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学金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评奖学金通知
关于开展2013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安排意见》(教资助【2013】75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13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新老生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开展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做好一切资助工作的前提和根基,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标准和要求来界定学生困难等级,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1、各学院要组织召开新生经济困难认定及新老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专题班会,并将班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报资助管理中心,学校将进行全面检查。
2、请各学院于9月15日前,将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在班级及学院大厅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将结果录入系统。
二、奖助学金评定日程安排
9月3日--9月15日,学院对国家奖助学金政策进行全面宣传,并认真组织开展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9月16日—9月22日,学生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学院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核和排序。
9月23日-9月30日,学院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并留存公示图片备查。
10月1日至10月9日,资助数据录入阶段。公示无异议后,学院要及时将数据进行录入(录入方法详见附件1)。10月9日17:00,数据录入工作结束。
10月10日,材料报送阶段。各学院报送国家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汇总表、公示图片资料、评审工作总结报告及其它相关材料的纸质版、电子版。
10月11日-15日,学校审核数据、公示、上报省资助管理中心。
三、材料报送及填报要求
(一)材料报送种类、数量及格式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格式见附件2(A4正反面印);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格式见附件3(A4正反面印);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1份,格式见附件4(A4格式);
4、《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国家助学金汇总表》各1份,格式见附件
5、6(A4纸张单面打印);
5、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总结报告1份(A4纸张单面打印),封面格
式见附件7,正文采用仿宋3号、标题采用2号黑体。报告内容包括:奖助学金评审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二)申请审批表填报要求
1、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统一要求使用黑色水笔或者钢笔填写,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
2、“学习情况”中:学习成绩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全校采用同一标准(从“年级、专业、班级”三个标准中统一勾选“专业”),不得出现并列情况;总人数和必修课门数应据实填写,不得出现同一排序标准下前后总人数不一致、必修课门次不符实际等情况。
3、学生获奖情况需据实填写,注明获奖时间、所获奖项全称及颁奖单位,不得伪造虚构、表述模糊、信息不全者均视为无效。
4、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申请理由应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其中:国家奖学金申请理由字数控制在150字以上300字以内;推荐意见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80字以上120字以内;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理由字数控制在300字以上500字以内。达不到以上最低字数要求的视为无效申请。
5、国家奖学金申请表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表格须体现学校各级部门意见及公示时间,推荐人和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名,不得由其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
6、申请表中凡需签名之处,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不得以私章代替。申请表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或扫描件。
7、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后需附获奖证书、上学年成绩单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推荐上报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候选人,如不在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范围内,学校将不给予审核上报,同时,将该学院取消的资助名额给其他学院使用。
2、9月16日前,各学院选报1名符合条件的学生作为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经学校审核后将最终名单反馈学院。
3、对在组织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关人员严肃处理;所有受助学生如出现违反校规校纪、不按要求使用受助资金等情况的,学校将取消获助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资金。
附件:1.国家奖助学金系统录入方法及标准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5.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
6.国家助学金汇总表
7.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总结报告封面
黄河科技学院资助管理中心
2013年9月2日
国家奖助学金系统录入方法及标准
安装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http://218.28.34.11/zzmisclient)。资助系统主要用于我省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数据录入和上报,现将有关操作使用方法说明如下:
一、国家奖助学金的录入流程
学校资助中心根据学生处学籍系统中的数据已基本将我校所有在校生的数据导入资助系统学生基本信息库中,因此各学院在进行贫困生认定、国家奖助学金的数据录入时只需按照下面讲解的步骤进行数据添加即可。
(一)困难生认定
添加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获奖
学生数据时必须首先进行困难认定,进行困难
认定则按照以下操作进行:
在系统左侧操作栏中选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点击“添加”→进入困难认定学生添加对话框→点击“选择学生”进入本学院学生数据库→选中被认定为困难的学生数据后点击“确定”,自动返回添加栏→完善学生基本信息→右侧“所在年度”中选择2013年,学生经济类型”中选择相应的贫困等级,“申请理由”栏中注明家庭贫困情况点击“保存”。
所有学生困难认定数据添加完成后,选中所有数据点击“审核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