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课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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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声乐学习的发展与注意事项

一:少儿开展声乐学习的意义爱唱爱跳是每个孩子的天性。因此唱歌是儿童音乐学习的一项不可少的内容。在音乐学习发展的早期阶段,唱歌和跳舞是紧密相连的。此后,虽然可能开始乐器的学习,唱歌还是占有主要的地位,因为唱歌较之于器乐来,对于儿童具有更大的情绪影响。儿童可以通过唱歌抒发自己的情感,同时唱歌给儿童带来对美的欣赏和享受,影响他们的心灵、身体和感情,增强他们创造美的力量。

二:少儿声乐教学可以从几岁着手我国著名幼儿心理与教育专家殷红博根据上述理论,经过对我国6000多名幼儿进行长时间的实验研究,认为4-8岁是人类潜能开发的最核心的和最重要的时期,是人类能力结构以及整个心理机制开始形成、架构的关键期。在其所著的《幼儿关键期与超常智力开发》一书中指出,我国儿童在5岁左右是他们记忆能力、数学能力和语言能力的关键期。笔者认为,这一研究成果对于儿童声乐教育的研究者和工作者来说,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因为声乐也是一种语言艺术,是音乐化的语言。因此,这一时期是开始对儿童进行声乐教育的最理想时期,如果他们在发展的关键期得到科学的、系统的训练,不仅其声乐潜能将得到最佳的开发,而且其音乐发展能力将得到优化发展。幼儿(5岁开始)声乐教育应该能够满足幼儿的心理需求与情感需要,美化和丰富幼儿的心灵,健全幼儿的人格,全面提升幼儿的精神境界和生命质量,使音乐真正成为幼儿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并满足其音乐的终身需要,促进幼儿全面和谐、健康快乐的成长。当然5岁开始我们的声乐学习,是不能从声音技术训练着手的,我们要从听着手,让孩子多听,多听那些欢快优美的音乐、歌曲、童谣,培养孩子们的乐感。孩子天性是喜欢音乐的,我们就可以让孩子听中自然的去唱去学,加强孩子与音乐的亲近感。为后面的声乐学习打下最重要的基础。在笔者的教学生涯中,经常会碰到家长说他们的孩子天生五音不全,走音,是不适合学音乐的。事实上这些家长不知道由于他们的这句“五音不全”可能毁掉了孩子们一辈子的歌唱信心。低年龄段的孩子声带非常稚嫩,肺活量小,思想注意力不容易集中。正是由于这个生理原因,这个年龄段孩子往往音准都不太好。为一名老师一定要非常严肃的对待评价孩子,判断出孩子走音的类型,针对性教学。笔者在教学实践中碰到很多,经过学习,由“五音不全”变成“五音都全”的案例。三:少儿声乐教学应以唤起儿童的学习兴趣为出发点。目前大部分的音乐教学体系都是以知识的灌输和技能的训练取代了儿童自身真切的体验和表达,这些都导致了儿童音乐兴趣的滑坡和音乐灵性的压抑。正如科尔曼指出;“儿童天生就有热爱和探索音乐的倾向,只是这种自然的倾向由于后天非自然的强化和训练,大多无法继续保持,往往被限制乃至扼杀。”儿童应在兴趣爱好中去学,从快乐中得到美的享受。变“学会音乐”为“会学音乐”,把音乐学习的主动权还给学生,使他们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变“接受学习”为“探索学习”。这一切都迫切需要把学习兴趣还给学习者——儿童。之所以把培养兴趣作为声乐学习的重要理念,众所周知,兴趣是人对事物或活动所表现出来的积极、热情和肯定态度,并由此产生参与、认识和探索的心理倾向。兴趣是引起和维持注意的重要因素,对感兴趣的人和事物,大家总会主动愉快地去发掘、探究,使整个活动过程或认识过程不成为一种负担。因此,兴趣是学习的巨大动力,是学生主动进行学习和研究的精神力量。而就实践性很强的声乐课而言,它的基础主要不是音乐基础知识(音符、节奏、速度)也不是声音技巧,而是对声乐的兴趣,或者说对声乐本身的兴趣是基础中的基础。四:以音乐的审美原则来开展儿童声乐教学罗丹曾说过:“艺术就是感情”。音乐美,就是一种特殊的情感表达方式,音乐教育作为美育的重要途径,其特质就是情感审美,情与美的这种不解之缘,决定了音乐教学根本方式是:以情感人,以美育人。声乐教育作为音乐教育下属的分支学科,同样遵循着这一审美原则。在现实的儿童声乐教育中,由于受传统学科教育体系的影响,很容易产生与音乐审美相悖的现象。例如很多教师从乐谱和音符着手进行机械、枯燥的识谱训练,从时值出发进行节奏训练,着眼于旋律、音型的训练,从枯燥的声乐理论出发进行成人式枯燥训练等等。这种纯理性的、枯燥的机械操练,很难使稚气的孩子们产生审美体验,而厌烦这类学习便成了必然。我们应该把声乐教学作为一个在兴趣爱好中审美感受和审美发现的过程,就一位儿童声乐教学者而言,一堂好的声乐课,应从教学内容、方法、环境等方面来发掘和探索审美的因素。首先,教学内容是声乐教学的依据,是学生获得声乐审美感受和体验的客观条件。因此,教材的选择,对于是否能唤起儿童美感的歌曲

作为教学内容是极其重要的,它是实现声乐教学审美为核心的基础,音乐教材的审美因素包括立意美、情境美、音韵美、曲调美等。一首好的声乐作品或声乐教材它首先是贴近儿童的生活,表达他们的心声,或是蕴含着一个美好的寓意,或是抒发一种温馨的心曲,或衬托出一个美丽的梦幻,或展现一片炽热的情怀。这种立意与情境之美对学生有着深刻的感染力,会使之心灵萌发美的种子。同时,教师应把握歌曲“动听”、“耐唱”的原则,只有优美的曲调才能产生动人、感人的艺术。声乐教学作为音乐类的教学,是审美教育的一种方式和手段,应有着与一般学科不同的教学方法。主要体现为:从感性入手。以情动人,以美感人,重视教育的潜效应。在声乐教学过程中,教育者应创设良好的音乐艺术与教育氛围,尽可能激发学生积极地、全身心、全方位地参与声乐实践活动,从而使他们获得音乐审美体验,因为音乐艺术与别的学科有一个主要区别,它主要还不是一门知识,而是一种内心体验,一种音乐审美愉悦的体验,若没有亲身参与到活动中去,是不可能获此特殊体验的。在很大程度上说音乐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东西,仅凭教师口头传授,没有学生的亲身经历和体验,是不可能真正理解和掌握声乐的技巧和知识的,从而把握不住其真正的美。此外,情感教学也是声乐教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审美教育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情感教育。情感,是音乐审美过程中最活跃的心理因素。此情应包含两层含义:一层含义是声乐作品本身所蕴藏的情绪、情景;二是师生之间和谐、真挚的情感交流;这二者缺一不可,施教者与受教者凭借音乐审美媒介交流审美信息,创造一种平等民主,相互交流的活跃的教学气氛。当学生处于愉悦状态时,最有利于形成优势兴奋中心,使“学习这种苦差事”披上一层乐于主动接受的色彩,正是孔子的“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教育思想在教学中的具体体现(《论语》)。这种变“苦学”为“乐学”的状况,最适应音乐的教学中。

最后,教学环境的审美特点也是显而易见的,我们知道,音乐教学的审美特点,主要体现在听觉和视觉环境两个方面,是二者间的和谐,体现在声乐教学,就包括音响、音像等方面。音乐艺术实质上是听觉艺术、音响美是创造良好听觉

环境的关键因素。通过电视、音响、广播以及优秀的人声范唱都能给人的听觉带来快感,并诱发美的感觉。同样,一个美好的视觉环境其功效也是一样的。教室布置、音像资料的丰富展示,教师的精神面貌、教学、演唱、举止都具有视觉欣赏的意义。我们应运用这些因素努力创设一个集审美气氛与情境的环境。

我们要从教学内容、方法、环境等方面来引导孩子们在丰富多彩的音乐教学中参与情感、愉悦的体验,获得审美快乐的感受,才能进一步增强学习声乐、学习音乐的兴趣和信心,在很大程度上让学生在活泼轻松的气氛中以积极、乐观、向上的态度接受声乐学习,让音乐充满人生,让快乐伴随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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