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语文教学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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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语文教学的基本原则
教学原则是人们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对教学的规律性进行考查、研究而形成的理论认识。语文教学原则是人们从语文教学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对语文教学规律的理论认识,是语文教学实践中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和准则,也是处理语文教学中各种矛盾的主要依据。
一、人文性原则
人文性原则也叫语文教学和人文教育结合的原则。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祖国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的课程。语文学习的内容是语言文字的运用,也就是说语言文字是运用的对象。如果我们孤立地看语言文字,它们不过是一种符号系统,一种沟通的工具。但历史证明,语言文字的使命不仅仅如此。吴忠豪先生在他主编的《小学语文课程论与教学论》中鲜明地提出:语言是民族的语言,文字是民族的文字,语言文字包含着深厚的民族文化历史和独特的民族文化心理,反映一个民族认识世界的方式。
以前,语文更多被统治者用以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在我国,语文教育从来就是伴随着统治阶级的道德伦理教育一起进行,学生在识字、读文、赋诗作文的同时,也在接受封建道德伦理纲常和儒家思想的熏陶和教育。不仅中国如此,外国也不例外,法国学者加斯东•米亚拉雷曾指出:“学校的语言首先是占统治地位的文化的传播工具。因此,所谓母语教学的问题从来就不是一个纯技术问题……在母语教学中,社会学和政治方面的因素占举足轻重的地位。”曾有过一段时间,思想教育成了语文教育的基本任务。
随着课程理论研究的发展,人们对语文课程性质的认识产生了新的飞跃。语文课程是人文学科,人文学科的功能在于探索人生的意义,陶冶人的情操,丰富人的精神世界,形成并完善高尚的人格,提升人的生命质量。思想性仅仅是语文课程人文属性的一个方面,不能概括语文课程全部的人文内涵。因此用“人文性”来概括语文课程的人文内涵比“思想性”更适合。语文课程作为一门人文应用学科,应该是语言的工具训练与人文教育的综合。
要在语文教学实践中贯彻人文性原则,需要从以下这几方面入手:
1、全面认识人文性的内涵
什么是人文性?第一节已经对此问题进行了阐述,那么其具体内涵是什么呢?《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版)对人文教育的具体规定为:1.在语文学习过程中,培养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和健康的审美情趣,发展个性,培养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逐步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2.认识中华文化的丰厚博大,汲取民族文化智慧。关心当代文化生活,尊重多样文化,吸收优秀文化的营养,提高文化品位。
3.培育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情感,增强学习语文的自信心,养成良好的语文学习习惯,初步掌握语文的基本方法。
4.在发展语言能力的同时,发展思维能力,学习科学的思维方法,逐步养成实事求是、崇尚真知的科学态度。以上提到的内容,课程目标中提到的人文性的具体内涵,涉及到人的社会道德、社会情感、民族精神、审美情趣、世界观、价值观、文化认识、学科认知和个性发展等方方面面,对学生精神领域的影响是深远的,其意义意欲绝不只限于人们过去多理解的语文课程中的思想教育。因此,当今的语文课程要变语言形式教学的单一功能为语文教学和人文精神统一的多功能,变侧重提高学生思想认识的单一教育为侧重于学生知、情、意全面发展的综合教育。
2、人文教育是语文课程的个性特点
语文与美术、音乐、历史、品德与社会一样都属于人文学科,都承担着人文教育的任务。
然而不同的是,各门课程所进行的教育都对学生素质的全貌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语文课程的人文教育特点是文学性。文学是美育不可或缺的构成,它的目标是造就丰富的灵魂,使人有丰富的情感体验和内心生活。所以“文学”又被称之为“人学”。语文课程人文功能的发挥应该是结合在一篇篇课文的学习过程中完成的。如果脱离语文学习过程而单纯进行人文教育,生拉硬扯,牵强附会地进行所谓人文教育,就异化为品德社会课,历史课或其他科,改变了语文课程的性质。
但我们要正视一个问题,不要为了进行人文教育而忽视了语文课程的学习任务。特别对于一篇课文而言,语言形式的学习和内容理解同样重要。如果离开课文语言的学习,仅仅感悟到课文的情感思想,学生学完课文后仅仅留下思想内容的痕迹,这样的语文课同样不是好的语文课。我们阅读一篇文章,常常要经过从形式到内容,从内容到形式多次反复,尽管每一步都有所侧重,但都不应是割裂的,否则就不能使学生很好地理解课文,对培养阅读能力也是不利的。
3、处理好语文教学与人文教育的关系
我们知道,语文课程的任务是承担母语教育,通过语文学习,让学生能听会说、能读会写,熟练掌握语文工具以满足社会交际的需要,提高社会适应能力。这是语文课程“工具性”的体现。同时,语文课程又是一门人文学科,具有丰富的人文内涵,对学生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具有广泛而深刻的影响。那么,处理“工具性”与“人文性”的关系是摆在语文教师面前的主要问题。有人提出教材内容本身就具有人文教化的作用。确实,选入语文教材的文选是“具有典范性,文质兼美,富有文化内涵和时代气息,题材、体裁、风格丰富多样,难易适度,适合学生学习。”其中“文质兼美”的“文”多指语言方面的遣词造句和文笔优美之意,说的就是语言的好,学生学习的就是这种语言。而“质”多指内容方面要表现的主旨和情感,说的就是内容的好,学生要领悟就是内容所蕴含的丰富的人文教育因素。教师如果能深入钻研教材内容,发掘教材中语言文字与人文教育的结合点,引导学生从语言文字表述中体会思想内容,从思想内容的表现中感受语言文字运用的特点,既注意表达的形式,又注意思想的内容,就能做到语言形式和思想内容的统一。
二、实践性原则
实践性原则也叫在语文实践中掌握语文能力的原则。它强调的是语文学习的实践性,同时也反映了语文教育的基本特点。语言是交际的工具,它的生命力在于语言实践上,通过实践不断丰富和衍生新的词汇,使语言体系不断更新和庞大。小学语文课程“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应着重培养学生语文实践能力,而培养这种能力的主要途径也应是语文实践。”在新课标中,“运用”一词就鲜明地表现了语文课程的实践性。
我国传统的教育非常强调“学以致用”,但由于受应试教育的负面影响,不少语文教师的语文教学强调“学”而忽视“用”,过于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教学,削弱了学生的语言实践能力,导致不少人在口头表达、言语沟通、语言组织等方面存在严重失衡。这种现象也称为“高分低能”。
学生的语文能力如何培养?语文课程标准指出:“应该让学生更多地直接接触语文材料,在大量的语文实践中掌握运用语文的规律。”吕叔湘先生说过:“使用语文是一种技能,比游泳、打乒乓球等活动更加复杂罢了。任何技能都必须具备两个特点:一是正确、二是熟练。……从某种意义上说,语言及一切技能都是一种习惯。凡是习惯都是通过多次反复的实践养成的。”这些论述正确地阐明了语文能力形成的途径,也为这条教学原则的确立提供了充分的理论依据。
要在语文教学实践中贯彻实践性原则,要做到以下几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