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探析--基于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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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金融

68农村金融研究June 2014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概念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提出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随后农业部和人民银行分别下发《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各项支持政策相继出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跃成为农业经营体系中最活跃、最受国家关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探析

——基于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的视角

文 / 丁莹

注的部分。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指在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度基础上,经营规模较大、集约化程度较高、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以专业大户、

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代表的农业经营组织和职业农民。数据显示1,到2013年底,全国共有家庭农场约88万个、专业大户270多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近93万家,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1万多家。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特征

据农业部门有关统计数据,2012年底,我国承包集体耕地的

农民家庭户大约2.3亿户,其中约4440万户流转出承包耕地,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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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研究 69

June 2014承包耕地农户总数的19.32%;仍在承包耕地上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约有1.9亿户,经营的耕地面积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92.5%。这些数据表明,农户家庭仍然是我国农业生产中的主要主体。但随着国家政策的助推、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各类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形式将会加速发展,和传统农业经济主体相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呈现出以下特征:

(一)从发展、经营和交易角度分析

1.发展不可逆转。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仅是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经之路,也是农业生产中提升效率的自然选择。一方面,由于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承包耕地经营权有了流转的需求和集中的可能;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农产品开始走向集约化、规模化生产。从各地已有的实践看,为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效率,不同类型农产品的生产会对经营形式提出各不相同的要求。比如,耕地的规模经营可以提升粮棉油糖等大宗产品的生产效率,因此,实行大面积种植的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便产生;品种选择、栽培技术和市场营销决定着瓜果蔬菜花卉等鲜活农产品的生产效率,农户通过参加农民合作社,能够获得技术支持和信息支撑;现代化规模农业对技术、投资、管理和市场等方面的要求,远远超越了大多数农户的能力,因此更适合引入社会资本实行企业化的经营。

2.经营规模大。据相关部门统计,2013年末我国承包农户平均耕地面积7.5亩,专业大户平均经营规模超过100亩,家庭农场平均经营规模为200.2亩,农业企业租赁经营的耕地达2556万亩。受规模效应影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收益水平普遍高于传统农户。2012年家庭农场平均年收入为18.47万元,是全国农户平均收入的68倍。吉林省加入合作社农户收入比未入社农户平均高出20%以上。

3.与市场连接紧。一方面,区别于传统小规模农户自给自足的生产经营方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符合“经济人”的各类特征,具有进入市场的强烈动机。另一方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以契约方式开展交易,是市场中的“非匿名交易者”,与市场信息交换和对接的途径广、程度高,能相对准确地掌握市场供求关系,在农产品交易体系中的谈判地位高,与市场有紧密联系。

4.现代化经营意识强。在生产上,受经营规模和收益水平的影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进高科技农机、农技服务的意愿和承受能力更强。在经营上,对商品包装、商标注册、有机食品认证等品牌经营理念不断增强。例如:吉林省13.6%的家庭农场注册了统一品牌,19.59%的家庭农场拥有了无公害绿色食品或有机

食品认证。在销售上,依托互联网、物流网等采购生资、售卖商品正逐渐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拓市场的重要形式。2012年,亚马逊中国、京东商城等都推出线上生鲜业务,阿里平台上农产品交易额共计198.61亿元。同年,阳澄湖大闸蟹在京东的销售额超过3000万元。

5.不确定性强。一方面,在传统小规模农户经营体制下,由于农地规模狭小,农业收入低,大多数农户家庭采取兼业经营,虽不利于效率最大化,但分散了专业化生产经营可能带来的系统性风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专业化农业生产,不具备兼业行为下的风险分散机制,面临不确定性。另一方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处于发展初期,国家在逐步出台扶持政策,但制度建立、扶持方式、土地流转、主体认定、监管机制等具体措施还有待进一步细化。例如:对合作社的监管不到位。法律目前没有明确对合作社的监管职责,成立合作社不用验资,不进行年检,工商部门无法掌握社员出资的真实情况和经营发展状况,容易出现虚假出资和空心化经营等。家庭农场普遍未进行资格登记,国家政策得不到准确有效的传导。

(二)从金融角度分析

1.金融服务需求多样化。一是信贷产品需求多元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贯穿其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以及生产经营流程的各个环节。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对于不同的资金用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信贷产品的要求并不相同。二是中间业务产品需求旺盛。除融资需求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支付结算、汇兑、保险、期货、金融租赁、资金管理、投融资顾问等方面需求旺盛。三是对产业链金融服务需求多元化。随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传统的以龙头企业带动的产业链模式,将向多元化方向发展,比如核心的多元化、环节的变异、经营联合体的发展等。四是对金融服务的便捷程度要求高。很多农业经营主体位于偏远山区,交通不便、信息不畅,接受金融服务的成本很容易因为繁琐的手续而增加,加之农业生产本身的时令要求,因此对金融服务的时限要求较高。

2.融资需求的长期化与季节性并存。一方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建设、大型农机具购置、农资及产品仓储等固定资产投入方面对中长期贷款的需求迅速增长;另一方面,农业生产经营的季节性特征,也决定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融资需求方面同时呈现出明显的季节性特点。

3.普遍缺乏有效担保抵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拥有的价值资产是流转土地经营权、农房和农业机械、种养动植物等动产。目前,流转土地经营权、农房抵押还存在法律障碍。随着十八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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