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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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引言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和切实履行资产管理责任,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三、定义1.固定资产: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购买(制造)日起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价值在一定额度以上,作为单位基本设施和日常经营活动必备工具的资产。

2.固定资产管理:包括固定资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包括购置、验收、登记、使用、保管、维护、报废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

四、资产管理责任与权限1.行政事业单位应设立资产管理部门,明确资产管理责任人,实行特定人负责特定资产的管理原则。

2.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实施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监督并指导各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

3.资产管理部门具有制定资产采购计划、验收固定资产、编制资产清查报表等权限。

五、资产采购1.资产采购应根据实际需要提出采购计划,明确资产种类、规格、数量及采购预算。

2.资产采购需经预算审批程序,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公开招标或询价。

3.资产采购完成后,需进行验收,确认物品的品质和规格是否符合要求。

六、资产登记与编号1.资产登记应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日期、供应商、数量、使用部门等信息,并分配唯一的资产编号。

2.资产编号应在资产上做好标识,并将资产信息录入资产管理系统中。

3.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新增、变动和报废的资产进行及时登记和更新。

七、资产使用与保管1.资产的使用应符合规定用途,严禁私自调拨或借出。

2.各部门应制定相应的资产使用和保管清单,定期盘点核实,确保资产的完好与安全。

3.资产使用人员应按照规定使用维护资产,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并确保不造成损坏或浪费。

八、资产维护与保养1.资产维护与保养应定期进行,包括设备检查、清洁、润滑、调整等工作,以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转和延长使用寿命。

2.资产维护工作需及时报修,发现设备故障或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维修单位进行维修。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为了更好地管理单位的固定资产,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说的固定资产包括:
(一)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要在一年以上;
(二)凡行政经费或专项经费购置的办公用品,通用设备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1500元以上,均属于固定资产。

二、单位固定资产按照“所有权归属单位,使用权明确对象”的原则管理,由办公室统一报废、更新、验收、划转、管理等工作,建立固定资产台账。

三、固定资产实行定期清理、盘点,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

在清查时发现固定资产毁损,要查明原因,由责任部门写出书面情况,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作出相应处理。

四、固定资产的减少变动(调出、变卖、盘亏、报废、丢失、损坏)都必须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对尚有利用价值但已不适宜机关使用的固定资产,应根据实际情况,先考虑机关内公开拍卖,拍卖不成,作为废旧物资处理,残值回收资金一律交财务部门入账。

五、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因人为原因造成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

六、因工作变动调离本单位的,离开前必须与相关人员办理所涉
及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机关内部调动的,其保管、使用的固定资产需要以相互调换的方式办理手续,并向办公室报备。

八、单位固定资产的报废,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报废审批手续。

九、本制度于2021年7月28日单位班子办公会议意见通过之日起执行。

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范本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1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明确责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根据固定资产管理“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层层负责、物尽其用”的原则,明确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程序和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请本局各单位和部门严格执行。

一、固定资产管理的范围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含单位价值虽然低于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且为大批类同类物资,这类资产也应作为固定资产。

管理范围包括:固定资产的建造、购置、出售、报废、报损、维修(装璜)以及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等一切经济行为。

二、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由办公室负责,承担增加资产的预算、计划采购、验收、登记台账、领用、发出、维修、合同的签约、各部门资产的相互调配等各个环节的实物管理职能,并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实物明细台账。

财务科负责建立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并以正式合同、合法票据入账、登记明细账。

每年办公室负责牵头与财务科、使用部门对全局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核对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财务账面数是否一致,固定资产的保管、维修等是否正常,做到帐帐、帐卡、账物相符。

办公室必须认真履行对固定资产实物管理职能,财务科必须正确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

三、固定资产的登记根据购买固定资产的计价标准、分类和范围,办公室首先登记固定资产台账,财务科按程序进行核算并登记财务明细账,做到帐帐、帐卡、账实相符。

并按部门进行归口管理,对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加强管理,明确使用部门的保管人和责任人,保管人一般为使用人,责任人原则为部门负责人。

登记后的固定资产除经批准,不得任意变动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接受捐赠和其他原因等配备的固定资产,应及时补办固定资产登记手续,各部门对使用的固定资产作相应调整。

捐出的固定资产,应由办公室、财务科双方办理手续,各部门相应调整所使用的固定资产,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后,再由接受单位出具接受通知;对捐出的固定资产,下属单位需先报局批准同意,然后办理相关手续。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好和合理使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及其直属单位、事业单位、公共机构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行政机关)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的保护、调配、使用和处置,促进行政机关资产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第四条固定资产应当全面管理,包括土地、建筑、设备、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能够使用三年以上、有自主产权的物品。

第五条行政机关应当根据需要适量增加固定资产,确保其能正常履行职责和任务。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登记和鉴定第六条行政机关必须建立固定资产档案,对每一笔资产及其变动都应当登记,做到数量、规格、性能等基本情况及时、准确、完整。

第七条行政机关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有问题及时予以调整,及时清理无用或不能使用的资产,避免浪费和占地。

第八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固定资产鉴定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验鉴定,及时发现和查处损坏、贬值的资产,同时,对新购置的资产要进行验收,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予以返还或替换。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保护和维修第九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固定资产保护制度,对资产实行安全防范措施,防止盗窃、损坏和火灾等事件的发生,对发生的异常情况应该及时报告。

第十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固定资产维修制度,及时维修、保养固定资产,长期无法使用的资产应及时进行处置。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使用第十一条行政机关应当制定固定资产使用方案,合理安排固定资产的使用和调配。

第十二条对那些需要使用大量固定资产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公共机构,应当对这些资产进行专门管理和统一规划,确保有序使用。

第十三条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保障行政机关的资产得以合理使用并发挥最大效益。

第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规范固定资产调配工作,对闲置或过度配备的资产要及时调配或作出处置处理。

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精选3篇)

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精选3篇)

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精选3篇)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篇1一、为加强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包括:1、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要在一年以上。

2、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一般设备以及房屋。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量同类物资。

一般设备包括:(1)办公通用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家具及会议室家具等。

(2)汽车:轿车、面包车、越野车等。

(3)其他:以上未列入的一般设备。

房屋:办公用房等。

三、固定资产管理部门:1、办公室为局机关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2、办公室的工作职责:负责制订局机关各部门固定资产的配备及使用标准;负责固定资产采购、验收、保管、维修保养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登记统计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清理核对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调拨、报废、残值处理等有关管理工作。

四、固定资产核算部门:1、综合计划财务处为局机关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2、综合计划财务处的工作职责:负责固定资产经费计划的安排;负责向市财政政府采购中心及核算中心部门办理固定资产采购结算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负责对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核算;协助办公室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做到帐实相符。

五、固定资产的购置:1、每年按照财政预算经费安排设备购置计划,由办公室根据当年办公设备购置需要,与资金计划衔接,制订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经局领导审定批准后实施。

2、属政府采购范围内的固定资产,不得自行采购。

先由办公室填报设备政府采购申请表,再由综合计划财务处根据经费来源,向财政政府采购中心及核算中心等部门办理购置、结算手续。

3、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应在进行广泛的市场询价基础上择优购置。

六、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使用(包括借用、调拨)、报废:1、新购入的固定资产,应先做好验收工作。

由使用部门及使用人验收,验收人员要严格把关,对所验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附件、资料等都要认真检查。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篇一」为加强固定资产购置、使用、移交、保管和减损的管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准确核算固定资产的数量和价值,明确相关经济责任,监督并促进固定资产的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不断提高设备利用率和完好率,充分发挥固定资产效能,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固定资产的范围、标准和内容第一条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才能加以确认:(一)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且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仪器仪表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设备、工具和器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不作为固定资产的备品备件等,如数额达到或超过固定资产标准,其实物比照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第三条为了明确划分固定资产的范围和内容,便于核算和监督,公司制定《固定资产目录》,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基本任务与职责分工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的基本任务: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固定资产的核算和管理;加强固定资产的维护和保养,提高固定资产的完好率;在组织资产存量流动和增量投向上改善固定资产的配置,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检查、分析和考核固定资产的使用效果,提高经济效益。

第五条公司使用的固定资产,任何人不得侵占。

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必须严格按照管理分工,履行规定的审批权限和手续制度。

凡是不履行手续,不经公司领导批准和财务部签证,固定资产不得进行调拨。

第七条公司总经理对本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负主要责任。

公司经理和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资产管理人员工作调动时必须将固定资产点交清楚。

对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管理人员应给与表扬和奖励,对工作失职,管理不善造成损失的管理人员要追究责任。

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

其单位价值虽然不足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资产,按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条局各科站室固定资产由办公室统一购置,严格按照市政府的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每年年末,局各科站室要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本着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编制下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

于每年12月下旬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提交局长办公会审定后执行。

对于确属急需购置的固定资产,由办公室提出意见后,报局长批准后办理。

第三条局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管理。

即对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护、清查盘点等管理;同时负责办理固定资产的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报批手续。

第四条局财务科负责固定资产统一建帐、统一核算,并协助办公室对固定资产实物进行管理。

第五条购入的固定资产,由办公室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并填制《固定资产入库验收单》一式二联,办公室凭第一联登记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水利经济科凭第二联填制记帐凭证,记入固定资产总帐。

固定资产卡片必须登记到每一件固定资产,明确使用、保管职责,坚持“按物设卡、物卡相符、物移卡随”的管理原则。

各科室站根据工作需要签字领取。

第六条各科室站之间和上级调拨固定资产,应填制《固定资产领用(调拨)单》,视同“购入固定资产”管理。

第七条各科室站的固定资产要指定专人管理,及时登记,科学使用以延长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提高其使用效率。

固定资产保管人退休或调离时要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第八条为了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每年年末要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

1、清查盘点的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帐面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等情况是否正常等。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合理利用和维护固定资产,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提升行政事业单位的综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包括办公用房、办公设备、交通工具、土地、建筑物、设备、器具、图书资料等。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合理、规范、科学、均衡”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依法保护、合理使用、科学管理、加强监督,规范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长期稳定和使用效益。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获得管理第四条固定资产的获得应当合理规划,经过严格审批和程序,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获得固定资产要坚持遵循采购管理法律法规,规范程序和合理价格的原则。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单位应当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核算体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核算,并保证核算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七条适当的情况下,行政事业单位可以进行闲置固定资产的处置,包括报废、变卖、转租等方法,但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经过严格审批和程序,并在公开透明的基础上进行处置。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在收购、报废、变卖、转让固定资产时,要制定相应的程序和管理制度,对资产处置进行管理。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第九条行政事业单位要对固定资产进行使用进行管理,确保资产的合理利用和安全。

第十条行政事业单位要根据资产使用情况,建立资产使用台账,记录资产的使用、保管和维修情况。

第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要保证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和维护,确保资产的完好和增值。

第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要对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要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更新和维修,确保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保管管理第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要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码、标识和登记,建立相应的档案和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行政事业单位要建立固定资产的存储和保管制度,确保资产的安全。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合理和有效利用,保障国家和单位的资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内的全部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维护、处理等环节。

2. 定义•固定资产:指行政事业单位拥有并长期使用的、具有明确固定形态的物品,包含不动产、机械设备、交通工具、办公设备等。

•管理人员:指被行政事业单位委派或聘任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的工作人员。

3. 购置管理3.1 申请与审批•购置固定资产需要提前编制购置计划,并上报单位负责人进行审批。

•购置计划应包含资产名称、数量、规格、品牌、用途、预算金额等信息。

•购置计划审批通过后,管理人员依据招标、比价、询价等程序进行采购,并签订正式合同。

3.2 购置登记•固定资产购置后,管理人员应及时进行登记,包含资产名称、型号、数量、规格及购置金额等紧要信息。

•购置登记应有相关票据作为依据,并及时存档备查。

3.3 资产验收和入库•购置的固定资产应经过验收程序,确保其完好无损。

•验收人员应与管理人员共同核对资产规格、数量与购置计划全都,确保资产入库正确。

4. 使用与维护管理4.1 使用审批•对于需要固定资产使用的事项,用户部门应提前向管理人员提出访用申请。

•管理人员应依据部门需求和固定资产的可用性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用户部门。

4.2 资产使用责任•用户部门负有对所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妥当保管和维护的责任。

•用户部门应按规定使用资产,不得将资产擅自分借、租借或转移使用。

4.3 维护保养•用户部门应对资产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行。

•维护保养记录应详实及时,包含维护和修理日期、维护和修理内容、维护和修理人员等信息。

4.4 报废处理•对于实现报废标准或无法连续使用的固定资产,用户部门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提出报废申请。

•管理人员应审核确认后,依照相关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并对报废程序进行记录。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本单位)所有固定资产的收购、使用、处置、监管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应遵循“合理规划、科学管理、精细操作、安全保障”的原则。

第四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保证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确保资产账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由本单位领导负责,财务、资产、采购等部门协作配合,各部门及各人员应依法依规履行管理职责,共同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和稳定。

第六条本单位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全体工作人员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定义第七条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本单位为生产经营或提供公共服务所持有并具有以下特征的资产:(一)预期用于一年以上;(二)价值较高,单价在规定的价值法定金额标准以上;(三)实体形态明确,具有自主管理和使用权;(四)日常使用后不易变现,属于非流动资产。

第八条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土地、建筑物、设备、办公用品、交通工具等。

第九条固定资产应按照其实际用途和性质分类,建立相应的账目,便于管理和监督。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收购第十条本单位固定资产的收购应依据预算和计划,经过合理论证和审核程序,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程序购买。

(一)新建和扩建项目的资产收购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二)现有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资产购置应经相关部门审批;(三)其他资产收购应经领导批准并签订购买协议。

第十一条资产收购过程中,应充分比对合同内容、价格和数量,避免发生违规收购情况。

第十二条资产收购后,应及时登记入账,定期进行盘点和检查,确保资产准确、完整、齐全。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使用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应按照合同约定和规定的用途,防止超范围、超用途使用导致资源浪费。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单位应加强保护,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避免因疏忽造成损耗和损坏。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保障国家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行政事业单位。

三、基本原则1.固定资产应加强管理,保障资产的安全、保值、增值,实现最大限度的利用效益。

2.管理要求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实现资产管理的精细化和全方位管理。

3.资产管理应遵循合理优化、内部审计、防范风险、分类管理等原则,充分保证资产的安全。

4.严格落实责任制,加强对资产管理的监督和考核,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四、固定资产的定义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价值在3,000元以上,可以用于持续生产经营活动或者长期拥有并为单位所使用的有形或无形资产。

五、固定资产购置管理1.购置申请:固定资产购置必须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申请,并说明购置的必要性、数量、规格和用途等,报请单位主管部门审批。

2.预算编制: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固定资产的购置必须列入预算,经过审核后方可实施。

3.采购方式:固定资产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采购,并签订采购合同。

4.资产验收:采购到位后,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确认无误后进行入库,做好资产台账。

5.投资管理:对于已入库的固定资产,应该加强保险、保养、维修等管理,确保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六、固定资产的清理和报废管理1.固定资产清理:对于无法继续使用或者已达到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应该及时进行清理。

清理时应根据规定程序进行报废处理,据实登记资产台账。

2.固定资产报废:使用部门提出固定资产报废申请,经过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后,报送有关部门进行程序性报废,将固定资产从资产台账上删除。

3.固定资产处理:对于需要处理的固定资产,可以采取以旧换新、出售等方式处理,但必须在程序性报废前办理清理手续,并应该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国家所有权管理部门。

七、管理责任1.公司主管部门应该严格管理固定资产,加强资产管理的监督和考核。

2.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责和义务,确保资产安全的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基本原则作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基本原则如下:1.规范管理: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资产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2.统一管理:由专业人员负责资产管理,确保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3.保护资产价值:加强资产监管,防止资产流失、毁损,保护资产价值。

4.资产盘点:定期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确保资产情形的真实性。

5.资产更新:适时对老旧设施或设备进行更新升级,提升单位进展水平。

二、资产管理机构行政事业单位要设立固定资产管理机构,设立机构的大致任务是:1.订立并实施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2.定期更新固定资产目录和资产的基本信息;3.对固定资产进行账务处理,并做好有关档案的管理;4.中央固定资产管理机构督促和引导各级固定资产管理机构的工作。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范围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包括:1.建筑物:单位全部房屋、建筑的固定设施、管道、装修、固定家具等。

2.土地:单位的土地、道路、桥梁等。

3.机器设备:单位的各类机械、电器、仪器仪表等。

4.运输工具:单位的各类车辆、船只等。

5.无形资产:单位的专利、商标、软件等无形资产。

四、固定资产的管理流程1. 固定资产的编号和登记对于每一笔资产,都必需进行编号和登记。

登记时要将资产名称、型号、数量、产地、购置日期、防盗标识、使用单位等信息入册。

在新设备进厂时,必需将其编号、填写购置明细,并交由资产管理人员进行登记。

全部设备,无论购置时是由施工方购买还是购入自定义的,都必需进行编号,以备日后管理跟踪。

2. 对固定资产的定期盘点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实施年度固定资产盘点制度,以核实固定资产的物理存量和账面数量是否一致,并对发觉的物资差异或其他问题进行处理。

资产管理人员在盘点阶段要登记资产位号、分类号、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使用部门、归口、单位、价值、维护和修理情况、用途、取得日期、供应商等必要建设。

参加盘点的全部人员都要在不同的区域进行操作,以防止重复计算或计算的漏洞。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确保资产安全完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定义固定资产是指单位长期使用,单位价值较高,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等。

二、固定资产管理原则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统一管理,分级负责;2. 规范操作,确保安全;3. 合理配置,高效使用;4. 定期盘点,及时调整。

三、固定资产管理职责1.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登记、调配、报废等管理工作;2. 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维护和保养工作;3. 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折旧计提和财务报表编制工作。

四、固定资产购置管理1. 购置固定资产应根据单位业务需要和预算安排,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2. 购置固定资产应选择性价比高、性能稳定、售后服务好的产品;3. 购置固定资产应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固定资产登记管理1. 固定资产购置后,应及时进行登记,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和台账;2. 固定资产登记应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日期、价值、使用部门等信息;3. 固定资产登记信息应定期更新,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六、固定资产使用管理1. 固定资产应指定专人负责,明确使用权限和责任;2. 固定资产使用应遵循操作规程,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3. 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或损坏,应及时报修并记录。

七、固定资产盘点管理1. 固定资产应定期进行盘点,一般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盘点;2. 盘点应由资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使用部门配合;3. 盘点结果应与固定资产登记信息进行核对,发现差异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调整。

八、固定资产处置管理1. 固定资产报废、转让、捐赠等处置行为,应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2. 固定资产处置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和财务处理;3. 固定资产处置后,应及时更新固定资产登记信息。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好、有效地利用,保障行政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的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固定资产的采购、保管、使用、维修、报废和处置等方面。

三、基本原则(一)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本制度是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基础性文件,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指导部门应指导动态完善制度,确保管理规范。

(二)资产责任清晰,管理到位。

固定资产采购、使用、保管、维修、报废和处置等环节都应按照规定进行,相关人员应明确职责,配合管理,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到位。

(三)经济使用,节约资源。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科学合理地使用固定资产,严禁浪费,提高资产利用率,尽可能减少资金投入,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四)数据管理,信息共享。

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册和数据库,紧密结合实际,通过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及时更新资产信息,保障固定资产信息的科学化管理。

四、固定资产采购(一)资产申购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采购需经过申购,申购需要在申请表上写明以下事项:申购日期、申购部门、申购人、申购品名、规格型号、数量、用途、要求到货日期、预算经费来源等内容。

(二)采购方式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采购方式:1、公开招标;2、邀请招标;3、单一来源采购;4、询价。

(三)澄清技术指标采购过程中,行政事业单位应向供应商澄清技术规格标准和技术要求,以求达到技术规格要求和产品质量的要求。

五、固定资产保管和使用(一)固定资产分类和编号每个行政事业单位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编码,并制定详细的固定资产分类表。

每种固定资产对应一个编码,以方便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验收接收固定资产时,应根据采购合同内容进行一次全面的验收,合格方可予以入账。

对于不合格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应立即通知供应商退回或更换。

(三)固定资产账务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建立固定资产账簿,记录固定资产新购入、使用、维修、报废和处置等方面的所有流程情况。

事业单位内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内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内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固定资产的定义和分类(一)固定资产的定义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1、房屋及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业务用房、仓库、宿舍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2、专用设备:指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如医疗设备、科研仪器、教学设备等。

3、通用设备: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如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空调等。

4、文物和陈列品:包括古玩、字画、纪念品、展品等。

5、图书、档案:指单位的藏书、期刊、档案资料等。

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包括办公桌椅、沙发、文件柜、实验用动植物等。

三、固定资产的购置(一)购置计划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在每年末编制下一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报资产管理部门汇总审核,经单位领导批准后纳入年度预算。

(二)购置审批购置固定资产应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重大固定资产购置项目需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三)购置方式固定资产的购置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可采用政府采购、招标采购、询价采购等方式进行。

(四)验收与入库固定资产购置到货后,应由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和相关技术人员共同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填写固定资产入库单。

四、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一)资产登记对购置的固定资产,资产管理部门应及时进行登记,建立固定资产台账,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日期、使用部门、使用人等信息。

(二)资产卡片为每一项固定资产建立资产卡片,注明资产编号、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日期、价值、使用部门、使用人等信息,并粘贴在固定资产上。

(三)资产清查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清查。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二、固定资产的管Ι野口使用应!酉⅛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三、财务部门负责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对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购 置。
四、办公室、技术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资产的配置、登记、统计、维护、保管等,并对所 管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有责任。
2•对固定资产要查清帐面价值。清理出待报废和提前报废固定资产的数额及固定资产损失、核销数额等。
3.对清查出的各项固定资产盘盈重新估价入帐,对清查出的盘亏固定资产,要认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 处理BJXL
4.经过清查后的各项固定资产,要区别固定资产用途和使用情况进行重新登记调整,建立健全实物帐。
5行政事业单位针对在清查登记中发现的问题,要调整和完善相应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防止前清后乱,明确责 任,形成内部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源、去向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1®靓,艇1」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表相符。
(三)清查登记要求
1.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房屋建筑物,依据国家核发的房屋产权证进行清查登记。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按 照国家划拨使用的有关档案先行清理登记。待清查登记工作结束后,按国家房产管理的有关政策办理。按照国家有 关政策规定购定的房屋建筑物,应按实际购买价格进行清查登记。自行建造的房屋建筑物,工程未审计前按工程造价 清查登记,工程审计后按审计确认价进行调整。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之固定资产管 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之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办法》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行政事业单位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与使用,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确保资产安全,订立本《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内的全部固定资产,包含但不限于土地、房屋、机器设备、交通工具、电子设备等。

三、管理责任1.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由该单位的领导班子履行,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相关工作。

2.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领用、保管、使用、处理以及定期盘点等工作。

3.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应定期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四、购置管理1.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购置需经预算审批,并严格依照预算进行购置。

2.购置需提交正式采购申请,并报经单位财务审核后才略进行采购。

3.购置过程中,应依据实际需求,选择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并签订正式合同。

4.购置完成后,应及时更新固定资产台账,记录资产的基本信息和入账日期。

五、领用与保管1.固定资产的领用需填写领用申请表,并报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领用。

2.领用后,应立刻进行验收,并记录在固定资产台账上。

3.领用人应妥当保管所领取的固定资产,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好性,严禁私自转借、出售、抵押等行为。

4.领用人应定期对所领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定期进行保养和维护和修理。

六、使用管理1.固定资产的使用应符合实际需要,并严禁私自进行改装、拆除或转移。

2.使用过程中,应加强保养和定期检查,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3.显现故障或需要维护和修理时,应及时报修,并由专业人员进行维护和修理,并记录在维护和修理记录册上。

4.停用、报废或调拨固定资产时,需上报单位领导审批,并进行相应的记录和手续办理。

七、盘点与清查1.每年年底,行政事业单位应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的盘点。

盘点工作应由专人主持,形成盘点报告。

2.盘点报告需逐一核对资产的数量、情形和使用情况,并与固定资产台账进行比对,确保准确无误。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如下是劳动法网为大家整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

第三条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条各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负责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产核资等项工作,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的配备及使用标准,对纳入政策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购置;负责闲置资产的调剂,对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并对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经济实体占用的固定资产实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设有专人承担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并对所管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有责任。

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第七条各部门必须对专用设备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建立健全专用设备的操作、维修、保养、检验等管理制度;技术复杂、精密度高的专用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与计价第八条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一)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二)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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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为加强固定资产购置、使用、移交、保管和减损的管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准确核算固定资产的数量和价值,明确相关经济责任,监督并促进固定资产的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不断提高设备利用率和完好率,充分发挥固定资产效能,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固定资产的范围、标准和内容第一条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才能加以确认:(一)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且单位价值在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仪器仪表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设备、工具和器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元以上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不作为固定资产的备品备件等,如数额达到或超过固定资产标准,其实物比照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第三条为了明确划分固定资产的范围和内容,便于核算和监督,公司制定《固定资产目录》,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基本任务与职责分工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的基本任务: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固定资产的核算和管理;加强固定资产的维护和保养,提高固定资产的完好率;在组织资产存量流动和增量投向上改善固定资产的配置,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检查、分析和考核固定资产的使用效果,提高经济效益。

第五条公司使用的固定资产,任何人不得侵占。

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必须严格按照管理分工,履行规定的审批权限和手续制度。

凡是不履行手续,不经公司领导批准和财务部签证,固定资产不得进行调拨。

第七条公司总经理对本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负主要责任。

公司经理和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资产管理人员工作调动时必须将固定资产点交清楚。

对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管理人员应给与表扬和奖励,对工作失职,管理不善造成损失的管理人员要追究责任。

第八条公司财务部是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部门,配备固定资产管理岗位,财务部主要负责固定资产的记录与核算;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账务处理;建立和保管固定资产卡片,确保账、卡相符;综合分析固定资产的经济效益。

公司设备部为生产用固定资产的专业管理部门,公司办公室为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各自所管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掌握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和技术状况;负责本专业固定资产的建设、更新、改造和大修的申报;办理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报废、毁损、出售等的审查和申报;办理固定资产的调拨、调整、停用、拆除、出租等的申报和审批手续;保管本专业固定资产卡片,确保账、卡相符;研究制定挖潜、革新改造的办法和措施,分析考核本专业固定资产使用效果,提高设备利用效率。

第九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为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

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设兼职固定资产管理员,提出固定资产的调拨、调整、停闭、拆除、出租等的申请;负责保管本部门固定资产清册,确保固定资产的实物与固定资产清册的记录相符;协助办理本部门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报废、毁损、出售等上报手续;协助进行每年末固定资产的清查工作。

第十条公司建立固定资产责任人制度,在固定资产清册中明确各项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人。

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维护”的原则,管理责任人由固定资产的直接使用人担任。

管理责任人的主要职责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和保管,确保固定资产经常处于良好状态;配合财务部实施固定资产的报废、毁损、出售的审查以及固定资产的调拨、拆除、出售等上报和审批手续。

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调动时,必须将固定资产交点清楚并办理必要的交接手续。

第十一条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固定资产专业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固定资产台账,每年年终,财务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固定资产实物进行清查盘点。

通过清点发现的盘盈、盘亏和毁损,应查明原因,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以保证账、卡、物相符。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分类和计价第十二条固定资产按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分为以下几类:(一)生产用固定资产。

指生产经营和管理用的各种固定资产,按经营管理专业性质明细分类如下:1、房屋及建筑物,包括为生产和为生产服务的管理部门用的房屋及建筑物;2、运输设备;3、仪器仪表及实验设备;4、生产设备;5、动力设备;6、其它生产用固定资产。

(二)非生产用固定资产。

指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种固定资产。

(三)未使用固定资产。

指购建完成尚未投产使用,拨入尚待安装,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调拨中的固定资产,以及批准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

(四)不需用固定资产。

指生产管理不再继续需要的各种固定资产。

(五)租出固定资产。

指经批准在经营性租赁方式下出租给外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

(六)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指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内,应视同自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七)土地。

指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

因征地而支付的补偿费,应计入与土地有关的房屋、建筑物的价值内,不单独作为土地价值入账。

土地使用权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计价。

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应按其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账的价值。

固定资产取得时的成本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一)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增值税、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如场地整理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如果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按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三)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如果融资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比例等于或小于30%的,在租赁开始日,企业也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五)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支出,减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作为入账价值。

(六)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固定资产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的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七)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固定资产,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1、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2、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入账价值。

(八)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1)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2)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3、如接受捐赠的系旧的固定资产,按依据上述方法确定的新固定资产价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九)盘盈的固定资产,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1、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2、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十)经批准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的账面价值加上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入账价值。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中,还应当包括为取得固定资产而交纳的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等相关税费。

第十五条企业购置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未单独计价的软件,与所购置的计算机硬件一并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六条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记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第四章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处理程序第十七条引起固定资产发生增减变动的因素:(一)固定资产的增加:1、自行建造和购入2、其他单位投资转入和融资租入3、其他单位有偿、无偿转入4、接受捐赠5、盘盈6、进行固定资产改造、扩建增值7、按国家规定资产评估(重估)价值调增8、其他(二)固定资产的减少:1、经批准报废、毁损或非常损失2、投资转出3、经批准无偿调出和出售4、盘亏5、捐赠转出6、按国家规定资产评估(重估)价值调减7、其他第十八条公司固定资产购建流程公司所有的固定资产购建均由公司统一进行,按照公司长期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流程如下:1、由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制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

2、按照固定资产购置审批权限分别报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并报公司财务签批。

3、经签批后固定资产购置申请由公司财务部安排资金。

4、对于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由公司相关部门组成采购组负责固定资产招投标管理(见相关管理制度);对于金额较小、日常办公所需的固定资产,由公司办公室负责采购。

对于重大的、影响公司经营方向的生产所需固定资产,需要上报董事会审批。

5、采购后的固定资产由资产使用部门办理验收、签字领用手续;同时财务部门办理资产的入账手续第十九条建设项目竣工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根据正式竣工决算中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由工程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办理实物交接手续,工程管理部门填制“固定资产收入凭证”一式三份,一份送办公室,一份送财务部门,一份自留。

财务部门核对相符后,据以填制固定资产卡片,并办理账务处理手续,同时将变动后的固定资产清册分别送交各使用部门。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的出租对外出租固定资产必须征得公司总经理的同意,由专业管理部门签订租赁合同。

财务部门按合同规定按期收取租赁费。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的调拨和转移,应按下列规定办理调拨和转移手续:(一)向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转移,原则上均实行有偿转让。

实行有偿转让的固定资产应按质论价收取价款。

(二)在公司所属范围内固定资产的调拨实行无偿调拨,由公司调拨部门填制“固定资产调拨通知单”,送调入、调出单位和财务部门。

调出单位根据上述通知单位文件填制“固定资产转移单”,调入单位根据“固定资产转移单”审核无误后入账和转移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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