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是为了保障医院建筑的安全、高效和人性化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标准。
在医院建筑设计过程中,需要考虑到医疗服务的需求、患者舒适度、医务人员工作效率、医疗设备配套等多个方面。
下面是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的主要内容:一、基本原则:1.安全性原则:保障医院建筑的结构稳定性、防火性和防护性,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2.高效性原则:合理规划医院功能区域,优化布局设计,提高医务人员的工作效率。
3.人性化原则:关注患者的舒适度和心理需求,提供一个温馨、宽敞的医疗环境。
二、规划布局:1.医院总平面布局:合理规划医院功能区域,包括门诊部、住院部、手术部、急诊部、检查部、行政办公区等,确保各个功能区域之间的互补和协调。
2.区域布局:根据医疗服务的需求和地理位置等因素,设计相应的区域布局,例如分离感染病房、手术室和住院病房等。
3.房间功能布局:根据不同科室的需求,设计相应的房间功能布局,例如门诊诊室、病房、手术室等。
三、建筑设计:1.建筑结构:确保医院建筑的结构稳定性和抗震性,采用适当的结构体系和材料。
2.空间设计:考虑到医疗服务的需求和患者的舒适度,设计宽敞明亮的诊疗区域、病房等。
3.建筑外观:根据医院的形象和功能特点,设计具有代表性和吸引力的建筑外观。
四、设备设施配套:1.电气设计:根据医疗设备的需求和安全要求,合理规划电气线路和插座的布置,确保电气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2.给排水设计:确保医院的给水和排水系统能够满足医疗服务的需求,并具备防污染和防漏水的功能。
3.通风与空调设计:保障医疗区域的空气质量和温度适宜,采用合理的通风与空调系统设计。
4.照明设计:设计合理的照明系统,确保医院各个功能区域具备良好的照明效果。
五、环境友好设计:1.绿化设计:合理规划医院的绿化空间,增加自然景观和绿色植被,提高医疗环境的舒适度和美观度。
2.节能设计:采用节能的建筑材料和技术,减少能源消耗,提高医院的可持续性发展。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最新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最新一、总则1.规范适用范围:适用于综合医院的新建、扩建、改建和装修工程设计。
2.规划原则:医疗服务连续性原则、空间布局科学合理原则、功能分区原则、建筑外观协调原则。
3.设计要求:满足患者、医护人员和访客的需求,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4.设计审查:设计单位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审查申报,并经过专业审查机构审核。
二、建筑规划布局1.医疗院区:按照功能和特殊要求进行划分,如住院区、门急诊区、手术区、检查区、药品储存区等。
2.公共区域:包括大厅、走廊、电梯厅等。
3.功能区划分:根据功能需求划分治疗区、病房区、医技区和辅助设施区。
三、建筑设计要求1.建筑安全:确保建筑结构、建筑材料和防火安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特殊区域设计:如手术室、无菌室、放射治疗室等特殊要求的区域,应按相关规定进行设计。
3.楼层布局:合理安排不同功能区域的楼层布局,满足医疗服务的需要。
4.门窗设计:门窗材料应具有防火、防盗、防腐蚀等性能,并满足节能要求。
5.环境设计:提供舒适的室内外环境,保证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健康和舒适。
6.消防安全:根据相关规定设置消防通道、灭火器材,保障医院的消防安全。
7.照明设计:根据不同区域的需求,配置合理的照明设备,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装修设计要求1.墙面装饰:采用易清洁、抗菌、防火材料进行装修,以确保医院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2.地面装饰:使用耐磨、防滑、易清洁的材料,确保医护人员和患者的安全。
3.天花板装饰:采用光滑易清洁的材料,并设置合适的照明和通风设施。
4.室内家具和设备:选择符合卫生要求、易清洁和耐用的家具和设备。
5.声学设计:采用合适的材料和结构设计,降低噪音传播,提供静谧的医疗环境。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2024报批稿)对综合医院的建筑设计提出了具体要求,旨在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提供安全、舒适的医疗环境。
设计单位在进行建筑设计时应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确保医院建筑的安全、高效运行。
医院设计规范

医院设计规范引言概述:医院作为人们生病时的庇护所,其设计规范至关重要。
合理的医院设计可以提高医疗效率,改善患者体验,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出发,详细阐述医院设计规范的要点。
正文内容:1. 建筑布局设计规范1.1 医院建筑布局应符合功能分区原则,将不同科室合理分布,便于患者就医和医生工作。
1.2 医院建筑应考虑到不同科室之间的联系,便于患者流动和医疗资源的调配。
1.3 医院建筑布局要充分考虑可持续发展,合理利用自然光线和通风,降低能耗。
2. 医疗设备配置规范2.1 不同科室的医疗设备应根据需要进行合理配置,满足医疗需求。
2.2 医疗设备的摆放要符合人体工程学原则,方便医生操作和患者使用。
2.3 医疗设备的选择要考虑技术先进性、可靠性和安全性,确保医疗质量。
3. 病房设计规范3.1 病房的布局要合理,保证每个病人都能得到良好的护理。
3.2 病房的通风、采光和隔音要符合相关标准,创造舒适的住院环境。
3.3 病房的设施设备要满足患者的基本需求,如床位、卫生间等。
4. 医院门诊区域规范4.1 门诊区域的布局要合理,便于患者就医和医生工作。
4.2 门诊区域要有足够的候诊区和就诊区,避免拥挤和交叉感染。
4.3 门诊区域要考虑到患者的隐私和便利,提供舒适的就医环境。
5. 医院安全设计规范5.1 医院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要符合相关规定,确保患者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5.2 医院要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安全管理和防范。
5.3 医院要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总结:医院设计规范对于医疗质量和患者体验至关重要。
建筑布局、医疗设备配置、病房设计、门诊区域规范和安全设计都是医院设计中需要考虑的重要方面。
只有遵循规范并不断提升设计水平,才能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2007-11-2314:2第一章总则第条为使综合医院建筑设计符合安全、卫生、使用功能等方面(de)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第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de)综合医院建筑设计,其它专科医院可参照执行.第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为“综合医院”:一、设置包括大内科、大外科等三科以上;二、设置门诊和服务24小时(de)急诊;三、设置正规病床.第条医院规模、标准(de)确定,医技科室和专科病房(de)设置,应按照批准(de)设计任务书执行.第条兼供残疾人使用(de)综合医院设计,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de)规定.第条综合医院(de)建筑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de)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基地第条综合医院选址,应符合当地城镇规划和医疗卫生网点(de)布局要求.第条基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交通方便,宜面临两条城市道路;二、便于利用城市基础设施;三、环境安静,远离污染源;四、地形力求规整;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de)生产和贮存区;并远离高压线路及其设施;六、不应邻近少年儿童活动密集场所.总平面第条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功能分区合理,洁污路线清楚,避免或减少交叉感染;二、建筑布局紧凑,交通便捷,管理方便;三、应保证住院部、手术部、功能检查室、内窥镜室、献血室、教学科研用房等处(de)环境安静;四、病房楼应获得最佳朝向;五、应留有发展或改、扩建余地;六、应有完整(de)绿化规划;七、对废弃物(de)处理,应作出妥善(de)安排,并应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令、法规(de)规定.第条医院出入口不应少于二处,人员出入口不应兼作尸体和废弃物出口.第条在门诊部、急诊部入口附近应设车辆停放场地.第条太平间、病理解剖室、焚毁炉应设于医院隐蔽处,并应与主体建筑有适当隔离.尸体运送路线应避免与出入院路线交叉.第条环境设计一、应充分利用地形、防护间距和其它空地布置绿化,并应有供病人康复活动(de)专用绿地.二、应对绿化、装饰、建筑内外空间和色彩等作综合性处理;三、在儿科用房及其入口附近,宜采取符合儿童生理和心理特点(de)环境设计.第条病房(de)前后间距应满足日照要求,且不宜小于12m.第条职工住宅不得建在医院基地内;如用地毗连时,必须分隔,另设出入口.第三章建筑设计一般规定第条主体建筑(de)平面布置和结构形式,应为今后发展、改造和灵活分隔创造条件.第条建筑物出入口一、门诊、急诊,住院应分别设置出入口.二、在门诊、急诊和住院主要入口处,必须有机动车停靠(de)平台及雨棚.如设坡道时,坡度不得大于1/10.第条医院(de)分区和医疗用房应设置明显(de)导向图标.第条电梯一、四层及四层以上(de)门诊楼或病房楼应设电梯,且不得少于二台;当病房楼高度超过24m时,应设污物梯.二、供病人使用(de)电梯和污物梯,应采用“病床梯”.三、电梯井道不得与主要用房贴邻.第条楼梯一、楼梯(de)位置,应同时符合防火疏散和功能分区(de)要求.二、主楼梯宽度不得小于,踏步宽度不得小于,高度不应大于.三、主楼梯和疏散楼梯(de)平台深度,不宜小于2m.第条三层及三层以下无电梯(de)病房楼以及观察室与抢救室不在同一层又无电梯(de)急诊部,均应设置坡道,其坡度不宜大于1/10,并应有防滑措施.第条通行推床(de)室内走道,净宽不应小于;有高差者必须用坡道相接,其坡度不宜大于1/10.第条半数以上(de)病房,应获得良好日照.第条门诊、急诊和病房,应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第条主要用房(de)采光窗洞口面积与该用房地板面积之比,不宜小于表(de)规定.主要用房采光表表名称比值诊查室、病人活动室、检验室、医生办公室1/6候诊室、病房、配餐室、医护人员休息室1/7更衣室、浴室、厕所1/8第条室内净高在自然通风条件下,不应低于下列规定:一、诊查室,病房;二、医技科室根据需要而定.第条护理单元(de)备餐室、浴厕、盥洗室等辅助用房(de)位置,应力求减少噪声对病房(de)影响.第条室内装修和一般防护要求一、一般医疗用房(de)地面、墙裙、墙面、顶棚,应便于清扫、冲洗,其阴阳角宜做成圆角.二、手术室、无菌室、灼伤病房等洁净度要求高(de)用房,其室内装修应满足易清洁、耐腐蚀(de)要求;放射科,脑电图等用房(de)地面应防潮、绝缘.三、生化检验室和中心实验室(de)部分化验台台面,通风柜台面,采血与血库(de)灌液室和洗涤室(de)操作台台面,病理科(de)染色台台面,均应采用耐腐蚀、易冲洗、耐燃烧(de)面层;相关(de)洗涤池和排水管亦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四、药剂科(de)配方室、贮药室、中心药房、药库,均应采取防潮、防鼠等措施.五、太平间、病理解剖室,均应采取防蚊、防蝇、防雀、防鼠以及防止其它动物侵入(de)措施.第条厕所一、病人使用(de)厕所隔间(de)平面尺寸,不应小于×,门朝外开,门闩应能里外开启.二、病人使用(de)坐式大便器(de)坐圈宜采用“马蹄式”,蹲式大便器宜采用“下卧式”,大便器旁应装置“助立拉手”.三、厕所应设前室,并应设非手动开关(de)洗手盆.四、如采用室外厕所,宜用连廊与门诊、病房楼相接.门诊用房第条门诊部(de)出入口或门厅,应处理好挂号问讯、预检分诊、记帐收费、取药等相互关系,使流程清楚,交通便捷,避免或减少交叉感染.第条候诊处一、门诊应分科候诊,门诊量小(de)可合科候诊.二、利用走道单侧候诊者,走道净宽不应小于,两侧候诊者,净宽不应小于.第条诊查室(de)开间净尺寸不应小于,进深净尺寸不应小于.第条妇、产科和计划生育二、妇科和产科(de)检查室和厕所,应分别设置.三、计划生育可与产科合用检查室,并应增设手术室和休息室.各室应有阻隔外界视线(de)措施.第条儿科一、应自成一区,宜设在首层出入方便之处,并应设单独出入口.二、入口应设预检处、并宜设挂号处和配药处.三、候诊处面积每病儿不宜小于㎡.四、应设置仅供一病儿使用(de)隔离诊查室,并宜有单独对外出口.五、应分设一般厕所和隔离厕所.第条肠道科应自成一区,应设单独出入口、观察室、小化验室和厕所.宜设专用挂号、收费、取药处和医护人员更衣换鞋处.第条外科换药室宜分无菌室和一般换药室.第条门诊手术用房由手术室、准备室和更衣室组成;手术室平面尺寸不应小于×.第条厕所按日门诊量计算,男女病人比例一般为6∶4,男厕每120人设大便器1个,小便器2个;女厕每75人设大便器1个.设置要求见第条.急诊用房第条急诊部应设在门诊部之近旁,并应有直通医院内部(de)联系通路.第条用房组成一、必须配备(de)用房:抢救室、诊查室、治疗室、观察室;护士室、值班更衣室;污洗室、杂物贮藏室.二、可单独设置或利用门诊部、医技科室(de)用房及设施:挂号室、病历室、药房、收费处;常规检验室、X线诊断室、功能检查室、手术;厕所.第条门厅兼作分诊时,其面积不宜小于24㎡.第条抢救室宜直通门厅,面积不应小于24㎡;门(de)净宽不应小于.第条观察室一、宜设抢救监护室.二、平行排列(de)观察床净距不应小于,有吊帘分隔者不应小于,床沿与墙面净距不应小于1m.住院用房第条出入院一、住院部应设出入院处,并宜设置卫生处理等设施.二、卫生处理包括接诊处、理发室、浴室、洁衣室(柜)、污衣室(桶)等,其相互关系应按流程布置.三、浴室应设大便器、洗脸盆、淋浴器、浴盆各1个;浴盆仅应一端靠墙.四、传染病科和病床较多(de)儿科,宜设置专用卫生处理设施,其设施同前款.传染病科不得设浴盆.五、应设探望病人管理处;宜设小卖部.第条护理单元(de)规模一、一般为30~50床.专科病房或因教学科研需要者可少于30床.二、一个护理单元宜为同一病科;性质相近(de),病床数较少(de)可合并为一个护理单元.三、传染病科应单独设置护理单元.第条护理单元用房(de)配备一、必须配备(de):病房、重病房;病人厕所、盥洗室、浴室;配餐室、库房、污洗室;护士室、医生办公室、治疗室、男女更衣值班室、医护人员厕所.二、根据需要配备(de):重点护理病房、病人餐室兼活动室;主任医生办公室、换药室、处置室;勤杂人员更衣休息室;教学医院(de)示教室、小化验室.第条病房一、病床(de)排列应平行于采光窗墙面.单排一般不超过3床,特殊情况不得超过4床;双排一般不超过6床,特殊情况不得超过8床.二、平行二床(de)净距不应小于,靠墙病床床沿同墙面(de)净距不应小于.三、单排病床通道净宽不应小于双排病床(床端)通道净宽不应小于.四、病房门应直接开向走道,不应通过其它用房进入病房.五、重点护理病房宜靠近护士室,不宜超过4床;重病房宜近护士室,不得超过2床.六、病房门净宽不得小于,门扇应设观察窗.第条护士室宜以开敞空间与护理单元走道连通,到最远病房门口不应超过30m,并宜与治疗室以门相连.第条配餐室应近餐车入口处,并宜有烧开水和热饭菜(de)设施.第条护理单元(de)盥洗室和浴厕一、设置集中使用厕所(de)护理单元,男女病人比例一般为6∶4,男厕每16床设1个大便器和1个小便器;女厕每12床设1个大便器.二、医护人员厕所应单独设置.三、设置集中使用盥洗室和浴室(de)护理单元,每12~15床各设1个盥洗水嘴和淋浴器,但每一护理单元均不应少于2个.盥洗室和淋浴室应设前室.四、附设于病房中(de)浴厕面积和卫生洁具(de)数量,根据使用要求确定.并宜有紧急呼叫设施.第条污洗室应近污物出口处,并应有倒便设施和便盆、痰杯(de)洗涤消毒设施.第条病房楼不宜设置垃圾管道;护理单元内不得设置垃圾管道.第条监护病房一、监护病房可分别设在护理单元内,亦可若干护理单元集中建立监护中心.二、监护控制室(de)位置应便于观察病人.三、监护病床(de)床间净距不应小于1m.第条儿科病房一、宜设在四层或四层以下.二、应设配奶室和奶具消毒设施.宜设监护病房、新生儿病房,儿童活动室、母亲陪住室.三、应设隔离病房和专用厕所,每病房不得多于2床.四、病房(de)分隔墙应采用玻璃隔断.五、儿童用房(de)窗和散热片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六、浴厕设施应适合儿童使用.第条妇、产科病房一、妇、产二科合为一个单元时,妇科(de)病房、治疗室、浴厕应与产科(de)产休室、产前检查室、浴厕分别设置.二、产房应自成一区,入口处应设卫生通过室和浴厕.三、待产室应邻近产房,宜设专用厕所.四、应设隔离待产室和隔离产房,如条件限制,两者可兼用.应设产期监护室.五、一般产房平面净尺寸宜为×,剖腹产产房宜为×.两者(de)室内装修和设施均应与“无菌手术室”相同,但无观片灯装置.六、洗手池(de)位置必须使医护人员在洗手时能观察临产产妇(de)动态.第条产科(de)婴儿室一、应近产房区和产休室.二、婴儿室宜朝南,应设观察窗,并应有防鼠、防蚊蝇等措施.三、洗婴池应贴邻婴儿室,水嘴离地面高度为并应有防止蒸气窜入婴儿室(de)措施.四、宜设隔离婴儿室和隔离洗婴设施.五、配乳室与奶具消毒室不得同护士室合用.第条计划生育休息室一、可自成一个护理单元,亦可同产科合为一个单元.二、手术用房由手术室、更衣室、准备室和无菌贮藏室(柜)组成.三、手术室平面尺寸宜为×,采暖、空调、室内装修和设施应与“无菌手术室”相同.第条康复病房一、可设于相关护理单元(de)尽端,或单独建立护理单元.二、每一个护理单元不宜大于30床,每间病房不宜多于3床,病房内宜设浴厕.三、走道两侧墙面宜装扶墙拉手.第条肿瘤病房宜设于相关护理单元(de)尽端,或单独建立护理单元;每间病房不宜多于3床,并宜设少量单人病房.第条灼伤病房一、应设在环境良好,空气清洁之处.二、可设于外科护理单元(de)尽端,自成一区,或单独建立一个单元.三、由处理室、抢救室、治疗室、单人隔离病房、重点护理病房、康复病房、护士室、洗涤消毒室、消毒品贮藏室(柜)和器械室(柜)等组成.四、入口处应设医护人员卫生通过室,应有换鞋、更衣、厕所和淋浴设施;宜设风淋.五、重点护理病房和康复病房每间不应多于3床,设专用厕所,并应有防止交叉感染措施.六、应设观察窗.第条血液病房可设于内科护理单元内,亦可自成一区.可根据需要设置洁净病房.洁净病房应自成一区,并符合下列要求:一、由准备和康复病床、病人浴厕、净化室、护士室、洗涤消毒处和消毒品贮藏柜等组成;二、入口处应设医护人员卫生通过室,应有换鞋、更衣、厕所和淋浴设施;宜设风淋.三、病人浴厕应同时设有淋浴器和浴盆;四、净化室仅供一病人使用,应符合三级净化标准,并在入口处设第二次换鞋、更衣处;五、应设观察窗.第条血液透析室一、可设于内科护理单元内,自成一区,平面应按清洁区、半清洁区、污染区顺序布置,不得混淆.如条件限制,准备、洗手、化验可合于一室,洗涤、污物可合于一室.二、医务人员入口应设于清洁区,并设卫生通过室;病人入口应设于污染区,并设换鞋、更衣处.三、血液透析治疗室(de)室内装修和设施与“一般手术室”相同;治疗床(椅)之间(de)净距不得小于,通道净距不得小于.四、洗涤室(de)墙面、墙裙、洗涤池应耐酸碱.洗涤池宜设专用冲洗设施.五、宜设隔离透析治疗室和隔离洗涤池.第三章建筑设计传染病用房第条20床以下(de)一般传染病房,宜设在病房楼(de)首层,并设专用出入口,但其上一层不得设置产科和儿科护理单元;20床以上,或兼收烈性传染病者,必须单独建造病房,并与周围(de)建筑保持一定距离.第条门诊一、宜设在单独建造传染病房(de)首层;设于门诊部者应自成一区,并设单独出入口.二、几个病种不得同时使用一间诊室.三、平面应严格按照使用流程和洁污分区布置,病人与医护人员(de)通行路线以及诊查室(de)门宜分别设置.四、应设隔离观察室;宜设专用化验室和发药处.第条病房一、平面应严格按照清洁区、半清洁区和污染区布置.二、应设单独出入口和入院处理处.三、需分别隔离(de)病种,应设单独通往室外(de)专用通道.四、每间病房不得超过4床.两床之间(de)净距不得小于.五、完全隔离房应设缓冲前室;盥洗、浴厕应附设于病房之内;并应有单独对外出口.六、每一病区都应设医护人员(de)更衣室和浴厕,并应设家属探视处.第条消毒室一、传染病房应设消毒室.二、消毒室面积不宜小于20㎡,分发洁物和收受污物(de)门应分别设置.三、消毒室宜单独设置工作人员淋浴设施.第三章建筑设计手术部第条用房组成一、必须配备(de):一般手术室、无菌手术室、洗手室;护士室、换鞋处、男女更衣室、男女浴厕;消毒敷料和消毒器械贮藏室、清洗室、消毒室、污物室、库房.二、根据需要配备(de):洁净手术室、手术准备室、石膏室、冰冻切片室;术后苏醒室或监护室;医生休息室、麻醉师办公室、男女值班室;敷料制作室、麻醉器械贮藏室;观察、教学设施;家属等候处.第条设置位置及平面布置一、手术室应邻近外科护理单元,并应自成一区.二、不宜设于首层;设于顶层者,对屋盖(de)隔热,保温和防水必须采取严格措施.三、平面布置应符合功能流程和洁污分区要求(洁污分区见附录一).四、入口处应设卫生通过区;换鞋(处)应有防止洁污交叉(de)措施;宜有推床(de)洁污转换措施.五、通往外部(de)门应采用弹簧门或自动启闭门.第条手术室(de)间数及平面尺寸一、按外科病床计算,每25~30床一间.二、教学医院和以外科为重点(de)医院,每20~25床一间.三、应根据分科需要,选用手术室平面尺寸;无体外循环装备(de)手术部,不应设特大手术室;平面尺寸不应小于表(de)规定. 手术室平面最小净尺寸手术室平面最小净尺寸表手术室平面净尺寸(m)特大手术室×大手术室×中手术室×小手术室×第条手术室(de)门窗一、通向清洁走道(de)门净宽,不应小于.二、通向洗手室(de)门净宽,不应大于;应设弹簧门.当洗手室和手术室不贴邻时,则手术室通向清洁走道(de)门必须设弹簧门或自动启闭门.三、手术室可采用天然光源或人工照明.当采用天然光源时,窗洞口面积与地板面积之比不得大于1/7,并应采取有效遮光措施.第条室内设施一、面对主刀医生(de)墙面应设嵌装式观片灯.二、病人视线范围内不应装置时钟.三、无影灯装置高度一般为3~.四、宜设系统供氧和系统吸引装置.五、无影灯、悬挂式供氧和吸引设施,必须牢固安全.六、手术室内不宜设地漏,否则应有防污染措施.第条洗手室(处)一、宜分散设置;洁净手术室和无菌手术室(de)洗手设施,不得和一般手术室共用.二、每间手术室不得少于2个洗手水嘴,并应采用非手动开关.第三章建筑设计放射科第条X线诊断一、X线诊断部分,由透视室、摄片室、暗室、观片室、登记存片室等组成;透视、摄片室前宜设候诊处.二、摄片室应设控制室.三、设有肠胃检查室者,应设调钡处和专用厕所.四、悬挂式球管天轨(de)装置,应力求保持水平.五、暗室宜与摄片室贴邻,并应有严密遮光措施;室内装修和设施,均应采用深色面层.六、一般诊断室门(de)净宽,不应小于;CT诊断室(de)门,不应小于;控制室门净宽宜为.第条X线治疗一、治疗室应自成一区.二、室内允许噪声不应超过50dB(A).三、钴60、加速器治疗室(de)出入口,应设“迷路”.四、防护门和“迷路”(de)净宽不应小于,转弯处净宽不应小于.第条防护对诊断室、治疗室(de)墙身、楼地面、门窗、防护屏障、洞口、嵌入体和缝隙等所采用(de)材料厚度、构造均应按设备要求和防护专门规定有安全可靠(de)防护措施.第三章建筑设计核医学科第条设置位置和平面布置一、宜单独建造;如与其他部门合建时,应设于建筑物(de)顶层或首层,自成一区,并应有单独出入口.二、平面布置应按“三区制”(见附录二)原则顺序布置.三、污染区应设于尽端,并应有贮运放射性物质及处理放射性废弃物(de)设施.四、污染区人员出入口处应设卫生通过室.第条实验室一、分装、标记和洗涤室,应相互贴邻布置,并应联系便捷.二、计量室不应与高、中活性实验室贴邻.三、高、中活性实验室应设通风柜,通风柜(de)位置应有利于组织实验室(de)气流不受扩散污染.四、通风柜排气口应高出50m范围内最高建筑物高度3~4m,并应设过滤装置.第条治疗病房一、应自成一区,每病室不得多于3床,平行两床(de)净距不应小于,病房内宜单设浴厕.二、治疗室应接近病室.医生办公室、护士室、备餐室宜设于病房入口前部.第条防护一、贮源、分装、标记、高、中活性实验室、洗涤室、注射室、γ照相机室和治疗病房(de)防护,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二、实验室(de)地面、墙面、顶棚和实验台(de)台面、通风柜(de)内衬,均应采用易清洁、不吸附、无缝隙(de)材料.三、γ照相机室应设专用候诊处;其面积应使候诊者相互间保持1m(de)距离.检验科第条检验科一、临床检验室应设于近检验科入口处;为门诊服务(de)临床检验,应有标本采取室和等候处.二、生化检验室应设通风柜、仪器室(柜)、药口室(柜)、防振天平台;并应有贮藏贵重药物和剧毒药品(de)设施.三、细菌检验室应设于检验科(de)尽端.设无菌接种室时,应有前室;如设培养基室,操作台应右侧采光;接种室与细菌检验室、培养基室之间应设传递窗.四、检验室应设洗涤设施,细菌检验应设专用洗涤设施;每一间检验室至少应装有一个非手动开关(de)洗涤池.病理科第条病理科由取材、制片、镜检、标本陈列、洗涤消毒,以及病理解剖等组成.第条病理解剖室一、病理解剖室宜和太平间合建,与停尸室宜有内门相通;并应设工作人员更衣及淋浴设施.二、取材台和解剖台之一端均应安装水池,另一端应有冲洒装置;病理解台,应在距水池处泄水口.三、病理解剖台两侧均可操作,教学医院应有观察设施.功能检查室第条功能检查室一、包括心电图、超声波、基础代谢等,宜分别设于单间内,无干扰(de)检查设施亦可置于一室.二、检查床之间(de)净距,不应小于,并宜有隔断设施.三、肺功能检查室应设洗涤池.四、脑电图检查室宜采用屏蔽措施.第内窥(内腔)镜室第理疗科第条理疗科设计应按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40-87有关规定设计.第三章建筑设计血库第条血库一、宜临近手术部,并不得与产生放射线(de)用房贴邻.二、由贮血、配血、清洗、消毒等室组成;规模较大者贮血与配血室宜分室,与走道之间应设前室.设于检验科(de)血库应有适当(de)卫生隔离.三、有自采血(de)血库,应增设献血室、灌液室、血细胞分离室,以及献血员休息室,并应自成一区.第三章建筑设计药剂科第条药房设置一、医院规模较大者,门急诊药房与中心药房宜分别设置;医院规模较小者,可集中设一药房.二、药库和中药煎药处均应单独设置.第条门诊、急诊药房一、中、西药房宜分开设置.二儿科和各传染病科门诊宜设单独发药处.三、服务窗口中距不应小于.四、中药贮药室应通中药配方室.五、西药调剂室可与西药配方室合用,普通制剂室、分装室应贴邻调剂室.六、无急诊药房应设急诊专用发药处.第条药库一、贵重药、剧毒药、限量药,以及易燃、易爆药物(de)贮藏处应有安全设施.二、门(de)宽度应适应运输车(de)出入和冰箱(de)搬运.三、中药加工整理处和晒药场应近中药库.第三章建筑设计中心(消毒)供应室。
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医院建筑设计规范医院建筑设计规范是根据医院的功能和特点而制定的一系列设计要求和标准,旨在保障医院建筑的功能性、安全性和人性化。
一、布局和流线1. 医院建筑的布局应按照功能分区进行,包括住院区、门诊区、科研区、教学区、行政办公区等。
2. 各功能区之间应能够方便地互相联系,同时又有一定的相对独立性。
3. 布局应合理,避免交叉污染和交通拥堵,确保医院内部的流线清晰顺畅。
二、安全和卫生1. 医院建筑应符合消防安全和防腐蚀要求,在设计中考虑到火灾的发生和扩散可能性,设置合理的逃生通道和消防设施。
2. 建筑材料和装修应符合卫生要求,易清洁、防滋生细菌。
3. 考虑到医疗废物处理的需要,应设有合适的垃圾处理设施和路径。
三、功能性1. 各功能区域的大小、比例和造型应与其功能相匹配。
2. 住院区的病房设计应具备一定的私密性和舒适性,同时也要兼顾病人的观察和护理需要。
3. 门诊区和医技区的设计应具备高工作效率和便捷性,使患者流程更为顺畅。
四、人性化1. 医院建筑设计要充分考虑到患者和家属的舒适感,例如在休息区设立舒适的座椅、充足的自然采光等。
2. 设计应充分考虑到老年人、身体不便者和残疾人的特殊需要,设置无障碍通道和设施。
3. 可设立绿化景观和公共休息区,提供良好的环境氛围和适当的休闲娱乐设施。
五、可持续性1. 医院建筑要考虑到节能、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在设计中选择节能材料和装置,设置合理的能源利用系统。
2. 建筑设计应优化建筑朝向,合理利用自然光和自然通风,减少对人工照明和通风设备的依赖。
3. 考虑到医疗废水和废气的处理问题,在设计中应考虑到相关设备和设施的设置。
总之,医院建筑设计规范旨在满足医疗机构的功能需求,保障医疗环境的安全和舒适,提供一个清晰、高效的工作流程和良好的患者体验。
同时,也应注重可持续发展原则和节能环保要求,使医院建筑在长期运营中能够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标准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标准Safety first, quality second. November 21, 2021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第一章总则“综合医院”:一、设置包括大内科、大外科等三科以上;二、设置门诊和服务24小时的急诊;三、设置正规病床;—87,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第一节基地一、交通方便,宜面临两条城市道路;二、便于利用城市基础设施;三、环境安静,远离污染源;四、地形力求规整;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贮存区;并远离高压线路及其设施;六、不应邻近少年儿童活动密集场所;第二节总平面一、功能分区合理,洁污路线清楚,避免或减少交叉感染;二、建筑布局紧凑,交通便捷,管理方便;三、应保证住院部、手术部、功能检查室、内窥镜室、献血室、教学科研用房等处的环境安静;四、病房楼应获得最佳朝向;五、应留有发展或改、扩建余地;六、应有完整的绿化规划;七、对废弃物的处理,应作出妥善的安排,并应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令、法规的规定;一、应充分利用地形、防护间距和其它空地布置绿化,并应有供病人康复活动的专用绿地;二、应对绿化、装饰、建筑内外空间和色彩等作综合性处理;三、在儿科用房及其入口附近,宜采取符合儿童生理和心理特点的环境设计;第三章建筑设计第一节一般规定展、改造和灵活分隔创造条件;一、门诊、急诊,住院应分别设置出入口;二、在门诊、急诊和住院主要入口处,必须有机动车停靠的平台及雨棚;如设坡道时,坡度不得大于1/10;一、四层及四层以上的门诊楼或病房楼应设电梯,且不得少于二台;当病房楼高度超过24m时,应设污物梯;二、供病人使用的电梯和污物梯,应采用“病床梯”;三、电梯井道不得与主要用房贴邻;一、楼梯的位置,应同时符合防火疏散和功能分区的要求;二、主楼梯宽度不得小于1.65m,踏步宽度不得小于0.28m,高度不应大于0.16m;三、主楼梯和疏散楼梯的平台深度,不宜小于2m;一、诊查室2.60m,病房2.80m;二、医技科室根据需要而定;一、一般医疗用房的地面、墙裙、墙面、顶棚,应便于清扫、冲洗,其阴阳角宜做成圆角;二、手术室、无菌室、灼伤病房等洁净度要求高的用房,其室内装修应满足易清洁、耐腐蚀的要求;放射科、脑电图等用房的地面应防潮、绝缘;三、生化检验室和中心实验室的部分化验台台面,通风柜台面,采血与血库的灌液室和洗涤室的操作台台面,病理科的染色台台面,均应采用耐腐蚀、易冲洗、耐燃烧的面层;相关的洗涤池和排水管亦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四、药剂科的配方室、贮药室、中心药房、药库,均应采取防潮、防鼠等措施;五、太平间、病理解剖室,均应采取防蚊、防蝇、防雀、防鼠以及防止其它动物侵入的措施;一、病人使用的厕所隔间的平面尺寸,不应小于1.10m×1.40m,门朝外开,门闩应能里外开启;二、病人使用的坐式大便器的坐圈宜采用“马蹄式”,蹲式大便器官采用“下卧式”,大便器旁应装置“助立拉手”;三、厕所应设前室,并应设非手动开关的洗手盆;四、如采用室外厕所,宜用连廊与门诊、病房楼相接;第二节门诊用房一、门诊应分科候诊,门诊量小的可合科候诊;二、利用走道单侧候诊者,走道净宽不应小于2.10m,两侧候诊者,净宽不应小于2.70m;一、应自成一区,设单独出入口;二、妇科和产科的检查室和厕所,应分别设置;三、计划生育可与产科合用检查室,并应增设手术室和休息室;各室应有阻隔外界视线的措施;一、应自成一区,宜设在首层出入方便之处,并应设单独出入口;二、入口应设预检处、并宜设挂号处和配药处;三、候诊处面积每病儿不宜小于1.50;四、应设置仅供一病儿使用的隔离诊查室,并宜有单独对外出口;五、应分设一般厕所和隔离厕所;×4.80m;第三节急诊用房一、必须配备的用房:抢救室、诊查室、治疗室、观察室;护士室、值班更衣室;污洗室、杂物贮藏室;二、可单独设置或利用门诊部、医技科室的用房及设施:挂号室、病历室、药房、收费处;常规检验室、X线诊断室、功能检查室、手术室;厕所;;;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10m;一、宜设抢救监护室;二、平行排列的观察床净距不应小于1.20m,有吊帘分隔者不应小于1.40m,床沿与墙面净距不应小于1m;第四节住院用房一、住院部应设出入院处,并宜设置卫生处理等设施;二、卫生处理包括接诊处、理发室、浴室、洁衣室柜、污衣室桶等,其相互关系应按流程布置;三、浴室应设大便器、洗脸盆、淋浴器、浴盆各1个;浴盆仅应一端靠墙;四、传染病科和病床较多的儿科,宜设置专用卫生处理设施,其设施同前款;传染病科不得设浴盆;五、应设探望病人管理处;宜设小卖部;一、一般为30~50床;专科病房或因教学科研需要者可少于30床;二、一个护理单元宜为同一病科;性质相近的,病床数较少的可合并为一个护理单元;三、传染病科应单独设置护理单元;一、必须配备的:病房、重病房;病人厕所、盥洗室、浴室;配餐室、库房、污洗室;护士室、医生办公室、治疗室、男女更衣值班室、医护人员厕所;二、根据需要配备的:重点护理病房、病人餐室兼活动室;主任医生办公室、换药室、处置室;勤杂人员更衣休息室;教学医院的示教室、小化验室;一、病床的排列应平行于采光窗墙面;单排一般不超过3床,特殊情况不得超过4床;双排一般不超过6床,特殊情况不得超过8床;二、平行二床的净距不应小于0.80m,靠墙病床床沿同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0.60m;三、单排病床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10m双排病床床端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40m;四、病房门应直接开向走道,不应通过其它用房进入病房;五、重点护理病房宜靠近护士室,不宜超过4床;重病房宜近护士室,不得超过2床;六、病房门净宽不得小于1.10m,门扇应设观察窗;一、设置集中使用厕所的护理单元,男女病人比例一般为6:4,男厕每16床设1个大便器和1个小便器;女厕每12床设1个大便器;二、医护人员厕所应单独设置;三、设置集中使用盥洗室和浴室的护理单元,每12~15床各设1个盥洗水嘴和淋浴器,但每一护理单元均不应少于2个;盥洗室和淋浴室应设前室;四、附设于病房中的浴厕面积和卫生洁具的数量,根据使用要求确定;并宜有紧急呼叫设施;一、监护病房可分别设在护理单元内,亦可若干护理单元集中建立监护中心;二、盐护控制室的位置应便于观察病人;三、监护病床的床间净距不应小于1m;一、宜设在四层或四层以下;二、应设配奶室和奶具消毒设施;宜设监护病房、新生儿病房,儿童活动室、母亲陪住室;三、应设隔离病房和专用厕所,每病房不得多于2床;四、病房的分隔墙应采用玻璃隔断;五、儿童用房的窗和散热片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六、浴厕设施应适合儿童使用;一、妇、产二科合为一个单元时,妇科的病房、治疗室、浴厕应与产科的产休室、产前检查室、浴厕分别设置;二、产房应自成一区,入口处应设卫生通过室和浴厕;三、待产室应邻近产房,宜设专用厕所;四、应设隔离待产室和隔离产房,如条件限制,两者可兼用;应设产期监护室;五、一般产房平面净尺寸宜为4.20m×5.10m,剖腹产产房宜为5.40m×5.10m;两者的室内装修和设施均应与“无菌手术室”相同,但无观片灯装置;六、洗手池的位置必须使医护人员在洗手时能观察临产产妇的动态;一、应近产房区和产休室;二、婴儿室宜朝南,应设观察窗,并应有防鼠、防蚊蝇等措施;三、洗婴池应贴邻婴儿室,水嘴离地面高度为1.20m并应有防止蒸气窜入婴儿室的措施;四、宜设隔离婴儿室和隔离洗婴设施;五、配乳室与奶具消毒室不得同护士室合用;一、可自成一个护理单元,亦可同产科合为一个单元;二、手术用房由手术室、更衣室、准备室和无菌贮藏室柜组成;三、手术室平面尺寸宜为3.30m×4.80m,采暖、空调、室内装修和设施应与“无菌手术室”相同;一、可设于相关护理单元的尽端,或单独建立护理单元;二、每一个护理单元不宜大于30床,每间病房不宜多于3床,病房内宜设浴厕;三、走道两侧墙面宜装扶墙拉手;一、应设在环境良好,空气清洁之处;二、可设于外科护理单元的尽端,自成一区,或单独建立一个单元;三、由处理室、抢救室、治疗室、单人隔离病房、重点护理病房、康复病房、护士室、洗涤消毒室、消毒品贮藏室柜和器械室柜等组成;四、入口处应设医护人员卫生通过室,应有换鞋、更衣、厕所和淋浴设施;宜设风淋;五、重点护理病房和康复病房每间不应多于3床,设专用厕所,并应有防止交叉感染措施;六、应设观察窗;一、由准备和康复病床、病人浴厕、净化室、护士室、洗涤消毒处和消毒品贮藏柜等组成;二、入口处应设医护人员卫生通过室,应有换鞋、更衣、厕所和淋浴设施;宜设风淋;三、病人浴厕应同时设有淋浴器和浴盆;四、净化室仅供一病人使用,应符合三级净化标准,并在入口处设第二次换鞋、更衣处;五、应设观察窗;一、可设于内科护理单元内,自成一区,不面应按清洁区、半清洁区、污染区顺序布置,不得混淆;如条件限制,准备、洗手、化验可合于一室,洗涤、污物可合于一室;二、医务人员入口应设于清洁区,并设卫生通过室;病人入口应设于污染区,并设换鞋、更衣处;三、血液透析治疗室的室内装修和设施与“一般手术室”相同;治疗床椅之间的净距不得小于1.20m,通道净距不得小于1.30m;四、洗涤室的墙面、墙裙、洗涤池应耐酸碱;洗涤池宜设专用冲洗设施;五、宜设隔离透析治疗室和隔离洗涤池;第五节传染病用房一、宜设在单独建造传染病房的首层;设于门诊部者应自成一区,并设单独出入口;二、几个病种不得同时使用一间诊室;三、平面应严格按照使用流程和洁污分区布置,病人与医护人员的通行路线以及诊查室的门宜分别设置;四、应设隔离观察室;宜设专用化验室和发药处;一、平面应严格按照清洁区、半清洁区和污染区布置;二、应设单独出入口和入院处理处;三、需分别隔离的病种,应设单独通往室外的专用通道;四、每间病房不得超过4床;两床之间的净距不得小于1.10m;五、完全隔离房应设缓冲前室;盥洗、浴厕应附设于病房之内;并应有单独对外出口;六、每一病区都应设医护人员的更衣室和浴厕,并应设家属探视处;一、传染病房应设消毒室;二、消毒室面积不宜小于20,分发洁物和收受污物的门应分别设置;三、消毒室宜单独设置工作人员淋浴设施;第六节手术部一、必须配备的:一般手术室、无菌手术室、洗手室;护士室、换鞋处、男女更衣室、男女浴厕;消毒敷料和消毒器械贮藏室、清洗室、消毒室、污物室、库房;二、根据需要配备的:洁净手术室、手术准备室、石膏室、冰冻切片室;术后苏醒室或监护室;医生休息室、麻醉师办公室、男女值班室;敷料制作室、麻醉器械贮藏室;观察、教学设施;家属等候处;一、手术室应邻近外科护理单元,并应自成一区;二、不宜设于首层;设于顶层者,对屋盖的隔热,保温和防水必须采取严格措施;三、平面布置应符合功能流程和洁污分区要求洁污分区见附录一;四、入口处应设卫生通过区;换鞋处应有防止洁污交叉的措施;宜有推床的洁污转换措施;五、通往外部的门应采用弹簧门或自动启闭门;一、按外科病床计算,每25~30床一间;二、教学医院和以外科为重点的医院,每20~25床一间;一、通向清洁走道的门净宽,不应小于1.10m;二、通向洗手室的门净宽,不应大于0.80m;应设弹簧门;当洗手室和手术室不贴邻时,则手术室通向清洁走道的门必须设弹簧门或自动启闭门;三、手术室可采用天然光源或人工照明;当采用天然光源时,窗洞口面积与地板面积之比不得大于1/7,并应采取有效遮光措施;一、面对主刀医生的墙面应设嵌装式观片灯;二、病人视线范围内不应装置时钟;三、无影灯装置高度一般为3~3.20m;四、宜设系统供氧和系统吸引装置;五、无影灯、悬挂式供氧和吸引设施,必须牢固安全;六、手术室内不宜设地漏,否则应有防污染措施;一、宜分散设置;洁净手术室和无菌手术室的洗手设施,不得和一般手术室共用;二、每间手术室不得少于2个洗手水嘴,并应采用非手动开关;第七节放射科一、X线诊断部分,由透视室、摄片室、暗室、观片室、登记存片室等组成;透视、摄片室前宜设候诊处;二、摄片室应设控制室;三、设有肠胃检查室者,应设调钡处和专用厕所;四、悬挂式球管天轨的装置,应力求保持水平;五、暗室宜与摄片室贴邻,并应有严密遮光措施;室内装修和设施,均应采用深色面层;六、一般诊断室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10m;CT诊断室的门,不应小于1.20m;控制室门净宽宜为0.70m;一、治疗室应自成一区;二、室内允许噪声不应超过50dBA;三、钴60、加速器治疗室的出入口,应设“迷路”;四、防护门和“迷路”的净宽不应小于1.2m,转弯处净宽不应小于2.10m;对诊断室、治疗室的墙身、楼地面、门窗、防护屏障、洞口、嵌入体和缝隙等所采用的材料厚度、构造均应按设备要求和防护专门规定有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第八节核医学科一、宜单独建造;如与其他部门合建时,应设于建筑物的顶层或首层,自成一区,并应有单独出入口;二、平面布置应按“三区制”见附录二原则顺序布置;三、污染区应设于尽端,并应有贮运放射性物质及处理放射性废弃物的设施;四、污染区人员出入口处应设卫生通过室;一、分装、标记和洗涤室,应相互贴邻布置,并应联系便捷;二、计量室不应与高、中活性实验室贴邻;三、高、中活性实验室应设通风柜,通风柜的位置应有利于组织实验室的气流不受扩散污染;四、通风柜排气口应高出50m范围内最高建筑物高度3~4m,并应设过滤装置;一、应自成一区,每病室不得多于3床,平行两床的净距不应小于1.50m,病房内宜单设浴厕;二、治疗室应接近病室;医生办公室、护士室、备餐室宜设于病房入口前部;一、贮源、分装、标记、高、中活性实验室、洗涤室、注射室、照相机室和治疗病房的防护,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二、实验室的地面、墙面、顶棚和实验台的台面、通风柜的内衬,均应采用易清洁、不吸附、无缝隙的材料;三、照相机室应设专用候诊处;其面积应使候诊者相互间保持1m的距离;第九节检验科一、临床检验室应设于近检验科入口处;为门诊服务的临床检验,应有标本采取室和等候处;二、生化检验室应设通风柜、仪器室柜、药口室柜、防振天平台;并应有贮藏贵重药物和剧毒药品的设施;三、细菌检验室应设于检验科的尽端;设无菌接种室时,应有前室;如设培养基室,操作台应右侧采光;接种室与细菌检验室、培养基室之间应设传递窗;四、检验室应设洗涤设施,细菌检验应设专用洗涤设施;每一间检验室至少应装有一个非手动开关的洗涤池;第十节病理科一、病理解剖室宜和太平间合建,与停尸室宜有内门相通;并应设工作人员更衣及淋浴设施;二、取材台和解剖台之一端均应安装水池,另一端应有冲洒装置;病理解台,应在距水池0.70m处泄水口;三、病理解剖台两侧均可操作,教学医院应有观察设施;第十一节功能检查室一、包括心电图、超声波、基础代谢等,宜分别设于单间内,无干扰的检查设施亦可置于一室;二、检查床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20m,并宜有隔断设施;三、肺功能检查室应设洗涤池;四、脑电图检查室宜采用屏蔽措施;第十二节内窥内腔镜室一、上、下消化道内窥镜不宜共用一室;二、洗手池和洗涤池应分别设置;观片灯应固定于墙上;宜有悬挂软管的设施;三、教学电视内窥镜室应另设电视室;第十三节理疗科—87有关规定设计;第十四节血库一、宜临近手术部,并不得与产生放射线的用房贴邻;二、由贮血、配血、清洗、消毒等室组成;规模较大者贮血与配血室宜分室,与走道之间应设前室;设于检验科的血库应有适当的卫生隔离;三、有自采血的血库,应增设献血室、灌液室、血细胞分离室,以及献血员休息室,并应自成一区;第十五节药剂科一、医院规模较大者,门急诊药房与中心药房宜分别设置;医院规模较小者,可集中设一药房;二、药库和中药煎药处均应单独设置;一、中、西药房宜分开设置;二.儿科和各传染病科门诊宜设单独发药处;三、服务窗口中距不应小于1.20m;四、中药贮药室应通中药配方室;五、西药调剂室可与西药配方室合用,普通制剂室、分装室应贴邻调剂室;六、无急诊药房应设急诊专用发药处;一、贵重药、剧毒药、限量药,以及易燃、易爆药物的贮藏处应有安全设施;二、门的宽度应适应运输车的出入和冰箱的搬运;三、中药加工整理处和晒药场应近中药库;第十六节中心消毒供应室一、应符合工艺流洁污分区的要求;二、敷料制作的粉尘不得影响其它用房;三、消毒室应贴邻贮存、分发室,并宜有传递窗相通;四、清洗室应分别设置通用和专用洗涤池;第十七节辅助用房一、应在入口处设置营养办公室、配餐室和餐车停放室处,并应有冲洗和消毒餐车的设施;二、严禁设在有传染病科的病房楼内;三、独立建造的营养厨房应有便捷的联系廊;设在病房楼中的营养厨房应避免蒸气、噪声和气味对病区的窜扰;一、平面布置应符合收受、分类、浸泡消毒传染科应单独设置、洗衣、烘干、整补、熨烫、折叠、贮存、分发的工艺流程;二、污衣入口和洁衣出口处应分别设置;三、宜单独设置更休息和浴厕;一、尸体停放数宜按总病床数的2%计算;二、存尸应有冷藏设施;最高一层存尸抽屉的下沿高度不宜大于1.30m;三、宜设遗体告别室;四、室内应防鼠;第四章防火与疏散一、医院建筑的防火分区应结合建筑布局和功能分区划分;二、防火分区的面积除按建筑耐火等级和建筑物高度确定外;病房部分每层防火分区内,尚应根据面积大小和疏散路线进行防火再分隔;同层有二个及二个以上护理单元时,通向公共走道的单元入口处,应设乙级防火门;三、防火分区内的病房、产房、手术部、精密贵重医疗装备用房等,均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小时的非燃烧体与其他部分隔开;一、病人使用的疏散楼梯至少应有一座为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的楼梯;二、病房楼的疏散楼梯间,不论层数多少,均应为封闭式楼梯间;高层病房楼应为防烟楼梯间;三、每层电梯间应设前室,由走道通向前室的门,应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乙级防火门;一、在一般情况下,每个护理单元应有二个不同方向的安全出口;二、尽端式护理单元,或“自成一区”的治疗用房,其最远一个房间门至外部安全出口的距离和房间内最远一点到房门的距离,如均未超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时,可设一个安全出口;第五章建筑设备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给水排水和污水消毒处理—85的规定;一、诊查室、诊断室、产房、手术室、检验科、医生办公室、护士室、治疗室、配方室、无菌室;二、其他有无菌要求或需要防止交叉感染的用房;—83的要求进行消毒处理;—84的要求;在地面上未经处理的污水管道,应有防漏和防护措施;器皿洗涤和病人生活污水,应经过衰变等处理;第三节采暖和空调“早期采暖”;一、抢救室、观察室、病房、专科病房和一般手术室的新风及回风,均应经初、中效过滤器处理;二、血液病房、无菌手术室、无菌室和细菌培养室的新风及回风,均应经初效、中效过滤器处理;三、洁净手术室的新风及回风,应经初效、中效和高效过滤器处理,并宜在手术区内组成层流气流;四、灼伤病房、传染病房应采用直流式空调系统,排风应经过滤器处理后再排入大气;℃;其相对湿度为60%左右;≤0.2m/s;第四节电气急诊部的所有用房;监护病房、产房、婴儿室、血液病房的净化室、血液透析室;手术部、CT扫描室、加速器机房和治疗室、配血室,以及培养箱、冰箱,恒温箱和其它必须持续供电的精密医疗装备;各部门的消防和疏散设施;“夜间照明”,床头部位照度不应大于0.101x,儿科病房不应大于11x;照相机室等用房,应设防止误入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与机组连通;第五节系统供氧和系统吸引‰;,并应避免上升坡度,否则应在管道低处转折点设小型集污罐;。
医院设计规范

医院设计规范医院是人们生病时就医治疗的地方,其设计规范对于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有着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从医院设计规范的角度出发,分析医院设计的要点和注意事项。
一、功能分区合理1.1 门诊部和住院部分区门诊部和住院部是医院的两个主要区域,应该分区设计,互相独立。
门诊部应该方便患者就医,住院部应该保证患者的隐私和安全。
1.2 医疗设备区和护理区分离医疗设备区和护理区应该分开设计,以保证医疗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作,同时方便医护人员进行护理工作。
1.3 医疗废物处理区域规划医院应该合理规划医疗废物处理区域,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和环境保护。
二、舒适宜人的环境2.1 采光和通风设计医院的建筑设计应该考虑采光和通风,保证室内空气清新,有利于患者康复。
2.2 噪音控制医院是一个需要安静的地方,应该采取措施控制噪音,保证患者的休息和治疗环境。
2.3 舒适的室内装修医院的室内装修应该简洁、清洁,同时要考虑患者的舒适感,避免过于刺眼的颜色和过多的装饰。
三、安全设施完备3.1 紧急疏散通道设计医院应该设计合理的紧急疏散通道,确保患者和医护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疏散。
3.2 防火设施配置医院应该配置完备的防火设施,包括火灾报警系统、灭火器等,以保证医院的安全。
3.3 安全出口设置医院的安全出口应该设置合理,保证患者和医护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顺利逃生。
四、无障碍设计4.1 无障碍通道设置医院应该设置无障碍通道,方便行动不便的患者和老年人进出医院。
4.2 无障碍设施配置医院的公共区域应该配置无障碍设施,包括无障碍厕所、无障碍电梯等,方便行动不便的人士使用。
4.3 无障碍标识设置医院应该设置清晰的无障碍标识,指引行动不便的人士使用无障碍设施。
五、绿色环保设计5.1 绿色植被规划医院应该规划绿色植被,提供舒适的环境,净化空气,促进患者的康复。
5.2 节能环保设备配置医院应该配置节能环保设备,包括太阳能热水器、LED照明等,减少能源消耗,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最新版医院设计标准规范

最新版医院设计标准规范医院设计标准规范是确保医院建筑功能、安全、舒适以及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指导文件。
以下是最新版医院设计标准规范的主要内容:一、总则1. 医院设计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满足医疗、护理、康复等医疗服务的基本需求。
2. 医院设计应考虑患者、医护人员和访客的使用便利性,保障医疗流程的高效与安全。
3. 医院设计应注重环境友好和资源节约,采用绿色、节能的设计理念。
二、规划布局1. 医院应合理规划医疗区、行政区、后勤区等功能区域,确保各区域之间的联系与分隔。
2. 医院建筑应有明确的导向系统,方便患者和访客快速找到目的地。
3. 医院应设置充足的停车设施,包括地面和地下停车场,以满足不同需求。
三、建筑设计1. 医院建筑应具有良好的采光、通风条件,确保室内环境的卫生与舒适。
2. 医院建筑的结构设计应满足抗震、防火等安全要求。
3. 医院建筑的外观设计应与周边环境协调,体现医院的品牌形象。
四、功能区域设计1. 门诊部应设置足够的候诊区和诊室,保证患者就诊的隐私和舒适度。
2. 住院部应根据不同类型的病房需求,合理设置病房大小和床位数量。
3. 手术室、ICU等特殊医疗区域应符合无菌操作和高度监护的要求。
五、医疗设备与设施1. 医院应配备先进的医疗设备,满足不同医疗服务的需求。
2. 医疗设备应定期维护和更新,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医疗安全。
3. 医院应设置必要的辅助设施,如电梯、无障碍通道等,方便患者和医护人员的使用。
六、环境与安全1. 医院环境应保持清洁、安静,减少噪音和污染对患者康复的影响。
2. 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安全、医疗安全等。
3. 医院应设置紧急疏散通道和安全指示标志,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七、信息化建设1. 医院应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系统,包括电子病历、远程医疗等,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2. 医院信息化建设应保障数据安全和患者隐私。
3. 医院应培训医护人员使用信息化系统,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2024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2024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2024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是为了规范医院建筑设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提升医院形象而制定的一项标准。
以下是对该规范的详细介绍,共计1200字。
一、总则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是根据国家对医疗服务的要求和医疗设施建设的需要而制定的,旨在规范医院建筑设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提升医院形象,确保医院建筑满足功能需求、安全需求和病人需求。
二、建筑布局1.医院建筑应根据功能需求进行布局,包括门诊部、急诊科、住院楼、手术楼、医技楼、行政楼等功能区域,并要合理划分区域界限。
2.运营效益和人员流动性应是布局考虑的因素,以便能更好地满足病人和医护人员的需求。
三、建筑设计1.医院建筑设计应考虑人们的感知需求,确保医院建筑外观大方得体、干净整洁,并能提供良好的照明和通风条件。
2.建筑结构应符合耐火、耐震的要求,确保医院在突发情况下的安全。
3.医院应提供适当的楼梯和出口,以保证人员疏散的畅通和安全。
四、各功能区域的设计要点1.门诊部:门诊部应根据不同科室的需要进行设计,包括候诊区、诊室、检验室等。
候诊区应提供舒适的座位和良好的通风设施。
2.急诊科:急诊科应紧靠门诊部设计,急诊室应根据不同急诊医疗活动进行划分。
3.住院楼:住院楼应提供宽敞明亮的病房,每个病房应配备足够的病床、卫生间和储物柜。
同时,要有足够的护士站和医护人员工作区域。
4.手术楼:手术楼应提供洁净室和无菌室,并配备先进的手术设备和设施。
5.医技楼:医技楼应根据不同医技科室的需求进行设计,包括放射科、超声科、病理科等。
放射科和核医学科应具备防护设施,以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6.行政楼:行政楼应提供办公区和会议室等,同时考虑到医院形象的展示,提供前台接待区和展示墙。
五、绿化和环保要求1.医院应进行绿化,提供舒适的环境和休闲空间,同时具备遮阳和缓冲扬尘的作用。
2.医院应推广环保措施,如太阳能热水器和LED照明灯具,以降低能耗和减少污染物排放。
六、通风和空调要求医院应提供清洁、新鲜和适宜的室内空气。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2014版)gb51039-2014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2014版)gb51039-20141 .总则1..1为规范综合医院建筑设计,满足医疗服务功能需要,符合安全、卫生、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综合医院的建筑设计。
1..3医疗工艺应根据医院的建设规模、管理模式和科室设置等确定。
医院建筑设计应满足医疗工艺要求。
1..4综合医院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1.综合医院general hospital指设一定数量的病床,分有内、外、妇、儿、眼耳鼻喉等各种科室及药剂、检验、放射等医技部门,以及相应人员、设备的医院。
2..2医疗工艺Medical process指医疗流程和医疗设备的匹配以及其他相关资源的配置。
2..3医疗流程Medical flows指医疗服务的程序和环节。
2..4急救通过量Emergency throughput指医院急诊部同时一次性接纳急救病人的医疗能力。
2..5医院卫生学Hospital XXX指维持医院关键科室的卫生状态,主要任务是防止感染及有害气体和化学物质的危害。
2..6卫生通过XXX指采用换鞋、更衣、淋浴等措施控制人员、物品从非洁净区到洁净区的净化过程。
2..7监护病房Intensive Care Unit指医院独A—L设置的专业监护医疗单元,通常为重症监护病房(ICU)、心血管监护病房(CCU),以及由ICU派生的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ICU)等。
3医疗工艺设计3.1一般规定3.1.1医疗工艺设计应确定医疗业务结构、功能和规模,以及相关医疗流程、医疗设备、技术条件和参数。
3.1.2医疗工艺设计应进行前期设计和条件设计。
前期设计应满足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及建筑方案设计的需要。
条件设计应与医院建筑初步设计同步完成,并应与建筑设计的深化、完善过程相配合,同时应满足医院建筑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需要。
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医院建筑设计规范医院建筑设计规范1. 医院设计应根据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布局及功能分区。
确保医院内部各功能区域之间的人流、物流、信息流的合理流动,以及医疗设备和资源的高效利用。
2. 医院建筑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采光和环境条件,确保患者、医护人员和访客的舒适度和健康安全。
3. 医院建筑的外观应简洁、大方,具有良好的视觉效果,体现医院的形象和品牌。
4. 医院建筑的各功能区域应明确,并合理布局。
例如,门诊区域、急诊区域、住院区域、手术区域、检查区域、科研教学区域等应分区明确,并合理布置。
5. 医院建筑的内部应具有合理有效的空间划分,包括病房、护理站、手术室、检查室、候诊区、诊室等功能区域的合理组织和布局。
6. 医院建筑内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和设施,如医疗设备、急救设备、救生设备、消防设备等。
设备和设施的摆放应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定,便于患者和医护人员使用和操作。
7. 医院建筑内部的走廊、楼梯、电梯等交通设施应宽敞、通畅,并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范。
同时,应设置明显的指示牌和标识,方便人员和患者找到目的地。
8. 医院建筑应设置足够的洗手间和卫生间,并符合卫生标准和规范。
同时,应配备充足的垃圾桶和垃圾收集设施,保持医院内部的卫生和环境清洁。
9. 医院建筑应考虑到人性化的设计,例如为老年人、残障人士和孕妇提供便利设施和服务,如无障碍通道、坡道、扶手等。
10. 医院建筑应有充足的停车场和停车位,以满足医院内部人员和访客的停车需求。
并应考虑交通流量,方便救护车和急诊车辆的进出。
综上所述,医院建筑设计规范的目的在于保障医院内部的功能和流程的合理性和高效性,同时提供安全、舒适、便利的环境和条件,以满足患者和医护人员的需求,并提升医院的形象和品牌。
医院大楼建筑设计规范

医院大楼建筑设计规范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医院大楼建筑设计,以确保医院大楼的安全、舒适和高效运营。
本文档适用于所有医院大楼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
设计师和承建商应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遵循本文档中的规范要求。
设计原则- 设计应符合医院功能需求,包括病房、手术室、诊疗区和医疗设施等。
- 设计应注重医院大楼的安全性,遵循相关建筑法规和消防安全标准。
- 设计应考虑医院大楼的可持续性,包括节能、环保和资源利用等方面。
建筑布局- 建筑布局应合理,确保医院大楼的功能分区清晰。
- 不同功能区域应有明确的通道和交通流线,确保医院人员和患者的便捷移动。
结构设计- 结构设计应满足医院大楼的荷载要求,确保建筑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 结构设计应考虑到医院大楼的空间灵活性和扩展性,以适应未来的设备和功能需求。
空调、通风和给排水设计- 空调和通风系统设计应满足医院特殊的空气净化要求,确保室内空气的质量和流通。
- 给排水系统设计应满足医院的需求,包括水质标准和污水处理要求。
电气和照明设计- 电气设计应满足医院大楼的用电需求,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和可靠。
- 照明设计应满足医院大楼的照明需求,包括病房、手术室和公共区域等。
安全措施- 设计应考虑医院大楼的安全措施,包括防火设施、紧急疏散通道和安全警报系统等。
环境保护- 设计应注重医院大楼的环境保护,包括噪音控制、废物处理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方面。
总结本文档对医院大楼建筑设计提出了规范要求,旨在保障医院大楼的安全、舒适和高效运营。
设计师和承建商应根据本文档中的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以确保医院大楼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2)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1. 引言综合医院是一个重要的公共设施,为社会提供医疗服务和救治患者。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旨在确保医院的建筑设计符合医疗要求和安全标准,提供高效、舒适和安全的医疗环境。
本文档将介绍一些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的要点和指导原则。
2. 建筑功能分区设计要求综合医院的建筑功能分区设计是医院建筑设计的重要环节。
以下是一些建筑功能分区设计的要求:2.1 临床区• 2.1.1 为了确保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安全,临床区应设置独立的出入口和客流通道,与其他区域相互隔离。
• 2.1.2 临床区内应设置各种临床科室,如门诊、急诊、住院部等,并在设计中考虑到不同科室之间的功能关联性和便利性。
• 2.1.3 临床区的设计应注重公共空间的舒适性和可访问性,如候诊区、走廊、电梯等。
2.2 行政区• 2.2.1 行政区应设置在综合医院的中心位置,便于管理和监督医院的运营。
• 2.2.2 行政区的设计应合理安排办公室、会议室等功能空间,方便行政人员的工作和交流。
• 2.2.3 行政区的设计还应考虑到与其他区域的联系,如医务科室、护理部门等。
2.3 医技区• 2.3.1 医技区包括放射科、检验科、手术室等,应设置在综合医院的便利位置,方便患者和医护人员的使用。
• 2.3.2 医技区的设计应符合卫生和安全标准,提供必要的设备和防护措施。
• 2.3.3 医技区的通风和排水系统应符合相关规范,确保无菌和无污染的工作环境。
3. 建筑安全设计要求综合医院的建筑安全设计对于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生命安全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些建筑安全设计的要求:3.1 防火安全设计• 3.1.1 综合医院的建筑材料和构造应符合防火标准,以减少火灾和火灾蔓延的风险。
• 3.1.2 综合医院应设置合适的消防设备和灭火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 3.1.3 综合医院的建筑布局应合理,保证疏散通道的畅通,以便在火灾发生时进行紧急疏散。
3.2 地震安全设计• 3.2.1 综合医院的建筑应符合地震安全设计标准,经得起一定程度的地震振动。
医院设计规范

医院设计规范一、引言医院是为了提供医疗服务而建立的专业机构,其设计规范的制定旨在确保医院的功能性、安全性和舒适性,以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本文将介绍医院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包括建筑布局、空间规划、设备设施、安全要求等方面。
二、建筑布局1. 建筑位置:医院应选址在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空气清新的地方,远离噪音和污染源。
2. 建筑面积:医院的建筑面积应根据医疗服务的需求进行合理规划,包括诊疗区、行政区、后勤区等。
3. 建筑高度:医院建筑的高度应符合相关建筑规范,确保建筑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三、空间规划1. 诊疗区:医院的诊疗区应包括门诊部、住院部、手术室、检查室等功能区域,各功能区域之间应合理布局,方便医护人员和患者的流动。
2. 行政区:医院的行政区应包括办公区、会议室、档案室等功能区域,各功能区域之间应合理划分,确保行政工作的高效进行。
3. 后勤区:医院的后勤区应包括餐厅、洗衣房、库房等功能区域,各功能区域之间应合理布局,方便后勤工作的开展。
四、设备设施1. 医疗设备:医院应配备先进的医疗设备,包括CT、MRI、X光机等,以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2. 医疗器具:医院应配备必要的医疗器具,如手术台、呼吸机、输液器等,以满足各类医疗操作的需求。
3. 通风系统:医院应配备良好的通风系统,确保室内空气的流通和新鲜,减少细菌和病毒的传播风险。
4. 消防设施:医院应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疏散通道等,以确保医院的火灾安全。
五、安全要求1. 安全出口:医院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安全出口,并确保其畅通无阻,方便人员疏散。
2. 防护措施:医院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包括防护栏杆、防滑地板、防火墙等,以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安全。
3. 灭菌措施:医院应建立科学的灭菌制度,确保医疗器械和设备的消毒和灭菌工作,以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
4. 应急预案:医院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以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生命安全。
最新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最新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近年来,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医疗需求的增加,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得到了更加广泛的关注。
在设计综合医院时,需要兼顾医疗操作的顺利进行、医护人员和患者的舒适体验以及建筑环境的安全可靠等多个方面。
下面是最新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的一些主要内容。
首先,综合医院建筑的设计要注重人性化和病患体验方面的考虑。
合理设置医院大厅、候诊区、门诊区等公共空间,确保病患的便利和舒适。
同时,要充分考虑病患群体的特点,比如增设儿童专用区域,提供适合老年人的便利设施等。
其次,医院建筑的设计应该遵循防火、防病毒、防水、防噪音等基本原则。
建筑材料的选择要符合防火标准,以降低火灾风险。
医院内部的通风系统应按照医疗卫生标准设计,以保证空气质量和病毒传播的控制。
防水工程要确保医院内部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减少水灾风险。
此外,医院建筑要考虑减少噪音对病人和医护人员的影响,通过合理的隔音和减震措施来降低噪音水平。
再次,综合医院建筑的设计应充分考虑医疗操作的顺利进行。
医院内部需要合理设置手术室、检验室、药房等功能区域,以便医护人员高效地进行医疗操作。
在手术室和其他特殊区域,医院应根据需要提供洁净空间。
此外,还需设置合理的储物空间和相关设施,以确保医疗用品的储存和管理。
此外,医院建筑的设计还需要充分满足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优化建筑结构和布局,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并采用节能和环保的技术和设备。
医院的建筑外立面和景观设计要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创造一个舒适和宜人的环境。
最后,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还应包括安全性和可靠性的要求。
医院应设置适当的安全通道和应急疏散设施,以应对突发事件和火灾等紧急情况。
建筑的结构设计要满足抗震和抗风要求,确保建筑在自然灾害中的安全性。
总之,最新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的核心是人性化、安全可靠和可持续发展。
综合医院的建设需要兼顾病患和医护人员的需求,同时满足医疗操作的要求和环境保护的目标。
这些规范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提升医疗环境的品质,并为医院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第2.1.2条基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交通方便,宜面临两条城市道路;三、环境安静,远离污染源;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六、不应邻近少年儿童活动密集场所第2.2.1条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功能分区合理,洁污路线清楚,避免或减少交叉感染三、应保证住院部、手术部、功能检查室、内窥镜室、献血室、教学科研用房等处的环境安静;四、病房楼应获得最佳朝向;第2.2.2条医院出入口不应少于二处,人员出入口不应兼作尸体和废弃物出口。
第2.2.3条在门诊部、急诊部入口附近应设车辆停放场地。
第2.2.4条太平间、病理解剖室、焚毁炉应设于医院隐蔽处,并应与主体建筑有适当隔离。
尸体运送路线应避免出入院路线交叉。
第2.2.7条职工住宅不得建在医院基地内;如用地毗连时,必须分隔,另设出入口。
第2.2.6条病房的前后间距应满足日照要求,且不宜小于12m一、门诊、急诊,住院应分别设置出入口。
二、在门诊、急诊和住院主要入口处,必须有机动车停靠的平台及雨棚。
如设坡道时,坡度不得大于1/10。
三、电梯井道不得与主要用房贴邻二、主楼梯宽度不得小于1.65m,踏步宽度不得小于0.28m,高度不应大于0.16m.三、主楼梯和疏散楼梯的平台深度,不宜小于2m.第3.1.7条通行推床的室内走道,净宽不应小于2.10m;有高差者必须用坡道相接,其坡度不宜大于1/10。
一、病人使用的厕所隔间的平面尺寸,不应小于1.10m×1.40m,门朝外开,门闩应能里外开启。
大便器旁应装置“助立拉手”。
3.1.14 厕所三、厕所应设前室,并应设非手动开关的洗手盆。
四、如采用室外厕所,宜用连廊与门诊、病房楼相接。
二、利用走道单侧候诊者,走道净宽不应小于2.10m,两侧候诊者,净宽不应小于2.70m。
第3.2.4条妇、产科和计划生育一、应自成一区,设单独出入口。
二、妇科和产科的检查室和厕所,应分别设置第3.2.5条儿科一、应自成一区,宜设在首层出入方便之处,并应设单独出入口。
医院设计规范

医院设计规范引言概述:医院是为了提供医疗服务而建立的重要场所,其设计规范对于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果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医院设计规范,包括建筑布局、空间规划、设备配置、环境要求和安全措施。
一、建筑布局:1.1 医院建筑布局应合理,包括主楼、附属楼和辅助设施等,以满足不同科室的需求。
1.2 主楼应设在中心位置,便于患者和医务人员的流动,同时附近应有充足的停车位。
1.3 辅助设施如餐厅、药房等应布置在便利的位置,方便患者和家属的使用。
二、空间规划:2.1 医院的空间规划应充分考虑不同科室的功能需求,包括诊室、手术室、病房等。
2.2 每个科室的面积应合理,以满足医疗设备和人员的工作需要,同时保证患者的舒适度。
2.3 医院内的走廊和楼梯应宽敞,以便患者和医务人员的流动,同时考虑到轮椅患者的需求。
三、设备配置:3.1 医院的设备配置应根据不同科室的需求进行合理安排,包括医疗设备和家具等。
3.2 医疗设备应符合相关的安全和质量标准,且易于操作和维护。
3.3 家具的选择应舒适、耐用,并考虑到患者和医务人员的需求。
四、环境要求:4.1 医院的环境要求包括室内空气质量、照明、噪音控制等方面。
4.2 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保持通风良好,以减少传染病的传播。
4.3 照明应充足、均匀,以提供良好的工作和治疗环境,同时考虑到患者的舒适感。
4.4 噪音控制应合理,避免过高的噪音对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影响。
五、安全措施:5.1 医院的安全措施应包括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紧急救援等方面。
5.2 消防设施应符合相关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5.3 安全通道应保持畅通,以便患者和医务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
5.4 医院应建立紧急救援机制,以应对突发事件和灾害。
结论:医院设计规范对于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果具有重要影响。
建筑布局、空间规划、设备配置、环境要求和安全措施是医院设计中需要重点考虑的方面。
只有合理规划和设计,才能提供一个安全、舒适和高效的医疗环境,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综合医院建筑工程设计规范

综合医院建筑工程设计规范1. 引言综合医院是为了提供全方位医疗服务和医学研究的机构,它的建筑工程设计需要满足一系列规范,以确保医院的功能性、舒适性和安全性。
本文将介绍综合医院建筑工程设计的相关规范。
2. 建筑设计原则在设计综合医院的建筑工程时,需要考虑以下原则:•功能性:医院建筑应根据医疗服务流程和科室布局合理设计,确保医疗服务的高效性。
•舒适性:医院环境应该保持安静、整洁、通风和光线充足,以提升患者和员工的舒适感。
•安全性:医院建筑应考虑火灾、地震等灾害的风险,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保障医院内人员的安全。
3. 空间规划和功能布局综合医院建筑工程设计中的空间规划和功能布局是非常重要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病房区域:病房应布局合理,确保患者的隐私和舒适感,同时方便医务人员的护理工作。
•手术区域:手术室需要严格控制空气洁净度和手术操作流程,保障手术的安全和成功。
•门诊区域:门诊区域应设置候诊区、挂号处、医生诊室等功能区域,以方便患者的就诊流程。
4. 设备设施配置医院建筑工程设计中的设备设施配置也需要遵守一定的规范,以确保医疗设备和基础设施的有效使用和维护:•医疗设备安装:医院建筑应考虑到各类医疗设备的尺寸和使用要求,合理配置设备位置和设施。
•供水和排水系统:医院建筑应配备可靠的供水和排水系统,以满足医疗用水和废水处理的需求。
•空调系统:医院需要保持室内空气质量,因此应配置有效的空调系统。
5. 安全防护医院建筑的安全防护是至关重要的,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防护措施:•火灾防护:医院应设置火灾报警器、灭火器等设施,并定期进行演练,以提高医院内火灾的处置能力。
•地震防护:医院应在建筑设计中考虑地震的影响,采取相应的抗震措施,确保医院的安全性。
6. 绿色建筑在综合医院建筑设计中,绿色建筑理念也应得到重视,以减少建筑对环境的影响,提升医院的可持续性发展:•节能设计:医院建筑应合理利用自然光和自然气流,减少对人工照明和通风空调系统的依赖。
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第2.1.2条基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交通方便,宜面临两条城市道路;三、环境安静,远离污染源;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六、不应邻近少年儿童活动密集场所第2.2.1条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功能分区合理,洁污路线清楚,避免或减少交叉感染三、应保证住院部、手术部、功能检查室、内窥镜室、献血室、教学科研用房等处的环境安静;四、病房楼应获得最佳朝向;第2.2.2条医院出入口不应少于二处,人员出入口不应兼作尸体和废弃物出口。
第2.2.3条在门诊部、急诊部入口附近应设车辆停放场地。
第2.2.4条太平间、病理解剖室、焚毁炉应设于医院隐蔽处,并应与主体建筑有适当隔离。
尸体运送路线应避免出入院路线交叉。
第2.2.7条职工住宅不得建在医院基地内;如用地毗连时,必须分隔,另设出入口。
第2.2.6条病房的前后间距应满足日照要求,且不宜小于12m一、门诊、急诊,住院应分别设置出入口。
二、在门诊、急诊和住院主要入口处,必须有机动车停靠的平台及雨棚。
如设坡道时,坡度不得大于1/10。
三、电梯井道不得与主要用房贴邻二、主楼梯宽度不得小于1.65m,踏步宽度不得小于0.28m,高度不应大于0.16m.三、主楼梯和疏散楼梯的平台深度,不宜小于2m.第3.1.7条通行推床的室内走道,净宽不应小于2.10m;有高差者必须用坡道相接,其坡度不宜大于1/10。
一、病人使用的厕所隔间的平面尺寸,不应小于 1.10m×1.40m,门朝外开,门闩应能里外开启。
大便器旁应装置“助立拉手”。
3.1.14 厕所三、厕所应设前室,并应设非手动开关的洗手盆。
四、如采用室外厕所,宜用连廊与门诊、病房楼相接。
二、利用走道单侧候诊者,走道净宽不应小于2.10m,两侧候诊者,净宽不应小于2.70m。
第3.2.4条妇、产科和计划生育一、应自成一区,设单独出入口。
二、妇科和产科的检查室和厕所,应分别设置第3.2.5条儿科一、应自成一区,宜设在首层出入方便之处,并应设单独出入口。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综合医院是一种综合性医疗机构,为了确保医院建筑的安全、功能完善以及人性化,有必要制定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以下是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的一些要点,供参考使用。
一、总体规划和布局1.建筑选择:综合医院应尽量选择靠近交通枢纽、便于病患就医和物资运输的地理位置。
2.建筑规模:综合医院的建筑规模应根据当地的医疗需求进行合理规划,充分考虑未来的扩展和发展。
3.建筑布局:医院建筑布局应合理,根据功能划分而不同楼层,使医疗科室及服务区域分布合理,方便病患和医务人员的流动。
二、建筑设计原则1.安全性设计:医院建筑应符合地震抗震等级要求,具备逃生通道、广泛的应急设施等安全措施。
2.舒适性设计:医院建筑要注重室内外环境的舒适性,包括充足的自然采光、合理的通风系统、噪音控制等。
3.灵活性设计:医院建筑要具备灵活多变的功能,方便医疗科室的调整和扩展,也方便后续新技术设备的引进和更新。
4.可持续性设计:医院建筑应注重节能环保,采用可再生能源,推行垃圾分类处理等环保措施。
三、建筑功能区划1.门诊区:包括挂号大厅、诊室、预约挂号等功能区域。
2.急诊区:包括急诊检查室、急救室、手术室等功能区域。
3.住院区:包括病房、护理站、楼道、卫生间等功能区域。
4.手术区:包括手术室、消毒室、手术准备室等功能区域。
5.检验区:包括实验室、检验科室等功能区域。
6.医技区:包括放射科、超声科、核医学科等功能区域。
7.后勤区:包括餐厅、后勤办公区等功能区域。
四、建筑功能设施1.设施配备:综合医院应配备必要的设施,包括电梯、楼梯、空调、照明等,并符合医疗机构设施标准。
2.消防设施:医院应安装灭火器、灭火器箱和疏散指示灯,并设置灭火器示意图和灭火器标志。
3.卫生设施:医院应提供洗手间、卫生间、废物处理装置等卫生设施,并对其进行定期清洁和消毒。
4.停车设施:综合医院应提供足够的停车位,便于病患或探访者的停车需求。
五、综合医院建筑装修规范1.装修材料选择:装修材料应符合环保要求,不使用有害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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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第2.1.2条基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交通方便,宜面临两条城市道路;
三、环境安静,远离污染源;
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六、不应邻近少年儿童活动密集场所
第2.2.1条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功能分区合理,洁污路线清楚,避免或减少交叉感染
三、应保证住院部、手术部、功能检查室、内窥镜室、献血室、教学科研用房等处的环境安静;
四、病房楼应获得最佳朝向;
第2.2.2条医院出入口不应少于二处,人员出入口不应兼作尸体和废弃物出口。
第2.2.3条在门诊部、急诊部入口附近应设车辆停放场地。
第2.2.4条太平间、病理解剖室、焚毁炉应设于医院隐蔽处,并应与主体建筑有适当隔离。
尸体运送路线应避免出入院路线交叉。
第2.2.7条职工住宅不得建在医院基地内;如用地毗连时,必须分隔,另设出入口。
第2.2.6条病房的前后间距应满足日照要求,且不宜小于12m
一、门诊、急诊,住院应分别设置出入口。
二、在门诊、急诊和住院主要入口处,必须有机动车停靠的平台及雨棚。
如设坡道时,坡度不得大于1/10。
三、电梯井道不得与主要用房贴邻
二、主楼梯宽度不得小于 1.65m,踏步宽度不得小于0.28m,高度不应大于
0.16m.
三、主楼梯和疏散楼梯的平台深度,不宜小于2m.
第3.1.7条通行推床的室内走道,净宽不应小于2.10m;有高差者必须用坡道相接,其坡度不宜大于1/10。
一、病人使用的厕所隔间的平面尺寸,不应小于1.10m×1.40m,门朝外开,门闩应能里外开启。
大便器旁应装置“助立拉手”。
3.1.14 厕所三、厕所应设前室,并应设非手动开关的洗手盆。
四、如采用室外厕所,宜用连廊与门诊、病房楼相接。
二、利用走道单侧候诊者,走道净宽不应小于2.10m,两侧候诊者,净宽不应小于2.70m。
第3.2.4条妇、产科和计划生育
一、应自成一区,设单独出入口。
二、妇科和产科的检查室和厕所,应分别设置
第3.2.5条儿科
一、应自成一区,宜设在首层出入方便之处,并应设单独出入口。
二、入口应设预检处、并宜设挂号处和配药处。
四、应设置仅供一病儿使用的隔离诊查室,并宜有单独对外出口。
五、应分设一般厕所和隔离厕所。
第3.2.6条肠道科应自成一区,应设单独出入口、观察室、小化验室和厕所。
宜设专用挂号、收费、取药处和医护人员更衣换鞋处。
第3.2.7条处科换药室宜分无菌室和一般换药室。
第3.2.8条门诊手术用房由手术室、准备室和更衣室组成;
第3.3.1条急诊应部应设在门诊部之近旁,并应有直通医院内部的联系通路。
第3.3.4条抢救室宜直通门厅,
第3.4.4条住院用病房
一、病床的排列应平行于采光窗墙面。
二、平行二床的净距不应小于0.80m,靠墙病床床沿同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
0.60m。
三、单排病床通道净宽不应小于 1.10m双排病床(床端)通道净宽不应小于
1.40m。
四、病房门应直接开向走道,不应通过其它用房进入病房。
第3.4.7条护理单元的盥洗室和浴厕
一、设置集中使16床设1个大便器和1个小便器;女厕每12床设1个大便器。
二、医护人员厕所应单独设置。
第3.4.8条污洗室应近污物出口处,
第3.4.12条妇、产科病房
一、妇、产二科合为一个单元时,妇科的病房、治疗室、浴厕应与产科的产休室、产前检查室、浴厕分别设置。
二、产房应自成一区,入口处应设卫生通过室和浴厕。
三、待产室应邻近产房,宜设专用厕所
六、洗手池的位置必须使医护人员在洗手时能观察临产产妇的动态。
第3.4.13条产科的婴儿室
一、应近产房区和产休室。
二、婴儿室宜朝南,应设观察窗,
三、洗婴池应贴邻婴儿室
五、配乳室与奶具消毒室不得同护士室合用
第3.4.15条康复病房
一、可设于相关护理单元的尽端,或单独建立护理单元
三、走道两侧墙面宜装扶墙拉手
第3.4.16条肿瘤病房宜设于相关护理单元的尽端,或单独建立护理单元
第五节传染病用房
第3.5.1条 20床以下的一般传染病房,宜设在病房楼的首层,并设专用出入口,但其上一层不得设置产科和儿科护理单元;20床以上,或兼收烈性传染病者,必须单独建造病房,并与周围的建筑保持一定距离。
第3.5.2条门诊
一、宜设在单独建造传染病房的首层;设于门诊部者应自成一区,并设单独出入口。
二、几个病种不得同时使用一间诊室。
三、平面应严格按照使用流程和洁污分区布置,病人与医护人员的通行路线
以及诊查室的门宜分别设置。
四、应设隔离观察室;宜设专用化验室和发药处
第3.5.3条传染病病房
一、平面应严格按照清洁区、半清洁区和污染区布置。
二、应设单独出入口和入院处理处。
三、需分别隔离的病种,应设单独通往室外的专用通道。
五、完全隔离房应设缓冲前室;盥洗、浴厕应附设于病房之内;并应有单独对外出口。
六、每一病区都应设医护人员的更衣室和浴厕,并应设家属探视处。
第六节手术部
第3.6.2条设置位置及平面布置
一、手术室应邻近外科护理单元,并应自成一区。
二、不宜设于首层;设于顶层者,
三、平面布置应符合功能流程和洁污分区要求
附录一: 手术部洁污分区手术部洁污分区表
污染区: (入口处以外)家属等候处, (供应与准备)石膏室、会议会诊室
半清洁区: (供应与准备)换鞋处、衣帽领发处更衣室、浴厕,敷料制作室洗涤室、杂物贮藏室
清洁区: (供应与准备)护士室、医生休息室,值班室,麻醉室、麻醉器械室消毒室、消毒品贮藏室,准备室,
(术后监护)苏醒室,术后监护室, (一般手术)一般手术室清创抢救室洗手室无菌区: (无菌手术)无菌手术洗手室 (洁净手术)洁净手术室洗手室
污染区: 污物室
第十节病理科
一、病理解剖室宜和太平间合建,与停尸室宜有内门相通;并应设工作人员更衣及淋浴设施。
第3.14.1条血库
一、宜临近手术部,并不得与产生放射线的用房贴邻。
二、由贮血、配血、清洗、消毒等室组成;规模较大者贮血与配血室宜分室,与走道之间应设前室。
第3.15.1条药房设置
一、医院规模较大者,门急诊药房与中心药房宜分别设置;医院规模较小者,可集中设一药房。
二、药库和中药煎药处均应单独设置。
第3.15.2条门诊、急诊药房
一、中、西药房宜分开设置。
二儿科和各传染病科门诊宜设单独发药处。
三、服务窗口中距不应小于1.20m。
四、中药贮药室应通中药配方室。
五、西药调剂室可与西药配方室合用,普通制剂室、分装室应贴邻调剂室。
六、无急诊药房应设急诊专用发药处。
三、中药加工整理处和晒药场应近中药库
第十六节中心(消毒)供应室
三、消毒室应贴邻贮存、分发室,并宜有传递窗相通。
四、清洗室应分别设置通用和专用洗涤池。
第3.17.1条营养厨房
一、应在入口处设置营养办公室、配餐室和餐车停放室(处),并应有冲洗和消毒餐车的设施。
二、严禁设在有传染病科的病房楼内。
三、独立建造的营养厨房应有便捷的联系廊;设在病房楼中的营养厨房应避免蒸气、噪声和气味对病区的窜扰。
第3.17.2条洗衣房
一、平面布置应符合收受、分类、浸泡消毒(传染科应单独设置)、洗衣、烘干、整补、熨烫、折叠、贮存、分发的工艺流程。
二、污衣入口和洁衣出口处应分别设置。
三、宜单独设置更休息和浴厕。
第4.0.5条安全出口
一、在一般情况下,每个护理单元应有二个不同方向的安全出口。
第4.0.7条供氧房宜布置在主体建筑的墙外;并应远离热源、火源和易燃、易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