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建筑许可的法律制度
建筑法律制度
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 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
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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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的内容 监理依据
“三控制”(施工质量、投资、建设工期的控制) “两管理”(合同、信息管理) “一协调”(工作关系协 调安)全管理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标准、规范 有关工程建设文件 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合同以及建筑工程合同
监理人员 的权力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 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5、已经具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 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按照规定通 过了审查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施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程序:
建设单 位向发 证机关 领取 《建筑 工程施 工许可 证申请 表》
工程发包与承包法律责任的规定
发包单位工程发包有问题 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
者违反《建筑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 以罚款。
承包单位资质有问题
承包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 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级资质等级;情节严 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 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四章建设法律制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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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规
二、建筑法关于建筑工程发承 包及招投标
●承揽工程的有关规定 ●分包的有关规定 ●招投标的要求和程序 ●关于投标的禁止规定
11Βιβλιοθήκη (一)承揽工程的有关规定建设法规
承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
揽
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工
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
• (1)申请与审批
• (2)动态管理
9
• 3、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
建设法规
• 执业资格制度是指对具备一定专业学历的从事建 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考试和注册确定其 执业的技术资格,获得相应建筑工程文件签字权 的一种制度
• 目前我国对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已建立 起四种执业资格制度: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 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
请 建 施工现场已经具备基本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筑 工 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程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 许
可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证 的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条 件
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已经确定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建设法规
未领取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法律责任
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 (3)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
• 2、从业单位的资质审查
建设法规
• 资质审查是指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 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须经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对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 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管理水平等 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承担任务的范围,并发给相 应的资质证书,并须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 从事建筑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法全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造管理,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建造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建造物,是指经人工修筑或者改变自然地形而具有地上或者地下连续完整空间、可以供人居住、工作或者其他社会活动使用的房屋、构筑物或者设施。
第三条 建造活动应当按照经济合用、安全、节能、环保、保护文化遗产等原则进行。
第四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在建造物中应用节能技术和设备,提高建造物的节能水平。
第五条 建造活动应当按照规划,设计,施工,使用和维护管理的要求进行。
第六条 建造设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二)符合工程技术和经济技术指标;(三)符合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要求。
第七条 建造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和公共安全,防止环境污染、噪声污染和颗粒物飞扬。
施工单位应当设置施工安全标志,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第八条 建造物所有人、使用人有保护建造物、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使用维护规范,爱护集体和他人利益的义务。
第九条 建造施工单位应当对建造物进行安全评估,掌握建造的安全技术信息。
建造物所有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对建筑物进行安全鉴定,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条 建造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建造许可证,确保设计文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施工文件完整,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一条 建造物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活动,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造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建造活动违法的,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三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建造活动进行综合规划和管理,促进城市和农村建设的有机协调发展。
第十四条 建造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造监督管理工作。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消防救援部门、文物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建造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并依法组织协调。
建筑许可法规制度概述
建筑许可法规制度概述1.建筑许可的背景建筑是一个重要的基础设施,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活、工作和安全。
然而,非法建筑、违章建筑等问题屡禁不止,给社会带来了不安全因素和不良影响。
为了确保建筑的质量和安全,各国政府制定了相应的建筑许可法规制度。
2.建筑许可的定义建筑许可是指建筑行为获得政府批准的过程,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规定。
一般来说,建筑许可制度包括建筑规划许可、建筑设计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环节。
3.建筑许可的法律法规建筑许可的法律法规源于刑法、行政法、建筑法以及相关法规。
根据各国的实情和立法需要,法律法规中规定了建筑许可的程序、条件、要求,以及违规建筑的处罚等内容。
这些法律法规保障了建筑行业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安全性。
4.建筑许可的管理机构各国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了不同的建筑许可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建筑许可的具体规定、实施许可审核、监督建筑行为等工作。
通常这些机构由建筑部门或城市规划、房屋与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负责。
5.建筑许可的程序和要求建筑许可的程序一般包括:申请、审查、批准、发证等环节。
具体要求包括:明确建筑的用途、设计规范、安全要求、环境保护、土地规划等。
申请人需要提交相关文件、材料和费用,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和批准。
6.建筑许可的期限和费用建筑许可的期限是指建筑从获得许可到完工的时间范围。
一般来说,许可的有效期限为一定年限,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开始施工,否则需要重新申请。
而建筑许可的费用则涉及到许可申请费、设计费、施工费用等。
7.建筑许可的监督和处罚为了确保建筑许可制度的实施效果,各国政府采取了监督措施,并对违规建筑行为给予处罚。
监督可以通过建筑许可审核、施工过程管理、竣工验收等环节进行,对于严重违法建筑行为可以予以罚款、停工甚至拆除等处罚措施。
总之,建筑许可法规制度是为了规范建筑行业,保障公众安全与权益所制定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
它的实施可以有效规范建筑行为,确保建筑质量和安全,并为建筑参与者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管理流程。
建筑法实施细则
建筑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活动,保障建筑安全和质量,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建筑活动,必须遵守本实施细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本实施细则的规定。
第三条建筑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证建筑安全、质量、功能和经济效益。
第二章建筑许可第四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建筑资质或者执业资格,并按照资质或者执业资格的要求从事建筑活动。
第五条申请建筑许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三章发包与承包第六条建筑工程的发包和承包应当遵循公平、公正、透明和竞争的原则,优先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和技术实力的承包单位。
第七条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工期、造价、支付方式等条款。
第四章工程监理第八条建筑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制度。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第九条工程监理单位及其监理人员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得与被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第五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十一条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六章质量管理第十二条建筑工程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三条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保修。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罚款、吊销资质证书、赔偿损失等。
建筑许可法律制度详解
建筑许可法律制度详解建筑许可,这四个字听起来是不是有点严肃和陌生?但实际上,它和我们的生活可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呢。
先来说说我曾经遇到的一件事儿。
有一次我路过一个正在施工的工地,那场面可热闹啦,各种机器轰鸣声不断,工人们忙忙碌碌。
我好奇地在旁边看了一会儿,发现工地门口挂着一块大大的牌子,上面写着各种施工许可的信息。
当时我就在想,这些许可到底是啥?为啥要有这些东西呢?咱们先从建筑许可的概念说起。
简单来讲,建筑许可就是政府给建筑项目发的“通行证”。
如果没有这个“通行证”,就像我们出门没带钥匙,那可进不了家门。
这通行证有好几种类型,比如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等等。
施工许可证就像是建筑项目的“出生证明”。
有了它,施工队伍才能光明正大地开工干活。
那要拿到这个施工许可证可不容易,得满足好多条件。
比如说,已经办理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这就好比你要做菜,得先有食材对吧?得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这就像你得知道把菜放在哪个盘子里合适。
还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水电啥的都得通,总不能让工人干着干着活没电没水吧?还有一大堆的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啥的也得准备齐全,这就像是做菜的菜谱,得详细清楚,不然这菜可做不出来。
再说说规划许可证。
这就像是给建筑画了个框框,告诉大家这个建筑能盖在哪儿,盖成啥样。
要是没有这个许可证,那建筑可能就盖得乱七八糟,影响城市的美观和秩序。
我记得有个小镇,就是因为一些建筑没有规划许可证,盖得东一块西一块,街道歪歪扭扭,车辆行人通行都不方便,整个小镇看起来乱糟糟的。
这些建筑许可可不是随便发的,政府有专门的部门和人员来审核。
他们会仔细检查各种资料,实地考察施工现场,确保一切都符合规定。
这就像是一场严格的考试,只有通过了才能拿到许可。
建筑许可法律制度的存在,那可是好处多多。
首先,它保证了建筑的质量和安全。
有了严格的许可制度,建筑商不敢偷工减料,施工过程也得按照规范来,这样我们住的房子、用的公共设施才能坚固耐用,不会出啥问题。
建筑法规建筑工程许可制度
第二节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二、施工许可证的申领条件
已经办理用地批准手续 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有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办理了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 已安排监理单位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节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三、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与延期 1、施工方应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即有效期为3个月。 2、工程因故不能开工的,可申请延期。 3、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即延期最 长为6个月,加上领取之日起的3个月,不开工的 最长期限可达9个月。 如9个月后仍不开工,该许可证即失去效力。 4、施工许可证的自行废止。 两种情况:一是3个月内不开工,又没有申请延期; 二是超过延期次数和时限仍没有开工。
第三节 从业单位资格许可
五、勘察企业资质管理
1、资质类型 综合资质 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测试、监测、
施 工总 承包 企业 ( 12类 )
第三节 从业单位资格许可
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
2、专业承包企业
60个资质类别:地基 与基础工程、土石方 工程、建筑幕墙工程、 钢结构工程……
资质等级:
一级、二级、三级或 无级别
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第三节 从业单位资格许可
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
3、劳务分包企业
13个资质类别:木工作业、砌 筑作业、抹灰作业、油漆制作、 油漆作业、钢筋作业、脚手架作 业…… 资质等级:一级、二级或无级别。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后果
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有关 行政主管部门都应依照本条有关规定责令其 改正,即要求建设单位立即补办取得施工许 可证或开工报告的有关批准手续。
2024年一建法规考点归纳
其他章节
- 行政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相关内容
- 新增考点:根据考试大纲的修订和新增内容,关注新增考点的学习和理解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律制度: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第八章至第十章
- 建设工程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环境保护的基本规定、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 建设工程节能法律制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节能的基本规定、施工节能措施
2024年一建法规考点归纳
章节
考点归纳
第一章
- 法的效力层级与法的效力
- 居住权: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的权利与义务、居住权的消灭与注销登记
- 占有:占有的概念、有权占有的法律适用、权利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占有保护请求权
- 所有权:所有权的权能、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权利
- 专利权制度:《专利法》保护对象、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专利权的期限
第二章至第三章
- 建筑市场主体制度:建筑市场主体的分类、建筑市场主体的资质管理
- 建设工程许可法律制度:施工许可制度、从业资格制度
第四章至第五章
- 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发包与承包的规定、发包方式、承包方式
-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合同的订立与履行、合同的变更与解除、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
第六章至第七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概要
(2)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许可
从事建筑活动的个人的执业资格制度
——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从事建筑活动的 专业技术人员,依法进行考试、注册,并颁 发执业资格证书的一种管理制度。
专业技术人员主要有: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监理师、造价师、营造师
建筑工程从业资格许可的法律依据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申请与颁发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 日 内,对符合条件的颁发许可证。
(2)具备的条件
①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②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证。 ③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 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④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 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 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 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⑤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 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 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二、建筑许可
建筑工程许可制度概述
建筑许可:即实施建筑活动的准许或容 许,具体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 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准许、变更和终止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建筑活动的 具体的行政行为。
性质:行政行为 目的:通过该制度实现政府对建筑市场的宏观管 理和指导,使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制度的强制性 制度实施的被动性:实施者需申请 该制度是事前控制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建筑许可 第一节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第二节 从业资格 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发 包 第三节 承 包 第四章 建筑工程监理 第五章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第六章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为规范建设行为,保障建筑安全,扶持建设事业发展,制定本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工程的管理,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技术进步,发展建筑业,维护社会利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建筑工程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科学、技术、经济和社会要求,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三条建筑工程应当落实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计划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和环境保护管理,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降低建筑工程投资和使用成本。
第四条在建筑工程中,应当尊重人类的自然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培育优秀的建筑文化并促进其传承和发展。
第二章建筑工程的规划第五条建筑工程应当按照国家的区域规划和城市规划要求,遵循科学规划原则,建立健全的规划及其实施和调整机制,合理分配城市空间资源,保证城市内部和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
第六条建筑工程规划应当注重节约用地,保障公共利益,满足城市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和集体经济发展需要。
第七条建筑工程规划应当注重生态环境保护,采取节能环保的建设方式和技术措施,提高建筑物的绿色性能。
第八条建筑工程规划应当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保障历史文化遗产的完整性和可持续利用。
第三章建筑工程的设计第九条建筑工程设计应当合理确定房屋结构、外形和功能布局,具有良好的空间效果、适宜的居住环境和较高的美学价值。
第十条建筑工程设计应当注重节能环保,采用新型建筑材料、新型建筑技术和新型节能技术,提高建筑物的绿色性能。
第十一条建筑工程设计应当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根据生态环境特点和建筑物所在区域的气候条件,采取合理的绿化、雨水利用、清洁能源利用等措施。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设计应当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保证历史建筑和文物的完整性、稳定性和安全性。
第四章建筑工程的施工第十三条建筑工程施工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坚持科学施工,严格施工管理,防止施工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建筑工程施工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采用优质材料、劳动保护设备和先进的施工技术,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3-1 建筑法
1097 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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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房倾倒事 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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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电视台演播大厅倒塌事故
2000年10月25日上午10时许,位于南京 市龙蟠中路与大光路交汇处、正在浇铸混凝 土准备封顶的南京电视台演播中心演播厅的 天顶,在一声巨响中倒塌,数十名施工人员 瞬间被埋进了钢管和混凝土形成的“山包” 中。由于模板承重严重不足,导致支架失衡, 脚手架发生整体坍塌,造成6人死亡,1人重 伤,33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70余万元。
指调整建筑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 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狭义的建筑法 广义的建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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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9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 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1997 年11月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1997年11月1日
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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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类型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 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 2、作为文物保护的建筑工程 依照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 规定执行 由于此类工程的特殊性,《建筑法》明确规定此类工程开 工前不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 3、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建筑工程、农民自建两层以下 (含两层)住宅工程 4、军用房屋建筑 由于此类工程涉及军事秘密,不宜过多公开信息,《建 筑法》第84条:“军用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活动的具体管理 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制 定。” 38 5、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3篇)
第1篇一、制度概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必须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工。
二、申请条件1. 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 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3. 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 已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6.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资金落实到位是指: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超过一年的不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包括监理和消防设计审核等。
三、审查内容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需要提交相关文件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 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3. 拆迁进度证明;4. 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5. 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6. 工程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7. 建设资金落实证明;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四、制度意义1. 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许可制度要求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具备一定的条件,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
2. 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施工许可制度有助于规范建筑市场,防止无资质、无能力的企业进入市场,维护市场秩序。
3. 提高行政审批效率:通过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为建设单位提供便捷的服务。
总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是我国建筑行业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施工许可制度也将不断完善,为我国建筑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2篇一、施工许可制度的概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是指建设单位在开工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以确保建筑工程施工符合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安全生产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11.04.22•【文号】主席令第46号•【施行日期】2011.07.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筑许可第一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第二节从业资格第三章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发包第三节承包第四章建筑工程监理第五章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第六章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第三条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第四条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房屋建筑设计水平,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
第五条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第二章建筑许可第一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建设施工许可法律制度与范围
建设施工许可法律制度与范围建设工程施工是一种专业性、技术性极强的特殊活动,对建设工程是否具备施工条件以及从事施工活动的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进行严格的管理和事前控制,对于规范建设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生产,提高投资效益,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所谓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2019年4月经修改后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
其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
除以上规定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2019年10月国务院公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国家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
新设行政许可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的规定严格设定标准,并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审查论证。
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或者市场机制能够解决以及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规定不得设立行政许可的事项,一律不得设立行政许可,严禁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规划、年检、年报、监制、认定、认证、审定以及其他任何形式变相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相关管理事项已作出规定,但未采取行政许可管理方式的,地方不得就该事项设定行政许可。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活动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一切建筑工程施工活动,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建筑工程等。
第三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建筑工程施工活动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取得相关许可,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过程合法、安全、质量可控。
第四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制度,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建筑工程施工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第五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的管理和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活动,确保施工单位具备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资质和能力。
第七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活动的质量和安全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八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物资供应商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材料和设备,确保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义务,依法开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建筑工程施工活动的合法、安全、质量可控性。
第十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协作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共同确定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质量和进度目标,确保建筑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在承建建筑工程前,应当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提交申请材料,并按照相关程序办理。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法定代表人并取得公司营业执照的单位或具有法定代表人的个人;(二)建筑工程项目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符合城市规划、建设规划和土地规划要求;(三)提交完整的建筑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包括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设计等;(四)拥有符合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并与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五)提供符合要求的施工计划、质量检测计划、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六)缴纳相关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费用。
建筑许可法律制度
建筑许可法律制度引言建筑许可法律制度是指对建筑项目进行审批和监管的一系列法律规定和程序。
它是确保建筑项目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环境可持续性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从建筑许可的定义、法律制度的相关原则和程序等方面对建筑许可法律制度进行综述。
建筑许可的定义建筑许可是指在建设项目开始施工之前,经过行政机关审批,并颁发合法有效的许可证书,允许建筑单位进行建设活动的过程。
建筑许可的核心目的是保障建筑的安全性、环保性和法律合规性。
建筑许可法律制度的原则1. 合法性原则建筑许可法律制度的核心原则是合法性原则。
建筑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和建设工程技术标准等相关规定,以保障建筑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安全性原则建筑许可法律制度强调建筑项目的安全性。
建筑单位在申请建筑许可时,必须提交详尽的建筑方案和相关技术文件,满足国家建筑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以确保建筑结构的稳定性、抗震性和防火性等方面的安全性。
3. 环保性原则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建筑许可法律制度对建筑项目的环保性要求也日益严格。
建筑单位在申请建筑许可时,需提交环保评估报告,并保证建筑过程中的环境影响最小化,例如减少对土地、水源和空气的污染。
4. 透明度原则建筑许可法律制度要求审批程序的透明度。
行政机关必须公开建筑许可的权力和责任,建立健全的审批程序和监管机制,确保公正、公平、公开的审批过程,防止建筑许可的滥用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5. 过程监督原则建筑许可法律制度强调建筑项目的监督管理。
行政机关应对建筑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进行监管,包括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检验、竣工验收等环节。
如发现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建筑许可法律制度的程序1. 登记申请建筑单位需向行政机关递交建设工程项目登记申请。
申请文件中需包含详细的建筑方案、土地使用证明、环保评估报告等材料。
申请人需缴纳相应的工程规划许可费。
2. 技术审查行政机关对申请文件进行技术审查,评估建筑方案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论述我国的建筑许可制度
论述我国的建筑许可制度1、论述我国的建筑许可制度,要回答出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
建筑许可包括三种法律制度:施工许可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单位资质制度,从事建筑活动个人资格制度。
建筑工程许可制度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起积极作用:(1)可以保证建筑工程项目开工后的顺利进行,避免由于不具备施工条件而盲目上马,给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有助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在建项目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避免国家对建设工程管理的失控。
我国实行施工许可制度,是指由国家授权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筑工程施工前,依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工程是否符合法定的开工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工程发给施工许可证,允许建设单位开工建设的制度。
《建筑法》第7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必须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具备的法定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即获得有效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是进行施工作业的技术依据,是在施工过程中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关键因素。
因此,在开工前必须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
鉴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对工程质量的重要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1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据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4条进一步规定,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除了应当“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还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文件己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全文本月修正2023简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管理,促进建设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依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建筑物,包括房屋和其他拟以固定位置修建或者装置的工程。
第二章建筑物的开工、验收第三条建筑物的开工,应当依法履行审批和备案手续,并进行质量检测和验收。
对未经审批和备案或者检测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开工。
第四条建筑工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进行,经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
第五条对工程质量不合格,不符合施工许可证核发条件或者拒绝办理竣工备案手续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停止使用、拆除、重建,并可以处以相关责任单位的罚款。
第三章基本建设工程第六条国家设立基本建设工程质量强制性监督制度,对新建、扩建、修缮的交通、水利、能源、通信、市政等基本建设工程实行质量强制性监督。
第七条基本建设工程实行质量评定制度,对基本建设工程负责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职务任用、职称评聘、岗位聘任、奖金等进行评定。
第八条基本建设工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并经质量强制性监督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四章建筑工程监理第九条建筑工程实行监理制度。
第十条建设工程发包方和设计、施工单位均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机构进行监理。
第十一条建筑工程监理的主要职责是对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预期要求。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的发包方对履约的建筑工程监理机构应当付酬,包括监理费和质量发展奖金等。
第五章建筑市场第十三条建筑工程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应当依法准入、准继、准退。
第十四条建筑市场按照市场化原则组织施工和投资,依法实行招投标制度。
第十五条建筑市场主体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的建筑资质证书。
第十六条建筑单位应当对施工和质量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建筑安全第十七条建筑施工必须符合安全、环保、节能的要求,保障建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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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于2008年9月13日申请领取了施工许可证,但因为项目 所在地发生流感疫情,工程于2009年10月1日才决定开工。则以下 说法正确的是( ) A. 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报告后即可开工 B. 建设单位应向发证机关申请施工许可证延期 C. 建设单位应向发证机关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D. 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重新核验施工许可证
(8)超出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9)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还 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有下列行为:
(1)不按设计图纸施工 (2)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
(3) 使用不合格设备,建筑构配件;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的建筑工程有( )。 A.建筑面积200平方米的房屋 B.城市大型立交桥 C.抢险救灾工程
D.实行开工报告审批制度的建筑工程
E.城市居住小区
4.1.2 申请主体和法定批准条件
一、施工许可证的申请主体
施工许可证的申请领取,应该是由建设单位负责,而不是 施工单位或其他单位。
(一)企业资质的申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规定,建筑业企业可以申请
一项或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应
当选择等级最高的一项资质为企业主项资质。
(二)企业资质证书的延续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三)企业资质证书的变更
建筑业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 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办理 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二、施工许可证的法定批准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工期不足一年的,不少于合同价款的50%。 超过1年的,不少于30%)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某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已满一年,在恢复施工前,建设单 位已领取的施工许可证应当( )。
A.申请延期
B.自行废止 C.报发证机关核验 D.重新更换
. 建设单位最迟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期。
)内申请延
A.15日
B.30日
C. 1个月
D. 3个月
.某建设单位于2006年3月1日领取了施工许可证,由于某种 原因工程未能按期开工,该建设单位按照《建筑法》的规定
例介绍建设工程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制度。
4.2.1 建造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建造师的基本权利
(1)使用注册建造师名称; (2)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3)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4)保管和使用本人注册证书、执业印章; (5)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 (6)接受继续教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7)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8)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述。
向发证机关多次办理了申请延期手续,该工程最迟应当在
( )开工。
A. 2006年5月1日
C. 2006年9月1日
B. 2006年6月1日
D. 2006年12月1日
.建设单位申领建筑施工许可证后,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 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 )。
A.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B.由发证机关收回施工许可证
D.取消该建设项目
C.已签订了施工监理合同
D.消防设计图纸已通过公安消防机构审核 E.银行已出具投标保函
以下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是(
B.故宫修缮 D.工地食堂 C.防洪设施 E.警备区营房
)
A.总投资100万,建筑面积280平方米的酒店大堂翻修工程
延期开工、核验 4.1.3 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
一、申请延期的规定 二、核验施工许可证的规定
4.1.4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企业申请办理资质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无资质承揽工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四、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4.2 建筑工程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
建筑许可的法律制度建筑工程从业人员一般分为以下四类:
4.1.4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未经许可擅门开工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骗取和伪造施工许可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四、对违法行为的罚款额度
4.2 建筑工程从业单位的资质管理
4.1.1 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和等级
一、施工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和等级
工程建设活动不同于一般的经济活动,其从业单位所具备条 件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因此,从事工程 建设活动的单位必须符合相应的资质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企业资质证书的撤回、撤销和注销
撤回:合法取得的,可以重新核定
撤销:非法取得的
注销:证书作废,把证交回
4.1.2 禁止无资质或越级承揽工程的规定
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是施工单位人员素质、资金数量、 技术装备、管理水平、工程业绩等综合能力的体现,反映了该 施工单位从事某项施工活动的资格和能力,是国家对建设市场
)种情况。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要求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1年 和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分别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 ( )。
A.30%,50%
C.70%,50%
B.40%,60%
D.50%,30%
某大型公益体育馆项目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建设单位应当 具备的条件有( )。 A.已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B.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建造师的基本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2)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3)保证执业成果的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
(4)接受继续教育,努力提高执业水准: (5)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等秘密; (6)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7)协助注册管理机关完成相关工作。
(二)有符合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符合规定的技术装备 (四)有符合规定的已完成工程业绩
二、施工企业的资质序列、类别和等级
(一)施工企业的资质序列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
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二)施工企业的资质类别和等级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三个资质序列;分别按照工程 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又按照规定的条件 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
C.由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处以罚款
.某机场扩建工程6月1日因故中止施工,建设单位最迟应当在 ( )前,向施工许可证发证机关报告。
A. 7月1日
B. 8月1日
C. 9月1日
D. 10月1日
. . 2006年7月,某医院将住院部大楼及其裙楼发包给总承包商甲, 工程开工后不久即因分包商乙发生严重安全事故而导致在建大楼被 勒令停工整改,直到2007年6月方达到复工条件。则恢复施工前, ( ) A. 医院应当向施工许可证发证机关报告,需要核验施工许可证 B. 医院应当向施工许可证发证机关报告,不需要核验施工许可证 C. 总承包商甲应当向施工许可证发证机关报告,需要核验施工许可 证 D. 分包商乙应当向施工许可证发证机关报告,不需要核验施工
三、重新办理批准手续的规定
一、申请延期的规定
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
因故不能开工的,应当 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
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能超过3个月。
既不开工也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
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二、核验施工许可证的规定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
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三、施工企业的资质许可
(一)施工企业资质管理体制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规定,国务院建设主 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国务 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 的管理工作。
四、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的申请、延续和变更
第四章
建筑许可的法律制度
第四章 建筑许可的法律制度
4.1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4.2 建筑工程从业单位的资质管理
4.3 建筑工程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
4.1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
的是()。
A.延期每次不超过3个月 B.应当由施工企业提出申请 C.延期没有次数限制 D.超过延期时限但在宽限期内的施工许可证仍有效
《建筑法》规定,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 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 )。
A.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
B.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C.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D.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某建设单位去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发现存 在下面几种情况:
(1)此时正处于施工招标过程的评标阶段;
(2)建设工期15个月,工程合同价为800万人民币,目前到位资金 250万元人民币; (3)尚未签订委托监理合同; (4)没有拆迁完毕
上述情况中,肯定属于不能颁发许可证的有(
A. 1 B. 2 C.3 D. 4
1.一般咨询类:制造业、石油化工业、汽车业、高科技产业、通信业、
建筑业、服务业、教育、医疗行业、政府机构等注册咨询师。
2.勘察设计类:一、二级注册建筑师,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