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2017辽宁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建筑与装饰工程》
总说明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5—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Ol 一31—2015)及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二、本定额的适用范围: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项目。
三、本定额的作用: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使用本定额时,应遵循本定额的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在国家规范、消耗量定额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对项目设置、计量单位、计算规则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一个定额项目就是一个清单项目。
本定额是以综合单价的形式表现的,内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
六、本定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一)人工工日:1.本定额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现,是按八小时工作制编制的,人工等级分普通工(简称普工)、技术工(简称技工)和高级技术工(简称高级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和生产班组组织者用工。
2.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分别为:普工85元,技工130元,高级工260元。
3.定额人工费,是指本定额项目综合单价中的人工费、按章节说明规定按系数调整的人工费以及定额中规定调整人工工日数量的人工费。
按人工工日数量调整的人工费除章节有规定的工种外,均按普工工资标准调整人工费。
辽宁2017年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详]
辽宁省2017建设工程费用标准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本费用标准)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使用本费用标准时,应遵循本定额的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二、本费用标准与2017年辽宁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装配式建筑工程定额》、《绿色建筑工程定额》、《通用安装工程定额》、《市政工程定额》配套使用。
三、本费用标准中的企业管理费、利润包含在2017年辽宁省各专业工程定额的综合费用中。
四、本费用标准中的各项费用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五、本费用标准中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雨季施工费、冬季施工费、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企业管理费以及利润均为社会平均水平的基础费率。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或非招标工程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自行确定费率。
若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视为按本费用标准费率标准执行。
六、本费用标准中的安全施工费、规费,为最低费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根据工程实际和企业自身情况进行上浮,但规费不得高于当地人设部门的规七、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按本费用标准中的招标控制价费率标准执行。
八、本费用标准不分企业级别、工程规模与承包方式,均按本费用标准的相关规定计取相应费用。
九、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综合单价,应按本费用标准的“工程费用取费程序表”中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计算方法并考虑风险组成综合单价。
十、本费用标准中的“ XXX以上”,不包括XXX本身,“XXX以下” 包括XXX本身。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费用组成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建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如下:一、建设工程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
2017定额说明(辽宁)
?总说明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5—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Ol 一31—2015)及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二、本定额的适用范围: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项目。
三、本定额的作用: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使用本定额时,应遵循本定额的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在国家规范、消耗量定额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对项目设置、计量单位、计算规则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一个定额项目就是一个清单项目。
本定额是以综合单价的形式表现的,内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
六、本定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一)??人工工日:1.本定额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现,是按八小时工作制编制的,人工等级分普通工(简称普工)、技术工(简称技工)和高级技术工(简称高级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和生产班组组织者用工。
2.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分别为:普工85元,技工130元,高级工260元。
3.定额人工费,是指本定额项目综合单价中的人工费、按章节说明规定按系数调整的人工费以及定额中规定调整人工工日数量的人工费。
按人工工日数量调整的人工费除章节有规定的工种外,均按普工工资标准调整人工费。
2017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2017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总说明如下:详细完整版,请在本页点击下载附件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 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 50855—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Ol一31—2015)及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二、本定额的适用范围: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项目。
三、本定额的作用: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使用本定额时,应遵循本定额的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在国家规范、消耗量定额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对项目设置、计量单位、计算规则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一个定额项目就是一个清单项目。
本定额是以综合单价的形式表现的,内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
六、本定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一)人工工日:1.本定额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现,是按八小时工作制编制的,人工等级分普通工(简称普工)、技术工(简称技工)和高级技术工(简称高级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和生产班组组织者用工。
2.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分别为:普工85元,技工130元,高级工260元。
3.定额人工费,是指本定额项目综合单价中的人工费、按章节说明规定按系数调整的人工费以及定额中规定调整人工工日数量的人工费。
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7年)
1. 土石方工程 2. 道路工程 3. 桥涵工程 市 4. 隧道工程 政 5. 市政管网工程 工 6. 水处理工程 程 7. 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定 8. 路灯工程 额 9. 钢筋工程 10.拆除工程 11.措施项目 12.园林绿化工程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
装配式建筑工程定额
绿色建筑工程定额
建设工程费用标准
施工机械台班费用标准
混凝土砂浆配合比标准
本计价依据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
2017定额说明(辽宁)
总说明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 50855-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Ol一31—2015)及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二、本定额的适用范围: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项目。
三、本定额的作用: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使用本定额时,应遵循本定额的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在国家规范、消耗量定额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对项目设置、计量单位、计算规则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一个定额项目就是一个清单项目。
本定额是以综合单价的形式表现的,内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
六、本定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一)人工工日:1.本定额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现,是按八小时工作制编制的,人工等级分普通工(简称普工)、技术工(简称技工)和高级技术工(简称高级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和生产班组组织者用工.2.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分别为:普工85元,技工130元,高级工260元。
3.定额人工费,是指本定额项目综合单价中的人工费、按章节说明规定按系数调整的人工费以及定额中规定调整人工工日数量的人工费。
按人工工日数量调整的人工费除章节有规定的工种外,均按普工工资标准调整人工费。
2017辽宁省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建筑与装饰工程》
十二、额的砂浆除另有说明外,均按预拌考虑的,若实际使用现场搅拌,砂浆拌制费用按第四章相应
定额项目进行调整。混凝土除另有说明外,均按成品考虑的,若实际使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拌制费按第五
章相应定额项目进行调整。成品混凝土价格中如包含泵送费用,不再执行泵送定额项目。
(2)搭设跨度18m以上;
(3)施工总荷载15kN/㎡以上;
(4)集中线荷载20kN/m以上。
九、本定额按建筑面积计算的综合脚手架、垂直运输、超高增加费等,是按一个整体工程考虑的。如遇主体工程与装饰工程分别发包,则主体工程的综合脚手架、垂直运输费、超高增加费按本定额相应项目
执行;装饰工程的脚手架、垂直运输费、超高增加费按合同约定、投标报价或实际发生计算。上述按建筑
接受、承担和传递建设工程所有上部荷载,维持上部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有机联系的构造。
2.0.24变形缝deformationjoint
防止建筑物在某些因素作用下引起开裂甚至破坏而预留的构造缝。
2.0.25骑楼overhang
建筑底层沿街面后退且留出公共人行空间的建筑物。
2.0.26过街楼overheadbuilding
2.0.11走廊corridor
建筑物中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2架空走廊elevatedcorridor
专门设置在建筑物的二层或二层以上,作为不同建筑物之间水平交通的空间。
2.0.13结构层Structurelayer
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板层。
2.0.14落地橱窗Frenchwindow
突出外墙面且根基落地的橱窗。
总说明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5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ol一312015及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7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人工费动态指数的通知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7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人工费动态指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0.03.25•【字号】辽住建建管〔2020〕3号•【施行日期】2020.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7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人工费动态指数的通知辽住建建管〔2020〕3号各市住建局,沈抚新区建设局:根据《辽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260号)及《关于建设工程人工费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辽住建[2011]38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建筑市场人工费的实际,经研究决定发布配合2017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使用的人工费动态指数。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7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人工费动态指数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适用于采用我省2017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计价的工程项目的人工费调整。
人工费动态指数每季度发布一次。
二、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在建工程,合同中有人工费调整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从2020年第一季度开始按每个季度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调整。
招标工程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非招标工程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按基准日发布的人工费指数调整人工费进行报价并考虑风险因素。
三、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按发布的人工费指数加10%风险系数计算人工费。
四、按人工费指数调整的人工费增加部分不作为除安全施工措施费、税金外的各项费用的取费基数。
机械台班中的人工费也按本通知规定进行调整。
五、执行2008年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在建工程按当季度发布的人工指数的50%加2019年第四季度的人工费指数之和作为该工程的人工费指数。
计算公式:执行2008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人工费指数=S×50%+NS为2020年每季度发布的人工费指数N为2019年第四季度人工费指数六、2017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人工费指数在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向社会发布。
关于发布2017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人工费动态指数的通知(辽住
2020年第3期总第287期—170—关于发布2017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人工费动态指数的通知辽住建建管〔2020〕3号各市住建局,沈抚新区建设局:根据《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260号)及《关于建设工程人工费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辽住建[2011]38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建筑市场人工费的实际,经研究决定发布配合2017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使用的人工费动态指数。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7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人工费动态指数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适用于采用我省2017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计价的工程项目的人工费调整。
人工费动态指数每季度发布一次。
二、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在建工程,合同中有人工费调整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从2020年第一季度开始按每个季度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调整。
招标工程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非招标工程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按基准日发布的人工费指数调整人工费进行报价并考虑风险因素。
三、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按发布的人工费指数加10%风险系数计算人工费。
四、按人工费指数调整的人工费增加部分不作为除安全施工措施费、税金外的各项费用的取费基数。
机械台班中的人工费也按本通知规定进行调整。
五、执行2008年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在建工程按当季度发布的人工指数的50%加2019年第四季度的人工费指数之和作为该工程的人工费指数。
计算公式:执行2008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人工费指数=S×50%+N2020年第3期 总第287期— 171 —S 为2020年每季度发布的人工费指数 N 为2019年第四季度人工费指数六、2017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人工费指数在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向社会发布。
附件:2020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人工费动态指数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3月25日2020年第3期 总第287期— 172 —附件2020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人工费动态指数我省2020年第一季度各市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工程人工费动态指数:市 别人 工 费 指 数(%)沈 阳 20大 连 22鞍 山 9抚 顺 9本 溪 10丹 东 14锦 州 9营 口 10阜 新 9辽 阳 10铁 岭 8朝 阳 8盘 锦 8葫 芦 岛9注:各市人工费动态指数仅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项目。
2017定额说明(辽宁)
总说明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 50855—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Ol一31—2015)及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二、本定额的适用范围: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项目。
三、本定额的作用: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使用本定额时,应遵循本定额的规定进行工程计价.四、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在国家规范、消耗量定额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对项目设置、计量单位、计算规则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一个定额项目就是一个清单项目。
本定额是以综合单价的形式表现的,内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
六、本定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一)人工工日:1.本定额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现,是按八小时工作制编制的,人工等级分普通工(简称普工)、技术工(简称技工)和高级技术工(简称高级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和生产班组组织者用工。
2.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分别为:普工85元,技工130元,高级工260元。
3.定额人工费,是指本定额项目综合单价中的人工费、按章节说明规定按系数调整的人工费以及定额中规定调整人工工日数量的人工费。
按人工工日数量调整的人工费除章节有规定的工种外,均按普工工资标准调整人工费。
2017年辽宁省计价依据(手动整理版)
费用计取规则及费率各专业工程以工程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为计费基数,部分专业的项目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的35%为计费基数详见各项费用费率详见各项费用费率专业取费基数基础费率《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第1章、第16章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的35%0.65%《市政工程定额》第1、10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第2-15、第17章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通用安装工程定额》《装配式建筑工程定额》《绿色建筑工程定额》《市政工程定额》第3-9、11册、《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定额》第2册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0.97%1、安全施工费以建筑安装工程不含本项费用的税前造价为取费基数。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为2.27%;市政工程、通用安装工程为1.71%。
第七条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
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矿山工程为2.5%;(二)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
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执行何种专业定额,就按何种费率标准计算安全施工费。
执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的项目,安全施工费费率2.27%执行《通用安装工程定额》、《市政工程定额》的项目,安全施工费费率1.71%2、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和在施工过程中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费用;对于相关部门要求的非施工过程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费用,按实际发生计算。
发生时按相关部门的规定或按实计算。
3、雨季施工费雨季施工费工程量为全部工程量4、夜间施工增加费和白天施工需要照明费工日为符合夜间施工和白天施工需要照明条件的工程量对应的定额工日数。
辽宁2017年建设工程费用标准
辽宁省2017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说明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本费用标准)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使用本费用标准时,应遵循本定额的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二、本费用标准与2017年辽宁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装配式建筑工程定额》、《绿色建筑工程定额》、《通用安装工程定额》、《市政工程定额》配套使用。
三、本费用标准中的企业管理费、利润包含在2017年辽宁省各专业工程定额的综合费用中。
四、本费用标准中的各项费用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五、本费用标准中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雨季施工费、冬季施工费、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企业管理费以及利润均为社会平均水平的基础费率。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或非招标工程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自行确定费率。
若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视为按本费用标准费率标准执行。
六、本费用标准中的安全施工费、规费,为最低费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根据工程实际和企业自身情况进行上浮,但规费不得高于当地人设部门的规定。
七、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按本费用标准中的招标控制价费率标准执行。
八、本费用标准不分企业级别、工程规模与承包方式,均按本费用标准的相关规定计取相应费用。
九、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综合单价,应按本费用标准的“工程费用取费程序表”中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计算方法并考虑风险组成综合单价。
十、本费用标准中的“×××以上”,不包括×××本身,“×××以下”包括×××本身。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费用组成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建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 号)、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如下:一、建设工程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
辽宁省2017年费用标准(人机取费正式)
说明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本费用标准)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使用本费用标准时,应遵循本定额的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二、本费用标准与2017年辽宁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装配式建筑工程定额》、《绿色建筑工程定额》、《通用安装工程定额》、《市政工程定额》配套使用。
三、本费用标准中的企业管理费、利润包含在2017年辽宁省各专业工程定额的综合费用中。
四、本费用标准中的各项费用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五、本费用标准中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雨季施工费、冬季施工费、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企业管理费以及利润均为社会平均水平的基础费率。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或非招标工程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自行确定费率。
若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视为按本费用标准费率标准执行。
六、本费用标准中的安全施工费、规费,为最低费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根据工程实际和企业自身情况进行上浮,但规费不得高于当地人设部门的规定。
七、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按本费用标准中的招标控制价费率标准执·3·行。
八、本费用标准不分企业级别、工程规模与承包方式,均按本费用标准的相关规定计取相应费用。
九、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综合单价,应按本费用标准的“工程费用取费程序表”中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计算方法并考虑风险组成综合单价。
十、本费用标准中的“×××以上”,不包括×××本身,“×××以下”包括×××本身。
·4·第一部分建设工程费用组成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建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 号)、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如下:一、建设工程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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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总说明如下:详细完整版,请在本页点击下载附件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 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 50855—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Ol一31—2015)及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二、本定额的适用范围: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项目。
三、本定额的作用: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使用本定额时,应遵循本定额的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在国家规范、消耗量定额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对项目设置、计量单位、计算规则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一个定额项目就是一个清单项目。
本定额是以综合单价的形式表现的,内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
六、本定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一)人工工日:1.本定额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现,是按八小时工作制编制的,人工等级分普通工(简称普工)、技术工(简称技工)和高级技术工(简称高级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和生产班组组织者用工。
2.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分别为:普工85元,技工130元,高级工260元。
3.定额人工费,是指本定额项目综合单价中的人工费、按章节说明规定按系数调整的人工费以及定额中规定调整人工工日数量的人工费。
按人工工日数量调整的人工费除章节有规定的工种外,均按普工工资标准调整人工费。
(二)材料: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的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性材料和零星材料;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了施工操作损耗和场内运输、堆放损耗,规范(设计文件)规定的预留量、搭接量不包括在损耗率中;用量很少、占材料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2.本定额材料的场内搬运距离按300m考虑的;设备场内搬运距离为150m。
3.本定额材料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采购保管费。
本定额项目中的材料单价均为不含增值税的税前价格。
4.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计算出摊销量进入定额消耗量。
5.本定额的砂子用量,是按含水率为零的干砂计算的。
(三)施工机械台班:1.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功效确定的,并已考虑了机械幅度差因素。
2.本定额施工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机械,未列入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其费用包括在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的工具用具使用费中,其燃料动力消耗量包括在相应定额项目的材料项目内。
3.本定额加工机械、泵类机械、焊接机械及动力机械的操作人工均含在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消耗量中。
4.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按现行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标准》确定的。
七、本定额建筑物檐高:是指从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滴水的高度,斜(坡)屋面的檐高是按设计室外地坪至斜(坡)屋面的平均高度计算;设计室外地坪与进场交付地坪不一致时,以进场交付地坪为准。
突出屋顶的电梯间、水箱间、女儿墙等均不计入檐高。
八、现浇混凝土工程的承重支模架、钢结构或空间网架安装使用的满堂承重架以及其他施工用承重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另行计算相应费用,不再执行本定额项目:(1)搭设高度8m以上;(2)搭设跨度18m以上;(3)施工总荷载15kN/㎡以上;(4)集中线荷载20kN/m以上。
九、本定额按建筑面积计算的综合脚手架、垂直运输、超高增加费等,是按一个整体工程考虑的。
如遇主体工程与装饰工程分别发包,则主体工程的综合脚手架、垂直运输费、超高增加费按本定额相应项目执行;装饰工程的脚手架、垂直运输费、超高增加费按合同约定、投标报价或实际发生计算。
上述按建筑面积计算的费用是按主体结构已经封顶,围护结构已封闭、门窗、防水等分部工程已经完成的标准考虑的。
如果工程项目没有达到以上标准,综合脚手架、垂直运输费、超高增加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承发包双方自行确定比例扣减。
十、成品门窗、地板、地毯项目如果是由供货商负责安装的,不执行本定额的相应安装项目,按供货合同税前价格增加3%的综合费用单独列项计入材料费。
十一、本定额装饰工程项目适用于中、低级以下的装饰工程,高级装修工程参照使用。
十二、额的砂浆除另有说明外,均按预拌考虑的,若实际使用现场搅拌,砂浆拌制费用按第四章相应定额项目进行调整。
混凝土除另有说明外,均按成品考虑的,若实际使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拌制费按第五章相应定额项目进行调整。
成品混凝土价格中如包含泵送费用,不再执行泵送定额项目。
十三、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十四、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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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获得该文档(下载该文档)的流程查看图文教程若本文有一长串的文字简介内容,则表明本文档是正常的,可以下载(但不保证完整)!(只截取一部分内容):综合性问题解释1、脚手架搭拆费采用系数计算,系数考虑了下列因素:相互利用已搭拆的脚手架;按有偿使用考虑;无论发生与否,包干使用;2、高层建筑指六层以上的多层建筑,不含六层;单层建筑自室外设计±0至檐口(或最高层楼地面)高度在20m(不含20m)以上(不包括屋顶水箱间,电梯间,屋顶平台出入口等)的建筑物。
3、高层建筑增加费指施工中施工高度超过6层或20m的人工降效,以及材料垂直运输增加费的费用。
4、超高增加费指有楼层的按楼地面至操作物的距离,无楼层的按操作地点±0至操作物的距离。
5、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指因生产操作或生产条件限制(如不准动火等)干扰了安装工作正常进行而增加的费用;不包括保证安全生产和施工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按人工费的10%计算。
6、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是指改扩建工程由于车间,装置范围内有害气体或高分贝的噪音超过国家标准以至影响身体健康而增加的降效费用。
7、水平运输材料定额取定为300m;设备定额取定为100m;8、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准;室外以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
9、定额中未包括材料二次运输。
10、材料损耗包括:1.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2.施工操作损耗;3.施工现场堆放损耗;4.直接消耗在安装工作内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11、定额综合工日中已包括了焊接工序、加工工序等所需的电焊工、车工、探伤工及热处理工的工日消耗量,各地区在编制单位估价表时,应扣除焊接机械、加工机械、无损探伤机械,热处理机械台班单价中的人工费部分,避免重复计算。
12、人工幅度差包括工种之间的工序搭接及安装工程的交叉中不可避免的停歇时间,施工机械在场内变换位置及施工中移动时水、电、线路引起的临时停水、停电所发生的不可避免的停歇时间,施工中水电维修用工,隐蔽工程验收质量检查掘开及修复的时间,现场内操作地点转移的操作时间,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少量零星用工。
(各册定额是根据子目所包括的工作内容,以人工消耗量为基础增加8%-15%计算的)定额已包括单体试验、试运行费用,不包括联合试运行费用。
安装工程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1、计算设备重量时,除另有规定外,应包括本体及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和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全部重量。
2、当设备底座安装标高(不是操作标高)超过地平面±10m时,视为超高。
凡超高安装设备,其超高增加费按人工和机械之和乘以定额各册说明规定的系数。
3、设备底座的安装标高起算点按地平面±0处,而不是按楼地面计。
安装标高超高100m时,系数的增加按“每20m”为一调整单位,调整10个百分点,不足20m则按20m计算。
4、压缩机安装定额不包括的内容:出与主机在同一底座上的电动机已包括在安装外,其他类型的压缩机均不包括电动机,汽轮机及其他动力机械的安装。
与主机本体联体的各级出入口第一个阀门外的各种管道、空气干燥设备及净化设备、油水分离设备、废油回收设备、自控系统及仪表系统安装以及支架、沟槽、防护罩等制作、加工。
介质的冲灌。
主体本体循环油(按设备带有考虑)。
电动机拆装检查及配线、接线等电气工程。
离心压缩机的拆装检查。
5、机械设备运输是按:机械设备场内运输100m;材料、成品、半成品场内水平运输为300m;垂直吊装±10m;6、垂直吊装机械不是按利用厂房起重机编制的,而是按设备吨位配备吊装机械。
7、设备底座与基础间的灌浆层厚度按50㎜计算消耗量。
8、定额内其他材料统一按辅助材料费的3%计算。
9、设备本体范围(以设备图纸为准)内的管道及附件的安装已包括在设备安装内容内。
应属设备配套供应而未供应,或供应的部件与设备本体图纸不一致,需现场进行加工制作时,其制作应另行使用相应定额进行计算。
由供方另行委托制造单位制造时,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10、施工现场统称工地,一般是指工厂(或电站)围墙内的范围;11、安装现场是指距离设备基础100m以内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