门店应当承担起向消费者提供药品教育的责任。

药店工作人员需要掌握相关医药知识,能够向消费者解答有关药品的常见问题,如用药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等。

通过药品教育,消费者能够更好地了解药品的用途、副作用和合理使用方法。

五、监督与执法1. 监督机制为保障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的有效性,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督与检查工作。

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

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

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我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管理,确保药品销售的合法性和准确性,保护消费者权益,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门店按处方销售的药品,包括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三、责任1. 执业药师或药师、药师协理以上的药学技术人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2. 门店负责人对药品销售管理负总责。

3. 营业员负责药品的销售工作,必须按本制度的规定进行。

四、内容1. 药品分类管理根据药品品种、规格、适应症、剂量及给药用途不同,对药品分类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进行分类管理。

营业场所的药品须将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摆放,并在陈列货柜和货架上方悬挂相应的警示语。

2. 销售处方药(1)销售处方药时,应由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的药学技术人员对处方进行审核并签字或盖章后,方可依据处方调配销售,销售及复核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全名或盖章。

(2)凡是实行单轨制的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方可销售,其他处方药,须凭医师处方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3)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4)处方药销售要留存处方并做好记录,顾客必须取回处方的,应做好处方登记。

(5)对有配禁忌和超剂量的处方,应拒绝调配、销售。

必要时可与医师联系更改或重新签字。

3. 销售非处方药(1)非处方药可不凭医师处方销售,但病顾客可以要求在执业药师或药师的指导下进行购买和使用。

(2)执业药师或药师对病人选购非处方药,提供用药指导或指出寻求医师治疗建议。

(3)非处方药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销售方式。

(4)在非处方药货区的显著位置悬挂非处方药专有标识和警示语。

4. 药品质量管理(1)门店在接受配送中心统一配送的药品时,应对药品质量进行逐批检查验收,按送货凭证的相关项目对照实物,对品名、规格、批号、生产企业、数量等进行核对,做到票货相符。

(2)验收时如发现有货与单不符,包装破损,质量异常等问题,应及时报告公司销售和质量管理部门,在接到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退货通知后,再作退货处理。

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本制度是为了规范门店药店的药品管理,确保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合理使用和销售,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门店药店内所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管理。

二、药品分类管理1. 处方药管理1.1 处方药的销售必须遵循医师开具的合法处方,并按照处方药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1.2 处方药售出前,药店应核实患者身份,并检查医师开具处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1.3 处方药售出后,药店应及时记录相关信息,并保存处方原件至少5年。

1.4 门店药店应定期进行处方药库存盘点,确保处方药的安全储存和合规销售。

2. 非处方药管理2.1 非处方药的销售应遵循相关批准文号和标签使用要求,并按照非处方药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2.2 非处方药售出前,药店应核实购药者的身份,并提供咨询和建议,确保患者正确使用。

2.3 非处方药的销售应明确告知患者禁忌症、副作用和注意事项,并建议患者遵医嘱使用。

2.4 门店药店应定期对非处方药进行库存盘点,确保药品的合理储存和销售。

三、药品进货与质量管理1. 药品进货管理1.1 门店药店应从合法渠道进货,并保存进货凭证、合格证明等相关文件。

1.2 药品进货前必须严格检查药品的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号等信息,并确保药品具备合规要求。

1.3 药品进货应按照药品分类进行分区存放,防止混淆和交叉感染。

2. 药品质量管理2.1 门店药店应定期对药品质量进行抽样检测,并保存相关检测报告。

2.2 如遇到药品质量问题或召回事件,药店应及时停止销售,并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通报。

2.3 门店药店应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控制的有效性。

四、卫生安全与环境管理1. 卫生安全管理1.1 药店应保持店面、库房、操作区域的整洁与清洁,并定期进行消毒、开窗通风。

1.2 药店应建立健全垃圾分类收集与处理制度,确保废弃药品和废弃物的安全处理。

1.3 药店应定期进行卫生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患者和员工的健康安全。

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4篇)

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4篇)

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是指在医疗机构和药店出售的药品分类。

处方药必须在医生的处方下才能购买和使用,而非处方药则可以直接在药店购买和使用。

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是为了保证患者用药安全,防止滥用药物和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规范门店药店的药品销售行为而制定的一套管理制度。

二、处方药管理制度1.处方药库存管理门店药店应建立药品库存管理制度,确保处方药品的有效管理。

包括建立药品入库登记和出库登记制度,明确药品的来源和流向;建立药品的库存清单,定期进行盘点和调整;建立药品过期处理制度,确保过期药品不进入市场。

2.处方药销售管理门店药店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方药销售,包括以下要求:医生签发的处方必须是合法有效的,药店应认真核实患者的医疗证件和处方的真实性;处方药的销售必须记录在案,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药品种类和数量等;处方药的销售必须按照医生的处方剂量进行,不得超量销售;门店药店不得销售没有药品说明书的处方药。

3.处方药使用管理患者购买并使用处方药时,门店药店应提供详细的用药指导和咨询服务。

包括药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和可能的不良反应等。

门店药店应加强对患者的用药监督,及时发现患者用药过量或不当使用药品的行为。

4.处方药售后管理门店药店应建立健全的处方药售后服务制度,包括对患者的回访和跟踪,收集用药效果和不良反应的信息,及时反馈给医生,并及时处理患者的投诉和意见。

三、非处方药管理制度1.非处方药库存管理门店药店应建立非处方药库存管理制度,确保非处方药品的有效管理。

包括建立药品入库登记和出库登记制度,明确药品的来源和流向;建立药品的库存清单,定期进行盘点和调整;建立药品过期处理制度,确保过期药品不进入市场。

2.非处方药销售管理门店药店可以直接销售非处方药,但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销售,包括以下要求:药店应认真核实购买非处方药的人员的真实身份,年龄要求和用药目的等;非处方药的销售必须记录在案,包括购药人的基本信息和药品种类和数量等;非处方药销售时应提供必要的用药指导和咨询,保证患者正确使用药品。

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范本

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范本

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管理,确保药品合理使用和患者安全,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执行。

第三条门店药师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接受岗前和在职培训,并定期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四条门店应建立健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采购、储存、销售、配送、质量控制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使用。

第五条门店应建立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台账,记录药品的采购、销售、库存和使用情况,确保药品的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第二章药品采购管理第六条门店药品的采购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购买药品应选用有资质的生产企业或经营者,不得购买假药、劣药或过期药品。

第七条门店药品采购应按照需要、数量和规格进行安排,采购前应核实药品的有效期、批号和生产企业等信息,并保留购货凭证和药品质量证明文件。

第八条门店药品采购应与供货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并对药品的质量、运输和交付等进行约定。

第九条门店应建立药品采购记录,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企业、采购价格、有效期等信息。

第十条门店药品的价格应公示,并定期进行价格调整,不得操纵药品价格或虚报药品销售。

第三章药品储存管理第十一条门店应建立适宜的药品储存环境,保证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性。

第十二条门店应建立药品储存区域,按药品的特点和特殊要求进行分类存放,禁止混存或过期药品。

第十三条门店应定期进行药品库存盘点,对药品的有效期、批号等进行核实,并制定报废药品的处理办法。

第十四条门店应建立药品储存记录,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储存条件等信息,定期提交相关报告。

第四章药品销售管理第十五条门店药师应按照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要求进行销售,不得违规销售处方药。

第十六条购买处方药的患者应提供有效的医生处方,门店药师应核实处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记录患者的相关信息。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YF-ED-J9857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
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目的:为规范药品销售行为,保证用药
安全有效。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
量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
行)》。

3、适用范围:门店销售过程质量管理。

4、责任:门店销售人员。

5、定义:
5.1、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助理医师
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5.2、非处方药: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使用的药品。

6、内容:
6.1、以下药品在零售门店必须凭处方销售:注射剂、二类精神药品(经药监部门批准的门店可经营)、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障碍治疗药(抗精神病、抗焦虑、抗躁狂、抗抑郁药)、抗病毒药(逆转录酶抑制剂和蛋白酶抑制剂)、肿瘤治疗药、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口服溶液、未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抗菌药和激素、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其他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

抗菌药物按处方药管理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包括抗生素类、磺胺
类、喹诺酮类、抗结核类、抗真菌类药物(抗生素包括β-内酰胺类、大环内酯类、氨基糖苷类、四环素类、氯霉素类、其他抗生素如:林可霉素、磷霉素等);
6.2、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的6.1之外的其他处方药;
6.3、处方药不得采取开架自选的销售方式;
6.4、无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不得销售第6.1项下规定的处方药;
6.5、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非处方药目录,将处方药、非处方药分柜摆放。

每个陈列柜货架右上角都应张贴相应的“处方药”和“OTC”标识,并在对应专柜张贴或醒目处悬挂警示语和告示语:
6.5.1、处方调配或销售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处方审核人员应是执业药师;
6.5.2、执业药师或药师(含药师和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资格证书应悬挂在店内显著位置;
6.5.3、质量负责人和处方审核员必须在职在岗,随时接受药监部门的检查。

每天上下午如实在签到表上签到(质量管理工作人员在职在岗情况表),代签和提早签连续二次以上视作在不岗。

如休息或请假等情况,请在备注栏写明情况。

请假1-2天必须上报连锁公司质管科。

药师离岗应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6.6、销售处方药时不得擅自更改和代用;
6.7、若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和销售。

7、处方药销售应按规定和程序进行:
7.1.1、审方:实行执业药师远程审方,门店接到处方后,摄取处方图片通过网络上传到总部审方室,执业药师应仔细阅读,逐项进行审核、检查。

符合相关规定的,签字后下发门店调配人员,如遇药名不清、药味重复、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

门店应向顾客说明情况,经原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后再调配;
7.1.2、调配:调配人员调配处方时应精神集中,按处方列明药品依次调配,在一张处方未调配结算前不收第二张处方,以免药品混淆
造成差错;调配人员调配处方时应做到计量正确,调配完后核对无误后签字后交处方审核员;
7.1.3、复核:由药师复核,再次全面认真地审核一遍处方内容。

逐个核对处方与调配的药品、规格、剂量、用法、用量是否一致,检查无误后方可签字;
7.1.4、发药:发药人员应复核姓名、帖数、做到准确无误;并告知顾客用药注意事项;
7.1.5、记录:每天及时登记于“处方药销售记录表”,进销存数量必须相符,调配处方按月装订成册留存5年备查。

8、非处方药可不凭处方销售,但如顾客要求,执业药师或药师应负责对药品的购买和使
用进行指导。

9、相关表格:处方药销售记录表、质量管理人员审方员在职在岗情况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