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实践学分认定标准(类号与大类项目和分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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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获得途径和学分核定标准

本科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获得途径和学分核定标准

本科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获得途径及学分核定标准
第一部分普适性途径
一、科研活动
二、发表学术论文
注:全国性报刊(理论版)参照中文核心期刊计算;学术会议级别由校学术委员会认定三、知识产权方面
注:一般成员(限2人),按排名先后顺序,等差递减0.5学分。

四、社会实践活动
注:参加社会实践团队的调查报告作者原则上为一人;集体获奖,按排名先后顺序等差递减0.5学分,到0.5学分后参加者每人获0.2学分。

五、文体活动
注:集体获奖,按排名先后顺序等差递减0.5学分,到0.5学分后参加者每人获0.2学分。

六、学术讲座(上限1.5学分)。

江西财经大学学生科研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办法

江西财经大学学生科研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办法

江西财经大学学生科研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办法(修订)为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探索实践教育教学新形式和新途径,保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信敏廉毅”素质的创业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分规定与要求㈠全校普通本科学生在校学习完成课内必修、选修和实践环节学分的同时,还必须参加本办法所规定的科研创新实践活动学分项目(一般不少于5项的活动),至少取得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即03级、04级、05级学生不少于3个学分,06级及以后年级的学生不少于6个学分),方准予毕业。

㈡学生应根据具体的活动内容,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和能力,合理安排参加各级各类组织的科研、创新实践活动,以获取相应的学分。

㈢学生科研创新实践学分活动应符合人才培养目标与要求。

学校各部门或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各学生社团面向学生组织的各项活动均纳入学分认定范畴。

第二条认定范围及内容㈠科研创新实践活动认定范围:省部、国家、国际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或项目;学校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或项目;校区、学院、学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或项目等。

㈡具体的活动内容为:⒈学科竞赛:是指各类学科竞赛,如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结构设计竞赛、英语竞赛、产品设计竞赛、挑战杯科技竞赛、作文竞赛、文学创作竞赛和新闻写作竞赛等各类竞赛活动等;⒉科研成果:主要包括学术论文、文艺作品、书评、调查报告、读书心得等;⒊美术设计作品:指美术设计作品等;⒋科研活动:包括教学单位发布的及学生自选的课题、或参加横向课题、参加导师课题等的调研和实验研究,参加学术讲座、教学单位组织科研活动或艺术实践活动等;⒌发明创造: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新颖独特的设计、项目开发、成果推广应用等;⒍校园文化活动:包括各类文娱、体育比赛,以及校报、校内期刊等各类活动的文章、征文和作品;⒎社会实践活动:包括假期社会实践(如“三下乡”活动、社区服务活动、勤工助学活动等)、青年志愿者活动(如校团文明建设活动、“区校共建”实践活动及其他各种公益活动等);⒏职业资格:获取创新能力水平等级考试、计算机及软件资格、英语等级、以及经一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考核获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⒐社会工作:包括学生信息员、获优秀学生干部(学生会、社团等)、优秀班级学生干部、社会工作积极组织者(非学生干部)、见义勇为者称号等。

创新实践学分认定标准(类号与大类项目和分数限制)

创新实践学分认定标准(类号与大类项目和分数限制)

创新实践学分认定标准类号大类名称项目学分评定要求1 申报项目国家级(通过结题验收,排名第一者)8学生以韶关学院学生身份申报项目,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校级立项并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第一完成人分别计8、6、4、2学分,其他完成人分别计4、3、2、1学分;对于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校级项目,结项成果鉴定优秀或获奖的,所有项目完成人分别增计4、3、2、1学分。

省部级(通过结题验收,排名第一者)6市厅级(通过结题验收,排名第一者)4校级(通过结题验收,排名第一者)22 论文或作品T级20 对于合作完成的论文,韶关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的,第一作者按100%计,其他作者均按50%计;韶关学院为第二署名单位的,第一作者按60%计,其他作者均按30%计。

其余不计分。

A级10B级8C级 6D级 4E级 23 学术性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每万字计1学分 1注明为韶关学院成果所公开出版的学术性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不含教材、教辅、科普类读物、重印的著作)等,按每万字计1学分进行计算。

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按100%计;第二作者或第二主编,按80%计;第三作者或第三主编,按60%计;副主编,按50%计。

对于参编(著)者,以全书正式出版、版权页署名(或“前言”、“后记”内说明)为准,根据有效的证明材料,按实际执笔编(著)的字数计算学分。

主编、副主编、参编(著)者,不重复计算,只计最高学分。

4 发明专成功申请发明专利 3 成功申请与授权,二者不重复计算,利(著作权)只计最高学分。

成功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商标)2成功申请外观设计专利者1国家专利局授权的发明专利(著作权)6国家专利局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商标)4国家专利局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者25 学科竞赛、素质能力竞赛、文化艺术展演国家级一等奖8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级别竞赛获奖的,按最高学分计算。

国家级二等奖 6国家级三等奖 4国家级成功参赛者及其他奖项1.5省部级一等奖 5省部级二等奖 4省部级三等奖 3省部级成功参赛者及其他奖项获得者1市厅级或校际(区域性)一等奖2.5市厅级或校际(区域性)二等奖2市厅级(区域性)或校际三等奖1.5市厅级成功参赛者及其他奖项获得0.5校级一等奖 2校级二等奖 1.5校级三等奖 1成功参赛者及其他奖0.56 体育比赛国家级前八名者8×(1/N)其中第一名N=1,第二名N=2,第三名N=3,依次类推(N≤8)。

2024年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范例(二篇)

2024年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范例(二篇)

2024年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范例第八条技能学分认定范围及分值一、学科竞赛在学科竞赛或综合类学术科技竞赛中,依据获奖级别及名次,具体学分认定如下: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及参与奖分别计10、8、6、4学分;省(部)级一、二、三等奖及参与奖分别计6、5、4、2学分;校(地厅)级一、二、三等奖及参与奖分别计4、3、2、1学分;院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1、0.5学分。

二、文化、艺术、体育比赛1. 代表学校参加全国比赛,获前1至6名及成功参赛者分别计10、8、6、4、3、2学分。

2. 代表学校参加省级比赛,获前1至6名及成功参赛者分别计6、5、4、3、2、1学分。

3. 参加校级文体比赛决赛获前三名者,分别计4、3、2学分;获第4至6名者计1学分。

4. 参加院级文体比赛决赛获前三名者,分别计2、1、0.5学分。

5. 在体育竞赛中,打破国家、省级和学校纪录者,可在名次学分基础上分别加3、2、1学分。

三、技能考核1. 非外语专业学生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六级考试计4学分;外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外语八级考试计4学分;通过大学外语四级考试(含外语专业与非外语专业)计2学分。

2. 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三级考试计4学分;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二级考试计2学分。

3. 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考试、技能鉴定或全国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获高级证书者计6学分,中级证书者计4学分,初级证书者计2学分。

4. 全国司法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通过者计6学分,单门通过计2学分。

5. 普通话一级甲等计6学分,一级乙等计4学分,二级甲等计2学分。

第九条实践学分认定范围及值一、社会实践学生参加各类社会实践(含实习)活动,受到国家级、省(部)级或学校表彰者,分别计6、4、2学分。

二、社团活动学生社团活动获学校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3、2、1学分。

以学校名义举办的各种学术文化社团活动,如读书征文比赛、知识竞赛、演讲辩论赛、书画大赛等,均按此标准计算学分。

三、科技活动1. 在国家级科技活动中,获个人一、二、三等奖及参与奖者,分别计10、8、6、4学分。

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增强创业意识、提高创新创业能力,根据我校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身的兴趣和特长,从事超出本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学习、科研和实践活动,从而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或实用价值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审核评定获得的学分。

第三条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是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凡就读于我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在校期间必须完成4个创新创业实践学分。

第二章认定范围第四条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范围主要包括以下类别:1.创新创业项目:指参加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业实践类项目。

2.学科竞赛:指由政府部门或其委托的行业权威机构组织的学科竞赛,以及由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

3.创业实践:指学生自主创业,依法在XX大学科技园注册公司等创业实践活动。

4.学术论文:指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以及被国内、国际学术会议收录的论文。

5.知识产权:指获得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专有权、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专利等。

6.科研成果:参加教师实验教学自制仪器的研制或者其他科研课题研究。

7.学术报告:指学生结合所参与的创新创业活动,面向师生主讲的学术报告。

8.创新创业讲座:指学生参加由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团委以及科技园组织的创新创业教育相关的讲座。

9.技能考核:指学生参加外语考试、计算机类考试、普通话考试、和其它专业资格认证考试。

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同一学生、同一项目在学分认定时,遵循就高原则,不重复认定;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有重复的,按最高值计算学分,不重复计算。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获得途径及学分核定标准参见附件。

第三章认定方式及要求第六条按照“谁主办、谁组织、谁认定”的原则,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按照归口管理的模式由活动主办或组织单位(职能部门或学院)进行认定。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是指通过参预科研、创新实践等活动所获得的学分,旨在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积极参预科研创新,培养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提高综合素质。

为了规范大学生创新学分的认定流程,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认定标准1. 科研项目(1) 参预国家级科研项目,可获得10学分;(2) 参预省级科研项目,可获得8学分;(3) 参预校级科研项目,可获得6学分;(4) 参预院系级科研项目,可获得4学分。

2. 发表论文(1) 发表SCI/SSCI检索论文,可获得8学分;(2) 发表EI检索论文,可获得6学分;(3) 发表核心期刊论文,可获得4学分;(4) 发表普通期刊论文,可获得2学分。

3. 科技竞赛(1) 获得国际级科技竞赛奖项,可获得8学分;(2) 获得国家级科技竞赛奖项,可获得6学分;(3) 获得省级科技竞赛奖项,可获得4学分;(4) 获得校级科技竞赛奖项,可获得2学分。

4. 创新创业项目(1) 参预国家级创新创业项目,可获得8学分;(2) 参预省级创新创业项目,可获得6学分;(3) 参预校级创新创业项目,可获得4学分;(4) 参预院系级创新创业项目,可获得2学分。

5. 社会实践(1) 参预国内外社会实践,累计时间达到80小时,可获得8学分;(2) 参预国内外社会实践,累计时间达到60小时,可获得6学分;(3) 参预国内外社会实践,累计时间达到40小时,可获得4学分;(4) 参预国内外社会实践,累计时间达到20小时,可获得2学分。

三、认定流程1. 学生申请学生在完成相应的科研、创新实践活动后,向所在学院或者导师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包括项目介绍、论文发表证明、竞赛获奖证书等。

2. 学院审核学院成立认定委员会,负责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并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包括学生参预的具体项目、论文发表情况、竞赛获奖情况等。

3. 学校认定学院将评估结果提交至学校认定委员会,由学校认定委员会进行最终认定。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是为了鼓励和奖励大学生在科技创新、学术研究、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突出表现,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为了规范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认定范围1. 科技创新类:包括科研项目、科技竞赛、论文发表等。

2. 学术研究类:包括学术论文、学术报告、学术会议等。

3. 社会实践类:包括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公益项目等。

三、认定标准1. 科技创新类:(1) 科研项目:完成大学生科研项目,根据项目难度、创新性、成果等综合评定,分为A、B、C三个等级。

(2) 科技竞赛:参加国际、国家级或省级科技竞赛并获奖,根据奖项等级给予相应的学分认定。

(3) 论文发表: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根据期刊的影响因子和论文质量给予学分认定。

2. 学术研究类:(1) 学术论文:完成学术论文并通过学院评审,根据论文质量和学术影响力给予学分认定。

(2) 学术报告:在学术会议上进行学术报告,根据报告的深度、广度和学术质量给予学分认定。

(3) 学术会议: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并做口头报告,根据会议级别和报告质量给予学分认定。

3. 社会实践类:(1) 社会实践活动:参与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根据活动的难度和参与度给予学分认定。

(2) 社会公益项目:参与社会公益项目并取得突出成绩,根据项目的影响力和贡献给予学分认定。

四、认定程序1. 提交申请: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创新学分认定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相关证明材料和申请表格。

2. 材料审核:学院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认定标准。

3. 评审认定: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给予学分认定。

4. 公示和申诉:学院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学生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

5. 最终认定:学院根据申诉情况进行复核,并最终确定学分认定结果。

6. 认定记录:学院将认定结果记录在学生的学分认定档案中,并在学生学籍信息中体现。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已成为教育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

为了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的创新实践活动,许多高校开始推行创新学分认定制度。

本文将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的实施细则,以确保认定过程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二、认定范围1. 创新项目类:包括科研项目、创业项目、社会实践项目等。

2. 创新竞赛类:包括学科竞赛、创新设计竞赛、创业大赛等。

3. 创新论文类:包括科研论文、创新论文、发明专利等。

三、认定标准1. 创新项目类:a. 项目质量:评估项目的创新性、科学性、实用性和社会影响力。

b. 参与程度:评估学生在项目中的角色、责任和贡献程度。

c. 项目成果:评估项目的成果展示、论文撰写和实践报告等。

2. 创新竞赛类:a. 竞赛级别:评估竞赛的学术水平、竞争激烈程度和影响力。

b. 获奖情况:评估学生在竞赛中获得的奖项和荣誉。

c. 竞赛成果:评估学生在竞赛中的表现和成果展示。

3. 创新论文类:a. 论文质量:评估论文的创新性、学术水平和实用性。

b. 发表情况:评估论文在学术期刊、会议或专利中的发表情况。

c. 论文成果:评估论文对学科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贡献程度。

四、认定流程1. 申请阶段:a. 学生提交认定申请,包括项目或竞赛的相关材料和证明文件。

b. 学校设立认定委员会,由相关学科专家和教师组成。

2. 评审阶段:a. 认定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出符合认定标准的申请。

b. 符合条件的申请将进入详细评审阶段,由专家进行评估和打分。

3. 认定结果:a. 认定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学生是否符合创新学分认定标准。

b. 学生将收到认定结果通知,包括认定等级和学分数。

五、学分认定等级1. 一等奖:学生在创新活动中表现出色,成果突出,对学科发展和社会进步有重要贡献。

2. 二等奖:学生在创新活动中表现良好,成果明显,对学科发展和社会进步有一定贡献。

3. 三等奖:学生在创新活动中表现一般,成果一般,对学科发展和社会进步有一定了解。

《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课程学分认定管理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课程学分认定管理实施细则

附表1
广西xxx技术学院xxxxx系
《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课程学分认定标准
附表2
广西xxx技术学院xxxxx系参加实践活动申请表
广西xxx技术学院xxxxx系
《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申请汇总表班级:指导教师
广西xxx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
附表5
广西xxx技术学院xxxxx系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汇总表班级:指导教师
附表6
xxx系组织参加的各级各类竞赛一览表
根据实际情况,当年组织的各级各类竞赛有变化的,具体以竞赛通知或文件为准。

附表7
广西xxx技术学院xxxxx系《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
学分冲抵申请表
附表8
广西xxx技术学院xxxxx系《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
课程任课教师变更申请表。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是指通过大学生参预科研、创新实践等活动,获得学分认定的一项制度。

该制度旨在激发大学生的创新潜能,培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认定对象本细则适合于全校所有在校本科生。

三、认定标准1. 科研项目类(1) 参预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学生,可获得5个学分;(2) 参预省级科研项目的学生,可获得3个学分;(3) 参预校级科研项目的学生,可获得2个学分。

2. 创新创业类(1) 参预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一等奖的学生,可获得4个学分;(2) 参预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可获得3个学分;(3) 参预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可获得2个学分;(4) 参预省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一等奖的学生,可获得3个学分;(5) 参预省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可获得2个学分;(6) 参预省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可获得1个学分;(7) 参预校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一等奖的学生,可获得2个学分;(8) 参预校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可获得1个学分;(9) 参预校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可获得0.5个学分。

3. 社会实践类(1) 参预国内社会实践活动满40小时的学生,可获得1个学分;(2) 参预国际社会实践活动满80小时的学生,可获得2个学分。

四、认定流程1. 学生申请学生在参预相应活动后,需向学院或者学校提交申请材料,包括活动证明、成果报告等。

2. 学院审核学院将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认定标准进行评分。

3. 学校认定学校将根据学院审核结果,对学生的申请进行最终认定,并将认定结果通知学生。

五、其他规定1. 学分认定结果将计入学生的学分总量,作为学生学业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2. 学生在同一活动中不能重复获得学分认定。

3. 学生可以累计获得不同类型的创新学分,但总学分不得超过10个。

4. 学生如有不满意认定结果的,可向学院提出申诉,学院将组织专门的评审小组重新评估。

2023年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

2023年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

2023年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一、前言课外创新实践是高等教育中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之一。

为了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我校决定从2023年开始实施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制度。

本细则旨在规范课外创新实践学分的申报、评审和管理流程,确保学生能够公平、合理地获取学分。

二、申报对象全日制本科生均可申报课外创新实践学分。

三、学分要求1. 学分要求:学生须在大三或大四学年累计获得8个学分方可毕业。

2. 学分分配:根据学生的课外创新实践成果和实际情况,学分分为创新项目类学分、社会实践类学分和个人项目类学分。

四、学分申报1. 学生申报: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或学校提交学分申报材料,包括课外创新实践成果材料、学分申报表等。

2. 学院审核:学院对学生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估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成果,并判定是否合格。

3. 学校复核:学校将选取一部分学生进行学分复核,确保学分的公正、准确。

五、学分认定标准1. 创新项目类学分:1)学生在课外参与科研项目或大型创新实践项目时,可以获得相应的学分。

2)学生的创新实践成果需通过学科竞赛、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等方式进行证明。

3)学分认定标准由学院和学校制定,并根据创新项目的难度、范围和影响力等因素进行评定。

2. 社会实践类学分:1)学生在暑期或寒假期间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可以获得相应的学分。

2)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需有明确的实践目的和实践计划,并有实践指导老师进行指导和评估。

3)学分认定标准由学院和学校制定,并根据实践活动的难度、效果和社会影响力等因素进行评定。

3. 个人项目类学分:1)学生在课外独立完成的个人项目,可以获得相应的学分。

2)个人项目需有明确的实践目的和实践计划,并经过学院和学校的评审认可。

3)学分认定标准由学院和学校制定,并根据个人项目的难度、创新程度和实践成果等因素进行评定。

六、学分管理1. 学分公示:学校将每学期公示获得课外创新实践学分的学生名单和学分认定情况。

青岛理工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青岛理工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青岛理工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培养大学生的创造、创新与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激发学生参与实践创新的热情,提高学生人文素养、科学素质和艺术修养,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与个性化协调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本科学生中设立创新实践学分。

第二条创新实践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课外参加学校认定的各类竞赛、科学研究、发明创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发表论文等方面取得成果,通过申请和认定后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第三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修满教学计划要求的学分外,必须取得一定的创新实践学分。

第二课堂创新实践学分包括学生必修学分和可以充抵学科基础选修课或通识类选修课学分的学分,其中必修的创新实践学分为2学分,列入实践教学环节;可以充抵学科基础选修课或通识类选修课的学分累计不超过4学分,可将学生实际取得的超出部分如实记入学业成绩。

第四条各学院成立由教学院长、党总支副书记、团总支书记等组成的创新实践学分审核认定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学生创新实践学分的认定。

团委负责对各学院的创新实践学分认定进行审核,报教务处计入学生学业成绩。

第五条创新实践学分评定标准:(一)创新训练项目类的学分认定:1、学生参加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创业计划、大学生科研立项等创新训练项目,须经结题验收,方能取得相应学分。

3、团体项目中各成员获得的学分由项目主持人根据各人实际承担工作量的多少确定,并须经指导教师审核确认。

(二)学科竞赛类的学分认定:1、学生参加教育部、教育厅等部门组织的各类学科知识技能竞赛,参赛和获奖的学分按照奖励等级而定,具体如下:2、团队参赛获奖的,团队中所有学生均可获得相应学分。

3、同一竞赛项目不累计积分,只计算最高奖的学分。

4、如遇有特等奖的竞赛,特等奖按一等奖计算,依次类推。

(三)学术论文类的学分认定: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发表论文,均可获得相应的创新学分,具体如下:2、如论文有多位作者,则由论文第一作者根据各人实际承担工作量的多少进行学分分配。

本科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获得途径及学分核定标准

本科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获得途径及学分核定标准

级别
国家级
省部级
校级
院、部、处级
获奖等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注:集体获奖,按排名先后顺序等差递减 0.5 学分,到 0.5 学分后参加者每人获 0.2 学分。 六、学术讲座(上限 1.5 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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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电试力卷保相护互装作置用调与试相技互术关,系电,通力根1保过据护管生高线产中敷工资设艺料技高试术中卷0资不配料仅置试可技卷以术要解是求决指,吊机对顶组电层在气配进设置行备不继进规电行范保空高护载中高与资中带料资负试料荷卷试下问卷高题总中2体2资,配料而置试且时卷可,调保需控障要试各在验类最;管大对路限设习度备题内进到来行位确调。保整在机使管组其路高在敷中正设资常过料工程试况1卷中下安,与全要过,加度并强工且看作尽护下可1都关能可于地以管缩正路小常高故工中障作资高;料中对试资于卷料继连试电接卷保管破护口坏进处范行理围整高,核中或对资者定料对值试某,卷些审弯异核扁常与度高校固中对定资图盒料纸位试,置卷编.工保写况护复进层杂行防设自腐备动跨与处接装理地置,线高尤弯中其曲资要半料避径试免标卷错高调误等试高,方中要案资求,料技编试术写5、卷交重电保底要气护。设设装管备备置线4高、调动敷中电试作设资气高,技料课中并3术试、件资且中卷管中料拒包试路调试绝含验敷试卷动线方设技作槽案技术,、以术来管及避架系免等统不多启必项动要方高式案中,;资为对料解整试决套卷高启突中动然语过停文程机电中。气高因课中此件资,中料电管试力壁卷高薄电中、气资接设料口备试不进卷严行保等调护问试装题工置,作调合并试理且技利进术用行,管过要线关求敷运电设行力技高保术中护。资装线料置缆试做敷卷到设技准原术确则指灵:导活在。。分对对线于于盒调差处试动,过保当程护不中装同高置电中高压资中回料资路试料交卷试叉技卷时术调,问试应题技采,术用作是金为指属调发隔试电板人机进员一行,变隔需压开要器处在组理事在;前发同掌生一握内线图部槽 纸故内资障,料时强、,电设需回备要路制进须造行同厂外时家部切出电断具源习高高题中中电资资源料料,试试线卷卷缆试切敷验除设报从完告而毕与采,相用要关高进技中行术资检资料查料试和,卷检并主测且要处了保理解护。现装场置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设置标准

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设置标准

途径项目内容学分说明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国家级(1-6名)结项优秀5排名不分先后结项合格4省级(1-6名)结项优秀4结项合格3校级(1-5名)结项优秀3结项合格2院级(1-5名)结项优秀2结项合格1学科竞赛A类(国家级竞赛)特等奖7排名不分先后一等奖5二等奖4三等奖3参赛(优秀)奖2B类(部委级竞赛)特等奖6一等奖5二等奖4三等奖3参赛(优秀)奖2C类(省级竞赛)特等奖5一等奖4二等奖3三等奖2D类(校级竞赛)一等奖2其他奖项1E类(学院级竞赛)获奖1体育类比赛打破全国纪录7排名不分先后打破省级纪录6国际级比赛个人或集体前8名5国家级比赛个人或集体前8名4省级比赛个人或集体前6名3市级比赛个人或集体前3名2校级比赛个人或集体第1名1学术论文A类1-5名10等差递减0.5分B类1-4名7等差递减0.5分C类1-4名5等差递减0.5分D类1-3名3等差递减0.5分E类1-3名2等差递减0.5分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设置标准文章专著作品发表文章或报道2000字以上2若为集体创作,按排名先后顺序等差递减0.5学分,不足0.5学分,按0.5学分计。

1000字以上1少于1000字0.5出版专著、译著和文学作品20万字以上510万字以上45万字以上3低于5万字2发表美术、音乐、设计等作品A类出版社3B类出版社2C类出版社1参加学术会议国际学术会议大会报告6排名不分位次墙报展示4国内学术会议大会报告4墙报展示2专利申请发明专利以授权号为准1-10名10等差递减0.5分申请实用新型专利以授权号为准1-5名5等差递减0.5分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以授权号为准1-5名3等差递减0.5分科研训练参与教师课题;开放实验项目撰写2000字以上实验或研究报告,并考核合格1累计不超过2学分社会实践参军并光荣退役提供退役证3提供退役证社会实践与调研(科技文化卫生服务等)全国优秀团队、先进个人4提供学校团委开具的证明,排名不分位次省级优秀团队、先进个人3校级优秀团队、先进个人2院级优秀团队,先进个人1社会调查3000字以上调研报告并产生显著社会效益23000字以上调研报告1志愿者服务公益活动累计一周及以上或满32学时时1学校社团活动担任社团组织成员半年及以上并参与社团活动0.5提供学校团委开具的证明,累计不超过1学分创业实践活动满一年3个学分,不满一年半年以上2个学分,半年1个学分3提供工商管理部门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职业资格认证考试国家级注册资格证书2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证书从业资格证2行业行政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证书等级考试全国大学外语考试六级425分及以上2提供相关等级考试证书全国大学英语考试(艺术体育类学生)四级425分及以上2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口语考试A级、B级2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口语考试C级1全国高校外语专业考试八级2托福考试(TOEFL)80分及以上2托福考试(TOEFL)60分及以上1雅思考试(IELTS)6.5分及以上2雅思考试(IELTS)6分及以上1 BEC商务英语中级及以上2 BEC商务英语初级1职业英语水平等级中级及以上(三级以上)2职业英语水平等级初级、基础级(四、五级)1韩语能力考试五级及以上2韩语能力考试一级、二级、三级、四级1日本语能力测试一级(含其他语种)2日本语能力测试二级、三级、四级(含其他语种)1山东省口语等级考试1国家汉办组织的国际汉语证书考试1普通话水平测试超过学生培养方案要求的,且须获得二级甲等以上1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非计算机类专业)二级1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2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四级3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程序员2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高级程序员3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系统分析员5国家健将级运动员4国家一级运动员3国家二级运动员2武术中级(四、五、六段)2国家一级裁判员3国家二级、三级裁判员2全国健美操大众锻炼等级证书四级及以上及瑜伽、舞蹈等体育锻炼证书1通识读书自行选择3本以上人文素养类书目进行研读,提交5000字以上读书心得1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认定,累计不超过1学分听讲学术报告企业家论坛、创业沙龙5次且至少提交1篇2000字以上学习心得1累计不超1学分备注:1.“国家级注册资格证书”:指列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的职业资格,可从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查询,证书颁发部门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是指通过参与创新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以及提升学生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为了规范大学生创新学分的认定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认定对象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适用于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三、认定标准1. 创新项目类(1)科研项目:参与科研项目并发表论文或取得专利成果,可获得创新学分。

(2)创业项目:参与创业项目并成功落地运营,可获得创新学分。

(3)社会实践项目:参与社会实践项目并取得显著成果,可获得创新学分。

2. 创新竞赛类(1)学科竞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可获得创新学分。

(2)创新创业竞赛:获得国家级及以上奖项,可获得创新学分。

(3)科技创新竞赛:获得国际级奖项,可获得创新学分。

3. 创新实践类(1)创新讲座:参加创新讲座并完成学习任务,可获得创新学分。

(2)创新工作坊:参加创新工作坊并完成实践任务,可获得创新学分。

(3)创新实验室:参与创新实验室项目并取得实践成果,可获得创新学分。

四、认定流程1. 学生申请学生根据自身参与的创新活动,填写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如项目报告、获奖证书等。

2. 学院初审学院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3. 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成立创新学分认定评审委员会,由相关专家和教师组成,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认定标准进行评分。

4. 认定结果公示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对符合认定标准的学生进行认定,并公示认定结果。

5. 异议申诉学生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诉,学校将组织专门的申诉处理小组进行复核。

6. 认定结果确认经过申诉处理后,学校最终确认学生的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并将结果通知学生和相关部门。

五、认定结果的利用1. 学分累计学生获得的创新学分将计入学生的学分总数,作为毕业要求之一。

2. 学业荣誉学生获得一定数量的创新学分后,可以获得学校颁发的创新学分荣誉证书。

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标准

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标准
1
3
参加并完成有关国家级A类赛事
学科竞赛A
cx02001
3
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项目组成员:90分;
4
参加并完成有关国家级B、C类赛事及市级赛事
学科竞赛B
cx02002
2
5
参加并完成有关校级赛事
学科竞赛C
cx02003
1
6
注册公司
创业实践
cx03001
2
法人代表:90分7 Nhomakorabea参加由校研究生院组织的“优秀本科生进实验室”项目,项目结题且考核合格
科研训练A
cx04001
2
90分
8
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作品,获准专利(著作权)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作交流
科研训练B
cx04002
3
90分
9
参与教师科研项目一学期以上且通过指导教师考核认可
科研训练C
cx04003
1
90分
备注:
1.学科竞赛可认定范围参照学校当年学科竞赛立项发文清单。
2.对于未在认定范围的赛事,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学院组成评议小组审议并提出给予学分、成绩认定建议、报教务处审定。
3.第8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作品,获准专利(著作权),认定第一作者且须署名**大学为第一单位。收录论文或作品单位须为国内外正式出版物。
**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标准
序号
实践内容
对应课程名称
对应课程号
学分
成绩记载
1
参加市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结题
创新创业训练A
cx01001
2
项目负责人:
90分
团队成员:
85分
2

中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

中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

附件1中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一、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学分的认定备注:1.以上项目必须为教务处认定的结题项目。

2.结题答辩为优秀的项目上浮1个学分。

3.项目负责人所获得的学分按上表中分值认定,项目成员按照上表中分值的50%认定。

二、学科竞赛学分的认定备注:1.获奖项目以证书或者举办单位文件为准。

2.学校参照教育部、教育厅相关文件,考虑竞赛的主办单位、含金量、影响面等因素,结合学校实际,将竞赛分为超级竞赛、一级竞赛、二级、三级竞赛。

竞赛的分级将根据教育部、教育厅分级目录的变动而进行增减,每年发布竞赛分级目录(见附件3)。

3.超级竞赛获奖项目的学分认定为上表中每个等级分值的1.5倍;一级类竞赛获奖项目的学分认定为上表中每个等级分值的1倍;二级竞赛获奖项目的学分认定为上表中每个等级分值的0.8倍;三级竞赛获奖项目的学分认定为上表中每个等级分值的0.6倍。

4.对于部分学校不掌握的竞赛,参加了国家级竞赛但未获奖,按照三级竞赛校级一等奖分值认定。

5.各级学科竞赛获奖项目负责人所获得的学分按第3项认定,项目成员按第3项分值的50%认定。

三、创业实践学分的认定备注:创办企业的法人必须为在校大学生,且公司在经营期内有盈利,企业法人所获得的学分按上表中分值认定,企业成员按上表中分值的50%认定。

四、学术论文学分的认定备注:1.论文必须是在有正式刊号的学术类刊物上发表,期刊的级别按照学校期刊定级标准确定,期刊上的文字作品一般不少于1500字。

2.第一作者所获得的学分按上表中分值认定,其他作者按上表中分值的50%认定。

五、知识产权学分的认定第一作者所获得的学分按照上表中分值认定,其他作者按上表中分值的50%认定。

六、科研活动学分的认定1.学生参与项目结束后须完成项目总结报告,1年以上的项目撰写报告字数不少于5000字,3个月到1年的项目撰写报告字数不少于3000字。

2.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项目须是教务处组织立项的教师自制教学仪器设备项目,科研项目须是科学技术研究院备案的科研项目。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是指对大学生在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所取得的成果进行评价和认定,并将其纳入学生学分体系中。

为了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深入开展,我校制定了本实施细则,明确了认定的标准、程序和要求,以便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潜能。

二、认定标准1. 创新项目类别:包括科研项目、创业项目、社会实践项目等;2. 创新成果要求:成果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实用性,能够解决实际问题或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3. 创新能力培养:参与者应能够体现创新思维、团队协作、项目管理等能力的培养;4. 创新实践时间要求:参与者应在大学期间完成创新实践活动,持续时间不少于一个学期。

三、认定程序1. 申请阶段:(1) 学生填写创新学分认定申请表,详细描述参与的创新项目的背景、目标、内容和成果等;(2) 学生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项目报告、成果展示、指导教师推荐信等;(3) 学生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学院指定的创新学分认定办公室。

2. 审核阶段:(1) 创新学分认定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2) 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团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估创新项目的创新性、实用性和参与者的创新能力;(3) 评审团根据评审结果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是否认定创新学分。

3. 认定结果通知:(1) 创新学分认定办公室将认定结果通知给申请者,并说明认定理由;(2) 如申请不通过,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议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

四、认定要求1. 学分认定的最低要求:学生参与的创新项目应达到一定的质量要求,否则将不予认定学分;2. 学分认定的最高限制:学生在大学期间最多可获得一定数量的创新学分,超过数量的创新项目将不再认定学分;3. 学分的权益:获得创新学分的学生可享受学分抵免、加分奖励等权益;4. 学分的有效期:创新学分的有效期为学生的大学学习期间,不得转移或延长。

五、其他事项1. 创新学分认定办公室应定期公布认定结果,接受学生的咨询和申诉;2. 学院应加强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提供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和支持;3. 学校将建立创新学分认定的监督和评估机制,保证认定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项目列表及认定标准

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项目列表及认定标准

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项目列表及认定标准一、学科竞赛注:1.按照名次奖励的项目,A类竞赛:第1-2名参照一等奖,第3-5名参照二等奖,第6-8名参照三等奖;B类竞赛:第1-2名参照一等奖,第3-4名参照二等奖,第5-6名参照三等奖;C类竞赛:第1名参照一等奖,第2名参照二等奖,第3名参照三等奖。

2.C类竞赛:由学校教学单位或职能部门组织参加的可获得上述学分;学生个人自行参赛的,需经学校审批,视赛事情况给予学分认定,否则不予认可。

3.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按可认可学分最高值计。

二、课题研究注:申报对象为以学生个人或团队申请的课题。

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四、学术作品(一)专著注:1.申报对象为以学生个人或团队撰写的专著。

2.著作类成果应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备案的正规出版单位公开出版发行,且有统一书号。

3.“学术著作”由著作所属学科的教学指导委员会核定,不符合条件的视为“与专业相关的其他著作”。

4.著作仅对第一版第一次印刷予以计分。

5.工具书以索引形式出现的,均只计1学分。

6.若著作出版社虽未列入国家百佳出版社,但属于受业内认可的具有高学术影响力的出版社,由科研工作部依据相应办法核定计分。

(二)论文注:1.申报对象为以学生个人或团队撰写的论文。

2.权威刊物:被《科学引文索引》(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A&HCI)、《工程索引》(EI)收录的刊物,还包括厦门大学公布的最优刊物、一类核心刊物和《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CHINA DAILY(理论版)。

3.核心刊物:除了权威刊物之外,还包括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图书馆《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所收录的刊物和厦门大学公布的二类核心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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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3 著、 每万字计1学分
译 著、 工具 书
成功申请发明专 利(著作权) 成功申请实用新 型专利(商标) 成功申请外观设 计专利者 发明 国家专利局授权 4 专利 的发明专利(著 作权) 国家专利局授权 的实用新型专利 (商标) 国家专利局授权 的外观设计专利 者 国家级一等奖 国家级二等奖 国家级三等奖 国家级成功参赛 者及其他奖项
6 重复计算,只计最高学 分。
4
2
8 6 4
1.5
省部级一等奖
5
省部级二等奖
4
省部级三等奖
3
学科 省部级成功参赛
竞 者及其他奖项获
1
赛、 得者
素质 市厅级或校际 能力 (区域性)一等 5竞 奖 赛、 市厅级或校际 文化 (区域性)二等 艺术 奖 展演 市厅级(区域
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级 2.5 别竞赛获奖的,按最高学
认定学术活动类学分 累计最高不得超过2学 分。
术论文交流
参加5次由学校
或二级学院组织 1
的学术讲座
候,可以同一类的写在一起,标好类号以及大类名称,类以及大类名称 按上述表格中的填写,其中,有总分限制的类别为: 7:技能考核类(不超过3) 9:社会实践类(不超过3) 10:社团活动类(不超过3) 12:学术研讨会(不超过2)
创新实践学分认定标准
类 大类 号 名称


国家级(通过结
题验收,排名第
一者)
省部级(通过结
题验收,排名第
申报 1
一者)
项目 市厅级(通过结
题验收,排名第
一者)
校级(通过结题
验收,排名第一
者)
T级
A级
B级
论文
C级
2 或作
D级

E级
学分
8
6
4
2 20 10 8 6 4
2
评定要求
学生以韶关学院学生身份 申报项目,获得国家级、 省部级、市厅级、校级立 项并通过结题验收的项 目,第一完成人分别计 8、6、4、2学分,其他完 成人分别计4、3、2、1学 分;对于国家级、省部 级、市厅级、校级项目, 结项成果鉴定优秀或获奖 的,所有项目完成人分别 增计4、3、2、1学分。
0.8 文化社团活动二 等奖 以学校社团名义 举办的各种学术
其中未受到表彰,可以向 二级学院提交较高水平的 调研报告(或总结),或 者参加二级学院认可的与 专业相关的实践活动表现 良好,经认定成绩优秀者 计0.5学分,最多计2次共 1学分。学生参加5次及以 上学校组织的公益劳动, 计1个学分,不足5次不计 学分。认定社会实践类学 分累计最高不得超过3 学 分。
认定社团活动类学分 累计最高不得超过3学 分。
学 生 在 申
文化社团活动三 0.5

等奖


参加与专业学习
相关的社团两年 1
以上(含两年)
国家级表彰 3
开展 省部级表彰 2 11 创业 学校(含市、
活动 厅、局级)表彰 1

参加国际性学术
研讨会议并有学 1.5
术论文交流
参加全国性学术 研讨会议并有学 1 学术 术论文交流 12 研讨 会 参加地区性学术 研讨会议并有学 0.5
或第二主编,按80%计; 1 第三作者或第三主编,按
60%计;副主编,按50% 计。对于参编(著)者, 以全书正式出版、版权页 署名(或“前言”、“后 记”内说明)为准,根据 有效的证明材料,按实际 执笔编(著)的字数计算 学分。主编、副主编、参 编(著)者,不重复计 算,只计最高学分。
3
2
1 成功申请与授权,二者不
对于合作完成的论 文,韶关学院为第一署名 单位的,第一作者按100% 计,其他作者均按50%计; 韶关学院为第二署名单位 的,第一作者按60%计, 其他作者均按30%计。其
余不计分。
学术 性专 著、
注明为韶关学院成果所公 开出版的学术性专著、编 著、译著、工具书(不含 教材、教辅、科普类读 物、重印的著作)等,按 每万字计1学分进行计 算。第一作者或第一主 编,按100%计;第二作者
初试成绩达到进 2 入复试C类考生 基本要求分数线 国家级表彰 3 省部级表彰 2
社会 9 实践 学校(含市、 1
活动 厅、局级)表彰
5次及以上学校 1
组织的公益劳动 获国家级奖励者 3 获省部级奖励者 2 获学校(含市、 厅、局级)奖励 1 者 以学校社团名义 举办的各种学术
1 文化社团活动一 社团 等奖 10 活动 以学校社团名义 举办的各种学术
格技能鉴定考 1
试,中级(三
级)证书者
参加全国专业技
术资格考试,高
3
级证书者
参加全国专业技
术资格考试,中
2
级证国家承认的证

初试成绩达到进
入复试A类考生 3
基本要求分数线
硕士
初试成绩达到进
研究
8
入复试B类考生 2.5
生考
基本要求分数线

认定技能考核类学分累计 最高不得超过3学分。
其余正式参赛者,按
6 比赛 名者
国家级、省级、市厅级或
校级(校运会)
校际(区域性)分别计
前八名者
2×(1/) 1.5、1、0.5学分。
通过全国大学英
2
语六级考试
(CET-6)
通过全国大学英
语四级考试
1
(CET-4)
通过计算机等级 2
考试
参加国家职业资
格技能鉴定考 2
各类 试,获高级证书
7
技能 (二级以上) 考核 参加国家职业资
分计算。
2
性)或校际三等 1.5

市厅级成功参赛
者及其他奖项获 0.5

校级一等奖
2
校级二等奖
1.5
校级三等奖
1
成功参赛者及其 0.5
他奖项获得者
国家级前八名者 8×(1/) 其中第一名N=1,第
省级前八名者 5×(1/) 二名N=2,第三名N=3,依
市厅级或校际
次类推(N≤8)。
体育 (区域性)前八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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