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辞职、辞退与退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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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的辞职辞退和退休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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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务员的辞职
(2)关于特殊情况。 ①公务员由所在单位送出培训,未满最低服务年限
的,不得辞职。 ②公务未处理完毕不得辞职。 ③公务员执行公务中被发现有问题,正在调查中不
得辞职。 ④公务员在于作中犯有严重过失,应受到纪律处
分的,不得辞职。 (三)公务员辞职的程序和法律后果
1、国外公务员辞职的程序 (1)法国。
一、公务员的辞职
(1)关于特殊岗位。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机密法》第八条规定, 凡接触下列涉及国家利益的秘密事项的公务员,不得辞职: (1)同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同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3)国家经济和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4)维护国家安全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5)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6)其他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为应当保密的国家 事项。
(1)《公务员法》对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辞去 领导职务的规定。
可以分为三种情况:第一,因为工作变动而需要辞 职的。第二,因为个人或其他原因而自愿辞职的。第三, 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又可以分为主动引咎辞 职和本人不提出辞职而责令其辞职两种情况。
一、公务员的辞职
(2)瑞士。 (3)德国。 2、我国公务员辞职的程序 (1)提出书面申请。 (2)任免机关审批。 (3)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3、公务员辞职的法律后果 (1)职务关系的变化。 (2)辞职后的待遇和择业限制。 (3)重新进入公务员系统的条件。
一、公务员的辞职
4、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辞职的特殊规定
当代中国政府与公务员制度
第十七章 公务员的辞职、辞 退和退休
中国政府与公务员制度
第十七章 公务员的辞职、 辞退和退

1996人发[64号] 国家公务员被辞退后有关问题的暂行办法

1996人发[64号] 国家公务员被辞退后有关问题的暂行办法

人事部关于印发《国家公务员被辞退后有关问题的暂行办法》的通知人发[1996]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人事劳动)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为全面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保障人事制度改革顺利进行,根据有关规定,经与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国家公务员被辞退后有关问题的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有关情况和问题及时告诉我们。

一九九六年七月十九日国家公务员被辞退后有关问题的暂行办法为了贯彻《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保证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顺利推行,现就国家公务员被辞退后的有关问题暂作如下规定:一、国家公务员被辞退后,应在接到《国家公务员辞退通知书》后的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到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指定的有关机构(以下简称“有关机构”)登记。

二、国家公务员被辞退后,其人事档案等应由所在单位在做出辞退决定后的十五日内,转交有关机构管理。

三、国家公务员被辞退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自被辞退的次月起由有关机构按月发放辞退费。

辞退费发放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低于公务员办事员的最低工资、高于社会救济”的原则确定。

四、辞退费发放期限:工作年限不足两年的,为三个月;满两年的,为四个月;两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增发一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辞退费停发:(一)领取期限已满;(二)重新就业;(三)参军;(四)出境或出国定居;(五)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刑。

六、辞退国家公务员所需辞退费,由单位在作出辞退国家公务员决定后的十五日内,一次性向有关机构缴纳,所需费用在单位预算内经费中调剂解决。

七、在已开展机关工作人员失业保险的地区,国家公务员被辞退后的有关事宜,暂按当地失业保险规定办理。

八、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九、本暂行办法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1。

公务员辞职辞退与退休管理制度

公务员辞职辞退与退休管理制度
第十六章 公务员辞职、辞退与退休制度
本章重点: ⑴关键术语:辞职、辞退、自动离职、免职、开 除 (2)辞职辞退制度的条件和特征 (3)退休的条件
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我国公务员辞职、辞退
与退休等相关含义和特征,了解我国公务员辞职、 辞退和退休制度的相关规定。
1
16.1公务员辞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的含义和特征
1、应予辞退的五种情形 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 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 因单位调整、撤消、合并或者缩编而调整工作,本人不服从
合理安排 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超过15天,或者一年累计30
天 不履行义务,不遵守纪律而不宜开除的 2、不得辞退的三种情形 因公致残并确认丧失工作能力的; 患重病或者负伤正在进行治疗 女性的孕、产、哺乳期
7
16.7 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的程序
1、国家公务员辞职的程序 (一)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辞职申请,填写《国
家公务员辞职申请》。 (二)所在单位提出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任免机
关; (三)任免机关人事部门审核; (四)任免机关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
知呈报单位及申请辞职的公务员。
8
16.7 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的程序
(辞退的公务员可以享受法定待遇)
4
16.4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的政策界限
1、聘用制公务员能否辞职或被辞退的问题; 不需要辞退或者辞职,只要解除聘用合同
2、辞职与行政处分的关系 国家公务员在立案审查期间,不能除申请辞职 受到撤职以下行政处分的国家公务员在处分考验期间,有权
申请辞职 辞职与处分不能相互代替 3、辞退与行政处分的关系 区别:性质不同,辞退不具有惩戒性;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

人事部关于国家公务员辞职或被辞退后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7]83号

人事部关于国家公务员辞职或被辞退后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7]83号

人事部关于国家公务员辞职或被辞退后有关问题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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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关于国家公务员辞职或被辞退后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发〔1997〕83号)
《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下发实行后,许多单位来电来函询问,国家公务员辞职或被辞退后一些单位愿意以干部身份接收,应如何办理有关手续,其工龄应如何计算。

为有利于国家公务员辞职和被辞退后的再就业,维护社会稳定,同时考虑与人事部《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人调发〔1990〕19号)、《关于执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调发〔1991〕14号)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人调发〔1992〕18号)有关精神相协调,经研究,暂就该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国家公务员辞职或被辞退后,不再保留国家公务员身份,辞职或被辞退后的身份按再就业后所在单位和岗位的情况确定。

国家公务员辞职或被辞退后一年内联系到工作单位,接收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干部岗位工作的,可按干部身份办理有关手续。

二、国家公务员辞职或被辞退后被全民所有制单位重新接收的,除去待业时间,其工龄合并计算。

1997年9月22日
——结束——。

国家公务员制度14公务员辞职与辞退

国家公务员制度14公务员辞职与辞退
第14章 公务员辞职与辞退
辞职和辞退,是我国公务员队伍的两个正
常的“出口”,在公务员制度中是一对相互对
应的制度,是体现和保障公务员个人自主择业
权和各级机关自主用人权的一种双向选择机制。
14.1 公务员辞去公职制度
14.1.1 公务员辞去公职的含义和特征
公务员辞去公职,是指公务员根据本人意愿,
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条件下,辞去公务员的
2 有利于公务员 队伍的优化和
3 有利于各级机关 正确行使权力,
理制度
活力
切实维护公务员
的合法权益
14.3.4
公务员辞退的条件和程序
1、公务员辞退的条件
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适当安排的。
3、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
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多次教育仍 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5、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使其逾期不归连 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办企业的规定》
14.1.4 建立公务员辞职制度的意义
1 符合人事制度
பைடு நூலகம்
2 对公务员权利
3 保持公务员队
改革方向,适
应市场经济发 展的需要
的有效保障
伍活力,促进
人才合理配置 的重要措施
14.1.5
公务员辞职的条件和程序
公务员辞职的条件
(1)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暂行条例》 规定了公务员有3-5年的最低服务年限。 (2)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 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本人继续处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

第十三章 辞职、辞退与退休制度

第十三章 辞职、辞退与退休制度

建立公务员退休制度的意义
Significance of building civil service retirement systems
有利于促进人员更新,保护公务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Conducive to promoting staffs to update and protecting the vigor and vitality of civil servants
公务员辞职的原因 Reason for the resignation of civil servants
不能胜任工作的原因 Reason of incompetence 个人发展的原因 Reason of personal development 组织管理的原因 Reason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其他原因 Other reasons
公务员辞退制度的程序
Procedures of civil dismissal systems
批准 approval 提出辞退申请
Dismissal application
审核
Check
由公务员所在机关 在核准事实的基础 上,以书面形式提 出辞退的建议。 出辞退的建议。该 程序的设计是出于 人事权限统一的考 虑
我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 公职: (a)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b)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 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c)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d)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 序尚未终结的; (e)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公务员辞职制度的特点 Characteristic of civil resignation systems

公务员辞职辞退和退休制度(PPT 37页)

公务员辞职辞退和退休制度(PPT 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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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务员辞退制度
一、公务员辞退的含义
公务员辞退,是指国家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 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在法定的管理权限内做出的 解除与公务员的任用关系的行为。
16
辞退是机关在人事管理中的一项法定职权 辞退是机关的单方面行为 辞退是一种任用行为,不是惩戒行为
辞退
开除
17
辞去公职与辞退的区别:
3
任免机关人事部
23
五、我国公务员辞退的法律后果
1.公务员身份消失。 2.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 失业保险。 3.被辞退后,五年内不准重新录用到国家机关 工作。
24
第三节 公务员退休制度
25
一、公务员退休的含义
公务员退休,是指公务员达到一定的年龄、 工龄或者由于丧失工作能力,依照法定程序退出 工作岗位,享有领取一定数额的退休金和其它 待遇等权利的行为。
年龄条件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
身体条件
公务员完全丧失工作能力
30
省部级正职干部可以到65周岁退休; 依据法律和有关法律规定经选举任职的干部, 在任职未满时达到退休年龄的,一般等任届期 满后退休; 年满55周岁的县处级以上女干部,确实因工作 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经批准其退休 年龄可以延长。
4. 国家鼓励退休公务员发挥个人专长,参与社会 发展
33
五、我国公务员退休安置
34
《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第15条:
(一)因工作失职,引发严重的群体性事件,或者对群体性、 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 领导责任的; (二)决策严重失误,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 主要领导责任的; (三)在抗灾救灾、防治疫情等方面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 失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 (四)在安全工作方面严重失职,连续或者多次发生重大责 任事故,或者发生特大责任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的;连续 或者多次发生特大责任事故,或者发生特别重大责任事故, 负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的;

离退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离退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离退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离退人员管理工作,维护离退人员合法权益,提高离退人员管理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的离退人员管理工作。

第三条离退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维护单位声誉,保持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四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离退人员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提高管理水平,促进离退人员事业转型、健康离休和平稳退休。

第二章离退人员管理第五条单位应当建立离退人员档案,记录离退人员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经历、获奖情况、退休手续办理等相关信息。

第六条离退人员应当及时办理离职手续或者退休手续,领取相关证件、离退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

第七条离职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在离职前完成工作交接,不得泄露单位机密。

第八条退休人员应当定期向单位报告个人身体状况和居住地址,接受单位安排的健康检查和培训。

第九条单位应当建立退休人员常态化联系机制,了解退休人员身体状况和生活经济情况,及时为其提供帮助和服务。

第十条离退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庆祝活动、文体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和生活态度。

第三章离退人员权益保障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加强与社会单位的联系,为离退人员搭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提高离退人员发展机会。

第十二条单位应当建立离退人员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离退人员座谈会,听取离退人员意见建议,解决离退人员困难和问题。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建立离退人员维权服务制度,及时受理离退人员投诉,保护离退人员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为离退人员提供相关培训和咨询服务,帮助离退人员重新适应社会生活和发展需求。

第四章离退人员奖励和惩处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建立离退人员奖励制度,对表现突出、贡献突出的离退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单位应当建立离退人员违纪违法处理制度,对违纪违法行为严肃处理,维护单位形象和利益。

第五章离退人员管理责任第十七条单位主管领导应当加强离退人员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分工,推动离退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

第十四章 公务员辞职与辞退

第十四章 公务员辞职与辞退
选择新的职业和单位,既有利于人才的合理流动、合理配置、 合理使用,也能促进公务员管理单位不断反思、不断完善和改
进工作,积极为公务员的成长创造条件,使公务员能全身心地
投入到工作中,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人民。
(三)辞去公职

1.含义 公务员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愿申请终止其与所任职机关 的任用关系。


(1)辞去公职是公务员的一项法定权利
(2)不完全由公务员决定,必须经过法定程序


(3)享有法定的辞去公职待遇
(4)主体受到限制

2.辞去公职的条件
1、肯定条件: 不愿意或者不适宜在机关工作
2、限制性条件
我国禁止公务员辞去公职的情形
我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 (a)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b)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 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c)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d)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 序尚未终结的; (e)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去领导职务,请问这两种辞职
有什么样的区别 ?

A、二者都取消了公务员身份. B、前者的结果是机关与公务员的任用关系归于消灭,后者的结果 使公务员丧失原来担任的领导职务.

C、二者均出于自愿.

D、前者根据本人意愿提出,后者须经任免机关批准.


题 2
2、丧失公务员的一切待遇。 3、公务员的再次任职受到一定的限制。

第九章 公务员辞职、辞退与退休

第九章  公务员辞职、辞退与退休

第一节 公务员的辞职
二、公务员辞去公职制度
(二)公务员辞去公职的意义 1、有助于促进人才正常流动。 2、有助于保障公务员权利的实现。使其可 以根据社会的需要和自身的爱好和才能, 适当的选择职业和工作单位,有利于人尽 其才,发挥专长。 3、有利于机关人员结构的优化。有利于减 少不胜任或不安于机关工作的人员,使机 关人员结构得到优化。
第一节 公务员的辞职
四、辞去领导职务制度
(三)担任领导职务人员的辞职的形式
1、因公辞职。即担任领导职务的公 务员,因工作变动依照法律规定需要 辞去现任职务的,应当履行辞职手续。
因公辞职是选任制干部工作变动时需要履行的一 个程序,主要适用于选任制干部即由人大、政协 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任期未满因工作需要变动职 务时,通过辞职来达到组织调整的目的。
第二节
公务员辞退
三、被辞退者的物质补偿 《公务员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被 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
第三节 公务员退休
一、公务员退休的涵义和意义
(一)公务员退休的涵义 所谓公务员退休,是指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 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者,离开 工作岗位,依法办理退休手续,由国家给 予生活保障,并给予妥善安置和管理。 国家公务员退休制度是指由国家制度并颁 布实行的关于国家公务员的退休条件、待 遇、安置、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总 称。
第三节 公务员退休
一、公务员退休的涵义和意义
(二)公务员退休的意义 1、建立公务员退休制度,有利于促进人员 更新和队伍结构优化,保护公务员队伍的 生机与活力。 2、建立公务员退休制度是对公务员实行老 有所养权利的保障。是对公务员付出劳动 与贡献的一种尊重与回报。 3、建立公务员退休制度,是调节公务员领 导职务管理的重要方式,避免出现领导职 务终身制。

公务员辞职、辞退与退休

公务员辞职、辞退与退休

二、建立公务员辞职、辞退与退休制度的意义
(一)建立公务员辞职制度的意义
1.符合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适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需 要
2.是对公务员权利的有效保障
3.是保持公务员队伍活力,促进人才合理配置的重要措 施
(二)建立公务员辞退制度的意义
1.有利于改革传统干部人事宜理制度
2.有利于公务员队伍的优化和种纪律处分,
它只适用于那些严重违法失职,侵犯群众利益,
损害国家机关声誉,屡教不改的公务员。辞退与
开除相比,其性质不同,辞退不是一种行政处分,
其原因可能是公务员具有违纪行为但尚未达到开
除的程度,而更多是公务员主观努力不够或其他
客观原因所引起的。从法律后果看,两者都是终
止与行政机关的职务关系,解除公务员身份,但
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享受法定的待遇,而被开除
者则不能享受这些待遇。
(四)公务员退休的含义
公务员退休,是指公务员因达到一定的年龄和工 龄或者由于丧失工作能力而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 办理离开工作岗位的手续并享受相关待遇。
所谓离休,是指建国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 在达到一定年龄或因身体状况不能坚持正常工作 时,离开工作岗位,由国家给予从优安置的特殊 退休方式。
行为。
公务员的辞退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辞退是国家行政机关法定的基本用人权利。 2、辞退公务员必须按照法定的事由。
3、辞退公务员必须遵循必要的法律程序。
4、被辞退的公务员享有法定的待遇。
(三)辞职与自动离职、免职、开除的比较
1.辞职与自动离职的比较
辞职是公务员的一种权利;自动离职是一种严重违纪行为。 辞职是公务员依据本人的愿望而产生的一种法律后果,并 可以享受法定的待遇;而自动离职的公务员的法律后果是 个人所无法预料到的,要由行政机关视其情节轻重做出处 理,其所能享受的待遇也要依据行政机关做出的处理而定。

公务员辞职规定

公务员辞职规定

公务员辞职规定公务员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其在国家和社会管理中承担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有些公务员可能因个人原因或其他因素而想要辞去自己的岗位。

为了确保行政机关的正常运转,并保障公务员个人合法权益,国家制定了相应的公务员辞职规定。

一、辞职申请及审查程序公务员辞职需通过书面申请,申请书应明确表明辞职原因和辞职日期,并由本人签名。

申请书须提交至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并抄送上级主管部门。

人事部门将组织对辞职申请进行审查,核实公务员的辞职意愿和申请合规性。

二、辞职审批根据规定,辞职申请需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上级主管部门会综合各方面因素评估该公务员的辞职影响,并权衡其对行政机关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影响。

如果存在必要,上级主管部门有权要求公务员提供补充材料,并进行进一步的调查核实。

三、辞退和自愿辞职的区别在公务员辞职中,有两种情况:辞退和自愿辞职。

辞退是因公务员严重违纪或违法行为,被上级主管部门做出解聘决定;自愿辞职则是公务员个人出于自由意愿选择离职。

辞退和自愿辞职在待遇、权益及后续发展等方面存在差异。

四、辞职预告期按照规定,公务员在辞职之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这也是为了保障机关单位的正常运转。

辞职预告期一般为30天,但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和单位规定而定。

公务员在辞职预告期内,仍需履行职责并正常工作,直至离职生效。

五、辞职后的福利与权益公务员辞职后,依法享有一定的福利和权益。

例如,可以申请领取应享受的福利金以及提取个人公积金。

公务员还享有在一定期限内优先考录、保留社会保险等权益。

但同时,也有一些福利与权益根据单位规定或法律法规有所不同,需要公务员个人根据实际情况咨询相关部门。

六、违规辞职的后果公务员在辞职过程中,如果存在违规行为,如隐瞒重要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等,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旦发现辞职违规行为,上级主管部门将予以处理,并可能记入个人档案,影响其以后的职业发展。

综上所述,公务员辞职规定是为了保障公务员个人权益,维护行政机关的稳定运转。

2013第十三章 国家公务员退出机制

2013第十三章 国家公务员退出机制
• 其四,辞职、被辞退的公务员在选择再就业时,有可 能利用自身积累的行政资源,投身于与其过去工作密 切相关的行业或企业,从事不正当的竞争。
二、拓宽中国公务员退出渠道的思考
(一)建立合理的国家公务员再就业制度
(二)营造宽松的退出环境,建立退出的配套措施
(三)建立“暂时退休”与“提前退休”制度
复习思考题
(一)法国、瑞士、新加坡的公务 员辞职制度
法国公务员的辞职制度 • 法国为防止公务员轻率去职,逃避行政 惩戒,一般不允许公务员擅自辞职。 • 公务员如果要辞职,必须写正式报告, 并经过主管领导人批准。 • 批准前,要查明辞职的实际情况与理由, 才能接受辞职。
(二)西方国家公务员辞职制度的 特点
• 为防止公务员轻率去职,逃避行政惩戒, 一般不允许公务员擅自辞职,公务员如 要辞职,必须写正式报告,并经主管领 导人批准。
行政行为,免职是与任职相对应的,属于职务关系的变 更。 两者的不同:
1、辞职是公务员的一项权利,是公务员根据本人意愿作出的; 免职是公务员机关的权利,公务员处于被动服从的地位。 2、辞职是公务员根据个人的原因;而免职则必须有法定的原 因。 3、辞职是公务员解除与机关的关系,其公务员身份也随即丧 失;免职只是职务关系的变更,免职者仍有公务员的身份。
1、辞职是公务员的一项权利,自动离职是一种严重违纪行为。
2、辞职是公务员依据本人的意愿而产生的一种法律后果,并 可以享受法定的待遇;而自动离职的公务员的法律后果是个 人所无法预料到的,要由公务员机关视其情节轻重作出处理, 其所能享受的待遇也要依据公务员机关作出的处理而定。
辞职与免职的比较
免职是公务员任免机关免除公务员所担任的职务的一种
第一节国家公务员退出机制的内涵

公职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公职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职人员离职管理,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职公职人员,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

第三条离职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公职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二章离职申请第四条公职人员因退休、辞职、辞退、开除、辞职辞退等情形需要离职的,应当提前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第五条提出离职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 离职申请表;2. 身份证复印件;3. 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章离职审批第六条单位收到公职人员离职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核,并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第七条公职人员离职审批程序如下:1. 单位审核;2. 上级主管部门审核;3. 机关、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审批。

第八条审批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可延长审批时限,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第四章离职手续第九条公职人员经批准离职后,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离职手续:1. 结清所有财务债务;2. 移交工作资料、设备等;3. 办理离职交接手续;4. 取消工资卡、公积金账户等。

第十条离职人员应当配合单位完成离职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

第五章离职面谈第十一条单位应当与离职人员进行面谈,了解离职原因,征求对单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面谈过程中,单位应当尊重离职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得进行侮辱、诽谤等行为。

第六章离职后的待遇第十三条公职人员离职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第十四条离职人员在离职后的待遇问题,由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机关、事业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规范公职人员离职管理,确保离职流程的透明化和规范化,同时保障公职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办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办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1997.01.15•【文号】工商人字[1997]第13号•【施行日期】1997.01.15•【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正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办法(1997年1月15日工商人字〔1997〕第1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公务员(以下简称公务员)管理制度,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利,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务员的辞职,是指公务员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申请终止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任用关系。

第三条辞退公务员,是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解除与不适宜在局机关继续工作的公务员的任用关系。

第四条公务员辞职辞退工作的实施,应当本着严格执行政策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完备。

第二章辞职第五条公务员要求离开局机关,不再担任公务员职务,可以申请辞职。

第六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职:(一)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以及调离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的。

(二)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三)正在接受审查或者财务审计的。

(四)未满在局机关工作最低服务年限的。

局机关最低服务年限的规定是:1、新录用的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2、转任、调任的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

3、接受公派国内脱产业务培训的公务员,学习期在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学习结束后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两年;学习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每增加半年,服务年限相应增加一年(学习期限不满半年的,按半年计算)。

4、接受公派出国(境)进修、培训、留学的公务员,学习期在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学习结束后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学习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每增加半年,服务年限相应增加一年(学习期限不满半年的,按半年计算)。

公务员的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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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辞职或被辞退的善后问题
1)公务员辞职或被辞退,其原任职位的工作将由 其他公务员接替。
2)对于担任一定领导职务或主管或经管财物的公 务员,辞职或辞退前还要按规定进行财务审计,对 其任职期间执行财务纪律的情况进行检察监督,以 保证本单位财务开支的合法性和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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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辞退与开除的区别 两者的动因、性质、条件、程序和结果不相同。 辞退属人事管理中的任免行为;被辞退公务员,可根 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待业保险。 开除是对严重违纪公务员一种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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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辞职辞退与自动离职的关系 自动离职,是行政机关对擅自离职人员所采取的一种
行政处理方式。 对于在辞职审批期间,擅自离职连续超过15天或累计
如果他们经工作调整脱离这些特殊岗位一定时间, 其过去所了解的情况不再是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 的重大事项,经批准后可以辞职。 3) 重要工作尚未处理完毕,而且必须由他本人继续 处理的。 4) 正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及犯罪,司法程 序尚未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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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员辞职后的规定
实行离职从业限制制度 ——“三年两不准”
第7章 公务员的退出机制
主讲教师:高
7.1.1 基本概念
1.公务员的辞职,是指公务员根据本人意愿,依 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请终止其国家行 政机关的任用关系的行为。
辞去领导职务 因公辞职 自愿辞职 引咎辞职 责令辞职 公务员辞去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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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员辞职离开行政机关或被行政机关辞退后,其 权利义务关系即告消灭,不再负有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 力、执行国家公务的责任,也不再享受和履行公务员的 权利和义务。

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

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单位】国务院【颁布日期】19930814【实施日期】19931001【章名】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对国家公务员的科学管理,保障国家公务员的优化、廉洁,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宪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公务员制度贯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国家公务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国家公务员中的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产生和任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章名】第二章义务与权利第六条国家公务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二)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公务;(三)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五)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七)公正廉洁,克己奉公;(八)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国家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一)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二)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力;(三)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福利待遇;(四)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五)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六)提出申诉和控告;(七)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辞职;(八)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章名】第三章职位分类第八条国家行政机关实行职位分类制度。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确定职能、机构、编制的基础上,进行职位设置;制定职位说明书,确定每个职位的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作为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培训、晋升等的依据。

国家行政机关根据职位分类,设置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和等级序列。

第九条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非领导职务是指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调研员、助理巡视员、巡视员。

辽宁省人事厅关于贯彻《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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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事厅关于贯彻《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正文:---------------------------------------------------------------------------------------------------------------------------------------------------- 辽宁省人事厅关于贯彻《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2002年11月21日)为了搞好公务员辞职辞退工作,畅通“出口”,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一条国家公务员根据本人意愿,要求辞去所担任的公务员职务,离开国家行政机关,解除其与国家行政机关任用关系,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向任免机关申请辞职。

第二条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和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公务员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准或暂不准辞职。

(一)在涉及国家安全的特殊职位上工作的;(二)从事机要、保密等到工作,或虽然调离了上述岗位,但尚在规定的解密期限内的;(三)正在执行重要公务,而且必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四)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含最低服务年限依职位不同,规定为3-5年(含试用期);(五)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未结案的;(六)其他原因不宜辞职的。

第三条公务员辞职应按下列程序办理:(一)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并填写《国家公务员辞职申请表》。

(二)所在单位须在一个月内提出处理意见,按公务员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

(三)任免机关人事部门审核是否符合辞职有关规定。

(四)任免机关审批。

任免机关须在接到公务员辞职申请的三个月内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同意或不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和所在单位。

逾期未批,视为同意辞职,并要给予补办辞职手续。

(五)备案。

任免机关自下达《国家公务员辞职通知书》后的三十日内,向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

第四条公务员要求辞职,在审批期间不得擅自离职,对审批期间擅自离职的或未批准而擅自离职的,给予开除处分,并不准重新录用到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

第8章 辞职、辞退与退休

第8章  辞职、辞退与退休

4、辞去领导职务的形式和程序 (2)自愿辞职:是指担任领导职务 的公务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不愿意 继续在领导岗位工作时,自行提出辞 去现任领导职务。
以下情形不得自行提出辞去领导职 务: 党政领导干部在涉及国家安全、重 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且不满国家 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本人 继续处理的; 由人大、政协选举、任命、决定任 命的领导干部任职不满一年的; 正在接受纪检机关、司法机关调查 或者审计机关审计的。
(2)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 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
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引咎辞职的情况有九 种: ( 3 )在抗灾救灾、防治疫情等方面严 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 主要领导责任的;
( 4 )在安全工作方面严重失职,连续 或者多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者发生特 别重大责任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重要 领导责任的;
(4)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
犯罪,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8.1辞职制度
6.【简答、多选】我国《公务员法》第
八十一条规定的公务员辞去公职的限制 性条件为(1)-(5)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
去公职的情形。
8.1辞职制度
7.【简答】简述公务员辞去公职的程序。 (1)公务员要辞去公职,首先必须提出
8.1辞职制度
5.【论述】试述辞去公职与擅自离职、
免职的区别。 辞去公职与免职的区别(1)-(3) 免职是公务员的任免机关依照一定的法 律事由和经过法定的程序,免除公务员 所担任职务的一种人事行政行为。免职 是相对于任职而言的。辞去公职与免职 存在本质的差别:
8.1辞职制度
5.【论述】试述辞去公职与擅自离职、
(3)辞去公职作为公务员自主择业的权利 受到法律的保障,即辞去公职的公务员 享受法定的辞职待遇; (4)辞去公职权利的限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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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义:是指各级机关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通过 一定的法律程序,在法定的管理权限内,做出解 除公务员全部职务关系的行政行为。
特征: ①辞退是各级机关法定的基本用人权利 ②辞退公务员必须按法定事由 ③必须遵循必要的法律程序 ④被辞退的公务员享有法定的待遇
4
16.3 相关概念区别
辞职与自动离职 辞职是一种权利,自动离职是一种严重违纪
2
16.1公务员辞职的含义和特征
含义:是指公务员根据本人意愿,依照法律规定, 在一定条件下,辞去公务员的职务,解除与公务 员机关关系的行为。
特点: ①辞职是公务员的一项基本权利 ②辞职必须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 ③辞职的主体受一定的法律限制 ④辞职作为公务员的一项权利,是
有保障的
3
16.2 辞退的含义和特征
申请辞职 辞职与处分不能相互代替 3、辞退与行政处分的关系 区别:性质不同,辞退不具有惩戒性;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
享受辞退费 联系:受到撤职以下的处分可以被辞退,两者不可替代 6
16.5 申请辞职的条件
1、肯定性条件 自愿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 2、限制性条件 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
的 解密期 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而且需由本人继续处
理 正在接受审查的公务员 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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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辞退条件与不得辞退条件
1、应予辞退的五种情形 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 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 因单位调整、撤消、合并或者缩编而调整工作,本人不服
从合理安排 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超过15天,或者一年累计30
县级以下国家行政机关辞退国家公务员,须报经 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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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辞职辞退后续管理的规定
干部身份保留一年 人事档案的转移到人才交流中心 辞退后5年内不得进入国家公务员队伍 辞职后两年内到与原机关有隶属关系的企业或
营利性的事业单位工; (三)任免机关人事部门审核; (四)任免机关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
知呈报单位及申请辞职的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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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的程序
2、辞退国家公务员的程序: (一)所在单位在核准事实的基础上,经领导集体
研究提出建议,填写《辞退国家公务员审批表》, 按管理权限任免机关审批。 (二)任免机关人事部门审核。 (三)任免机关审批。做出辞退决定的,以书面形 式通知呈报单位和被辞退的国家公务员,同时抄 送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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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 公务员的退休
退休:是指公务员因达到一定的年龄和工龄 或者由于丧失工作能力而按照国家的有关规 定,办理离开工作岗位的手续并享受相关待 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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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制度概论
中国矿业大学张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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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公务员辞职、辞退与退休制度
本章重点: ⑴关键术语:辞职、辞退、自动离职、免职、
开除 (2)辞职辞退制度的条件和特征 (3)退休的条件
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我国公务员辞职、辞
退与退休等相关含义和特征,了解我国公务员辞 职、辞退和退休制度的相关规定。
行为。 辞职与免职 权利主体不同;原因不同;结果不同 辞职与开除 性质不同(开除是行政惩戒);法律后果不同
(辞退的公务员可以享受法定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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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的政策界限
1、聘用制公务员能否辞职或被辞退的问题; 不需要辞退或者辞职,只要解除聘用合同
2、辞职与行政处分的关系 国家公务员在立案审查期间,不能除申请辞职 受到撤职以下行政处分的国家公务员在处分考验期间,有权
天 不履行义务,不遵守纪律而不宜开除的 2、不得辞退的三种情形 因公致残并确认丧失工作能力的; 患重病或者负伤正在进行治疗 女性的孕、产、哺乳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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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的程序
1、国家公务员辞职的程序 (一)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辞职申请,填写《国
家公务员辞职申请》。 (二)所在单位提出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任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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