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基础知识(国际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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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基础知识培训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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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于能够正确核算收入或通过 合理方法推定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成本费用的非居民企业。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
(二)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于能够正确核算成本费用,
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总额/(1-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三)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核定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于能够正确核算经 费支出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收入总额和成本费用的非居民企业。计算
1,承包工程提供劳务合同备案 2,核定征收 3,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4,税收协定备案 5,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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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
主要文件依据:《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 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总局令(2009) 19号)
文件要点:
1,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承包工程作业,是指在中国 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修缮、装饰、勘探及其 他工程作业。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 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 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 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 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缴纳企业所得税。
境内机构和个人向非居民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的, 应当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 送《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报告表》 (见附件1),并附送非居民的税务登记证、合同、税务 代理委托书复印件或非居民对有关事项的书面说明等资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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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19号令
所得税法税法第二条:“非居民企业”是指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 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 者在中国境内未设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 境内所得的企业。

国际税收基础知识总结(自己总结的)

国际税收基础知识总结(自己总结的)

国际税收基础知识总结一、名词概念BEPS: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G20:二十国集团OECD:经合组织ICT:信息和通讯技术GAAR:《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2014)32号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二、相关知识1.国际上影响最大的是:《经合组织范本》(OECD范本)发达国家普遍适用《联合国范本》(UN范本)发展中国家普遍适用《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已有56个签约国,G20成员已全部加入2.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收: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能正确反映经费支出,但收入或成本费用无法确定)收入额=本期经费支出/(1-核定利润率-营业税税率)应纳税额=收入额×核定利润率×企业所得税税率按收入总额核定:(能正确反映收入,但成本费用无法确定)应纳税额=收入额×核定利润率×企业所得税税率核定利润率不得低于15%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额=成本费用总额/(1-核定利润率)×核定利润率×所得税率3.非居民企业增值税征收:境外单位在境内承包工程或应税劳务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4.所得税境外抵免:居民企业:直接缴纳和间接负担的税款均可抵免(直接抵免+间接抵免)非居民企业:只对直接缴纳的税款可以抵免(直接抵免)居民企业间接抵免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境外子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所得。

5.居民企业在境外设立的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境外收入-境外支出后的金额,并入境内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缴税。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租金、利息、特许权使用费、转让财产收入等,收入-支出后的金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6.境外不同地区的分支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或其他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

但可用同一国家(地区)其他项目或以后年度的所得按规定弥补。

境内外亏损+盈利>=0,境外分支机构的亏损为非实际亏损,可无限期向后结转弥补。

(完整版)国际税收期末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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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避东道国的汇率风险。
如果跨国公司的居住国实行归属抵免制的公司所得税,则母公司多纳税就可以多冲抵一部分最终股东
利用转让定价转移利润。在公司内部转移利润,使公司集团的利润尽可能多的在低税国(或避税地)
滥用国际税收协定。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一个第三国居民利用其他两个国家之间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获
=境内外总所得按居住国税法计算的应纳总额×(来源于境外的所得总额/境内外所得总额)
=﹙居住国境内所得+全部境外所得)×居住国税率
它不是一种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而是居住国对从事国际经济活动的本国居民采取的一种税收优惠
?
(巴哈马共和国,百慕大群岛,开曼群岛,瑙鲁)
②征收所得税但税率较低的国家和地区。(瑞士,列克敦士登,海峡群岛,爱尔兰,英属维尔京群
, 抵免法。一国政府在对本国居民的国外所得征税时,允许其用国外已缴纳的税款冲抵在本国应纳的税
1) 分国限额抵免法。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来自每一个非居住国取得的所得,分别计算出
=境内外总所得按居住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额/境内外总所得)
2) 综合限额抵免法。指居住国政府对居民来自不同国家的所得汇总相加,按居住国税率计
, 各国之间将加强税收征管方面的国际合作,共同对付跨国纳税人的国际避税和偷税行为。
, 随电子商务的发展,国际税收领域将出现许多新的课题,亟待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加以研究解决。
(三)所得税的管辖权有哪几类?
, 地域管辖权。又称来源地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行使征税权。
, 居民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本国税法中规定的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取得的所得行使征税权。
有的符合一般规律,即将利润从高税区向低税区转移去实现。

国际税务考试试题及答案

国际税务考试试题及答案

国际税务考试试题及答案在进行国际税务考试前,了解试题及答案是备考的重要一环。

本文将为读者提供一系列国际税务考试试题及答案,以帮助考生更好地准备考试。

第一部分:税收基础知识1. 税收的定义是什么?税收是一种政府征收的强制性财政收入,用于满足公共支出和社会福利的需求。

2. 什么是税收筹划?税收筹划是指合法合规地利用税收政策和规定,以减少纳税额或推迟支付税款的方式来优化税负结构。

3. 不同国家税法存在的差异有哪些方面?不同国家税法存在的差异包括税收种类、税率、纳税义务、税收征收方式等。

第二部分:国际税收1. 什么是国际税收原则?国际税收原则是指各国在对跨国经济活动课征税时所遵循的一系列原则,如税收主权、避免双重征税、信息交换等。

2. 请解释税收协定的作用。

税收协定是两个国家之间达成的协议,用于解决跨国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双重征税问题,以促进国际经济交流和投资。

3. 请解释转移定价的概念。

转移定价是指跨国企业在内部交易中确定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以合理分配利润和税负的原则。

第三部分:税收合规与风险管理1. 什么是税收合规?税收合规是指纳税人依法遵守税收法律法规,主动履行相应税收义务,并按要求申报和缴纳税款。

2. 如何进行税务风险管理?税务风险管理包括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等一系列措施,旨在减少纳税风险和避免未来的纠纷。

3. 全球反避税组织(OECD)的主要作用是什么?全球反避税组织主要致力于推动跨国税收规则的完善,打击国际税收漏税和避税行为,促进全球税收合作和信息交换。

结语:本文提供了一些国际税务考试的试题及答案,包括税收基础知识、国际税收和税收合规与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希望本文对考生在备考过程中有所帮助,能够更好地掌握相关知识,取得优异的考试成绩。

祝愿各位考生顺利通过税务考试!。

国际税收知识点 (2)

国际税收知识点 (2)

第三章国际重复征税及其解决办法国际重复征税的含义·国际重复征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在同一时期内,对同一纳税人或不同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征收相同或类似的税收·法律性重复征税:两个或两个以上拥有税收管辖权的征税主体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同时行使征税权产生的重复征税。

·经济性重复征税:两个或两个以上征税主体对不同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同时行使征税权产生的重复征税约束居民管辖权的国际规范1.约束对自然人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国际规范(1)长期性住所(permanent home)(2)重要利益中心(center of vital interests)(3)习惯性住所(habitual abode)(4)国籍(nationality)2.约束对法人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国际规范如果两个国家判定法人居民身份的标准发生冲突,应根据法人的“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来决定由哪个国家对其行使居民管辖权。

不同税收管辖权重叠所造成的所得国际重复征税的减除方法·扣除法·减免法·免税法(完全)·抵免法(完全)抵免法全称为外国税收抵免法,即一国政府在对本国居民的国外所得征税时,允许其用国外已纳的税款冲抵在本国应缴纳的税款,从而实际征收的税款只为该居民应纳本国税款与已纳外国税款的差额。

抵免法可以有效地免除国际重复征税。

抵免限额实践中各国为了保证本国的税收利益,都实行普通抵免。

即规定居住国应纳税款的抵免额不能超过国外所得按照居住国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抵免限额)。

抵免限额是允许纳税人抵免本国税款的最高数额,它并不一定等于纳税人的实际抵免额。

超限抵免额一般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

抵免限额计算公式(计算题)21(分国抵免和综合抵免)--重点看·分国抵免限额=境内、境外总所得按居住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额/境内、境外所得总额·综合抵免限额= 境内、境外总所得按居住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境外的所得总额/境内、境外所得总额·综合抵免限额(或分国抵免限额)=全部境外所得(或某外国所得)×居住国税率(1)按综合限额法计算抵免限额•综合抵免限额(1200×50%)×(100+100)/1200 100万元•B公司与C公司已纳外国税额(60十40) 100万元•实际抵免额100万元•A公司抵免后应纳居住国税额(600-100) 500万元(2)按分国限额法计算抵免限额•乙国抵免限额(1100×50%×100/1100) 50万元•丙国抵免限额(1100×50%×100/1100) 50万元•允许乙国实际抵免额50万元•允许丙国实际抵免额40万元•抵免后A公司应纳居住国税额(600-50-40) 510万元2.上例中,C公司亏损50万元,其他情况相同。

国际税收学习要点整理

国际税收学习要点整理

《国际税收》学习要点整理第一章国际税收的含义一、什么是国际税收?它的本质是什么?1.国际税收的含义:1)宽口径的国际税收:国际税收是指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或相互冲突而带来的一些税收问题与税收现象。

2)窄口径的国际税收:从某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角度看,国际税收是一国或地区对纳税人的跨境所得和交易活动课税的法律法规总称。

2.国际税收的本质:国际税收问题作为开放经济条件下的种种税收现象,其背后隐含的是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关系,这种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是国际税收的本质所在。

国际税收的本质通常体现为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以及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关系。

1)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涉及对同一课税对象由哪国征税或各征多少税的税收权益划分问题。

当一国征税而导致另一国不能征税,或者当一国多征税而造成另一国少征税时,两国之间便会发生税收分配关系。

2)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在经济上相互依赖、相互依存的各个国家在税收制度与政策的制定上必须考虑与其他利益相关国家的经济关系,这就要求国与国之间在税收制度与政策上进行协调,从而产生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关系。

二、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1.联系(从国际税收的本质入手):1)国家税收是国际税收的基础。

没有国家税收,就没有国与国之间的税法冲突与税制协调,就不可能出现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关系,国际税收也就无从谈起。

因此,国际税收不可能脱离国家税收而独立存在。

2)在国与国之间经济联系日益紧密、相互依赖与相互依存的情况下,国家税收又受到国际税收的影响。

本国与他国达成的税收协定以及国际上公认的国际税收规范与惯例都应当在本国税收中有所体现。

2.区别:1)国家税收是以国家政治权力为依托的强制课征;国际税收虽然是在国家税收的基础上产生的种种问题与关系,但其不具有强制性,不是凭借某种政治权力进行的强制课征。

(形式特征)2)国家税收涉及的是国家在征税过程中形成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国际税收涉及的是国家间税制相互作用所形成的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与税收协调关系。

国际税收学习要点

国际税收学习要点

国际税收学习要点税收的一些基本概念◆税收的概念◆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纳税人:法人、自然人–课税对象:商品或劳务的流转额、所得额、财产、特定行为等–税率: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税收分类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体系第一章国际税收的概念本章主要内容一、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关系﹡二、国际税收的概念及其本质﹡三、国际税收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四、国际税收的内容体系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关系图示国际税收关系的产生跨国纳税人与跨国所得跨国纳税人(transnational taxpayer):即在居住国以外有所得,同时面临居住国和所得来源国征税权的纳税人。

跨国所得(transnational income):即一国居民来源于另一国的所得。

一、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关系国家税收是一种具体的课征形式,而国际税收是一种国际关系;国家税收反映的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而国际税收反映的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国家税收是国际税收的基础,国际税收不可能脱离国家税收而独立存在。

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关系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国际税收与外国税收国际税收与涉外税收二、国际税收的概念及其本质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政府,各自基于其课税主权,在对跨国纳税人分别课税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教材P7)这一概念是从国际税收的本质来界定的。

人大版《国际税收》:国际税收是指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或相互冲突而带来的一些税收问题和税收现象。

国际税收的本质是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国际税收的概念应该包含以下几个要点:●恪守税收主权是国际税收的本源●跨国纳税人和跨国课税对象是国际税收涉及的关键要素●国际税收反映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三、国际税收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国际税收的研究对象:●国际税收的本源–税收管辖权问题●国际税收现象、问题、矛盾冲突–国际重复征税问题、国际避税问题、涉外税收负担问题●国际税收关系的协调及其准则和规范–国际税收协定国际税收的研究范围狭义的国际税收的研究范围–主要研究所得课税和财产课税所产生的国际税收问题及其协调。

国际税收计算知识点总结

国际税收计算知识点总结

国际税收计算知识点总结国际税收计算是涉及到跨国企业和个人的税务问题,需要考虑不同国家的税法和税收政策。

本文将从国际税收计算的基本原理、主要知识点和案例分析等方面进行总结。

一、国际税收计算的基本原理国际税收计算的基本原理是按照各国的税法和税收政策进行计算,并遵循国际税法的相关规定。

国际税收计算涉及到两个主要方面,一是税基的确定,即税收所计算税额的基础;二是税率的确定,即税率是多少。

税基的确定:税基是计算税收的基础,各国的税基有所不同。

比如,企业的税基通常以利润为基础,而个人的税基通常以所得为基础。

企业的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期间内所获得的总收入扣除成本和费用后的余额,这是企业的税基。

个人的所得通常是指个人在一定期间内所获得的各类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利息、股息、房产收入等,这是个人的税基。

税率的确定:税率是税收的比例,各国的税率有所不同。

一般情况下,税率越高,所需要缴纳的税额就越多。

在国际税收计算中,需要根据不同国家的税法和税收政策确定适用的税率。

二、国际税收计算的主要知识点1.国际税收的相关理论和法律法规:国际税收计算需要了解国际税收的相关理论和国家税法的相关规定。

比如,要掌握国际税收的基本概念和原则,要了解各国的税法和税收政策,要熟悉国际税收协定和双边税收协定等。

同时,需要了解国际税收的发展趋势和相关政策变化等。

2.税基的确定:在进行国际税收计算时,需要准确确定税基。

企业的税基通常以利润为基础,需要准确计算其利润总额。

个人的税基通常以所得为基础,需要准确计算其各项收入总额。

在确定税基时,需要考虑各类收入的分类,计算各项收入的净额,以及相关的扣除额等。

3.税率的确定:在进行国际税收计算时,需要确定适用的税率。

一般而言,税率需要根据不同国家的税法和税收政策来确定。

同时,需要考虑各项收入适用的税率,计算各项收入应缴纳的税额。

4.抵免和减免税额:在进行国际税收计算时,可能涉及到抵免和减免税额。

比如,企业可能根据不同国家的税法和税收政策来享受抵免和减免税额的优惠。

国际税收简述

国际税收简述
截至2008年底,世界各国签署的双边税收协定 已达5000个左右,而且还在以每年150个的平均 速度增加。双边税收协定数量的增加,主要是基 于三个原因,一是对原有协定进行修订,二是大 量的新协定的签订,三是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 参加到缔结协定的行列。截至2009年底,中国 对外签订的此类税收协定达到100多项,而且随 着对外交往的进一步扩大,此类协定的签订将会 继续下去。
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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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国际重复征税的产生和消除
❖ 一、国际重复征税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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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重复征税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有关国家对同 一或不同跨国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或税源行使税收管辖 权的交叉重叠或冲突。这种税收管辖权的重叠主要有以下 几种形式:
(1)收入来源地管辖权与居民管辖权的重叠。
(2)居民管辖权与居民管辖权的重叠。 (3)收入来源地管辖权与收入来源地管辖权的重叠。 (4)当一个纳税人同时具有两个国家国籍的情况下,也会造 成这两个国家同时对其行使公民管辖权的交叉或重叠,造 成国际重复征税。
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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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 三、国际反避税的措施
2024/3/20
(二)运用正常交易价格原则调整转让定价
▪ 调整转让定价的方法主要有三种:
▪ 第一,可比非受控价格法。也称不被控制的价格法,即比照 没有任何人为控制因素的、卖给无关联买主的价格来确定。
❖二、税收管辖权的类型
2024/3/20
(一)地域管辖权
▪ 一个主权国家按照领土原则(又称属地原则)所 确立起来的税收管辖权,称为地域管辖权。在实 行地域管辖权的国家,以收益、所得来源地或财 产存在地为征税标志。也就是说,它要求纳税人 就来源于本国领土范围内的全部收益、所得和财 产缴税。

国际税收-基本知识

国际税收-基本知识

我国税法体系
1.1
国际税收概念
国家税收概念
国家税收是 一个国家凭借政 治权力,在其管 辖权范围内按照 税收法律和法规, 强制地、无偿地 取得财政收入。
国际税收概念
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 两个以上国家政府,各自 基于其课税主权,在对跨 国纳税人进行分别课税而 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 生的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 关系。
国际税收
概述
1 国际税收概念 2 税收管辖权
3 国际税收重复征税其及减除
4 国际避税及反避税
5
税收协定
税收法定原则
企业所得税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 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 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 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是居所标准。即以自然人在本国境内是否拥有居所这一 法律事实,决定其是否为本国居民。居所一般是指一个人 在某个时期内的经常性或习惯性居住场所,并不具有永久 居住的性质;
三是居住时间标准。即以一个人在征税国境内居留是否超 过一定的期限,作为划分其为居民或非居民的标准,并不 考虑个人在该国境内是否拥有财产或房屋等因素;(6-12 个月)
国际税收重复征税及其减除
国际税收常见问题
国际税收重复征税
国际重复征税是指对同一课税对象在同一 时期被相同或类似的税种课征了两次及或两次 以上。
税收居民
在一国负有全面纳税义务的人。 包括法人和自然人 是享受协定待遇的前提。
法人居民纳税人身份的认定:
一是法人登记注册地标准。即以法人登记注册地作 为确定法人居民身份的标准;

国际税收知识点总结

国际税收知识点总结

国际税收知识点总结国际税收知识点总结名词:法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1、实际治理机构所在地标准:凡是一具法人的治理机构设在本国,这么不管其在哪个国家注册成立,基本上本国的法人居民。

区分总机构所在地和实际治理和操纵地:总机构所在地,即公司总部所在地,它强调的是法人组织结构主体的重要性。

实际治理和操纵地,强调的是法人权力机构和权力人物的重要性,普通依照公司董事会的召开地或公司董事的居住地来推断。

2、注册地标准:凡是按照本国的法律在本国注册成立的法人基本上本国的法人居民,而别论该法人的治理机构所在地或业务活动地是否在本国境内。

经营所得来源地的判定:3、常设机构标准:一具企业的经营所得是否来源于本国取决于该企业是否在本国设立了常设机构。

常设机构:指一具企业举行全部或部分经营活动的固定营业场所。

(1)实际联系原则:一国只对非居民公司经过本国常设机构实际取得的经营所得征税,而对其经过本国常设机构以外的途径或方式取得的经营所得别征税(2)引力原则:假如非居民公司在一国设立了常设机构,即使它在本国的一些经营活动没有经过那个常设机构,只要与这些经营活动与该公司的业务活动相同或类似,也要对其征税。

5、预提税:对非居民纳税人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投资所得(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由支付人源泉扣缴所得税的一种征税办法。

普通单独规定比例税率,按收入全额(即没有费用扣除)计算征收。

6、法律性重复征税当两个或两个以上拥有税收管辖权的征税主体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并且行使征税权7、经济性重复征税当两个或两个以上征税主体对别同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并且行使征税权 8、税收饶让:是居住国对来源国因采纳税收优惠而减少的应纳税额视同已纳税额同样赋予抵免的措施。

税收饶让别是一种解决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

9、导管公司:第三国居民为了利用非居住国税收协定达到避税之目的,而在该协定缔约国一方成立的彻底受其操纵的子公司。

10、基地公司:在避税地设立而实际受外国股东操纵的公司。

税务工作人员必须掌握的国际税收基础知识

税务工作人员必须掌握的国际税收基础知识

税务工作人员必须掌握的国际税收基础知识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国际税收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议题。

作为税务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掌握国际税收基础知识的能力,以应对日益增多的国际税收事务。

本文将介绍税务工作人员必须了解的国际税收基础知识,以帮助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责。

1.双重扣缴税制度双重扣缴税制度是国际税收中的一项重要原则。

根据这个原则,个人和企业在跨境交易中,可能需要同时缴纳两个国家的税款。

税务工作人员需要了解不同国家之间的双重扣缴税协议,以便在处理跨境交易时能够正确计算和征收税款。

2.利润转移定价利润转移定价是跨国企业通过内部定价来调整利润分配的一种方法。

税务工作人员需要熟悉国际税收制度中关于利润转移定价的规定,以确保跨国企业按照公平原则征收税款。

3.避免双重征税双重征税是指由于不同国家的税法规定不一致,导致同一应税所得被多次征税的情况。

税务工作人员应当了解国际税收协议和双重征税协议的规定,以寻找并提供减免双重征税的相应方案。

4.税收信息交换税收信息交换是国际税收合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税务工作人员需要了解国际上关于税收信息交换的标准和程序,以便与其他国家的税务机构进行有效的合作和数据共享。

5.税收合规税务工作人员必须了解国际税收合规的要求。

他们需要熟悉国际税法,并与企业、个人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帮助他们理解和遵守国际税法规定,以免触犯法律或面临罚款和处罚。

6.国际税收规划国际税收规划是跨国企业为减少税负而进行的一系列合法行为。

税务工作人员需要掌握国际税收规划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以提供相关咨询和建议,帮助企业合法降低税负。

7.税收风险管理税务工作人员需要具备税收风险管理的能力。

他们需要分析和评估跨境交易的税务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以保障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总结:国际税收基础知识对于税务工作人员来说至关重要。

通过了解双重扣缴税制度、利润转移定价、避免双重征税、税收信息交换、税收合规、国际税收规划和税收风险管理等内容,税务工作人员能够更好地应对日益复杂的国际税收事务,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更好的税务服务。

基础税收知识点必考点归纳

基础税收知识点必考点归纳

基础税收知识点必考点归纳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也是调节经济和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

掌握基础税收知识对于理解国家经济政策和个人财务管理都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些基础税收知识点的必考点归纳:1. 税收的定义: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按照法定程序,强制地、无偿地从纳税人那里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2. 税收的分类:- 直接税:如个人所得税,是直接从个人收入中征收的税种。

- 间接税:如增值税、消费税,是通过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转嫁给消费者。

3. 税收的三大特性:- 强制性: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不得拒绝。

- 无偿性:纳税人缴纳税款后,不能直接获得等价的回报。

- 固定性:税种、税率和征收方式在一定时期内是固定的。

4. 税种的分类:- 个人税:如个人所得税,针对个人收入征收。

- 企业税:如企业所得税,针对企业利润征收。

- 流转税:如增值税,针对商品或服务的增值部分征收。

- 财产税:如房产税,针对财产价值征收。

5. 税率的类型:- 比例税率:税率固定,税额随应税所得额的增加而增加。

- 累进税率:税率随应税所得额的增加而递增。

- 定额税率:对每单位应税物品或服务征收固定金额的税。

6. 税收的征收方式:- 预扣法:由支付方在支付时预先扣除税款。

- 自行申报:纳税人自行计算并申报应纳税额。

- 代扣代缴:由第三方代为扣缴税款。

7. 税收的作用:- 财政收入:为政府提供资金,用于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

- 经济调节:通过税收政策影响消费、投资等经济活动。

- 社会公平:通过累进税率等手段,实现收入再分配。

8. 税收优惠政策:- 免税:对某些特定收入或税种实行免税政策。

- 减税:对特定行业或群体给予税率上的优惠。

- 退税:对已缴税款的部分或全部退还。

9. 税收的法律责任:- 逃税:未按规定缴纳税款,可能面临罚款或刑事责任。

- 抗税:拒绝缴纳税款,同样可能面临法律制裁。

10. 国际税收:- 避免双重征税:国际间通过协定避免同一收入被两个国家重复征税。

第2章国际税收基础之涉外税制

第2章国际税收基础之涉外税制

2.2.2最大负担原则
一、含义
最大负担原则是指对外国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 从重征税,使其税收负担高于本国企业或内资 企业。最大负担原则又称从重原则。
最大负担原则举例:
印度曾规定,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或外资股权比重超过 40%的印度居民公司,如果没有印度储备银行的批准, 不能在印度从事任何经营活动。
第二,条款的实施取决于签订条约双方和多方谈判后的 结果;
第三,只在协议规定的范围内容适用切存在例外固定; 第四,条款本身对适用范围的界定也存在条款适用的某
些限制。
四、应注意的问题
第一,实行税收国民待遇原则并不排斥涉外税收优 惠政策;
第二,国民待遇原则的内涵并不排斥差别的税收政 策。
2.2 涉外税收负担原则
越南从2001年起,将外国分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从25%提高到32%,而外商投资企业的税率仍为25%
秘鲁从2002年起对居民公司课征27%的公司所得税,但 对外国公司课征30%的所得税。
二、类别
限制外商投资的国家,一般在税收上都采取一些歧 视性的措施,以加大外国投资者的税收负担。这方 面的措施主要有两类:
2.3 国际税收惯例
一、行使税收管辖权的惯例
1、同时坚持两种或以上税收管辖权, 2、来源地管辖权中来源地的确认标准, 3、居民管辖权中居民身份的确认的标准, 4、二者的优先与尊重。
二、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的惯例
1、协调各种税收管辖权的内涵,防止税收管辖权 内涵的人为夸大。
2、提出各国同时实行两种不同税收管辖权的条件 下消除双重征税的方法。
二、法律特征:
主权国家给与本国境内的外国人一种与本国人相同的待遇, 通常是有一定限度的,不得损害当地国家的独立、阿安全和主权, 原则上根据互惠原则相互给与, 既反对给与低于本国人的待遇,也反对外国人在本国境内享有特

税收基础知识(国际税收)

税收基础知识(国际税收)

04
国际税收的筹划与优化
国际税收筹划的概念与原则
总结词
国际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遵守国际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合理安排涉税事务,以达到降低税负、提高经 济效益的目的。
详细描述
国际税收筹划应遵循合法性、预见性、全局性和谨慎性的原则,确保筹划行为既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又能为企 业带来实际的税收利益。
国际税收的起源与发展
总结词
国际税收起源于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随着国际贸易和跨国公司的兴起而发展。
详细描述
最初,国际税收主要关注避免双重征税和税收欺诈。如今,国际税收已发展成 为一个复杂的体系,涉及多个国家之间的税收协调与合作。
国际税收的体系与原则
总结词
国际税收体系由税收管辖权、税收协 定和国际税收原则构成。
详细描述
税收管辖权决定了各国在税收方面的 权利和义务,税收协定则用于协调国 家间的税收关系,国际税收原则旨在 确保公平、中立、透明和效率的税收 分配。
02
国际税收的种类与特点
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所得额征收的一种税,通常根据纳税人 居住地或国籍来确定征税权。各国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和征收 方式不尽相同,但一般都会对不同来源的所得进行分类征收 。
跨境税收征管合作
中国加强与有关国家的跨境税收征管合作,共同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降低税收风险。
中国国际税收的未来发展与趋势
深化国际税收合作
中国将继续深化与其他国家的国际税收合作,共同应对跨国逃避税 和税收欺诈等全球性挑战。
完善国际税收体系
中国将进一步完善国际税收体系,优化税收政策,提高税收法治化 水平,为国内外企业创造更加公平、透明的税收环境。
声誉受损,企业应积极履行纳税义务,保持良好的纳税记录。

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复习重点第一章一、名词解释1、国际税收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由于对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纳税人行使税收管辖权而引起的一系列税收活动。

它体现了主权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2、财政降格财政降格是指所得税国际竞争使各国的资本所得税税率下降到一个不合理的低水平,造成国家的财政实力大幅度下降,即出现“财政降格”3、区域国际经济一体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包含着两层含义: 一层含义是指成员国之间经济活动中各种人为限制和障碍逐步被消除,各国市场得以融合为一体,企业面临的市场得以扩大;另一层含义是指成员国之间签订条约或协议,逐步统一经济政策和措施,甚至建立超国家的统一组织机构,并由该机构制定和实施统一的经济政策和措施。

4.恶性税收竞争二、填空1.个人所得税制按照课征方法不同可以分为: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以及()。

2.按照课税对象的不同,税收课大致分为:商品课税、()和财产课税三大类。

3.销售税有多种课征模式,在产制、批发、零售三个环节中选择某一环节课税的,称为()。

4.根据商品在国际上的流通方式不同,可将关税分为:()、出口税和过境税。

三、判断题1.欧盟的“自有财源”从本质上看,是强加在成员国政府上的税收收入。

2.一国对跨国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属于属于国际税收的范畴。

3.一般情况下,一国的国境和关境不是一致的。

4.销售税是仅以销售商品为课征对象的一个税种。

5.预提税是按预提方式对支付的所得课征的一个独立税种。

6.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在商品课税领域的体现是:关税和增值税的协调是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容。

7.没有区域性国际税收协调就没有区域国际经济的一体化。

8.一国为吸引外资而实施较低的税率也是恶性税收竞争的一种形式。

四、选择题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

A.涉外税收B.对外国居民征税C.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D.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2.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在西方国家的大规模降税浪潮实质上是()。

国际税收知识

国际税收知识

国际税收知识一、国际税收协定1.两个范本的比较《联合国范本》更加注重的是收入来源国税收管辖权;《经合组织范本》比较强调居民税收管辖权。

2.双重居民身份下最终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有顺序要求:①永久性住所;②重要利益中心;③习惯性居处;④国籍。

3.常设机构的判定(1)该营业场所是实质存在的。

(2)该营业场所是相对固定的,并且在时间上具有一定的持久性。

(3)全部或部分的营业活动是通过该营业场所进行的。

4.个人的独立劳务所得,一般情况下应当在视为其居民纳税人的国家缴税,但符合一定条件的,应当在所得的来源国缴税。

5.缔约国一方居民因雇佣关系取得的工资薪金应在居民国缴税。

但如果是在缔约国另一方从事受雇活动取得的报酬,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情况下才在居民国缴税,否则应当在劳务发生国纳税:①收款人在任何12个月中在该缔约国另一方(B国)停留连续或累计不超过183天;②该报酬不是由缔约国另一方(B国)雇主支付或代表该雇主支付;③该报酬不是由雇主设在该缔约国另一方(B国)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所负担。

二、非居民企业的税收管理1.设立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依法履行税务登记、税种的缴纳和纳税申报义务。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获得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财产转让所得,实行源泉扣缴。

三、境外所得税收管理1.居民企业来自于境外直接缴纳的税额包括来源于境外的营业利润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来源于境外的股息、红利在境外被源泉扣缴的预提所得税。

2.居民企业来自于境外间接缴纳的税额是指从境外分得的股息中所间接负担的税额。

3.居民企业来自于境外直接缴纳的税额,在抵免时只有限额的限制,没有持股条件的限制;而间接负担的税额在抵免时,既受抵免限额的限制,也受持股条件的限制。

4.间接抵免要满足的持股条件是:①居民企业对某外国企业总持股比例(直接持股+间接持股)要超过20%(含);②每一个层的持股企业,对下一层企业直接持有的股份要超过20%(含);③从第一层到第五层,居民企业直接持有或通过一个或多个符合上述②持股条件的外国企业间接持有某外国企业的股份总和达到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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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居所标准 居所(residence)在实践中一般是指一个人连续居住了较长时期但又不 准备永久居住的居住地。
3.停留时间标准 许多国家规定,一个人在本国尽管没有住所或居所,但在一个所得年 度中他在本国实际停留(physical presence)的时间较长,超过了规定 的天数,则也要被视为本国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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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一)、居民税收管辖权
判定纳税人的居民身份是一国正确行使居民管辖权 的前提。
自然人居民:①住所标准;②居所标准(利益中 心);③时间标准;④意愿标准;⑤国籍标准。
法人居民:①注册地标准;②管理控制中心标准; ③总机构标准;④选举权标准。
判断居民与非居民的目的是确定纳税人在该国
的纳税义务,居民具有无限纳税义务 (全球所得征
东道国: 企业所得税,预提所得税 小股权比重股票投资
居住国: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债券投资
东道国:利息预提税 居住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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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三)国际税收产生的条件
前提条件:收入国际化 现实条件:所得税制的普遍建立
同时要注意的是国际税收的两个基本要素 1、纳税人的跨国性质 2、课说对象的跨国性质
国税函发[1995]125号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一年而不超过五年的个 人,中国境内外所得均应纳税,期间临时离境的所得仅就 中国境内支付的部分申报纳税。
国税发[2004]197号
“对在中国境内、境外机构同时担任职务或仅在境外机构 任职的境内无住所个人,在计算其境内工作期间时,对其 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半天计 算为在华实际工作天数。”
分配关系,国际税收反映国家之间的财权分配关系, 没有自己单独的税种。
(2)二者的课税对象不同:国内商品流转额、所得和财产收入, 跨国所得和国பைடு நூலகம்商品流转额。
(3)二者的强制性不同:国家税收—依托政治权力(公共权力) 强制性明显, 国际税收是在其基础上产生的税收 问题,没有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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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二)税收对国际经济活动的影响--1
原因1:统一消费地原则,对于同一产品各国规定的税率差异大,可 使各国发挥比较优势;
原因2:根据国家间税收公平的原则,一国只应对本国的消费者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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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二)税收对国际经济活动的影响--2
2、所得课税对国际投资的影响
国际直接投资
东道国: 企业所得税,预提所得税
居住国:企业(个人)所得税(抵免)
国际间接投资
国居民或公民的一切所得征税。
属地原则:(收入来源国原则、财产所在国原则、商品流转国原则) 一国政府可以在本国区域内的领土和空间行使政治权力;一国有
权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一切所得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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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税收管辖权的种类
(1)、居民税收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本国税法中规定 的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取得的所得行使征税权;
税),非居民具有有限纳税义务(国内所得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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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自然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
对于自然人而言,居民是与参观者或游客相对应的概念。某人是一国 的居民,意味着他已在该国居住较长的时间或打算在该国长期居住, 而不是以过境客的身份对该国做短暂的访问或逗留。
判定自然人居民身份的标准主要有:
1.住所标准 住所(domicile)是一个民法上的概念,一般是指一个人固定的或永久性 的居住地。
1、商品课税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关税—— 影响贸易量,影响贸易条件。(主要影响是税率和完税价格)
国内商品税—— 多方位的深层次影响
涉及
进入本国的外国商品:税收管辖权——消费地原则 出口的本国商品:税收管辖权——原产地原则
避免商品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是:各国实行统一的商品课税原则,在世 界范围内推行消费地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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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我国停留时间标准
我国税法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我国住满1年的 个人为我国的税收居民。 我国的纳税年度为日历年度,所以一个在我国无住 所的人只有在我国从某一年度的1月1日住到12月31日 才可能成为我国的税收居民,跨年度住满365天并不会 成为我国的税收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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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我国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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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我国的规定:
国税发[2004]97号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工作不
超过90日(或183日)的个人,由中国境内企业和个人支付的工资薪 金纳税。
举例 :英国居民伍德先生受英国T公司委派到我国一家企业提供业务 帮助,其入境时间为2005年2月1日,按照受雇合同的约定,伍德先 生要在我国企业工作5个月,其间英国T公司每月向其支付工资折合人 民币8000元,我国企业每月支付工资12000元。2005年4月,伍德先 生被派往设在日本的英国T公司的一家关联企业工作了20天,然后返 回中国的企业继续工作。那么, 伍德先生2005年4月在中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为:
(2)、公民税收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拥有本国国籍的 公民所取得的所得行使征税权。
(3)、收入(所得)来源税收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来 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行使征税权;
各国税收管辖权的现状
1.同时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 例如:中国
2.实行单一的地域管辖权 例如:拉美地区的一些国家
3.同时实行地域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 例如:美国、利比里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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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二、税收管辖权
税收管辖权是一国政府在征税方面的主权,它表现在一国政府有权决定对 哪些征税,征哪些税以及征多少税等。
国家主权行使范围一般遵从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
税收管辖权
属人原则
居民税收管辖权 公民税收管辖权
属地原则——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属人原则:(居住国原则、国籍国原则) 一国可以对本国的全部公民和居民行使政治权力 ;一国有权对本
的跨国纳税人分别课税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 关系。
甲国
税收利益
乙国
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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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国际税收本质
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关系
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联系和区别:
联系:(1)国家税收是国际税收的基础
(2)国家税收受国际税收方面一些因素影响
区别:(1)二者反映的关系不同:国家税收反映国与纳税人的税收
第十章 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概述 税收管辖权问题 国际重复征税问题 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国际税收协定 国际税收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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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国际税收概述
(一)国际税收的本质
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税收 法规存在差异或冲突而带来了一些税收问题和税收现象。
概念: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政府,依据各自的征税权对从事国际经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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