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正定级定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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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大中专毕业生

转正定级和定职工作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2011年7月新招大中专毕业生一年见习期将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一年需办理转正定级、定职手续。为了及时做好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和职称初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正定级对象:普通高校、中等学校毕业生。

二、职称初定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报:

1、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从事专业有相应职称系列。

2、经基层单位考核符合任职条件。

3、符合专业工作年限要求:第一学历中专,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初定为员级职务任职资格;第一学历大专,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或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初定为助理级职务任职资格,第一学历研究生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初定为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4、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2个模块)。

三、申报材料:

1、转正定级:填写《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呈报表》一份),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2、定职:填写《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定职表》一份,需提供毕业

证复印件一份,计算机考试合格证(2个模块)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照片两张(1张贴在初定表相片处),并交费用50元/人。

3、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四、请各单位通知大中专毕业生填写《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呈报表》、《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定职表》(双面打印),并于2012年7月10日前交公司人劳处。

广西五建人劳处

2012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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