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些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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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些看法

对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些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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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 人 员 养 老 金 按 时 发 放 ,确 保 国 有 企 业 的 实 施 还 仅 停 留 在 市 直 财 政 供 给 单 位 , 下 岗 职 工 基 本 生 活 保 障 ) 为 主 要 内 容 的 各 县 区 尚 未 进 入 实 施 阶 段 ,而 参 保 的 企
但 进 国 民经 济 持 续 、 速 、 康 发 展 的 需 要 。 方 面 作 了 大 量 的 工 作 , 对 于 我 们 来 说 , 会 保 险 部 门 保 证 正 常 持 续 支 出 的 前 提 快 健
许 建 立 和 健 全 社 会 保 障 体 系 , 于 深 化 经 济 社 会 保 障 工 作 毕 竟 还 属 于 新 生 事 物 , 下 , 逐 步 提 高 城 镇 贫 困 人 口 救 济 补 助 标 对
对 完 善 社 会保 障 制度 的
陆 ”; 成 功 地 抵 御 了 亚 洲 金 融 危 机 的 冲 模 。
社 会 保 障 体 系 框 架 。 在 我 国 成 功 地 克 服 业 又 难 以 足 额 缴 纳 保 费 , 医 疗 保 险 覆 盖 了通 货 膨 胀 的 困 扰 , 现 了 经 济 的 “ 着 面 小 , 参 保 人 数 少 ,资 金 积 累 形 不 成 规 实 软
粱 素 贞
涌 向 社 会 , 这 无 疑 给 政 府 的 财 政 增 添 了 种 所 有 制 经 济 职 工 、 一 收 费 标 准 、 金 统 基 沉 重 的 负 担 。就 濮 阳市 的 情 况 来 看 , 县 三 方 合 理 负 担 、 济 与 再 就 业 紧 密 结 合 、 市 救 财 政 要 在 本 来 就 困 难 的 情 况 下 , 承 担 下 管 理 与 服 务 社 会 化 的 失 业 保 险 制 度 。 另 岗职 工 基 本 生 活 保 障 金 的 三 分 之 一 。 这 外 , 积 极 协 助 再 就 业 部 门 , 强 下 岗 职 要 加 使 种 资 金 缺 口大 , 收 支 矛 盾 突 出 的 现 象 对 工 的 劳 动 技 能 培 训 , 其 有 一技 之 长 。加 转 政 府 的 财 政 无 疑 是 雪 上 加 霜 。另 外 , 于 强 宣 传 教 育 , 变 下 岗 职 工 的 就 业 观 念 , 由 下 岗 职 工 的 就 业 观 念 比 较 陈 旧 , 再 就 业 广 开 就 业 门 路 、 使 下 岗 职 工 再 就 业 。 促 难 度 较 大 , 滞 留 在 再 就 业 服 务 中 心 领 取 3 加 强 和 完 善 城 镇 居 民 最 低 生 活 保 .

社会保障制度理念历程与启示

社会保障制度理念历程与启示

Industrial & Science Tribune 2011.(10).13
·23·
产业与科技论坛 2011 年第 10 卷第 13 期
值理念的形成,体 现 了 社 会 保 障 价 值 理 念 从 附 属 到 独 立、从 实然到应然的定位过程。
二、国外社会保障理念历程及评价 现代社会保障产生于 19 世纪 80 年代的德国,从其产生 历程来看,理念是 其 制 度 实 践 的 产 物,社 会 保 障 从 慈 悲 到 正 义,从非正式的制 度 安 排 到 正 式 的 制 度 安 排,其 价 值 理 念 适 应时代与国情的变化处于不断的变革发展之中。 ( 一) 古代社会保障理念———“慈善”。西方国家社会保 障制度起源于救灾济贫活动,受到宗教及慈善救助思想的影 响较大,宗教组织倡导慈悲为怀、爱人如己的善恶观念,在此 基础上产生了救民济困行为,为萌芽中的社会保障注入了仁 爱和互助的道德因素,很多宗教团体直接主办各种慈善事业 与救灾济贫活动,成为国家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社会成员生 存权利的基本机制。 ( 二) 英 国 济 贫 法 时 代 的 社 会 保 障 理 念———“惩 戒”。 1601 年英国政府颁布《伊丽莎白济贫法》,即《旧济贫法》,开 创了国家参与贫困救助,并以法律制度的形式规定政府责任 的先河。济贫院是专门为穷人提供工作和为弱者提供生计 的机构,政府通过 介 入 济 贫 事 务 来 巩 固 王 权 的 势 力,推 动 民 族国家的发展,1834 年英国通过了《济贫法修正案》,即《新 济贫法》,将边 沁 等 人 主 张 的 政 府 干 预 思 想 变 成 了 现 实 。 英 国济贫法时期认为“贫困乃万恶之源”,通过惩治懒惰的贫民 来根治贫穷问题,把社会救济看作是统治者对被统治者居高 临下的施舍和恩 赐,贫 民 不 天 然 具 有 获 得 救 助 的 权 利,必 须 以牺牲人格或接受惩罚为代价; 其次,济贫法是统治者维护 统治而实施的权益之计,济贫活动事实上并没有成为一项经 常性、固定的制度; 再次,保障项目极其有限,保障水平低下, 济贫院的苛刻条件使得很多贫民不愿接受卑屈的救助,院内 受助者的数量有限。 ( 三) 德国现代社会保障理念———“怀柔”。19 世纪 80 年代,德国成为第一个建立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当时 工业生产的社会 化 和 规 模 化,形 成 数 量 庞 大 的 无 产 者 阶 层, 工人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日益高涨,他们强烈要求政府 实施保护劳工的政策。德国“铁血宰相”俾斯麦对工人阶级 实行“胡萝卜加大棒”的“怀柔”政策,一方面通过《镇压社会 党企图危害治安的法令》,意图扑灭在德国蓬勃兴起的社会 主义运动; 另一方面采纳新历史学派主张劳资合作和社会改 良的主张,通过构建社会保险立法包括社会救济、孤寡救济、 劳资合作等在内的一系列社会政策措施。1881 ~ 1889 年间, 德国制定了《疾病保险法》、《工伤保险法》和《老年与残疾保 险法》,1923 年和 1927 年,德国又先后制定了《帝国矿工保险 法》《职业介绍和失业保险法》,基本形成完整的社会保险制 度体系。尽管俾斯麦建立社会保险之初是出于维护统治阶 级的需要,对工人阶级实行“怀柔术”,但是与济贫时期的“惩 戒术”相比,其 理 念 有 较 大 的 进 步。社 会 保 险 承 认 个 人 在 遇 到意外困难时有权从社会和政府获得帮助,其保障项目和水 平都比济贫时期有了很大的进步,基本实现对劳动者的风险 较全面的保障,社 会 保 险 实 现 了 劳 资 责 任 分 担,在 社 会 保 障 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 四) 英国等福利国家社会保障理念———“平等普惠”。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回顾与展望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回顾与展望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回顾与展望作者:穆光宗苗景锐文章来源:中国改革论坛一、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演变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在过去的50年里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世纪50年代初到70年代末。

中国颁布了《劳动保险条例》,主要特点是“低工资、多就业、高补贴、高福利”,企业对职工的生、老、病、死、残承担无限责任,并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回顾与展望通过层层行政程序转为国家兜底。

第二阶段从20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初。

国有企业由国家统负盈亏转为自负盈亏,为维护困难企业职工的保险待遇,保障待业职工的基本生活,缓解新老企业之间劳动保险畸轻畸重的问题,全国大部分地区自上而下、由点到面地逐步推行了养老、医疗等保险的“社会统筹”。

由于社会统筹受到条块利益分割的制约,使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水平和抗风险水平很差,造成部分地区职工养老金欠发严重,医疗费不能报销,下岗职工基本生活没有保障,社会弱势群体中越来越多的人陷入贫困。

第三阶段从20世纪90年代初中期开始到现在。

中国在90年代中期开始了第三个阶段的改革,围绕“一个中心、两个确保、三条保障线”的目标建设新的社会保障机制。

基本养老保障模式从现收现付向“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体制转变,1995年《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提出,到20世纪末,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适用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

1998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在此基础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社会保险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定位在“低水平、广覆盖、多层次、双方负担、统账结合”。

许多省、自治区建立了包括养老、失业、生育、医疗和大病在内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下面主要分析养老保障、养老保险和社会救济方面的制度变迁。

⒈退休金制度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转变新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从20世纪50年代初建立和发展的,面对的主要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部分内容还涉及到城镇居民。

关于完善我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思考

关于完善我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思考
的定位缺失有很大关联性。

2社会保障立法空 白较 多 , . 作为骨架 的社会保 障基本
法律如社会保险法 、 社会 福利法 、 社会救助法尚未制定。社 会保 障法律的体 系化是一长期的 目标。体系化指一定范围 内或同类的事物按 照一定 的秩 序和 内部联 系所构建 的整 体。社会保障法是一体系化 的学科 , 但体系化本 身要求对
保障理念长期 以来 , 在公平 、 效率之间徘徊 , 从绝对 的平均
主义到效率优先 、 兼顾公平 , 进而发展 到公平优 先 、 兼顾效 率, 与现代社会保障理念 的演进极其 吻合 。 理清社会 保障法制建设 的理念 、 指导思想 , 与明确社
的不成熟与应时立法 的需求 , 本应 由全国人大制定的社会

社会保障立法理念的演进与社会保障立法指导思想
现代社会保障理念发展经历 了四个 阶段 ,分别 为 : 济 贫法阶段的救济 与矫 正 、 俾斯麦 时期的怀柔 、 战后成熟 二 阶段追求公平 、 现代保 障阶段追求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在 其 理念的演变 中 , 越来越重 视对人 格尊严 的保护 , 越来越 重 视社会共享文明成果 。 这一转变与人类法律文 明的发展
f】 4樊永生 . 大学生社团服 务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新思考[. 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 ( 】 社会科学 版)2 1 ,0 )l3 l4 ,0 0 ( 6 :6 一 6
【】 5胡艳芳, 张英杰. 浅议高职院校学生社团建设L. 刀中国成人教育,07(9 . 20 , ) o
优 抚安置和社会保 险领域 , 而对全 民性 的社会救助 、 社会
福利、 医疗保 障 、 补充保障等子 系统的重视不够 , 从而妨碍
了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健全。 目前 , 国享 受社会保 障的 我 人员主要 集 中在城镇 ,而且仅 是城镇人 口中的很少一部

关于我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问题调查报告

关于我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问题调查报告

关于我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问题调查报告张洁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完善,客观上要求建立一套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

随着经济全球化及我国经济体制转轨、经济结构转型进程的加速进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面临严峻的挑战,因此,社会保障的压力非常之大。

我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存在诸多的问题,要逐步减轻社会保障的压力,我们必须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现行的保障制度。

为此,本人对这方面情况作了为期几月的一些社会调查,走访了一些单位、部门,从大量事实中列举出了一些较为代表性的问题,并提出一些不成熟的参考改进意见,仅供大家讨论。

一、我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一)制度运行存在突出问题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是国有企业配套改革的产物,在减轻和均衡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负担方面的确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不少突出问题。

一是仅覆盖部分人群,扩面因存在“非公有制单位”的死角而进展不大,大多数公民缺乏必要保障。

根据中国统计公告,2001年城镇就业者为23940万人,而年末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只有10630万人,仅占城镇就业者的44.4%,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就更少;非正规就业者、乡镇企业职工、农民工和农民的社会保障目前几乎是空白。

二是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呈下降趋势,已参保人员流失情况(目前断保者已占参保人数的12.5%)不容忽视。

截止2002年6月末,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人数10567万人,比2001年底有明显减少,其中企业参保职工为9033万人,比2001年底减少165万人。

全国实际缴费人数为9253万人,比2001年底减少344万人,其中企业缴费人数为7949万人,比2001年底减少252万人。

全国参加失业保险人员为10095万人,比2001年底减少260万人。

到2002年9月底,全国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10068万人。

三是基金收支矛盾突出。

养老保险基金在社会保险基金中所占比重最大,但目前这项基金收支形势非常严峻。

1997年基金收不抵支的省份全国为5个,1998年扩大到21个,1999年又增至25个;2000年基金缺口为300亿元,2002年缺口增加到400亿元,已占年养老保险金支付总额的1/4.(二)制度设计存在明显缺陷一是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是针对有固定用人单位的正规就业形式设计的,在费用征缴、待遇支付等基础管理方面都是基于正规单位,且存在“三高”(基数高、费率高、待遇高)的特征,正规单位都难以承受,那末,日渐增多的非正规就业人员、乡镇企业从业人员、农民工乃至广大农民就更加难以承受。

现阶段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公平问题

现阶段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公平问题

现阶段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公平问题一、公平的定义及标准公平是指按照一定的社会标准(法律、道德、政策等)、正当的秩序合理地待人处事,是制度、系统、重要活动的道德品质。

公平包含公民参与经济、政治和社会其他生活的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分配公平。

正义则是公正的义理,包括社会正义、政治正义和法律正义等。

公平正义是每一个现代社会孜孜以求的理想和目标,因此,许多国家都在尽可能加大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力度的同时,高度重视机会和过程的公平。

构筑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需要全社会进行长期努力,要提高全体公民的文化、道德、法制等方面的素质,使人们有渴求公平正义的意识、参与公平正义的能力和依法追求公平正义的行为。

公平作为一个概念,在不同的学科范畴内对其做出的定义各不相同。

定义它本身确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

社会保障作为一种经济制度,是经济发展的伴生物,因此在社会保障范围内,我们从经济角度来定义公平。

经济学上的公平指的是每个参与的经济主体在整个经济环境中均有相同的机会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个人的成功。

人们并不因各自的出身,家庭背景等差异而致使在同样努力的条件下获得的成功各不相同。

公平的标准,即是判断公平与否的尺度。

公平是一个复杂的概念,对于公平,人们可以从主观上进行判断,亦能从客观上进行判断。

对于主观上的判断,可以归结于个人的价值判断问题,因为对于同一件事情,不同的人的看法各不相同,有的人可能会认为是公平的,而其他人则会认为是不公平的。

而客观的判断一个事实是否公平,则摒弃了个人的价值观,而是从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来进行取舍。

二、社会保障制度中公平的涵义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是指社会成员对社会保障制度的理念、内容和操作及其结果所做出的价值判断。

就其理念而言,公平意味着人人都有权享受社会保障,这也是作为人的最基本的权利;就其内容而言,公平意味着在国家关于社会保障的法律、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明细条款中,尽可能地体现其公平的理念,用法律形式使个体人的社会保障权利固定化,并对国家、社会、个体的义务做出公平规定;就其实际操作而言,公平意味着切实给予每一个社会成员应得的保障;就其操作结果而言,公平则意味着实现了义务和权利的对等,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权利得到了维护。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问题与对策引言社会保障制度是一个国家发展和进步的重要标志,它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稳定。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在过去几十年中取得了显著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分析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问题一:覆盖面不广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相对较窄,尤其是在农村地区和非正式就业人群中。

这导致了一部分人无法享受到应有的社会保障待遇,增加了贫困和不平等现象。

对策一:扩大覆盖范围为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应加大力度推动农村地区和非正式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覆盖。

具体做法包括:1.加强政府对农村地区社会保障工作的投入,提高资金支持。

2.完善农村地区社会保障机构建设,提高服务能力。

3.鼓励企业为非正式就业人员提供社会保障,建立相应的机制和激励措施。

问题二:待遇水平不足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一些待遇水平相对较低,无法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这导致了一部分人仍然处于贫困线以下。

对策二:提高待遇水平为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应采取以下措施:1.调整社会保障金标准,确保达到基本生活需求。

2.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资金补贴力度,提高生活水平。

3.进一步改善医疗保障制度,降低医疗费用负担。

问题三:管理和监督不够健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存在管理和监督不够健全的问题。

一些地方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腐败现象和滥用职权的情况,严重影响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公正性和效率性。

对策三:加强管理和监督为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应采取以下措施:1.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各级社会保障机构的监管。

2.加大对腐败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反腐败工作。

3.提高社会保障制度的透明度,加强信息公开和舆论监督。

问题四:养老保险可持续性问题我国养老保险面临着人口老龄化和缴费人口减少等挑战,养老金支付压力不断增加。

这可能导致未来养老金无法按时足额支付的问题。

对策四:提高养老保险可持续性为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应采取以下措施:1.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投入,确保养老金支付能力。

论我国社会保障中政府的责任

论我国社会保障中政府的责任

论我国社会保障中政府的责任黄海学院1105班11413541 江建华摘要: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制定者和实施者,政府在社会保障方面至少应该负有确立社会保障相关法律之责、保障人民享有社会保障权利之责、为社会保障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之责、保证社会保障制度正常运行的监管之责等多重责任。

关键词:社会保障、问题、责任一、什么是社会保障及其重要功能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和社会通过立法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特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人们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

社会保障的本质是维护社会公平进而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一般来说,社会保障由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组成。

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

社会保障是现代工业文明的产物,是经济发展的“调节器”。

社会保障对经济发展的调节作用主要体现在对社会总需求的自动调节作用。

在经济萧条时期,一方面由于失业增加、收入减少,用于社会保障的货币积累相应减少;另一方面,因失业或收入减少而需要社会救济的人数增加,社会用于失业救济和其他社会福利方面的社会保障支出也相应增加。

这使社会保障的同期支出大于收入,从而刺激了消费需求和社会总需求。

在经济繁荣时期,其作用则正好相反。

社会保障是劳动力再生产的“保护器”。

社会保障的功能之一就是在劳动力再生产遇到障碍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家属以基本生活、生命的必要保障,以维系劳动力再生产的需要,从而保证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进行。

社会保障是社会发展的“稳定器”。

通过社会保障对社会财富进行再分配,适当缩小各阶层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避免贫富悬殊,使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能协调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此外,社会保障可以解除劳动力流动的后顾之忧,使劳动力流动渠道通畅,有利于调节和实现人力资源的高效配置。

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第一,我们在制度建设的目标和价值取向上还存在着认识上的误区。

谈社会保障制度

谈社会保障制度

谈社会保障制度政府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的必要性有以下几点:第一,弥补市场机制的失灵。

市场机制是一种效率性经济,可以使社会经济资源得到有效的配置,这也是市场为人们称道的原因。

然而市场机制也存在种种缺陷,其中之一就是市场的分配机制必然会拉大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出现分配不公。

甚至使一部分人最终在经济上陷入贫困。

从经济的角度看,这种分配制度可以刺激人们不断开拓创新,勇于进取,对于提高经济效益是有益的;但从社会的角度看,这种分配机制可以刺激人们会使财产占有和劳动能力较弱的者以及丧失就业机会和丧失劳动能力的老残病弱者,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

所以,市场分配机制所形成的收入差距保持在一定限度内,是合理的。

第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保障制度有“内在稳定器”的作用。

由于社会保障的各个方面都是制度化的,社会保障的收支便与财政收支以及国民经济的运行构成某种函数关系。

基于这种关系,社会保障支出随经济周期发生的反向变化,可能弱化经济周期的波幅。

社会保障制度。

第三,私人保险由于存在种种局限,不可能完全向人们提供基本的经济保证。

其局限性表现在:1,由于私人保险市场存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会导致私人保险市场失灵。

比如,个人所面临的的风险水平是不同的,如果保险费率按平均风险水平确定,则风险低的个人就会推出保险计划,这使保险计划不得不再次提高保险费率,其结果必然会使更多的低风险个人脱离保险计划。

逆向选择问题又是由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即每个个人可以确实把握个人的风险程度,而保险公司却只能掌握并不完全的信息,如果保险公司根据所观察到的平均风险程度来确定保险费,就有可能发生低风险个人向高风险个人转移收入的再分配,这样低风险个人就会退出私人保险计划。

另外,由于加入了私人保险,个人就可能淡泊风险防范意识,甚至可能出现故意发生受保事故的道德风险。

2,私人保险无法解决个人储蓄不足以及“免费搭车”的问题。

比如,社会上难免存在一些目光短浅的个人,他们过分注重工作期的消费,而忽略了自己的养老进行储蓄;尽管有私人养老保险市场,也可能不会自愿地加入养老保险,而进入老年期就会给社会和国家增添负担,借助于“免费搭车”,这是一种道德风险问题。

我对社会保险的认识

我对社会保险的认识

我对社会保险的认识——————唠嗑唠嗑养老保险经过一个学期的学习,对社会保障这门课有了较初步的认识,从中也能够发现它与我们所学专业的关联度。

了解社会保障制度,才能明确社会运行体系。

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决定了它的社会保障的范围是不一样的。

但是,目前我们中国和大多数国家的社会保障的范围基本上是相同的。

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这三大领域构成了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

他们与社会保障是一个不同层次的关系。

社会福利处于最高层次,而社会救助处于最低层次。

在我写我的认识之前,先来看看他们各自的含义。

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是以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帮助公民在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由于各种原因在生活发生困难的时候,给予物质的帮助。

社会保障体系:就是指由一系列不同层次、不同内容、不同功能的社会保障制度(或计划、项目)连接而成的“社会安全网”。

社会救助:是国家和社会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标准对遭受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幸事故受害者,以及不是由主观原因引起贫困的人群提供物质帮助的活动。

它是一种规范化的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工作:社会工作是以利他主义为指导,以科学的知识为基础,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的助人服务活动。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目的是使劳动者因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或丧失劳动收入时,能从社会获得经济补偿和物质帮助,保障基本生活。

从社会保险的项目内容看,它是以经济保障为前提的。

一切国家的社会保险制度,不论其是否完善,都具有强制性、社会性和福利性这三个特点。

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社会保险项目分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全体劳动者,资金主要来源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的缴费,政府给予资助。

依法享受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在没有接触社会保障之前,我的认识一直停留在社会保险上,对于平常老百姓来说,最熟悉不过的便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也许在城市是实行得比较普遍,一般在企业工作的职员,除了社会保险之外,还包括个人投资的保险。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看法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看法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看法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其意义也日益凸显。

因此,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一步,建立全面的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其中,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至关重要,它能够帮助老年人在退休后保证基本生活水平。

因此,政府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步,加强教育和职业培训。

教育和职业培训是提高人们生活水平的重要途径,它能够培养人才、拓宽人才的就业渠道,为社会发展注入生力军。

因此,政府应该注重加强教育和职业培训,为人们提供良好的学习和职业发展环境。

第三步,加强医疗卫生体系建设。

医疗卫生体系是保障民众健康的重要保障,它能够满足人们身体健康需求和提高医疗技术,为人们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因此,政府应该加强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为人们提供全面的医疗保障。

第四步,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

社会保障服务体系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社会保障信息的公开透明、社会保障管理体系的完善等。

因此,政府应该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为人们提供更加优质的社会保障服务。

总之,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实现现代化的过程中,政府应该积极采取行动,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为人们提供更加优质的社会保障服务。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摘要】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存在一些问题,包括缺乏全面性和系统性、衔接不畅、待遇差距悬殊、管理体制不完善以及资金来源不稳定等。

这些问题导致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不完善和不稳定。

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起步较晚,缺乏经验和完善的管理体制。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有必要加强社会保障制度的全面性和系统性,改善衔接不畅的问题,缩小待遇差距,完善管理体制,并稳定资金来源。

未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需要加强改革,完善制度,以适应社会发展和对人民群众的需求。

【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问题、原因分析、缺乏全面性和系统性、衔接不畅、待遇差距悬殊、管理体制不完善、资金来源不稳定、对策建议、未来发展展望。

1. 引言1.1 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性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为保障公民基本生活水平和促进社会稳定而建立的一种制度安排,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和作用。

社会保障制度可以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

通过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服务,可以缓解社会贫富差距,减少社会不公平现象,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社会保障制度可以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权利。

在现代社会,社会保障制度已经成为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保障手段,可以帮助人们应对生活和工作中的各种风险和困难。

社会保障制度还可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通过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可以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进而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1.2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现状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现状可以说是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变革的加快,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覆盖面和水平不断提高。

但与此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影响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缺乏全面性和系统性。

虽然我国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多层次、多领域的社会保障体系,但各项制度之间仍存在着衔接不畅、待遇差距悬殊的情况。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缺陷及建议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缺陷及建议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缺陷以及建议(一)社会保障基金筹措困难;(二)多头管理、体制分散;失业保险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三)人口老龄化对整个社会保障体系都产生影响;(四)社会保障法制性不强新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从50年代初建立和发展其面对的主要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部分内容还涉及到城镇居民。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社会保障制度受到严重干扰和破坏。

社会保险工作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

社会保险金的征集管理和调剂使用制度被停止,国营企业一律停止提取劳动保险金,退休金、医疗费和其他劳保开支改在营业外列支,使社会保险变成了“企业保险”。

不但使职工失去了保障,也给负担过重的企业的经营发展施加了沉重的压力。

在“文化大革命”以后,中国进入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时期。

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开始恢复和重建。

1978年《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颁布,对从事危险工作的工人退休条件有所放宽,鼓励提前退休。

养老金替代率提高到60%~75%。

缴费率从1978年的2.8%增加到1985年的10.6%。

到80年代中期,形成了以企业为主体的社会保障系统。

由企业负责资金的筹集、发放和管理,属典型的受益基准制,保障水平较高,其覆盖面主要是国有企业。

值得指出的是,直到90年代中期,改革主要针对企业职工养老制度和公费医疗制度进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变化不大。

中国部分地区在社会保障改革方面走在前面,一些国有企业在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方面从80年代初已经试行社会统筹的方法,一些地区已经取得了许多有益的经验,如上海市的养老保险改革始于1993年,现在已覆盖了国营企业、集体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机关事业单位,覆盖面达到97%(上海市劳动局,1997)由于我国农村的生活条件普遍落后,因此,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在我国整个社保体系中占有及其关键的位置。

我国农村社保出现的问题主要有。

(一)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价值理念发生偏移。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存在问题及其对策的研究论文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存在问题及其对策的研究论文

自考本科毕业论文题目: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考籍号:姓名:电话:专业:公共事业管理通讯地址:湖南省益阳市益阳职业技术学院邮编:邮箱:指导老师:目录摘要 (2)1、我国社会保障的历史发展和现状 (3)2、我国社会保障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4)2.1存在的问题 (4)2.2原因的分析 (6)3、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制的对策 (7)3.1 加强社会保障立法工作 (7)3.2 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8)3.3 立足现状,走社会化管理模式 (9)3.4 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的筹措与管理 (10)4、建立健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对策思考 (12)4.1 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制度的对策 (12)4.2 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制度的对策 (15)4.3 建立健全失业保险制度的对策 (15)4.4 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16)参考文献 (18)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摘要:社会保障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被称为市场经济的安全和稳定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虽取得了一些突破性进展,但面临的形势仍十分严峻。

目前,我国新型的社会保障体系虽已经基本形成,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处在远未成熟的改革过程当中,存在诸多问题,需在今后的改革中逐步发展和完善,如何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问题也逐渐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

本文总结了我国社会保障的历史发展和现状,对我国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如何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保障制度,并针对我国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我国社会保障的对策。

关键词:社会保障体制,问题,对策,完善,制度社会保障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公民的权利,是国家的义务。

作为“安全网”和“减震器”,它对我国正在进行的政治、经济等各方面的改革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所谓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为公民提供一系列基本生活保障,使公民在年老、疾病、失业、灾害及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下,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制度。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1.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现状自从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标、原则和基本内容作出明确规定以来,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取得了较快发展,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已基本建立,在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管理体制等方面均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1)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采取现收现付制社会统筹办法,养老保险费全部由国家和企业承担,个人不缴费。

1991年6月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提出,改变养老保险由国家和企业包下来的办法,实行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即职工个人也要缴纳一定的费用。

同时规定,企业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转入“养老保险基金账户”。

1995年国务院发出《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提出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和原则,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

1997年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要求各地现行的多种养老保险制度向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并轨。

到1998年底,全国除个别地区外,都已按统一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运行。

(2)失业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建立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失业问题一直是有争论的问题,为避免冲突,1986年国务院第一次制定《国有企业失业保险暂行规定》时,采用了“待业保险”的概念。

1993年国务院颁发了《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和《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初步建立了失业保险制度。

1999年1月国务院颁发了《失业保险条例》,对失业保险制度起到了规范作用。

这标志着中国失业保险制度的改革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针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增多,许多职工生活发生困难的情况,1998年6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提出争取用5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立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就业机制,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

中国大陆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及其特点

中国大陆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及其特点

社会背景:强调意识形态至上,串联,闹革命。
中国大陆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历程及其特点
• 内容: • ①各级组织、机关被撤销 • ②各项制度被否定和废止,社会工作无法可依 • ③社保变成企保
• 特点:国家单位保障制的责任中心由国家转向单位,社会保障 在很大程度上走向了自我封闭的单位化。
中国大陆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历程及其特点
--社会保障以社会保险为核心,
社会救助为基础。 但是,由于目前资金不足, 导致个人帐户“空 帐运转”动摇了养老保险的根基。
--我国养老保险平均工资替代率过高(目前达
80%) ,直接影响养老保险多支柱复合体系的 建立。
--医疗保险是在原有公费医疗和劳保制度上,采
用“ 基本保障、广泛覆盖、双方负担、统帐 结合” 原则,针对城镇企事业单位、政府机 关、社会团体所实行的制度安排。
储金会制度。只是在资金的投放上用于
发展生产的资金较多,而贫困地区的储金 会资金中用于解决生活困难的份额较多。
农中 村等 社地 会区 保 障 模 式
中国大陆社会保障模式
富裕地区农村社会保障模式
福利型制度
福利保险制度
保险型制度
储蓄保险制度
保障项目广泛、 保障水平较高、 保障对象普及 到全体社区成 员。
中国大陆社会保障模式
农村的社会保障模式
1、中国农村社会保障是“
家庭保障” 与“ 土地保 障”相结合,相互补充的模式。家庭是因其超经济性 质使之能够对自身的积累和消费决策保持一定弹性, 从而最为适应充满不确定性和风险的农业生产。 为其保障功能的发挥奠定了基础。
2、家庭承包制使农村家庭经济成为一个基本的单位, 3、受工业化的影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和家庭离异
中国大陆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历程及其特点

关于我国社会保障水平现状及成因分析

关于我国社会保障水平现状及成因分析

关于我国社会保障水平现状及成因分析【论文关键词】社会保障水平适度农民工【论文摘要】作为社会稳定器和安全网的社会保障,是现代国家最重要的社会经济制度之一.文章通过特定的测定模型,计算出我国近几年的社会保障水平与社保水平下限值,认为我国社保支出占GDP的比重偏低,并对其产生的原因及相应的解决对策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一、引言社会保障是社会稳定的重要防线。

建立适度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收入分配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关系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我国政府从国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并积极致力于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社保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基金支撑能力也逐步增强。

近几年全国社会保险覆盖人数每年递增6%左右。

但另一方面,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人口众多,经济发展起点低,区域间的发展差距不断扩大,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也就成为一项十分艰巨和繁重的任务。

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健全包括多方面的内容,其中制订合理的社会保障水平是关键因素之一。

因此,科学测定适度的社会保障水平和我国现阶段的社保水平,并做出科学合理地比较和分析,对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我国的社会保障水平从最微观的角度出发,社会成员享受社会保障经济待遇的高低程度被称作社会保障水平,其主要衡量指标是社会保障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社会保障水平客观上存在一个“适度”区域,过高或过低的社会保障水平都会对社会保障制度自身运行机制和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不良影响。

1、我国社会保障水平的下限国内曾有学者提出适度社会保障水平的测定模型:S=Sa/W×W/G=Q·H=0.75(Oa+Z+J+M)其中S代表社会保障水平,Sa代表社会保障支出总额,G代表国内生产总值,W代表工资收入总额,Q 代表社会保障支出总额占工资收入总额的比重系数,又称社会保障负担系数,H代表工资收入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又称劳动生产要素投入分配系数(依据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H选定为0.75),Oa为老年人口比重,Z为失业保障支出占工资收入总额的比重,J为工伤、生育保障支出占工资收入总额的比重,M 为社会福利优抚支出占工资收入总额的比重。

关于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分析

关于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分析

三 老 保 障 制 度 的 改 革 涉及 广 大 公 众 的切 身 利 益 , 一 企 要
保 证 政 策 制 定 反 映 民 众 的 需 求 与 利 益 , 得 政 策 制 定建 立在 公 正 使
养老 社 会 保 障 的 法 理 分 析 社会 保 障 : 社会成 员 因为年 老 、 病 、 疾 伤病 、 失业 、 育 、 亡 、 害 生 死 灾 等 原 因而丧失 劳动 能力 或生活 遇 到障碍 时 , 有从 国家 获得 基本 生 活需 要 的保 障 。它 是工业 化进 程 中为满 足人们 的社会需 求 而建立 的机 制 。 将 养 老 保 障 为 主体 内容 的社 会 保 障 问 题 作 为 一个 政 策 问题 提 出来 , 以社 会 保 险 为 实 现 机 制 规 划 出一 套 正 是 在 制 度 安 排 , 始 并 开 于 西 方 工 业 革命 和社 会 化 大 生 产 的形 成 于 发 展 进 程 中 。在 西 方 工 业 化 之 初 , 业 社 会 中的 人 身 依 附 关 系 开始 瓦解 , 批 的农 业 人 口 农 成 开 始 离 开 故 土 向城 镇 流动 , 市 化进 程 削弱 了大 家 庭 、 区 等组 织 城 社 与 个 人 的 社会 联 系 , 庭 养 老 等 传 统 保 障 方 式 的 功 能 急 剧 下 降 。 家 人 民在 摆 脱 了 人 身 依 附 关 系 的 同 时 , 面 临 着 因老 龄 而 丧 失 工 作 也 能力 、 病 、 疾 失业 而失 去 生 活 保 障 的 风 险 。传 统 的 补 救 模 式 , 个 将 人 的贫 困 、 幸 看 作 孤 立 和 个 别 的 现象 , 供 的 救 济 于扶 助远 远 不 不 提 能 满 足 社会 的普 遍 需 求 。面 对 社 会 结 构 的 变 革 和 民众 的 强 烈 要 求 , 方 一 些 国家 早 在 1 世 纪 中期 就 试 图 通 过 立 法 正 式 建 立 以 保 西 9 险 为 主 要 形 式 的社 会 保 障 制 度 。 1o 98年 德 国 养 老 保 险 立 法 的 出 台 , 志着 制 度 性 的社 会 保 障 体 系 对 补救 性 的救 贫 机 制 的 取 代 , 标 而 13 95年美 国 国会 同股 沟 的 以 老 年 和 失 业 问题 为 主 体 的 社 会 保 障 法 , 被作 为现 代 社 会 保 障 制 度 产 生 的标 志 。 常 二、 当前 我 国社 会 养 老 保 障 制 度 的 主 要 问题 自 8 年 代 中期 开 始 , 国开 始 了对 单 位 养 老 保 障制 度进 行 改 O 我 革 , 府相 继 出 台 了一 系 列 有 关 政 策 。但 在 实 践 中却 相 继 出 现 了 政 些 不 令 人 满 意 的地 方 , 要 表 现 在 以 下几 个 方 面 : 主 ( 保 险 费供 款 率 过 高 , 业 负担过 重 。19 一) 企 95年我 国养 老 保 险 费就 已 经达 到 了工 资 总 额 的 2. % ,96年 高 达 2% , 年 来 基 本 0 6 19 7 3 近 上 也 维 持 了这 一较 高 水 平 ; 国 际 劳工 组 织 规 定 , 业 负 担 保 险 费 按 企 率 不 能 超过 企 业 工资 总 额 的 2% 到 2% 的警 戒 线 。而 目前 , 0 5 一些 老 工 业 基地 的供 款率 接 近 或者 超 过 3 ̄ , 当部 分地 区不 仅仅 个 人 账 0 相 0 / 户被透支, 就连 过 去实 行 现 收现 付 时 略有 结 余 的 积 累基 金 业 都 花 光 了 。养 老金 收 支矛 盾 不 断加 剧 , 业 面 临更 为 沉重 的负 担 。 企 ( ) 会 养 老保 险 体 系的覆 盖 面较 窄 。社 会 保 障制 度 建 设 不 二 社 仅 面 临 过 高 公 款 率 与 企 业 负 担 过 重 的压 力 , 突 出‘ 问 题 是 进 一 更 的 步扩 大 覆 盖 面 越 来 越 难 。养 老 、 疗 和 失业 三项 保 险 , 多 数 地 区 医 在 仅 企 业 缴 费 就 已经 达 到 工 资 总 额 的 3% 左 右 , 人 三 项 保 险 缴 费 0 个 合 计 也 在 工 资 额 的 1% 左 右 。 由 于 过 高 的 缴 费 率 大 大 影 响 企 业 0 的 人工 成 本 以及 赢 利 水 平 , 使 很 多 企 业 以 各种 方式 逃 避 参 保 。 致 ( ) 度 运 行 在 财 务 上 面 临 不 可持 续 的前 景 。 自从 上 个 世 纪 三 制 9 年 代 以来 , 国 养 老 保 险 金 出 现 了 收 不 抵 支 的 情 况 , 年 度 赤 O 全 且 字 规 模 还 在 一 直 扩 大 , 构 社 会 养 老 保 障 制 度 的最 初 目标 是 以基 建 金 积 累制 度 取 代 现 收 现 付 的 制 度 , 以应 付 人 口老 龄 化 的压 力 , 现 而 行 的模 式实 际上 已难 以实 现 这 一 目标 。 ( 企 业职 工最 为 社 会 养 老 保 障 制 度 的 最 大收 益 群 体 。表 达 四) 自身 养 老 保 障需 求 与 意 愿 的 正 式 渠 道 是 十 分 有 限 的 , 管 有 些 企 尽 业 一 般 都设 立 有 职工 表 达 意 愿 的机 构 , 工 会 与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等 , 如 但实践中 , 当前 这 些 机 构 在许 多企 业 基 本 上 形 同虚 设 , 工 通 过 正 职 式 渠 道 反 映需 求 的愿 望 也 不 强 烈 。 总 的 来 说 , 行 社 会 养 老保 障体 制 在 实 施 的过 程 中 , 是 存 在 现 还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看法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看法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看法和谐社会中农村社会保障的改善改革开放30年过去了,步入21世纪的头十年,离本世纪中叶亦已不远,而我们和谐社会的建设刚刚起步。

和谐社会的建设需要制度的保障。

不仅仅是金融制度、法律制度的保障,更重要的是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制度保障。

其中很重要的一项是就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它是经济快速发展的推进器,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的润滑剂,更是社会稳定繁荣,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是国民收入的再分配。

和谐社会的构建离不开完善的制度框架。

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安全制度”,其完善与否,直接影响到和谐社会的构建。

党的十六大指出:“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生活的安定与否直接影响到国家的发展,因此必须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依旧是建立在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上以“五保”供养和灾民临时救济为主的农村社会救济制度。

这一制度在解决农民贫困,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曾经发挥过较大作用。

但是在改革开放以来其缺陷也越来越明显,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实施范围窄,覆盖面小,相当部分贫困居民得不到救济和补助;二是标准偏低,难以保障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三是民政部门经办的社会救济经费不足,满足不了贫困人口的实际生活需要;四是救济工作随意性大,缺少科学性和一贯性。

由于国家至今尚未出台针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具体指导意见,所以各地也都处于探索阶段。

总的来说,我认为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应该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实际情况来确立本地的保障标准,偏低不利于保障其基本生活,偏高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应综合考虑农民的各项需要来建立标准;二严格审批确定保障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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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些看法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其成就为世界所瞩目。

在经济发展的同时,社会也获得全面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适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社会保障制度已基本建立。

社会保障制度已成为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起步较晚。

1949年新中国成立即着手建立社会保障制度。

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保险条例》),《保险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除失业保险外,包括养老、工伤、疾病、生育、遗属等的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已初步建立。

该法规适用于国营企业和部分集体企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制度也以颁布单行法规的形式逐步建立起来。

此后的三十多年,国家也颁布了许多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起了适用于计划经济时代的社会保障制度。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包括两大部分:一是完全由国家财政支撑的项目,包括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救助、对军人及其军烈属的优抚安置、对无依无靠的孤老残幼、残疾人员以及社会大众举办的社会福利和有关的社区服务,完全属于国民收入再分配范畴,充分体现社会公平;二是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国家给予适当补助的三方共同筹资的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目前我国有关社会保险法律规定,属于用人单位、职工个人和国家三方共同缴费的项目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主要由用人单位缴费、国家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属于社会保险范畴,其中,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实行个人账户与统筹相结合,其他三项保险属于完全统筹的项目。

与前项内容比较,现行我国社会保险是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基础上实行的,既体现公平与效率,又注重权利与义务相结合。

公平是一切现代法律的基础。

中国的社会保障问题的核心也是公平与义务。

西方基督教“四海之内皆兄弟”的博爱,“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公平,基本贯穿在西方社会保障制度之内。

中国虽然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古谚(经查考:似乎最早出现在戏剧“秦香莲”台词里面),但相比较,中国崇尚孔孟之道更有悠久历史和影响,《春秋》中《礼记》的“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也是中国古代文明的一部分。

但现代国家制度建设必须要采用和贯彻前一种精神思想。

检讨目前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是“惠多上及大夫,而少下及平民”的情况是存在的,是不公平的(其形成尽管有复杂的历史和社会原因),但这个问题不应该长期存在下去。

另外,还需明确认识的一个问题,就是国家财富再分配问题。

什么是国家财富?由谁占有?由谁共有?这涉及到深化制度改革,没有这个思想认识,就不会有改革;没有这些改革,就没有社会保障制度的支持。

由于中国的经济建设和发展的历史原因,形成的条块分割,利益自得的割据局面已经形成。

比如,建一个矿山,建一个工厂,如果矿上的管理者和工人群体,除了法定纳税之外,扣除经营生产及再生产的费用,其余全部作为收入分掉,而不向社会保障帐户交纳资金,自己的社会保障资金从哪里来?不向国家的社会保障帐户交纳资金,农民的、城市居民的社会保障补贴资金哪里来?这是历来国内外经济学都没有提及的盲点,也更是我国政府没有意识到的盲点。

但是同时中国的社保制度存在很多问题,例如:
1、农村地区发展落后,城乡贫富差距大。

2、社会保障管理体系不完善
3、社会保障制度法规不甚健全
4、群众对社会保障缺乏信心,缺乏参与保障意识。

5、传统体制下的社会保障制度与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进度不相适应。

6、社会保障标准不一,不同统筹范围劳动者流动养老保险无法衔接,导致社保制
度无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7、社保资金入不敷出,社保资金来源很少。

其中最大问题的就是社保资金问题,而社保资金是全球社会保障所共同面对的
题而西方和亚洲一些国家的社保资金的来源和利用远远高出我们国家。

我们国家只有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充实社会保障基金。

提出将社会保障支出占国家财政的比重提高到15-20%,发挥财政在社会保障制度中的作用。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面临着数额巨大的“个人空账”,为数众多的社会成员未纳入社会保障体系问题。

靠个人缴费只能解决部分成员的社会保险问题,无法完善整个社会保障制度。

因此,要重视政府财政在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基础作用。

在扩大财政来源困难较大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的方式,弥补社会保险基金的不足。

在这方面,日本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日本社会保障总资金来源中,企业和职工缴纳的保险费占60%,财政占25%,其余是资产收入等。

财政负担比例在1970年仍然达30%的水平,但是随着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险领域的发展逐渐减缓,与欧美国家进行了比较,日本介于法国(15%)和英国(62%)、瑞典(56%)之间,比美国(37%)、德国(29%)低一点。

财政的社会保障支出中有60%投入到社会保险。

可见财政支出在保持整个制度的稳定以及不同制度之间的均衡上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具体来说,一是要建立社会保障预算体系。

社会保障预算资金按国家、单位、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筹集,不仅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现行统筹制度的连续性和过渡性,也照顾了各方利益。

同时继续规范地方财政收入,将预算外资金纳入正常收支体系,除规定法定支出外,其余全部用于社会保障支出。

建立社会保障预算体系可以保证养老保险基金的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是财政当年收支结余的部分也应用于充实社会保险基金。

各级财政要切实落实中央关于当年财政支出的15%-20%用于增加社会保障基金的要求,及时地按硬性指标拨付到位。

而且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绝对不是一朝一夕的功夫就能做到的。

1、以解决贫困问题为重点,强化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确保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

2、尽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
3、社会保障制度与经济统筹发展,以经济发展带动社保制度的发展。

4、广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覆盖全国的社会保障服务信息网络。

将社保制度透明化,让大家了解社保制度存在的必要。

5、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充实社会保障基金。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在不断发展的同时仍然存在着诸多的问题,而且其中的很多问题的解决是刻不容缓的。

本文通过列举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一些比较重要和严重的问题:农村地区发展落后,城乡贫富差距大;社会保障管理体系不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法规不甚健全;群众对社会保障缺乏信心,缺乏参与保障意识;传统体制下的社会保障制度与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进度不相适应等。

并对之进行论述,进而提出自己的思考和改革的建议:以解决贫困问题为重点,强化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确保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尽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社会保障制度与经济统筹发展;广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覆盖全国的社会保障服务信息网络;另辟蹊径,全面改革社会保障制度等。

通过一系列的论述,得到了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和改革是十分重要并且必要的结论,印证了文章开头部分的论点。

除此之外,我们也要知道,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是一个长期不懈的过程,中国这样一个泱泱大国,改革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

的确,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是刻不容缓的,但是仅仅求快是远远不够的。

我们必须一步一个脚印,找到我们真实存在的问题,仔细、全面地研究改革的路线。

解决改革和制度建设中的具体制度问题,打破原有的封闭的运行状况,形成一个完善的体系,才能真正意义的解决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的问题,才能真正的为我国的社会保障事业完善的发展,为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保障保障体系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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