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限售申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限售及解除限售业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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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限售及解除限售业务指南为进一步提升挂牌公司股票限售、解除限售业务办理规范性,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挂牌公司股票限售、解除限售应当符合《公司法》、《收购办法》、《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并及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提出申请。
申请股票限售、解除限售时,应考虑股东是否符合多重限售或解除限售条件:如股东符合多重限售条件的,应分别计算限售股数,以最大值为本次限售股数;如股东符合多重解除限售条件的,应分别计算解除限售股数,以最小值为本次解除限售股数。
被质押/冻结股票如需办理限售或解除限售的,还应遵守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的相关规定。
二、挂牌公司应当在股东所持股票达到限售或解除限售条件后,及时向主办券商提交下列申请文件:1.挂牌公司向中国结算申领的挂牌公司全体股东名册;2.加盖挂牌公司公章的申请及申请表,包括《XXX股份有限公司股票限售申请表》(附件1)/《XXX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表》(附件2);3.全国股转公司要求的其他文件。
挂牌公司股东所持股票达到限售条件的,应及时通知挂牌公司办理限售登记。
在办理限售登记期间,股东应严格遵守限售规定,不得违规进行股份转让。
三、主办券商应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检查申请依据是否充分,计算是否准确。
审核无误后,主办券商通过全国股转公司日常业务系统(以下简称“日常业务系统”)填报股票限售/解除限售明细信息,并将挂牌公司申请材料作为附件,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备案。
四、全国股转公司对限售、解除限售申请进行备案确认后,向中国结算发送明细数据。
五、主办券商提交申请后,应当密切关注业务办理进度,在业务流转至中国结算时,督促挂牌公司及时按照《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发行人业务指南》(以下简称《发行人业务指南》)的相关规定向中国结算申请办理股票限售或解除限售登记。
新三板限售及解除限售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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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解限售业务指导一、一般性规定(一)下列主体应遵照本指引完成股票限售及解除限售(以下简称“解限售”)工作:1、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的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2、挂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3、挂牌前12个月内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处受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股票的受让人;4、因司法裁决、继承等原因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处获得有限售条件股票的后续持有人;5、挂牌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指引“一般性规定”第(一)条所列主体所持挂牌公司股票进行限售和解限售的,应由挂牌公司向主办券商提出申请,主办券商审核同意后,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备案。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依据《业务规则》暂停对挂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解除股票限售的,不得申请解限售。
(三)主办券商应及时协助挂牌公司办理相关股票限售或解限售的登记手续,并督促挂牌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应当保证其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申报材料和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如因申报材料和数据错误等原因造成法律纠纷的,由挂牌公司和主办券商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指引所称的“有限售条件股票”是指依据《公司法》和《业务规则》的规定有转让限制的股票;“其它限售条件股票”是指依据除《公司法》和《业务规则》以外的其他法律文件的规定,有附加转让条件的股票。
“有限售条件股票”与“其它限售条件股票”合称“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六)适用本指引的股东为挂牌公司发起人的,持有的公司股票,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七)挂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挂牌前12个月内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处受让的股票;因司法裁决、继承等原因而获得上述的股票应分三批解除限售,每批解限售数额分别为挂牌前所持股票总额的1/3,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间满一年和两年。
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3 号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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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3号——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为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申请办理除股权激励获得股份以外的其他有限售条件股份(以下简称“限售股份”)的解除限售业务,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业务办理指南。
一、申请对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应当满足的条件1.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限售期届满;2.申请对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不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所业务规则和股东承诺。
股东按照业绩补偿协议向其他股东赠与股份,该部分赠与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不适用上述第1项及第2项要求。
二、申请对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流程1.上市公司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查询并下载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限售股份明细清单;2.上市公司董事会按照本指南的规定向本所提交申请材料,本所审查无异议后,将业务表单传递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3.上市公司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申请材料;4.本所收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申请材料审查无异议的回复后,通知上市公司董事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三、申请对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时应当提交的材料上市公司股东可在满足解除限售相关条件时,委托上市公司董事会在拟申请解除限售日五个交易日前向本所申请办理对其所持股份解除限售的有关手续。
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向本所提交以下材料: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限售股份明细清单;2.上市公司董事会出具的《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见附件1)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3.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关于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如适用);4. 上市公司董事会出具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5.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应当至少包括下列内容:1. 相关股东持股情况说明及托管情况;2.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份总数、各股东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限售股份登记存管业务指南(2017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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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因限售股份托管单元申报不实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特此承诺。
经办人姓名: 经办人办公电话及手机:
上市公司全称及公章 年月
—12—
附件 5:
股份限售登记申请表
(适用于上市公司)
基本情况
DFZH17-05
上市公司全称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股份限售登记申报信息
股东全称/姓名
证券账户号码
股份数量(股)
—4—
流通股份变更登记为限售股份的,本公司于两个交易日内完成 股份性质的变更登记,并向上市公司出具《股份变更登记确认 书》;对于申请延长限售股份限售期限的,本公司于两个交易 日内延长该股份的限售期限,并向上市公司出具《股份限售信 息变更清单》。
五、限售股份转托管 限售股份在限售期内可报盘转托管,但已被质押、司法冻 结或处于解限期间的限售股份除外。投资者可在任一交易日通 过转出方证券公司申请转托管,并于次一交易日到转入方证券 公司查询转托管结果。具体情况参见本公司《证券存管业务指 南》。 六、垫付对价偿还过户登记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存在非流通股股东为其他 股东垫付对价的情形。为确保改革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上市 公司可向本公司申请办理垫付对价偿还过户登记,并按以下步 骤进行: (一)向深交所提交垫付对价偿还申请 1、登陆本公司发行人 E 通道,下载或打印股本结构表以 及限售股份明细清单(PDF 格式); 2、向深交所提交股本结构表、限售股份明细清单及深交
—2—
性全部解除限售,并申报托管在虚拟托管单元“XXXXXX”上。 (二)向深交所提交解除限售申请 向深交所提交股本结构表、限售股份明细清单以及深交所
要求提交的其他解除限售申请材料。 (三)深交所同意解除限售后,登陆本公司发行人 E 通道: 1、在线填报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基本信息; 2、提交申请书或申请表(须与向深交所提交的申请内容
解限售申请书
![解限售申请书](https://img.taocdn.com/s3/m/b4c4785a54270722192e453610661ed9ac51555f.png)
解限售申请书我是申请限售的申请人,现就我所需申请的限售进行申请及说明如下:一、申请人基本情况姓名:XXX性别:男年龄:XX岁职业:XX联系方式: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二、限售申请原因鉴于我目前的经济状况以及未来的规划,我希望能够对我所拥有的股权进行限售,以保障我未来的经济利益和家庭的稳定发展。
限售后,我将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专注于公司的发展和经营管理,继续为公司的发展壮大做出更多的贡献。
三、申请限售的股权情况我所申请限售的股权情况如下:公司名称:XXX有限公司股权数量:XXX股股权性质:流通股限售期限:XXX个月/年四、限售的意义和影响限售对于公司的稳定发展和股东的利益保障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限售可以避免市场的恶意炒作和波动,保障公司的稳定发展和股东的权益。
其次,限售可以让股东有更多的时间和机会去了解公司的发展状况和经营管理,增强信心和合作意愿。
最后,限售可以保护股东的利益和稳定收益,确保自己的财产安全和家庭的幸福生活。
五、限售的承诺和义务我承诺在限售期限内不擅自转让股权,不参与任何恶意炒作和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我将继续为公司的发展和经营管理做出更多的贡献,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发展,为公司的稳定发展和长久利益努力付出。
六、限售的期限和条件经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我的股权将在XXX个月/年内进行限售,期间不得擅自转让,不得参与市场交易,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权益。
七、申请人的诚信承诺我郑重承诺申请限售的股权是真实的、合法的,没有任何虚假和欺诈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我将继续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监管要求,积极参与公司的发展和建设,为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共同繁荣努力奋斗。
最后,我再次申请审核委员会能够审核通过我的限售申请,保障我未来的利益和家庭的幸福生活。
如果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补充材料,敬请告知。
谢谢!申请人: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7号-限售股份解除限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7号-限售股份解除限售](https://img.taocdn.com/s3/m/2ec003c03b3567ec112d8a22.png)
附件7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7号——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为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股东申请办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业务,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业务办理指南。
一、申请对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应当满足的条件1.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限售期满;2.股东所持股份解除限售,不影响该股东所做出的全部承诺。
未履行相关承诺的股东转让其限售股份的,该承诺已由受让方承接;3.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上市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4.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因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者本所业务规则等要求不得转让的情形。
申请对股权分置改革限售股份解除限售除了满足前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满足下列条件:1.对于在股权分置改革中由其他股东代为垫付对价的,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被垫付股东)已偿还被垫付的股份或者已取得垫付股东的书面同意;— 1 —2.公司股票未被本所暂停上市交易;3.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外资股股东的,不存在利用其账户买入A股的情形;4.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违规减持的情形。
股东按照业绩补偿协议受让的其他股东赠与股份不适用上述关于股份解除限售条件的要求。
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积极配合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东办理解除股份限售手续。
二、申请对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流程1.上市公司董事会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查询并打印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表、有限售条件的股东名册;2.上市公司董事会按照本指南的规定向本所提交申请材料,本所经审核无异议后,确定股份解除限售的日期,并将业务表单传递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相关材料审核无异议后,将业务表单回传至本所;4.本所收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材料审核无异议的回复后,安排上市公司董事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解除限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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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限售公告公告,通常是以国家的名义向国内外宣布重大事件,有时也授权新华社以公告形式公开宣布某一事项的有关规定、要求,那么关于解除限售的公告是怎样的呢?下面橙子给大家带来解除限售公告范文,供大家参考!解除限售公告范文一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为67,010,3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8%;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xx年2月27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xx]62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向包括间接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陕西蓝海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朱新明、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内的6家的投资者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95,729,01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58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299,999,996.5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1,852,967.91元,募集资金净额1,278,147,028.63元。
20xx 年1月27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20xx]京会兴验字第620xx007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新增股份95,729,013股于20xx年2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达到406,613,056股。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后(非交易日顺延),国贸控股所认购股份经公司申请可以上市流通;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后(非交易日顺延),其他投资者所认购股份经公司申请可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1、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 20xx年2月27日。
限售股解禁申请
![限售股解禁申请](https://img.taocdn.com/s3/m/0f320a40e97101f69e3143323968011ca300f7ee.png)
限售股解禁申请尊敬的财务部门:根据我司管理层的决策,我特此向贵部门提交限售股解禁申请。
以下是详细的解禁申请事项,请予以审慎考虑。
1. 解禁股份信息股东名称: [股东姓名]持股数量: [限售股数量]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解禁日期: [解禁日期]2. 解禁原因[解禁原因的详细说明]3. 解禁计划根据我司管理层的决策,我提议按照以下解禁计划进行限售股解禁:- 第一阶段解禁计划:- 解禁日期: [日期]- 解禁数量: [数量]- 解禁比例: [比例]- 第二阶段解禁计划:- 解禁日期: [日期]- 解禁数量: [数量]- 解禁比例: [比例]- 第三阶段解禁计划:- 解禁日期: [日期]- 解禁数量: [数量]- 解禁比例: [比例]4. 解禁后的影响预测解禁限售股可能对公司股价及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
为了预计解禁后的情况,我司已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预测。
我们认为,解禁后可能会出现以下情况:- 股价波动:解禁限售股可能导致公司股价的短期波动,但我们预计其对公司长期发展的影响较小。
- 市场反应:解禁限售股消息可能引起投资者的关注和讨论,可能对公司的市场声誉产生一定的影响。
5. 风险控制措施为了减少解禁后可能出现的风险,我司已制定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与相关股东进行沟通:我司将与相关股东进行积极的沟通,以确保解禁过程中的透明度和顺利进行。
- 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我司将通过积极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向投资者传达正确的解禁信息,减少市场对解禁的不确定性反应。
6. 相关附件附件1:股东限售协议附件2:相关股份解禁计划请贵部门在收到本申请后尽快进行审查,并及时作出反馈。
如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与我联系。
谢谢您对此申请的重视与支持。
此致敬礼[您的姓名][您的职位][日期]。
上交所科创板上市规则
![上交所科创板上市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ded782e6db38376baf1ffc4ffe4733687e21fcb3.png)
上交所科创板上市规则1.发行人申请在本所科创板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二)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四)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五)本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本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对上市条件和具体标准进行调整。
2.发行人申请在本所科创板上市,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二)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三)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四)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五)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本条所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所称净利润、营业收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指经审计的数值。
3.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8﹞21号)相关规定的红筹企业,可以申请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在科创板上市。
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的尚未在境外上市红筹企业,申请在科创板上市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之一:(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二)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限价房限售解除申请书模板
![限价房限售解除申请书模板](https://img.taocdn.com/s3/m/04259064f011f18583d049649b6648d7c1c708be.png)
尊敬的房产管理部门:您好!我是XXX限价房的业主,我谨代表全体业主向您提交一份关于解除限价房限售政策的申请书。
首先,我们想表达对房产管理部门一直以来对我们小区建设和管理的关心和支持的感谢。
限价房政策的实施,为我们这些中等收入家庭提供了改善居住条件的机会,让我们能够拥有属于自己的温馨家园。
同时,我们也深刻理解限价房政策的目的和意义,它是为了稳定房地产市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保障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我们发现限售政策在实际执行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和困难。
首先,限售政策使得我们这些业主在购房后无法自由处置自己的房产,无法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进行出售、转让或者抵押,这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其次,限售政策的实施也导致了一些不公平现象的出现,比如一些急需资金的业主无法及时出售房产,而一些买家也无法及时购买到合适的房产,这影响了市场的正常运行。
因此,我们恳请房产管理部门考虑解除限价房的限售政策。
我们相信,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逐渐成熟和稳定,限售政策的实施已经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同时,我们也相信,解除限售政策不会对房地产市场产生不良影响,反而能够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解除限售政策将给我们业主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房产的出售、转让或者抵押,这将大大提高我们的生活质量和便利性。
同时,解除限售政策也将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公平和健康发展,让更多的买家能够及时购买到合适的房产,同时也让业主能够更好地行使自己的权利。
最后,我们再次表达对房产管理部门的感谢和支持。
我们相信,您们会充分考虑我们的申请,做出明智的决定。
我们期待着限售政策的解除,相信这将有利于我们小区的发展和房地产市场的稳定。
谢谢。
解除限售申请书
![解除限售申请书](https://img.taocdn.com/s3/m/494a6ba109a1284ac850ad02de80d4d8d05a0152.png)
解除限售申请书尊敬的相关部门领导:您好呀!我是[申请人姓名],今天怀着超级激动又有点小紧张的心情来写这个解除限售的申请呢。
我想先跟您聊聊我当初买入这个限售产品的情况。
那时候啊,我就像发现了一个宝藏一样,满心欢喜地觉得自己做了一个特别明智的决定。
我存了好久的钱,就为了能够拥有它。
当时的我呀,对它充满了期待,想着它在限售期结束后,一定能给我带来很多美好的变化呢。
在限售期间呀,我可是一直都对它“念念不忘”。
每天都在关注着与它有关的各种消息,就像关心自己的小宠物一样。
我也一直在学习和了解更多关于它的知识,就盼着限售期一结束,我就能真正地好好利用它啦。
现在呢,限售期已经快结束了,或者说我觉得已经到了可以解除限售的时候啦。
我有好多好多的计划呢。
比如说,我想要把它和我的其他投资组合起来,让我的小财富能够慢慢地增长起来。
我也想把它分享给我的家人和朋友,告诉他们这是一个多么棒的东西。
我知道可能解除限售需要经过一些程序,但是我保证我会积极配合的。
我会按照您这边的要求,提供所有需要的资料。
我就像一个等待老师表扬的小学生一样,会特别听话地完成所有的步骤。
我真的特别希望能够尽快解除限售。
这对我来说就像是打开了一扇通往新的世界的门一样。
我已经在心里幻想了好多好多美好的场景啦。
我可以拿着它去做我一直想做的事情,可以更加自由地安排它的用途。
我也想让您知道,我是一个很负责任的人。
解除限售之后,我也会按照规定合理地使用它,不会做出任何违规的事情。
我会好好地珍惜这个机会,就像珍惜我最心爱的宝贝一样。
我理解可能会有很多人也在申请解除限售,但是我觉得我的情况也很特殊呢。
我对它的热爱和期待是那么的强烈,就像一团燃烧的小火苗,一直都没有熄灭过。
所以呀,希望您能够考虑我的申请,让我能够早日解除限售。
我会一直怀着感激的心等待您的好消息的。
再次感谢您抽出时间来看我的申请呀,祝您每天都开开心心的呢!申请人:[申请人姓名]日期:[申请日期]。
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6号解除限售
![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6号解除限售](https://img.taocdn.com/s3/m/d778e6c6c5da50e2534d7f02.png)
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6号解除限售(2006年6月1日制定,2008年12月17日修订)为规范有限售条件股份解除限售的相关业务流程,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治理方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治理方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备忘录。
一、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保荐机构应当关注有限售条件股份的限售期限,当限售期满时,相关股东可托付上市公司董事会向本所提出对其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解除限售的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
二、申请对有限售条件股份解除限售应当满足的条件(一)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限售期(包括追加承诺的限售期)满,且股东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比例(或数量)等于或小于该股东所持全部限售期满股份的比例(或数量);(二)股东所持股份解除限售,不阻碍该股东履行其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出的承诺和之后做出的追加承诺;(三)关于在股权分置改革中由其他股东代为垫付对价的,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被垫付股东)已偿还被垫付的股份或已取得垫付股东的书面同意;(四)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上市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五)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外资股股东的,不存在利用其账户买入A股的情形;(六)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违规减持存量股份的情形;(七)上市公司股票未被本所暂停上市交易。
三、申请对有限售条件股份解除限售的流程(一)上市公司董事会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查询并打印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表、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名册;(二)上市公司董事会将本备忘录第四条所规定的申请材料提交本所公司治理部,公司治理部由信息披露操作员统一受理上市公司的申请材料,信息披露操作员联系方式为:林冬梅,联系: 25918137李海红,联系: 25918124联系: 82084014(三)信息披露操作员完成登记工作后,将申请材料分发给相关的监管人员审核。
新三板限售及解除限售业务指导
![新三板限售及解除限售业务指导](https://img.taocdn.com/s3/m/01ee213ccfc789eb162dc800.png)
新三板限售及解除限售业务指导限售解限售业务指导一、一般性规定或解限售的登记手续,并督促挂牌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应当保证其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申报材料和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如因申报材料和数据错误等原因造成法律纠纷的,由挂牌公司和主办券商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指引所称的‚有限售条件股票‛是指依据《公司法》和《业务规则》的规定有转让限制的股票;‚其它限售条件股票‛是指依据除《公司法》和《业务规则》以外的其他法律文件的规定,有附加转让条件的股票。
‚有限售条件股票‛与‚其它限售条件股票‛合称‚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六)适用本指引的股东为挂牌公司发起人的,持有的公司股票,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七)挂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挂牌前12个月内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处受让的股票;因司法裁决、继承等原因而获得上述的股票应分三批解除限售,每批解限售数额分别为挂牌前所持股票总额的1/3,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间满一年和两年。
(八)挂牌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上年度末最后一个转让日登记在其名下的本公司股票总额的25%为法定可转让数额;同时,将法定可转让数额内所含的其它限售条件股票数额扣除,作为实际可转让数额;实际可转让数额减去上一年度内实际可转让但未转让股票数额为当年可申请解限售股票数额。
当计算的可申请解限售股票数额出现小数时,按四舍五入取整数位;当其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时,其本年度法定可转让数额即为其持有本公司股票数。
(九)挂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定向发行、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转债转股、权益分派,或通过转让系统买入等原因新增股票的,应对新增股票数额的75%进行限售。
(十)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应以其受聘时所持有股票总额的75%为法定限售数额。
解除区域限售申请书范本
![解除区域限售申请书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eb62711c842458fb770bf78a6529647d26283458.png)
解除区域限售申请书
尊敬的XX房产交易中心:
您好!我谨以此函向您申请解除我名下位于XX区域的房产限售措施。
以下是关于我房产的基本情况和申请解除限售的理由:
一、房产基本情况
1. 房产位于XX区域XX街道XX号,房屋产权证号:XXXXXXXXXX。
2. 房产性质:住宅。
3. 房产面积:XX平方米。
4. 购买时间:XX年XX月XX日。
5. 当前持有时间:自购买之日起已满XX年。
二、申请解除限售理由
1. 根据我国相关政策规定,房产满足一定持有时间后,可申请解除限售。
我的房产已满足上述条件,故申请解除限售。
2. 近期,我因个人原因需出售该房产,以满足生活需求。
解除限售将有助于我顺利出售房产,实现资产变现。
3. 解除限售有利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符合国家调控政策导向。
三、申请材料
1.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2. 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 房产交易流水证明。
4. 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在此,我郑重承诺,如房产解除限售,我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政策,确保房产交易合法、合规。
请您审核并通过我的申请,谢谢。
股票解除限售的申请
![股票解除限售的申请](https://img.taocdn.com/s3/m/a3c82ee2b9f3f90f76c61bfa.png)
深圳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的申请一、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深圳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15年1*月1*日实际控制人:朱*公司挂牌时间:2017年*月1*日证券代码:870***证券简称:****股份解除转让限制情况: 截止2018年2月28日,原监事会主席李**已离职6个月,现对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进行解限售。
公司挂牌前及挂牌期间没有因司法冻结形成股份转让限制的情形,没有因司法裁决、继承等导致股份转移的情形。
公司目前没有因质押、司法冻结等原因导致股票转让限制的情况。
二、解限售依据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2.8条规定:“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
1三、本次申请解限售股东持股情况2四、本次公司股东股份解限情况及计算过程(一)本次公司原任职董监高的股东解限情况1、解限数量2、计算说明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d298ce0276232f60ddccda38376baf1ffd4fe314.png)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24.04.30•【文号】上证发〔2024〕52号•【施行日期】2024.04.30•【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4〕52号各市场参与人: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的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原《上市规则》)涉及退市与风险警示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新《上市规则》,详见附件)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除本通知特别说明的条款外,本所于2023年8月4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证发〔2023〕128号)同时废止,相关新老规则适用的衔接安排及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的交易安排如下:一、新《上市规则》发布实施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者人民法院司法裁判的,适用新《上市规则》关于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规定。
新《上市规则》发布实施前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但尚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适用原《上市规则》。
二、新《上市规则》第12.4.2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以及第12.4.10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以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为首个适用的年度报告。
上市公司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继续按照原《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四节实施、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或者实施终止上市。
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解除限售 流程
![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解除限售 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689de508777f5acfa1c7aa00b52acfc789eb9f83.png)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解除限售流程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解除限售的流程可以概括如下:
1. 制定股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之前,需要制定具体的股权激励计划,包括激励对象、激励方式、激励期限等内容。
该计划需经过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并获得批准。
2. 解除限售申请准备:当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限售期满或满足其他解除限售条件时,激励对象可以准备解除限售的申请。
这通常包括整理和准备相关的文件和材料,如解除限售的申请书、身份证明、股权激励计划文件、股权归属证明等。
3. 提交解除限售申请:激励对象将准备好的申请文件提交给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或相关部门,申请解除限售。
同时,可能需要支付相应的解锁费用或满足其他解除限售条件。
4. 公司审查和批准: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或相关部门会对解除限售申请进行审查,包括核实激励对象身份和股权归属情况。
如果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和条件,董事会或相关部门会批准解除限售。
5. 解除限售生效:一旦解除限售申请获得批准,相应的股权就可以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可以自由处理持有的股权。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流程可能会因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股权激励计划的设计和监管要求等而有所差异。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激励
对象应该参考上市公司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并与公司的董事会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以确保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解除限售的流程。
全国股转公司办公室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
![全国股转公司办公室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91564d2da517866fb84ae45c3b3567ec102ddc82.png)
全国股转公司办公室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公布日期】2024.06.25•【文号】股转办发〔2024〕68号•【施行日期】2024.06.25•【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股转办发〔2024〕68号各挂牌公司、主办券商、会计师事务所:为妥善做好挂牌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及时做好半年度报告预约工作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预约系统自7月1日9:00起开放,挂牌公司应及时与主办券商商定披露日期,由主办券商协助提交申请,于7月5日前完成预约。
2024年7月1日至8月30日挂牌的公司,应根据挂牌进度及时预约。
挂牌公司拟变更披露预约日期的,主办券商应协助其在原预约披露日的5个交易日前提交变更申请;在5个交易日内变更的,挂牌公司应在提交申请同时发布定期报告披露预约日期变更公告。
半年度报告预计披露日期及最终披露日期将在我司信息披露平台公布。
二、认真做好半年度报告编制及报送工作(一)挂牌公司1.披露要求(1)时间要求挂牌公司应当根据《证券法》要求,在法定期限内(截至2024年8月30日)完成半年度报告的披露。
2024年7月1日至8月30日挂牌的公司,应按上述要求披露半年度报告,2024年8月30日后挂牌的公司不要求披露半年度报告。
挂牌公司半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应不晚于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的半年度报告披露时间。
挂牌公司同时有证券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应当同时公布半年度报告。
(2)审计要求挂牌公司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可以不经审计,但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挂牌公司拟以2024年8月30日为启动日进入创新层,其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意见应当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缩短限售期申请书范文模板
![缩短限售期申请书范文模板](https://img.taocdn.com/s3/m/645e831ff6ec4afe04a1b0717fd5360cba1a8dbf.png)
尊敬的开发商:您好!我是贵公司的房屋购买者,感谢您为我们提供优质的住房。
在此,我向您申请缩短房屋限售期。
以下是我的申请理由:首先,我了解到我国政府为了稳定房地产市场,规定了房屋限售期,即购房者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一定年限后才能上市交易。
这一政策的初衷是为了遏制投机炒房行为,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限售期对于部分购房者来说,存在一定的不便。
作为一名购房者,我深知购房是一项重大的投资决策。
在购房之初,我已经充分了解了相关政策,并对房屋限售期有了充分的预期。
然而,在购房后,由于个人原因,我急需资金周转,希望能够缩短房屋限售期,以便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购房权益。
其次,我认为缩短房屋限售期有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的流通。
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需要健康的流通机制,而限售期的设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房屋的流通。
购房者在限售期内无法自由交易房屋,导致房地产市场供需失衡,房价波动较大。
缩短限售期有助于提高房屋流通性,使房地产市场更加稳定。
此外,我注意到近年来,我国政府一直在积极推动房地产市场的改革,旨在让房地产市场回归居住属性。
在这个过程中,缩短房屋限售期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同时,这也体现了政府对于购房者权益的尊重,使购房者能够在合理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益。
最后,我承诺在申请缩短限售期后,将继续遵守国家相关政策,确保房屋交易的合法合规。
同时,我将积极配合贵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确保申请过程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我恳请贵公司考虑我的申请,给予我缩短房屋限售期的机会。
我相信,在贵公司的支持和帮助下,我能够更好地应对当前的困境,实现房屋的价值。
在此,我再次感谢贵公司对我的支持与帮助。
此致敬礼!申请人:(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号码)申请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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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所持股票解除限售登记明细表(此文件不要盖章,word原版直接发送**************.cn,并抄送*************.cn)证券简称:XXXX 证券代码:XXXX 解限类别:X 单位:股
A:挂牌前股票批次解除限售;
B: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票每年解除限售;
C: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票6个月期满解除限售;
D:自愿限售的解除限售;
E:其他(如在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去世,所持股票解除限售)。
XXXX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所持股票解除限售申请明细表
(此文件盖章扫描件发送**************.cn,并抄送*************.cn)证券简称:XXXX 证券代码:XXXX 解限类别:X 单位:股
A:挂牌前股票批次解除限售;
B: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票每年解除限售;
C: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票6个月期满解除限售;
D:自愿限售的解除限售;
E:其他(如在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去世,所持股票解除限售)。
XXXX证券公司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