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开发管理相关政策
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的矿产资源管理政策与法规
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的矿产资源管理政策与法规自然资源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其管理对于国家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矿产资源作为自然资源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合理管理和有效利用是我国能源保障和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自然资源部制定了一系列的矿产资源管理政策与法规,以规范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
一、分类管理原则自然资源部对矿产资源按照不同的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管理。
根据资源的稀缺性、价值和开发难度,将矿产资源划分为不同的类别,如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等。
这种分类管理的原则使得资源的开发与保护能够有序进行,避免了资源的浪费和破坏。
二、采矿权管理采矿权是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的基本依据,同时也是保护矿产资源的重要手段。
自然资源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权管理条例》,明确了矿产资源的产权制度和采矿权的获取和行使条件。
根据这些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前,都需要取得相应的采矿权,并遵守相关的开采规则和环保标准。
三、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往往伴随着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问题,为了保护环境和促进生态恢复,自然资源部制定了一系列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政策与法规。
这些政策和法规规定了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应当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生态恢复要求,确保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四、矿产资源税收政策为了合理调节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之间的关系,自然资源部制定了矿产资源税收政策。
该政策通过对矿产资源的征收资源税、土地使用税等方式,实现了对矿产资源的经济调节和资源税收的合理收入分配。
这一政策的实施不仅促进了矿产资源的有效利用,还为国家财政收入的增加提供了重要支撑。
五、矿产资源勘查和评估矿产资源勘查和评估是矿产资源管理的重要环节,它是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的前提和基础。
自然资源部制定了《矿产资源勘查管理条例》和《矿产资源储量评估规范》,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和评估活动进行了规范和管理。
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规定
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矿产资源的开发管理,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矿产资源的分类和管理第二条根据矿产资源的性质和用途,将矿产资源分为能源矿产资源、金属矿产资源、非金属矿产资源和稀土矿产资源。
第三条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资源,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四条矿产资源的开发必须按照规划和审批程序进行。
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发矿产资源。
第三章合同管理第五条矿产资源开发者与矿产资源管理机构签订矿产资源开发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矿产资源开发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1. 合同双方的基本情况;2. 开发范围和方式;3. 开发期限和目标;4. 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归属;5. 采矿权的授予和收回;6. 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措施;7.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条件;8.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第四章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第七条矿产资源的开发必须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第八条矿产资源开发者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并采取相应的修复措施。
第九条矿产资源开发者应当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矿产资源税等相关税费。
第五章监督管理与处罚第十条矿产资源管理机构应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行为。
第十一条对于违法开发行为,矿产资源管理机构有权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 警告;2. 罚款;3. 取消采矿权;4. 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矿产资源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和行业黑名单制度,对违法开发者进行限制和处罚。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对于严重破坏环境和生态的矿产资源开发行为,开发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依法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规定的行为,相关责任人应当依法受到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此前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本规定解释权属于矿产资源管理机构。
矿产资源保护与管理政策解读
矿产资源保护与管理政策解读矿产资源的保护与管理是现代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一环。
为了确保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各国纷纷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措施,以保护矿产资源,防止过度开采和滥用,保障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本文将对矿产资源保护与管理政策进行逐一解读。
1. 保护矿产资源的重要性矿产资源是国家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开发利用对国家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矿产资源的开发也带来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问题。
保护矿产资源的重要性在于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环境,从而促进可持续经济发展。
2. 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政策措施为了合理开发和利用矿产资源,各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矿产资源的准入制度、采矿权的管理、矿业权益的保护、矿产资源税收政策等。
通过制定这些政策,旨在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推动矿产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
3. 矿产资源环境保护政策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矿产资源环境保护政策也相应加强。
这些政策包括但不限于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评估、矿区生态修复、矿区环境监测等。
通过加强环境保护政策的实施,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矿产资源开发所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4. 矿产资源管理的创新举措为了提升矿产资源管理水平,各国不断推出创新举措。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数字化矿场管理系统、信息化矿权管理平台等。
通过引入先进的管理技术和手段,可以优化矿产资源管理流程,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和保护水平。
5. 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推进矿产资源保护与管理矿产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具有全球性的特点,需要各国加强合作,共同应对。
各国可以在制定相关政策时进行经验交流和借鉴,推进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同时,国际组织、科研机构等也应该加强合作,共同推进矿产资源保护与管理的研究与实践。
总结起来,矿产资源保护与管理政策的核心目标在于实现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各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包括准入制度、矿业权益保护、环境保护政策等。
采矿业的矿山矿产资源开发与利用政策
采矿业的矿山矿产资源开发与利用政策采矿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对国家经济的发展和资源的保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合理开发和利用矿山矿产资源,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以促进采矿业的可持续发展和资源的有效利用。
本文将从政策层面探讨我国采矿业的矿山矿产资源开发与利用政策。
一、产业调控政策为了规范和引导采矿业的发展,我国实施了一系列的产业调控政策。
首先,通过制定《矿产资源法》对矿产资源的开采进行管理,明确了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其次,建立了矿产资源税制,对矿产资源的开采和利用征收相应的资源税。
同时,对资源密集型企业进行差别化加税和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以鼓励节约能源、降低污染排放。
此外,政府还通过发展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矿山地质信息、资源评估、环境保护等支持服务,促进采矿业的科学、规范、可持续发展。
二、资源管理政策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保护矿山矿产资源,我国采取了一系列的资源管理政策。
首先,建立了矿产资源管理制度,实行了矿山开发许可和采矿权的管理制度,对采矿企业进行准入管理,严控矿山开采的规模、范围和时间。
其次,推行矿山环境保护政策,强化矿山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定了矿山开采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保护工程,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此外,加大对非法采矿和违规开发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违法开采行为,保护矿山矿产资源的合法权益。
三、技术创新政策为了提高采矿业的技术水平和资源利用效率,我国实施了一系列的技术创新政策。
首先,加强科技创新,鼓励采矿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提高采矿技术的创新能力。
其次,推动工业互联网与采矿业的深度融合,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高采矿业的智能化水平。
此外,鼓励采矿企业采用先进的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四、国际合作政策为了更好地促进矿山矿产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我国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在资源开发和管理方面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合作。
首先,加强与资源大国的对接,学习借鉴其先进的资源开发和管理经验,推动资源的高效利用和节约。
矿产资源管理法汇总
矿产资源管理法汇总矿产资源是国家的重要战略资源,对于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保护矿产资源,我国有一系列相关的矿产资源管理法规。
本文将对这些法规进行汇总,以便读者更好地了解和掌握矿产资源管理相关知识。
一、《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法》是我国矿产资源管理的基础法律。
该法规定了矿产资源的归属、获取、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具体包括了矿产资源的所有权、矿区划定、矿产资源勘查与评审、矿业权管理、矿业权转让等等。
该法的实施旨在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保护环境和生态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国家经济发展利益。
二、《矿产资源税法》《矿产资源税法》是我国矿产资源税收领域的主要法规。
该法针对矿产资源开采和利用活动征收资源税。
该法规定了矿产资源税的计算、征收对象、纳税义务人、税率和节税优惠等方面的内容。
实施该法旨在通过资源税的征收,合理调节矿产资源开发与利用的关系,鼓励节约能源,促进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三、《矿业权管理条例》《矿业权管理条例》是针对矿业权的管理和行使进行规范的法规。
该条例主要规定了矿业权的获取和变更手续、矿业权的行使和保护、矿业权转让和终止、矿业权的出让和承包以及矿业权纠纷的处理等内容。
该条例的实施旨在建立健全矿业权管理制度,保障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矿业资源的秩序和可持续利用。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是针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环节进行管理的法规。
该条例主要规定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许可的申请和审批程序、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计划的编制和实施、矿山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要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和检查等内容。
该条例的实施旨在规范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活动,确保矿业生产的安全和环境的保护。
五、《矿产资源勘查管理条例》《矿产资源勘查管理条例》是对矿产资源勘查活动进行管理的法规。
该条例主要规定了矿产资源勘查申请和审批程序、矿产资源勘查权的取得和行使、矿产资源勘查资质的认定和评价、矿产资源勘查信息的报送和公开等内容。
采矿业中的矿产资源管理与保护政策
采矿业中的矿产资源管理与保护政策矿产资源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然而,在采矿业的发展过程中,如何科学合理地管理与保护矿产资源,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政策制定、合规管理和环境保护三个方面探讨采矿业中的矿产资源管理与保护政策。
一、政策制定为了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政府部门应当制定相关政策。
首先,政府可以通过设立矿产资源管理局等专门机构来负责矿产资源的管理与保护工作。
这些机构可以负责矿产资源的调查与评估,制定矿产资源开发与管理的标准和规范,监督矿产资源的开发过程。
其次,政府可以通过颁布矿产资源管理法律和法规,明确矿产资源的产权、开发权和使用权等,并规定其合理使用的范围和方式。
最后,政府可以通过实施激励性政策,鼓励企业在矿产资源管理与保护方面进行创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二、合规管理在采矿业中,合规管理是管理与保护矿产资源的重要手段。
采矿企业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和法规,确保矿产资源的合法开发与利用。
首先,采矿企业应获得矿业权益,进行合法的矿产资源开发活动。
其次,采矿企业应按照规定的采矿方法和技术,合理进行矿产资源的开采过程,最大限度地减少资源浪费。
此外,采矿企业还应建立健全的矿产资源管理制度,对矿产资源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包括资源勘探、开发、利用和封闭等环节。
同时,采矿企业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进矿产资源的管理与保护工作。
三、环境保护采矿业的发展往往伴随着环境破坏问题,因此,在管理与保护矿产资源的过程中,环境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采矿企业应制定环境保护方案,对矿产资源的开发过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并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其次,采矿企业应加强尾矿、废石等废弃物的处理与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废弃物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此外,政府应加强对采矿企业的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确保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总结起来,采矿业中的矿产资源管理与保护政策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
自然保护区土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发与管理规范
自然保护区土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发与管理规范引言自然保护区是为了保护自然生态环境而设立的特定区域,其重要任务之一就是保护矿产资源不受过度开发和破坏。
为了确保自然保护区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制定了自然保护区土地管理办法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和管理。
本文将详细阐述自然保护区土地管理办法中关于矿产资源开发与管理的规范。
一、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原则1.自然保护区矿产资源开发与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综合治理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2.国家对自然保护区中的矿产资源实行严格的保护,禁止破坏性开发和非法采矿。
3.矿产资源开发应基于科学实验研究,充分考虑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特殊性和脆弱性。
4.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应与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生态旅游等相关产业相结合,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二、矿产资源开发审批和管理1.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在自然保护区内的,需经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审批,并报国家主管部门备案。
2.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申请方应提供详细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证明其对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3.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在审批矿产资源开发项目时,应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要求,对开发方案进行综合评估。
4.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审批后,开发方应遵守土地使用合同约定,实施环境保护措施,并负责项目的监控和治理。
三、矿产资源开发限制与禁止1.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禁止进行矿产资源开发,核心缓冲区和实验区的开发应严格限制。
2.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应避免对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系统造成破坏,不得破坏重要动植物栖息地、水源地、风景名胜区等。
3.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非法采矿、非法买卖矿产资源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
四、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监测和评估1.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应设立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监测系统,跟踪监测开发项目的环境影响和到位情况。
2.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应定期进行环境评估和绩效评估,确保项目的环境监管和整改措施到位有效。
3.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监测和评估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和评价。
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的矿产资源管理政策与法规
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的矿产资源管理政策与法规自然资源部是中国政府设立的专门负责自然资源管理的部门,其职责之一就是负责矿产资源的管理。
为了保护和合理开发矿产资源,自然资源部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与法规,对矿产资源的管理进行规范。
本文将围绕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在矿产资源管理方面的政策与法规展开论述。
一、矿产资源管理的法律依据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在矿产资源管理过程中,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我国矿产资源管理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
这些法律文件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需要在操作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并确保其合法性和合规性。
二、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的政策导向为了科学开发和高效利用矿产资源,自然资源部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导向。
首先,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必须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区域规划,以保证资源的合理利用;其次,自然资源部鼓励创新技术手段,提高勘查开发效率,并提倡绿色环保的矿产资源开发方式;此外,自然资源部还注重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源开发的可持续性。
三、矿产资源保护的法规要求矿产资源保护是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在管理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的法规要求。
首先,自然资源部要求加强对矿产资源的保护力度,防止过度采集和滥用资源;其次,自然资源部鼓励采取恢复和修复措施,尽量减少矿产资源开采对环境的破坏;此外,自然资源部还要求对重要的矿产资源进行保护性开发,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四、矿产资源管理的监督与执法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在矿产资源管理过程中,承担着监督与执法的职责。
自然资源部要求加强对矿产资源管理的监督,确保资源的合法利用和管理的规范性;同时,自然资源部注重对矿山安全生产的监督与执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确保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五、矿产资源权益保护的政策措施为了保护矿产资源权益,自然资源部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
矿产资源开发 政策文件
矿产资源开发是一项重要的经济活动,需要遵守相关的政策文件。
以下是矿产资源开发的一些相关政策文件:
《矿产资源法》:这是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的基本法律,规定了矿产资源开发的基本原则、权利和义务、法律责任等内容。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这是对矿产资源勘查区块进行登记管理的具体规定,要求矿产资源勘查必须依法进行登记,取得探矿权。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这是对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的具体规定,要求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进行登记,取得采矿权。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这是对探矿权和采矿权转让管理的具体规定,要求探矿权和采矿权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进行转让。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这是对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的具体规定,要求采矿权人必须按照规定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
以上是一些矿产资源开发相关的政策文件,了解和遵守这些文件是进行矿产资源开发的前提。
地质矿产政策法规
地质矿产政策法规
地质矿产政策法规是指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为规范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以及地质环境保护等方面所制定的一系列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
在中国,地质矿产政策法规体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是我国关于矿产资源管理的基础法律,规定了矿产资源的
所有权、探矿权和采矿权制度,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利用、保护及其监督管理。
2.《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的申请、审批、登记程
序和要求。
3.《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明确了矿产资源开采的许可条件、程序及开采过程中的权
利义务等事项。
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旨在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对矿山企业在
开采前后应履行的地质环境保护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虽然主要关注土地管理,但也涉及到了与地质勘查、矿产
资源开发利用相关的土地使用、复垦等内容。
6.《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针对因矿产资源开发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制定了预防、监测、应
急处置等管理制度。
7.各省级人民政府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
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的矿产资源管理实施办法、地质环境保护实施细则等。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我国在地质矿产领域的政策法规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以适应新的形势和挑战。
采矿业的矿山矿产资源开发与利用政策
采矿业的矿山矿产资源开发与利用政策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矿产资源国之一,拥有丰富的煤炭、铁矿石、石油等矿产资源。
矿山矿产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对我国经济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为了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我国采取了一系列的矿山矿产资源开发与利用政策。
一、资源保护与管理政策为了保护和管理矿山矿产资源,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措施。
首先,严格实行矿产资源开采许可制度,确保开采活动符合环境保护和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要求。
其次,加强对矿山环境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环境问题。
还要加强对矿山安全生产的管理,在保护资源的同时确保工人的安全。
二、资源开发与利用政策我国积极推动矿山矿产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以满足经济的需求。
首先,鼓励技术创新,提高矿山矿产资源的开采效率和利用率。
其次,支持企业进行研发,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价值。
此外,我国还加大对各地资源开发的支持力度,为矿山企业提供政策和经济上的支持。
三、资源税收政策为了平衡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我国实行了资源税收政策。
根据资源的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程度,对矿山矿产资源进行不同程度的征税。
这样一方面可以进行资源的合理配置,另一方面也可以鼓励企业采用更加环保的技术和工艺,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四、资源回收与再利用政策我国重视矿山矿产资源的回收与再利用,以减少资源的浪费。
首先,加强对已产生废弃物的处理与利用,通过科技手段实现废弃物资源化。
其次,鼓励企业对废弃物进行再利用,如采取循环经济的方式,将废弃物转化为可再生资源,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
五、矿业产权管理政策为了规范矿业的开采行为,我国实行了矿业产权管理政策。
通过明确矿业资源的产权,鼓励企业进行矿业投资,提高资源的开发利用效率。
同时,也要加强对矿业产权交易的监管,确保矿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总结起来,采矿业的矿山矿产资源开发与利用政策包括资源保护与管理、资源开发与利用、资源税收、资源回收与再利用以及矿业产权管理等方面。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政策与法规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政策与法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对于国家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鉴于矿产资源的有限性和环境保护的需要,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与法规来规范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
本文将以深化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认识,探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政策与法规,并分析其在实践中的效果与问题。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基本政策为控制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国家采取了一系列基本政策。
首先,政府鼓励对于可再生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如太阳能、风能等。
其次,政府调整矿产品价格,以逐步提高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效益。
第三,政府强化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效益评估与监管,确保企业在开发利用过程中符合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要求。
另外,政府也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区域进行限制,以保护生态环境和社会稳定。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法规与措施为确保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合规性与可持续性,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法规与措施。
首先,政府规定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许可制度,企业必须在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才能取得相应的开发利用许可证。
其次,政府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保障企业按照合法的方式进行开发利用。
第三,政府制定了矿产资源的保护措施,包括矿产资源保护区的设立、禁止在特定区域进行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等。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政策的实施效果与问题尽管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与法规来规范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但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首先,由于一些企业对法律法规的认识不足,以及监管力度不够,导致一些矿产资源的非法开发利用行为频发。
其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管难度相对较大,一些违法行为往往很难被及时发现和查处。
第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许可制度还不够严格,存在一些企业通过行贿等手段获得开发利用许可证的问题。
四、改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政策的建议为了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促进矿产资源可持续利用,政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加强对矿产品价格的管理,通过提高矿产品价格,引导企业采用更加环保和节约资源的开发利用方式。
安徽省矿产资源管理办法矿产资源税收政策
安徽省矿产资源管理办法矿产资源税收政策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矿产资源的日益紧缺,矿产资源的管理和开发成为各个地方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安徽省作为一个资源丰富的地区,矿产资源管理办法及其税收政策对于合理开发和利用矿产资源,维护资源环境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探讨安徽省的矿产资源管理办法及其税收政策。
管理办法矿产资源的定义根据安徽省矿产资源管理办法,矿产资源是指地壳中存在且可以利用的自然矿产或其他有价值的矿物质,包括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能源矿产等。
矿产资源的开发许可根据矿产资源管理办法,安徽省对于矿产资源的开发实行许可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开发矿产资源前必须获得相关的矿业权利许可证,否则将违法违规。
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安徽省鼓励合法的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但同时也要求合理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
开发者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合理开采矿产资源,并在开采完毕后进行矿山复垦,保护生态环境。
税收政策矿产资源税种按照安徽省的矿产资源税收政策,矿产资源的税种包括资源税和征收在销售过程中的增值税。
资源税是指矿产资源开采者按照一定比例向地方政府缴纳的税金,用于补偿和保护矿产资源遭受的破坏和消耗。
增值税是指矿产资源在销售过程中增加的价值所应缴纳的税款。
税率和征收安徽省的矿产资源税收政策对于不同的矿产资源和不同的开采方式有不同的税率和征收办法。
一般来说,对于高价值的矿产资源和高污染的开采方式征收的税率较高,以鼓励其合理开发和利用,同时增加税收收入。
对于低价值的矿产资源和低污染的开采方式征收的税率较低。
税款的征收由地方税务部门负责,纳税人需要按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地方税务部门缴纳相应的税款。
税收收入的使用1. 矿产资源环境保护用于采取措施保护矿产资源的环境,减少开采对环境的影响。
2.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用于提升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加强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
3. 矿山复垦用于对开采完毕的矿山进行复垦,恢复生态环境。
采矿业中的矿产资源政策与法规
采矿业中的矿产资源政策与法规矿产资源是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对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保护矿产资源,在采矿业中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与法规。
本文将从国家层面、地方层面以及国际层面,分别介绍采矿业中的矿产资源政策与法规。
一、国家层面1.《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法》是我国采矿业中最基本的法律法规。
该法规规定了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归属、矿产资源的开采权和管理制度、矿产资源的保护与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该法为矿产资源的合理开采和有效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2.《矿业权管理办法》《矿业权管理办法》是对《矿产资源法》的补充和细化,主要规定了矿业权的获取与转让、矿业权的保护与监管、矿业权的退出与终止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这一法规,加强了对矿业权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了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地方层面1.各省(区、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的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这些地方性的法规,是对国家层面法律法规的补充和细化,更好地适应了地方经济和资源环境的特点。
2.环境保护法规在采矿业中,环境保护至关重要。
各地方政府根据本省(区、市)矿产资源的特点,制定了一系列的环境保护法规,要求采矿企业在开采过程中保护环境,降低环境污染的风险。
三、国际层面1.国际矿业条约与协议我国积极参与了国际矿业领域的合作与交流,签署了一系列的国际矿业条约与协议。
这些条约与协议主要包括关于矿产资源开发与合作、矿产资源保护与管理、矿产品市场准入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合作,我国更好地开展矿业资源的开发利用,推动了矿产资源的全球化管理与合作。
2.跨国企业合作协议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跨国企业在矿业领域的合作越来越频繁。
我国政府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政府、企业签订了一系列的跨国企业合作协议,旨在推动资源的共享与合作,提高矿产资源的开采效率和利用效益。
总结:在采矿业中,矿产资源政策与法规的制定是确保矿业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手段。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政策与法规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政策与法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为了保护资源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与法规来规范和引导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介绍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相关政策与法规。
一、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政策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能源需求的增加,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被提上日程。
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引导和规范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矿产资源法》的颁布实施。
该法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进行了全面、系统、科学的管理,明确了矿产资源所有权、管理机构、采矿权的获取等一系列重要问题。
二、环境保护政策为了保护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的环境,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政策。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环境保护法》和《矿业权法》。
这些法律法规要求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合理规划和设计,减少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同时,矿业企业在开发利用过程中还要依法支付环保税费,承担环境责任,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三、资源税收政策为了调节资源开发利用行为,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市场供应,我国实行了资源税制度。
根据不同矿产资源的特点和价值,资源税采用差别化税率,对不同的矿产资源征收不同程度的资源税。
这种政策可以有效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并通过资源税的征收形成资源环境保护基金,用于矿山环境保护与修复。
四、用地政策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需要占用一定的土地面积。
为了保障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土地的合理利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用地政策。
其中涉及到矿业开发的主要有《国土资源管理法》和《城市规划法》。
这些法规明确了土地使用权的获取、转让、终止等方面的规定,同时对矿业企业的用地行为进行了严格的规范,确保矿业开发利用与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相协调。
综上所述,对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与法规,包括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政策、环境保护政策、资源税收政策和用地政策等。
2023年矿产资源开发备案新政解析
2023年矿产资源开发备案新政解析2023年,我国出台了矿产资源开发备案新政,为加强对矿产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行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该政策明确了矿产资源开发备案的程序和要求,下面就来具体分析一下。
一、政策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然而,矿产资源的开采和利用存在着不规范、乱象丛生的情况,严重影响了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2023年,矿产资源开发备案新政应运而生。
二、矿产资源开发备案的程序根据新政策,矿产资源开发备案应该遵循以下程序:1.提交备案申请开发企业应该在开发矿产资源之前,提出备案申请,详细描述矿产资源的类型、数量、地点等相关信息。
同时,还需要提交资质证明、环境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
2.审核备案申请矿产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备案的决定。
如果需要,还可以安排对申请材料进行实地勘查。
3.签发备案证书对于经审核符合备案条件的企业,矿产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签发备案证书,备案证书是企业开展开发利用的重要凭证。
三、矿产资源开发备案的要求1.合规开发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企业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合规开发,禁止非法采矿、乱占乱用资源的行为。
2.环境保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应当注重环境保护,尽可能采用清洁高效的技术和设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3.资源节约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应当采取节约型的开发模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浪费,实现可持续利用。
四、政策的意义1.规范市场矿产资源开发备案新政规范了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行为,有利于优化市场环境,减少恶性竞争,保障公平竞争。
2.优化资源配置该政策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效率,保护资源,促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保障环境安全矿产资源开发备案新政规定了环境保护要求,保障环境安全,避免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对环境的破坏。
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知识
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知识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知识本文旨在详细介绍矿产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矿产资源的开发和管理涉及各种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国家的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
以下将逐一介绍相关内容。
一、国家的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该法规定了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和管理制度,明确了探矿权、采矿权的获取和行使条件,规范了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业权管理条例》:该条例详细说明了矿业权的认定、取得和保护,规定了矿业权的审批程序和管理要求,确保了矿业权的合理行使和保护。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该法规定了矿山安全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制度,明确了矿山企业的安全责任,加强了矿山安全监管和事故预防措施,保障了矿工的人身安全。
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该法规定了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要求,明确了矿业企业的环境责任和监管措施,保护了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该法针对矿业企业对水环境的污染行为,规定了水污染的防治措施和责任划分,保护了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该法针对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大气污染,规定了大气污染的防治要求和管理制度,减少了矿业企业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该法规定了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制度,涉及到矿业土地的征用、补偿等问题。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该法规定了水资源的管理和利用制度,对矿业企业的用水行为进行了规范。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税法》:该法规定了矿产资源的税收制度和管理要求,确定了矿业企业的税务义务。
附件:1.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全文。
2.相关政策文件、法规解读等。
法律名词及注释:1.矿产资源:指地下和地表的矿物资源,包括金属矿、非金属矿、能源矿等。
2.探矿权:指对矿产资源进行勘探、评价、鉴定的权利。
矿业法律法规与政策解读
矿业法律法规与政策解读矿业是指针对地下固体矿产资源进行的一系列勘探、开采和利用活动。
为了规范矿业行为,保护矿产资源,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本文将对矿业法律法规与政策进行解读,并分析其影响和作用。
一、矿业法律法规矿业法律法规是指针对矿业活动而制定的法律和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通常涉及矿产资源的获取、使用和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矿业法律法规的名称和内容可能有所不同,但其核心目标都是保护矿产资源,促进矿业可持续发展。
矿业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矿产资源的归属和管理: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有权对其进行管理和调配。
矿业法律法规规定了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归属、开采权的获取和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2. 矿业权的设立和转让:矿业权是指国家授予矿业企业的勘探、开采矿产资源的权利。
矿业法律法规规定了矿业权的设立条件、程序和矿权的转让等方面的规定。
3. 矿业环境保护:矿业活动对环境的影响较大,为了保护环境,矿业法律法规对矿业企业的环境保护责任和要求进行了规定,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和环境修复等方面的规定。
4. 矿业安全和劳动保护:矿业活动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为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矿业法律法规对矿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进行了规定,包括安全生产许可、事故应急预案和职业健康等方面的规定。
5. 矿业税收和经济利益分配:矿业是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矿业法律法规规定了矿业企业应缴纳的矿业资源税和其他相关税费等方面的规定,以及矿业经济利益的分配机制。
二、矿业政策解读矿业政策是指国家对矿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政策措施的总称。
矿业政策与矿业法律法规密切相关,旨在引导和推动矿业可持续发展。
矿业政策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政策:根据国家矿产资源的状况和需要,制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政策。
这些政策可以包括矿业开发的重点领域、开发方式、开发周期等方面的内容。
2. 矿业技术创新政策:鼓励矿业企业加强科技创新,提高矿业的技术水平和装备水平。
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
36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加强重要能源矿产资源国内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等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现就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 除协议出让等特殊情形外,矿业权一律按照《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竞争出让。
在矿业权交易中推广使用保函或保证金,探索建立相关规则,确保矿业权交易顺利进行。
竞争出让油气(包括石油、烃类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天然气水合物)探矿权,按照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制定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的指导意见》确定起始价。
二、严格控制矿业权协议出让 稀土、放射性矿产勘查开采项目或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协议方式向特定主体出让矿业权。
自然资源部协议出让矿业权应当征求省级人民政府意见,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协议出让矿业权须报请同级地方人民政府同意。
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资源,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
三、积极推进“净矿”出让 实行砂石土采矿权“净矿”出让,积极推进其他矿种的“净矿”出让。
加强矿业权出让前期准备工作,优化矿业权出让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依据矿产资源规划、地质工作成果和市场需求,建立矿业权出让项目库,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等禁止限制勘查开采区域,合理确定出让范围,并做好与用地用海用林用草等审批事项和管理政策的衔接,以便矿业权出让后,矿业权人能够依法依规办理用地用海用林用草审批手续,正常开展勘查开采工作。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开展勘查开采工作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撤回矿业权,并按照有关规定退还已征收的矿业权出让收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的资源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的资源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的资源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促进矿产资源可持续利用,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矿产资源按其性质分为固体矿产资源、液体矿产资源和气体矿产资源。
第四条国有矿产资源属于全民所有,在国家对外开放的前提下,国有矿产资源可以依法收益、转让、抵押和以其他方式实现增值。
第五条矿产资源的管理原则是统一规划、分类管理,合理利用、保护优先,提高综合效益、保证安全和促进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对矿产资源进行勘查和开发利用,但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限制和禁止性要求。
第二章矿产资源的勘查第七条矿产资源的勘查包括地质勘查、测量和调查。
第八条矿产资源的勘查应当进行详细的地质工作,包括地质勘查、地质测量和地质调查。
第九条矿产资源的勘查工作要进行合理安排,提供充足的经费和技术支持,确保勘查结果真实可信。
第十条对于已发现的矿产资源,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储量申报,经批准后取得矿业权。
第十一条国家将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的管理,推动技术进步和资源保护工作。
第三章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第十二条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应当遵守以下原则:(一)科学开采、循环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二)保护生态环境,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三)合理规划、统筹兼顾,确保资源可持续利用;(四)依法保护和利用传统矿产资源;(五)实行节约性矿产资源适度开采制度。
第十三条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项目应当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第十四条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应当通过招投标等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确保公平竞争。
第十五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六条国家将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管理,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和科技创新。
第四章矿产资源的管理第十七条矿产资源的管理由国家按照分级负责制原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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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管理
(一)矿产资源开采条件
《矿产资源法》第三条规定:开采矿产资源 ,必须依法申请,经批准取得采矿权,并 办理登记。 《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国家 对矿产资源开采实行许可证制度,开采矿 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登记,领取采矿许 可证
(二)采矿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1.采矿权和采矿权人 《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采 矿权是指依法取得的采矿权规定的范围内, 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矿产品的权利。 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成为采矿权人 《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 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4号)规定, 申请采矿权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采矿权的审批 登记管理应当自收到之日起40日内,作出准予登 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并通知采矿权申请人。 需要采矿权申请人修改或者补充本办法第五条规 定的资料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通知采矿权申请人 限期修改或者补充 准予登记的,采矿权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 日起30日内,缴纳相关费用,领取采矿许可证,成 为采矿权人。
2.采矿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采矿权人的权利: (1)按照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开采范围和期限从 事开采活动; (2)自行销售矿产品,但是国务院规定由指定 的单位统一收购的矿产品除外; (3)在矿区范围内建设采矿所需的生产和生活 设施; (4)根据生产建设的需要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 (2)越界采矿行为
• 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 内开采、赔偿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 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30%以下的罚款。 • 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 ,吊销采矿许可证,依照《刑法》第343条追究刑 事责任。“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5万元 以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 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价值数 额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行 为,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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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矿类违法行为 (1)无证采矿行为 包括: 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而擅自采矿;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已满未办延续登记手续而继续采矿; 采矿许可证被依法注销、吊销后继续采矿; 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 范围采矿; 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种矿种; 未按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种采矿(共生、伴生矿种除外)等违法行为 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 违法所得50%以下的罚款。 拒不停止开采的,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第343条追究 刑事责任。“破坏矿产资源价值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 价值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行为,处3年 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矿产资源的社会属性
是人类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基本来 源,是社会文明发展的物质基础。衣食住 行均离不开矿产资源
(三)矿产资源的分类
1.根据形态上划分
• 固态--如煤矿、铁矿、石灰岩等; • 液态--如石油、矿泉水等; • 气态--如天然气、煤成气等
2.根据性质和工业用途 能源矿产:煤、石油、天然气、地热 金属矿产:铁矿、铅锌矿、铝土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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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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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管理面临的挑战
非金属矿产:水泥用石灰岩、建筑石料用灰 岩 水汽矿产:矿泉水、二氧化碳
二、我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一)我市矿产资源概况 重庆市矿产资源总体不丰富,但具有特 色优势矿产。具有现实资源优势矿产主要 有天然气、页岩气、煤、地热、锶矿、锰 矿、铝土矿、毒重石(钡矿)、水泥灰岩 、石膏、粉石英、铁矿、岩盐等,具有找 矿潜力的矿产主要有硫铁矿、炼镁白云岩 、铜、铅、锌等。
1.采矿权审批的分级管理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开采下列矿产资 源,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1)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矿 产资源; (2)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 (3)外商投资开采的矿产资源; (4)本办法附录所列的矿产资源。 开采石油天然气矿产的,经国务院指定的机关审查同意后, 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
采矿权人的义务 (1)在批准的期限内进行矿山建设或者开采 (2)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 (3)依法缴纳矿产资源税和矿补费 (4)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 (5)接受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 按照规定填报矿产储量表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统计报告
(三)采矿权的审批管理
2
(二)重庆矿产资源的特点
• • • •
大型矿床少,中小型矿床多; 能源矿产、非金属矿产多,金属矿产少; 共生、伴生矿床多,单一矿床少; 贫矿、难选冶矿多,富矿少。
第二部分 矿产资源开采审批与监管
一、矿产资源所有权
《矿产资源法》第三条规定,矿产资 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 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 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 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 ,国务院授权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对 全国矿产资源分配实施统一管理。
第三部分 我市矿业经济形势及面临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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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矿业经济形势
全市矿山主要经济指标总体呈下降趋势。 今年一季度以来申请采矿权数量继续减少,矿山企业债务继 续加重。 目前矿业市场尚无反弹迹象,预测二季度矿业仍将维持低位 运行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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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开发利用情况对比表
年度 (年) 2000 2005 2010 2015 矿山数 从业人数 4223 3294 3020 2287 24 20 20 11 产量 3. 1 1. 0 1. 6 1. 5 工业总产值 (亿元) 45. 6 80. 1 232. 2 164. 7 利润 (亿元) -0. 9 3. 0 18. 7 -3. 1 市级征收价款 (亿元) / 1. 23 6. 74 1. 61 (个) (万人) (亿吨)
• (4)破坏或者擅自移动矿区范围界桩或地面标志
• 法律责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 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责令限期恢复;情节严重的 ,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 (5)不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拒绝接受监督检查 或者弄虚作假
• 法律责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 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 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 发证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
•
• (4)违反规定,不办理勘查许可证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手续 • 法律责任: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 吊销其勘查许可证。 • (5)不按期缴纳依法应当缴纳的费用,如探矿权使用费和 探矿权价款 • 法律责任: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0.2% 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勘查许可 证。 • (6)非法转让探矿权 •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 • 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给予吊销勘查许可证。根据有 关规定,对非法受让方按无证勘查处理。
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省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 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1)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外的矿产资源储 量规模中型以上的矿产资源 (2)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授权省级地质矿产 主管部门审批登记的矿产资源 开采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矿产 资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 工作的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管理办法审批登记,办法采矿 许可证。 矿区范围夸县级以上区域的,由所涉及行政区域的 共同上一级登记管理机关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 证
(二)矿产资源的属性
1.矿产资源的自然属性 矿产资源是一种自然资源,是天然形 成的,不是人类劳动的创造的产物。有以 下自然属性: (1)耗竭性。是地质作用形成的,开一 点,少一点,不可再生。
(2)分布不均衡性。矿产资源分布取决 于地质条件,其分布是不均衡的。 (3)可变化性。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过 去不是矿产资源的可以转变为矿产资源,过 去没有开采价值的,现在具有开采价值。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管
(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管职责 《矿产资源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全国矿产 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主管 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 《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设区的市人民政府 、自治州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管理矿产资源 的部门,依法对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开办的国有矿山企业和 本行政区域内的集体所有制矿山企业、私营矿山企业、个 体采矿者以及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勘查施工的单位和个人 进行监督管理,依法保护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
矿产开发管理相关政策
刘晓锋 二〇一六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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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一、矿产资源及开发利用现状 二、矿产资源开采利用监管 三、我市矿业经济形势及面临的挑战 四、我市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总趋势
五、矿产开发管理相关政策
第一部分 矿产资源及开发利用现状
1
一、矿产资源的相关概念
(一)矿产资源的定义
根据《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 产资源是指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具有利 用价值的,呈固态、液态、气态的自然 资源
• • • • •
(3)破坏性采矿行为 包括: 不按开采方案开采,大矿小开、严重肢解大型完整矿床 应露采的改用坑采,使资源回收率大幅度下降; 应多层综合开采的只进行单层开采,为其他层矿产的开 采留下严重安全隐患; • 对易损坏的特种非金属矿产、流体矿产、易燃易爆易溶 矿产和含有放射性元素的矿产不采用专门的技术设备及 安全措施进行开采,导致矿产利用率极低或者造成不安 全、污染等违法行为。 • 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处以罚款,可 以吊销采矿许可证;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5年以 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