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药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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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查
PAFSC
ADR 、 感 染 报 告、定期报告
医疗机构
生产/经营企业
国外制药公司
PMDA的受害救济职能
• 氯碘羟喹 (抗阿米巴药物)
不良事件 救济工作
药品不良反应救济 生物制品导致传染 性疾病救济
SMON病患者 救济
HIV携带者及患者 救济
日本药品监管法律体系
• • • • • • • • • 《药事法》 《药师法》 《设立药品和医疗器械组织法》 《血液制品供应法》 《有毒有害物质控制法》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控制法》 《大麻控制法》 《鸦片法》 《兴奋剂控制法》
(7)对掺假、标签不当的药品,类药品,化妆品,医疗器 械的控制; (8)提供生物制品、抗生素及一些特殊药品的分析服务; (9)控制、监督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大麻以及对这些 药品处理有关的所有活动 (10)鸦片的接收、销售、控制 (11)兴奋剂、兴奋性物质的控制、处置; (12)负责有关药事、麻醉药品、大麻等的执法; (13)负责失血、献血供应控制法案的执法; (14)决定以上各种服务的费用。
药物局主要职责
(1)指导、监督药师的职位、工作; (2)指导、监督、管理药品,类药品,医疗 器械,外科敷料的生产与销售; (3)指导、监督药物不良反应机构,研究 机构,药品推广机构,产品再评价机构的工作; (4)指导药品、类药品、化妆品、医疗器 械的测试,检测,研究; (5)为药品、类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 生产商,进口商提供服务; (6)对有毒物质、有害物质的控制;
《药事法》结构
• 《药事法》共11章,91条 • 适用范围
– 药品、准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
• 药品
– JP收载的;诊断、治疗、预防人和动物疾病;调节人和动物生 理机能的产品。
• 准药品
– 防止呕吐或其他不适、难闻的呼吸或身体气味的; – 预防热疹 ,脓疮的; – 检查和防止鼠、苍蝇、蚊子、跳蚤等保证人和动物卫生的产品。
P M D A
PMDA的认证审查职能
申请人 P M D A
目的咨询
外部专家
会议 申请人
PMDA询问确认 申请人说明回答 GMP 检查
审评专家百度文库
专家组审评 可靠性 审评报告(1) 审评专家 审评专家 会议 讨论主要问题,意见交流,书面讨论 主要问题摘要
+
检查专家 建议
生产现场
+
外部专家
质询审评会
审评专家
《药事法》第一章
• 第一章 总则(第1条 第2条) • (目的,药品、准药品、化妆品、医疗器 械,特别管制医疗器械,管制医疗器械, 普通医疗器械,需要维护的特别定义医疗 器械,生物制品,特殊生物制品,药房, 生产与流通,体内诊断药品,罕见病用药, 罕见病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定义)
《药事法》第二章
日本药事管理机构 及其职责
主要组织机构
• 日本厚生劳动省(MHLW) 2001年1月由原厚生省和劳动省整合 合而成 • MHLW的药物局 • 医药品医疗器械综合管理机构——PMDA
厚生劳动省

厚生劳动省是日本负责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的主要部 门,厚生劳动省设有11个局,主要负责日本的国民健康、 医疗保险、医疗服务提供、药品和食品安全、社会保险和 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弱势群体社会救助等职责。以及7 个部门,在卫生领域,其涵盖了我们的卫生部、食品药品 监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管理、劳 动社保部的医疗保险、民政部的医疗救助、国家质检总局 的国境卫生检疫等部门的相关职能。这样的职能设置,可 以使主管部门能够通盘考虑卫生系统的供需双方、筹资水 平和费用控制、投资与成本等各方面的情况,形成整体方 案。
日本《药事法》
• 起源于1889年实施的《药品处置与销售法规》 • 首部于1943年实施 • 此后修订多次
– 1948,1960 – 1979,1983(之前进口药品必须与日本企业合作), 1993 – 2002,2003,2004 – 2005年4月1日(允许委托加工,进口药品许可修订) – 2006年6月(OTC分类:一级(风险高)、二级、三级)
谢谢!
PMDA的历史
• 1979 药品不良反应救济基金组织 • 1987 药品不良反应救济与研发促进基金 组织 • 1994 改组为“药品安全性与研究组织” • 1997 开展临床试验和信赖保证工作 • 国立卫生研究院中的建立药品医疗 器械审评中心 • 2004-4-1 合并成立PMDA
医药品医疗器械综合管理机构(PMDA)
– (第一类和第二类药品销售许可,禁止销售特定药品, 普通商业企业销售药品许可及限制性条件,第三类药 品销售许可及限制条件。)
• 第二部分 医疗器械零售商、承租人与维修者(第 39条至40-3条)
– (特殊管制医疗器械销售与承租许可,经理任命,管 制医疗器械销售、承租业务通知递交,医疗器械维修 许可等)
审计部
总务部 计划与协调部
生物系审查部
OTC与通用名药审查部
医疗器械审查部 救济基金部 审评管理部 新药I部 新药II部 新药III部 信赖保证部 安全部 品质管理部
PMDA的组织机构图
PMDA管理的范围
研发
申请
审评
批准
上市后
药械面对 面的咨询 建议
药械审批 GMP/QMS监测
药械安全性监 测、GPSP监督
• 第四章 -2 第三方认证(条款23-2至条款23-19)
– 指定管制医疗器械生产/分销认证,指定管制医疗器械国外生产商 指定的生产商/分销商管理,许可撤消,递交报告,注册,注册标 准,注册公布,标准符合证书审批职责,操作标准手册等。
《药事法》第五章
• 第五章 药品、医疗器械零售商 • 第一部分 药品零售商(第24-38条)
4、药品和化学安全课。负责制定日本药局方, 规定常用药、类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的规格 标准,研究药物的适应症、有效性、质量和安全 性,加强国内药品检验及药效评审; 5.检查指导课。对药品的化验和国家检定进 行指导,为保证药品的优良质量而制订优良生产 制度,对药厂进行监督及对检查员进行技术指导; 6.生物制品和抗生素课。负责对生物制品和 抗生素的生产进行技术指导,管理批准和许可进 口或出售这些产品,检验上述产品并确定它们的 标准规格; 7.麻醉药品课。对大麻、阿片的进口、制造、 转卖、占有等进行管理和控制,并负责制定阿片 法和大麻法等。
• 第二章 地方药事管理委员会(第3条)
– (地方药事管理委员会的设立)
《药事法》第三章
• 第三章 药房(第4-11条)
– (许可标准,药店名称限制,药店监管,监管 人员职责,经营者的要求,等)
《药事法》第四章
• 第四章 制造销售许可与生产许可(第12-23条)
– 制造销售许可标准,制造许可证,PMDA调查,外国生产商认证, 生产/分销批准,PMDA审批程序,限制性批准,再审查,再评价, 运输,生产/分销通知,PMDA接受生产/分销通知,药品主文件, 生产商/分销商应遵循的条款,延迟或终止通知,国外生产药品生 产许可,限制性批准国外生产药品,药房生产/销售药品的例外条 款等。
申请方专家
申请人解释 审评专家 主要问题讨论 由审评负责人主持 外部专家 第二次 审评专家 会议
审评专家
外部专家
GMP检查结论
审评报告(2) 审评结论
厚生劳动省
药事与食品卫生委员会
PMDA的安全对策职能
WHO、FDA等
发布信息
交流 厚生省 P M D A 评价
药事与食品卫生委员会
医师协会 药学会等
年金局
政策统括官
MHLW组织机构图
日本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日本药物局隶属于日本厚生省(卫 生福利部),负责全国食品、药品、 化妆品、生物制剂、医疗器械等管理。 药务局共有职员155名,其中医学博士 2名,药学专家56名,行政管理人员47 名,设有7个课:
药务局
1.计划课。负责制订计划,在药务局权限下调整 全部药品处理工作,并执行有关国家卫生科学学会 及对厚生大臣有咨询资格的中央药事委员会工作; 2.经济事务裸。主要负责制订计划,检查和调 整药品、类药品、医疗器械和卫生用品的生产和贸 易,保证药品的供应和分配,适当调整药品价格; 3.审查课。负责对药品、类药品、化妆品和医 疗器械的制造给予技术指导和监督,批准许可生产 或进口,对药用植物的培育和生产给予指导;
厚生劳动省
健康服务局 医政局
医药食品安全局
社会保险厅 委员会,等 药事与食品卫生 委员会 社会保险委员会 附属单位 国立卫生科学 研究院 国立传染疾病 研究院
国立人口与社会 安全研究院
地方机构 地方卫生与福 利局
劳动基准局 老健局 雇佣均等儿童家庭局 保险局 中央社会福利医 疗委员会
国立癌症研究 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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