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案件的侦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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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犯罪的侦查

信用卡诈骗犯罪的侦查

信用卡诈骗犯罪的侦查【摘要】信用卡市场如日中天的发展,表现在发卡量的持续、快速增长,这一突出表现致使信用卡业务经营风险的提升和欺诈行为的屡禁不止,本文从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概念及现状入手,分析了信用卡诈骗的特点,并提出了侦查措施,期望对打击此类犯罪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信用卡信用卡诈骗罪特点侦查信用卡诈骗犯罪.一般是指伪造、窃取或拾得信用卡后,冒用持卡人身份进行信用卡交易,骗取他人财产性利益或财物的情形。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恶意透支以及使用作废以及伪造的信用卡,冒用持卡人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的,如果达到较大数额,均可以以信用卡诈骗罪定论。

一、信用卡诈骗案件的侦查途径1.针对信用卡诈骗犯罪连续性、区域性、国际性的特点,搞好犯罪情报信息的积累交流和案件侦查调查的协作制度目前,包括信用卡诈骗犯罪在内的银行卡犯罪在我国犯罪手法不断翻新的情况下,要加强各地公安机关之间、各警种之间以及同银行卡风险管理职能部门之间的合作,增强协同意识,提高整体作战的能力。

侦查部门要同各发卡银行及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建立重要信息交流制度,主要包括涉案卡办案资料、交易信息、重大银行卡犯罪情况、新兴银行卡犯罪手法、银行卡犯罪动态以及有关防范、打击银行卡犯罪工作的情况和最新银行卡发展状况等信息资料,以充分利用双方的资源优势,共同防范打击银行卡犯罪。

在案件协作调查方面,经侦部门要充分利用发卡银行及中国银联的不良持卡人信息库和信用卡犯罪案件协查协防系统以及正在建设的银行卡案件信息专家系统,以从中发现有价值的犯罪线索,并为取证工作提供针对性的信息渠道。

2.密切同相关行业的联系,加强信用卡诈骗犯罪的阵地控制。

信用卡的功能决定了其使用范围的特定性,其业务主要发生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公共娱乐场所、购物场所。

经侦部门侦查人员要加强同发卡银行及信用卡工作人员、特约商户工作人员的联系,完善基础性防范措施,利用工作的特殊性,物色合适人选,布建秘密力量,搞好阵地控制,主动出击,多方面获取犯罪线索。

诈骗案的办案流程

诈骗案的办案流程

诈骗案的办案流程
1. 接报案初步勘查:警方接到报案后,应立即进行初步勘查,收集有关诈骗案件的证据和信息。

2. 建立证据线索:警方应通过调阅现场证据、对被害人的询问面谈,对受害人的指示、被害人的资产查扣等,以判断诈骗行为是否真实可靠,识别诈骗资金的目的。

3. 侦查重点审核:根据可疑、涉案人员或处所,警方利用技术手段进行审核,如财务、电话、银行卡转账传票审计、手机通话记录审核,以及现金清查记录审核。

4. 侦查对案件项目以及参与诈骗的涉案人员,警方应根据案件证据线索,利用立案或谈话等措施,及时调查涉案人员的诈骗活动。

5. 鉴定证据:警方应分析、鉴定收集到的证据,整理材料,准备当日审查书、准许逮捕书等诉讼材料。

6. 缚案提诉:当取证充分、收集的证据足以证明犯罪人行为的罪行,警方依法将犯罪线索缚案至法院,并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嫌犯。

7.公诉审理:申请批准逮捕后,法院依法审结案件,根据事实和证据综合分析,进行论证,充分评审及提出裁判书。

8. 结案监督:根据判决书,警方将对案件定罪判处的嫌犯纳入刑事拘留风险管理系统,定期审查案件,并严格执行判决。

银行涉赌涉诈账户排查措施

银行涉赌涉诈账户排查措施

银行涉赌涉诈账户排查措施1. 引言在金融行业中,银行作为金融机构之一,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电子支付的普及,银行账户的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其中,涉赌和涉诈活动成为银行需要重点关注和排查的领域。

本文将介绍银行涉赌涉诈账户排查的措施。

2. 背景涉赌和涉诈活动在银行业务中属于高风险行为。

这些活动不仅会给银行自身造成巨大损失,还会给客户及整个社会带来负面影响。

因此,银行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排查和防范涉赌涉诈账户的存在。

3. 排查措施3.1 客户背景调查在银行开立账户时,应对客户进行详细背景调查。

这包括检查客户的身份证明文件、居住证明、工作单位证明等。

客户提供的资料应经过严格核实,以确保客户的真实身份和背景信息。

3.2 引入风险评估模型银行可以引入风险评估模型来对账户进行风险分析。

该模型可以根据客户的历史交易记录、职业、居住地区等多个因素来评估账户的风险程度。

通过建立风险评估模型,银行可以更加准确地识别涉赌涉诈账户。

3.3 监控交易行为银行应建立完善的监控系统,对账户的交易行为进行实时监控。

系统可以通过分析账户的交易类型、频率、金额等指标,来识别异常交易行为。

一旦发现异常交易,银行应及时进行核实,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暂停账户、通知客户等。

3.4 数据挖掘技术应用数据挖掘技术是一种有效的手段,可以帮助银行发现潜在的涉赌涉诈账户。

银行可以利用数据挖掘技术来分析大量的交易数据,发现交易模式及规律,识别潜在的风险账户。

同时,数据挖掘还可以帮助银行建立准确的识别模型,提高排查的效率和准确性。

3.5 加强合规培训银行员工是排查涉赌涉诈账户的第一道防线,他们需要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银行应加强对员工的合规培训,提高他们对涉赌涉诈账户的认识和识别能力。

同时,银行还可以通过定期检查和考试,对员工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其遵循银行的内控规定。

4. 结论银行涉赌涉诈账户排查是保护银行利益和客户利益的重要举措。

通过引入风险评估模型、监控交易行为、应用数据挖掘技术以及加强合规培训等措施,银行可以更加有效地排查和预防涉赌涉诈账户的存在。

信用卡犯罪案件侦查刍议

信用卡犯罪案件侦查刍议
伪卡类犯罪, 包括窃取、 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 伪造信用卡的行为, 明知是伪造的信用 � 信用卡犯罪主要有以下几类: 卡、 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 运输的行为, 出售、 购买、 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 的行为, 使用伪 造的信用卡的行 为; 骗领卡类犯 罪, 包括使 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行为, 出售、 购买、 为他人提供以虚假身份骗领的信用卡的行为, 使用以虚假身份骗领的信用卡的行为; 废卡类 犯罪, 即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行为; 冒用类犯罪, 包括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 (包括合法化持有、 窃取、 抢劫、 骗取等手段获取他人的信用卡后 并使用) 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且 量较大的行为; 恶意透支类犯罪, 即恶意透支的行为。 式等) 、 资信证明材
的犯罪嫌疑人开展工作, 按图索骥, 查找、 收集证据, 卡基进行鉴定, 分析伪卡的制造工艺。
用卡信息资料组成。犯罪嫌疑人为实施信用卡犯罪, 应当通过部门协作、 协查通报、 上网比对、 并案侦查等 措施扩大犯罪线索的收集范围; 当发现犯罪分子伪造 尤其是伪卡类的犯罪, 一般都以非法获取信用卡卡基 和信用卡信息资料为前提。其中, 信用卡卡基的制造 工艺和犯罪嫌疑人获取信用卡信息资料的途径, 往往 信用卡的技术、 材料或者设备可能来源于国外时, 公 安机关在采取相关侦查措施的同时, 应当将有关的案
若为后者, 侦查人员首先应当查清空白卡的发卡 银行, 通过对发卡银行负责人和业务人员的 调查访
从信用卡业务的角度来理解, 应当包括申请人的身份信息 (如姓名、 身份证号、 家 庭和工作地址、 联系 � 信用卡信息资料, 料 (如单位收入证明、 房产证、 机动车行驶证等) 、 信用卡磁条信息 (如信用卡卡号、 密码、 有效期等) 。
径入手开展侦查, 从信用卡的交易信息入手开展侦查, 从犯罪嫌疑人的遗留信息入手开展侦查。 关键词: 信用卡犯罪; 侦查途径 中图分类号: D92 3.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 006 ) 10087 57 5 040047 04

经济侦查多少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经济侦查多少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经济侦查多少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如果当事人涉嫌刑事犯罪的,达到法定的立案条件的,需要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诉案件立案侦查。

对于一般的刑事案件,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需要公安机关立案。

经侦就是经济犯罪侦查措施。

指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为获得证明有无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重的有关证据以及捕获犯罪嫌疑人所依法采取的专门的调查措施和强制措施。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以后,可视案情需要决定什么时间抓人,一般情况下,案件立案侦查工作开始时,犯罪嫌疑人已经在看守所了。

抓到人后先刑拘,30天内转捕。

1、报案人可直接到市(县、区)公安局(分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大队)案件受理室报案。

为使公安机关能清楚地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及时打击经济犯罪。

2、经济侦查大队,仅对经济犯罪行为负有法定的侦查与处理义务与权力。

如果警方根据当事人的描述,认定为民事纠纷,警方是不会介入的。

3、如果当事人有确切证据或理由,证明警方作出的认定为民事纠纷不予介入的决定是错误的,可以将所持有的相关证据,向当地检方提出,请求检方依法履行职责,确认警方不予立案的决定是否正确。

如果不正确,请求检方要求当地警方纠正其错误的行为。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90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16条、217条:如果当事人欠条所体现的问题,并非诈骗等经济犯罪,不属于经侦大队的管辖范围,当事人应搜集并整理相关证据,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请求发布支付令,或直接提起民事诉讼,维护己方合法权益。

经济侦查多少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二、经济犯罪案件报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一)金融凭证诈骗案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状况的书面材料。

信用卡诈骗罪立案后会马上批捕嘛?

信用卡诈骗罪立案后会马上批捕嘛?

No kind of education can match adversity.(页眉可删)信用卡诈骗罪立案后会马上批捕嘛?信用卡诈骗罪立案后一般不会马上批捕。

经济诈骗立案后,不一定立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

一、信用卡诈骗罪立案后会马上批捕嘛?经济诈骗立案后,不一定立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经济诈骗立案后,不一定立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

根据刑诉法的规定,对符合拘留、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拘留、逮捕;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

二、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构成有哪些?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不能构成本罪。

在此应指出的是,在信用卡诈骗罪的各种行为中,行为人因行为不同,其犯罪故意也各有其特定内容而不尽相同。

例如,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明知是伪造或者作废的信用卡,否则,不能构成本罪。

在信用卡透支的情况下,区分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也应当从行为人的故意来分析,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则是恶意透支,反之,则是善意透支。

信用卡犯罪案件侦查实务探析

信用卡犯罪案件侦查实务探析

王 俊 家 王 l , 乙竹 2
( . 中 国人 民公 安 大 学 侦 查 系 , 北 京 1 0 8 1 03; 2 华 东 政 法 大 学 法 律 学 院 , 上 海 2 0 2 . 04 )
摘 要 :信 用 卡犯 罪是伴 随 着信 用卡 业务 而滋生 的一种 犯 罪 ,文章 详 细 阐述 了信 用卡
21 年 3月 02
辽 宁 警 专 学 报
J 0U RNA L 0F LI 0N I G POLI ACA DEM Y A N CE
M a. 2 2 r O1
第 2 期( 第 7 期) 总 2
No 2 S m. 2 .f u 7 )
信 用 卡犯 罪 案件 侦 查 实务 探 析
卡 。据 此 立 法 解 释 ,在 信 用 卡 犯 罪 案 件 侦 查 中 , 信 用 卡 不 仅 是 指 贷 记 卡 和 准 贷 记 卡 , 应 该 包 括 还
借 记 卡 。或 者 简 单 地 说 ,刑 法 意 义 上 的 信 用 卡 就 是 《 行 卡பைடு நூலகம்务 管理 办法 》中规定 的银行卡 。 银
中 的借 记 卡 。按 照 2 1 年 1 1 0 1 月 3日 中 国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制 定 的 《 业 银 行 信 用 卡 业 务 监 商
金 支 付 工 具 。 目前 ,国 内外 对 信 用 卡 犯 罪 的 研 究 主 要 集 中 在 信 用 卡 法 律 体 系 的 研 究 、 范 信 用 卡 防 犯 罪 的 技 术 措 施 研 究 、防 范 信 用 卡 犯 罪 的 制 度 研 究 和 对 信 用 卡 犯 罪 侦 查 的 研 究 。在 国 内 ,从 公 开 发 表 的 文 献 上 看 , 对 信 用 卡 犯 罪 侦 查 的 理 论 研

保安部对防止使用信用卡或假币进行诈骗预案

保安部对防止使用信用卡或假币进行诈骗预案

保安部对防止使用信用卡或假币进行诈骗预案1. 引言在现代社会,信用卡和假币诈骗日益猖獗,不仅给个人财产造成损失,也对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严重威胁。

作为公司或组织的保安部门,应当制定预案,采取措施预防和应对这些诈骗行为。

本文档将阐述保安部门在防止使用信用卡或假币进行诈骗方面的预案。

2. 识别信用卡和假币诈骗行为为了能够有效地防止和应对信用卡和假币诈骗,保安部门需要具备识别这些行为的能力。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信用卡和假币诈骗行为:•信用卡诈骗行为–信用卡盗刷:使用他人的信用卡信息进行非法消费。

–冒用他人身份:假借他人身份办理信用卡,然后进行非法消费。

–虚假申请信用卡:提供虚假信息以获得信用卡并进行欺诈行为。

•假币诈骗行为–假币流通:将假币用于购物、兑换货币或进行其他金融交易。

–假币赝品:制作或销售假币的工具和材料,如印刷机、油墨等。

3. 预防信用卡和假币诈骗的措施保安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预防信用卡和假币诈骗,并确保员工掌握相应的应对策略。

3.1 加强员工培训通过加强员工的培训,提高他们对诈骗行为的识别能力,以便及早发现、拦截并阻止信用卡和假币诈骗行为。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信用卡和假币的特征和识别方法;•诈骗行为的典型特点和常见手段;•应对信用卡和假币诈骗的流程和程序。

3.2 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他们要保护个人信息和公司财产安全。

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定期组织安全教育活动,提醒员工保护个人信息的重要性;•强调员工在处理信用卡和现金交易时应注意的事项。

3.3 安装监控设备在公司内部关键区域安装监控设备,以便实时监控并记录信用卡和现金交易过程。

这样可以提供有力的证据,帮助公司追踪和调查诈骗行为。

3.4 与银行和执法机构合作与银行和执法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分享和交流有关信用卡和假币诈骗的信息和经验。

例如:•与银行合作,共享涉及信用卡欺诈的黑名单信息,及时拦截可疑交易;•主动向执法机构提供涉及假币的线索和证据,帮助他们打击犯罪行为。

信用卡诈骗罪最新的立案标准

信用卡诈骗罪最新的立案标准

遇到损害赔偿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信用卡诈骗罪最新的立案标准信用卡诈骗罪是指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的一种行为。

国家是如何规定有关信用卡诈骗罪的法律法规的?处罚标准又是什么呢?下面就由赢了网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信用卡诈骗罪最新的立案标准的相关内容。

以供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什么是信用卡诈骗罪?信用卡诈骗(又叫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犯该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信用卡诈骗罪最新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2、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的行为。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浅析信用卡诈骗罪

浅析信用卡诈骗罪

浅析信用卡诈骗罪随着互联网和电子支付的发展,信用卡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支付方式之一。

然而,伴随着信用卡的广泛使用,信用卡诈骗犯罪也屡屡发生。

信用卡诈骗罪在我国刑法中也有明确的规定,本篇文档将浅析信用卡诈骗罪的相关内容。

一、信用卡诈骗罪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在未经持卡人授权的情况下,采用欺骗、误导等手段获取信用卡信息或者利用信用卡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该罪行的主体可以是个人或者组织,且罪行情节较为严重者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信用卡诈骗罪的成立需要同时具备以下三个要素:1.某人借助欺骗、误导等手段获取他人的信用卡信息;2.恶意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进行非法交易;3.造成持卡人经济损失。

二、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手法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手法非常多样,以下列举几种常见的诈骗手法:1. 冒充银行客服诈骗诈骗者通过冒充银行客服的身份,向持卡人骗取信用卡卡号、密码等敏感信息,随后利用这些信息完成非法消费。

2. 通过公开渠道获取卡号诈骗诈骗者通过各种方式获取卡号,比如通过社交媒体、公开网站等,随后利用这些信息进行非法消费。

3. ATM机窃取银行卡信息诈骗者使用一种叫做插卡器的设备植入到ATM机内部,用于窃取银行卡和密码等信用卡信息。

随后,诈骗者利用这些信息进行非法消费。

4. 社交网络诈骗诈骗者通过社交网络的方式,透过各类诱人的诈骗信息,骗取持卡人的信用卡信息,并利用这些信息进行非法消费。

三、信用卡诈骗罪的防范措施要想有效地防范信用卡诈骗犯罪,个人在日常生活中需注意以下几点:1.保护好自己的信用卡信息,不随意泄漏;2.不轻信陌生人的电话、短信等信息,并保持警惕;3.不在ATM机等公共场所借他人的银行卡;4.定期更新密码,以防密码被盗用;5.注意身边人员的举动,遇到可疑情况及时报警。

除了每个人应该注意的防范措施之外,银行等金融机构也应该加强安全措施,比如完善安全机制、提高员工识别诈骗能力等措施,以遏制信用卡诈骗犯罪行为。

金融诈骗案件调查与起诉流程详解

金融诈骗案件调查与起诉流程详解

金融诈骗案件调查与起诉流程详解金融诈骗案件是当今社会面临的一大挑战,给个人、机构和整个金融体系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信任危机。

为了维护金融秩序和保护公众利益,及时调查和起诉金融诈骗案件显得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金融诈骗案件的调查与起诉流程,为读者提供了解和应对金融诈骗的指导。

一、调查程序1. 接报案件调查开始于接到报案。

涉及金融诈骗的案件常常由受害人或金融机构进行报案。

接报案件后,执法机关需要尽快组织人员进行初步核实并开展案件调查。

2. 初步核实初步核实是对报案内容进行基本的验证和梳理,确定案件性质、涉案金额、受害人等基本信息。

这一步骤通常由刑警组织负责,可通过走访、调查取证等方式进行。

3. 研判分析研判分析是针对初步核实的基础上,对案件情况进行深入研判和分析。

执法机关需要掌握诈骗手段、模式以及嫌疑人的作案特点,从而推断嫌疑人的可能行为轨迹和下一步行动。

4. 取证调查取证调查是查证案件的核心环节。

执法机关通过调取相关的金融交易记录、银行账户信息、通信记录等,收集、固定和保存证据。

这一步骤需要借助技术手段和专业人员的支持。

5. 嫌疑人羁押在取证调查的同时,如果存在证据足以认定嫌疑人犯罪,执法机关可以申请对嫌疑人进行羁押。

羁押是为了保证案件调查的进行,防止嫌疑人逃避责任或妨碍调查。

6. 深入调查在固定证据和嫌疑人羁押的基础上,执法机关需要进一步深入调查,梳理案发经过、推断嫌疑人的犯罪要素、确定其他可能涉案的相关人员等,形成完整的调查报告。

二、起诉程序1. 提起公诉起诉是将案件提交给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审理和判决。

执法机关根据调查结果和证据,编制起诉书,将其送达法院,并报请检察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中需详细列明案件事实、犯罪嫌疑人及其罪名,以及所附证据和请求法院的处理意见。

2. 审查立案法院收到起诉书后,将对起诉书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

如果符合规定,法院将立案并发出立案通知书;如果不符合规定,法院将发出不予受理的通知,并说明理由。

信用卡犯罪侦查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打击对策

信用卡犯罪侦查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打击对策
魏 智勇
( 辽宁大 学 法学院 ,辽 宁 沈阳 103 ) 10 1
摘 要 : 我国信 用卡消 费大众化 的 同时 ,利 用信 用卡 实施犯 罪呈上 升趋势 ,犯罪 手段不 断 向高科 技化 、集 团 在 化 、专业 化、规模 化发 展 ,案件实施 过程 更为 隐蔽 ,手法不 断翻 新 .其危害程 度 呈现 出逐年 严 重态势 文章通过 总结
机构统计 :在信用卡犯罪 比较严重的地区 ,银行每个
月损失就高达几百万元人 民币之多 ,而且 目前信用卡 犯罪呈现 国际化和集 团化的趋势,跨国和跨境的犯罪 特性 比较突出。犯罪手段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l 恶 意透支 、
这是在信用卡诈骗 中最普遍的作案手段 ,即持卡
人以非法 占有 为 目的 ,透支使用资金超过规定 限额及 规定期限 ,并经发卡银行催收拒不返还 的。犯罪嫌疑 人分别从多家发卡银行 中领取信用卡 ,然后在短期内 突击提款 、购物 、消费 ,将每张卡透支到发卡行将其 列上 “ 黑名单”注销为止。 2 、冒用他人名义进行信用卡诈骗
机 1.万台,全国联网P S 29 O 终端超过8 万台;2 0 年发 l 07
收 稿 日期 :0 0—0 21 5—1 7 作者简介: 魏智勇 ( 9 9_),男,辽宁沈阳人 ,硕士研究生,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文化路派 出所所长。 16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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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 宁警专 学报 2 1 0 0年 第 4 期

度得以推广使用 。但是 由于信用卡的使用是以持卡人 的个人信用为基础的,所以具有与生俱来的风险性 。 在信用卡业务中的任何一个环节 出问题都有可能给发 卡机构或特约商户乃至持卡人增加损失 的风险或者造
成 经济 损 失 。
( ) 信 用 卡犯 罪案 件 的现状 一

信用卡欺诈检测与反欺诈模型研究

信用卡欺诈检测与反欺诈模型研究

信用卡欺诈检测与反欺诈模型研究信用卡欺诈是一个严峻的问题,不仅对消费者造成损失,也对银行、金融机构等企业带来风险。

而反欺诈模型的研究,可以有效减少信用卡欺诈案件的发生,提高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水平。

一、什么是信用卡欺诈?信用卡欺诈指的是盗用他人信用卡信息进行线上、线下消费的行为,包括盗刷、伪造信用卡等。

这种欺诈行为给消费者造成了经济损失,同时也对各类金融机构带来了不确定性风险。

因此,开发一套有效的反欺诈模型是十分必要的。

二、信用卡欺诈的检测方法在金融领域,利用数据挖掘技术对大量的交易、消费等数据进行处理,可以实现欺诈案件的及时发现。

目前,信用卡欺诈的检测主要采用规则检测和基于数据挖掘的方法。

规则检测是根据预定义的规则来判断一次交易是否为欺诈行为,例如超出地理区域的消费、高额交易等。

而数据挖掘则是通过对历史数据的学习和分析,建立模型进行预测来判断一次交易是否为欺诈行为。

数据挖掘方法相对于规则检测更加灵活,可以适应不同的环境和变化的情况,因此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三、反欺诈模型的研究建立一个准确的反欺诈模型是非常重要的。

反欺诈模型主要分为两大类:分类模型和聚类模型。

分类模型可以根据学习方式分为监督学习和无监督学习。

监督学习是根据已知的标签进行训练和分类,可以建立准确的模型。

而无监督学习则是在不知道标签情况下进行模型训练,属于半监督学习。

监督学习常用的算法包括支持向量机、人工神经网络等;无监督学习常用的算法包括聚类、关联规则挖掘等。

聚类模型则是通过对数据进行聚类,把相似的数据分到同一类中,不同的类之间具有明显的差异性。

聚类模型适用于无监督学习场景,可以挖掘出欺诈行为的特征,提高欺诈识别的准确率。

四、反欺诈模型的优化在实际应用中,反欺诈模型要不断进行优化,提高欺诈识别的准确率和效率。

优化的方向主要包括特征选择、样本平衡、模型调参等。

特征选择是筛选出与欺诈行为强相关的特征,删除无关的特征。

这一步骤可以提高特征的质量,同时减小模型开销。

信用卡诈骗立案后几天抓人呢

信用卡诈骗立案后几天抓人呢

一、信用卡诈骗立案后几天抓人呢这个不一定,主要还是看警方的行动力,要是你的逾期情节严重,透支金额越多,警察抓人的速度就比较快,可能刚立案就马上去抓人了。

而若是透支金额不是很多,则可能会过一段时间再去抓人,不过你永远不要低估警察的行动力,既然你已经因为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了,警方是绝不会对你姑息的,所以千万别想着晚点抓人怎么样怎么样的。

至于这个抓人是上门抓人,这个也是不一定的。

警方有时候会为防止人跑路,会先打电话说让你去公安局做一下笔录,但是并不会直接说会抓人,而等到做笔录的时候就会直接把你抓了。

信用卡诈骗立案后几天抓人呢?二、信用卡诈骗的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诈骗5万元以上者。

至于其他严重情节,主要是指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伪造后又使用的;使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的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多次使用信用卡进行诈骗,屡教不改的;因其诈骗行为造成他人公私财物的巨大损失的;因其行为造成恶劣的影响的;等等。

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以及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标准,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20万元。

至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主要是指以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为常业的;属于累犯、惯犯或多次作案的;具有多个情节严重的情形的;因其诈骗行为造成他人特别严重的经济损失或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利用诈骗财物进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的,因其行为造成特别恶劣的影响的;等等。

初步核实可以使用的8个措施

初步核实可以使用的8个措施

初步核实可以使用的8个措施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诈骗、欺诈等违法犯罪活动也在不断增多,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也给公安机关的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为了更好地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其中初步核实便是其中之一。

本文将从以下8个方面详细介绍初步核实的措施。

一、查证身份证件真伪身份证件是最基本的人员身份证明,而现在很多诈骗案件都是利用假身份证件进行的。

因此,对于初步核实来说,查证身份证件真伪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具体措施包括:查看身份证件的版面设计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明显的瑕疵;通过公安部门的身份证号码查询系统查询身份证号码是否真实存在;通过查看身份证件上的照片,核实照片是否真实、是否与申请人相符等。

二、核实银行卡信息现在很多诈骗案件都是通过银行卡进行的,因此,在初步核实中,核实银行卡信息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具体措施包括:查看银行卡的卡面是否真实,是否有明显的瑕疵;通过银行卡号码查询系统查询银行卡是否真实存在;通过查看银行卡账户名,核实账户名是否与申请人相符等。

三、核实电话号码现在很多诈骗案件都是通过电话进行的,因此,在初步核实中,核实电话号码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具体措施包括:通过电话号码查询系统查询电话号码是否真实存在;通过查看电话号码的归属地,核实归属地是否与申请人所在地相符等。

四、核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是一个人的社会身份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初步核实中,核实工作单位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具体措施包括:通过查看工作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等信息,核实工作单位是否真实存在;通过查询工商登记信息,核实工作单位是否合法、是否存在经营异常等情况。

五、核实住址信息住址信息是一个人的居住地点,也是初步核实中需要核实的重要信息之一。

具体措施包括:通过查看住址信息的地址、所在小区名称等,核实住址信息是否真实存在;通过查询房产登记信息,核实住址信息是否合法、是否存在纠纷等情况。

六、核实车辆信息车辆信息是一个人的交通工具信息,也是初步核实中需要核实的重要信息之一。

电信诈骗犯罪案件的侦查对策

电信诈骗犯罪案件的侦查对策

电信诈骗犯罪案件的侦查对策
宋立国
【期刊名称】《辽宁警专学报》
【年(卷),期】2011(000)005
【摘要】电信诈骗犯罪案件具有涉及面广、组织集团化、手段多样性、手法智能性等特点,由此也给侦查破案带来许多困难。

为及时有效地打击电信诈骗犯罪,侦查机关要认真分析其规律和难点,研究制定侦查对策,建立"落地侦查"破案机制,实施信息化侦查,完善侦查协作机制,综合采取各种侦查措施和形式,全面防范和打击电信诈骗犯罪。

【总页数】4页(P22-25)
【作者】宋立国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部,北京100038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31.2
【相关文献】
1.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及其侦查对策 [J], 王国民
2.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特点及侦查对策研究 [J], 侯铮;冯少岩
3.涉疫情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侦查对策研究 [J], 李建军;熊俊
4.大数据背景下“杀猪盘”电信网络诈骗侦查对策研究 [J], 柏傲婷
5.涉疫情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侦查对策研究 [J], 李建军;熊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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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信用卡诈骗犯罪的行为类型与防范措施

浅析信用卡诈骗犯罪的行为类型与防范措施

浅析信用卡诈骗犯罪的行为类型与防范措施[摘要]信用卡诈骗是伴随信用卡业务的发展而滋生的一种犯罪。

本文通过总结信用卡诈骗案件的行为类型,分析其风险特点。

从而提示相关机构采取措施进行有效防范。

[关键词]信用卡诈骗;行为类型;防范措施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恶意透支,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近几年来,笔者亲自办理以及了解到多起信用卡诈骗案。

从银行卡业务角度为“冒用他人信用卡案件”,从法律适用角度来看主要涉嫌的是信用卡诈骗罪,犯罪行为通常表现为:犯罪嫌疑人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等等。

一、信用卡诈骗案件的行为类型及案例(一)冒用他人信用卡2010年3月25日,犯罪嫌疑人黎某来到某ATM机前取钱。

当他把卡插入ATM机自动吞卡口时,发现ATM机上还有一张银行卡,且密码已经输入。

黎某取走了卡内4000元现金。

失主发现存款不翼而飞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很快找到了黎某,黎某到案后立即上缴了4000元赃款。

(二)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2009年10月17日,一男子江某准备买车,他向银行申请购车贷款时发现自己拖欠银行5700元的信用卡欠款。

经公安机关调查发现,江某离职前向银行申请了一张信用卡,之后信用卡寄到了他离职前的公司。

而他以前的同事韦某和谢某冒领了信用卡并获取江某的身份证信息开卡消费。

(三)使用作废的信用卡2006年12月12日上午8时30分,邵某在乘坐公交车时钱包被窃,除现金外,钱包内还有身份证和一盗刷了4万余元?原来,邵某使用的银行卡密码过于简单。

是自己的生日。

银行卡和身份证放在一起,使得小偷轻易破解了密码。

(四)恶意透支李某是一家商场服装专柜的柜员,每月有1000多元的收入。

置身于高档皮包、化妆品、各色时装中的李某消费欲望一直很强。

如何高效处理银行工作中的欺诈调查与取证

如何高效处理银行工作中的欺诈调查与取证

如何高效处理银行工作中的欺诈调查与取证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银行工作中的欺诈调查与取证显得越来越重要。

作为一名银行从业人员,掌握高效处理欺诈调查与取证的方法和技巧,能够提高工作效率,保护客户资产,确保银行的正常运营。

本文将介绍如何高效处理银行工作中的欺诈调查与取证的几个关键步骤。

一、确立调查目标在进行欺诈调查与取证之前,首先需要明确调查目标。

明确调查目标可以帮助我们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和取证工作,减少不必要的时间和资源浪费。

调查目标可以包括确定欺诈行为的具体细节、查找涉案人员的身份信息、追踪资金的流向等。

在确立调查目标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调查计划,明确调查的范围和时间节点。

二、收集证据收集证据是欺诈调查与取证的核心环节。

在进行证据收集工作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可信度。

常用的证据收集方法包括:1. 采集电子证据:通过查看银行系统的交易记录、监控摄像头的录像等,获取涉案人员的活动信息和交易记录。

2. 收集文件证据:收集涉案人员的身份证明、银行账户信息、相关合同等文件,以帮助了解案件细节和线索。

3. 调查取证:通过调查涉案人员的社会关系、行为轨迹等,获取相关线索和证据。

4. 合作协助:可以与相关部门或机构合作,比如公安机关、网络安全公司等,共同开展调查工作,互通信息,加强证据收集和取证的能力。

三、分析证据在收集到足够的证据后,需要对证据进行分析。

证据分析的目的是识别关键信息,发现线索,推断行为动机,为后续调查工作提供依据。

证据分析可以采用科学的方法和工具,比如数据挖掘、模型分析和专业软件等,帮助分析员快速准确地发现问题。

同时,还应注意保护证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避免证据被篡改或丢失。

四、形成调查报告在分析证据的基础上,形成一份详细的调查报告是很重要的。

调查报告应该包括调查目标、调查过程、关键证据和分析结论等。

调查报告应该以清晰简明的方式呈现,重点突出,逻辑严密,方便相关部门和机构了解案件情况,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广德警方破获信用卡诈骗案

广德警方破获信用卡诈骗案

76经侦战报Briefing广德警方破获信用卡诈骗案牡丹江警方侦破部督特大妨害信用卡管理案广德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接张某某报警称:在广德县经济开发区其经营的水果店里,其被人通过信用卡套现的方式诈骗了3万余元钱。

经查,李某某来到广德县经济开发区张某某经营的水果店内,与张某某商量由张某某帮忙为其还清其信用卡贷款,且承诺张某某在还清贷款后张某某可持自己信用卡进行套现返本,并且给予张某某500元钱手续费。

后张某某通过自己农村合作银行向李某某信用卡转账3万余元钱。

李某某在知晓张某某为其还款后,迅速将银行卡挂失,并且通过该张信用卡母卡将该3万余元钱转走取出。

犯罪嫌疑人随后潜逃,广德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遂对李某某进行上网追逃,李某某在福建省古田县落网。

牡丹江警方历经数月奋战,辗转多地,成功破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2019.3.13”特大妨害信用卡管理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5名,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

2019年3月,阳明公安分局在查办一起聚众持械殴斗案件时获得一条网络赌博犯罪团伙窝点的线索。

5月,在基本摸清该团伙基本情况后,阳明公安分局陆续将团伙成员抓捕到案,并在团伙主要成员刘某、徐某、侯某等人家中查获大量银行卡。

在搜查过程中,办案人员在该团伙成员实施犯罪所使用的电脑中,发现数千条他人银行卡信息。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徐某、侯某对其参与的聚众斗殴、赌博、妨害信用卡管理等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另据团伙成员交代,阳明公安分局又陆续捣毁两处同类犯罪窝点,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23人,扣押银行卡800余张,涉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

因该案涉及人员众多、银行卡来源分布广泛、涉案金额巨大,公安部将此案列为挂牌督办案件。

据此,阳明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按照牡丹江市公安局指示要求,对犯罪团伙持有的大量银行卡的产销链条进行侦查,挖掘犯罪根源。

牡丹江市公安局反诈中心等相关部门积极配郑州商品交易所(商品期货交易)、大连商品交易所(商品期货交易),除此以外都是不正规平台。

帮信罪的调查流程

帮信罪的调查流程

帮信罪的调查流程信罪的调查流程信罪(也称为欺诈罪、信用犯罪或经济犯罪)是一种涉及欺骗或虚假陈述以获得财务利益的犯罪行为。

信罪的调查流程通常涉及多个阶段,从接受报告到最终的刑事诉讼。

本文将详细探讨信罪的调查过程,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这一复杂的领域。

**第一阶段:报案和初步调查**信罪调查的第一步通常是报案。

报案可以来自各种来源,包括被害人、公司、银行、甚至是政府机构。

一旦接到报案,执法机构会进行初步调查,以确定是否有足够的证据来启动正式的调查。

在这一阶段,警察可能会采取以下行动:1. **采访报案人**:了解案件的基本细节,包括嫌疑人的身份、涉及的金额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2. **保护证据**:确保有关案件的物证和文件得到妥善保管,以防止证据被销毁或篡改。

3. **初步证据收集**:初步搜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例如银行记录、合同、电子邮件通信等。

**第二阶段:正式调查**如果初步调查表明存在欺诈或信罪的迹象,执法机构将启动正式调查。

在这一阶段,调查人员会采取更深入的行动:1. **搜索和搜查**:根据法院颁发的搜查令,执法机构可能会对嫌疑人的住所、公司或其他地方进行搜索,以寻找进一步的证据。

2. **金融审计**:调查人员可能会进行详细的财务审计,以追踪款项的流动和资金的去向。

3. **证人和嫌疑人的采访**:调查人员将采访涉及案件的各方,包括被害人、嫌疑人和可能的证人,以获取陈述和证词。

4. **合作与协作**:执法机构可能会与其他机构、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合作,以获取更多的信息和支持。

**第三阶段:分析和起诉**在收集了足够的证据后,执法机构将进行案件分析,决定是否提起刑事诉讼。

这一决策需要考虑证据的可信度和案件的复杂性。

如果决定起诉,将进行以下步骤:1. **起诉准备**:起诉机关会准备法律文件,包括控告书和法庭文件,用以提起刑事诉讼。

2. **法庭程序**:一旦提起诉讼,案件将被提交给法庭,嫌疑人将受到正式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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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案件的侦查措施
摘要:在现实生活中,信用卡诈骗犯罪呈案件频发、涉案金额增大趋势。

不法分子往往采用乘人不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通过使用伪卡、换卡、骗卡、恶意透支等手段,侵占受害人的财产,以达到非法占有之目的。

信用卡诈骗对社会危害极大,严重影响着治安稳定和社会和谐,而且受害人一般后知后觉,给犯罪侦查造成一定难度。

本文对信用卡诈骗案件侦查措施进行研究。

关键词:信用卡诈骗案件侦查
一、根据犯罪分子伪造假卡的常用手段,从使用的假卡中发现侦查线索
犯罪分子是以信用卡为工具实施诈骗犯罪的,侦查中应当充分利用已经发现的伪卡,认真分析,研究、鉴别伪造手法,为划定嫌疑人范围提供参考,并运用信息资料进行串、并案研究,从中获取侦查突破。

1、常见的伪造手法
(1)模仿信用卡的质地、模式、图样以及磁条密码等制造信用卡。

以往我国发现的伪造信用卡多是由境外犯罪集团制造,近几年在我国南方一些城市也发现有伪造信用卡的“地下窝点”,查获了犯罪分子用以伪造信用卡的模具、压板、磁带阅读器、镭射标志切割器、烫印机、丝网印刷机等现代化印刷材料和工具。

(2)在“真卡”基础上进行的伪造。

即信用卡本身是合法制造的,但是未经发卡银行进行凸印或写磁,信用卡不具有身份专属特性,犯罪分子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工,使其貌似已经发行给用户的信用卡。

这种行为是一般意义上的“变造”,由于伪造信用卡的实质和关键在于对
卡内输入持卡人的有关信息和资料,使其具有个人身份特征,才有使用的可能,一张具有外观特征的信用卡,没有任何价值。

因此在信用卡犯罪中“伪造”行为包括一般意义上的“变造”。

(3)非法复制他人信用卡。

利用专门的技术设备,在伪造卡、空白卡、废弃卡上输入合法持卡人的密码、签名以及其他信息资料的行为,俗称“烧卡”
(4)使用盗码机等方式盗取他人信息资料进行伪卡的制造。

盗码机也叫读码机、猫崽机、测录机,是从真付款卡上复制磁条资料,然后将这些资料转移到假卡的磁条上的器材。

这种器材用电池操作,体积如手掌大小,最小的形似BP机状,设计有卡槽,将信用卡磁性带划过卡槽时,盗码机就可以将卡上磁性带中的信息资料盗取并存储在机内,一般的盗码机可以盗取200-300组资料,最多的可以达到800-1000组。

由于其体积小巧,携带、运输方便,存储量大,成为信用卡犯罪的常见工具。

将盗码机装在POS机上或是利用接近信用卡的机会刷卡,可以将他人信息轻松盗窃到手,通过写磁输入磁性带,即完成伪造。

其他盗取信息的方式还有通过窥视、截获网上消费的信息、购买小偷偷得的个人信息等。

2、在侦查中的运用
以“真卡”基础上进行伪造、诈骗的,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银行或发卡机构内部,多为其内部人员所为,应当把嫌疑人摸排的范围重点划定在银行或发卡机构的内部人员的范围,尤其是有机会接触到发行信用卡业务的人员之中。

如上海侦办的“315”专案,犯罪分子通过破解发卡程序,将掌握的信用卡序号输入电脑,就得到了信用卡的帐号、密码,通过这种方式疯狂伪造了外地的信用卡,进行异地取现,即为从事信用卡业务部门的内部工作人员作的案,这类案件外部人员基本不具备作案条件。

办理使用盗码机伪造信用卡的案件中,如果在现场或人身搜查中发现有盗码机的,应当
注意:第一,不要操作或要求其他人示范、操作该仪器,由于盗码机多设定有自动清洗程序,不当操作使用,可能导致资料被自动清洗掉,从而丧失定罪证据;第二,不要按动盗码机上的按钮,不要当场尝试用卡划过盗码机卡槽,应当保持原状带回,以免破坏盗窃的资料信息;第三,将现场相关物品都作为证据予以查获,包括电线、插头、制作信用卡用的卡片原料、解码用的电脑、传真机等等;最后,在必要的情况下,应当制作检查笔录,写明查获的物品、检查的时间、地点,请现场嫌疑人和两名侦查人员签名。

二、根据犯罪分子诈骗手法,有针对地采取侦查措施
我国信用卡业务开展时间不长,计算机联网、通讯、管理系统不够完备,存在一些传递上的“时间差”,这些管理上的漏洞为犯罪分子实施犯罪提供了可能。

实践中常见的诈骗手法主要有:
1、使用伪卡在特约商户高额消费。

犯罪分子利用信用卡先消费后支付的特点,使用伪造的假卡进行高档消费,通过变卖获取非法所得;或是通过给付收银人员手续费等诱饵现场兑换现金,最终让发卡机构承担巨额损失。

2、冒用作废的信用卡。

多数是由银行或特约商户的工作人员利用挂失信用卡的时间差,持他人已经作废的信用卡进行消费的。

3、冒领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的。

行为人在申领信用卡时就具有通过信用卡的透支功能实施诈骗犯罪的目的,所以虚构身份或以他人的身份进行申请,获得信用卡即实施诈骗犯罪。

4、使用信用卡并进行恶意透支的。

行为人违反信用卡使用管理章程,非法使用信用卡,超过规定期限或规定数额消费,经银行催缴拒不返还的行为。

根据上述犯罪表现,摸清犯罪行动规律,针对性地采取的侦查措施主要有:
1、持伪卡诈骗的犯罪中,侦查中应当树立深挖源头的思想,犯罪分子可能自己制作假卡再进行诈骗,更多的是从其他专门从事伪造信用卡的犯罪分子手中非法购买获得,查办案件中不要满足对落入侦查视线中的犯罪分子进行查办,还要从案件的线索中,追根溯源,以点带线,以线带面,挖掘犯罪的源头,将犯罪分子一网打尽。

2、在恶意透支的诈骗犯罪中,犯罪分子多是在一定时期内连续多次实施犯罪,这种情形中,应当内紧外松,张网布控,做好侦察部署,在侦察人员的控制下,让犯罪分子继续进行诈骗犯罪,摸清犯罪规律和犯罪分子的落脚点,再实施抓捕,并搜查其人身、住所,获取定罪的有力证据。

如某地公安机关接到报案称有人连续在高档消费场所使用假卡诈骗财物,侦查人员通过暗中布控,一连几天将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规律、落脚点、人数等都基本掌握之后,在犯罪分子落脚的香格里拉酒店实施抓捕,现场搜查出大量伪卡、制作假卡用的电脑等工具、珠宝首饰等,将案件顺利侦破。

3、通过上述手法诈骗物品的犯罪,一般会进行销赃,可以对有关场所布控,控制赃物流向,从销售点反向追溯犯罪分子;通过信用卡诈骗的物品多是金银首饰、珠宝制品、古董等价值较高的物品,一般具备控赃条件。

4、除了少数使用自己的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的诈骗外,大多数的信用卡诈骗犯罪都会实施不只一次,有的犯罪分子成为职业罪犯,专门从事这项犯罪。

针对这一特点,在侦查案件中如果一段时间内没有线索、使得案件难以突破,可以通过声东击西、敲山震虎等手段制造假象,诱使其按捺不住,实施犯罪,从而暴露踪迹,发现线索,侦破案件。

三、收集、分析犯罪分子在犯罪活动中留下的线索
信用卡诈骗犯罪的实施必须借助于正常的信用卡的授权、结算程序,同其他经济犯罪一样,从表面上仍然体现为一种正常的经济活动;无论其手段如何隐蔽,犯罪的实施过程中必然要同结算中的各金融、社会机构发生接触、联系,其间有关的信息记录、录象资料、具体工作人员所掌握的体貌、口音特征等都是侦破案件所需要的重要线索,应当全面收集,认真分析。

这些线索材料主要有以下几类:
1、对于信用卡内资金流向的有关信息记录,包括资金提取的数额、地点、方式等,如上海发生的一起利用手机短信诱人上当,以检验资信能力为借口骗得对方帐号、密码后,通过异地伪造假卡诈骗的案件,案发后由于被害人连对方的面都没见过,能提供的线索相当有限;但犯罪分子是从四川成都取款、大部资金从银行柜台取走、少部分是通过ATM机取走,这些通过到银行查找有关信息记录可以获得,是侦办案件获得的有限、宝贵的线索。

2、反映犯罪分子体貌特征、行动习惯、同伙情况、取款现场等线索的录象资料。

出于安全防范的考虑,当前许多金融机构、旅馆都设有录象监控系统,犯罪分子进行取款、消费、住宿时都可能被随时开放的监控系统摄制下来,从而成为侦破案件的线索。

如上海侦办的另一起“305”专案,由于是银行内部人员非法获得信用卡密匙制作假卡,犯罪类型新,手段诡秘,侦破难度大,获得侦破转折点就在于犯罪分子在厦门一处ATM机上取款时,银行监控的摄像头录下了他在取款中曾经接了两个短时间的电话,最终通过查找电话记录艰难地将犯罪分子抓捕归案,侦破全案。

在使用录象资料已掌握的信息资料进行比对时,要防止因成像不够清晰导致比对没有结果,注意结合其他手段,如请目击证人进行辨认比对等方式综合认定。

3、实际与犯罪分子接触过的工作人员提供的情况。

当犯罪分子到柜台取款、消费购物、
登记住宿时,都会同有关工作人员直接发生联系,走访有关工作人员,请他们回忆一下犯罪分子的长相、身高、口音、行动习惯、典型特征等对于确定犯罪嫌疑人、划定侦查范围都有重要的帮助。

上述手机短信诈骗案中,银行柜台的工作人员回忆出取款人持福建口音就为侦破案件提供的关键、重要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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