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_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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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食品的安全性,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规范不合格食品的处置程序,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销售企业和食品餐饮服务企业等,对不合格食品的识别、报告、处置等全过程进行规范。

三、职责1.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不合格食品的识别、报告、处置等环节负责。

2.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不合格食品的检验、评审和处置工作。

3.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仓储部门负责不合格食品的隔离、封存和销毁工作。

4.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销售部门负责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和退市工作。

5.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餐饮服务部门负责不合格食品的停止使用和处理工作。

四、工作程序1. 识别不合格食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和质量控制,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进行识别,确定为不合格食品。

2. 报告不合格食品发现不合格食品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及时向质量管理部门报告,并提供相关检验报告、进货凭证等证明材料。

质量管理部门应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进行评审,确定不合格食品的性质和程度。

3. 处置不合格食品根据不合格食品的性质和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对于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并采取召回、退市等措施,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对于轻微不合格食品,应进行整改,确保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后方可继续生产、销售和使用。

4. 记录和档案管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建立不合格食品的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对不合格食品的识别、报告、处置等环节进行详细记录,并妥善保存相关证明材料。

五、监督和检查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不合格食品处置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企业进行处罚,确保不合格食品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

浅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

浅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
检测机构出具合法的检验报告后,所有涉及食品不合格 的省份与地区都可及时查看,在了解清楚不合格的原因后, 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及时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 上领取任务,并且针对食品不合格的省份开展核查处置工 作。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了保证第一时间获取食品信 息,但是市场上食品信息繁多,为了保证监管的实时性,要 设置专人管理监测信息系统,实时关注检测系统,及时领取 核查处置工作任务,避免漏掉检测任务 [2]。 1.1.2 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的送达
示后,核查部门的工作人员要时刻关注外界情况,并且做好 舆情的管理,以免负面舆论影响以后的核查工作 [5]。
2 核查处置工作 核查处置部门在完成核查工作后,要合理地分析不合格
厂家的实际情况和不合格食品生产的特点和规律,针对性地
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避免生产经营者再次出现生产不合格
产品,这对于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
相关单位在领取检测任务后,相关部门要及时将抽样检 验结果告知食品生产经营者,让食品生产经营者了解不合格 的地方,并告知生产经营者该如何进行整改。抽检过程中, 一旦发现被检查样品不符合规定,要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 作,仔细核查出食品不合格原因,形成核查报告。 1.2 做好异议处置
检测不合格商品后,若是食品生产经营者不满意核查结 果,在收到报告后,可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 检申请,再次接受食品检测,并且向上一级部门说明情况。 但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提出复查时要有一定要求,并不是随 意就可提出复查,以下列情形不得接受复检受理:①检验样 品中微生物指标超标;②食品样品储存的时间过长,食品品
作者简介:黄克钦(1979—),男,汉族,广东清远人,本科,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食品检验; 曾少芳(1974—),女,汉族,广东佛山人,本科,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食品检验。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是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一部分,旨在严格控制和管理不合格食品,防止其被售出,以确保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这个制度涵盖了多个方面:
1. 不合格食品的定义: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不合格食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

不合格食品包括内在质量、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食品,以及包装标签、说明书等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食品。

2. 不合格食品的处置程序:在食品验收、储存、养护、上柜、销售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食品,应存放于不合格食品区,挂红色标识,并及时上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3. 食品安全管理的其他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还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培训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职责、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食品安全管理记录和档案等方面。

这些环节共同确保食品安全管理的全面性和严格性。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的实施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确保食品的质量符合法定标准和相关规定。

通过严格的质量控制和不合格食品的管理,可以有效地防止不安全食品进入市场,维护了公众的健康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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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流程第一条为保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的有效衔接,规范相关工作流程,及时有效化解风险,依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11号令),特制定本流程。

第二条本流程所称的不合格食品,是指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由承检机构检验依法作出不合格检验结论的食品。

第三条承担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检验机构负责不合格检验结论的报告和寄送;各级食品药品稽查机构根据职能分工和案件管辖范围,负责不合格食品的调查、核实和处理工作。

各级食品监管业务部门负责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切实有效的整改。

第四条承检机构应在检验结论作出后2个工作日内,将不合格检验结论信息上报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并同时寄送不合格检验报告到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市级食药监局局办公室。

第五条各市食药监局应当指派专人每日登陆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接收不合格检验结论信息,打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电子报告书),并按照案件管辖分工转办到具体负责核查处置的各市县食品药品稽查机构。

各市县食品药品稽查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电子报告书)送达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包括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登记保存相关证据,告知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问题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及时向所在地食药监部门报告相关处理情况。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申请复检期间和真实性异议审核期间,不得停止上述义务的履行。

以上核查处置的启动情况应在2个工作日内录入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管理系统。

第六条各市食药监局局办公室应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纸质版)后,立即转送具体负责核查处置的各市县食品药品稽查机构。

各市县食品药品稽查机构应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纸质版)后5个工作日内送达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和不合格食品管理制度模版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和不合格食品管理制度模版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和不合格食品管理制度模版食品贮存管理制度模版一、目的保障食品贮存过程中的卫生安全和质量稳定,杜绝食品污染和变质现象,确保食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食品贮存活动。

三、基本要求1. 食品贮存控制:对食品的贮存区域、温度、湿度、通风条件、防潮措施等进行管理控制,确保食品贮存环境符合卫生安全要求。

2. 食品标识标志:将食品的存放位置、过期日期、批次号等信息清晰标注,确保易于识别和追溯。

3. 食品检验检疫:对贮存食品进行定期的检验检疫,确保食品无病原微生物和重金属超标等问题。

4. 贮存记录管理:建立完善的贮存记录表,每次进货、领料、发货等操作都要进行记录,有问题及时核查并采取相应措施。

五、操作程序1. 食品进货:进货时检查食品的包装是否完好、标签是否清晰、过期日期是否合格等,确保进货食品的质量。

2. 食品分类贮存:根据食品的性质、相容性和过期日期等因素进行分类贮存,保持食品的新鲜度和品质。

3. 食品检验检疫:对食品的外观、气味、口感等进行检验,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4. 食品过期处理:对过期食品进行分类处理,及时清理并填写相应记录,严禁继续使用或销售。

5. 食品发货:发货前对食品进行检查,确保食品质量符合要求,并填写相应发货记录。

6. 食品存储环境维护:定期清理食品贮存区域,保持环境干净整洁,防止灰尘、虫害等污染食品。

七、责任与制度执行1. 食品贮存主管负责本单位食品贮存管理的组织实施,定期检查食品贮存活动的执行情况。

2. 食品贮存操作人员应按照制度和操作规范进行操作,确保食品贮存活动符合要求。

3. 违反本制度和相关规定的食品贮存活动,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食品贮存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1. 食品污染风险:食品在贮存过程中容易受到灰尘、害虫、细菌等的污染。

控制措施包括定期清理食品贮存区域、加强灭虫措施、注意卫生消毒等。

2. 食品变质风险:贮存条件不当、过期食品未处理等因素容易导致食品变质。

收藏各类市场监管执法流程图汇总

收藏各类市场监管执法流程图汇总
包括申请、受理、审评、审批等步骤。
药品经营许可流程图
包括申请、受理、审核、发证等步骤 。
药品生产许可流程图
涵盖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环节 。
药品监督检查流程图
涉及制定计划、实施检查、处理结果 等阶段。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流程图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流程图
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发证等环节。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流程图
03
立案调查
对经初步核查确认存在违法行为的, 依法立案调查,收集相关证据。
执行与结案
监督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对拒不履 行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最终结 案。
05
04
处理决定
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 定,并告知当事人。
案例四:价格违法案件查处过程剖析
线索来源
通过价格监测、投诉举报、市场检查等途 径发现价格违法线索。
执行与结案
监督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对拒不履行的 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最终结案。
初步核查
对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判断是否存在价格 违法行为。
处理决定
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并告知当事人。
立案调查
对经初步核查确认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 依法立案调查,收集相关证据。
06
总结与展望
回顾本次项目成果与收获
加强案件督办和协调
对重大、复杂案件实行督办制度,加强部门 间协调配合,推动案件快速办理。
强化处理决定执行力度,保障市场秩序
严格执行处理决定
对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严格执行,确保处罚措施落到实处。
加强后续监管和跟踪检查
对处罚对象进行后续监管和跟踪检查,防止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建立失信惩戒机制
对严重违法失信的市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加大违法成本,维护市 场秩序。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工作规范的通知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工作规范的通知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工作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6.04.25•【字号】鲁食药监综〔2016〕74号•【施行日期】2016.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工作规范的通知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将《食品生产环节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工作规范(试行)》《食品流通环节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工作规范(试行)》和《餐饮服务环节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工作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4月25日食品生产环节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工作规范(试行)为规范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生产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一、适用范围和工作内容本规范适用于国抽本级、国家转移地方和省级生产环节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下同)的核查处置,以及外省(单位)监督抽检涉及省内生产企业的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

核查处置是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处置以及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后续监督管理所采取的行政措施。

内容包括检验报告送达、不合格食品控制、异议处理、整改复查、立案处罚、结果利用等。

二、工作原则和分工核查处置工作应遵循依法处置、规范实施、及时高效的原则。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负责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汇总,并对市局工作进行指导、督查和考核。

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局)负责组织实施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组织将核查处置结果录入抽检系统;组织实施核查处置结果的信息公开;组织实施核查处置有关信息的通报;组织将核查处置结果纳入生产企业信用档案。

安徽省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规定

安徽省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规定

安徽省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规定第一条为标准本省行政区域内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实施条例》《食品平安抽样检验管理方法》《食品召回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食品平安抽检监测工作中发现的涉及本行政区域内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

第三条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实施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平安抽检监测处负责全省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的牵头协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各相关处室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的对口指导。

第四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收到不合格检验结论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通知书送达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启动核查处置工作,按规定立案调查。

检验结论说明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造成严重危害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24小时内送达检验结论,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

第五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结论后,应当督促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封存、下架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召回已上市销售的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平安风险,按规定处置因停止生产经营、召回等原因退出市场的不合格食品,落实食品平安主体责任。

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书面报告对不合格食品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相关处理情况。

第六条复检和异议期间,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停止履行控制食品平安风险的义务。

第七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催促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在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整改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原因排查情况、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催促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准确排查不合格原因,分析受影响的品种和范围,采取停产整改、排查同类产品等措施,彻底去除风险。

第九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收到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交的整改报告后,应当在10日内采取书面审查或现场复查的方式对整改工作进行验收。

整理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_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流程图

整理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_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流程图

不合格JUNE 2021食品处置制度备注:①复检费用承担方式:复检结论仍为不合格的食品,其检验费用由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

②复查费用承担方式:复查工作中产品的检测费用由生产经营者承担。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职责分工食品安全监管科:1.在1个工作日内通过OA向辖区所发布领取不合格食品检测报告并开展核查处置的相关通知,并做好相关记录。

2.对于涉及含有毒有害非食用物质的不合格食品,食品安全监管科对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情况进行审查,并将情况上报案审会,经案审会通过后,协助各辖区所将相关线索通报公安、检察院;3.指导各辖区所将国抽、省抽中发现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以及市级、县级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的相关信息抄告食品生产者或供货商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4.将核查处置基本情况整理汇总后,30个工作日内向上级部门反馈,并将相关信息按时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

行政执法大队:1.若案情重大,局领导指派行政执法大队进行调查,则由各相关科室、市场监管所配合其开展相关工作。

辖区市场监管所:1.将检测报告于1个工作日内送达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填写《检验结果告知书》。

(根据《福建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试行)》第三十条相关规定,我局应自收到不合格(问题)食品检验报告3个工作日内,向食品生产经营者送达检验报告,同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

)2.向食品生产经营者下发《关于抽检监测不合格(问题)食品限时处置通知书》;对于经营者未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对于限时处置的不合格食品,制作现场笔录。

3.对同批次不合格食品下架封存(包括连锁经营企业的其他分支机构),对不合格食品的同种食品下架。

4.要求经营者于3个工作日内提交索票索证、进货查验合格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

5.在我局开展的监督抽检中,负责接受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复检申请。

6.经营者不提出复检或经复检仍为不合格的食品,辖区市场所下发《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停止经营(召回)通知书》,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公示,提醒消费者停止食用。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是指针对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政府、监管机构或相关部门制定的一系列措施和程序来进行处理和处置的制度。

不合格食品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可能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威胁,因此需要严格的处置制度来确保食品安全。

该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发现不合格食品后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

相关部门会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检测、抽样和调查。

2. 检测结果会被用于评估食品安全风险,并做出相应的决策。

如果食品安全风险较高,可能会采取紧急措施,如暂时停止销售该产品、召回已经销售的产品等。

3. 对于不合格食品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相关部门会进行追溯、处罚或撤销相关许可证。

违法经营者可能会面临罚款、停产、吊销经营许可证等处罚。

4. 同时,相关部门还会加强监督、加大执法力度,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认知水平。

通过加强监管和宣传,促使企业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总之,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权益,确保食品市场的健康有序运行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和程序。

通过该制度的实施,能够加强对不合格食品的监管,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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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基层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中的常见问题及应对措施

浅谈基层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中的常见问题及应对措施

食安管理浅谈基层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 工作中的常见问题及应对措施肖丽萍1,李忠军2*,邓永涛2(1.邻水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四川广安 638500;2.四川省轻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四川成都 610081)摘 要:本文分析基层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中的常见问题,并提出应对措施,以期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更好地守护人们“舌尖上的安全”。

关键词: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应对措施Talking About the Common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Unqualified Food’s Verification and Disposal in Grass-Roots Food Spot-Check and SupervisionXIAO Liping1, LI Zhongjun2*, DENG Yongtao2(1.Food and Drug Inspection and Testing Center of Linshui County, Guang’an 638500, China;2.Sichuan Light Industry Research and Design Institute Co., Ltd., Chengdu 610081, China)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ommon problems in the inspection and disposal of unqualified food in grass-roots food supervision, and puts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in order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relevant personnel and better protect people’s “tongue safety”.Keywords: food supervision and sampling inspection; substandard food; verification and disposal; coping measures食品监督抽检工作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过程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是食品监督抽检工作的重要环节。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是指针对生产、流通环节出现的不合格食品进行相应处理措施的一套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责任:各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应建立相应的食品追溯体系和食品检测技术及设备,对市场上的食品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检,发现不合格食品及时处置。

2. 不合格食品的分类和标识:对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应根据不同的风险程度进行分类,并在食品包装或标签上明确标识。

一般分为直接下架的严重不合格食品和可以处理后上市的不合格食品。

3. 不合格食品的处理方式:严重不合格的食品应立即下架,并进行销毁处理,以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可以处理后上市的不合格食品需要经过符合要求的处理方式,如重新加工、改进配方等,确保食品符合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后方可重新上市。

4. 处理后的追溯和监督:处理后上市的不合格食品应进行追溯和监督,食品安全监管机构需要定期抽检和监测,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

5. 处理结果公示和信息公开:食品安全监管机构需要及时公示不合格食品的处理结果,向公众公开有关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可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性,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

同时,也对生产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质量要求,促进食品生产企业自觉提高产品质量,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食品安全处置方案流程图

食品安全处置方案流程图

食品安全处置方案流程图食品安全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任何与食品安全相关的问题都可能对公共健康造成影响。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食品安全处置方案流程图是至关重要的。

下面将介绍一套食品安全处置方案的流程图,帮助人们更好地应对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安全处置方案流程图第一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途径一:消费者投诉或举报•途径二:监管部门抽检或监测数据异常•途径三:食品生产企业内部自检发现第二步:食品安全问题初步判断•评估问题严重程度:包括问题涉及的食品种类、生产流通领域、问题规模等•确定风险等级: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设定的风险等级划分第三步:食品安全问题处置流程•风险评估: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详细风险评估,判断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核查问题来源:追踪问题食品的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确定问题来源•暂停销售:对存在问题的食品及时进行暂停销售,封存、下架等处理措施•召回处理:若问题食品已经进入市场,及时召回并展开处理第四步:食品安全问题解决后续跟踪•事后监测:对处理过的食品进行事后监测,确认问题是否得到解决•风险提示:对于类似问题,进行相关风险提示,提醒相关企业和消费者注意•通报公众:对整个处理过程进行公开透明,保障公众知情权第五步:完善食品安全制度•总结经验:对此次食品安全问题处理经验进行总结,完善处置流程•修订规章:根据处理案例,推动相关法规、标准的修订•加强监管:结合此次经验,加强对食品生产销售各环节的监管力度结语建立一套完善的食品安全处置方案流程图,是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只有在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后,能够迅速判断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才能最大程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件对公众健康的影响。

希望上述食品安全处置方案流程图能够为相关部门和企业提供一定的参考,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流程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流程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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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流程图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流程图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流程图备注:①复检费用承担方式:复检结论仍为不合格的食品,其检验费用由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

②复查费用承担方式:复查工作中产品的检测费用由生产经营者承担。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职责分工食品安全监管科:1.在1个工作日内通过OA向辖区所发布领取不合格食品检测报告并开展核查处置的相关通知,并做好相关记录。

2.对于涉及含有毒有害非食用物质的不合格食品,食品安全监管科对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情况进行审查,并将情况上报案审会,经案审会通过后,协助各辖区所将相关线索通报公安、检察院;3.指导各辖区所将国抽、省抽中发现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以及市级、县级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的相关信息抄告食品生产者或供货商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4.将核查处置基本情况整理汇总后,30个工作日内向上级部门反馈,并将相关信息按时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

行政执法大队:1.若案情重大,局领导指派行政执法大队进行调查,则由各相关科室、市场监管所配合其开展相关工作。

辖区市场监管所:1.将检测报告于1个工作日内送达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填写《检验结果告知书》。

(根据《福建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试行)》第三十条相关规定,我局应自收到不合格(问题)食品检验报告3个工作日内,向食品生产经营者送达检验报告,同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

)2.向食品生产经营者下发《关于抽检监测不合格(问题)食品限时;对于经营者未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下发《责处置通知书》令改正通知书》。

对于限时处置的不合格食品,制作现场笔录。

3.对同批次不合格食品下架封存(包括连锁经营企业的其他分支机构),对不合格食品的同种食品下架。

4.要求经营者于3个工作日内提交索票索证、进货查验合格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

5.在我局开展的监督抽检中,负责接受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复检申请。

6.经营者不提出复检或经复检仍为不合格的食品,辖区市场所下发《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停止经营(召回)通知书》,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公示,提醒消费者停止食用。

食品品质管理:不合格产品的召回及处置

食品品质管理:不合格产品的召回及处置

食品品质管理:不合格产品的召回及处置概述食品品质管理是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的重要环节。

当食品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合格产品时,及时进行召回和适当的处置是十分关键的。

本文档旨在介绍食品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处置的基本原则和步骤。

不合格产品召回的原则1. 及时性: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应立即启动召回程序,确保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2. 全面性:召回程序应覆盖所有销售渠道和销售地区,确保所有不合格产品都能够被召回。

3. 公开透明:召回信息应向公众公开,包括产品名称、批次号、召回原因等,提供充分的信息让消费者了解召回情况。

不合格产品召回的步骤1. 发现不合格产品:通过食品品质检测等手段,及时发现不合格产品并确认其不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2. 停止销售和分发:立即停止将不合格产品销售给消费者,并通知销售渠道停止分发。

3. 收集召回信息:准备召回公告所需的信息,包括产品批次号、召回原因、可能存在的风险等。

4. 发布召回公告:向公众发布召回公告,明确召回产品的信息和召回方式,提供联系方式供消费者咨询和退货。

5. 召回产品回收:与销售渠道合作,回收不合格产品,并对回收的产品进行妥善处理,防止再次流入市场。

6. 召回事后处理:对召回过程进行评估和总结,分析召回原因,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不合格产品的处置1. 销毁处理:对于无法修复或再利用的不合格产品,应进行安全的销毁处理,确保其不会对环境或人体健康造成威胁。

2. 修复处理:对于可以修复的不合格产品,应进行必要的修复,确保其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后再次投放市场。

3. 重新加工利用:对于可以重新加工利用的不合格产品,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进行改进,使其符合相关规定后再次投放市场。

结论食品品质管理中不合格产品的召回及处置是确保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的关键环节。

通过及时启动召回程序,并采取适当的处置措施,我们能够有效地处理不合格产品,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保障食品品质,保障消费者的健康与权益永远是我们的目标。

不合格食品召回演练程序(含表格)

不合格食品召回演练程序(含表格)

文件制修订记录当销售的产品存在危害性或潜在危害时,能够迅速有效的做出反映,将危害程度和范围消除或降低。

验证产品召回程序的有效性,确认所有产品数据及联络数据的准确性,保证当质量问题发生时,产品能及时的召回。

2.0职责2.1 食品安全小组总体负责不合格产品召回工作安排部署指挥;2.2 品控部负责召回产品、留样产品的检验,监督未发货问题产品、召回产品或可疑原料的隔离、标识和封存,及时向食品安全小组汇报;2.3 生产部负责在产产品的安全性核查,严格执行各工序流程的操作规程,做好生产环境、机器设备及人员的卫生防护,及时向食品安全小组汇报;2.4 仓储部负责召回产品、未发货问题产品、可疑原料的标识、隔离和封存工作并统计汇总问题原辅料、产品数量,及时向食品安全小组汇报;2.5 营销部负责建立销售记录,详细记录产品的销售流向,并负责对不合格产品召回,通报客户并报告县食药局相关信息。

3.0演练内容3.1演练准备公司食品安全小组按照管理体系要求,决定进行一次模拟召回测试,以验证产品召回管理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2021年3月4日8:00,公司召开不合格品召回演练碰头会,食品安全小组组长作出安排部署:假定2021年3月2日9:00品控部员工在整理留样产品时发现,2月24日生产的XXX产品产品出现胀包现象经品控员检测后发现大肠菌群超标存在安全隐患且3月2日部分产品已发货,产品批号是2021022401。

3.2 召回工作部署9:05生产部经理张三、品控部经理李四将批号2021022401XXX产品产品大肠菌群超标的事情向食品安全小组组长赵五汇报,告知问题的严重性,建议启动产品召回程序。

9:10 食品安全小组组长赵五要求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召集品控部、营销部、生产车间、仓储人员及有关食品安全小组成员讨论评估后,决定实施产品召回。

食品安全小组成员参会名录①营销部确定问题产品销售时间、销售方向、数量、客户联系人、联系方式等;②仓储部负责标识、隔离并封存问题产品所使用的原料,做好原料的库存数量统计;标识、隔离并封存未发货产品并做好数量统计;③品控部立即对未发货产品、问题产品使用原料和留样产品进行检验,收集整理该批问题产品所使用原料检验记录、生产各工序记录及过程、成品检验的相关记录,分析大肠菌群超标的具体原因;④生产部做好生产各工序的卫生清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操作,并收集批号2021022401的产品生产记录;⑤其他小组成员部门负责人力、物力的支持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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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整理表姓名:职业工种:申请级别:受理机构:填报日期:备注:①复检费用承担方式:复检结论仍为不合格的食品,其检验费用由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

②复查费用承担方式:复查工作中产品的检测费用由生产经营者承担。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职责分工食品安全监管科:1.在1个工作日内通过OA向辖区所发布领取不合格食品检测报告并开展核查处置的相关通知,并做好相关记录。

2.对于涉及含有毒有害非食用物质的不合格食品,食品安全监管科对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情况进行审查,并将情况上报案审会,经案审会通过后,协助各辖区所将相关线索通报公安、检察院;3.指导各辖区所将国抽、省抽中发现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以及市级、县级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的相关信息抄告食品生产者或供货商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4.将核查处置基本情况整理汇总后,30个工作日内向上级部门反馈,并将相关信息按时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

行政执法大队:1.若案情重大,局领导指派行政执法大队进行调查,则由各相关科室、市场监管所配合其开展相关工作。

辖区市场监管所:1.将检测报告于1个工作日内送达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填写《检验结果告知书》。

(根据《福建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试行)》第三十条相关规定,我局应自收到不合格(问题)食品检验报告3个工作日内,向食品生产经营者送达检验报告,同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

)2.向食品生产经营者下发《关于抽检监测不合格(问题)食品限时处置通知书》;对于经营者未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对于限时处置的不合格食品,制作现场笔录。

3.对同批次不合格食品下架封存(包括连锁经营企业的其他分支机构),对不合格食品的同种食品下架。

4.要求经营者于3个工作日内提交索票索证、进货查验合格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

5.在我局开展的监督抽检中,负责接受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复检申请。

6.经营者不提出复检或经复检仍为不合格的食品,辖区市场所下发《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停止经营(召回)通知书》,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公示,提醒消费者停止食用。

7.对不复检或复检结果仍不合格食品在两个工作日内立案调查,录入案管系统,并向食品安全监管科报备,同时没收同批次不合格食品。

8.将国抽、省抽中发现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以及市级、县级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的溯源信息、销售凭证上报至食品安全监管科,经食品安全监管科审核后,由各辖区所抄告至食品生产者或供货商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9.对于涉及含有毒有害非食用物质的不合格食品,将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货查验相关材料上报食品安全监管科审查,经案审会通过后,由各辖区所将相关线索通报公安、检察院;10.对同种食品开展复查工作,并告知经营者检测费由其承担。

复查时需三方在场随机抽查,对于复查结果不合格的,应与不合格食品并案处理。

11.开展不合格产品的无害化处理、销毁工作。

12.在收到检测报告后的25个工作日内向食品安全监管科上报不合格食品的控制情况、排查整改复查情况及相关材料,并根据已掌握的信息填写《核查处置情况填报表》。

(针对国家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应于15日内上报)。

13.在不合格食品处置完毕后,向食品科上报完整的核查处置情况填报表》及不合格食品召回情况相关材料,并附上案件处罚决定书复印件备案。

14.将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核查处置相关材料上报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科。

15.将相关核查处置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关于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0年第01期)近期,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检,其中涉及部分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合格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现将我局对相关不合格食品、食用农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的处置情况公布如下:高淳县漆桥镇顺娣蔬菜摊点销售的韭菜处置情况。

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腐霉利。

经营户购进上述产品5公斤,货值25元,已销售5公斤,货值40元。

截止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韭菜系从别处购入,当事人只是一经销商,无法把控产品内在质量。

针对该经营户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当地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该经营户处以罚款2000元,处罚决定书文号:高市监案字〔2020〕136号。

南京市高淳区好又多超市连锁刘二好加盟店销售的韭菜处置情况。

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腐霉利。

经营户购进上述产品5公斤,货值38元,已销售5公斤,货值40元。

截止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韭菜系从别处购入,当事人只是一经销商,无法把控产品内在质量。

针对该经营户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当地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该经营户处以罚款2000元,处罚决定书文号:高市监案字〔2020〕001号。

特此公告。

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7月6日海南省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岗位职责、管理制度、操作流程)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二0二0年六月前言为加快我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保障食品安全,促进营养健康。

省教育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围绕学校食堂集中用餐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配送、供餐等关键环节编制此文件,各单位应在此文件基础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结合学校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学校食品经营管理体系文件,确保食品安全经营行为可追溯。

海南省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目录I、关键岗位职责 (1)一、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3)三、学生集中用餐陪餐人员岗位职责 (5)四、校长(园长)食品安全岗位职责 (7)五、副校长(副园长)食品安全岗位职责 (9)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10)Ⅱ、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2)一、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制度 (12)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报告制度 (14)三、食品安全投诉管理制度 (16)四、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8)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9)六、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制度 (22)七、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23)八、食品、食品添加剂采购管理制度 (24)九、供货商评价和退出管理制度 (28)十、食品检测管理制度 (31)十一、食品检测室管理制度 (33)十二、检测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35)十三、食品、食品添加剂贮存管理制度 (37)十四、食品冷藏、冷冻管理制度 (39)十五、食品、食品添加剂出库复核管理制度 (41)十六、食品粗加工与切配管理制度 (42)十七、食品烹饪制作管理制度 (44)十八、专间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7)十九、专区内食品管理制度 (49)二十、糕点类食品加工制作管理制度 (50)二十一、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52)二十二、备餐(分餐)管理制度 (54)二十三、成品留样管理制度 (56)二十四、学生集中用餐陪餐管理制度 (57)二十五、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60)二十六、就餐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62)二十七、食品加工处理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63)二十八、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65)二十九、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67)三十、化工物品管理制度 (71)三十一、信息公示管理制度 (73)Ⅲ、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流程 (75)一、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 (75)二、采购流程及要求 (76)三、收货验收流程及要求 (79)四、贮存流程及要求 (82)五、出库复核流程及要求 (83)六、食品粗加工与切配流程及要求 (84)七、食品烹饪加工流程及要求 (85)八、食品再加热要求 (86)九、糕点加工制作流程及要求 (87)十、冷食类食品加工制作流程及要求 (88)十一、裱花蛋糕加工制作流程及要求 (89)十二、生食海产品加工制作流程及要求 (90)十三、现榨饮料及水果拼盘加工制作流程及要求 (91)十四、备餐(分餐)流程及要求 (92)十五、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流程及要求 (94)十六、食品添加剂管理及要求 (96)I、关键岗位职责一、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

2.定期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3.审定本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食堂风险防控体系,确保体系有效运行。

4.参与食堂各部门、岗位的设置,确保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有效行使职权。

5.监督食堂食品安全相关措施的有效落实,保证学校师生健康与安全。

6.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应急管理,研究、协调和处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7.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等宣传教育活动,制订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开放日活动方案,并遵照执行。

8.分析研究学校学生集中用餐情况,制定陪餐计划,确定陪餐人员,明确陪餐人员岗位职责,确保陪餐工作落实到位。

9.完成教育主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等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0.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主要成员:组长:联系方式:副组长:联系方式:组员及联系方式: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1.及时修改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全校师生员工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意识。

2.定期检查食堂各项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一经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在2小时内同时上报食品安全监管、卫生和教育行政等部门,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若发现经营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或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经营,并按规定进行上报;若发现疑似食品原料引发的安全问题,应同时告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相关供货者应停止生产经营。

3.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确保应急处置任务顺利完成。

(1)按规定启动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应急预案;(2)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3)负责事故应急处置事项的决策;(4)负责上报与事故相关的重要信息;(5)审议批准应急处置工作报告等;(6)及时汇报处置情况。

4.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初次报送内容应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学校用餐人数和当前涉事人数,信息来源、临床症状、先期处置、救治情况、已采取的处置措施及进展,是否需要增援,报告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5.依法保存(封存)涉事相关场所,可能导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食品及其原料和食品相关产品,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等;不得阻扰、干涉有关部门开展事件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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