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范本之借条与借款合同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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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与借款合同的区别

【篇一:欠条与借条的区别】

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在现实生活中,不同民事主体因各种经济活动产生了大量的债权债

务关系,而债权债务

人常常会以文字凭证的形式来记录双方的债权债务。这其中,借条

和欠条是最为常见的形式。

如果仅仅从字面文意上解释,两者似乎没什么区别。但如果从法律

意义上说,两者之间的区

别还是有很大学问的。而在现实生活当中,有人经常会将借条写成

欠条,或把欠条又写成借

条,由此产生了很大的诉讼隐患。在这里,我将二者在法律上的细

微区别详述于下,或许能

减少你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1、借条与欠条的内涵不同

借条证明的是一种借贷合同关系,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时,

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

的一种借贷事实的依据。借条要写明出借人姓名,借款金额(要有

大小写),借款人签名或

盖章,出具借条的日期。如果有利息的借贷还要注明还款方式,利

息的计算方法,违约责任

等。欠条证明的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是对债权债务主体双方经济

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

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和债务关系。

比如合同、侵权、不当得

利、无因管理等等形成的欠款,欠款人向债权人出具的一种结算依据。欠条一定要写明债权

人姓名,欠款金额(要有大小写),欠款时间,最后是欠款人签名

或盖章,出具欠条的日期。

因此,欠款范围大于借款。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

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两者的形成原因不同

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是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

关系时,由债务人向

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其内容基本上具有借贷合同的几个要素,

受到《合同法》调整。

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

欠款,因劳务产生的

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欠条”的法律概念较大,不

一定是合同关系,可以是合同、侵权、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等。

更多的受《民法通则》或

其他相关法律的调整。

3、在适用诉讼时效上不同

法律规定,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期限

之日起算。超过2

年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对没有

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

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应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

次日起计算。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后的20年内没有主

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再起算。

法律规定,欠条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

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之日起算;对没有

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

次日起算。原因是,对于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债权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已经受到了侵害,因此,权利人

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2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对此,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

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法复

(1994)35号〕中指出:“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的中断。如果

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

收到需方所写的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

4、债权人的举证责任和诉讼风险不同

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

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

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

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

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

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基此,债权人面临的诉

讼风险也表现出较大的差异性。

综上所述,我们在日常生活和经济往来中,如果选择以文字凭证来

记载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时,鉴于借条和欠条在法律特征上的区别

和法律规定的不同,一定要谨慎选择欠条或是借条来作为记载的凭据,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麻烦。

【篇二:欠条、借条和收条的区别】

欠条、借条和收条的区别

“借条”、“欠条”和“收条”是三种最基本的字据凭证,在日常生活、

商业往来或经济活动中经常会使用到,这些字据相当于一纸合同,

不能不慎重对待。作为日后主张债务权利的凭证,实现债权、债务

清偿的主要证据,在司法实践中,它们分别代表着不同的含义,也

具有不同的证明对象。不过,因为人们各种不规范的做法,“借条”、“欠条”和“收条”经常会惹来麻烦,甚至惹来官司,事前预防优于事

后解决,未雨绸缪远胜亡羊补牢。条据只有规范、缜密、明确,才

会最大限度地避免纠纷的产生。

一、“借条”是指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

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借条”,又称为“借据”,“借据”是比较正式

的叫法。“借条”使用最多的是在借贷现金时,出借人在交付借款时

往往会要求借款人开具“借条”,交由出借人收执,以证实借款的事实;在借用物品时,有时出借人也会要求对方打张“借条”。借条是

证明借贷合同关系之债的必然凭据,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时,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一种借贷事实的依据。一个“借”字,不但反

应出借、贷双方的借款合同关系,而且也反应出贷方已履行了借款

合同中的“出借”义务。假如借款人不守诚信,不履行返还借款义务时,出借人可以凭着“借条”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借款人返还

借款。此时,“借条”就成了借贷纠纷案件中最重要证据,只要“借条”能够足以证实双方存在借款事实,法院会支持出借人的诉讼请求。二、“欠条”又称为“欠据”,通常是由于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债

务时,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偿还而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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