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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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非机动车”这词儿也过景了吗?
这时代变化太快,一些老词儿逐渐过了景,没几天儿就蹦出一堆新词儿,年轻人天天满嘴嘬新词,岁数大点儿的真有跟不上的感觉了。这不,前几天看电动车标准制定争议最大的5个问题中,就有一个脚蹬子的问题。而脚蹬子的有无,是直接判定这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当今在中国大地上跑着的电动单车数量超过2.5亿辆,电动三轮车超过5千万辆!按照现有标准(1999年颁布执行,已经有19年没有修改了)9成以上的电动车超标,符合标准的不到1成。这几年几次修改未果,其中有几个争论的焦点就是多高的行驶速度、多大的整车质量、有没有脚踏骑行功能等。
其实,各种争论都围绕着一个问题:它算“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几年来,我几乎每年都要在美国德克萨斯州开几个月的车,他们对车的划分没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由于传统原因,一般道路没有自行车道,但是近来也有一些“低碳”一族或晨练在道路上骑车,尤其是在星期六早上。在交规中“自行车”也是车辆,也有路权,所以,当骑车者占着一条车道时,千万别催,也别擦身而过,要么跟着,要么变换车道超过。
没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之分,只有慢速行驶车辆和快速行驶车辆之分,慢速靠右车道,快速靠左车道。
当今在中国,“非机动车”的概念被挑战,有脚蹬子的,没脚蹬子的,有靠人力骑行的,有一拧手柄就走的。各种各样,五花八门。看来我们到了与“非机动车”这个词说拜拜的时候了。
中国是个自行车大国,有传统的自行车道,对于我们的交通管理和交通资源来讲,比美国有优势。但是还停留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之分上未免有点太过时了。应当按照车辆的类型或速度分为两类:注册车辆
非注册车辆
无疑,注册车辆必须按照现有的机动车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应尽的责任是:上牌、获得行驶证、有证驾驶、接受年检、缴纳交强险……,获得的权利是具有在注册车道上行驶的路权。
非注册车辆按照现有的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但不具有在注册车道上行驶的路权。
为了防止雍塞和规避危险路况,瞬时提速的情况时有发生,按照汽车速度设计裕量,车辆的设计速度一般为道路最高限速的1.6-2.0倍。即最高限速为120km/h,汽车的设计最高速度为180-200km/h以上。这是有科学根据的,也是有车以来历史经验的总结。既使是非注册车,这个设计速度比也是可以借鉴的。所以,不要再争论有没有脚蹬子,是“电动车”还是“电动自行车”(电动助力车),只要车辆有速度能力和加速度能力,你就可以去办理手续,成为“注册车”。否则,是享受不到使用“注册车道”的路权。
我们现在已经到了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这两个词儿说“再见”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