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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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培训》课件

《合同法培训》课件

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生效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成立后,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 件即产生法律效力。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合同变 更或解除的情形,当事人可以协商一 致变更或解除合同。
合同的履行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 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 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 协助、保密等义务。
详细描述
合同法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代罗马法中的契约法。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法律的完善, 各国合同法逐渐形成和完善。现代合同法的发展趋势是更加注重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 强调合同的公平性和正义性。同时,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合同法也在不断适应新的交
易形式和交易规则,不断完善和发展。
01
合同的种类与形式
合同的种类
01
合同的变更、解除 与终止
合同的变更
合同变更的定义
合同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后,尚 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前,当事 人就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
的行为。
合同变更的情形
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全部或 部分修改、补充或排除。常见的 合同变更情形包括修改合同条款 、增加或减少合同标的、变更履
行方式等。
合同变更的效力
救济途径
协商解决
合同双方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争议。
调解解决
通过第三方调解机构调 解解决争议。
仲裁解决
合同双方同意将争议提 交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诉讼解决
合同双方无法协商解决 争议时,可以向法院提
起诉讼。
01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 式
和解
总结词
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解决争议
详细描述
和解是合同争议解决的一种方式,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协议,从而解决 争议。和解具有快速、简便、灵活的特点,有利于维护双方的关系。

合同法基础知识培训课件(37页)

合同法基础知识培训课件(37页)

部门领导签字
法 务 盖章
上传合同电子稿到OA系统,并将签好字的合同流转 单连同合同一并交由成总秘书盖合同专用章。
返还合同原件或传真件交由文控归档
门面问题也需要注意!
合同的格式需要注意: 一、xxxxxx 〔一xxxxxx 1、xxxxxx 〔1xxxxxx
宋体 小四 or 五号

5、世上最美好的事是:我已经长大,父母还未老;我有能力报答,父母仍然健康.

9、照自己的意思去理解自己,不要小看自己,被别人的意见引入歧途.

10、没人能让我输,除非我不想赢!

11、花开不是为了花落,而是为了开的更加灿烂.

12、随随便便浪费的时间,再也不能赢回来.

13、不管从什么时候开始,重要的是开始以后不要停止;不管在什么时候结束,重要的是结束以后不要后悔.

14、当你决定坚持一件事情,全世界都会为你让路.
1.自然人
2.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 人、社会团体法人
3.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
常见错误〔一~部门经理注意:
对方当事人名称错误:前后不一致 我方公司名称错误 对方公司地址错误 我方公司地址错误
常见错误〔二:
错误 错误 银行账户信息错误 委托代理人职位错误

8、不要活在别人眼中,更不要活在别人嘴中.世界不会因为你的抱怨不满而为你改变,你能做到的只有改变你自己!

9、欲戴王冠,必承其重.哪有什么好命天赐,不都是一路披荆斩棘才换来的.

10、放手如拔牙.牙被拔掉的那一刻,你会觉得解脱.但舌头总会不由自主地往那个空空的牙洞里舔,一天数次.不痛了不代表你能完全无视,留下的那个空缺永远都在,偶尔甚至会异常挂念.适应是需要时间的,但牙总是要拔,因为太痛,所以终归还是要放手,随它去.

合同法ppt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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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一)同步推行抗辩权 同步推行抗辩权是指无先后推行顺序旳双务协议债务人在对 方未推行或者推行不符合协议约定时,有权拒绝其推行祈求。 (二)顺序推行抗辩权
顺序推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协议旳后推行义务人针对先推行义 务人先期违约而成立旳抗辩。 (三)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协议中,先推行旳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 后推行债务当事人在缔约后出现足以影响其看待给付旳情形时, 能够中断推行协议旳权利。 1.不安抗辩权旳合用情形 (1)经营情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推行债务能力旳其他情形 2.不安抗辩权旳合用程序

撤消是指要约人在发出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后,受要约 人发出承诺告知之前,收回自己发出旳要约。要约不得 撤消旳情形:
其一,要约人拟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
约不可撤消。
其二,受要约人有理由以为要约是不可撤消旳,并已 经为推行协议作了准备工作。
4.要约旳失效
(1)受要约人明确拒绝要约
(2)要约人依法撤消要约

要约是希望和别人签订协议旳意思表达。
1.要约旳要件
(1)内容详细拟定
(2)表白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 达约束
2.要约旳生效
(1)口头要约旳生效
(2)书面要约旳生效
3.要约旳撤回和撤消

(1)撤撤回回是指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济
前或者刚刚到达受要约人时,收回自己发出旳要约。 (2)撤消
3.当事人一方迟延推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 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推行旳。实际上是推行期届满
后旳不推行。
4.当事人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协
议目旳。
5.法律要求旳其他情形。

合同法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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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培训课件目录一、前言二、合同法概述1.合同的定义与特征2.合同法的调整对象3.合同的分类三、合同的订立1.合同的当事人2.合同订立的程序3.合同的内容4.合同的形式四、合同的效力1.合同生效的要件2.效力待定的合同3.可撤销的合同4.无效合同五、合同的履行1.合同履行的原则2.合同履行的内容3.合同履行的抗辩权4.合同履行中的违约责任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合同的变更2.合同的解除七、合同的转让与终止1.合同的转让2.合同的终止八、合同的担保1.保证2.抵押3.质押4.留置5.定金九、违约责任1.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3.违约责任的免除十、合同争议的解决1.协商解决2.调解3.仲裁4.诉讼十一、附件1.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2.合同法案例解析3.合同法培训课件PPT前言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合同法知识,我们特此编写了本合同法培训课件。

本课件旨在通过对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与解除、合同转让与终止、合同担保、违约责任以及合同争议解决等方面的详细讲解,使大家对合同法有一个全面、系统的认识。

本课件适用于企业内部培训、专业培训机构、法学院校以及广大合同法爱好者。

在使用本课件时,请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讲解和案例分析,以达到最佳的学习效果。

合同法概述1.合同的定义与特征(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要素。

(2)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当事人地位平等。

(3)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义务。

(4)合同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2.合同法的调整对象合同法调整的对象是合同关系,包括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等。

3.合同的分类(1)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2)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3)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4)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合同的订立1.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当事人是指参与合同订立的各方,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合同法培训课件》PPT课件(带附加条款)

《合同法培训课件》PPT课件(带附加条款)

《合同法培训课件》PPT课件合同法培训课件PPT课件目录一、合同法概述1. 合同的定义和特点2. 合同的分类3. 合同的基本原则二、合同的成立1. 合同的订立2. 合同的要件3. 合同的形式4. 合同的生效三、合同的履行1. 合同履行的原则2. 合同履行的内容3. 合同履行的抗辩权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 合同的变更2. 合同的解除3. 合同解除的后果五、合同的转让和终止1. 合同的转让2. 合同的终止3. 合同终止的效力六、合同的违约责任1. 违约责任的认定2. 违约责任的承担3. 违约责任的免除七、合同纠纷的解决1. 协商解决2. 调解解决3. 仲裁解决4. 诉讼解决八、特殊合同类型1. 买卖合同2. 租赁合同3. 承揽合同4. 技术合同九、国际合同法简介1. 国际合同法的概念2. 国际合同法的适用范围3. 国际合同法的基本原则附件: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注意:以上仅为合同法培训课件PPT课件的内容概览,实际课件中每个章节会包含详细的内容、案例分析、图表演示等。

特殊应用场合及增加的条款:1. 国际贸易合同增加条款:贸易术语:明确使用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如Incoterms)中规定的具体贸易术语,以确定交货、运输、保险和费用分担的责任。

货币和支付:约定交易货币以及支付方式,如信用证、电汇等,并规定支付的时间和条件。

税收和关税:明确双方在各自国家内承担的税收和关税责任,以及如何处理跨境税务问题。

2. 技术服务合同增加条款:技术规格:详细描述服务的技术规格、性能标准和验收标准。

知识产权:明确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和使用权。

保密协议:规定双方对于技术信息和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

3. 房地产租赁合同增加条款:维修和保养:明确租赁期间维修和保养的责任和义务。

租金调整:约定租金调整的条件和方式。

拆迁补偿:如果租赁物业面临拆迁,应约定相应的补偿措施。

合同法培训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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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的最基本内容一般是指足以确定合同 法律关系的性质以及当事人基本法律关系 的条款,也称为合同的要素。
• 《司法解释二》第一条 当事人对合同是 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 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 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 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当事人合意的范围必须包括标的和数量。
25

甲学校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定作一批桌椅, 要约中表明了桌椅的样式,甲要约中提出:“
双方发生争议,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乙公司回信接受甲公司的一切条件,但在回
信中指出,双方发生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向
法院起诉,根据已知条件,判断下列选项:
()
A.甲、乙之间合同成立,因已经达成合意。
B.甲、乙之间合同成立,因为乙的变更是非
33
• ④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 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 开始计算。
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
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
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11
• 甲于3月1日向乙发出一商业要约普通信函, 要以优惠价格买乙的某种商品。3月5日到达 乙处,恰巧乙外出办事,3月7日回来后才发 现该要约函。问:该要约何时生效?
12
(二)要约对要约人的拘束力 • 要约对要约人原则上无拘束力,在例外情况下
13
• 四、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 (一)要约的撤回 • 撤回是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前,要
约人作出的取消要约的意思表示。 • 第十七条: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
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 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14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欲向其出售一批货 物。要约发出后,甲公司因进货渠道发生困难 而欲撤回要约。甲公司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

合同培训-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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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以合同中对“交货地点”的约定为例,该交货地点可能关系到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一般货物毁损、灭失风险随货物所有权转移而转移,属于动产的货物在所有权交付时转移。很多项目采购合同中使用供货商提供的合同范本,把交货地约定为供货商仓库等地点,这就意味着货物一旦出库,其毁损、灭失的风险就转移给购货人,有失公允。
9、善用“鉴于”
10
1.有些合同中,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在合同其他部分已包含进去,就没有必要再单列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造成用语重复,如果表达前后不一致还极易造成歧义。
2.“可以”、“应当”、“有权”、“有义务”、“责任”的区分:
这几个概念经常在合同中被混用。在必须使用时,建议:第一,权利、义务等不要出现在一个大标题下,而应分开表述,避免对某项条款是权利还是义务有不同认识,从而产生争议
1先生,王先期支付了10万元,李给王打了个收条:“收到定金10万元”。一周后,蔡先生愿以65万元买下李的房子,李想把10万元退给王,将房卖给蔡,但王要求李双倍返还定金。同样的事情,如果把“定金”换成“订金”,则对李有利、不涉及双倍返还问题。
《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另外,“鉴于”条款对确定违约赔偿的范围有较大影响,根据合同法原则,一般违约赔偿范围包括实际损失和预期利益损失,预期利益损失以合同订立时可预见的范围为限,“鉴于”条款对预期利益的确定有可能会起到决定性作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本着友好合作、互利互惠、实现共赢的目的;甲方、丙方同为河北新华联合冶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公司。”

合同法法律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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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
双方同意提交仲裁机构进行裁决,具 有一裁终局、专家裁判、保密性高等 优点。
诉讼
通过法院进行诉讼,具有强制执行力 、公正公开等优点,但成本较高、周 期较长。
仲裁机构选择和仲裁程序介绍
仲裁机构选择
根据仲裁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选择仲裁机构,考虑机构的专业性、公正性、效率 等因素。
仲裁程序
包括申请仲裁、组成仲裁庭、开庭审理、作出裁决等程序,双方应积极配合仲裁 庭工作,遵守仲裁程序规定。
免责事由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 规定的除外。
04
争议解决机制选择与实 践操作指南
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途径比较
协商
双方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具有高效、灵活、保密等优点。
调解
在第三方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具有快速、低成本、维护关系等优 点。
案例二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认 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无过错的 情况下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 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经 劳动仲裁和诉讼程序,法院最终 判决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三
加班费争议解决。劳动者主张用 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加班费,要求 补发加班费用。双方就加班事实 、计算基数等问题产生争议,通 过劳动仲裁和诉讼途径得以解决 。
合同履行原则及方式
合同履行原则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 义务,并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 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 、协助、保密等义务。
合同履行方式
合同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 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当事人可 以约定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 其他形式履行合同。
02
合同订立过程与注意事 项

合同法教学培训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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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
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 己的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 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 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合同的履行
01
合同履行原则
合同履行应当遵循合法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和全面履行原则。
02 03
合同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 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 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根据合同约定,违约方 支付违约金或定金,以 惩罚或补偿对方的损失。
违约责任的免除事由
不可抗力
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可以 免除违约责任。
合同中约定的免责事由,如免责条款、免 责条件等,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免除 违约责任。
法定免责事由
约定免责事由
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如债权人过错、标 的物灭失等,可以免除违约责任。
撤销权
总结词
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以无偿或明显低价处分其财产时,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以保障自己 的债权。
详细描述
撤销权是合同法中的另一项重要制度,旨在防止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或逃避债务。当债务人以无偿或 明显低价处分其财产时,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恢复财产的原状。撤销权的 行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前等。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总结词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合同法教学培训 课件的核心内容之一,它涉及到合同 法的立法宗旨、价值取向和基本要求。
详细描述
1. 合同自由原则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合同法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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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培训课件xx年xx月xx日CATALOGUE目录•合同法概述•合同的订立与效力•合同的履行与变更•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合同违约责任与救济•合同法的实践应用01合同法概述合同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合同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包括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以及违约责任等方面的规定。

合同法的概念合同法具有主体平等、意思自治、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等基本特点。

它着重规范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法的基本特点合同法的概念和特点合同法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平等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自愿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滥用权利,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利益。

公平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不得欺骗对方或者滥用权利。

诚实信用原则合同法作为一部重要的民事法律,其发展历程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

从古代的简单商品交换到现代的复杂经济活动,合同法的不断完善为保障市场交易的顺利进行提供了重要法律保障。

合同法的发展历程我国合同法的发展经历了多个阶段。

新中国成立后,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等法律法规,逐步完善了合同法律制度。

199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将以上三部合同法统一合并,标志着我国合同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我国合同法的发展02合同的订立与效力合同订立过程中,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合同订立的程序与要素要约与承诺合同可采取书面、口头、其他形式,如电子邮件、短信等。

合同的形式合同应包含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和地点、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合同的内容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法培训PPT32页

合同法培训PPT32页
培训目的
树立风险意识 提高签约技巧 避免风险发生
1
培训内容
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风险防范
2
合同的订立
什么是合同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合同的主要条款
3
什么是合同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 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 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形式: 书面、口头、其他形式。
27
检验与风险转移的关系
1、交付前检验的,检验不符合约定, 可以拒绝收货,风险不转移。 2、交付后检验的,检验不符合约定, 按照售后服务的约定处理。
28
实例分析
我们在此授权A物业代表(公司名称),与业 主和管理方讨论中国潜在商铺事宜。A物业对 (公司名称)不享有绑定责任权力,且高纬物 业应告知(公司名称)该讨论的所有事宜。
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 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 成立。
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 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 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 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 立。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 字或盖章之前,一方已经履行主 6
合同的生效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 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3、合同金额超过公司规定的, 送货前支付20%的定金。
4、明确具体的收货地点和收货 人(写全名)。
5、发票的问题。
6、合同附件名称前后要一致。
21
合同订立时的风险问题—销售部门
7、以传真件订立合同的,应注 明对方的电话、开户行、帐号 等内容。
8、用章要规范。合同盖章一般 应为公司的公章、部门专用章 或合同专用章,使用法人章和 财务专用章不符合财务管理常 识,应要求对方重新盖章。

《合同法》培训讲》课件

《合同法》培训讲》课件

仲裁与诉讼的程序和法律适用
01
仲裁程序
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庭组成、开庭审理、作出裁决。仲裁程序一般较为
灵活,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进行。
02
诉讼程序
起诉、立案、审理、判决、执行。诉讼程序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具
有法律约束力。
03
法律适用
仲裁中适用的法律一般为仲裁协议约定的法律,也可以约定适用国际公
约或国际惯例。诉讼中适用的法律一般为法院地法或当事人约定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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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ORTING
调解
通过第三方调解机构或调解人,协助双方当 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解决争议。
诉讼
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审判解决争议。
仲裁与诉讼的选择
仲裁的优势
仲裁具有保密性、快捷性和灵活性, 可以避免在法庭上公开披露商业秘密 和机密信息。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 力。
诉讼的优势
诉讼具有法律约束力,判决结果对双 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诉讼程序规范 ,可以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 分保障。
合同的成立时间
合同成立的时间点是承诺生效的时 间,即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的时间 。
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有效条件
合同的附随义务
合同的有效条件包括当事人具有相应 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 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等。
除了主给付义务外,合同当事人还应 当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附随义务 。
合同的履行
合同一旦生效,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 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将承担违 约责任。
合同终止的原因与程序
01
程序
02
合同履行完毕或合同解除等自然终止
协议终止
03
合同终止的原因与程序

合同法培训课件(PPT 46页)

合同法培训课件(PPT 46页)

三、合同有效要件的欠缺
❖ ❖ 无效的合同,是指虽经当事人双方协商订立,但因严
重欠缺生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的合意产生效力的 合同。 ❖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合同被确认无效的法律后果: 1.返还财产 2.损害赔偿 3.非民法上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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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的担保
❖ 4.保证合同的形式与内容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 期限;保证的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的期 间;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 5.保证担保的范围 ❖ 保证担保的范围,依保证合同当事人的约定确定。 ❖ 6.保证期间与保证责任 ❖ (二)定金 ❖ 定金,是指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由当
定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
❖ 2.合同正义原则
Company name
❖ ❖ ❖
Company name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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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的订立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为意思 表示并达成合意的过程。
❖ 合同成立是合同订立阶段的完成,说明的是合同 的形成与否;合同有效说明的是合同形成后是否 具有法律的约束力。
❖ 4.要约的失效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Company name
二、合同订立的程序
❖ (二)承诺 ❖ 1.承诺的概念与构成 ❖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内容,并向
要约人明确表示愿意与要约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 示。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一经承诺并送达要约 人合同即告成立。 ❖ 要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应当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4)承诺应当在承诺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合同法》培训讲义PPT课件

《合同法》培训讲义PPT课件
《合同法》培训讲义
• 《合同法》概述 • 《合同法》的主要内容 • 《合同法》的实践应用 • 《合同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 《合同法》的未来发展
01
《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的定义和特点
定义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因合 同行为而产生的民事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
特点
合同法具有平等自愿、诚实信用 、合法公平、等价有偿等基本原 则,旨在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 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合同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其调整对象包括经济合同关系。
《合同法》与《经济法》在调整经济 合同关系方面存在一定的交叉和重叠。
《经济法》对经济合同的成立、履行、 变更和终止等问题进行了规定,而 《合同法》则在这些基础上对一般合 同问题进行了规定。
两部法律相互补充,共同维护市场经 济秩序和交易安全。
针对实践中出现的违约行为,强化违约责任的追 究,提高违约成本,以保障合同的履行。
《合同法》与其他法律的协调发展
与《民法典》的协调
01
作为民事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法》应与《民法典》
其他部分相互协调,共同构建完善的民事法律体系。
与《知识产权法》的协调
02
在涉及知识产权的合同中,应加强《合同法》与《知识产权法》
行、变更和终止等问题进行了具体规定。
《合同法》与《劳动法》的关系
合同是确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因此《合同法》与《劳动 法》存在密切联系。
《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等程序和条件,这些内容在 《合同法》中也有所涉及。
两部法律在各自领域内对合同关系进行调整,共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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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 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 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的履行
全面履行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 己的义务。
不履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 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 当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
02 合同的成立与效力
要约与承诺
要约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 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 ,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承诺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 ,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
合同的效力
生效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 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存在合法有 效的合同、存在违约行为、不存在法 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以及损害后果的 客观存在。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A
继续履行
在违约行为发生后,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 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赔偿损失
违约方应当赔偿非违约方因违约行为所遭 受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技术合同案例分析
总结词
技术合同的法定解除权
详细描述
技术合同成立后,因存在重大缺陷,致使不 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解除合同的,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于技术合同的解除, 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
的责任。
谢谢聆听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变更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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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所有权以登记转移所有权。如:房屋买卖。
动产所有权交付时转移,交付方式不同,所有权转移的时间 也不同:
一、现实交付
(一)出卖人送货上门的,以出卖人送货到约定地点 并买受人验收后为交付;
(二)出卖人代办托运的,以办理托运手续后为交付; (三)出卖人邮寄的,以办理邮寄手续后为交付; (四)买受人自提的,以出卖人通知的提货时间为交
252条)
承揽合同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身性(《合同法》第253条、254条) 1、承揽人负有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亲自完成主要工作的义务; 2、未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3、违反第2点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揽人将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不以定作人同意为要件; 5、无论主要工作还是辅助工作,一旦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应就第三人 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换言之,第三人不对定作人负违约责任。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 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定金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 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 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 倍返还定金。(《合同法》第115条)
案例:
宣城市新瑞机械有限公司诉杭州宏达铸造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
杭州宏达铸造有限公司诉南通华城机床有限公司加工承揽合同纠纷
➢承揽合同
定义: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 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 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 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合同法》 第251条)
内容: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 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 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合同法》第
利东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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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一 、合同法概述
1.合同的定义 2.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3.合同的形式 4.合同的内容 5.违约金 6.定金 7.管辖法院
二、承揽合同 1.定义 2.内容 3.承揽合同应注意的几个方面
三、买卖合同
1.定义 2.内容 3.买卖合同应注意的几个方面
2
➢合同法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分总则、分则和附则三块内容,共23章。其 中,“总则”包含八章,“分则”包含15章,“附则”只是对本法的施行时 间做了个规定。整个合同法共有428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 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合同法》第116条)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 部分,无效。(《担保法》第91条、《担保法解释》第121条)
管辖法院
侵权之诉的地域管辖:被告所在地、侵权行为地、产 品销售地、产品制造地人民法院。
公序良俗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 共利益。(《合同法》第7条)
合同的形式
推定指行为人不直接用口头或书面语言形式进行意思表示,而是通过实 施某种行为来进行意思表示,故又称作为的默示。如:一顾客在超市内 拿一堆商品,一声不吭,到收款台交付货币的行为,即可推定为其购买 物品的意思。
3、因定作人变更、解除合同而致承揽人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承揽合同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四、承揽人的重要义务
1、保密义务(《合同法》第266条) 2、交付工作成果(《合同法》第261条) 3、对工作成果负瑕疵担保责任(《合同法》第262条)
五、承揽的留置权利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付酬或付材料费的,承揽人得就完成的工作成果为留置。 (《合同法》第264条)
合同的内容
合同的内容,可以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但一般情况应包括以下条款: (《合同法》第12条)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如果上述(一)(二)两项内容欠缺,则影响合同的成立。
违约之诉的地域管辖:被告所在地、原告住所地、合 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
管辖法院的重要性
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双方因 为合同发生纠纷时的管辖法院,那么纠纷一旦发生,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当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 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发生纠纷时就应向约定的法院 提起诉讼。我们在签订一个合同的时候,我们往往是从对我们 有利诉讼的、成本预算等角度去选择管辖法院,这个视具体情 况而定。
合同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 给另一方。 (《合同法》第3条)
自愿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非法干预。(《合同法》第4条)
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合 同法》第5 条)
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合同法》第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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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定义
合同又称契约,是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之间变动民事权利义务的双 方或多方民事法律行为。
换句话讲: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 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第2条)
从调整的法律关系看,广义上的合同包括物权合同(如抵押合同) 、债权合同(如租赁合同)、身份合同(如抚养协议、离婚协议)、 身份财产合同(如约定夫妻财产制)。
承揽合同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七、侵权责任
定作人: 1、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
因定作人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合同法》第257条) 2、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合同法》第258条) 3、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合
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承揽合同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三、定作人的任意变更、解除权(《合同法》第256条、268条) 1、合同成立后,承揽人交付完成的工作成果前,定作人可随时变更合同;定作人也 可随时解除合同; 2、以上权利的行使,不以承揽人有违约行为为要件;
承揽合同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二、材料的提供
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合同法》 第255条)
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 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 措施。(《合同法》第256条)
迟延履行:迟延履行的,双方当事人有约定违约金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来支付;如 果没有约定的,则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 算。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合同法》第114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合同 法》第117条)
承揽合同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六、风险负担 1、若原材料或半成品由定作人提供,承揽人保管期间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
当事人的因素致原材料毁损的,由定作人承担风险; 2、若原材料或半成品由承揽人提供的,则承揽人承担风险; 3、若已完成的工作成果毁损的,适用交付主义,交付之前由承揽人承担,交付
之后由定作人承担;
沉默指行为人既不用语言表示,也不用行为表示,而是以消极的不作为 方式进行意思表示。形象地说,沉默就是无声、无言、无动作,可谓 “无动于衷”。
沉默的法律意义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 积极的,比如:试用买卖中试用期届满,买受人的沉默,视为购买。 (《合同法》第171条) 消极的,比如:第三人催告后,无权代理的被代理人沉默的,视为拒绝。 (《合同法》第48条第2款)
➢买卖合同
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 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合同法》第 130条)
内容: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了前面讲到的八项内容以 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 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合同 法》第131条)
买卖合同的主要法律问题有:
(一)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 (二)瑕疵担保
四、指示交付
指在出卖的标的物为第三人占有时,出卖人将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 与买受人,由买受人直接向第三人要求返还标的物。
。 瑕疵担保分为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和质量瑕疵担保责任
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 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法》第 150条)
违约金过高或过低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 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合同法》第114条)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 当减少。(《合同法》第114条)
也就是说,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必须为出卖人合法所有,且无抵押、 质押等他物权。
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可中止付 款,但出卖人提供适当担保时应恢复付款。(《合同法》第152条)
出卖人确实违反瑕疵担保责任的,视具体情况,买受人可主张支付 违约金、实际履行、损害赔偿或解除合同。
质量瑕疵担保责任: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 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15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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