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令第10号-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16版)

卫计委令第10号-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16版)
卫计委令第10号-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16版)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0号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7月26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主任:李斌

2016年9月25日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军队卫生主管部门分别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中医和军队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疗质量管理是医疗管理的核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应当全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第五条医疗质量管理应当充分发挥卫生行业组织的作用,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为卫生行业组织参与医疗质量管理创造条件。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行业组织(以下称专业机构)制订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规范、标准和指南,指导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制订行政区域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和具体实施方案。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监督、指导医疗机构落实医疗质量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第七条国家卫生计生委建立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的制度和工作机制。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建或者指定各级、各专业医疗质量控制组织(以下称质控组织)落实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的有关工作要求。

第八条国家级各专业质控组织在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导下,负责制订全国统一的质控指标、标准和质量管理要求,收集、分析医疗质量数据,定期发布质控信息。

省级和有条件的地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建相应级别、专业的质控组织,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第九条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实行院、科两级责任制。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临床科室以及药学、护理、医技等部门(以下称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成立医疗质量管理专门部门,负责本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二级以上的医院、妇幼保健院以及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以下称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委员由医疗管理、质量控制、护理、医院

感染管理、医学工程、信息、后勤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临床、药学、医技等科室负责人组成,指定或者成立专门部门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他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或者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医疗质量管理的有关要求,制订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本机构医疗质量监测、预警、分析、考核、评估以及反馈工作,定期发布本机构质量管理信息;

(三)制订本机构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制订本机构临床新技术引进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建立本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的培训制度,制订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

(六)落实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二条二级以上医院各业务科室应当成立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组长由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医疗质量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二)制订本科室年度质量控制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三)制订本科室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和具体落实措施;

(四)定期对科室医疗质量进行分析和评估,对医疗质量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对本科室医务人员进行医疗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标准、诊疗常规及指南的培训和宣传教育;

(六)按照有关要求报送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人员的培养和考核制度,充分发挥专业人员在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第三章医疗质量保障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尊重患者权利,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认真遵守医疗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临床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执业。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应当依法取得执业资质, 医疗机构人力资源配备应当满足临床工作需要。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使用经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耗材开展诊疗活动。

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和技术能力相适应,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技术和手术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遵循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行业标准和临床路径等有关要求开展诊疗工作,严格遵守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药学部门建设和药事质量管理,提升临床药学服务能力,推行临床药师制,发挥药师在处方审核、处方点评、药学监护等合理用药管理方面的作用。临床诊断、预防和治疗疾病用药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原则,尊重患者对药品使用的知情权。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护理质量管理,完善并实施护理相关工作制度、技术规范和护理指南;加强护理队伍建设,创新管理方法,持续改善护理质量。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技科室的质量管理,建立覆盖检查、检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室内质量控制,配合做好室间质量评价工作,促进临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完善门急诊管理制度,规范门急诊质量管理,加强门急诊专业人员和技术

力量配备,优化门急诊服务流程,保证门急诊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并把门急诊工作质量作为考核科室和医务人员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手卫生、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和医院感染监测等规定,建立医院感染的风险监测、预警以及多部门协同干预机制,开展医院感染防控知识的培训和教育,严格执行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制度。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病历质量管理,建立并实施病历质量管理制度,保障病历书写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二十四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活动,应当遵循患者知情同意原则,尊重患者的自主选择权和隐私权,并对患者的隐私保密。

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开展中医医疗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关于中医诊疗、技术、药事等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中医医疗质量管理。

第四章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本机构全员参与、覆盖临床诊疗服务全过程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质控组织关于医疗质量管理控制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配合质控组织开展工作,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者质控组织及时、准确地报送本机构医疗质量安全相关数据信息。

医疗机构应当熟练运用医疗质量管理工具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自我评价,根据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者质控组织发布的质控指标和标准完善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相关指标体系,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形成本机构医疗质量基础数据。

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专科服务能力建设,重视专科协同发展,制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行“以患者为中心、以疾病为链条”的多学科诊疗模式。加强继续医学教育,重视人才培养、临床技术创新性研究和成果转化,提高专科临床服务能力与水平。

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建立本机构单病种管理的指标体系,制订单病种医疗质量参考标准,促进医疗质量精细化管理。

第二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制订满意度监测指标并不断完善,定期开展患者和员工满意度监测,努力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和员工执业感受。

第三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开展全过程成本精确管理,加强成本核算、过程控制、细节管理和量化分析,不断优化投入产出比,努力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各科室医疗质量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和抽查,建立本机构医疗质量内部公示制度,对各科室医疗质量关键指标的完成情况予以内部公示。

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开展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医院管理制度、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方法、专业技术规范等相关内容的培训和考核。

医疗机构应当将科室医疗质量管理情况作为科室负责人综合目标考核以及聘任、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

医疗机构应当将科室和医务人员医疗质量管理情况作为医师定期考核、晋升以及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强化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提高医院信息化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使信息化工作满足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需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建立完善医疗机构信息管理制度,保障信息安全。

第三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对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要求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对收集的医疗质量信息进行及时分析和反馈,对医疗质量问题和医疗安全风险进行预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并评估干预效果,促进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

第五章医疗安全风险防范

第三十四条国家建立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主动上报临床诊疗过程中的不良事件,促进信息共享和持续改进。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记录和报告相关制度,并作为医疗机构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的重要基础工作。

第三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提高医疗安全意识,建立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体系,完善医疗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加强医疗质量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的安全与风险管理,落实患者安全目标。医疗机构应当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利用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等风险分担形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制订防范、处理医疗纠纷的预案,预防、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完善投诉管理,及时化解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医疗机构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者隐瞒有关情况。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评估制度,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定期在行业内发布评估结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质控组织应当重点加强对县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九条国家卫生计生委依托国家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立全国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信息系统,对全国医疗质量管理的主要指标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和反馈。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托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立本行政区域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信息系统,对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相关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和反馈,对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进行评价,并实现与全国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信息系统互连互通。

第四十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激励机制,采取适当形式对医疗质量管理先进的医疗机构和管理人员予以表扬和鼓励,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情况约谈制度。对发生重大或者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存在严重医疗质量安全隐患,或者未按要求整改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通报,依法处理,同时报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四十二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情况和监督检查结果纳入医疗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的关键指标,并与医疗机构校验、医院评审、评价以及个人业绩考核相结合。考核不合格的,视情况对医疗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理。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工作、违规开展禁止或者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使用不合格或者未经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耗材等开展诊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四十四条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对公立医疗机构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建立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或者未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

(二)未建立医疗质量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的;

(三)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导致医疗质量管理混乱的;

(四)发生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隐匿不报的;

(五)未按照规定报送医疗质量安全相关信息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四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的医师、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未经亲自诊查,出具检查结果和相关医学文书的;

(四)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开展医疗活动未遵守知情同意原则的;

(六)违规开展禁止或者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不合格或者未经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耗材等开展诊疗活动的;

(七)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其他卫生技术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医疗质量:指在现有医疗技术水平及能力、条件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临床诊断及治疗过程中,按照职业道德及诊疗规范要求,给予患者医疗照顾的程度。

(二)医疗质量管理:指按照医疗质量形成的规律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运用现代科学管理方法,对医疗服务要素、过程和结果进行管理与控制,以实现医疗质量系统改进、持续改进的过程。

(三)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的相关制度,主要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病历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

(四)医疗质量管理工具:指为实现医疗质量管理目标和持续改进所采用的措施、方法和手段,如全面质量管理(TQC)、质量环(PDCA循环)、品管圈(QCC)、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绩效评价、单病种管理、临床路径管理等。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定义、符号、缩

2016医疗质量与安全教育计划及培训记录(全年)

中西医科医疗质量安全培训计划 2019年度 一、需要改进的内容 (一)医疗制度、医疗技术 1.重点抓好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值班交接班制度、病历书写规范、查对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知情同意谈话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临床用血管理制度等。 2.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的管理。 3.加强全员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全员质量管理与改进的意识和参与能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 4.加强全员培训,医务人员“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必须人人达标。 (二)病历书写 1.《病历书写规范》的再学习和再领会,《住院病历质量检查评分表》讲解和学习; 2.病历书写中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字迹的清楚性; 3.体检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4.上级医生查房的及时性和记录内容的规范性; 5.日常病程记录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包括上级医生的医疗指示,疑难危重病人的讨论记录,危重抢救病人的抢救记录,重要化验、特殊检查和病理结果的记录和分析,会诊记录、死亡记录和死亡讨论记录等); 6.治疗知情同意记录的规范性(包括住院病人72小时内知情同意谈话记录,特殊检查、治疗的知情同意谈话记录,医保患者自费<特殊>药品和器械知情同意谈话记录等); 7.治疗的合理性(特别是抗精神病药及抗生素的使用、更改、停用有无记录和药物的不良反应有无报告和记录,处方〈包括精神、麻醉处方〉的合格率等); 8.归档病历是否及时上交,项目是否完整; (三)医院感染管理 1.各班职责落实情况; 2.清洁、消毒、灭菌执行情况; 3.手卫生与自身防护落实; 4.抗菌药物合理使用; 5.多重耐药菌的预防与控制; 6.加强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工作。 二、改进措施 1.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操作规范和常规,加强对科室的质量管理、检查、评价、监督。 2.科室实施全程质量管理,重视基础质量,加强环节质量,保证终末质量。树立全员质量和安全意识,加强医疗质量的关键环节管理和监督。关键环节包括疑难危重抢救病人的管理,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的管理,病历书写中的及时性和完整性的管理,治疗知情同意记录的规范性的管理,医院感染的管理,治疗的合理性等‘ 3.认真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建立病历环节质量的监控、评价、反馈,每本病历均由住院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三级进行质控,每周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小组进行质量检查一次,每月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对科室医疗质量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评估,半年总结一次,检查处理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4.每月组织进行“三基”培训,每季度组织技能操作考核。 5.加强《病历书写规范》和《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学习和领会,严格按规定及时、准确、完整书写医疗文书。科主任为科室医疗质量第一责任人,并确定住院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负责对科室病历归档前进行三级质量检查,查出缺陷及时反馈及改正。 6.提高科室业务学习的质量,保证业务学习的数量。每月进行业务学习一次,疑难病例讨论两次。 每月医疗质量控制培训内容

医疗质量控制实施方案

2017年医疗质量控制实施方案 一、目的: 医疗质量是医院发展之本,优质的医疗质量必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保证本院在医疗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不断发展,特此制定全程医疗质量控制方案,以求正确有效地实施标准化医疗质量管理。 二、目标: 逐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与控制,建立任务明确,职责权限相互制约,协调与促进的质量保证体系,使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达到法制化、标准化,设施规范化,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及效率。通过全面质量管理,使本院医疗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管理体系: 全程医疗质量控制系统的人员分为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和各级医务人员自我管理三级管理体系。 (一)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 医院设立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由院长负责,医务科、护理部、及主要临床、医技、药剂等科室负责人组成。在院长及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审议、制定、修订医疗质控方案。督促检查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定期召开全体委员会会议,评价医疗质量,调查分析医疗缺陷的原因及性质,并提出改进措施。 (二)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职责 各临床、医技、药剂科室设立质控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

质控医、护、技、药师等人员组成。负责贯彻执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医疗护理等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章。对科室的医疗质量全面管理。定期逐一检查登记和考核上报。 (三)医务人员自我管理 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医务人员的个人行为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其个人素质、医疗技术水平对医疗质量影响较大,是质量不稳定的主要因素,是质量控制的基本点。在质控过程中,特别要强调三级医师负责制度、会诊制度和病例讨论等核心制度,确保医疗质量控制的正确实施。对各级医务人员的要求分述如下: 1、门诊医师 (1)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 (2)询问病史详细、物理检查认真,要有初步诊断。 (3)门诊病历书写完整、规范、准确。 (4)合理检查,申请单书写规范。 (5)具体用药在病历中记载。 (6)药物用法、用量、疗程和配伍合理。 (7)处方书写合格。 (8)按专科收治病人。 2、病房住院医师 (1)病人入院30分钟内进行检查并作出初步处理。 (2)急、危、重病人应即刻处理并向上级医师报告。 (3)按规定时间完成病历书写(普通病人24小时、危重病人6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当班完成,急诊病人术前完成)。 (4)病历书写完整、规范,不得缺项。 (5)24小时内完成血、尿、便化验,并根据病情尽快完成肝、

4、IATF16949-2016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IATF16949:2016 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  Quality managegment systems 汽车生产件及相关服务件组织应用ISO9001:2015的特别要求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application of ISO9001:2015 for automotive production And relevant service part organizations 国际汽车工业组发布

1、范围  本标准为下列需求的组织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a)需要证实其具有能力稳定地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和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和服务; b)通过体系的有效应用,包括体系持续改进的过程,以及保证符合顾客要求与适用的 法律法规要求,旨在增强顾客满意。  本标准规定的所有要求是通用的,旨在适用于各种类型、不同规模及提供不同产品和服务的组织。  注1:在本标准中,术语“产品”或“服务”仅适用于预期提供给顾客或顾客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  注2:法律法规要求可称作法定要求。  本技术规范与ISO9001:2015相结合,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用于汽车相关产品的 设计和开发、生产;相关时,也适用于安装和服务。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组织进行顾客规定的生产件和/或维修件的制造现场。  支持职能,无论其在现场或在外部(如设计中心、公司总部和配送中心),由于它们对现场起支持性作用而构成现场审核的一部分,但不能单独获得本标准的认证。  本技术规范可适用于整个汽车供应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未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ISO9000:2015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ISO9000:2015中的术语和定义。  3.1汽车行业的属于和定义  本文件采用ISO9000:2015和以下给出的术语和定义。  3.1.1控制计划control plan 对控制产品所要求的系统和过程的形成文件的描述  3.1.2有设计责任的组织design responsible organization 有权建立新的产品规范,或对现有的产品规范进行更改的组织。

(完整版)2018年某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

**医院 2018年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防范医疗风险,保障患者安全,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全省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及市卫计委《全市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年活动,进一步提升全院质量安全意识,健全组织管理体系,落实监督管理责任,消除医疗风险、安全隐患,规范服务行为,有效保障医院质量及患者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使核心制度落实年活动顺利进展,取得实效,我院特成立核心制度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核心制度落实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宣传、动员、考核、评价等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任办公室主任。 三、主要活动内容 (一)梳理、完善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汇编成册 以《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规定的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

制度为依据,对我院的核心制度进行梳理、修订,并将《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十八项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及患者十大安全目标(2018版)汇编成册;下发至各科室,人手一本。 (二)组织开展培训学习、考核 通过院周会对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患者十大安全目标(2018版)进行全院性培训、解读,管理手册下发后,各临床科室制定培训计划,依据计划定期培训,组织全员性分类、分层考试、考核。 (三)督导检查,将考核结果纳入综合目标管理 每月对医疗质量安全及核心制度落实情况,对是否遵守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行业标准和临床路径等有关要求开展诊疗工作,能否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等多方面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并纳入综合目标管理,与绩效挂钩。 (四)组织开展病历点评活动 定期组织规范化(优秀)病历评选、死亡(疑难)病例集中点评和核心制度执行观摩活动等集中督查点评活动,以此为契机,以优秀科室为榜样,促进大家积极学习,在以后的工作中发现不足、改正缺陷,推进核心制度落实年活动有效开展。 (五)进一步推进质量管理工具的培训与使用 推进品管圈的培训与使用,利用这一管理工具解决医疗安全核心制度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升医院品质,为患者提供更大安全、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三、实施步骤 (一)制度修订、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4月—2018年5月)

最新医院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工作总结

医院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工作总结医院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工作总结 **市卫计委医管局: 一、改善诊疗环境方面: 就诊区域均有建筑平面图、楼层分布图,方便患者就诊;院内张贴禁止吸烟标识,并设置了吸烟区;病区卫生有专人巡查保洁;放射科设置有放射源标识;为就诊患者提供了自助预约、纸、笔、饮水、轮椅等便民设施。 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 开展了门诊、住院患者电话预约诊疗、住院工作。合理调配诊疗资源,畅通急诊绿色通道;各专业科室均设置有门诊,由高年资医师常年坐诊,科主任、院内专家定期出诊;制定了急救绿色通道制度,保障急救绿色通道通畅,确保急诊患者、“三无”患者能够得到及时分区救治;加强急诊科、ICU 建设,医师、护理队伍人员固定。 三、信息化建设工作: 全院门诊、病区均实现了电子化办公,电子病历投入使用;为患者提供自助预约、检验结果自助查询、打印服务;开设了医院网站,加强对医院建设、医疗就诊信息的宣传;下一步准备开展利用微信平台进行慢性病管理工作。 四、改善住院服务流程,实现住院全程服务工作: 患者入院时均进行住院告知、探视陪护告知签字;对危重患

及行动不便的患者均有医护人员、护工护送陪检;转院、转科患者均有信息登记、交接;对出院患者进行电话随访,听取患者意见建议。 五、持续改进护理服务,落实优质护理工作: 护理人员配备符合要求,全院病区均开展了优质护理工作,并已通过验收。 六、规范诊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 所有住院患者均佩戴腕带,利于身份识别;所有手术患者术前必需进行手术部位标记,在手术室进行手术安全四步核查;全院医护人员手卫生依从性达到100%;在全院开展了22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加强对抗菌药物临床合理运用的管理,各种使用指标均符合要求。利于院内LED电子显示屏进行药价及各种医疗收费价格公示,接收患者监督。 七、注重医学人文关怀,促进社工志愿者工作: 全院医护人员均挂牌上岗;病房床单元之间设有隔帘,保护患者隐私。 八、妥善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院内有专人受理投诉,有医疗纠纷防范处置流程,并有专人处理医疗纠纷;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在院内开展群防群治志愿者活动。 存在问题: 1、因病房条件限制,我院内科系列、儿科住院病房较为紧张,

医疗质量与安全教育培训计划doc

医疗质量与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篇一: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为了加强医院制度教育,强化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师们执行各项制度的自觉性,切实保障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特拟定我院《XX年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建设的战略规划,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活动精神:医疗质量和安全是医院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开展医疗质量和安全培训教育活动,狠抓医疗质量管理,旨在使全院医务人员树立以人为本、质量第一的思想,增强法律意识、职业风险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服务意识,增强我院全体职工的主人公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提高执行规章制度的自觉性,提高我院医疗服务质量。 三、计划安排:XX年医疗安全培训教育活动由医院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统一安排。在全院范围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并且定期分层指导及评估考查,以促进教育培训的深刻意义。具体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科室管理与自身建设。

1、科室全面管理制度完善,人员岗位职责明确,日常管理资料齐全。 2、科室及所开展技术依法准入,医务人员依法执业。 3、制定科室发展长期规划和近期计划,注意科室人才梯队建设。 4、科室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医德医风和行风建设,医务人员严格执行廉政要求,无违法乱纪情况发生。 (二)、医疗质量与安全: ㈠科主任、护士长为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组织体系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齐全,运用科学的组织、计划、控制等方式创新性进行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 ㈡有全面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及持续改进的实施方案和落实措施,科室质量控制有标准、有措施,建立日常检查、分析、评价、反馈、处理等制度,建立医疗服务质量可追溯制度,实行质量责任追究制。 ㈢定期开展科室全员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教育培训。 ㈣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健全,落实到位,有核心制度落实保证措施,有质量持续改进措施及记录。医疗质量关键流程,主要指危重病人管理、围手术期管理、输血与药物不良反应、有创诊疗操作等,管理制度落实好。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临床操作规

GBT19001-2016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27个

GBT19001-2016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27个

目录

1.0目的: 为满足ISO9001-2015标准4.1的要求,确定与本公司目标和战略方向相关并影响实现质量管理体系预期结果的各种内部和外部因素,对其进行有效控制。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经营环境内外部因素识别、评价。 3.0职责: 3.1 综合管理部为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公司的内外部环境分析与评价。 3.2 总经理负责公司内外部环境识别 3.3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环境分析 4.0定义无 5工作程序 5.5.1 PESTEL分析模型 PESTEL分析模型又称大环境分析,是分析宏观环境的有效工具,不仅能够分析外部环境,而且能够识别一切对组织有冲击作用的力量。它是调查组织外部影响因素的方法,其每一个字母代表一个因素,可以分为6大因素:政治因素(Political)、经济因素(Economic)、社

会因素(Social)、技术要素(Technological)、环境因素(Environmental)和法律因素(Legal)。 (1)政治因素(Political):是指对组织经营活动具有实际与潜在影响的政治力量和有关的政策、法律及法规等因素。 (2)经济因素(Economic):是指组织外部的经济结构、产业布局、资源状况、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未来的经济走势等。 (3)社会因素(Social):是指组织所在社会中成员的历史发展、文化传统、价值观念、教育水平以及风俗习惯等因素。 (4)技术因素(Technological):技术要素不仅仅包括那些引起革命性变化的发明,还包括与企业生产有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出现和发展趋势以及应用前景。 (5)环境因素(Environmental):一个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与环境发生相互作用的要素。 (6)法律因素(Legal):组织外部的法律、法规、司法状况和公民法律意识所组成的综合系统。 5.5.2 SWOT分析模型 SWOT分析模型是用来确定企业自身的竞争优势、竞争劣势、机会和威胁,从而将公司的战略与公司内部资源、外部环境有机地结合起来的一种科学的分析方法。 SWOT分析,即基于内外部竞争环境和竞争条件下的态势分析,就是将与研究对象密切相关的各种主要内部优势、劣势和外部的机会和威胁等,通过调查列举出来,并依照矩阵形式排列,然后用系统分析的

2019年市卫计委十二五工作总结及十三五发展规划

市卫计委十二五工作总结及十三五发展规划 “十二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卫生计生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引领,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人民健康服务作为指导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深化医改,全市卫生计生工作呈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为我市经济发展和人民健康做出了突出贡献,为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发展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科学谋划“十三五”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一、“十二五”卫生计生工作成绩斐然 (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统筹推进 出台实施《关于理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实施意见》,从今年4月1日起,全市公立医院药品取消15%的加成,CT、磁共振、超声检查价格在现行基础上降低10%,适当调整和提高了诊察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和中医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按照规定,纳入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市卫计委和市级公立医院签署医改目标责任书,将公立医院落实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实施药品带量采购“三同步”、执行四项措施、建立五项制度等内容纳入综合目标考核。18年4-9月份我市公立医院总收入73915.36万元,医疗收入65391.1万元,比18年同期分别上升了10.2%和6.3%;门急诊及住院耗材费用占比9.8%,同比下降了0.3个百分点;门急诊及住院药占比为30.6%,同比下降了5个百分点。 (二)计划生育工作成效显著 1. 提升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自我市先后被确定为国家和省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试点市以来,紧紧围绕流动人口享受各项服务等内容,实现了重点突破。全面整合部门资源,做好各类政策的高效衔接,积极促进流动人口在子女入学入托、劳动技能培训、就业创业、住房保障、劳动保障、社会保险和困难救助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实现均等化,全面提升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工作总体水平;目前全市已初步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计生统一协调、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协同参与”的流动人口均等化工作体制机制。

医疗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方案

2017年医疗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方案 为不断提高医院医疗质量水平,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细则》、《国家中管局大型中西医结合医院巡查细则》及《西安市卫计委2016年医疗质量安全综合检查细则》的要求,特制定我院2017年医疗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方案。 一、健全完善医院质量管理体系 (一)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院长是医院医疗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质控科,李贵安科长负责日常工作。 主任委员:略 副主任委员:略 (二)医疗质量控制科 科长:略 干事:略 工作职责: 1. 接受主管院长的领导,贯彻执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医疗规范。 2.制定医疗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方案,确定考核指标、考核办法、每月进行检查与绩效挂钩。 3.制定医疗质量关键环节重点部门和岗位管理办法,至少每季度有针对性进行抽查,对存在较大缺陷者通过季刊予以通报; 4.编写《医疗质量季刊》,对医院重大医疗事件,重点医疗指标、满意度调查等进行通报;

5.制定临床路径实施方案并付诸实施,不断扩大路径病种,加强科室路径管理资料的整理与保存、路径缺陷原因的查找与改进。 6.按照三甲复审实施方案,及时督导检查、汇总自查结果,及时汇报院领导;组织检查、督导落实,全力以赴通过三甲复审。 7.加强病历质控,重点关注输血病历、死亡病例、手术病历、危重疑难病例、住院≥30天、择期手术术前≧3天、费用≧3万、非计划重返手术、15日、30日再住院、危急值病历。对病历书写的规范性、内涵性、及时性进行检查、分析、总结,对病例存在的问题、疑问等下科室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完成归档病例的接受、登记、装订、入袋、上架、借阅、复印等工作; 8.至少半年召开一次医疗质量与安全、病案质量、路径质量管理委员会例会及与医技科室沟通会,建立长效沟通联络机制,使医疗质量不断持续改进; 9.制作临床科室9大记录本模板,规范记录格式及要求,督导检查,与绩效挂钩。 (三)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 科室质量控制小组是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主任是科室医疗质量的第一责任人。科室质控小组职责如下: 1、主任是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的的第一责任人。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由科主任、质控医师、护士长、质控护士4人组成。 2、科室建立《质控小组活动记录本》、《医师排班本》、《医师 交接班本》、<<疑难/死亡病例讨论本》、《临床路径病例记录本》、《危重病例抢救登记与上报记录本》、《业务学习与培训记录本》、《术

《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工作计划总结

聊城市传染病医院 《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努力缓解人民群众看病贵就医难问题,我院坚持把“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贯穿于医疗服务的每一个环节,努力完善我院医疗服务流程、制度和设施建设,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落实制度,合理改善,提升服务水平。 为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简化就医流程,方便患者就医,我院重点做了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改善门诊服务 1、在门诊楼门口、门诊大厅,道路两旁等醒目位置设置科室分布图,完善就诊流程引导,优化诊室布局,根据门急诊患者病种排序及其常规诊查流程,合理分布各专业诊室和医技检查室,做到安排合理,流程有序、连贯、便捷;开展“10米看到患者,5米露出微笑,1米提供服务”活动,实行“流动服务”制度,每天由一名专职人员,在门诊巡视,做到主动、及时服务,同时做到帮患者办理住院手续,送患者到病房,做到门诊到住院的衔接,并将服务延伸至来医院看望患者的亲朋好友,凡经门诊来看望患者的亲属,服务人员帮其查找患者住在哪个病区,并引领至病房。门诊各科室和医院网站公布专家出诊时间,全体医务人员挂牌上岗,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开设便民门诊,提供开药方、检验单、检查单等服务。急诊开辟绿色通道,24小时

接诊,对于危重病人实行先抢救后办手续,急诊内科电话: 0635-6958120,为行动不便的患者提供轮椅及担架车,有担架队人员免费送患者到检查科室和住院病区。 2.保持良好就诊环境在门诊大厅设导医台,配备专职导医人员,对患者实行导诊服务,免费为患者提供开水;设有候诊区,并安装闭路电视,解决患者候诊时的等候时间,做好就诊区域卫生保洁,加强卫生间等基础环境管理,保持就医、诊疗环境清洁、舒适、安全、有序。卫生间、坡道等特定区域设置防滑、防跌倒设施和警示标识。 完善无障碍设施,放射检查时为患者提供更衣条件和符合规范的放射防护。 3.提供便民服务设施. 门诊设有科室分布一览表,设有门(急)诊就诊流程图等标识,各科室分区候诊,科室设有排队叫号系统,完善自助预约、挂号、查询等服务,为患者提供饮水、应急电话、自动取款机等便民设施。推行便民惠民“一站式”服务大厅,为患者提供导医咨询、病历复印、预约诊疗、医保报销、健康管理等服务。开通刷卡服务,24小时办理出入院手续。收费、取药,抽血等服务窗口实行弹性开放,根据病人数量开放窗口。 (二)提高预约比例。积极开展预约诊疗,为患者提供有效、便捷的多渠道预约方式(包括电话预约、诊间预约、现场预约等)。在门诊大厅,道路两旁等多处醒目处公示全院专家简介及联系方式,各科室主任、专家手机24小时开机,接受患者健康咨询以及就诊预约,极大的方便了患者。因我院是专科医院,多为慢性病患者,故此,患

2016医疗质量与安全教育计划与培训记录(全年)

中西医科医疗质量安全培训计划 2019 年度 一、需要改进的内容 (一)医疗制度、医疗技术 1.重点抓好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危重病例 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值班交接班 制度、病历书写规范、查对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知情同意谈话 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临床用血管理制度等。 2.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的管理。 3.加强全员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全员质量管理与改 进的意识和参与能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 4.加强全员培训,医务人员“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必须人人达标。 (二)病历书写 1.《病历书写规范》的再学习和再领会,《住院病历质量检查评分表》讲解和学习; 2.病历书写中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字迹的清楚性; 3.体检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4.上级医生查房的及时性和记录内容的规范性; 5.日常病程记录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包括上级医生的医疗指示,疑难危重病人的讨论记录,危重抢救病人的抢救记录,重要化验、特殊检查和病理结果的记录和分析,会诊记录、死亡记录 和死亡讨论记录等); 6.治疗知情同意记录的规范性(包括住院病人 72 小时内知情同意谈话记录,特殊检查、 治疗的知情同意谈话记录,医保患者自费<特殊>药品和器械知情同意谈话记录等); 7.治疗的合理性(特别是抗精神病药及抗生素的使用、更改、停用有无记录和药物的 不良反应有无报告和记录,处方〈包括精神、麻醉处方〉的合格率等); 8.归档病历是否及时上交,项目是否完整; (三)医院感染管理 1.各班职责落实情况; 2.清洁、消毒、灭菌执行情况; 3.手卫生与自身防护落实; 4.抗菌药物合理使用; 5.多重耐药菌的预防与控制; 6.加强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工作。 二、改进措施 1.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操作规范和常规,加强对科 室的质量管理、检查、评价、监督。 2.科室实施全程质量管理,重视基础质量,加强环节质量,保证终末质量。树立全 员质量和安全意识,加强医疗质量的关键环节管理和监督。关键环节包括疑难危重抢救病人 的管理,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的管理,病历书写中的及时性和完整性的管理,治疗知情同意记 录的规范性的管理,医院感染的管理,治疗的合理性等‘ 3.认真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建立病历环节质量的监控、评价、反 馈,每本病历均由住院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三级进行质控,每周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小 组进行质量检查一次,每月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对科室医疗质量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 评估,半年总结一次,检查处理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4.每月组织进行“三基”培训,每季度组织技能操作考核。 5.加强《病历书写规范》和《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学习和领会,严格按规定及时、 准确、完整书写医疗文书。科主任为科室医疗质量第一责任人,并确定住院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负责对科室病历归档前进行三级质量检查,查出缺陷及时反馈及改正。 6.提高科室业务学习的质量,保证业务学习的数量。每月进行业务学习一次,疑 难病例讨论两次。

201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2016 目录 1.适用范围 2.对认证机构的基本要求 3.对认证审核人员的基本要求 4.初次认证程序 5.监督审核程序 6.再认证程序 7.暂停或撤销认证证书 8.认证证书要求 9.与其他管理体系的结合审核 10.受理转换认证证书 11.受理组织的申诉 12.认证记录的管理 13.其他 附录A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审核时间要求

1适用范围 1.1本规则用于规范依据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标准在中国境内开展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 1.2本规则依据认证认可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相关技术标准,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过程作出具体规定,明确认证机构对认证过程的管理责任,保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的规范有效。 1.3本规则是认证机构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中的基本要求,相关机构在该项认证活动中应当遵守本规则。 2对认证机构的基本要求 2.1获得国家认监委批准、取得从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资质。 2.2认证能力、内部管理和工作体系符合GB/T 27021/ISO/IEC17021-1《合格评定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要求》。 2.3建立内部制约、监督和责任机制,实现培训(包括相关增值服务)、审核和作出认证决定等工作环节相互分开,符合认证公正性要求。 2.4鼓励认证机构通过国家认监委确定的认可机构的认可,证明其认证能力、内部管理和工作体系符合GB/T

27021/ISO/IEC17021-1《合格评定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要求》。 2.5不得将申请认证的组织(以下简称申请组织)是否获得认证与参与认证审核的审核员及其他人员的薪酬挂钩。 3对认证审核人员的基本要求 3.1认证审核员应当取得国家认监委确定的认证人员注册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资格。 3.2认证人员应当遵守与从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认证审核活动及相关认证审核记录和认证审核报告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初次认证程序 4.1受理认证申请 4.1.1认证机构应向申请组织至少公开以下信息: (1)可开展认证业务的范围,以及获得认可的情况。 (2)本规则的完整内容。 (3)认证证书样式。 (4)对认证过程的申投诉规定。 4.1.2认证机构应当要求申请组织至少提交以下资料: (1)认证申请书,申请书应包括申请认证的生产、经营或服务活动范围及活动情况的说明。 (2)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若质量管理体系覆盖多场所活动,应附每个场所的法律地位证明文件的复印

2016医疗质量实施方案

2016医疗质量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科学化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改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2016年全国“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要求,制定医院活动方案如下,望各科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公立医院卫生改革总体部署,按照卫生部、省卫生厅和全市卫生工作会议要求,结合《2016年卫生工作要点》和当前开展的“三好一满意”、创先争优和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以继续得到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努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改进医德医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以确保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活动范围及主题 医院各科室(包括临床、医技、行政后勤各科室)。 活动主题:“持续改进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三、活动内容和重点要求 “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开展要与“三好一满意”、创先争优、“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相结合,落实各项制度,纠正薄弱环节。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优化医疗环境,和谐医患关系,真正达到“三好一满意”实效即“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 (一)开展正面宣教,强化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和医疗安全意识。 1.医院今年把继续加强对医务人员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医疗风险、医疗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医德医风警示教育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2.充分利用报刊、宣传栏、讲座、发宣传册等形式,以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常见药物的合理使用,加强重性疾病规范治疗与社区管理,正确合理应用抗生素,规范就医以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医学科学和医疗风险,正确择医、就医,提高群众医疗风险意识和甄别假医、假药、虚假宣传的能力,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3.围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如在临床医疗工作中群众信赖、治疗水平高、服务态度好、医德好、有一定声誉的医务工作者。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加打击医疗活动中违反诊疗常规,收受药品回扣、红包,非法统方等不良行为,一经核实的不良交易将予以通报、曝光、取缔处方权资格等。 (二)加强管理,强化服务,优化流程,让群众更加满意。 1.今年根据上级要求推行“志愿服务活动”,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志愿者开展各项服务活动,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实现年度目标。 2.围绕保障重性精神疾病能得到最基本的治疗这一目标,努力创建便民、利民措施,如预约挂号、免费接诊、合理安排门急诊服务、简化急诊入院服务流程、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为病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检查结果查询服务,做到安排合理、服务热情、流程顺畅,不断促进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实现各项控制目标。 1.努力改善条件,优化人才结构,规范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建设,把各专业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列为重要日程。如:医院设专门质控科和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按照相关规定报送质控信息,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质控中心的质控检查,定期向科室反馈信息及时整改,以改进医疗质量。

2016卫计委最新发布《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10-14 第10号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7月26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主任:李斌 2016年9月25日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军队卫生主管部门分别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中医和军队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疗质量管理是医疗管理的核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应当全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第五条医疗质量管理应当充分发挥卫生行业组织的作用,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为卫生行业组织参与医疗质量管理创造条件。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行业组织(以下称专业机构)制订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规范、标准和指南,指导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制订行政区域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和具体实施方案。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监督、指导医疗机构落实医疗质量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第七条国家卫生计生委建立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

医疗质量管理实施方案及措施

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及措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医院总体质量目的:医院为了适应和满足社会需求,贯彻我院“患者第一、质量第一”的服务宗旨,通过科学的质量管理,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实施优质全程服务;建立正常、严谨的工作秩序,确保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及后勤供给,减少服务缺陷,减少医疗纠纷,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防医疗风险,提高医务人员的抗风险能力,促进医院医疗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第二条医院总体质量目标:逐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任务明确职责权限相互制约,协调与促进的质量保证体系,使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达到法制化、标准化,设施规化,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及效率。通过全面质量管理,使我院医疗质量达到国家二级甲等医院水平,医院总体水平达到市先进水平。 第三条医院的质量管理就是医院各方面工作和各科室质量管理工作的综合反映,医院六要素(人、财、物、设备、任务、信息)发挥作用的集中表现,也是医院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 第四条医院以医疗工作为中心,医院质量管理的核心是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质量是管好科室的出发点和归宿。 第五条质量管理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必须人人都接受质量管理教育,人人均参与质量管理,以优异质量为人民服务。 第二章管理监控网络、反馈机制及工作任务第六条成立院科两级质量管理组织网络,医院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由院长负责,医务科、护理部及主要临床、医技、药剂科

室主任组成;负责制定,修改全院的医疗护理、医技、药剂质量管理目标及质量考核标准,制定适合我院的医疗工作制度,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流程,对医疗、护理、教学、科研、病案的质量实行全面管理;负责制定与修改医疗事故防与处理预案,负责制定、修改质量管理奖惩办法,落实奖惩制度。各科室设立质控管理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质控医、护、技、药师等人组成,负责贯彻执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医疗护理等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章,对科室的医疗质量全面管理。各科室要建立健全各种医疗质量记录及登记本,对各种质量指标做好登记、收集、统计,定期分析评价、考核上报。 第七条健全三级质量监督考核体系,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下成立医院医疗质量检查小组,定期进行医疗质量全面监督、考核工作;医务科、护理部等职能科室定期下科室进行监督、考核工作,管理本部门围的各项工作;各科室成立医疗质控小组,对本科室的医、护质量随时指导、考核。形成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能部门、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三级质量监督、考核体系。 第八条考核容: 一、医院医疗质量检查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科室对医疗、护理、医技、药品、病案、医院感染、传染病报告等质量情况进行交叉检查、考核、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及措施。 二、各职能部门定期下科室进行质量检查,重点检查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诊疗护理常规的执行情况,上级医师查房指导能力,住院医师“三基”能力和“三严”作风;负责监督本部门管理围的工作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并进行通报、提出合理化建议;接待

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医院 《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和陕西省卫计委关于印发《陕西省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不断加强医疗服务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为人 民群众提供优质医疗服务,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通过改善医疗服务环境、优化医疗服务流程、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加强医患沟通协调、建立健全机制、依靠科技支撑等措施,适应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要求,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优质医疗服务。 二、工作目标 自2015---2017年,用3年时间,结合我院二甲评审,努力让人民群众便捷就医、安全就医、有效就医、明白就医,医疗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明显改善,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医患关系更加和谐。 三、基本原则 (一)以质量为核心。始终坚持把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放在首位,确保患者医疗安全。

(二)以问题为导向。对医疗服务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持续改进医疗服务。 (三)以病人为中心。一切从病人的实际需求出发,端正服务理念,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改造优化诊疗布局流程,落实便民惠民措施,体现人文关怀,切实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 四、组织保证 医院成立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与二甲办合署办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实际措施 (一)加强核心制度落实,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1、健全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医院、职能部门、科室三级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有效履行考核、检查、监督、评价和指导的职责。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至少每季度督导评价一次,职能部门每周至少深入科室检查二次,科室质控小组每月对科室医疗质量督导评价一次。 2、落实医疗核心制度。认真落实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分级护理、疑难病例讨论、死亡病例讨论、危重病人抢救、会诊、手术分级管理、术前讨论、查对、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交接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等医疗质量和安全核心制度。处方合格率≥95%,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率≥90%,CT、MRI等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70%,医

2016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 (第10号)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7月26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主任:李斌 2016年9月25日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军队卫生主管部门分别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中医和军队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疗质量管理是医疗管理的核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应当全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第五条医疗质量管理应当充分发挥卫生行业组织的作用,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为卫生行业组织参与医疗质量管理创造条件。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行业组织(以下称专业机构)制订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规范、标准和指南,指导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制订行政区域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和具体实施方案。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监督、指导医疗机构落实医疗质量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第七条国家卫生计生委建立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的制度和工作机制。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建或者指定各级、各专业医疗质量控制组织(以下称质控组织)落实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的有关工作要求。 第八条国家级各专业质控组织在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导下,负责制订全国统一的质控指标、标准和质量管理要求,收集、分析医疗质量数据,定期发布质控信息。 省级和有条件的地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建相应级别、专业的质控组织,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卫计委十八项核心医疗制度

一、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1)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4)会诊制度。 (5)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6)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7)术前讨论制度。 (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9)查对制度。 (10)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 (11)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12)分级护理制度。 (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14)危急值报告制度。 (15)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6)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二、医院运行基本监测指标 一、资源配置: 1、实际开放床位、应急扩展床位数; 2、全院员工总数、卫生技术人员数(其中:医师数、专∕兼职心理治疗师数、医疗社会工作者数、护理人员数、医技人员数)。 3、医院医用建筑面积。 二、工作负荷: 1、年门诊人次、年急诊人次。 2、年住院患者入院、出院例数,出院患者实际占用总床日。 3、年开展基层和社区公共精神卫生服务指导∕督导人次。 4、年培训综合服务医院医师以及医院卫生技术人员的项目数、受训人次。 5、年纳入管理治疗精神疾病患者信息档案的患者人数。 三、治疗质量: 1、入出院诊断符合率; 2、住院治愈好转率; 3、住院患者抢救例数、死亡例数占同期住院人次的比率。 四、工作效率: 1、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 2、平均每张床位工作日; 3、床位使用率; 4、床位周转次数。 五、患者负担(项目及数据引自医院财务报表): 1、门诊人次平均费用(元),其中药费(元); 2、住院人次平均费用(元),其中药费(元)。 六、资产运营(项目及数据引自医院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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