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管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徽中烟工业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安徽中烟工业公司及所属企业投资和采购行为,保证项目和设备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及国家、地方、行业有关规定,结合安徽卷烟工业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安徽中烟工业公司及所属企业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内部议标、比价采购活动。
第三条安徽中烟工业公司及所属工业企业进行重大投资、大宗设备、广告宣传活动、促销品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据本办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本办法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安徽中烟工业公司及所属企业如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进行招标,除有国家特殊规定外,其余招标活动必须选择具有甲级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活动。
第一章招标管理相关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第六条各企业须明确投资(含采购)主管部门,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招标行为,加强民主监督,投资主管部门应根据投资(采购)项目的性质组织成立相应招标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投资主管部门、项目责任部门(指项目涉及的业务主办部门)、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等部门的业务主办组成,工作小组的工作由主管部门牵头。
第七条建立安徽中烟工业公司专家库,作为各招标活动的专家评委来源;专家库的资格认定按照《安徽中烟工业公司专家库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条招标工作小组的职责
(一)负责办理经投资委员会审批通过项目的招标事项。
(二)负责发布招标公告,对报名的投标单位或者邀请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及考察,考察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接受请客送礼,考察成员必须对本单位和其他被考察单位与项目有关的情况进行保密。
(三)负责发出和收回认为需要收回的各种经批准的招标文件及资料。并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项目全套资料的归档工作。招标小组各项决议及外发材料必须经小组所有成员签字
后方可生效,并形成书面文档记录备查。
(四)委托招标
1.负责选定招标代理机构。
2.负责选定招标人代表,参加招标机构组织的招标活动。
3.负责招投标资料的整理,并在招标活动结束后移交投资主管部门存档。
(五)非委托招标
1.负责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标公示、中标通知等文件的编写和发布。
2.负责在发出招标文件期间对需要书面答疑的补充说明等进行审定,并构成有效的招标文件。
3.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取投标单位投标文件。
4.负责召开投标单位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中含糊的答疑会,并记录备案,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附件。
5.负责按招标文件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开标及评标工作。
6.负责招标项目的评委确定。
(六)办理与招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七)招标活动结束,招标工作小组自动解散。
第九条责任部门的职责
(一)对将实施的项目,其中涉及投资的必须完成相关技术、经济论证,确定实施方案,并办理实施方案的审批手续。
(二)办理项目的实施批准书和资金批准计划等相关事项。
(三)负责向招标工作小组提报邀标单位。
(四)负责根据投标文件和《合同法》与中标单位办理合同签订有关事项,并按生效的经济合同组织实施。
(五)承担将招标项目化整为零,以及因监督不力造成的中标单位在履行合同中违反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质量、数量、工期、价格等给企业带来损失的责任。
第二章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
第十条安徽中烟工业公司及所属卷烟企业必须进行招标的投资规模标准如下。
(一)技术改造
1.勘察、设计、监理、审计招标
(1)基建技改项目中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或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土建工程。
(2)工业企业总体技术改造项目。
2.施工招标
(1)基建技改项目中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或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土建工程以及相应面积或投资额的装饰改造工程。
(2)技改项目中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的水、电、汽、通风、空调等公用配套设施的安装工程。
(二)机电设备招标
(1)基建技改项目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等设备的采购(烟草专用设备除外)。
(2)信息化建设中单项技术服务合同在30万元以上的项目和软件开发投资在30万元以上的项目。
(3)办公自动化设备单项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的项目。
(三)广告宣传品单项采购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项目。
(四)广告宣传设计与制作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项目。
(五)其它固定资产投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的项目。
第十一条未达到上述规模标准的投资项目,由企业根据内部相关规定自主确定招标形式,要求所有采购均需进行比价采购,责任部门必须保存原始比价记录。
第十二条企业投资项目估算金额达到下列规模的,应在招标前上报安徽中烟工业公司(见附件1),如上报后7个工作日内如无异议,企业方可开始招标工作,招标工作完成后,企业须把招标结果上报安徽中烟工业公司(见附件2)。
(一)技术改造
1.工业企业总体技术改造项目总体设计。
2.施工招标
(1)基建技改项目中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含5000平方米)或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土建工程以及相应面积或投资额的装饰改造工程。
(2)技改项目中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水、电、汽、通风、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