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安全用电基本知识-电工电子技术基础培训课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1章安全用电基本知识
本章要点:
本章主要介绍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包括电流对人体的危害,安全电压,触电的预防,触电后
急救;雷电的防护与静电的防护知识。
教学目标:
1)了解电流对人体的危害
2)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
3)掌握触电急救的方法
4)了解雷电、静电的防护基本知识
1.1电流对人体的危害
电气危害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系统自身的危害,如短路、过电压、绝缘老化等;另一方面是对用电设备、环境和人员的危害,如触电、电气火灾、电压异常升高造成用电设备损坏等,其中幼以触电和电气火灾危害最为严重。触电它可直接导致人员伤残、死亡。另外,静电产生的危害也不能忽视,它是电气火灾的原因之一,对电子设备的危害也很大。
1. 电流对人体的危害
电流对人体伤害的严重程度一般与下面几个因素有关。
(1)通过人体电流的大小,
(2)电流通过人体时间的长短,
(3)电流通过人体的部位,
(4)通过人体电流的频率,
(5)触电者的身体状况。
一般来说,通过人体的电流越大,时间越长,危险越大;触电时间超过人的心脏搏动周期(约为750ms),或者触电正好开始于搏动周期的易损伤期时,危险最大;电流通过人体脑部和心脏时最为危险;40--60Hz的交流电对人体的危害最大,直流电流与较高频率电流的危险性则小些;男性、成年人、身体健康者受电流伤害的程度相对要轻一些以工频电流为例,实验资料表明:lmA左右的电流通过人体,就会使人体产生麻刺等不舒服的感觉;10~30mA 的电流通过人体,便会使人体产生麻痹、剧痛、痉挛、血压升高、呼吸困难等症状,触电者已不能自主摆脱带电体,但通常不致有生命危险;电流达到50mA以上,就会引起触电者心室颤动而有生命危险;100mA以上的电流,足以致人于死地。
2. 人体电阻及安全电压
通过人体电流的大小与触电电压和人体电阻有关。人体电阻不仅与身体自然状况和人体部位有关,而且还与环境条件等因素以及接触电压有很大关系。通常人体电阻可按1000~2000欧姆,人体电阻越大,受电流伤害越轻。细嫩潮湿的皮肤,电阻可降至800欧姆以下。接触的电压升高时,人体电阻会大幅度下降。
电流通过人体时,人体承受的电压越低,触电伤害越轻。当电压低于某一定值后,就不会造成触电了。这种不带任何防护设备,对人体各部分组织均不造成伤害的电压值,称为安全电压。
世界各国对于安全电压的规定不尽相同。有50V,40V,36V,25V,24V等,其中50V,25V居多。国际电工委员会(1EC)规定安全电压限定值为50V,25V以下电压可不考虑防护电击的安全措施。我国规定12V,24V,36V三个电压等级为安全电压级别,不同场所选用安全电压等级不同。
在湿度大、狭窄、行动不便、周围有大面积接地导体的场所(如金属容器内、矿井内、隧道内等)使用的手提照明,应采用12V安全电压。
凡手提照明器具,在危险环境、特别危险环境的局部照明灯,高度不足2.5M的一般照明灯,携带式电动工具等,若无特殊的安全防护装置或安全措施,均应采用24V或36V安全
电压。
1.2有关触电的基本知识
1.触电的类型
触电是指人体触及带电体后,电流对人体造成的伤害。它有两种类型,即电击和电伤。
1)电击
电击是指电流通过人体内部,破坏人体内部组织,影响呼吸系统、心脏及神经系统的正常功能,甚至危及生命。
2)电伤
电伤是指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机械效应及电流本身作用造成的人体伤害。电伤会在人体皮肤表面留下明显的伤痕,常见的有灼伤、烙伤和皮肤金属化等现象。在触电事故中,电击和电伤常会同时发生。
2. 常见的触电形式
1)单相触电
当人站在地面上或其他接地体上,人体的某一部位触及一相带电体时,电流通过人体流入大地(或中性线),称为单相触电,如图1.1所示。
(a)(b)
图1.1单相触电
(a)(a)中性点直接接地;(b)中性点不直接接地
图1.2两相触电
2)两相触电
两相触电是指人体两处同时触及同一电源的两相带电体,以及在高压系统中,人体距离高压带电体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造成电弧放电时,电流从一相导体流入另一相导体的触电方式,如图1.2所示。两相触电加在人体上的电压为线电压,因此不论电网的中性点接地与否,其触电的危险性都最大。
图1.3跨步电压和接触电压
3)跨步电压触电
当带电体接地时有电流向大地流散,在以接地点为圆心,半径20m的圆面积内形成分布电位。人站在接地点周围,两脚之间(以0.8m计算)的电位差称为跨步电压Uk,如图1.3所示,由此引起的触电事故称为跨步电压触电。
4)接触电压触电
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由于绝缘损坏或其他原因造成接地短路故障时,接地电流通过接地点向大地流散,会在以接地故障点为中心,20m为半径的范围内形成分布电位,当人触及漏电设备外壳时,电流通过人体和大地形成回路,造成触电事故,这称为接触电压触电。这时加在人体两点的电位差即接触电压Uj(按水平距离0.8m,垂直距离1.8m考虑),如图1.3所示。
5)感应电压触电
当人触及带有感应电压的设备和线路时所造成的触电事故称为感应电压触电。
6)剩余电荷触电
剩余电荷触电是指当人触及带有剩余电荷的设备时,带有电荷的设备对人体放电造成的触电事故。设备带有剩余电荷,通常是由于检修人员在检修中摇表测量停电后的并联电容器、电力电缆、电力变压器及大容量电动机等设备时,检修前、后没有对其充分放电所造成的。
3. 触电事故产生的原因
触电的场合不同,引起触电的原因也不同。常见的触电原因主要有下面几种情况。
1)线路架设不合规格
线路架设不合规格主要有以下情况:
室内外线路对地距离、导线之间的距离小于容许值;通信线、广播线与电力线间隔距离过近或同杆敷设;线路绝缘破损;有的地区为节省电线而采用一线一地制送电等。
2)电气操作制度不严格
电气操作制度不严格主要有以下情况:
带电操作,不采取可靠的保安措施;不熟悉电路和电器,盲目修理;救护已触电的人,自身不采用安全保护措施;停电检修,不挂电气安全警示牌;使用不合格的保安工具检修电路和电器;人体与带电体过分接近,又无绝缘措施或屏护措施;在架空线上操作,不在相线上加临时接地线;无可靠的防高空跌落措施等。
3)用电设备不合要求
用电设备不合要求主要有以下情况:
电气设备内部绝缘低或损坏,金属外壳无保护接地措施或接地电阻太大;开关、闸刀、灯具、携带式电器绝缘外壳破损,失去防护作用;开关、熔断器误装在中性线上,一旦断开,就使整个线路带电。
4)用电不规范
用电不规范主要有以下情况:·
违反布线规程,在室内乱拉电线;随意加大熔断器熔丝规格;在电线上或电线附近晾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