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充装标准

液化石油气充装标准:

液化石油气充装标准包括以下要求:

1. 充装量:常见的液化气充装量为5千克、15千克、40千克和50千克。其中,5千克液化气钢瓶为便携式充装,15千克、40千克和50千克钢瓶用于工业、商业、家庭等场合的大型充装。

2. 充装压力:国家规定每罐液化气钢瓶的标准重量是14.5公斤,允许上下浮动0.5公斤。未充气的钢瓶重量为16.5kg,充气后钢瓶总重量为(31±0.5)kg。

以上是液化石油气充装的部分标准。

拓展资料

液化石油气充装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充装站必须按工艺流程进行操作,禁止槽车、贮罐或大瓶向小瓶直接充装液化气。

2. 禁止漏气、超重等不合格的钢瓶运出充装站。

3. 用户使用装有液化石油气钢瓶时,不准擅自更改钢瓶的颜色和标记;不准把钢瓶放在靠近热源的地方;不准用明火、蒸气、热水等热源对钢瓶加热或用明火检漏;不准倒卧或横卧使用钢瓶;不准摔碰、滚动液化气钢瓶;不准钢瓶之间互充液化气;不准自行处理液化气残液。

4. 液化石油气的储罐在首次投入使用前,要求罐内含氧量小于3%。

5. 首次灌装液化石油气时,应先开启气相阀门,待两罐压力平衡后,进行缓慢灌装。

6. 液化石油气槽车装卸作业时,凡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如附近发生火灾;检测出液化气体泄漏;液压异常;其他不安全因素等,槽车应立即停止装卸作业,并妥善处理。

7. 使用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严防超装。

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标准(GB5842)

液化石油气钢瓶 GB 5842-86 本标准适用于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试验压力为 2.36 MPa(24kgf/cm2),水容积为23.5L、35.5L、118L可重复盛装液化石油气的钢质焊接气瓶(以下简称钢瓶)。 1.定义和符号 1.1 定义 1.1.1 液化石汕气:本标准系指以丙烷和异丁烷为主要成分的混合物,其中丙烷组分不得超过65%xB:(摩尔分数)。 1.1.2 公称工作压力:系指钢瓶按规定的重量充装,温度为60℃时瓶内介贩的饱和蒸气压。 1.2 符号 b 焊缝对口错边量,mm; Dg 钢瓶公称直径,mm; D1 钢瓶内直径,mm; D0 钢瓶外直径,mm; d 弯曲试验弯轴直径,mm; E 对接焊缝棱角高度,mm; e 钢瓶同一截面最大最小直径差,mm; K 椭圆形封头形状系数; p0 钢瓶爆破压力,MPa(kgf/cm^2); Ph 钢瓶试验压力,MPa(kgf/cm^2); s 瓶体(筒体)壁厚,mm; s01 筒体设计最小壁厚,mm; s02 封头设计最小壁厚,mm; sb 最小壁厚实测值,mm; σb 抗拉强度,MPa(kgf/mm^2); σba 抗拉强度实测值,MPa(kgf/mm^2);

σs 屈服点,MPa(kgf/mm^2); XB 物质B的物质的量与混合物的物质的量之比; δ10 长试样伸长率,%: φ焊缝系数; π△D 圆周长公差,mm; △H 封头总高公差, mm; 2 钢瓶规格及型式 2.1 钢瓶规格(见表1) 参数规格 ysp—10 ysp─15 ysp—50钢瓶内直径mm 314 314 400 水容积L >23.5 >35.5 ≥118 底座外直径,mm 240 240 400 护罩外直径,mm 190 190 钢瓶高度mm 535 680 1215 充装重量Kg ≤10 ≤15 ≤50 2.2型式(见图1) 3.材料

液化气体气瓶充装规定

液化气体气瓶充装规定 Rules for filling Of liquefied gas cylinders 主属内窖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液化气体气瓶充装的基本原则和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高压液化气体气瓶和在最高使用温度下饱和蒸气压力不小于o.1 MPa(表压旺压液化气体气瓶的充装。 本标准不适用于用罐车宛装液化气体: 对本标准所采用的术语定义如下: 3.1 液化气体介质在最高使用温度下的饱和蒸气压力不小于o,1MPa,且临界温度不低于 气体. 3.2 高压液化气体 3.3 低压液化气体 3.4 最高使用温度 可能达到的最高温" 临界温度低于或等于70C的液化气体. 临界温度高于70C的液化气体. 高压掖化气体气瓶在正常贮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受环境条件的影响,瓶内气体 3.5 最高气相介质温度低压液化气体气瓶在正常贮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受环境条件的影响,瓶内 气相介质可能达到的最高温度。 3.6 最高液相介质温度低压液化气体气瓶在整个运行过程中受环境条件的影响,瓶内液相介质可能 达到的最高平均温度。 3.7 充装系数气瓶单位容积内充装液化气体的质量. 3.8 许用压力为保证气瓶安全,允许瓶内达到的最高压强 3.9 剩余压力气瓶充装前瓶内所剩余的液化气体的压强, 4 充差前的检查与处理 4.? 充装操作人员应熟悉所装介质的特性(燃、毒及腐蚀性等)及其与气瓶材料(包括瓶体及瓶阀等附 件)的相容性。 常用液化气体的特性及其与金属材料的相容性可参考附录A(参考件)。 4.2 充装前的气瓶应由专人负责,逐只进行检查,检查内容至少应包括: L 国产气瓶是否是由具有“气瓶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 b.气瓶外表面的颜色标记是否与所装气体的规定标记相符; :.气瓶瓶阀的出口螺纹型式是否与所装气体的规定相符:即可燃苎些旦迪迪些旦些三些些主苎苎些 的:非可燃性气体用的瓶阀,出口螺纹是右旋的: d.气瓶内有无剩余压力.如有剩余气体,应进行定性鉴别; t.气瓶外表面有无裂纹、严重腐蚀、明显变形及其他严重外部损伤缺陷 r.气瓶是否在规定的检验期限内; 8.气瓶的安全附件是否齐全和符合安全要求, 4.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禁止充裴: 乱不具有“气瓶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

液化石油气充装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液化石油气充装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液化石油气是一种广泛应用于工业和民用领域的燃料,由于其 易燃、易爆等不安全特性,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必需对其 进行安全管理。为此,订立一套科学的液化石油气充装使用安全管 理规定特别必要。 一、液化石油气充装安全管理规定 1. 液化石油气充装前的检查 液化石油气在充装过程中,一旦泄漏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因此 在充装前必需进行检查。实在要求如下: (1)检查罐体:检查液化石油气罐体表面是否锈蚀、变形、有 裂缝等问题,假如发觉问题应立刻更换罐体。 (2)检查液化石油气储罐:检查罐内是否有杂物、异味等情况。假如发觉问题应先清理储罐。 (3)检查输出管道和泵站:检查输出管道和泵站是否正常,是 否有漏气、漏油等问题,如发觉问题应适时维护和修理。 2. 液化石油气充装时的安全操作要求 (1)确定石油气种类:不同类型的液化石油气使用时具有不同 的特性,如甲烷气的爆炸范围较小,使用时需注意其爆炸性;丙烷 气则具有较高的蒸发热,燃烧效率高,但使用时也必需当心。 (2)选择合适的工具:选择合适的工具进行操作,如加装嘴、 泵站等工具必需是符合国家标准安全认证的。必需检查工具的安全性,并保证其能够正常工作。

(3)把握液化石油气使用时的容器:液化石油气使用时必需把 握容器的类型、容量和使用方式等信息。如冷却容器、爆炸容器等,必需进行精准的操作。 (4)注意气缸细节:特别是注意气缸接头是否有漏气等情况, 以及安全阀是否正常。气缸的使用寿命要按标准进行更换。 (5)注意防火:液化石油气使用过程中必需注意防火,禁止使 用明火源。同时,在气体充装区域要设置合适的消防设施。 3. 安全管理要求 (1)加严施工人员管理:液化石油气充装过程中,施工人员必 需具有肯定的操作技能和阅历。施工人员必需严格依照操作规程进 行操作,不得违规操作,必需进行培训和考试,取得相应的操作资 格证书。 (2)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必需设立专门的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液化石油气的安全管理、检查。必需定期组织 安全验收,适时处理不安全源。 (3)成立应急救援组织:在液化石油气使用过程中,应建立应 急救援组织,并配备应急救援工具。并进行培训,提高应急处理本领。 (4)订立合理的警示标识和使用说明:在液化石油气的配送站、使用地点等区域,必需设置合理的警示标识和使用说明,让用户能 够精准地了解液化石油气的不安全性、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等信息。同时,也必需定期进行宣扬,提高用户安全意识。 (5)加强信息公示: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必需定期公示液化石 油气的生产、销售信息,包括液化石油气品种、规格、质量标准等 信息,以便用户选择使用合适的产品。

液化气体气瓶充装规定

液化气体气瓶充装规定 标准号:GB 14193-1993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 起草单位:北京经济学院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点击数:2041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05日 已作废!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液化气体气瓶充装的基本原则和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高压液化气体气瓶和在最高使用温度下饱和蒸气压力不小于0.1MPa(表压,下同)的低压液化气体气瓶的充装。 本标准不适用于用罐车充装液化气体。 2 引用标准 GB7144 气瓶颜色标记 3 术语 对本标准所采用的术语定义如下: 3.1 液化气体介质在最高使用温度下的饱和蒸气压力不小于0.1MPa,且临界温度不低于-10℃的气体。 3.2 高压液化气体临界温度低于或等于70℃的液化气体。 3.3 低压液化气体临界温度高于70℃的液化气体。 3.4 最高使用温度高压液化气体气瓶在正常贮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受环境条件的影响,瓶内气体可能达到的最高温度。 3.5 最高气相介质温度低压液化气体气瓶在正常贮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受环境条件的影响,瓶内气相介质可能达到的最高温度。

3.6 最高液相介质温度低压液化气体气瓶在整个运行过程中受环境条件的影响,瓶内液相介质可能达到的最高平均温度。 3.7 充装系数气瓶单位容积内充装液化气体的质量。 3.8 许用压力为保证气瓶安全,允许瓶内达到的最高压强。 3.9 剩余压力气瓶充装前瓶内所剩余的液化气体的压强。 4 充装前的检查与处理 4.1 充装操作人员应熟悉所装介质的特性(燃、毒及腐蚀性等)及其与气瓶材料(包括瓶体及瓶阀等附件)的相容性。 常用液化气体的特性及其与金属材料的相容性可参考附录A(参考件)。 4.2 充装前的气瓶应由专人负责,逐只进行检查,检查内容至少应包括: a.国产气瓶是否是由具有“气瓶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 b.气瓶外表面的颜色标记是否与所装气体的规定标记相符; c.气瓶瓶阀的出口螺纹型式是否与所装气体的规定相符:即可燃气体用的瓶阀,出口螺纹是左旋的;非可燃性气体用的瓶阀,出口螺纹是右旋的; d.气瓶内有无剩余压力。如有剩余气体,应进行定性鉴别; e.气瓶外表面有无裂纹、严重腐蚀、明显变形及其他严重外部损伤缺陷; f.气瓶是否在规定的检验期限内; g.气瓶的安全附件是否齐全和符合安全要求。 4.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禁止充装: a.不具有“气瓶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 b.原始标记不符合规定,或钢印标志模糊不清,无法辩认的; c.颜色标记不符合GB7144气瓶颜色标记的规定,或严重污损脱落,难以辩认的; d.有报废标记的; e.超过检验期限的; f.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 g.气瓶瓶体或附件的材料与所装介质的性质不相容的; h.低压液化气体气瓶的许用压力小于所装介质在气瓶最高使用温度下的饱和蒸气压力的。 国内使用的低压液化气体气瓶,最高使用温度定为60℃。 各种常用低压液化气体在60℃时的饱和蒸气压力见表1。 4.4 颜色或其他标记以及瓶阀出口螺纹与所装气体的规定不相符的气瓶,除不予充气

液化石油气充装系数

液化石油气充装系数 充装系数指气瓶每升容许充装液化气的质量(kg )。这是液化气体在充装过程中应了解的很重要的数据。因为每个气瓶都有一定的承受压力。液化气体在常温下充装一般以液态进入瓶中,当环境温度升高时部分液体转化为气体使瓶内的压力增大。所以为确保安全,充装时不能装得过多,一定要参照充装系数进行充装。 液化石油气的来源、组成 1、液化石油气的来源 液化石油气是在石油天然气开采和炼制过程中,作为副产品而取得到的以丙烷、丁烷为主要成分的碳氢化合物。在常温常压下为气体,只有在加压或降温的条件下,才变成液体,故称为液化石油气。常温下,液化石油气中的乙烷、乙烯、丙烷、丁烯、丁烷等均为无色无嗅的气体,他们都比水轻,且不溶于水。液化石油气中的刺鼻味是由在运输及储存过程中特意加入的硫醇和醚等成分产生的,便于液化石油气泄漏时使用者察觉判断。 2、液化石油气的组成 主要成分:丙烷(C 3H 8)、丁烷(C 4H 10) 少量成分:甲烷、乙烷、丙稀、丁烯。 残液:液化石油气钢瓶里总有微量液体用不完,该部分液体称为残液,其主要成分为戊烷及戊烷以上碳氢化合物。液化石油气国家标准规定残液含量不大于3%。 二、液化石油气的用途 1、民用燃气:烹调、烧水、取暖等。 2、工业用:干燥、定型、发泡、熔化金属、烘烤等。 3、农业生产:烘烤、采暖、催熟等。 三、液化石油气的物理化学性质 1、密度:在标准状态下(0℃、1个大气压)单位体3 2、比重:一物质的密度与某一标准物质的密度之比。 气态的液化石油气比重是空气的1.5~2倍,它扩散后处于空气的下部,可以由高处流向低洼的地方,积存在通风不好和不易扩散的地方。 液态液化石油气比水轻,其比重在0.5~0.6之间。 3、体积膨胀系数 液体一般受热膨胀,温度越高膨胀得越厉害。液化石油气的膨胀系数是水的16倍左右。因此,容器灌装时必须要留出一定的空间。液化石油气充装系数为85%(在常温常压的条件下是安全的)。 4、饱和蒸气压 正常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内的压力,就是液化石油气的饱和蒸气压。所谓的饱和蒸气压,是指在一定的温度下,液化石油气的气态、液态互相平衡时的蒸气压力,即液体的蒸发速度同气体的凝聚速度相等时的压力。液化石油气的饱和蒸气压随着温度的变化而变化的,温度升高,饱和蒸气压变大。民用液化石油气钢瓶设计温度为+60℃~–40℃,是以液化气在+60℃的饱和蒸气压力来设计压力的,即以1.57MPa 为设计压力。 5、气化潜热 液体气化时要吸热,单位重量的液体气化所需的热量称为气化潜热。气化潜热比较直观的表现是钢瓶大量供气时,由于其液体蒸发所需大量蒸发潜热,会使钢瓶温度降低,如果周围温度不太高,来不及提供所需大量热量,钢瓶的温度就会继续降低以至把周围的水蒸气凝结为露或霜,一旦发现钢瓶上有露或有白霜,即应适当提高室内空气温度或降低液化石油气的用气量,否则液化石油气压力会因室温低而降下来,以至影响正常供气。1千克液化

液化石油气充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液化石油气充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液化石油气充装作业的安全可靠,维护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液化石油气充装作业的安全操作,包括液化石油气充装设备的进货安装、充装现场的操作和管理等。 第三条液化石油气充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的要求,加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第四条充装站应设置液化石油气充装作业的专门负责人,具体负责液化石油气充装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作业管理 第五条液化石油气充装作业前,必须进行必要的检查和试验,确保设备和管道的完好无损。 第六条充装站应配备专门的检测设备,对进货的液化石油气进行检测,确保其质量达到充装要求。 第七条充装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验,保持其正常运行状态,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八条充装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具有相关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工作。 第九条充装作业人员在工作前,必须佩戴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经过安全教育。

第十条充装作业人员必须按照作业计划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或停止作业。 第三章液化石油气充装设备操作要求 第十一条液化石油气充装设备必须经过定期维护和保养,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液化石油气充装设备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和零部件,并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工艺。 第十三条充装设备应设有独立的电源开关,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其使用方法,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操作。 第十四条充装设备应设有防护装置,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五条充装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检修。 第四章充装作业操作要求 第十六条充装作业人员在操作液化石油气充装设备前,必须检查设备和管道是否正常。 第十七条充装作业人员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头盔、防护眼镜、手套等。 第十八条充装作业人员须熟悉液化石油气充装设备的操作方法,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操作。 第十九条充装作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密切观察液化石油气充装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文件编号:MGTC-QP-02-2013 气瓶充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版次02/2013 编制: 审核: 批准: ×××有限公司液化气站 2013 年1 月19 日颁布2013 年1 月19 日实施

目录10.1 残液处理操作规程 10.2 气瓶充装前后检查操作规程 10.3 液化石油气充装操作规程 10.4 设备操作规程 10.5 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装卸操作规程 10.6 事故应急处理操作规程

第一节瓶内残液(残气)处理操作规程 1、目的 为了保护环境,减少残液(残气)对周围的影响,杜绝盲目充装带来的隐患,特制定此操作规程。 2、适用范围 适用气站液化石油气充装气瓶瓶内残液(残气)的处理。 3液化石油气瓶内残气的处理 3.1准备工作 3.1.1检查残液罐的液位、压力及有关管路阀门的开关位臵。气相系统:开通残液罐气相出口至压缩机进口管路的阀门,开通压缩机出口至另一储罐气相进口管路的阀门。残液系统:开通倒残液装臵至残液罐残液进口管路的阀门。 3.1.2通知设备操作员启动液化石油气压缩机,当残液罐压力比储罐压力低0.2MPa后, 停压缩机。 3.1.3关闭残液罐气相出口至压缩机进口管路的阀门,关闭压缩机出口至已升压的储罐气相进口管路的阀门。 3.2气瓶倒残液 3.2.1开启已升压的储罐气相出口阀及倒残液装臵气相总阀。 3.2.2将待倒残液气瓶角阀与倒残接嘴连接,开启气瓶角阀和倒残液装臵气相管支路阀,给气瓶升

压。 3.2.3当进气响声很小时,关气相管支路阀,轻轻将气瓶倒臵,开残液管支路阀,使瓶内残液在压力差作用下,流入残液罐。 3.2.4待瓶内残液倒尽后,关残液管支路阀,正立气瓶,然后瞬间打开气相管支路阀吹扫角阀后立即关闭。 3.2.5关闭气瓶角阀。卸下倒残接嘴,移出气瓶。 3.3结束 3.3.1关闭倒残液装臵残液总阀和残液罐残液进口阀。 3.3.2关闭倒残液装臵气相总阀和已升压的储罐气相出口阀。 3.3.3填写残液处理记录表。 4.注意事项 4.1必须闭路回收瓶内残液,严禁乱倒。 4.2一次充气倒不尽,可再次充气倒残,如此循环操作,直到倒尽为止。 4.3搬运气瓶应轻拿轻放,禁止撞击气瓶

液化气钢瓶经营、充装、运输、使用基本规定

一、根本要求 运输液化石油气瓶的单位(个人)必须到当地消防部门申办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运输气瓶的车辆应配置危险品标志灯和标志牌,司机和押运人员应接受消防监视部门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后领取平安培训证(有的地区称上岗证)。运输时,司机应随身携带两证,车辆配置两标志,依照车型大小还应配带1至2具干粉灭火器。汽车进出液化气站应在排气管上安装防火帽(阻火器),防火帽可由车主配置,也可由液化气站配置。 二、装车要求 装车时应做到五不装,一是漏气瓶不装,二是超重(超装)瓶不装,三是超期使用的气瓶不装,四是汽车超载不装,五是不混装其他物资,尤其不能混装氧气,氯气等氧化性物品。另外,15kg气瓶立放装车时不能超过两层,保证上层的瓶体横向中线在汽车厢板上沿以下,并进展必要的捆扎,防止运输中气瓶滚落。 三、运输要求 运输主要留意以下三点,一是尽量避开人流车流密集的道路,二是不要在重要建筑物和人员密集地点停放,三是行驶中尽量不要急刹车。 四、意外情况的紧急处置 液化石油气运输意外主要有漏气和着火两种情况。 漏气又有以下五种情况,一是角阀关闭不严,从瓶嘴漏气;二是角阀盘根没能压紧,从盘根压紧螺帽处漏气;三是由于阀座、阀芯或阀杆有缺陷,使角阀不能关严而漏气,四是角阀与瓶体紧固不严而漏气;五是体侧钢材或焊缝有缺陷有砂眼或裂缝而漏气。关于第一、第二两种情况的漏气只要关紧角阀漏气就能够制止。漏气制止后,可接着运输,不过第二种情况的漏气气瓶不能送至用户使用,应将其返回液化气站,由液化气站处置。关于第三至第五种的漏气,运输人员不得自处置,应迅速将车开至就近液化气站,请液化气站的专业人员处置,此种情况下的行车更要避开车流和人流密集区。 着火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从角阀出口的漏气着火,二是从盘根压紧螺帽处漏气着火,三是从瓶体或其他处漏气着火。前两种只要关严角阀、切断气源,火就自灭。假设是角阀不能关闭,或者是第三种着火,应将车就近停放在宽敞的地点,将着火气瓶从车提出,千万不要灭火,使气瓶处于火焰上喷或侧喷的位置,用少量水不时的冷却,让其燃尽即可。 要遇有车内数个气瓶爆破起火这种及特别的情况,并行驶在人流车流密集地区或重

液化石油气站钢瓶充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液化石油气站钢瓶充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准备: 1、穿戴好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鞋和防静电手套。 2、清扫作业现场,向地面洒水,翻开排风机。 3、检查充装秤、液化石油气阀门、充装枪胶圈、软管、静电导线是否良好。 4、开启进液总阀,检查各部位压力表是否正常。 5、启动链条机前检查传动系统中有无异物掉入,系统是否完好,润滑系统是否畅通,确保无异常后再运送钢瓶。 第二条灌装操作: 1、由运行工启动烃泵或压缩机,待空气压力升至0.4MPa以上,液体压力在0.79MPa-0.99MPa时,可以充装。 2、对空瓶进行外观检查,不合格钢瓶不予充装。 3、钢瓶应放在充装秤中间位置,装上充装枪,翻开钢瓶角阀,开始充装。 4、注意观察充装秤,防止跑砣超重。注意进液压力。严禁超重、超轻、超压、欠压灌装。 5、如发现压力过高或跑气应立即关闭有关阀门,通知运行工,停机处理。 6、灌装完毕,先关角阀,后卸灌装枪。

7、雷雨天停止灌装。 第三条停装: 1、灌装完毕,通知运行工及时停泵,关闭进液总阀和空气阀以及液 化石油气小阀门,并把小阀门后液体充入空瓶,移走充装秤上的钢瓶。 2、下班前,检查充装设备有无漏气及不因素,采取妥善措施,关闭 照明灯。 第四条DZC型防爆充装电子秤平安技术要求 1、电子秤电源要接入防爆开关。 2、电子秤整体必须有良好的可靠导静电装置。 3、秤台底角要垫实,保持秤台台面始终处于水平状态。 4、电子秤所有连接部位的管卡要紧固,防止液化石油气泄露。 5、传感器与仪表的联结必须可靠。 6、严禁在秤台上进行电焊操作或其他强电操作。 7、严禁在秤台上进行充装工作以外的称量。 8、当钢瓶灌装完毕时,待稳定指示灯亮后再将灌装完毕的钢瓶移走。

液化石油气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规程

移动式压力容器 液化石油气充装操作规程 一、充装前的检查和预备工作 1.引导罐车对准装卸台位置停车,待司机拉上制动手闸,关闭汽车发动机后,给车轮垫上防滑块。停车后驾驶员将车钥匙交与安全员保管,安全员将其放在指定位置。 2.检查液化石油气检验单,检查罐车和接收贮罐的液位、压力和温度,检查装卸阀和法兰连接处有无泄漏。 3.接好静电接地线,拆卸快装接头盖,将装卸台气、液相管分别与罐车的气、液相管接合结实后,开启放散阀,用站内液化石油气排尽装卸管中空气,关闭放散阀。 4.使用手动油压烃泵翻开罐车紧急迫断阀,听到开启响声后,缓慢开启球阀。 二、槽车初次充装或检验后首次充装操作规程 1.购置和检修后的槽车罐体内部布满空气,如直接充装液化石油气,将与罐内的空气混合而到达着火浓度,如遇静电或火花就会马上产生化学爆炸。 2.液化气槽车在购置或每次检修后,在出厂前或检修在修理厂内将必需将罐体时行充装氮气置换。到达充装后需持置换报告,安全员见置换报告才能对该车进展液化石油气充装作业。 3.置换后的槽车到达充装站时,站内人员按《槽车充装治理制度》先对车辆时行安全检验,合格前方可入站充装。

4.槽车到达充装位置后,将车辆手闸拉住,将阻滑木放到车轮下。 5.把槽车的地线与操作台的地线网接爱,防止充装时产生静电火花。 6.把槽车的液相、气相阀门与充装台的液相、气相阀门用导管连通。 7.稍后翻开充装台的液相、气相阀门,从槽车一头的导管放散阀处,放散掉导管内的空气,放散后关闭放散角阀。 8.翻开槽车的液相、气相阀门和紧急迫断阀,开大充装台的气相、液相阀门,开头装液。 9.充装时要留意液位计与压力表的位置。 三、正常充装操作程序 1.槽车要按指定位置停,手闸制动,熄灭发动机。 2.由站内人员认真检查,并在检查过程中做好具体资料审查记录。 (1)汽车槽车使用证,并在有效期内。 (2)汽车槽车准运证,并在有效期内。 (3)驾驶员驾照和从业资格证。 (4)押运员必需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取得押运员证,并在有效期内。 (5)汽车槽车罐体定期检验,并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内。 (6)首次投入使用的或检修后首次使用的汽车槽车罐体,要有罐体介质置换报告,并检查罐体余压力值不小于 0.05Mpa。 3.汽车槽车资料不符合审查内容不得充装。 4.充装前汽车槽车罐体检查。

液化石油气充装标准

液化石油气充装标准 液化石油气(LPG)是一种常见的清洁能源,被广泛应用于家庭烹饪、工业生产和汽车燃料等领域。为了确保LPG的安全使用,各国纷纷制定了液化石油气充装标准,以规范LPG的生产、储存、运输和充装过程。本文将介绍液化石油气充装标准的相关内容,以便从事LPG相关工作的人员能够遵守相关规定,确保LPG 的安全使用。 首先,液化石油气充装标准包括了LPG的质量要求、充装设备要求、操作规程、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在LPG的质量要求方面,通常要求LPG的成分符合国家标准,不得掺杂有害物质,保证LPG的燃烧效率和安全性。充装设备要求包括了充装站的建设规范、设备的选用标准、安全防护设施等,以确保LPG在充装过程中不发生泄漏和安全事故。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措施则是指导操作人员在充装过程中的操作流程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减少操作失误和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其次,液化石油气充装标准还涉及了LPG的储存和运输要求。LPG的储存要求通常包括了储罐的选用和安装要求、储存环境的要求、定期检查和维护等内容,以确保储存的LPG不会泄漏或发生其他安全问题。运输要求则包括了LPG运输车辆的选用和装载要求、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以确保LPG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发生泄漏或其他安全事故。 最后,液化石油气充装标准还包括了LPG充装作业的管理要求。充装站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了充装记录的保存、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等内容,以确保充装作业的安全和规范进行。 总之,液化石油气充装标准是确保LPG安全使用的重要保障,各相关单位和人员都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好LPG的生产、储存、运输和充装工作,以确保LPG的安全使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希望本文所述内容能够对LPG相关工作人员有所帮助,引起大家对LPG安全使用的重视和关注。

液化石油气充装行业质量规范

液化石油气充装行业质量规范 1. 引言 本文档旨在制定液化石油气充装行业的质量规范,以确保充装过程的安全性和质量。该规范适用于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点及相关设备的运营和维护。 2. 质量管理体系 2.1 充装站点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策划、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等方面。 2.2 充装站点应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质量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和检查。 2.3 充装站点应定期进行质量内审和外审,以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3. 设备要求 3.1 充装站点应使用经过认证的充装设备,确保其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3.2 充装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安全可靠。 3.3 充装设备应配备必要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压力传感器、泄漏报警器等,以及紧急停机装置,以应对突发情况。 4. 充装操作要求 4.1 充装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技能和资质,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有效证书。 4.2 充装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充装,确保充装过程的安全和质量。 4.3 充装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充装压力和流量,避免过度充装和泄漏的发生。 4.4 充装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以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5. 质量控制措施 5.1 充装站点应建立充装质量控制措施,包括充装前、充装中和充装后的检查和测试。 5.2 充装前应检查充装设备和配件的完好性和安全性,确保符合要求。 5.3 充装中应定期对充装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异常情况。 5.4 充装后应进行充装质量检查,包括液化石油气的质量和的密封性等方面。 6. 安全措施 6.1 充装站点应制定和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充装过程的安全性。 6.2 充装站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泄漏应急处理设备等。

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GB 17267—1998)

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GB 17267—1998)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液化石油气充装站(以上简称充装站)的职责和必备的安全技术条件。本标准适用于充装液化石油气钢瓶(以下简称钢瓶)、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以下简称汽车罐车)、液化石油气铁路罐车(以下简称铁路罐车)的充装站。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50—1998 钢制压力容器GB 5842—1996 液化石油气钢瓶GB 8334—87 液化石油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 15380—94 小容积液化石油气钢瓶GB 50028—93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57—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8—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160—92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257—19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235—82 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金属管道篇) 3 充装站的职责 3.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负责全站液化石油气的接收、贮存、钢瓶倒残液及残液处理、充装钢瓶及罐车、新瓶抽真空、运瓶汽车装卸等工作,保证生产运行的安全和充装质量。 3.2 负责全站钢瓶、罐车、压力容器、设备、管道和设施的维护、日常保养、零件及附件的更换工作;向主管部门提出外修报告、按规定向钢瓶检测站送检钢瓶。保证站内系统的正常运行。 3.3 负责进站钢瓶和罐车装、卸前检查,出站钢瓶和罐车装、卸后检验。保证安全供应。 3.4 负责全站的安全管理、消防和事故紧急处理及上报。3.5负责向当地城建、劳动、消防部门报告生产和安全技术状况,建立和健全技术、设备、事故、维修等档案,专人管理。 4充装站的基本条件 4.1 充装站的建设和投产必须经地(市)级以上城建主管部门会同劳动、消防等部门审查批准,取得资格并应在地(市)级以上劳动监察部门注册登记。属经营性质的充装站还应取得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4.2 充装站必须具备与其充装能力相适应的工艺、设备、公用设施、厂房库房、道路和场地条件。 4.3 充装站必须具备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消防、防爆、防雷电、防静电、环保设施及设备与设施的维护、检修条件。 4.4 充装站必须建立确保充装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人员安排和健全的规章制度。 5 充装站的人员条件 5.1 充装站应配备掌握液化石油气专业技术和压力容器知识,并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含助理工程师)的专职安全技术负责人。 5.2 充装站生产岗位工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并持有上岗证书。 5.2.1掌握液化石油气的基本知识,熟知有关规程和本岗位有关的工艺流程、操作技能。 5.2.2了解本岗位工艺、设备的操作方法及设备维护保养方法。 5.2.3熟知本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掌握一定的消防技能并具有处理本岗位一般事故的能力。 5.3 充装站钢瓶充装、罐区运行、装卸罐车、接受站外管道进液等岗位,在进行操作时均不得少于两人。 5.4 充装站应配备安全员,年供应液化石油气2000t以上的充装站应设安全管理小组。 5.5 充装站应配备经过培训的压力容器、钢瓶、罐车检查人员和附件修理人员。

GB17267—2019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5页精选文档

GB17267—2019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 GB17267—2019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 GB17267—2019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液化石油气充装站(以上简称充装站)的职责和必备的安全技术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充装液化石油气钢瓶(以下简称钢瓶)、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以下简称汽车罐车)、液化石油气铁路罐车(以下简称铁路罐车)的充装站。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l50—2019钢制压力容器 GB5842—1996液化石油气钢瓶 GB8334—87液化石油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GBl5380—94小容积液化石油气钢瓶 GB50028—93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8—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160—92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257—1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235—82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金属管道篇) 3充装站的职责 3.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负责全站液化石油气的接收、贮存、钢瓶倒残液及残液处理、充装钢瓶及罐车、新瓶抽真空、运瓶汽车装卸等工作,保证生产运行的安全和充装质量。

3.2负责全站钢瓶、罐车、压力容器、设备、管道和设施的维护、日常保养、零件及附件的更换工作;向主管部门提出外修报告、按规定向钢瓶检测站送检钢瓶。保证站内系统的正常运行。 3.3负责进站钢瓶和罐车装、卸前检查,出站钢瓶和罐车装、卸后检验。保证安全供应。 3.4负责全站的安全管理、消防和事故紧急处理及上报。 3.5负责向当地城建、劳动、消防部门报告生产和安全技术状况,建立和健全技术、设备、事故、维修等档案,专人管理。 4充装站的基本条件 4.1充装站的建设和投产必须经地(市)级以上城建主管部门会同劳动、消防等部门审查批准,取得资格并应在地(市)级以上劳动监察部门注册登记。属经营性质的充装站还应取得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4.2充装站必须具备与其充装能力相适应的工艺、设备、公用设施、厂房库房、道路和场地条件。 4.3充装站必须具备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消防、防爆、防雷电、防静电、环保设施及设备与设施的维护、检修条件。 4.4充装站必须建立确保充装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人员安排和健全的规章制度。 5充装站的人员条件 5.1充装站应配备掌握液化石油气专业技术和压力容器知识,并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含助理工程师)的专职安全技术负责人。 5.2充装站生产岗位工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并持有上岗证书。 5.2.1掌握液化石油气的基本知识,熟知有关规程和本岗位有关的工艺流程、操作技能。 5.2.2了解本岗位工艺、设备的操作方法及设备维护保养方法。 5.2.3熟知本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掌握一定的消防技能并具有处理本岗位一般事故的能力。 5.3充装站钢瓶充装、罐区运行、装卸罐车、接受站外管道进液等岗位,在进行操作时均不得少于两人。 5.4充装站应配备安全员,年供应液化石油气2000t以上的充装站应设安全管理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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