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编专利权法律制度-文档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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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全文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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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著作权第一节著作权人及其权利第二节著作权归属第三节权利的保护期第四节权利的限制第三章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第四章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第一节图书、报刊的出版第二节表演第三节录音录像第四节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第五章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四条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

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时事新闻;(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专利法律制度

专利法律制度

发明与专利(2)专利法律制度南昌大学章少华引言没有统一的定义,几种学术上的表述:1、是人们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2、知识产权是智力成果的创造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和生产经营活动中标记所有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的总称”3、创作性成果权利和识别性标记权利4、一切来自工业、科学及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引言1、发明┌─工业产权的外延: 2、实用新型│3、外观设计│4、商标权知识产权5、服务标记(准物权)6、厂商名称│7、地理标志权8、禁止不正当竞争└─版权(含邻接权及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拓朴图)动植物新品种未公开信息(商业及技术秘密)发现权一、专利制度概述专利制度的起源与发展中国专利制度专利制度的特征专利制度的有关假说专利制度的起源与发展1474年3月19日威尼斯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

该法虽然比较简单,但已包括了现代专利法的基本特征和内容,因此威尼斯被认为是专利制度的发源地,威尼斯颁布专利制度的起源与发展1.1623年英国国会通过并颁布了《垄断法规》,并于1624年开始实施。

这个法规被认为是具有现代意义的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

英国专利制度的产生标志着现代专利制度步入发展阶段。

2.此后,美国、法国、荷兰、奥地利、德国、日本等国相继制定和颁布了专利法。

3.1883年3月20日,英国、法国、比利时、意大利、荷兰、萄葡牙和西班牙等14国在法国巴黎外交会议上签订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立了国际保护工业产权巴黎联盟。

4.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专利制度趋向于国际化。

《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专利合作条约》、《欧洲专利公约》等公约的签订,使得专利制度的国际化速度进一步加快,也促使专利制度更趋于完善。

中国专利制度近代中国专利法律思想及相关制度1898年,在一些启蒙思想家的影响下,清政府颁布《振兴工艺给奖章程》,这一章程是改良派变法的成果之一。

民国时期的专利制度1912年中华民国工商部制定了《奖励工艺品暂行章程》。

专利法全文2020

专利法全文2020

专利法全文202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创造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专利、取得专利权以及享有专利权的行为,受到本法的保护。

第三条专利依法受到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专利权。

第四条专利的申请、审查、授权、登记、管理和保护,适用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二章专利的申请与授权第五条专利的申请凡是依照本法规定具有创造性并且能够在国家的范围内实施的,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可以提出专利申请。

第六条专利的申请人专利的申请人可以是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七条专利申请的内容专利申请应当包括专利申请书和专利说明书。

第三章专利的权益与限制第十五条专利权的范围专利权的范围由专利请求权利要求书所确定。

第十六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专利权保护期限为二十年,从专利申请所述的文件受到保密审查的请求日或者优先权日,以较早者为准。

第十七条专利权的权利专利权人享有防止他人在专利权有效期内,未经许可而从事以下行为的权利:1.利用专利实施专利权;2.向他人许可实施该专利权;3.向他人许可以下有权利的使用实质上是对专利权实施的方法:生产、出示、销售、进口该产品;4.根据合同约定,行使上述权利。

第十八条紧急措施制度专利权人在专利权有效期内,未经许可而使用专利所侵害他人的权益时,侵权方请求依法处理时,被侵权方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采取紧急诉讼措施。

第四章专利的实施与许可第二十五条专利的实施许可专利权人可以依法许可其他人实施专利。

第二十六条许可合同许可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十七条许可报备专利权人许可实施专利的,应当向本部门报备。

第五章专利的转让和让与第三十三条专利的转让和让与专利的转让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三十四条专利让与合同专利的让与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六章专利的效力和无效宣告第四十一条专利权的效力专利被授权后,即产生效力。

专利法全文及专利法实施细则

专利法全文及专利法实施细则

精品范文权威资料专利法全文及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年12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8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精品范文权威资料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授予专利权的条件第三章专利的申请第四章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第五章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第六章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第七章专利权的保护2精品范文权威资料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三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3精品范文权威资料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第四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完整word版)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

(完整word版)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

(完整word版)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科技和文化进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Rights,简称iPR)是指个人和组织在科技、文学、艺术和其他领域创作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权利,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第三条国家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和支持创新,促进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

第四条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其合法享有的知识产权的保护。

…………(省略部分内容)…………第三十六条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仲裁或者审判中,发现涉嫌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应当告知权利人,权利人可以依法要求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或者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泄露、许诺或者给予他人的商业秘密未经权利人同意实施,造成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要求返还违法所得,可以请求人民法院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商业秘密。

第三十八条商业秘密的保护期限为20年。

第四十五条依照本法保护知识产权的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可以将查封、扣押的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工具、设备以及其他材料等,作为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

第四十六条被国家机关确定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当事人,应当根据行政处罚决定自行排除妨害,消除危害,赔偿损失,并向国家机关返还非法所得。

……………………(省略部分内容)……………………附件:详细的附件请查看附件文件。

附件文件:(在此处可以列出相关附件的名称和内容概要)法律名词及注释:1.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简称iPR):指个人和组织在科技、文学、艺术和其他领域创作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权利。

2.专利权:指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知识产权。

3.商标权:指对商品、服务商标的专属权利。

4.著作权:指对文学、艺术、科学及其他知识性作品的权利。

专利法第3章

专利法第3章
问:如何确定专利申请权的归属?
案例:公司甲与业余发明人乙订立了一份技 术开发协议,约定由乙为甲开发完成一项电 冰箱温控装置技术,由甲为乙提供开发资金、 设备、资料等,并支付报酬。在约定的时间 内乙完成了合同约定的任务,并按约定将全 部技术资料和权利都交给了甲公司。此外, 乙在完成开发任务的过程中,还开发出了一 项附属技术T,并以自己的名义就技术T申请 专利。甲公司知道此事后,认为技术T的专 利申请权应归甲公司所有,因此,甲、乙双 方就技术T的专利申请权归属发生争议。请 你根据本案所提供的材料,分析以下问题
1、外国优先权 2、本国优先权
《专利法》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
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 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 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 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 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 可以享有优先权。
衡先发明人与先申请人的利益关系
案例 甲厂于2002年7月研制一种N23型高压
开关,于2002年8月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 2003年5月专利局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乙 厂于2001年5月下达N23型高压开关试制任 务书,但该任务书未涉及具体技术方案。 2001年12月乙厂所在县工业局向乙厂下达 通知,决定将N23型高压开关列入2002年新 产品开发计划。
(1)该技术T的专利申请权应归谁所有?请说 明理由。
(2)该纠纷可通过哪些渠道解决?
四、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继受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可以依 照法律规定被继承和转让。
专利申请权在专利申请提出前的转让是不要式的, 受让人被推定为申请人,但为避免纠纷,应提交 专利申请权转让的证明。专利申请权在专利申请 提出后的转让是要式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 同,经专利局登记并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的转 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知识产权法法条(全)第一章专利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发明创造,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可以依法申请专利。

第三条专利的申请、审查、授权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第四条国家鼓励自主创新,保护发明者和其他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者投入技术、资金、人力等资源,积极推动专利的实施和利用。

第五条专利局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下设的专门负责专利工作的行政机关。

第十三章法律责任第七十一条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专利实施专利权,侵犯专利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承诺采取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第七十二条采用下列侵权行为之一,或者有设备制造、使用、进口其他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被请求人应当为防止侵权继续发生的行为承担侵权责任:________(一)在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认定该行为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之前,被请求人放弃或者停止侵权行为。

(二)在接到提出侵权请求的通知后,被请求人采取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和告知有关人员等合理行动。

(三)被请求人以合理方式通知实施专利权的权利人,要求免于赔偿损失的合理费用。

(四)公告或以其他适当方式承诺不再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第十五章附则第七十九条在涉及侵犯专利权的案件中,被告先行采取停止侵权或者消除影响等措施的,可以减轻赔偿责任。

第八十条本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1992年8月25日国务院发布的《专利法修正案》同时废止。

1、本文档涉及附件。

请参阅附件。

2、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________●专利:________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一种法定的保护方式,授予专利权人在一定时期内对其发明等所进行的经济利益的排他性权利。

●专利权人:________享有专利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侵权行为:________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专利、实施专利或者其他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行为。

知识产权法全文版

知识产权法全文版

知识产权法全文版知识产权法全文版是指法律文件中包含的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条文和规定的完整版本。

以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全文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和鼓励创造,推动科技进步和文化繁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知识产权,是指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客体的专有权:(一) 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专利权;(二) 对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三) 对作品的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邻接权;(四) 对软件的著作权及与软件著作权有关的邻接权;(五) 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专有权;(六) 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对知识产权实行保护制度。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保护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转让和保护。

第二章专利第四条依法授予的发明专利权,是对新的技术在产品、方法或者是其改进上的创造和实施的专有权。

第五条依法授予的实用新型专利权,是对产品在形状、构造或者是其组合上的新的技术方案的专有权。

第六条依法授予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是对产品在其形状、纹饰或者是其组合上的新的设计的专有权。

第七条发明的授权条件是:(一)有新颖性;(二)有创造性;(三)能够被实施。

其他有关专利的条款和授权条件请参照详细法规。

第三章商标第十五条注册商标的产权,包括专用权和独占使用权,受法律保护。

第十六条商标的注册条件是:(一)商标有新的标志性特点;(二)商标能够区别商品或者是服务;(三)商标不得违反公共秩序,不得有欺骗性。

其他有关商标的条款和注册条件请参照详细法规。

第四章著作权第十八条作品的著作权是作者依法享有的权益。

第十九条作品的著作权自作品完成时产生。

第二十条作品的著作权包括:(一)原创作品的著作权;(二)改编作品的著作权;(三)翻译作品的著作权;(四)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五)注释作品的著作权;(六)其他法律规定的著作权。

其他有关著作权的条款和保护条件请参照详细法规。

第五章软件保护第三十一条软件著作权人对其软件享有著作权。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知识产权,调整知识产权关系,维护知识产权权益,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智力创造、创新活动,以及对智力成果进行保护、管理、利用,适用本法。

第三条:知识产权的确认、保护和利用,应当贯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建设。

第四条:国家对知识产权依法实行分级管理和保护。

第五条:国务院设立知识产权办公会议,研究、协调、决定知识产权工作中的重大政策、措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可以确定相应的知识产权办公会议。

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享有智力成果的独占权,并且有权参与智力成果的权益分配。

第七条: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智力成果,除另有协议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单位或者个人共有的;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共有的单位或者个人所有;申请人不能就同一发明分别申请专利。

第八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第九条: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职务发明创造方面成绩卓著或者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应当给予奖励。

第十条: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有关条约规定享有专利权的,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第十一条: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本法制定有关条例,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第十二条:本法自X年X月X日起施行。

第二章著作权第十三条:著作权法所称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

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工作,均不视为创作。

第十四条: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第十五条: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随着科技的迅速发展和全球化的推进,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了现代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专利法第九章.ppt

专利法第九章.ppt

第二节 专利法与专利制度
一、专利法及其调整对象
专利法,包括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 行政机关颁布的规章、条例以及司法机关 作出的司法解释等构成的相关法律规范, 是调整因发明创造的开发、实施及其保护 等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之法律规范的总和; 狭义的专利法仅指国家立法机关依照法定 程序制定的专利法。
专利法主要调整的社会关系:
该理论是在自然法理论和工业产权理论基础上 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对专利制度产生着重要影 响。该理论认为,思想是发明人的财产。但单 纯地占有思想对发明人来说是不够的,他必须 利用思想。然而思想不是物,若将思想公开, 就可能被别人无偿地利用。发明人为了能够享 有禁止别人利用思想的权利,便可以与社会签 订一项契约。根据该契约,发明人有义务将其 发明的内容公开,而相应地获得独占使用权。
1236年,英王亨利三世给波尔多市的 一位市民授予了15年制作各种色布的 垄断权。该项权利被认为是世界上最 原始的专利。 早期的专利只不过是封
建君主的一种恩赐手段,是封建特权 的一种表现形式。这种制度与现代专 利制度相比,具有三个特点:
第一、它只是个别现象,并不是一种制度。
第二、它源于君主的恩赐,不是法律上的权 利。
专利制度的理论基础:
(五)专利契约理论
美国路易斯安那州联邦地方法院于 1980年6月26日在一判例中指出:专利 是美利坚合众国与发明人之间的一种 契约。根据这个契约,发明人以将其 发明公之于众作为交换条件,可以对 其发明享有17年的独占权,17年后, 任何人都可以利用其发明。这一判例 深刻地揭示出契约理论的本质。
二、专利制度及其特征
专利制度是依据专利法而形成的保障 发明创造人的利益,鼓励发明创造, 促进发明创造成果推广应用,从而推 动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法律制度。

法律规定保护知识产权(3篇)

法律规定保护知识产权(3篇)

第1篇在当今社会,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保护知识产权不仅能够激励创新,促进科技进步,还能够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以下将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角度,对知识产权保护进行详细阐述。

一、知识产权概述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的规定,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地理标志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商业秘密等。

二、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宪法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智力成果不受侵犯。

2. 基本法律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法律。

3. 行政法规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等,是对基本法律的细化和补充。

4. 司法解释层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发布的司法解释,对知识产权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具体指导。

5. 国际条约层面:我国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等国际组织,并签署了多个国际知识产权条约,如《伯尔尼公约》、《巴黎公约》等。

三、著作权保护1. 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

2. 保护期限:公民的作品,其著作权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其著作权保护期限为五十年。

3. 侵权行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改编、翻译、汇编其作品,均构成侵权。

四、专利权保护1. 专利法规定:《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享有独占实施权、许可权、转让权、标记权等。

2. 保护期限: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十年。

《专利法实施条例》word版

《专利法实施条例》word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全文(2010修订)(2001年6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6号公布根据2002年12月2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0年1月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手续,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

第三条依照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提交的各种文件应当使用中文;国家有统一规定的科技术语的,应当采用规范词;外国人名、地名和科技术语没有统一中文译文的,应当注明原文。

依照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附送中文译文;期满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证件和证明文件。

第四条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邮寄的各种文件,以寄出的邮戳日为递交日;邮戳日不清晰的,除当事人能够提出证明外,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日为递交日。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各种文件,可以通过邮寄、直接送交或者其他方式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文件送交专利代理机构;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文件送交请求书中指明的联系人。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邮寄的各种文件,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15日,推定为当事人收到文件之日。

根据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应当直接送交的文件,以交付日为送达日。

文件送交地址不清,无法邮寄的,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自公告之日起满1个月,该文件视为已经送达。

第五条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期限的第一日不计算在期限内。

期限以年或者月计算的,以其最后一月的相应日为期限届满日;该月无相应日的,以该月最后一日为期限届满日;期限届满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日。

第六条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专利申请与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专利申请与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专利申请与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订立旨在规范和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和技术进步,加强对专利申请和知识产权保护的管理,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全部员工,在专利申请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行为和规定。

第二章专利申请第三条申请条件任何本企业员工如欲申请专利,需符合以下条件: 1. 申请的发明或应用新型必需是与本企业工作职责相关的创造性技术方案。

2. 申请人必需经过本企业的审查,并获得企业认可,经授权方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申请。

第四条申请流程1.申请人须在完成相关技术方案后,向本企业知识产权部门进行申请登记。

2.知识产权部门将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和评估,确保其符合申请条件。

3.经初步审查通过后,知识产权部门将组织编写认真的专利申请文档,并帮助申请人完成申请文件的准备工作。

4.申请人须与知识产权部门共同完成专利申请文件的递交,并支出相关的费用。

5.申请人和知识产权部门将保持紧密沟通,协调处理知识产权局的相关事宜。

6.如专利申请获得授权,知识产权部门将帮助进行后续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护工作。

第五条专利权归属在不违反法律和合同规定的前提下,申请的专利权归属如下: 1.对于申请发明或应用新型的专利,专利权归属于申请人与本企业共享。

2. 对于供应技术方案但未申请专利的员工,本企业将予以适当的激励和嘉奖。

第六条专利保密在专利申请递交前及申请审核期间,相关信息应严格保密。

申请人和知识产权部门将对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并采取必需的安全措施,防止泄露。

第三章知识产权保护第七条保护范围本企业将乐观保护员工创造的知识产权,包含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对于本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将采取措施予以保护并供应必需的支持。

第八条维权义务1.本企业将对侵权行为保持高度警惕,发现可能侵害本企业知识产权的,应立刻向知识产权部门报告。

2.知识产权部门将依据需要采取必需的法律措施,并帮助员工进行维权。

第三编 专利法

第三编 专利法
一、所述的拉链由一对柔性织物带,牢固安装于这对织 物带梭缘成交错排列的链牙、拉头和限位挡头组成; 一边织物带每个链牙的自由端具有圆型凹槽与另一边 织物带上每个链牙的自由端具有凸起部以及周边的界 面相互之间是吻合的;拉头导向移动使上述一边的链 牙与另一边的链牙依次交错咬合。
二、一对织物带各装有一列链牙。链牙一端牢固地卡在 织物带的梭缘上,其径向伸出自由端,该自由端顶部 为圆型凸起部,底部为圆型凹槽,这样的圆型凸起部 和圆型凹槽具有相应的斜坡,两边的链牙交错相对应; 当在拉头引导下牢固地将两边链牙的凹槽和凸起部交 替稳定地啮合在一起。
第八章 专利权的要素
第一节 专利权的客体
《专利法》第2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பைடு நூலகம்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不受专利法保护的对象
一、发明( Patented Inventions)
(一)含义 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
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特征: 1、必须利用了自然规律或自然现象 2、是具体的技术方案 3、必须包含了创新
三、中国的专利制度
(一)1949年以前 1859年 《资政新篇》 1898年 《振兴工艺给奖章程》 1912年 《奖励工艺品暂行章程》 1944年 《中华民国专利法》(秦宏济) (二)1949年以后 1950年 《保障发明权与专利权暂行条例》 1963年 《发明奖励条例》和《技术改进条例》 1980年 中国专利局成立,1998年更名为知识产权局 198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92年、2001年、2008年 三次修改,成为现行专利法
二、专利权
(一)含义 专利权人依法支配其发明创造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二)特征 1、以发明创造为保护对象 2、须经主管部门依法授予才能获得(法定性) 3、具有极强的排他性(独占性)

知识产权法吴汉东

知识产权法吴汉东
一、作者的概念与作为作者的公民 作者就是作品的创作主体。
二、视为作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大陆法系国家认为,创作行为是自然人所特 有的能力,法律上拟制的人(法人)不具备自然人 的这一能力,因而法人不能成为作者,但它们可 凭借某种法律事实成为著作权人。英美法系国家 则普遍认为,除自然人外,著作权也可以属于一 个有别于自然人的法律实体,它们被看做是在工 作中创造出作品的作者。
第二章 著作权客体
所谓著作权的客体,就是指文学、艺术和科 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 的智力创作成果,即作品。
第一节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一、作品的概念
我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 文艺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 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
二、作品取得著作权的条件
3.知识产权法对外国人的主体资格,主要奉行“有 条件的国民待遇原则”,有别于一般财产法所采 取的“有限制的国民待遇原则”。
四、知识产权的客体
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指人们在科学、技术、文 化等知识形态领域中所创造的精神产品,即知识产 品。
(一)知识产品的概念
(二)知识产品的类别
1.创造性成果,包括作品及其传播媒介、工业技术。
国的民族或种族集体创作,经世代相传、不断发展 而构成的作品。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集体性。 2.长期性。 3.变异性。 4.继承性。
二、国际保护民间文学形式的法律制度
三、我国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
1.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对象从著作权法上的 “作品”扩大到不具备作品条件的“表达形式”。
三、现代著作权制度的发展变化
1.国际著作权保护体系逐渐形成。
2.新的著作权权项和与著作权相关的权利制度陆续 出现。

2024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全文)

2024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全文)

专利法的定义与作用专利法的定义:专利法是国家制定并公布实施的,用于保专利法的作用护发明创造专利权,鼓励发明创造,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规范。

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激发社会创新活力;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规范专利申请、授权、保护和管理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01专利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保护发明创造、鼓励技术创新、维护公共利益等原则。

02专利法的主体内容包括专利权的授予、专利权的保护、专利权的实施与许可等。

03专利法的相关制度包括专利申请、审查、授权、无效宣告等制度,以及专利代理、专利信息管理等制度。

专利法的体系结构专利法的历史与发展古代专利制度的起源01早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就出现了类似专利制度的萌芽。

现代专利制度的形成0215世纪至17世纪,随着资本主义的兴起和工业革命的到来,现代专利制度逐渐形成。

中国专利制度的发展03中国自清朝末年开始引入专利制度,经历了多次变革和发展,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专利法律体系。

近年来,中国不断加强专利保护力度,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

01发明创造性02外观设计创新性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专利权的授予条件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申请文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知识产权专利权12-14章1

知识产权专利权12-14章1

外观设计
1.产品的独立性 2.工业上 3.美感
方法专利与产品专利案例
1993年12月15日,迟海强和原告深圳天明美术 印刷有限公司签订了“用于宣纸的胶印制版印 刷方法及其制品”的许可合同,合同约定:从 该专利申请技术被授予专利权以后,天明美术 公司有权阻止任何何第三方对该专利权的侵权 行为,并可与迟海强一起通过诉求侵权方予以 赔偿。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在原告专利申 请日之前,已经制造有与原告专利独立权利要求1相同或等 同的产品;同时,被告印制被控侵权产品所用的胶印设备, 还是在原告专利申请日之前就已经具有的,被告对原告专利 独立权利1享有先用权,因此判决认为,原告的请求不能成 立,被告并没有侵害迟海强的专利权。原告不服,提起上诉。
1.只是产品 2.立体形状;构造产品 3.具有实用性 4.新方案
外观设计
1.产品的独立性 2.工业上 3.美感
实用新型
1.是产品发明 2.立体形状;构造产品 3.具有实用性 4.新方案
实用新型案例
原告郑林是名称为“一种组合拼板”、专利号 为01204415的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该专 利权利要求1是:“一种组合拼板,由底板和拼 块组成,其特征在于底板是由不少于两块子板 拼成的,子板上具有单向排列的棱柱或凹槽, 拼块可插在棱柱或凹槽内。”
案中权利要求1是采用方法特征定义的产品权利要 求。但实际上作为一种产品的宣纸印品早已经为人 们所公知,案中发明人的创造性贡献则在于发明了 一种新的印刷宣纸印品的方法,这种方法可以提高 印刷的速度和规模。所以,案中迟海强的专利权应 当是一种方法专利,并依照方法专利来得到法律的 保护。因此,即使被告的产品和利用原告专利方法 生产的产品都属于胶印宣纸印品,但被告产品的制 作工艺和案中专利所保护的印刷方法并不相同,被

新专利法详解_完整打印版-doc版

新专利法详解_完整打印版-doc版

新专利法详解(2008年第三次修改新专利法)2010年整理第一条【立法宗旨】第一条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1、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专利权是知识产权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而知识产权是一种关于无形财产的财产权,其保护对象是“人的心智、人的智力创造”。

这是将其称为“知识产权”的原因。

正如任何财产权的内容、范围以及财产所有人的权利、义务要受到某些限制一样,专利权也不是一种绝对的权利。

例如当一项在后专利是对他人的在前专利的某种改进时,在后专利的专利权人未经在前专利的专利权人同意,就不能实施自己的发明创造,否则就构成侵犯在先专利的行为。

当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和公众的重大利益时,国家可以对该专利予以推广应用或者批准强制许可。

2、鼓励发明创造在改革开放之前,我国长期依靠奖励制度来鼓励发明创造,实行的是所谓“一家开花,百家引进”的体制,也就是发明创造做出后归国家所有,任何单位都可以无偿地予以使用。

在这种体制下,发明人得到的回报是获得奖状、奖章、奖金等奖励,发明人及其所在单位不能从发明创造的实施中获得经济效益,因而也就无法回收为完成发明创造所作的投资。

这种状况不利于调动广大科技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因此,虽然国家年年拨款搞科研,年年拨款奖励发明创造,但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总不是很多。

为了更为有效地鼓励发明人多发明创造,国家必须建立一种制度,使完成发明创造的单位或者个人能够从中获得经济利益。

事实上,并非所有的发明创造都能够产生良好的技术效果和社会效果。

只有取得效果的发明创造才应当得到社会的回报,这是理所当然的。

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是否有价值由市场来决定,专利权是否值得保留由专利权人自己来判断。

第二条【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定义】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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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编 著作权法律制度
第三章 专利权主体
第一节 专利权主体概述
一、专利权主体的概念 专利权的主体,即专利权人,是指依法享有专利权并承 担与此相应义务的人。
二、专利权主体与专利申请权主体 联系与区别
三、确定相同发明创造专利权主体的原则 1、先发明原则。 2、先申请原则。 四、专利权的继受主体 专利权的继受主体是指通过转让、继承或者赠与方 式依法获得专利权的人。
第二编 著作权法律制度
第一章 专利权法律制度概述
主要内容:
第一节 专利、专利权与专利法 第二节 专利权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第三节 我国专利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第四节 专利制度的作用
第一节 专利、专利权与专利法
一、专利 二、专利权:法律赋予专利权人对其获得专利的发 明创造在一定范围内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1、专利权具有鲜明的独占性。 2、专利权的客体具有公开性。 3、专利权具有法定授权性。 4、专利权的效力具有局限性。
2、外观设计的目的是利用美学原理达到美感效果 ,而不重视技术效果;实用新型作为一种技术方案,旨 在实现一定的技术效果。
3、外观设计把产品作为载体仅对其外表进行独特 设计;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方案与产品本身融为一体,体 现于产品本身。
4、外观设计产品既可以是立体的,也可以是平面 的;实用新型产品必须以固定的立体形态存在。
第二编 著作权法律制度
主要内容:
第一章 专利权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章 专利权客体 第三章 专利权主体 第四章 专利授权条件 第五章 专利权取得 第六章 专利权期限、终止和无效 第七章 专利权内容 第八章 专利实施许可与专利权转让 第九章 专利权限制 第十章 专利管理与专利代理 第十一章 专利权法律保护
第二节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一、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概念和特征 发明人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完成人,即对产品 、方法或者其改进提出新技术方案的人。
设计人是指外观设计的完成人。
特征:
1、是自然人且不受行为能力的限制
2、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 的人
3、非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属于发明 人或者设计人
3、发明必须是一种新的技术方案。 4、发明必须是一种符合法律要求的技术方案。 二、发明的种类 (一)产品发明 (二)方法发明 (三)改进发明
第二节 实 用 新 型
一、实用新型的概念和特征 (一) 实用新型的概念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 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二) 实用新型的特征 1、必须是一种具有形状或者构造的产品。 2、必须具有应用性技术特征,即具有实用价值, 可以实施,并可以工业方法再现。 3、必须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即属于一种新的技术 方案,它与现有技术方案相比具有创造性,但对实用新 型的创造性要求低于发明专利。
第四节 专利制度的作用
一、保护和鼓励发明创造 二、促进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 三、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 四、促进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
第二编 著作权法律制度
第二章 专利权客体
第一节 发 明
一、发明的概念和特征 (一)发明的概念 一般意义上的发明,是指通过智力劳动创造或设计 出了前所未有的东西。 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 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二)发明的特征 1、发明是一种技术方案。 2、发明是一种具体的技术方案。
二、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区别 1、两者的专利性要求不同。 2、两者的保护范围不同。 3、两者的申请审批程序不同。 4、两者的保护期限不同。
第三节 外 观 设 计
一、外观设计的概念和特征 外观设计: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 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 的新设计。
二、专利制度的起源和发展 (一)专利制度的起源 专利制度起源于中世纪的欧洲。 (二)专利制度的发展 英国专利制度的产生标志着现代专利制度步入发展阶 段。
第三节 我国专利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一、我国专利制度的产生和形成 二、新中国专利制度的发展 三、1992年对《专利法》的修改 (一)1992年《专利法》修改的背景 (二)1992年《专利法》修改的内容 四、2000年对《专利法》的修改 (一)2000年《专利法》修改的背景 (二)2000年《专利法》修改的主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一)违反国家法律的发明创造 (二)违反社会公德的发明创造 (三)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二、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针对人或者动物的诊断、治疗和外科手术方法 三、暂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 (一)动物和植物新品种 (二)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三)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作出的 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4、无论是否职务发明:专利文件(专利申请文 件、专利文献等)上的署名权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二、共同发明人或者共同设计人 共同发明人或者共同设计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 的、对同一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共同作出了创造性贡 献的人。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全体共同发明/设计人共有 行使权利:按约定;
1、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即外观设计 必须以产品的外表为依托,构成产品和设计的组合。
2、构成外观设计的是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 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
3、是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4、必须富有美感。
二、外观设计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
1、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是产品外表的设计,不涉 及产品本身的技术性能;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范围既涉 及产品的外形和外部结构,也涉及产品的内部构造。
三、专利法 (一)专利法的概念 调整因确认发明创造的所有权和因发明创造的实施 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专利法的特征 1、专利法是国内法 2、专利法是特别法 3、专利法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统一 4、专利法随科技发展而发展
第二节 专利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一、专利制度的概念和特征 (一)专利制度的概念 专利制度是依据专利法而形成的保障发明创造人的利 益,鼓励发明创造,促进发明创造成果推广应用,从而 推动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法律制度。 (二)专利制度的特征 1、法律保护。 2、科学审查。 3、技术公开。 4、国际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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