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小额建设工程定点项目(水利工程)招投标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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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年瑞安市政府采购小额建设工程定点项目(水利工程)承
诺入围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受瑞安市财政局委托,就-年瑞安市政府采购小额建设工程定点项目(水利工程)进行承诺入围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响应方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年瑞安市政府采购小额建设工程定点项目(水利工程)
二、项目编号:RACG
三、采购方式:承诺入围方式
按照响应方操作流程(见附件)操作并按期提交承诺文件,经审核符合要求且公示无异议的供应商,即可成为-年瑞安市政府采购小额建设工程定点项目(水利工程)的入围供应商。

供应商在入围后,取得小额建设工程定点单位资格;对于具体项目,还需进行直接议价或二次竞价来确定具体项目的供应商。

财政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增补入围供应商。

四、采购内容
六、协议有效期:即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财政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

七、承诺响应方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浙财采监【】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版)三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八、总协调人
响应方必须设立总协调人,全权负责-年瑞安市政府采购小额建设工程定点项目(水利工程)的具体定点项目相关事宜。

响应方须提供总协调人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便于采购组织机构(指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指具体项目采购单位,下同)与其进行联络。

总协调人在协议期内有人事变动,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总协调人必须由响应方的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的任命文件及所在单位连续缴纳年月、月、月的三个月社保证明)担任,并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公示(须提供相关证明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响应方承诺
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九、履约的监督及违约罚则
按“《-年瑞安市政府采购小额建设工程定点入围项目协议》第八条履约的监督及违约罚则”(见附件)处理。

十、报名: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承诺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响应方登陆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瑞安市分网()会员系统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承诺入围公告及附件下载网址: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瑞安市分网()或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

十一、承诺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承诺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

、承诺文件递交地点:瑞安市滨江大道外滩满庭芳大楼三楼开标室(见当日大厅公示栏)。

、逾期送达的承诺文件将不予接受。

十二、组织评审时间及地点:
、承诺文件组织评审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组织评审地点:瑞安市滨江大道外滩满庭芳大楼三楼评标室。

十三、其他事项:
、响应方必须先加入“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诚信库”(具体的办理流程详见《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诚信库办理指南》),再进行网上报名。

、响应方已进行报名而又放弃参加的,可于承诺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瑞安市分网()会员系统网上取消报名。

、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入围供应商必须事先申请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请响应方登入“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登记注册。

十四、业务咨询:
瑞安市财政局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附件:响应方操作流程
附件:-年瑞安市政府采购小额建设工程定点项目协议书
附件:响应方承诺文件编制要求及格式规范
附件:入围资格审查表
附件:
响应方操作流程
一、承诺入围阶段
(一)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承诺入围的公告。

(二)有意向的响应方按公告规定报名,未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正式供应商的请按规定流程注册(注册免费)。

(三)按公告规定时间及地点提交承诺文件(格式见附件)。

(四)采购机构依法自行组建由人以上奇数的人员组成的入围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响应方提交的承诺文件进行审查、质询等。

入围原则如下:
、响应方须符合本公告“七、承诺响应方应具备的资格要求”的资格条件;
、对响应方基本情况承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人员的专业配置、持证情况;确保工程质量的保证及技术组织措施,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程质量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施工项目应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应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的技术措施,设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符合且满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有安全保证承诺;现场防汛度汛、防火、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具有现场文明施工计划,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管理方案,且计划内容达到相关标准要求;项目的响应时间或工期的承诺情况、保证措施;主材材料环保性的承诺情况;质保期服务的承诺情况;对中标项目不转包、分包的承诺;所派施工人员为本企业签署合同员工的承诺;其它优惠和承诺等)等相关内容进行综合评估(由响应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入围资格审查小组审核后推荐。

、本次征集不设入围比例,原则上,符合入围资格条件的有效响应方即可入围。

(一)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瑞安市分网上发布承诺入围公告,通过采购程序确定拟定点入围供应商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出入围通知书。

(二)入围供应商凭入围通知书在天内与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年瑞安市政府采购小额建设工程定点项目协议书》。

(三)入围定点供应商的基本情况等信息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上公布。

二、二次竞价或直接议价阶段
(一)已下达采购预算且已申请政府采购确认书的采购单位即可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采购。

(二)采购单位提供项目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其它采购需求标准。

(三)直接议价、二次竞价的选择。

、采购预算在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由采购单位根据工程内容选择适当的法定资质,选择三
家或三家以上定点供应商进行竞价。

选择供应商可任选如下一种方式:①在“政采云”平台选取。

采购单位可以指定一家定点供应商并由“政采云”系统随机抽取家以上定点供应商进行竞价,也可以由“政采云”系统随机抽取家以上定点供应商进行竞价。

②在线下选取:采购单位可以在定点供应商中指定或随机选择三家及以上进行竞价。

、采购金额在万元以下的项目,采购单位视项目情况决定是否在定点供应商中选择。

如在定点供应商中选择,采购单位可以自行择优选择一家定点供应商直接进行议价,也可以选择二次竞价(参照采购预算在万元(含)以上的项目)。

(四)被选择的供应商缴纳直接议价或二次竞价保证金后进入相应程序。

保证金由采购单位确定;如确定缴纳,保证金金额不得超过拟发包项目预算金额的%。

(五)直接议价的程序
参与直接议价的定点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单位拟发包项目的招标图纸(原则上应当提供,采购单位认为没有必要的除外)、工程量清单及采购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交报价、明确拟派项目班子成员名单(含符合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组织方案,报价应当不超过拟发包项目的预算或项目最高限价。

(六)二次竞价的简易程序
、参与竞价的定点供应商须根据采购单位拟发包项目的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采购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交报价、明确拟派项目班子成员名单(含符合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组织方案,并对质量、工程人员、工期保证、服务优惠、安全与文明施工、质保期服务等做最终承诺。

、比较与评价。

参与竞价的定点供应商应当接受采购单位或系统的比较与评价,最终得分按以下两种方式计算:
第一种:最终得分由报价、资信得分两部分组成,权重分别为、。

其中:
()价格分(分),按如下标准计算:
报价等于基准价时,价格分为分;投标报价的偏离率每高于%,减.分;每低于%,减分,扣完为止。

采用内插值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其中:
基准价以所有满足项目采购需求的全部最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准(如果参与竞价的供应商数大于家,计算基准价时应当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
偏离率=(投标报价-基准价)/基准价*%。

()资信分(分),由工程定点采购系统自动折算,计算标准如下:
取得定点资格的供应商起始资信得分为满分(分);
定点供应商有实施工程项目且竣工验收后,资信得分=供应商的“满意度指数”*,其中:供应商的“满意度指数”=供应商实施的各个定点工程项目的“满意度指数”之和/供应商实施的定点工程项目个数;
供应商实施的各个定点工程项目的“满意度指数”由对应的采购单位在系统中评定,以百分比形式表示。

第二种:适用于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专业性强的小额工程项目。

其最终得分由报价、技术
与服务、资信得分三部分组成,权重分别为、、。

其中:
()价格分(分),按如下标准计算:
报价等于基准价时,价格分为分;投标报价的偏离率每高于%,减.分;每低于%,减分,扣完为止。

采用内插值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基准价以所有满足项目采购需求的投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准(如果参与竞价的供应商数大于家,计算基准价时应当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

偏离率=(投标报价-基准价)/基准价*%。

()技术与服务分(分),由采购单位对各参与竞价供应商提供的技术与方案,承诺的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服务与优惠条件等进行打分;
()资信分(分),由工程定点采购系统自动折算,计算标准如下:
取得定点资格的供应商起始资信得分为满分(分);
定点供应商有实施工程项目且竣工验收后,资信得分=供应商的“满意度指数”*,其中:
供应商的“满意度指数”=供应商实施的各个定点工程项目的“满意度指数”之和/供应商实施的定点工程项目个数;
供应商实施的各个定点工程项目的“满意度指数”由对应的采购单位在系统中评定,以百分比形式表示。

、参与竞价的定点供应商都应当做出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应当不超过拟发包项目的预算或项目最高限价。

、成交确定。

根据打分结果,综合得分最高者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其最终报价为成交价格,成交结果由采购单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布。

(七)签订合同。

采购单位根据成交结果及竞价情况在“政采云”制作生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布。

三、具体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的操作手册。

四、其他要求
(一)入围供应商须在瑞安市域范围内具有完善的服务保障体系:
企业注册地为瑞安市域范围以外的并且未在瑞安市域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入围供应商应当自发出入围通知书后天内在瑞安市域范围内设立固定办公场所或服务驻点,并按以下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①办公场所或服务驻点为入围供应商自有的,须提供所有权人名称与入围供应商名称一致的房屋产权证明;
②办公场所或服务驻点为租赁的,提供租赁期限不少于定点服务期限的租赁协议及按协议约定已付租金的付款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房主身份证。

逾期没有设立的,取消入围资格。

设立的办事处或服务驻点如要更换,需经采购组织机构同意;擅自更换属违约行为,采购组织机构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取消其入围资格。

(二)在协议签订前入围供应商须向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壹万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
协议履行终止且所有义务已履行完毕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缴纳方式:保证金应以支票/电子汇款/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得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现金或现金交纳单提交,不得通过入围供应商分支机构或第三者帐户转入,必须从入围供应商银行帐户汇出。

收款单位(户名):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支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一):
开户银行(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市支行
银行帐号(二):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窗口联系电话:-
(三)▲响应方根据省水利厅浙水建[]号文件(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登记和发布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要求,响应方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须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登记并信息公示(须提供相关证明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响应方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公示(须提供相关证明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响应方的总协调人须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公示(须提供相关证明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外地进浙施工的响应方授权代表须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公示(须提供相关证明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本承诺入围公告及附件要求响应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关条款,将在该条款前以“▲”醒目标识。

附件:
-年瑞安市政府采购小额建设工程定点项目协议书
编号: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受瑞安市财政局委托,根据-年瑞安市政府采购小额建设工程定点项目(水利工程)项目(编号:RACG)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条款:第一条定义
、“协议”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载明甲方与乙方协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其他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

、“甲方”系指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乙方”系指能为瑞安市域范围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提供瑞安市政府采购小额建设工程定点项目服务的入围供应商。

、“采购单位”系指具体采购瑞安市政府采购小额建设工程定点项目的瑞安市域范围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第二条《-年瑞安市政府采购小额建设工程定点项目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有效期为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将视执行情况酌情延长协议的执行。

乙方应根据其承诺,及时向采购单位提供高质量施工服务,不得提出本协议书内容之外的任何附加条件。

第三条乙方所承包的工程是协议书签订之日起瑞安市政府采购小额建设工程定点项目。

施工质量须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第四条乙方应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登陆浙江省政府采购网(/new)进行注册并将书面资料提交集中采购机构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复核备案)。

第五条服务范围
瑞安市域范围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第六条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工程能够按照承诺时限响应;按照双方约定工期完成工程项目。

、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

、在单项合同中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人等联系方式。

确保采购单位能够及时联系相关人员。

乙方严格按照招标图纸和施工规范及递交的承诺文件中明确的条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减少对采购单位的影响。

、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期限按承诺执行,如国家有特别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具体项目的保修按国家有关保修规范执行,保修时间自验收通过之日算起。

、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

第七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向甲方递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甲方在协议履行终止且所有义务已履行完毕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如乙方在协议履行期间内出现违约,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按照生效合同约定的时间,乙方不得拒绝参与采购单位发出的竞价邀请。

第八条履约的监督及违约罚则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扣减其%-%满意度指数,同时扣除其%履约保证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并上缴国库,被扣除履约保证金但未取消入围资格的供应商须于履约保证金被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补齐全额履约保证金,未按时补齐者视同放弃入围资格。

拒不纠正、情节严重或涉及行政处罚的,应移送同级财政部门查处。

财政部门调查属实的,应暂停直至取消其乙方资格,并在下期承诺入围活动中予以限制或禁止:
(一)未按采购结果签订合同,或与采购单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构成违约的;
(三)竞价结束后与采购单位再次议价的;
(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与采购单位协商变更合同主要条款的;
(五)入围期间累计发生次及以上,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限响应或确认采购单位发起的采购订单、合同的;
(六)入围期间累计发生次及以上无正当理由不执行施工订单(合同)或没有按承诺提供施工服务及售后服务的;
(七)入围期间累计发生次及以上采购单位评价“满意度指数”低于%的;
(八)拒不执行财政部门或同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管措施或者拒不纠正查证属实的违规、违约行为的;
(九)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九条不可抗力
、如果协议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责任。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

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

协议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

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在发生所供工程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经甲方协调无效后,采购单位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

如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请调解。

调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协议签约地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杜绝送礼品、给回扣、报销费用等一切不正当竟争行为。

、乙方应对采购单位建立档案,记录各采购单位的施工情况,并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各类报表。

、甲方将会同采购监管部门不定期地对工程质量及履约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违约处理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在报请采购监管部门同意后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协议。

()乙方提供的施工服务不符合国家规定和公开承诺的标准;
()乙方没有按承诺的时间施工或提供其他服务;
()乙方没有按承诺的中标价签订合同;
()乙方没有按订单确认的施工要求提供施工服务;
()违反本协议和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中的承诺和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在提出终止协议的同时,取消乙方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资格。

同时,报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按照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在售后服务、质量方面,乙方被投诉成立的,甲方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予以处罚。

、采购单位及其人员,不得向乙方提出超越施工范围的其他要求,如有违反,乙方应及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查处。

、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的规定,终止了部分协议的,乙方应继续执行协议中未终止的部分。

、如果乙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有不正当竟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协议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

协议书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书有同等法律效力。

、所有本次采购(项目编号:RACG)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乙方、采购监管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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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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