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试题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3.北京市东城区某选区选举地方人大代表,代表名额为2人,第一次投票结束后,候选人按得票多少排序为甲、乙、丙、丁,其中仅甲获得过半数选票。对此情况的下列处理意见哪些项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A.宣布甲、乙当选
B.宣布甲当选,同时以乙、丙、丁为候选人另行选举
c.宣布甲当选,同时以乙、丙为候选人另行选举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遏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的人数少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本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如果只选一人,候选人应为二人。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第十五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解放军选举产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不超过三千人。名额的分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情况决定。加入收藏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另行规定。
【配套练习】
第三十六条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加入收藏
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
第三十八条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
第四十条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
B.1倍
c.2倍
D.1/3至1倍
【答案】D
【解析】《选举法》第30条第2款。
2.某村有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1000人,在一次乡人大选举中作为一个选区,应选人大代表三人。第一次投票中五名代表候选人中,只有两人得票超过参加投票选民的过半数,于是进行再次选举。对此,下列哪个选项不正确?
A.再次选举中,代表候选人应为二人,即为第一次投票中的得票数为第三、第四名的选民
2.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如果选举进行前,选民名单出现纠纷,பைடு நூலகம்此类案件由哪个法院审理?
A.选民户籍所在地法院
B.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C.选区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
D.选民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
【答案】B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64条规定,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所以,B项是应选项。
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
第四十一条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提名、酝酿代表候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天。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将依法提出的代表候选人名单印发全体代表,由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如果所提候选人的人数符合本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差额比例,直接进行投票选举。如果所提候选人的人数超过本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最高差额比例,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办法根据本法确定的具体差额比例,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进行投票选举。
【配套练习】
1.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正在监狱服刑期间,有关其选举权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A.可以行使选举权
B.不能行使选举权
C.没有选举权
D.经监狱批准可以行使选举权
【答案】A
【解析】依据《宪法》第34条的规定,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所以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还是应该有选举权的,也无需经过监狱批准。
【解析】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需具备的两个条件:年满18周岁中国公民,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因此,可知A项不足18周岁所以不选A。而D项虽服过刑,但未被剥夺政治权利,因此应选D。
重点法条3
代表候选人的提出
第二十九条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或者选举单位提名产生。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四条每一选民在1次选举中只有1个投票权。
第六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并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归侨人数较多地区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归侨代表。
旅居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期间在国内的,可以参加原籍地或者出国前居住地的选举。
本部分设定了隐藏,您已回复过了,以下是隐藏的内容原则。B正确。《选举法》第36条规定,全国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即秘密投票原则。D正确。选民对代表的监督、罢免并不是选举制度的原则,c错误。此外,我国选举制度采取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也是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
【配套练习】
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的候选人,由下列哪些方式提名产生?
A.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
B.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单独提名推荐
c.人民代表5人以上联名推荐
D.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提名推荐
【答案】ABD
【解析】《选举法》第29条。
重点法条4
选举规则
第三十条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
1.根据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选举制度有哪些基本原则?
A.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B.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C.选民对代表的监督、罢免原则
D.秘密投票原则
【答案】ABD
【解析】我国的公民,非经法定程序被剥夺选举权,都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也即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A正确。选民每人一票,每一张选票的效力是相同的,即选举权的平等性
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袁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不限于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第三十三条选举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应当向选民或者代表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政党、人民团体和选民、代表可以在选民小组或者代表小组会议上介绍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情况。选举委员会可以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但是,在选举日必须停止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
【相关链接】《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目的五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第一百六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审结。
审理时,起诉人、选举委员会的代表和有关公民必须参加。加入收藏
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应当在选举日前送达选举委员会和起诉人,并通知有关公民。
依照前款规定另行选举县级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三分之一;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另行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配套练习】
1.在直接选举中,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
A.1/2至1倍
3.某村开始了三年一次的村委会选举,推选以下四位村民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你认为下列四位村民中哪几位可以被推荐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
A.甲某,刚过完17岁生日,初中毕业后成为家里的主要劳力,田里地里都是一把好手。可其父亲素有小偷小摸的毛病,去年偷了吕家的一条黄牛被处罚
B.乙某,23岁,为人忠厚,写得一手好字。但跟着他爷爷学了一些占卜、算卦之类的"技术"
c.丙某,现任村妇女主任,热情大方,精明能干。只是经常与那些年轻后生嘻嘻哈哈,其丈夫死后,她与比自己小好几岁的小伙子周小满谈恋爱,被老辈人说成是有伤风化
D.丁某,原为村里的小学教师,因犯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在服刑期间,他学会了多种果树栽培技术和特种养殖技术。提前释放回来后便搞起特种养殖和果园开发
【答案】BcD
第二十六条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每次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十八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对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列入新迁入的选区的选民名单;对死亡的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选民名单上除名。
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2.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下列不需要设立选举委员会的包括:
A.不设区的市
B.县、自治县
c.直辖市
D.设区的市
【答案】cD
【解析】根据《选举法》第7条规定,只有县、乡两级的人大代表选举设立选举委员会,cD是应选项。
3.我国实行直接选举的范围包括哪些?
A.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B.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宪法学配套练习题
重点法条1
各级人大代表选举产生方式
第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第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c.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D.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答案】ABD
【解析】根据《选举法》第2条规定,c中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行问接选举,ABD项是正确的答案。
重点法条2
公民的选举权与选民登记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推荐者应向选举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介绍候选人的情况。加入收藏
第三十一条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由各选区选民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名推荐。选举委员会汇总后,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公布,并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如果所提候选人的人数超过本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最高差额比例,由选举委员会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公布。
第二十七条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实行凭选民证参加投票选举的,并应当发给选民证。
第二十八条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
B.选民在再次选举中,可以另外依法推行代表候选人
c.选民在再次选举中,投票时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
D.在再次选举中,如果参加投票的选民有600人,得票200的人如果是得票最多的人就被选为乡人大代表
【答案】B
【解析】A项根据《选举法》第41条第4款另行选举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如果只选1人,候选人应为2人。因此A项是正确的,c和D也是正确的,C项中选民投票时是有选择自由的,《选举法》对D项的要求是"不少于1/3","不少于"即等于或多于,再次选举过程中有600人参加,那么200人得票就可以了,因而D选项是对的。
A.宣布甲、乙当选
B.宣布甲当选,同时以乙、丙、丁为候选人另行选举
c.宣布甲当选,同时以乙、丙为候选人另行选举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遏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的人数少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本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如果只选一人,候选人应为二人。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第十五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解放军选举产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不超过三千人。名额的分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情况决定。加入收藏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另行规定。
【配套练习】
第三十六条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加入收藏
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
第三十八条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
第四十条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
B.1倍
c.2倍
D.1/3至1倍
【答案】D
【解析】《选举法》第30条第2款。
2.某村有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1000人,在一次乡人大选举中作为一个选区,应选人大代表三人。第一次投票中五名代表候选人中,只有两人得票超过参加投票选民的过半数,于是进行再次选举。对此,下列哪个选项不正确?
A.再次选举中,代表候选人应为二人,即为第一次投票中的得票数为第三、第四名的选民
2.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如果选举进行前,选民名单出现纠纷,பைடு நூலகம்此类案件由哪个法院审理?
A.选民户籍所在地法院
B.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C.选区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
D.选民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
【答案】B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64条规定,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所以,B项是应选项。
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
第四十一条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提名、酝酿代表候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天。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将依法提出的代表候选人名单印发全体代表,由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如果所提候选人的人数符合本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差额比例,直接进行投票选举。如果所提候选人的人数超过本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最高差额比例,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办法根据本法确定的具体差额比例,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进行投票选举。
【配套练习】
1.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正在监狱服刑期间,有关其选举权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A.可以行使选举权
B.不能行使选举权
C.没有选举权
D.经监狱批准可以行使选举权
【答案】A
【解析】依据《宪法》第34条的规定,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所以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还是应该有选举权的,也无需经过监狱批准。
【解析】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需具备的两个条件:年满18周岁中国公民,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因此,可知A项不足18周岁所以不选A。而D项虽服过刑,但未被剥夺政治权利,因此应选D。
重点法条3
代表候选人的提出
第二十九条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或者选举单位提名产生。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四条每一选民在1次选举中只有1个投票权。
第六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并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归侨人数较多地区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归侨代表。
旅居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期间在国内的,可以参加原籍地或者出国前居住地的选举。
本部分设定了隐藏,您已回复过了,以下是隐藏的内容原则。B正确。《选举法》第36条规定,全国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即秘密投票原则。D正确。选民对代表的监督、罢免并不是选举制度的原则,c错误。此外,我国选举制度采取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也是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
【配套练习】
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的候选人,由下列哪些方式提名产生?
A.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
B.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单独提名推荐
c.人民代表5人以上联名推荐
D.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提名推荐
【答案】ABD
【解析】《选举法》第29条。
重点法条4
选举规则
第三十条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
1.根据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选举制度有哪些基本原则?
A.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B.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C.选民对代表的监督、罢免原则
D.秘密投票原则
【答案】ABD
【解析】我国的公民,非经法定程序被剥夺选举权,都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也即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A正确。选民每人一票,每一张选票的效力是相同的,即选举权的平等性
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袁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不限于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第三十三条选举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应当向选民或者代表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政党、人民团体和选民、代表可以在选民小组或者代表小组会议上介绍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情况。选举委员会可以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但是,在选举日必须停止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
【相关链接】《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目的五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第一百六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审结。
审理时,起诉人、选举委员会的代表和有关公民必须参加。加入收藏
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应当在选举日前送达选举委员会和起诉人,并通知有关公民。
依照前款规定另行选举县级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三分之一;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另行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配套练习】
1.在直接选举中,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
A.1/2至1倍
3.某村开始了三年一次的村委会选举,推选以下四位村民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你认为下列四位村民中哪几位可以被推荐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
A.甲某,刚过完17岁生日,初中毕业后成为家里的主要劳力,田里地里都是一把好手。可其父亲素有小偷小摸的毛病,去年偷了吕家的一条黄牛被处罚
B.乙某,23岁,为人忠厚,写得一手好字。但跟着他爷爷学了一些占卜、算卦之类的"技术"
c.丙某,现任村妇女主任,热情大方,精明能干。只是经常与那些年轻后生嘻嘻哈哈,其丈夫死后,她与比自己小好几岁的小伙子周小满谈恋爱,被老辈人说成是有伤风化
D.丁某,原为村里的小学教师,因犯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在服刑期间,他学会了多种果树栽培技术和特种养殖技术。提前释放回来后便搞起特种养殖和果园开发
【答案】BcD
第二十六条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每次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十八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对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列入新迁入的选区的选民名单;对死亡的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选民名单上除名。
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2.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下列不需要设立选举委员会的包括:
A.不设区的市
B.县、自治县
c.直辖市
D.设区的市
【答案】cD
【解析】根据《选举法》第7条规定,只有县、乡两级的人大代表选举设立选举委员会,cD是应选项。
3.我国实行直接选举的范围包括哪些?
A.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B.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宪法学配套练习题
重点法条1
各级人大代表选举产生方式
第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第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c.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D.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答案】ABD
【解析】根据《选举法》第2条规定,c中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行问接选举,ABD项是正确的答案。
重点法条2
公民的选举权与选民登记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推荐者应向选举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介绍候选人的情况。加入收藏
第三十一条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由各选区选民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名推荐。选举委员会汇总后,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公布,并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如果所提候选人的人数超过本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最高差额比例,由选举委员会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公布。
第二十七条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实行凭选民证参加投票选举的,并应当发给选民证。
第二十八条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
B.选民在再次选举中,可以另外依法推行代表候选人
c.选民在再次选举中,投票时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
D.在再次选举中,如果参加投票的选民有600人,得票200的人如果是得票最多的人就被选为乡人大代表
【答案】B
【解析】A项根据《选举法》第41条第4款另行选举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如果只选1人,候选人应为2人。因此A项是正确的,c和D也是正确的,C项中选民投票时是有选择自由的,《选举法》对D项的要求是"不少于1/3","不少于"即等于或多于,再次选举过程中有600人参加,那么200人得票就可以了,因而D选项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