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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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通过市场机制推动经济发展、实现资源配置的一种经济模式。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法制经济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特征和法制经济的作用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和特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运行的市场经济。

它既保留了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又具有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形态。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有其存在和发展的空间。

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政府调控下的市场经济。

政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扮演着引导和监管的角色,通过法律法规对市场经济进行调整和约束,确保市场经济的公平、公正和有序。

3.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追求经济效益,又注重社会效益。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是在维护经济稳定的基础上,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二、法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法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础和保障。

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着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1. 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法制经济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市场经济中的各个主体在公平竞争的环境下进行经济活动,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

2. 保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法制经济通过规范市场经济的行为准则,预防和打击市场秩序的扰乱和破坏行为,维护市场的稳定和有序发展;同时,法制经济也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消费者在市场经济中享有公平待遇。

3. 调整和规范资源配置。

法制经济通过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引导资源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倾斜,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

4. 促进经济发展和创新。

法制经济通过法律法规对知识产权和创新活动的保护,激励企业和个人进行创新,推动经济的发展和提高。

5. 强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监管和纠错机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
法治经济有利于改善民生。全面深化改革能否成功达到预期目标,民生改善是重要标准。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是民生改善的重要指标,这些领域的发展与完善,离不开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领域的诸多项目和投资,而这正是法治经济所规范的重点。民生领域的发展,关系着无数人的利益,必须在法治经济的背景下,以法律为准绳,通过科学的制度安排和政策设计,做好民生领域的统筹建设,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根本目的,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提高教育质量,增大教育投资占GDP的比重;推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吸收更多农村人口就业;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药品供应体制的综合改革,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加大保障房建设,加快棚户区改造,从而编织出一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密而不漏、惠及全民的“民生安全保障网”。
法治经济有利于释放经济风险。随着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变化,我国经济进入换挡期,出现经济运行下行压力加大、地方财政收支压力与债务风险增加、出口竞争力下降的现象。在金融市场方面,货币市场流动性偏紧,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普遍存在,银行表外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规模不断扩大,金融加速脱媒,影子银行风险日益增加。在金融监管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要法律规范,如影子银行、存款保险、民间融资、互联网金融等领域。实行法治经济,把一切金融活动纳入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确定了全面深化金融改革的基调,有助于释放经济风险。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进行全面部署,使法治成为市场经济公平、有序、高效运行的基础条件和制度保证。只要我们以法治手段维护、巩固、深化、扩大经济成果,开拓进取、脚踏实地,必将从经济大国走向经济强国,为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源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

论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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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 市场经济论文[提要]:市场经济就是以市场为主要手段进行资源配置的经济制度,法治经济是以一系列法律为调节经济生活中的各种关系的准绳的经济制度,没有市场经济就没有法治。

市场经济的出现和发展,为法制奠定了经济基础,法治是市场经济存在和发展的法律形式,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

市场经济与法制作为事物的两个方面,法制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反过来法制又会作用了市场经济。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起步于计划经济,它只能由国家发起。

因此,一方面需要大力发展市场经济,另一方面,应加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

[关键字]:市场经济·法治经济一、没有市场经济就没有法治首先让我们先从下面几个概念开始:市场:一种资源配置的手段,通过公平竞争,公开竞价来实现资源分配、流转。

法治经济:以一系列法律为调节经济生活中的各种关系的准绳的经济制度。

在前市场经济的社会中虽然也有法律,但其主要功能是调整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及统治者内部之间的关系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而法治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产生而产生的。

市场经济:简言之市场经济就是以市场为主要手段进行资源配置的经济制度。

现代市场经济不再是单纯的自由竞争经济,而是一个有序化、制度化的过程,这一过程是通过一系列的具体的法律制度来实现的。

现代市场经济中市场要成为有效的资源配置手段,必须也只有具备合理完备的法律环境。

从这些可以看出,没有市场经济就没有法治,一个社会的法制化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经济的市场化。

市场经济越发达,法制越发展;另一方面,没有合适的法律和制度,市场就不会产生任何体现价值最大化意义上的效率,从这个意义上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也就是说,法治是市场经济的法律特征。

二、法治是市场经济存在和发展的法律形式我们来看看法治和市场经济产生的过程:在自然经济条件下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关系调整主要依靠法律以外的手段如血亲、宗法、传统习惯、宗教戒律和道德禁止来调节,即便有法律,也仅仅维护专制权力和社会治安秩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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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Hale Waihona Puke 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就是同社 会主义基本社 会制度结合在 一起的市场经
济。
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从本质上 说是法治经济。
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具有平等 性、法制性、 透明性、诚信 原则等一般特
征。
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能够把有 效市场和有为 政府结合,既 体现效率又促
改善民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够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高民生福祉,促 进社会和谐稳定。
应对风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强大的韧性和适应性,能够应对各种风险挑战,保持经 济平稳运行。
国有企业改革:优化国有经济 布局,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民营经济发展:支持民营企业 做大做强,激发市场活力
资本市场改革:推进股票发行 注册制改革,加强多层次资本 市场建设
国际化进程:加强资本市场 对外开放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全球化的关系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全球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全球经济格局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挑战与机遇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全球经济中的发展趋势和前景
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体制的建立与 完善
国际贸易中的地 位与作用
与全球经济的相 互影响
面临的挑战与机 遇
挑战:经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困难 机遇:新兴产业、绿色发展、创新驱动等领域的机遇 应对策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强创新等 未来展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前景
人口老龄化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 劳动力供给减少,成本上升
人口老龄化对投资结构的影响: 养老产业、医疗保健等领域的投 资需求增加
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体制的国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

作者: 董安生
作者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民法学博士
出版物刊名: 法学家
页码: 8-11页
主题词: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商品经济;法制建设;市场经济法制;法律制度;法治经济;法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社会主义生产力;社会关系
摘要: <正> 党的十四大提出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预示着我国社会即将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重大变革时期。

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推动我国商品经济的市场化进程,从根本上改革束缚我国生产力发展的各种社会关系,这不仅将成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主线,而且将构成我国法制建设和法制改革的主线。

在目前情况下,应当如何按照商品经济的内在规律构建我国的市场经济法制,应当如何将我国的体制改革与法制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应当如何保障我国新旧经济法制的顺利转变,这将是我国立法工作者,司法工作者,法学研究工作者和其他一切法律工作者不能回避的重大现实问题。

毛概—知识竞赛

毛概—知识竞赛

4、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就不应 该强调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答案:错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 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的基本经济制,也包括非社会主义性质的其他所有制经济。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在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兼有社会主义和 非社会主义两种不同的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 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 公有制为主体,促进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 建设的进程 中,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各种所有制经济完全 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公有 制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核心和基础,决定着社会主义社 会经济制度的性质。任何否定公有制主体地位的观点,在理论 上是站不住的,在实践上是有害的。
组长:徐斯钧 组员:柳阳、石梓然、朱昌娜、 陶利利、张宇星
题目——辨析
1、辛亥革命是一朵不结果的花。 2、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必将导致社会的两极分 化。
3、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发展了,精神文明也就自然而然上去了。
4、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就不应该强调坚持公有 制的主体地位。 5、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因此,在市场经济中人们的 行为可以不受道德规范。 6、要做到解放思想,就必须自觉把思想认识从官僚主义和形式 主义中解放出来。
2、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必将导 致社会的两极分化。
答案:错 允许在富裕的道路上存在先富与 后富,存在富裕程度的差别,承认在一定时 期内允许富裕程度差别的扩大,是有其经济 根据的。这是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的必然结果; 这是实行多种所有制形式和多种分配方式的 必然结果;这也是发展社会不结果的花。 答案:如果从辛亥革命没有完成反帝反封建的革命任务来 说,它是一朵不结果实的花。但是,辛亥革命推翻了帝制, 使民主共和观念深入人心,为中国社会的进步打开了闸门, 是二十世纪中国的第一次历史性巨变。从中国革命的全过 程来看,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是辛亥革 命的继续和发展,这些胜利也是辛亥革命最后结出的丰硕 果实。

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的认识和体会

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的认识和体会

前段时间,听一个教授讲座,他讲到,有一个中国游客在欧洲某国买了一个国际知名品牌的包,售价是68欧元,很显然这是一个仿货。

正在交易完的瞬间,警察出现了,卖家非常熟练地跑了,当中国游客呆在那里并向警察求助的时候,警察过来拿起包问到,多少钱买的?游客说,68欧元,警察说,好,把包没收,罚款680欧元,这在中国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中国游客本来是受害者啊?但是,对不起,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欧美国家,制假、售假、买假都照样处罚,更严重的是,正因为有了买假的潜在渴望和需求,滋生了假冒伪劣产品的盛行。

这个故事引发了我很多思考。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指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在持久发展的过程中,必须付诸法律、依靠法律来管理和规范这个国家、这个社会、这个政府,才能保证其长远、健康发展,四中全会就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们那必须依靠法律来规范市场经济各主体的行为,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办事,这其中也要规范政府行为,资源配置的主要还是要依靠市场的作用制定相适应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要规范政府依法行政,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政务公开等等。

政府要出具负面清单制度,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不得为的领域,或者政府法规明确规定的领域以外,市场主体都可以涉猎,都可以进行开放和开发。

以法律来保护市场竞争,维护市场经济运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每一个市场主体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严格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行为,企业内部管理行为和企业外部形象和社会责任。

市场主体的逃税漏税、制假售假、不诚信生产经营、不履行好产品质量的标准等等都是违法行为。

一方面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另一个方面也会被市场所抛弃。

市场主体要时刻明白,依法治国中关于“市场经济在本质上是法治经济”的表述,不仅仅针对政府行为的规范,同时也包括市场主体的遵法守法。

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良好法律服务和保障

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良好法律服务和保障

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良好法律服务和保障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是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好《决定》,为实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不同于计划经济,它需要规则和秩序。

就这个意义而言,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

第一,市场经济需要政府依法管理和宏观调控。

这种调控和管理要求政府转变职能,从过去习惯于较多地运用行政手段管理市场,向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市场转变,并将政府的管理行为纳入法治化的轨道,诸如在市场准入、资源配置、管理和监督等方面要依法决策,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

特别是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政府职能的转变,行政效率的提高显得尤为重要。

第二,市场经济的主体需要法律规范。

市场经济的主体应当是独立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他们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应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能够自主从事民事法律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市场经济主体的资质和资格,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来确认,市场主体的财产所有权应得到法律的明确保护,不受非法侵害。

可以说,没有合格的市场主体,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市场经济。

第三,市场经济的秩序需要法律来规范。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契约自由原则、公平竞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了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则体系,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基本准则和有力武器。

市场经济的本质属性决定,如果没有健全的法治就不可能有持续健康发展的市场经济。

第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需要法治的保障。

一方面,必须依靠法律手段来惩治违法犯罪;另一方面,对经济运行中产生的纠纷和矛盾需要通过法律设定调解、仲裁、诉讼等各种救助途径来解决。

总之,没有法律的规范、引导和保障,就不可能有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

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有良好的法制环境做保障。

浅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何是法治经济

浅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何是法治经济

金融与财经JINRONGYUCAIJING26我国实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说到底是一种协议经济、实用经济和竞争经济,它最为重要的特征,必须是在法律的相互制约下,双方利益才能得到充分保障。

这也充分说明了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的基本原理。

市场经济的第一个发展步骤,都将紧密与法律联系在一起。

脱离法律的约束框架,或不遵循市场经济的法治规则办事,只能导致盲目发展和错误决策,其结果必将造成惨重的经济损失。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存在不规范的现象。

一方面市场交易秩序因多头管理、多重标准,规则不一导致混乱,甚至是欺行霸市,囤积居奇,强买强卖,商品短缺时垄断横行,尤其是公共产品的生产和服务部门的行业垄断最为典型,价格歧视和垄断定价,交易信息不对称或不完全,权力成为市场要素,人治在市场机制中起了主要作用,导致市场的非公平性以及决策的失误和资源分配的低效率,侵害了市场主体的利益。

另一方面,社会分配秩序失衡,贫富差距不断拉大、扭曲,一部分市场主体出现强烈的心理反差,不惜以身试法,各种欺诈行为层出不穷,严重降低了经济运行效率。

再一方面,市场信用泥乱,特别是明显呈现出的城乡差别、地区发展不平衡、行业差别以及贫富收入差距愈来愈大的不平衡状况,引起社会的心理失衡,加之转型时期的价格双轨、行业垄断、非公平竞争和寻租、腐败等因素,使人们对贫富差别格外关注,容易出现心理失衡问题,强烈的反差在人们心理上造成很大的冲击和压力,使收益少的社会成员感到不合理的待遇,形成强烈的被剥夺感,从而引起广泛的不满情绪和反社会心理。

于是出现相互攀比,不择手段,基本信用缺失,无视规则、法律、道德的局面,最终使整个社会经济秩序被破坏。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这一新的形势下,我们必须紧紧围绕法治的框架,顺利进行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内外条件;我们必须努力为发展市场经济和进一步的改革,营造一个法治的环境,不断建立和完善法律保障机制和体系,全面实现依法治国、依法治理目标,使各项管理、经营和服务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有章可循,进一步为市场经济构筑良好的法治环境,保证新时期新形势下经济改革和发展取得良好成绩的同时,既要始终树立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的思想,从上到下高度重视法治在发展市场经济中的特殊重要性、必要性和关键性,认识到只有在法治保障的前提下,市场经济才能取得良好成绩,经济建设才能实现突飞猛进的目标,又要依靠法治,确保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作者:卫兴华来源:《前线》2014年第12期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

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必须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

”以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的部署为契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和法治体系,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质量和法治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市场经济与法治具有内在契合性市场和法治被称为现代文明的两大基石。

一般认为,市场经济具有平等性、竞争性、法治性和开放性等特征,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推动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机制。

法律作为维护国家和社会稳定的行为规则,虽然在自然经济、封建经济和计划经济等形态下也已存在,但大体上可以认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才形成了具有了法治特征的法律制度。

法治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经济的市场化要求社会的法治化,也就是说,市场经济越发达,法治也就越发展。

马克思认为“先有交易,后来才由交易发展为法制。

……这种通过交换和在交换中才产生的实际关系,后来获得了契约这样的法的形式”。

这深刻说明了法律产生于市场交换的实践,并随着市场交易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和创新。

恩格斯指出:“在社会发展某个很早的阶段,产生了这样的一种需要:把每天重复着的生产、分配和交换产品的行为用一个共同规则概括起来,设法使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一般条件。

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后来便成了法律。

”由此可以看出,生产、分配和交换的经济行为及其发展形态的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得以产生和发展的基础。

在自然经济条件下,对各种社会关系的调整主要依靠诸如血亲关系、宗法关系、宗教戒律、传统习惯和道德伦理来约束,法律是维护统治阶级权力和社会治安秩序的工具。

社会主义法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系

社会主义法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系

社会主义法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系班级:测量1106 姓名:范博恒[内容摘要] 市场经济在一定意义上讲是法治经济。

健全和完善的法治有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而市场经济的发展也将推动法治方面的变革。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我们必须强化法治观念。

[关键词] 法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从直观的意义上说,是以市场为配置社会经济资源主要方式的经济。

从实质的意义上说,是以市场为机制,即以价格机制为核心的,并与竞争机制和供求机制相结合,为配置社会经济资源主要方式的经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

市场经济在一定意义上讲是法治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样是法治经济。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是法治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和条件离不开法治:第一,独立自主的企业制度离不开法治。

企业是最重要、最基本的市场主体。

因为作为资源配置基本方式的市场经济就是建立在作为发达商品经济细胞的、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的独立商品生产经营者基础上的。

但是,企业要成为这样的独立商品生产经营者需要一系列条件。

一、企业必须有明确的产权。

因为市场上商品交易直观看起来是物品交易,实质上是产权交换。

不仅在企业的商品交换过程中,而且在企业的生产和分配过程中也都要求有明确的产权。

二、企业与企业、企业和其他之间的地位必须是平等的。

三、企业必须是经济上、法律上独立自主的实体,拥有自主经营发展必需的各种权利。

第二,完善的市场体制离不开法治。

完善的市场体系不仅要求有消费品生产资料等商品市场,而且要求有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技术市场。

信息市场和土地市场等生产要素市场。

这即是企业实现自主经营的前提,也是市场实现资源配置的必要条件,而没有法制就没有完善的市场体制。

第三、健全的宏观经济调控体系离不开法治。

健全的宏观经济调控体系,要求必须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为前提。

越过了这一点,就会削弱市场经济,甚至变成计划经济。

健全的宏观调控体系要求以经济的和法律的间接手段为主,以行政的直接手段为辅;健全的宏观调控体系要求严格地依法调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
从世界范围来看,市场经济发育是十八世纪之后的事。考察世界各个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市场经济发展历史,不难发现,市场经济发育过程就是一个法治不断完善的过程。十八世纪之后,西方国家相继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同时也进入了自由竞争为主导的市场经济时代,自由竞争代替了封建专制,这是历史进步,同时也就要求运用法律手段保护竞争,反对封建专制。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竞争的加剧,也出现了无序竞争问题,社会矛盾凸显,英国在1825年发生了世界上第一次经济危机,此后每隔一段时间就出现一次,呈现出周期性特征,每次危机都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严重破坏。问题与解决问题的办法一同产生,为了克服自由竞争所带来的日益增多和加重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客观上要求制定和颁布一系列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以确保市场平等竞争和社会平稳运行。
从市场运行机制来看,市场经济的核心是公平竞争,公平竞争就是自由等价交换,没有等价交换,商品就难以实现内在价值,商品经营者就难以获取应得的利润,商品经营者就没有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因此商品经营者客观上要求有相应的法律来保障其自由、平等、自主交换。
由上可见,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相应地要求制定与此相适应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目前不少国家或地区都制定有《反垄断法》或《反托拉斯法》、《保护消费者权益法》、《价格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体系,目的都在于保护竞争,实现资源配置效率的最大化。
弥补市场缺陷也好,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也罢,都不是自然而然地自动实现的,也不是随意而为的,而是需要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来实施。虽然政府宏观调控的时机、力度等通过相机抉择政策可以实现,但宏观调控政策的背后则需要有财政、金融、投资、社会保障、产业等相关的法律。
总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就是法治经济,它要求市场主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成为具有法律约束的行为,要求用法律来保护市场平等竞争以实现资源配置效率的帕累托最优,要求用法律手段来处置市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矛盾和冲突,要求政府在法律框架下调控国民经济运行,要求严格保护市场主体的财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

为什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

为什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

为什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
佚名
【期刊名称】《发展》
【年(卷),期】1994(000)002
【摘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本质及运行规律的基本要求所决定的。

一、市场经济关系主体独立自主的地位需要法律认定。

市场主体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微观基础,个人是社会经济活动的细胞,企业是从事生产
经营活动的基本组织,他们在市场中进行商品交换的直接目的是赚取最大利润。


场主体需要法律确认其独立的法律地位,从而公平、有效地配置其权利与义务。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需要法律确定市场参与者的主体资格,赋予其独立的
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特别是建立法人制度,使企业拥有从事经济活动的一切权利,令其以自己的财产对债务负完全或有限责任。

【总页数】2页(P33-3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123.9
【相关文献】
1.浅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 [J], 蒋立勋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 [J], 程丹
3.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的思考 [J], 高国政
4.试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 [J], 蔡培钦
5.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学习体会 [J], 张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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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与市场经济手抄报内容初三

法治与市场经济手抄报内容初三

法治与市场经济手抄报内容初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

法治经济是按照经济规律运作的经济,它是有法可依的;法治经济的另一面是信誉经济,要减少交易的成本达到双赢的目的,交易双方必须诚实守信。

所以,这种经济实质上是法治与德治统一的经济。

没有诚实守信相伴的法治经济必然得不到社会和公众的认同,诚实守信的失落则会导致社会凝聚力的涣散,市场效率降低,风险增大。

法治与诚实守信,它们共同规范着人们的行为和价值取向,在潜移默化中成为一种社会经济秩序和为社会大多数人认同的自律准则,二者共同作用、相互促进。

诚实守信是道德约束的核心,它要求各自独立的市场主体之间在经济往来交易中讲信用,杜绝欺诈行为。

市场竞争是公平的竞争,是在规范的经济秩序中进行的,它拒绝欺诈,排斥投机取巧,鄙视一切不守信用的行为。

这就是说,法治经济在本质上是信用经济,诚实守信是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是所有市场主体在经营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没有诚实守信,法治的作用就难以发挥。

当人们不讲诚实守信的时候,法治经济就失去了信誉的基础。

诚实守信和法治经济是相互支持的,一方面,许多复杂的交易需要法律和道德同时起作用,缺少任何一方都是不可行的。

另一方面,法律制度越健全,不讲道德的成本就越大,人们就越讲道德;反之,只有在一个人们比较重视道德的社会里,法律才真正发挥作用。

法治和诚实守信这种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情况我们从契约承诺中可以看得更加明晰。

市场交易要通过契约来实现,因此,必然要制定实施有利于契约履行的各种规则,这是法治的表现。

然而,仅止于此还是不够的。

任何契约的履行,无不是建立在诚实守信交易的观念上。

如果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讲信用、不守信义,再好的契约也只能是一张白纸。

就契约本身来说,它具有平等的品质,在平等的基础上它要求缔约人意思表示真实明确,诚实不欺。

正是在契约中才确证了自身的人格,体会到做人的品位和实现着做人的价值。

从“重合同、守信用”,“信守”契约只能存在于有道德的人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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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税已是诚信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
2、外地企业审核备案第二年起,核验发票
3、建议审计部门加强核算审计
4、预选承包商推动将纳税作为主要评价因素
5、注册地法人化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也是信用经济。

税收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既要有税收法律体系的约束,也要有税收信用这一道德基础。

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由于相关法制跟不上形势的发展需要,纳税人长期拖欠税款、偷税骗税等失信现象比较突出。

加快纳税信用建设,充分发挥信用对税收法治的补充作用,引导纳税人加强信用管理,自觉诚信纳税,成为新形势下加强税收征管的迫切要求。

一、强化信用硬约束,促进纳税信用道德法制化
诚信纳税作为一种道德规范,只是提供了纳税信用道德自觉的可能,还不等于纳税信用道德自觉的现实。

由于道德约束是通过传统习惯、社会舆论、思想劝导、榜样示范等柔性手段和途径来进行的,它可以陶冶人的主观世界和提升人的精神境界,激励和引导现实的人们为实现超现实的理想目标和意义世界而努力,但当理想的道德与现实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它的软约束性除了给予人良心和道义上的谴责以外,并不能保证社会道德规范的共同遵守。

要保证纳税信用道德意识得到普遍养成和纳税信用道德规范得到共同遵守,必须强化纳税信用道德的法制规约,用法律制度的硬约束力来保障纳税人的信用行为。

当前,我国民法、刑法、反不当竞争法、税收征管法都有诚实守信的要求,但只是作了原则性的、抽象概括的规定,对行为人缺乏强有力的约束力。

近几年,社会对诚信的呼声渐涨,但更多地是局限于社会公德的范畴去强调,并未将其提升到法律的高度。

因此,必须重视加快社会信用法的组织制定,重视以税收基本法为核心的税收法律体系建立完善,为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及信用活动提供完整、公开和相对稳定的标准,从而奠定纳税信用健康发展的基础。

二、突出宣传重点,营造良好的纳税信用氛围
“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是近几年税收宣传月的主题。

这一宣传理念重在突出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优越性。

在税收宣传工作中,税务机关应围绕宣传主题,让每一位公民深刻了解税收存在的必要性、重要性,让他们明白,税收的存在,从表面上看是政府的需要,实质上是全体人民的共同需要,对个别纳税人来说是无偿的,对纳税人整体上来说是有偿的,税收对社会发展带来了宏观效益和微观效益,纳税人的利益实质上与政府利益是统一的。

当然,要真正取得纳税人的信任、理解和支持,将依法诚信纳税转为自觉行动,仅靠宣传是不够的,还要让社会主义税收优越性充分体现出来。

只有保证税款的合法、合理支出,才能真正体现我国税收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今后,政府应大力提高税款使用的透明度,对预算支出项目加强实地考证、考核,对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并予以公开,让人民群众进行最广泛的监督。

三、提升政府信用,以政府信用建设为表率
政府信用是指政府部门作为公共权力机构或公共权力的代理者信守规则、遵守诺言而取得的信任。

政府信用主体的特殊性,决定了政府信用缺失在社会中的巨大影响与负面作用,如果政府不能做到诚实守信,其它的市场主体便会加以效仿,从而导致社会信用的大滑坡。

随着经济体制的转轨,招商引资已成为地方政府的主要工作。

在招商引资过程中,部分地方政府因“急功近利”,树政绩心切,做出了一些妨碍经济正常运行和社会公正的行为。

为吸引外来投资者到本地投资兴业,有些地方政府不研究政策,不考虑实际,大肆渲染优惠政策,全力以“惠”招商。

不管优惠政策是否违法、能否兑现,只要能先把外商请进门,就满口许诺,甚至擅自减税、免税或变相减免税。

既然税能随意减免,本地投资者也不甘吃亏,找个乡镇
一挂靠,便也摇身一变,成了该乡镇的外来投资商。

近两年,地方政府转变观念,变直接减免税为财政奖励。

但由于乡镇财力不足,加上随意减免税造成财政更趋紧张,许多优惠都无法兑现。

政府的失信,无论在税法遵从方面,还是在优惠政策兑现方面,都成为了纳税人不诚信纳税的理由。

纳税信用遭遇空前危机。

其实,招商的“第一竞争力”是良好的软硬综合环境,如社会信用度高、交通便利,通讯快捷,法制健全,治安良好,重商亲商等。

各级政府应抓住根本,以环境招商,以诚信招商,重塑信用政府形象,充分发挥其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基础和表率作用。

而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的税务机关,则要依法办事,透明办税,清正廉洁,高效服务,并积极运用各项税收政策支持、引导纳税人发展生产、改善经营,做依法诚信征税的典范。

四、健全纳税信用评价机制,科学划分纳税信誉等级
1999年,国家税务总局就开始了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2003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正式拉开了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的大幕。

按照统一布署,全国各地依照确定的条件和标准,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进行评估认证,并根据评估结果授予纳税人不同的信用等级。

目前,这项工作主要由各级税务部门来运作,尚处于纳税信用管理的初级阶段。

从趋势上看,按市场化的发展要求,纳税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应逐步移交给社会中介机构来完成。

专门性的信用评估机构不仅可以通过专业化的经营降低业务成本,还可以增强信用评定结果的法律性、科学性和权威性,得到社会各方的认可。

税务部门要逐步创造条件,通过规范市场准入、退出等监管机制,培植纳税信用中介机构有序发展,逐步将相关业务移交给中介机构来完成。

中介机构按照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标准化的要求,利用现代信息化科技手段,将各类分别采集、分散采用的征管数据信息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整合,充分利用已有的网络信息数据,建立纳税信用数据库,并定期进行比对,发现纳税违规行为及时记录备案,以此为依据授予纳税人不同的信用等级。

五、完善失信惩戒机制,提高纳税失信成本
纳税信用缺失,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纳税失信成本过低。

在信用体系健全的国家,失信成本十分昂贵,对于企业可能面临破产,对于个人就意味着难以在社会立足。

在我国,由于失信惩戒机制不健全,纳税人失信所付出的法律成本和经济成本都偏低。

一个健全、有效的失信惩戒制度是由直接惩罚和间接惩罚共同作用完成的。

直接惩罚主要来自政府职能部门和行业公会,间接惩罚则主要来自专业化、社会化的信用数据库,通过向社会开放信用信息数据库,提供查询与评价来达到对失信的企业和个人进行惩罚的目的。

对纳税失信行为,税务机关加大稽查、监管和打击力度固然重要,但从长远来看,让失信纳税人进入社会诚信档案的“黑名单”,形成以信用数据库为纽带的广泛的市场联防,才是打造“诚信”的关键所在。

在西方一些国家,资信公司调查、征集当事人的社会综合信用资料,出具信用报告,供业务对象付费查询。

其中,税收信誉是当事人信用资料中的一项重要信息。

如果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欠佳、纳税信誉等级低,则其在商务、信贷、消费、求职等方面都会受到很大制约。

目前,我国上海已出现了个人征信有限公司,开始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体系,为个人和企业建立“信用档案”,为社会提供个人信用咨询服务。

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发展,纳税信用应不仅成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的通行证,更要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通行证。

体系的发展,纳税信用应不仅成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的通行证,更要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通行证。

用体系的发展,纳税信用应不仅成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的通行证,更要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通行证。

体系的发展,纳税信用应不仅成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的通行证,更要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通行证。

最近,审计发现,2外地企业在淮南从事建筑作业,工作量分别达到193万元和835万元。

其提供的分别是山东省建筑安装业和我省外市地税部门代开的专门发票,有关单位据以入帐付款。

根据《淮南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建筑营业税管理等有关规定,外地企业来我市从事建筑劳务,应当在淮备案,进行经营、税务登记,在劳务发生地缴纳营业税。

以上两户企业均未做到,可能还潜藏着利用税收洼地违规避税等问题。

有关单位由于相关业务不熟悉,也未把好验票、扣税关
口,致使我市相关税款流失。

目前,我市每年建设项目不少,建筑市场全面放开,外地企业纷纷涌入经营。

若管起来,可以有力地促进我市增加税收,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足够的重视。

为此审计建议:一、建设管理、税务等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建筑市场管理和税法宣传,提高纳税人和建设项目单位有关人员的责任意识。

二、税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的日常税收管理,可以安排进行重点稽查。

三、审计部门在开展日常项目审计时涉及此项内容予以重点关注,并且依法进行处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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