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文-试论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制度创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试论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制度创新
'提要
合作
(合作社)制度创新是其生存和
的条件。
对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制度创新进行研究,对促进我国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推动
主义新农村建设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合作社原则;制度变迁;制度创新
课题项目:2009年廊坊市
社会科学研究课题,课题编号:2009079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识码:A
一、合作社制度的历史变迁
合作社制度是指包括体现合作社性质、宗旨、目的、价值的合作社原则以及合作社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在内的规则体系。
研究农业合作组织制度创新应以研究合作社制度的历史变迁为切入点。
(一)合作社的历史发展。
合作社在各国的发展进程虽不尽相同,但就世界范围内,以合作社原则发展及世界
、经济、
的发展变化等因素为主线,可分为五个阶段:
史前期:1844年现代意义上的合作社——罗虚戴尔公平先锋社诞生前。
该阶段的合作社从今天所研究的合作社制度内涵角度讲都不具有典型性,可称为史前期。
初创期:从罗虚戴尔公平先锋社产生至1895年国际合作社联盟创建。
该阶段合作社大量涌现,消费、生产、信用、农业合作社在这一时期均已形成。
各国有关合作社的最初立法基本完成。
发展期:从1895年国际合作社联盟成立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
国际合作社联盟的成立加强了各国合作社组织之间的
与合作。
各国政府也开始更为积极地扶持合作社发展。
合作社立法大多从综合性合作社法转向了各类专业合作社法。
成熟期: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至20世纪七十年代。
这一阶段,几乎所有发展中国家都大规模地开展了合作社运动,合作社原则经过多次修改有了大的发展和完善。
各国根据本国特点创建了各类适应本国经济发展的合作社。
创新期:从20世纪八十年代至今。
这一时期世界政治、经济
发生的巨大变动,既对合作社发展提出了挑战,又为其发展创造了新的历史条件。
发展了合作社若干原则的北美“新一代合作社”就诞生在这一时期,它是合作社制度创新的典型代表。
上述简单回顾表明:我们虽在理论上可以把合作社发展的第五阶段称为创新期,但事实上在合作社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实现着创新。
创新是生命体的本质内涵。
因此,必须对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创新问题加以研究。
(二)合作社原则的演变。
合作社制度的核心是体现合作社本质与特征的合作社原则。
合作社原则是合作社经济区别于其他经济形式的要素,是合作社的本质规定性。
现代意义上的合作社——罗虚戴尔公平先锋社在当时确定了如下原则: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按市价销售商品,收取现金,不赊购赊销;合作社的盈利,按社员购买货物的比例分配给社员;表决权一人一票,不因出资多少而有差异;合作社的资金不靠捐献,而由社员自己出钱入股;遵循公平交易,货真
价实,足斤准尺;重视社员
,提取合作社盈余中的2.5%作为社员教育费用;对政治和宗教保持中立。
这些内容成为后来国际合作社联盟制定和修改合作社原则的基础。
1895年国际合作社联盟成立,把罗虚戴尔合作社的这些原则作为国际合作社联盟办社原则列为联盟章程,史称罗虚戴尔原则。
1937年国际合作社联盟将合作社原则归纳为七条,新增“股本利息应受到限制”。
1966年又作了修改,去掉了现金交易和政治宗教中立,增加了“促进合作组织间的国内和国际合作”。
1995年国际合作社联盟100周年代表大会将合作社原则修改为七条:自愿和社员资格开放;社员民主
一人一票;社员经济参与;自治和独立;教育、培训和信息;合作社间的合作;关心社区发展。
纵观合作社原则的演变,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第一,当合作社原则由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提出并
后,一种区别于其他经济组织的新型经济组织——现代合作社诞生了。
合作社原则凸显了合作社的本质,成为指导各类合作社建立和发展的基本准则;第二,为了回应外部环境的挑战,合作社原则在不断发展变化。
这样的变化是为了使合作社既保持自身的性质,又能够更好地生存发展;第三,无论合作社原则如何变化,最能体现合作社本质特征的主要原则没有根本性改变。
比如,自愿入社、民主控制、按惠顾额分配盈余、资本报酬有限等。
(三)传统合作社的主要制度缺陷。
伴随着人类经济的发展,传统合作社在制度上的缺陷越来越凸显出来。
1、合作社规模不稳。
传统合作社社员资格开放原则使得社员进入与退出比较随意,成员的不稳一方面导致合作社规模的不稳,要么生产能力过剩,要么供给能力过剩;另一方面也使社员的责任心不强,对合作社关心不够。
这些制约了合作社的发展。
2、合作社融资能力有限。
传统合作社所有者与惠顾者(即投资者与利用者)统一的原则将只想投资不想利用合作社的人排除在外,不能很好地吸纳社会资金。
社员的经常变动致使合作社的资产也不断变动,这又使合作社获得贷款也变得比较困难。
融资能力下降必然导致竞争力下降,发展艰难。
3、合作社产权制度模糊。
传统合作社是典型的“人合”,决策一人一票,盈余分配按惠顾额,这两方面都与社员投入资金的多少无关联。
且合作社的规模越大,社员个人在合作社财产中的份额就越小又不清晰,这就会产生“搭便车”行为。
社员对合作社关心度不够,合作社对社员吸引力不强,合作社就失去了发展的动力。
4、合作社专业化管理缺失。
传统合作社遵循社员民主管理原则,而合作社成员未必一定是专业素质好的管理人员。
二、我国农业合作经济组织运行现状
从20世纪八十年代至今,我国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经历了萌芽、起步和提速三个阶段。
其运行现状主要表现为:
(一)加入条件。
合作组织的基础是会员。
成为会员的条件与程序直接影响组织的运行。
(1)资格条件。
缴纳会费是成员的一项重要义务,部分合作组织成员还必须缴纳股金。
无需缴纳会费的也占一定比例。
对个
员的加入一般没有限制,但部分合作组织对法人会员进行限制,规定不能超过某一比例;(2)加入程序。
已经从事相关产品生产的农民,由组织成员或组织领导推荐,即可加入;(3)退出。
大部分合作组织都允许会员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自由退出。
会员退出时,对于投入资金的处置情况:撤回、继续持有以及享受分红、必须退还给组织、将股金自由
给其他成员、不退还股金或组织在此方面没有相关规定。
(二)机构设置。
大部分合作组织建立了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理事长、监事会和具体经营部门,组织机构比较完整;会员(代表)大会由全体会员(代表)组成。
监事会和绝大多数理事会都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提名方式主要有生产经营大户提名、理事长提名和海选;会员(代表)大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履行组织章程中规定的职责,如选举或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制定和修改章程等等。
理事会是合作组织的常设机构。
监事会代表大会执行对理事会、经营管理者的监督;投票方式主要为一人一票,也有一股一票、按人投票与按股投票相结合、交易额与股权相结合等方式。
一些组织对出资额较多的会员给予附加表决权,但为避免“一股独大”,保障普通社员的决策权利,一般对单个社员表决权占表决权总数的比例进行限制。
(三)资金来源及构成。
(1)没有兴办实体的专业协会(在组织中所占比例较大),其资金来源主要依靠会员缴纳的会费,一些无需缴纳会费的日常支出则主要依靠政府
支持;(2)严格意义上的合作社和股份合作社,其资金来源主要依靠社员股,吸收的非社员股较少。
一些合作组织对单个会员持股比例有限制,限制的比例彼此不一。
此外,领导成员(理事长、理事会成员等)持股相对较大,普通会员的持股量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