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治理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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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建筑垃圾construction trash
建筑垃圾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 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2.0.4 待建场地Site to be build
已取得施工许可,暂未开工的施工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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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围挡fence 为了将场地与外部环境隔离,使其成为相对封闭空间所采用的隔离 物,包括砌体式围墙、装配式围挡等。 2.0.6 易扬尘材料dust material 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包括砂、石、细颗粒建筑材料等。 2.0.7 防尘网Dust suppression net 覆盖于散料物堆体、裸露场地等表面,用于防治扬尘的网具。防尘 网宜为绿色,续燃、阴燃时间不应大于4s,采用密目网时目数不应 小于800目/100cm²,采用遮阳网时不应少于3针。 2.0.8 密目式安全网Dense mesh safety net 安装于建筑工程外立面,用来防止人、物坠落,或用来避免、减轻 坠落及物击伤害的网具,可阻挡人员、视线、自然风及失控小物体 ,具有一定防尘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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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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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总体要求 3.1.1 “六个到位” 审批到位 报备到位 监控到位 人员到位 治理方案到位 配套措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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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七个百分百” 施工工地围挡百分百 物料堆放覆盖百分百 出入车辆冲洗百分百 施工道路硬化百分百 污染指数监控百分百 土方工程湿法作业百分百 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百分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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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专职扬尘防治管理人员 负责参与、拟定本单位扬尘防治制度、方 案,组织扬尘防治教育、培训,落实扬尘 防治管理措施,检查扬尘防治状况,纠正
施工作业扬尘防治违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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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扬尘防治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规模,配
备足够的专职保洁人员,负责防治区域范围内的
环境卫生。 根据《河南省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豫环〔2016〕40号),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规 模,设置相应人数的专职保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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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工程项目经理为项目扬尘防治
的第一责任人。应建立项目施工扬尘防 治管理组织,明确各级管理人员扬尘防 治责任,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依照《河南省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
治管理暂行规定》(豫建建〔2014〕
83号)第三条至第八条要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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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垃圾消纳场和填埋场、待建场地、城区道路等扬尘 防治责任由其生产经营单位或管理单位承担。 3.2.6公司属各项目应按下列规定配备专职扬尘防治管理人 员。在项目组建文件中要体现,如环境管理员: (1)建筑面积5万㎡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含标段)项 目不少于1人,5万㎡以上的不应少于2人; (2) 工程造价2亿元及以下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不 少于1人,2亿元以上的不少于2人; (3)建筑面积5000㎡及以下的拆除工程项目不少于1人 ,5000㎡以上的不少于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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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扬尘预警响应 3.8.1 扬尘防治单位应编制扬尘预警响 应预案,按照大气重污染蓝色、黄色、橙 色和红色四个预警响应级别,针对扬尘防
治特点,采取洒水降尘、局部停工、全面
停工等预警响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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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应编制扬尘预警响应预案,扬尘预警响应预 案包括: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含专业类别、建设规模、 开竣工时间)、工程项目部基本情况(含项目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扬尘防治管理人)、预警响应组织机 构(含人员设置、岗位职责、联系电话)、预警响应设 备和器材、预警响应措施等。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 预案的通知》(豫政〔2014〕82号)规定,预警级别由 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4个等级,预警颜色 分别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并采取相应响应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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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通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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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围挡
4.1.1 施工现场应沿周边连续设置硬质围挡,不得 有间断、敞开,底边封闭严密,不得有泥浆外漏。 --围档应设置不小于200mm的基座,围挡应以彩 钢板、砌体等硬质材料为主。围挡施工除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 技术规范》JGJ/T188的规定和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场地围挡和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公示 牌的通知豫建设标〔2016〕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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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资料管理
3.9.1 项目经理部应做好扬尘防治工作记录和数 据监测记录,建立完善的扬尘防治管理台账。 3.9.2 项目经理部应保存完整的扬尘防治档案资 料。 --扬尘防治档案资料包括:扬尘防治责任书、管 理制度、专项方案、应急响应预案、技术交底、教 育培训、检查整改记录、费用使用台账、车辆冲洗 、监测数据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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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场地
4.2.1 施工场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
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的通知》(豫环〔2016〕40号)要求制定,对所有可 能产生扬尘污染的工程,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内主要 道路必须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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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施工场区的其他道路应采取硬化或砖、 焦渣、碎石铺装等防尘措施。 --道路硬化的手段和方式较多,根据绿色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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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 价,作为不可竞争性费用专项列支,并及时支付。 3.3.2 施工单位应足额计取并合理使用扬尘污染防治费 用、专款专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 南省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理暂行规定》(豫建建 〔2014〕83号)、《关于调整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 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办法的通知》(豫建设标〔2014〕 57号)等规定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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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监理单位应按施工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
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使用情况。
3.3.4 垃圾消纳和填埋、城区道路扬尘防治所产 生的费用,纳入作业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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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扬尘防治专项方案及技术交底
3.4.1项目经理部应结合项目特点及实际情况,编制
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明确扬尘防治目标、职责、措施
等,内容应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方案应经公司审核 、审批,并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 3.4.2应建立扬尘防治逐级技术交底制度,履行交底 手续,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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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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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idu Nhomakorabea
1.0.1 为有效防治城市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 程及道路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促进扬尘 防治标准化管理,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建筑工 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施工现 场,以及待建场地、建筑垃圾消纳场、生活垃圾无害化填 埋场、城区道路扬尘的防治和管理。
的要求,推荐采用装配式、定型周转构件铺设,
节约能源、降低成本,同时满足扬尘防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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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生活区、办公区地面应进行硬化或绿化,优先
使用能重复利用的预制砖、板等材料。
4.2.5 施工场区内加工区场地应采用硬化防尘措施。 4.2.6 施工场区内裸露场地应采用防尘网等覆盖、 绿化或固化等扬尘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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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专人负责
定时对场地进行打扫、洒水、保洁,不得在未实施洒
水等措施情况下进行直接清扫,确保场区干净。 --形成洒水制度,形成记录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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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车辆冲洗
4.3.1 工地车辆出入口应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装置。 特殊情况下,可采用移动式冲洗设备。车辆冲洗应有 专人负责,确保车辆外部、底盘、轮胎处不得粘有污 物和泥土,施工场所车辆出口30 m以内路面上不应有 明显的泥印,以及砂石、灰土等易扬尘材料,严禁车 辆带泥上路。 自动冲洗设施是指采用自动感应装置的车辆冲洗设 施。特殊情况下是指对于施工场地特别狭小或狭长, 现场不便安装自动冲洗设施的场所。特殊情况可设置 移动冲洗设备。优点:机动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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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扬尘防治标识
3.5.1扬尘防治单位应在扬尘防治区域出入口醒目 位置设置公示牌,明确扬尘防治措施、负责人、扬 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及举报电话等信息。 3.5.2扬尘防治区域内应有扬尘防治设施平面布置 图,在易产生扬尘部位设置标识牌,并根据场地和 设施变化及时调整。 --参照豫建设标〔2016〕55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场地围挡和扬尘污染防治责 任公示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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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扬尘防治教育
3.6.1 扬尘防治单位应建立扬尘防治教育培训制度。 3.6.2 作业人员上岗前,应组织以国家法律法规、技
术规范、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扬尘防治入
场教育培训和考核。 3.6.3 各级扬尘防治人员每年应接受不少于1次的扬 尘防治教育培训。 3.6.4 扬尘防治单位应建立扬尘防治教育培训档案。
--3.6.1是必查内容;3.6.4要形成培训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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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扬尘防治检查
3.7.1扬尘防治单位应建立扬尘防治检查制度,组 织开展日常巡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填写相
关检查记录。
--分公司、事业部和项目部建立扬尘防治检查制 度,分公司、事业部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定期检查和 不定期抽查,并填写相关检查记录;项目部应按照相 关扬尘检查表每天进行扬尘专项检查,检查资料应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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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城区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应低于
2.5m,其它路段的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m;拆除工
程应设置全封闭围挡,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5m。
4.1.3 围挡上部应设置喷淋装置,保证围挡喷淋全 覆盖,每组间隔不宜大于4m。 --当连续三个小时PM2.5值大于78μ g/m ³或PM10 值大于115μ g/m ³时,或作业面有扬尘时启动围挡喷
扬尘治理专项培训
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
工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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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 豫政办【2016】117号文件《关于印发河南省大 气污染防治攻坚战7个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年7月3日河南省委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联 合下发了豫发【2016】18号文《关于打赢大气 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河南省成立了以陈润儿为组长、赵建才、王 铁、许甘露副省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打响 了河南省大气污染攻坚战,2016年7月10日到 2016年12月31日为攻坚阶段。
1.0.3 扬尘污染的防治和管理,除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 ,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河南省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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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术 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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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扬尘dust 指地表松散颗粒物质在外力作用下进入到环境空气中形成的一定粒
径范围的空气颗粒物。
2.0.2 扬尘防治dust control 通过采取管理、组织、经济和技术措施,有效预防扬尘污染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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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防治专项方案一般包括扬尘污染源、编 制依据、管理目标、岗位职责、技术措施、扬尘防 治设施、现场平面布置图及经主管部门备案的建筑 垃圾清运和处置方案等内容。扬尘防治专项方案由
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编制,企业技术(安全环境)部
门审核,经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 批后组织实施,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备案。
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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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临时维修、维护、抢修、抢建工程应适当设置 临时围挡。 4.1.5 围挡立面应保持干净、整洁,定时清理。 形成清扫制度,专人、定时清扫,形成记录待查。
4.1.6 工程结束前,不得拆除施工现场围挡。当妨碍
施工必须拆除时,应设置临时围挡并符合相关要求。 4.1.7 围挡应保证施工作业人员和周边行人的安全, 且牢固、美观、环保、无破损。
档备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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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 季节性天气变化、扬尘污染主要因素变化时, 扬尘防治单位应及时进行扬尘防治检查。 3.7.3 季节性天气变化、扬尘污染主要因素变化时, 扬尘防治单位应及时进行扬尘防治检查。
3.7.4 扬尘防治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扬尘污染问题应
及时整改。 --防治检查制度、防治检查记录、整改台账记录 (形成文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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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两个禁止” 禁止现场配制砂浆 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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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扬尘监测、防治设施严禁随意拆除、移动、 损坏,其功能受损时应及时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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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扬尘防治责任
3.2.1项目经理部承担工程施工扬尘防治主体 责任。 3.2.2 各分包合同中应明确施工扬尘防治的目 标、具体内容、具体标准和各方责任。 3.2.3分包单位依照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具 体负责施工扬尘的防治工作。分包单位应服从 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做好相关施工活动范围内 的扬尘防治工作。 --可与分包单位签订扬尘治理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