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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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文档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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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 2(2)偶然性与必然性:概念
必然性:事物发展过程中确定不移的趋势
➢ 它是由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所决定的,体现事物的本质 联系和发展前途
偶然性:事物发展过程中不确定的趋势
➢ 它是由事物的非根本矛盾和外部条件引起的,对事物的 发展起加速或延缓作用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本质联系 一秧几瓜、一荚几豆----非本质联系
现象: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 本质:事物的内部联系和根本性质 两者关系:对立统一,任何现象都是本质的表现
闪电的本质是云 层中的正电与负 电相遇而发生猛 烈放电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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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 2(4) 现象与本质:方法论意义
人们正是通过对事物现象的去粗取精、去伪存真、 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认识过程,才不断深化对事 物本质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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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整体性思维与个体性思维
• 在西方,古希腊时期人们就持有这样一种观念: 要了解宇宙的构造,就追问最后的元素是什么。 大的物质是由小的元素构造的,小的元素是由更 小的粒子构造的,这种观念一直延续到现代。可 以说,西方人的思维模式是个体的、分析的。
• 中国文化略有不同,重视整体思维是中国传统文 化的重要特征。我国的先哲从一开始就认为,微 观的元素与宏观的天体是分不开的。
种相互作用中,原因和结果经常交换位
置;在此时或此地是结果,在彼时或彼
地就成了原因,反之亦然。
恩格斯,1995:《反杜林论(之一)》,
《选集》第3卷36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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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 2(1)原因和结果:方法论意义
辩证地分析事物的因果关系,分析存在和发展的不 同原因及其不同结果,可以增强人们活动的自觉性、 预测性和调控性
➢ 文化创作要有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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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二)唯物辩证法是伟大的认识工具

第八章 从客观辩证法到主观辩证法

第八章 从客观辩证法到主观辩证法

农耕实践活动的方式决定的。 2、近代以机械工业和力学为主的工业实践活动方 式,决定了近代哲学中辩证法与认识论、方法论 的分离。 3、马克思主义哲学主张辩证法、方法论与方法论 相一致的观点是人类实践和时代发展的反映。 4、现代:辩证法与认识论、方法论的统一具有重 要意义。 思考题: 简述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的关系。 2、简述概念的辩证本性。
(4)概念是共性和个性的对立统一 二、概念体系构成的思维之网(P282) (一)判断 1、判断:是在概念内在矛盾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一种更复杂的思维形式 2、概念和判断的关系 (1)任何一个判断都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概念 所构成,因此,没有概念就没有判断; (2)任何概念的内容都是由判断来提示,没有 判断也就没有概念。 3、辩证判断的类型: (1)主词辩证判断。即S是非S 例:肯定就是 肯定。 (2)宾词辩证判断。即S是P又是非P。
2、假说向科学理论的转化 (1)把假说运用于实践 (2)假说向理论转化除了解释性条件外,还应具 有预见性条件。 (3)假说转化为科学理论是一个复杂的辩证过 程
第二节 辩证法、认识论、方法论 一、作为认识论和方法论的辩证法(P288) (一)辩证法与认识论的一致性 1、辩证法为科学认识论奠定了根本前提和出发点。 2、唯物辩证法的规律贯空于认识全过程。 3、辩证法离不开认识论。
第八章 从客观辩证法到 主观辩证法
第一节 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及其关系 (一)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是唯物辩证法的 重要组成部分 (二)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的关系 1、区别: (1)含义不同 客观辩证法是指客观事物的辩证法,是自然 界、社会和人的活动的辩证法,是指以客观事 物的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形式出现的各种物
生了经验论和唯理论。 3、黑格尔将辩证法与认识论结合在一起,但将哲 学立足于绝对精神的神秘运动之上。 4、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法就是认识论 (二)方法论和发展历史 1、古代哲学中,方法论作为独立的分支并没有产 生。 2、方法论随着现代大工业和自然科学的发展而发 展。 3、马克思主义哲学:确立了辩证法与方法论相统 一的基本原则。 (三)辩证法、认识论和方法论的一致是历史和 实践的产物 1、古代认识论与方法论尚未独立,这是由古代的

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的关系探析

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的关系探析

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的关系探析作者:冯璞来源:《西江文艺·下半月》2015年第06期【摘要】: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是唯物辩证法的两种表现形式,不是两类不同的辩证法。

但是,国内外学术界对此问题有各种不同的理解,对辩证法的具体解释和运用上仍存在不少偏见,甚至有人对这种划分本身提出疑义。

本文对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的概念及其关系试作剖析,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把握辩证法,发挥辩证法对我们实践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客观辩证法;主观辩证法;关系众所周知,唯物辩证法作为自然、社会、思维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但是,人们在对辩证法的具体解释和运用上仍存在着不少偏见,甚至会陷入语义矛盾之中,认为辩证法不存在主观辩证法和客观辩证法之分,在这种错误的思想斗争下就不能很好地发挥“辩证法”这把利剑的作用。

我们要明确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的辩证关系,从而更深刻地理解辩证法的内涵。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唯物辩证法是思维把握运动的理论,只有辩证运动的思维才能反映辩证的运动。

这样,思维对运动的反映就有两类:一类是反映在它之外的、不以它为转移的客观世界的运动,表现为客观辩证法;另一类是反映它自身的运动,即对自身运动的反思,表现为主观辩证法。

(一)客观辩证法所谓客观辩证法,是指客观事物或客观存在的辩证法,即指与人类意识相区别的自然运动、社会过程的辩证法,是以客观事物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形式出现的各种物质形态运动发展的规律。

概括来说,客观辩证法就是指客观事物的辩证法,即客观规律。

因为客观物质世界不依赖于人们的意识而独立地存在着,并且是一个充满着矛盾的、相互联系和不断发展着的过程,这就是客观世界本身的辩证法,即客观辩证法。

(二)主观辩证法辩证法的规律,即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反映到人们的头脑中,人们很据这个规律去认识世界,形成了辩证法的世界观,这就是概念的辩证法,也是主观辩证法。

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的统一

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的统一

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的统一引言:辩证法是哲学的基本范畴之一,是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核心内容,涉及到对宇宙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和把握。

在辩证法的理论体系中,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是两个基本的组成部分,相互依存、相互渗透,都是辩证思维和辩证方法的重要表现形式。

本文将详细阐述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的内涵和相互关系,并探讨它们的统一关系。

一、客观辩证法的内涵客观辩证法是指对客观事物的矛盾运动和发展规律的认识和把握。

它是唯物主义哲学的最根本、最基本的范畴,是反映事物本质及其发展的基本观点和方法。

客观辩证法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由于内在矛盾而发生运动和变化的,矛盾是事物运动和发展的源泉。

矛盾既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又是事物运动和发展的动力。

事物不断地通过矛盾运动、矛盾斗争和矛盾统一而发展前进,形成世界的丰富多样性。

客观辩证法的核心思想是对立统一法则,即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是矛盾的斗争和统一。

对立是指事物内部的矛盾,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根源和推动力;统一是指矛盾的解决,是事物发展的结果。

对立统一的观念强调矛盾的普遍性、重要性和积极作用,指导我们深刻理解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二、主观辩证法的内涵主观辩证法是指对主观思维、意识和人类社会发展的辩证思维和辩证方法的认识和运用。

它突出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强调人的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在社会变革和个人成长中的重要作用。

主观辩证法的核心思想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

主观与客观的统一是指人的主观与客观世界的统一,是人的意识与事物的本质的统一,是人的实践活动与客观规律的统一。

主观与客观的统一是一种辩证的、主体的、积极的关系,人的主观能动性决定了人能够认识世界、改造世界。

三、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的相互关系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是辩证法的两个基本组成部分,相互依存、相互渗透,没有主观辩证法,客观辩证法就缺乏实践的主体;没有客观辩证法,主观辩证法就缺乏客观的依据。

客观辩证法是主观辩证法的根据和基础。

客观与主观辩证关系

客观与主观辩证关系
主观辩证观辩证法是人们的一种理论形态或者思维方法,体现在人们的思维过程中,使思维能够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而客观辩证法则是客观事物本身的辩证内容,是事物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运动,是事物的内在规律和本质联系。在实际应用中,主观辩证法必须以客观辩证法为前提和基础,只有深刻理解和把握客观事物本身的辩证法,才能形成科学的主观辩证法,从而更好地指导人们的实践活动。同时,主观辩证法也不是消极的、被动的反映客观辩证法,而是通过人们的实践活动不断地验证、丰富和发展客观辩证法。因此,主观辩证法和客观辩证法是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它们之间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

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法(思维导图)

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法(思维导图)

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法两大总特征世界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普遍联系联系的含义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辩证法要求在区别中看到联系,在联系中看到区别联系的特征客观性:联系是客观存在的,不因主观转移普遍性:时时有联系,处处有联系每个事物都通过中介与他物联系着;同时也是他物联系的中介多样性:联系是多样的条件性1.条件对事物发展和人的活动具有支持或制约作用2条件是可以改变的,人们经过努力可以创造出事物发展所需要的条件3.改变和创造条件不是任意的,必须尊重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系统的观点系统就是由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若干要素组成的具有稳定结构系统的整体性整体具有部分所不具有的新功能脱离了整体的部分将丧失原有的功能永恒发展发展的含义发展是前进的上升的运动,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运动=变化→发展(上升的变化),不能说发展是无条件新旧事物的关系新事物是指合乎历史前进方向、具有远大前途的东西;旧事物是指丧失历史必然性、百趋灭亡的东西新、旧事物的区分是否与时间的先后有关新生事物是不可战胜的新事物具有新结构,适应新环境新事物是旧事物的改良,吸收了旧的优点,增添了新内容新事物符合群众利益,受到群众拥护过程的观点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一切在历史上产生的都要在历史上灭亡任何事物都有它的过去、现在和将来五对范畴原因和结果原因和结果是揭示事物的前后相继、彼此制约的关系范畴原因是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结果是被某种现象引起的现象关系:对立统一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原因和结果相互作用,原因产生结果,结果反过来影响原因,互为因果原因和结果互相渗透,结果存在于原因之中,原因表现在结果之中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复杂多样的,有一因多果、同因异果、一果多因、异因同果、多因多果、复合因果方法论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必然性和偶然性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揭示客观事物发生、发展和灭亡不同趋势的范畴必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发生、确定不移的趋势偶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并非确定发生的,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可以这样出现,也可以那样出观的不确定的趋势关系:对立统一相互区别产生和形成的原因不同必然性:事物的内部原因偶然性:外部原因表现形式不同必然性比较稳定,偶然性不稳定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必然性起决定性偶然性起重要影响作用相互联系必然性寓于偶然性之中,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并为自己开辟道路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受必然性的支配,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方法论我们要重视事物发展的必然性,把握事物发展的总趋势,又要善于从偶然中发观必然,把握有利于事物发展的机遇必然是规律,偶然是机遇可能性和现实性可能性和现实性是揭示事物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相互关系的范畴可能性指事物发展腐过程中潜在的东西,是包含在事物中并预示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现实性指已经产生出来的有内在根据、合乎必然性的存在关系:对立统一相互联系:没有现实就没有可能,反过来,没有可能就没有现实,它们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区分可能性和不可能性(现实中是否有依据)现实的可能性和抽象(非现实)的可能性→他们都是可能(现实中是否有充分依据)方法论要求人们立足现实,展望未来,主义分析事物发展的各种可能,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好应对不利情况的准备,争取实现好的可能现象和本质现象和本质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外部表现和内部联系相互关系的范畴现象(外在)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人们可通过感官感知本质(内在)则是事物的内在联系和根本性质,只有靠人的理性思维才能把握关系:对立统一相互区别现象是个别的、具体的,而本质是一般的、共同的现象是多变的,本质是相对稳定的现象是生动、丰富的,本质是比较深刻、单纯的相互联系任何本质都是通过现象表现出来,没有不表现为现象的本质;任何现象都从一定的方面表现着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部表现,即使是假象也是本质的表现区分假象(客观但虚假)错觉(主观感觉上的错误)内容和形式内容和形式揭示事物内在要素同这些要素的结构和表现方式的关系范畴内容是构成事物一切要素的总和,是事物存在的基础形式是内容诸要素相互结合的结构和表现方式。

辩证思维方法论文

辩证思维方法论文

辩证思维方法论文为了正确和有效地进行理性思维,人们必须把握辩证思维的基本方法。

辩证思维方法主要有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抽象与具体、逻辑与历史的统一等方法。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准备的辩证思维方法论文,仅供参考!辩证思维方法论文(一)(一)主观辩证法与客观辩证法的关系1辩证思维及其客观性在客观世界中,我们可以找到与知识相对应的实体,诸如原子、分子、基本粒子、商品等,却找不到诸如与“分析”、“综合”、“抽象”等方法相对应的实体。

但我们不能由此认为思维方法是纯主观的思维方法本质上是主体化了的客观规律和关系,是人们在客观规律和关系基础上依据主体需要而形成的思维规则、工具和手段。

思维方法是有客观原型的,思维方法的原型就是事物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客观规律。

例如,比较法是客观事物统一性与多样性关系的反映,有“统一性”才有“同”,有“多样性”才有“异”,这才有“异中求同”和“同中求异”的比较法。

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外部世界(自然和社会)运动的一般规律和人类思维运动的一般规律,是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从本质上说,主观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的反映。

2辩证思维ǖ奶氐主观辩证法是以概念、判断、推理和理论体系诸形式表现出来的思维发展的辩证法,可以概括地把主观辩证法称为概念辩证法,或者说,主观辩证法是在概念辩证本性的基础上展开的。

概念之所以成为主观辩证法的基础,不仅在于概念凝聚着以往人类的认识成果,是人类思维史的结晶,而且在于概念又是人的思维的“细胞”,在概念的内在矛盾中包含着尔后判断、推理和理论体系深化的“萌芽”。

人的思维反映和把握客观世界正是通过“概念之网”或“范畴之网”进行的。

3辩证思维ㄓ肟凸郾缰しㄔ谑导基础上的辩证关系尽管概念的运行有着自己的特点,而且在一定意义上是“自己构成自己”,但归根结底,主观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的反映,而实践辩证法则是连接二者的基础和中介。

主观辩证法之所以是客观辩证法的反映,是因为,作为主观辩证法基础的概念本身有其客观内容,是对客观世界现象、关系、过程的一种抽象,而且一种概念体系向另一种概念体系的变革也不是随意产生的,它本身是人们新的实践所达到的广度和深度的反映。

辩证法的四种思维方法

辩证法的四种思维方法

辩证法的四种思维方法在逻辑思维中,事物一般是“非此即彼、“非真即假,而在辩证思维中,事物可以在同一时间里“亦此亦彼、“亦真亦假而无碍思维活动的正常进行。

1 定义辩证思维是指以变化发展视角认识事物的思维方式,通常被认为是与逻辑思维相对立的一种思维方式。

在逻辑思维中,事物一般是“非此即彼、“非真即假,而在辩证思维中,事物可以在同一时间里“亦此亦彼、“亦真亦假而无碍思维活动的正常进行。

辨证思维指的是一种世界观。

世间万物之间是互相联系,互相影响的,而辨证思维正是以世间万物之间的客观联系为基础,而进行的对世界进一步的认识和感知,并在思考的过程中感受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而得到某种结论的一种思维。

辨证思维模式要求观察问题和分析问题时,以动态发展的眼光来看问题。

辩证思维是唯物辩证法在思维中的运用,唯物辩证法的范畴、观点、规律完全适用于辩证思维。

辩证思维是客观辩证法在思维中的反映,联系、发展的观点也是辩证思维的基本观点。

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也是辩证思维的基本规律,即对立统一思维法、质量互变思维法和否定之否定思维法。

2 发展过程人类对辩证思维的认识有一个从自发到自觉的发展过程。

人们远在知道什么是辩证法之前,早已辩证地思考问题了,然而这不过是自发的辩证思维。

人们只有懂得和运用辩证法理论时,才能真正认识思维的辩证本性,达到自觉的辩证思维。

对辩证思维的研究早在古代就有了萌芽。

古希腊哲学家爱利亚的芝诺关于运动的诘难,就已经涉及到如何在概念中表达运动的辩证法问题。

亚里士多德已经研究了辩证思维的最主要的形式。

但是,他们对于辩证思维的观点是直观的、素朴的,只是到了近代才对辩证思维有充分的研究。

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随着自然科学的进一步发展,不断涌现辩证思维出魅力出大量的新现象和新问题,这就需要人们自觉地进行辩证思考。

I.康德提出的"二律背反"问题及其认识上的困惑突出地表明,人们只有辩证思维才能正确地解决科学发展中提出的理论问题。

主观辩证法与客观辩证法

主观辩证法与客观辩证法

主观辩证法与客观辩证法一、引言主观辩证法和客观辩证法是哲学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在人们的思维方式、认识世界的方式等方面都有着深刻的影响。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主观辩证法和客观辩证法:定义、特点、区别、应用等。

二、主观辩证法1. 定义主观辩证法是指在认识和处理事物时,对自身思想、情感等内部因素进行分析和调整,以达到正确认识事物的目的。

2. 特点(1)注重自我反思:主观辩证法强调对自身思想状态和情感状态进行反思,以便更好地理解外部世界。

(2)强调主体性:主观辩证法认为人是认识世界的主体,只有通过不断地反思和调整自己才能更好地理解外部世界。

(3)强调变化性:主观辩证法认为人的思想状态和情感状态是不断变化的,需要不断地进行调整和修正。

3. 应用(1)在个人成长中应用:通过运用主观辩证法,可以帮助个人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思想状态和情感状态,从而更好地成长。

(2)在教育中应用:教育工作者可以通过运用主观辩证法,帮助学生更好地认识自己,理解外部世界。

三、客观辩证法1. 定义客观辩证法是指在认识和处理事物时,以事物本身的规律为基础,对外部事物进行分析和理解。

2. 特点(1)注重客观性:客观辩证法强调要以事物本身的规律为基础来认识外部世界。

(2)强调客观规律性:客观辩证法认为外部世界存在着客观规律性,只有通过深入了解这些规律才能更好地认识世界。

(3)强调历史发展性:客观辩证法认为外部世界是历史发展的产物,需要从历史角度来看待问题。

3. 应用(1)在科学研究中应用:科学研究需要遵循客观辩证法的原则,以事物本身的规律为基础来进行分析和理解。

(2)在社会实践中应用:社会实践需要遵循客观辩证法的原则,以客观规律性为基础来制定政策和解决问题。

四、主观辩证法与客观辩证法的区别(1)主观辩证法注重个体内部的思想状态和情感状态,而客观辩证法注重外部事物本身的规律。

(2)主观辩证法强调个体的主体性,而客观辩证法强调客体的客观性。

(3)主观辩证法强调变化性,而客观辩证法强调历史发展性。

主观辩证法和客观辩证法

主观辩证法和客观辩证法

主观辩证法和客观辩证法一、引言辩证法是哲学中的重要分支,主要研究事物的发展变化规律,揭示事物内部的矛盾和冲突,并以此为基础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

在辩证法中,主观辩证法和客观辩证法被认为是两种基本的思维方式。

本文将从定义、特点、应用等方面全面介绍这两种辩证法。

二、主观辩证法1. 定义主观辩证法是指人们通过对自身思想、感情和意志等方面的认识和把握,不断地调整自己的心态,克服自身错误倾向和缺陷,实现自我完善和进步。

2. 特点(1)以人为本:主观辩证法强调个体对于自身认知和发展的重要性,注重个体内部的矛盾与冲突。

(2)反思性:主观辩证法强调反思自身行为及其背后的动机和原因,并通过反思来纠正错误。

(3)实践性:主观辩证法强调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自己。

3. 应用(1)教育领域:主观辩证法可以帮助学生发现自身的优点和不足,从而调整自己的学习方法和态度。

(2)职场领域:主观辩证法可以帮助员工认识自己的职业规划和发展方向,从而更好地适应职场环境。

三、客观辩证法1. 定义客观辩证法是指人们通过对事物本身的认识和把握,揭示事物内部的矛盾和冲突,并以此为基础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

2. 特点(1)以事物为本:客观辩证法强调对于事物本质及其内在矛盾与冲突的认识和把握。

(2)科学性:客观辩证法强调科学分析、实证研究,不断深化对于事物规律性的认识。

(3)变革性:客观辩证法强调通过对于矛盾与冲突的认识和把握,推动事物向更高层次发展。

3. 应用(1)科研领域:客观辩证法可以帮助科学家深入探究事物的本质及其内在规律,从而推动科学技术的发展。

(2)社会管理领域:客观辩证法可以帮助管理者深入了解社会现实,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四、主观辩证法与客观辩证法的关系主观辩证法和客观辩证法是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两种思维方式。

主观辩证法强调个体对于自身认知和发展的重要性,客观辩证法强调对于事物本质及其内在规律的认识和把握。

两者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共同构成了完整的辩证思维体系。

辩证思维方法与现代科学思维方法

辩证思维方法与现代科学思维方法

第三,分析和综合相互渗透和转化
主观 世界
世 界
客观 世界
综合
人类社会 自然界
分析
无机界 有机界
植物 …… 动物 …… 微生物 ……
分析和综合互相转化
动物
分析
禽兽等 女人

男人
综合
张三
李四
女人
……
王五
赵六
男人
……Leabharlann 人 ……3、抽象与具体
感性具体是人们通过感官对事物整体所形成的一 种“混沌的表象”,是一种生动、丰富但相当笼统的 感性认识。
三、以唯物辩证法为指导,不断增强思维能力
(一)学习和掌握唯物辩证法的科学 方法应具备以下能力
3、创新思维能力:破除迷信、超越过时 的陈规,善于因时制宜、知难而进、开拓 创新的能力
三、以唯物辩证法为指导,不断增强思维能力
(一)学习和掌握唯物辩证法的科学 方法应具备以下能力
4、底线思维能力:客观得设定最低目标, 立足最低点,争取最大期望值的一种积极 的思维能力
认识的过程考察事物的方法,即从对象的自然历史过程 研究考证描述对象的方法。 • 逻辑方法是指人的思维透过事物的现象,从纯粹的抽 象概括的形态上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思维方法。
(2)历史和逻辑的辩证关系
①两者相互区别:历史是第一性的东西,逻辑是第 二性的东西,历史的东西决定逻辑的东西。历史决定 逻辑,就是存在决定思维
综合是在思维中把分解开来的不同部分、方 面再组合为一个统一整体而加以研究的方法。
分析与综合的辩证关系
分析和综合互相依赖、互为条件: 第一,分析是综合的基础,没有分析,就没有 综合。
分析与综合的辩证关系
分析和综合互相依赖、互为条件; 第二,分析以综合成果为指导,以综合为 目的。分析离不开综合。

辩证法的四种思维方法

辩证法的四种思维方法

辩证法的四种思维方法否定何以是辩证法的内在本性和灵魂?这既是对辩证法自身的批判性思考,也是理解辩证法何以是人的生存逻辑展现的关键所在。

辩证法的四种思维方法有哪些呢?下面是的辩证法的四种思维方法资料,欢迎阅读。

辩证法的四种思维方法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与认识论和方法论是一致的,辩证法也就是认识论和方法论。

辩证法作为认识论和方法论就成为辩证思维方法,它是人们把握客观事物的一种认识工具。

邓小平要求我们“照辩证法办事”,就是要求我们把辩证法转化为认识论和方法论,转化为辩证思维方法。

辩证思维方法是人们正确认识世界的中介,是人们正确进行理性思维的方法。

辩证思维方法是一个整体,它是由一系列既相区别又相联系的方法所组成的,其中主要有:归纳演绎归纳和演绎是最初也是最基本的思维方法。

归纳是从个别上升到一般的方法,即从个别事实中概括出一般的原理。

演绎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方法,即从一般原理推论出个别结论。

归纳和演绎的客观基础是事物本身固有的个性和共性、特殊和普遍的关系。

归纳和演绎是方向相反的两种思维方法,但两者又是互相依赖、互相渗透、互相促进的。

归纳是演绎的基础,作为演绎出发点的一般原理往往是归纳得来的;演绎是归纳的前提,它为归纳提供理论指导和论证。

在实际的思维过程中,归纳和演绎是相互推移、交替使用的。

归纳和演绎都具有局限性,单纯的归纳或演绎还不能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需要运用更为深刻的其他思维方法。

分析综合这是更深刻地把握事物本质的思维方法。

分析是在思维过程中把认识的对象分解为不同的组成部分、方面、特性等,对它们分别加以研究,认识事物的各个方面,从中找出事物的本质;综合则是把分解出来的不同部分、方面按其客观的次序、结构组成一个整体,从而达到认识事物的整体。

分析和综合的客观基础是事物整体与部分、系统与要素之间的关系。

分析和综合是两种相反的思维方法,但它们又是统一的,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相互促进。

分析是综合的基础,没有分析就没有综合;综合是分析的完成,离开了综合就没有科学的分析。

辩证思维汇总

辩证思维汇总

二者的关系:在本质上是同一的,但在表现形式上 是不同的。
从内容和本质上说,客观辩证法决定主观辩证法。 但在表现形式上,客观辩证法采用外部必然联系 的形式,离开人的意识、思维而独立存在着。主 观辩证法则采取观念的、逻辑的形式,同人类的 思维的自觉活动相联系的,所以主观辩证法即是 概念的辩证法,是以概念为思维的细胞的辩证思 维规律。具体是:概念、判断、推理、假说等。 (1)概念对客观世界及其规律的反映,是通过概念 内在矛盾的运动,即通过判断、推理、假说以及 理论体系的演化的方式来展开的,理解这一点是
写方法”。功能方法则是从功能过程来认识、复制和创
造事物的方法,重点研究“这一东西在干什么”,“它 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通常被称为“外在描写
方法”,结构方法和功能方法是既相区别,又相互统一、
相互补充的方法。
5、模型化方法:
模型化方法是人们通过研究模型来解释原型的形 态、特点和本质的方法。这种方法的根本特点 在于,它不直接研究现实世界中的某一现象和 过程本身,而通过设计一个与该现象或过程相 类似的模型或模式,间接地研究该现象的过程。 6、理想化方法 理想化的方法是在思维中建构事物的理想模型与 理想关系,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思维中的理想操
的东西。逻辑对历史的反映,不是简单的复制
和翻版。它不需要绝对已知第追随历史发展的
具体进程,而是具有自己的相对独立性。第二,
逻辑的方法和历史的方法存在着一定的差别。
历史方法是研究历史的具体发展过程,再向历史
发展的最完善的情景;二逻辑方法则要舍去历 史发展的规律。但是,历史方法和逻辑方法又 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 历史方法不能只限于历史现象和具体实力的堆积, 而应该进一步揭示历史发展的规律,这就离不 开逻辑的方法;逻辑的方法又必须以历史的基

唯物辩证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唯物辩证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现象与本质
怎样认识假象?
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 是事物的外在表现。 本质是事物的内部联系,是由事物内 部特殊矛盾造成的、并决定事物根本性质的内 在根据。
闪电的本质 是云层中的正电 与负电相遇而发 生猛烈放电的过 程。
现象与本质的辩证关系
现象与本质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现象不 能脱离本质,本质也不能脱离现象,即使假 象也是本质的反映。
唯物辩证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 世界的根本方法
唯物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的统一
客观辩证法是指客观事物或客观存在的辩 证法,即客观事物以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形 式呈现出的各种物质形态的辩证运动和发展规 律。 主观辩证法是指人类认识和思维运动的辩 证法,即以概念作为思维细胞的辩证思维运动 和发展的规律。唯物辩证法既包括客观辩证法 也包括主观辩证法,体现了唯物主义、辩证法 、认识论的统一。
原因和结果
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是原因, 被某种现象引起的现象是结果。
因果联系的本质是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
风吹草动
熟能生巧
原因和结果 闪电之后必然伴有雷声,但闪电不是 打雷的原因,闪电和打雷都是云层中正电与 负电碰撞的结果。闪电和打雷不是引起和被 引起的关系。
打 雷
闪 电
必然性和偶然性
必然性是指客观事物在联系和发展 过程中合乎规律的、一定要发生的、确定 不移的趋势。
集成电路线路板
内容和形式的辩证关系
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 两者既相互区别又相互依存
生物圈实 验室
“先驱 者” 号
内容和形式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 在把握内容与形式这对范畴时,既要 重视内容,反对形式主义,又要善于运用 形式,发挥其积极作用
只讲究形式,没 有内容,抓落实就 会成空话。 江泽民

唯物辩证法的五对范畴

唯物辩证法的五对范畴

为什么没有纯粹的偶然性
一个事物和现象的出现,除了受非根本 的原因和外部条件影响外,还要受内在 的根本原因所制约。内部有“一只看不 见的手”,即内在的必然性。不可能有 无内政根本原因的事物,也就不可能有 纯粹偶然的事物。
第三,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 相互转化。
一方面,偶然性可以转化为必然性
1、 定义 (1)必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中一 定要发生的、不可避免的趋势,对事物 的发展起决定作用。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爱因斯坦“上帝不是在投子”
(2) 偶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中不确
定的趋向,可以出现,也可能不出现, 可以这样出现,也可能那样出现,对事 物的发展起加速或延缓的作用。
“一棵瓜秧能结几个瓜,一株豆秧能结 几个豆荚” 霍金“上帝不仅投子,还把子投到看不 见的地方”
2、本质和现象的辩证关系: (1)相互区别 第一,现象是事物的表面特征和外部联 系,可以为人们的感官直接感知;本质则 是事物的根本性质和内在联系,只有通过 抽象思维才能把握。 第二,现象是个别的、具体的、是多种 多样的;而本质则是同类现象中一般的、 共同的。 第三,现象是多变的,易逝的;而本质 则是相对稳定的。
2、辩证关系:
(1)相互区别。现实性是业已实现了的当前 的客观存在,可能性则是目前尚不存在,以后 才会出现的东西。 (2)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现实性不能离开 可能性,它是由可能性转化而来的;可能性也 不能离开现实性,可能性的根据存在于现实之 中。 (3)可能性和现实性在一下条件下相互转化, 客观事物的发展就是在可能性和现实性的不断 转化过程中实现的。
实际上,没有纯粹的必然性。
4、意义: (1)必然性决定事物发展的方向和前途, 所以要重视对必然性的研究。科学研究 的任务是揭示事物发展的必须规律; (2)只有认识了必然,才能获得自由;

主观辩证法与客观辩证法点关系

主观辩证法与客观辩证法点关系

主观辩证法与客观辩证法点关系
主观辩证法和客观辩证法是辩证思维的两大类型,他们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

首先,主观辩证法由于主要关注与自觉思维、心理论中的复杂而深刻的认知现象,而客观辩证法则主要注重客观行为,以及其周围的客观外部环境状态,在实践中可以相互配合。

客观辩证法可以帮助主观辩证法进行识别关系,并允许主观的思维融入客观的辩证法中,可以从客观角度对主观思维产生的现象进行客观解释和认识,从而更深入的理解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

另外,主观和客观辩证法也是可以相互促进的,主观辩证法可以深入客观的认知现象,以及更优雅地理解客观行为的原因;而客观辩证法也可以帮助主观辩证法思考较为复杂的人际关系、心理状态变化以及不同主观观点等问题。

总之,主观辩证法与客观辩证法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它们可以相互配合,共同加强辩证思维的灵活性和深度,以及对现象的动态分析、系统性解释和深入理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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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

(4)现象与本质 ——透过现象看本质 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是事物的外 在表现。本质是事物的内部联系,是由事物内部特殊 矛盾造成的、并决定事物根本性质的内在根据。
现象有真相与假相之分,真相是正面地直接地 表现本质的现象,假相则是从反面歪曲地表现本质 的现象。
现象与本质的辩证关系
现象外露于事物的表面,人们的感官可以直接感知; 本质则深藏于事物的内部,人们的感官不能直接感知, 只能通过抽象思维才能把握。 太阳东升西落是现象; 引力相互作用是本质。
(5)内容与形式 ——坚持内容与形式的统一 内容---构成事物内在要素的总和 ●形式---内容的表现方式

内容与形式的对立统一关系:内容是事物 存在的基础,形式是事物存在和表现的方式。 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两者既相 互区别又相互依存。 在把握内容与形式这对范畴时,既要重视 内容,反对形式主义,又要善于运用形式,发 挥其积极作用。
• 其次,以发展的观点来看,对立统一规律揭 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在于内部的矛盾 性;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采取量变 和质变两种形式或状态,经历着量变、质变、 新的量变的过程;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 物的发展方向和道路是按照螺旋式上升或波 浪式前进的。总之,它们都是说明了事物的 辩证发展。 • 唯物辩证法的各对范畴,既说明了联系,又 说明了发展。
第九讲 唯物辩证法 一、唯物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的统一 客观辩证法是指客观事物或客观存在的辩证法, 即客观事物以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形式呈现出的各 种物质形态的辩证运动和发展规律。 主观辩证法是指人类认识和思维运动的辩证法, 即以概念作为思维细胞的辩证思维运动和发展的规律。 从本质上说,主观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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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辩证法作为概念辩证法、头脑中的辩证法,属于意识的范畴。

同“客观辩证法”相对。

指客观世界的辩证运动规律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是以观念的、逻辑的形式,是同人类思维的自觉活动相联系的概念辩证法。

恩格斯指出:“所谓主观辩证法,即辩证的思维,不过是自然界中到处盛行的对立中的运动的反映而已。


与主观辩证法相对,客观辩证法是指客观世界本身固有的辩证运动及其规律。

属于物质的范畴。

客观辩证法是第一性的,主观辩证法是第二性的,后者反映并依赖于前者。

主观辩证法以客观辩证法为实际内容。

主观辩证法和客观辩证法的规律和内容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因此客观事物的基本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也是思维的基本规律。

二者之间的同一决定了认识论、逻辑学和辩证法的统一,但这种同一又是包含差别的具体的同一。

主观辩证法表现为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发展和矛盾运动,表现为人的辩证思维能力,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规律和规则,而这一切都是在实践的基础上,经过亿万次的重复在头脑中以逻辑的规律等形式确定下来的。

而在自然界中这些规律是通过不自觉的形式表现出来的。

二者之间的这种差别性表明,要实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目的,就不仅要研究客观辩证法,而且要研究主观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的规律和范畴体系,就其反映的客观内容而言,它是客观辩证法;就其理论形态而言,又是主观辩证法。

主观辩证法并不意味着是主观随意的、完全脱离客观的纯主观的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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