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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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公众号管理办法

微博公众号管理办法

微博公众号管理办法1.引言微博公众号是微博平台上的一种重要形式,通过公众号可以传播信息、表达观点、建立粉丝群体,具有广泛的社交和影响力。

为了规范微博公众号的管理,保护用户权益,提高内容质量,制定本管理办法。

2.账号申请与管理2.1 账号申请申请人必须拥有有效的微博账号,并且遵守微博的用户协议和相关规定。

申请人需要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确保申请的公众号与个人身份信息一致。

2.2 账号管理公众号管理员应保持及时更新个人资料,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有效。

公众号管理员不得擅自更换微博账号,必须经过相应的申请流程。

3.内容发布与传播3.1 内容要求公众号发布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微博社区规则,不得含有非法、违禁、淫秽色情等信息。

公众号发布的内容应具有主观真实性和客观客观准确性,不得故意编造虚假信息。

3.2 原创与引用公众号应鼓励原创内容的发布,未经授权不得擅自转载他人作品。

引用他人作品时,必须注明出处,并遵守相关的版权规定。

4.用户权益保护4.1 公众号运营者不得侵犯用户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隐私泄露、诽谤、诱导、欺骗等行为。

4.2 用户有权举报违规行为,在核实后,相关公众号将被暂停或永久关闭。

5.违规处理及处罚5.1 违规通知对于违反本管理办法的公众号,平台将给予违规通知,并要求整改。

5.2 处罚措施对于恶意违规的公众号,平台有权立即关闭该公众号,并冻结管理员的微博账号。

6.公众号管理流程6.1 申请流程提交公众号申请审核和认证开通公众号6.2 运营与管理流程发布和管理内容维护用户互动监测和处理违规行为7.后续监测与评估7.1 平台将对公众号的内容和运营情况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优化。

7.2 用户可以提供反馈和投诉,平台将积极处理并回应。

本管理办法将不断优化和完善,以适应微博公众号管理的要求和用户需求。

微薄管理办法

微薄管理办法

公司微博管理办法一、目的为加强公司微博的管理,及更好的运营公司微博,明确宣传内容、审核发布和对微博评论的管理,并确保微博信息及时、准确、真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特制定《公司微博管理办法》。

二、管理体制电商部主要负责公司官方微博注册管理及辅助营销微博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并建立微博数据资料库。

其他部门积极配合协助公司微博营销的推进工作。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认可的所有微博:包括公司官方微博和辅助营销微博。

四、微博管理规定(一)对于微博的使用必须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宪法》、《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微博信息发布不得涉及公司机密,具体包括:2.1 技术秘密包括:公司现有的或正在开发或者构思之中的或经过技术创新确定不宜于申请专利的产品设计、制造方法、工艺过程、材料配方、实验数据、经验公式、计算机软件及其算法以及产品开发计划等;及其存在形式:资料和图纸、样品、手册文档、工具模具、计算机软件等承载物;2.2 经营信息包括:公司的市场营销计划、广告宣传方案、销售方法、供应商和客户名单、客户的专门需求、未公开的销售服务网络以及公司现有的、正在开发或者构思之中的经营项目等信息及其承载物;2.3 依据法律和有关协议对第三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商业秘密。

(三) 公司主管部门有权对内部员工所使用微博昵称进行监管和控制。

(四)各级主管必须加强对下级微博使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任何人不得利用微博制作、复制、发布和传播下列信息:6.1 危害公司安全,泄露公司机密的;6.2 损害公司荣誉和利益的;6.3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6.4 散布谣言,扰乱公司秩序的;6.5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6.6 散布虚假的产品促销活动等宣传信息。

(八)各部门需指定一人作为官方微博的管理员,需将管理员的姓名、联系方式、职位告知电商部;官方微博管理员发生变化时,部门主管需书面通知电商部。

微博公众号管理办法

微博公众号管理办法

微博公众号管理办法1. 背景微博是中国最受欢迎和广泛使用的社交媒体平台之一。

为了维护平台的秩序和用户权益,制定一套微博公众号管理办法非常必要。

2. 目的本管理办法的目的是确保微博公众号的内容合法、健康、真实,并促进用户之间的良好互动。

同时,管理办法还旨在防止不良信息的传播和侵权行为的发生。

3. 主要内容3.1 公众号申请和审核机制新公众号申请者需要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微博将对申请进行审核,确保公众号符合平台的管理要求和规定。

3.2 内容审查和管理微博将对公众号发布的内容进行定期审查,确保内容不违反平台的规定。

如果发现不合规的内容,微博将会要求公众号进行整改或者采取其他限制措施。

3.3 用户反馈和投诉处理用户可以通过微博平台进行对公众号的举报和投诉。

微博会及时处理这些投诉,并进行调查和处理。

如果公众号被确认违规,将会面临相应的处罚。

3.4 优质公众号的奖励机制微博将对那些优质的公众号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支持,以鼓励优秀内容的创作和传播。

3.5 违规处理措施对于严重违反管理办法的公众号,微博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发布内容、暂停或关闭公众号等。

4. 实施和监督微博将建立有效的实施和监督机制,确保管理办法的有效执行。

同时,微博也将积极听取用户的建议和意见,不断完善管理办法。

5. 责任和违约责任微博作为平台方,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违约责任,确保公众号管理办法的有效执行和用户权益的保护。

6. 总结通过制定微博公众号管理办法,可以更好地规范和管理微博公众号,保护用户权益,促进平台的良性发展。

希望这一管理办法能够得到广大用户的支持和配合,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网络环境。

XX局政务微博管理办法

XX局政务微博管理办法

XX市XX局政务微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XX市XX局政务微博的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作用,严格审核微博内容发布,建立舆情引导对应机制,规范管理政务微博,树立良好XX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XX市政务微博群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结合XX市XX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XX市XX局政务微博是面向社会,面向市民,宣传XX 形象,服务群众,加强信息沟通,促进交流的信息平台。

第三条本办法是对局政务微博进行管理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我局政务微博管理归口责任科室为办公室,负责政务微博的日常管理。

办公室设微博管理员为工作联系人,负责资料搜集,督促各科室以及相关下属单位及时递交汇总、核稿、回复新信息,报局领导审批;微博管理员负责我局政务微博的后台操作和信息发布。

第五条我局政务微博信息供稿实行分工负责制,即由局相关职能科室分别负责所属范围内的信息提供,定期对所分工职能进行拟稿组稿、资料(图片)编辑、报送回复等工作;协助科室要配合责任科室工作做好相关工作。

第三章政务微博内容要求及发布程序第六条我局政务微博名为:XXXX我局政务微博网址为:新浪:/u/88888888腾讯:/888888第七条一条微博字数最多为140字,各科室组稿时内容应简洁凝练,文字表达要清晰,力求图文并茂。

政务微博应每日更新,每日至少要发布1条信息。

如无特殊情况,每日最多发布10条信息,每条信息间隔应在10分钟以上,便于公众浏览。

第八条在我局政务微博发布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九条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涉密信息不得发布。

第十条政务微博应重点发布以下内容的信息(一)设计本区域、本部门的各类党务、政务信息;(二)需要向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信息;(三)各类服务社会民生的消息;(四)各类有利于推进工作的宣传教育信息;(五)引导舆论的权威信息;(六)由各科室提出,经分管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七)其他非涉密、可以向社会公开的信息;第十一条各职能科室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公开性,要注意信息能否公开发布,对于不能公开或公开后可能引起争议的信息不予发布。

官方微博、微信管理办法

官方微博、微信管理办法

官方微博、微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微博、微信作为一种互联网新媒体,以其传播快、覆盖广、影响大等特点,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方面日益发挥重要作用。

学校各级官方微博、微信公众账号已成为学校信息公开、服务师生的重要载体,成为密切联系师生、改进工作作风、引导校园舆论、塑造学校形象、建设网络文化的重要措施。

第二条校内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管媒体的原则,增强对互联网发展的适应性,主动把握网络舆论导向的主动权,实现党管媒体的与时俱进。

学校提倡校内各部门、学院和学生组织在各级党组织的指导下建设必要的官方微博、微信。

第三条凡以校内学院、部门或学生组织名义在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和微信注册的账号,均属于学校的官方账号,包括:账号中含有学校名称或名称简称的;账号中含有学校部门或学院名称的;由校内各学院、部门或学生组织注册或者运营管理的。

第二章登记注册第五条凡以学校、校内各级单位或学生组织名义在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和微信注册的官方微博、微信账号,均须填写《仰恩大学各级官方微博、微信登记表》,加盖主管单位公章后报党委宣传部登记备案。

如因工作需要,发生微博、微信建设分管领导或管理员变更,应重新填写《仰恩大学各级官方微博、微信登记表》,并及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六条确有必要新建官方微博、微信的校内各院(系)、教研部、部门,需填写《仰恩大学各级官方微博、微信申请表》,报学校党委宣传部批准后方可开通。

校内各二级单位下设机构新建官方微博、微信,需填写《仰恩大学各级官方微博、微信申请表》,报所在单位批准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后方可开通。

校内学生组织、学生社团新建官方微博、微信,需填写《仰恩大学各级官方微博、微信申请表》,报主管单位批准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后方可开通。

第三章管理维护第七条以学校各单位或学生组织名义注册的微博、微信,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

任何部门、学院和个人未经批准,严禁以仰恩大学的名义在微信、微博上发布新闻和信息。

微博群规章制度大全

微博群规章制度大全

微博群规章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微博群交流秩序,维护正常社交环境,保障用户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微博群成员,包括管理员和普通用户。

第三条微博群管理员有权对本规章进行解释和调整,并对违规行为做出相应处理。

第四条微博群成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二章会员资格第五条加入微博群需经管理员审核,不得任意拉人进群,违者将被踢出。

第六条禁止以虚假身份加入微博群,否则将被立即清退。

第七条会员在微博群中必须尊重其他会员,不得恶意攻击他人。

第八条会员在微博群中不得散播谣言或传播不实信息。

第三章言行规范第九条会员在微博群中言行举止应当文明,不得使用粗言秽语或侮辱性词语。

第十条禁止在微博群中发布色情、暴力、恐怖内容,涉及政治敏感话题需要慎重。

第十一条不得在微博群中发布广告信息,否则将被视为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会员不得发布带有人身攻击、辱骂、歧视等内容的言论。

第四章管理权限第十三条管理员有权对微博群成员的言行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管理员应当维护微博群的良好氛围,不得滥用职权或针对特定会员。

第十五条管理员有权对违规行为采取警告、禁言、踢出等处罚措施。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规章的会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禁言、踢出等处罚。

第十七条多次违规者将被列入黑名单,永久禁止加入微博群。

第十八条对于严重违规的行为,管理员有权向相关部门举报,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任何用户加入微博群即视为同意遵守本规章。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微博群管理员所有。

第二十一条对本规章制度内容有疑问或建议,可随时向管理员反馈。

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归本微博群所有。

第二十三条本规章制度如有任何修改,将在微博群内公示并通知所有成员。

微博矩阵运营管理办法

微博矩阵运营管理办法

微博矩阵运营管理办法1. 引言微博矩阵是指在微博平台上拥有多个微博账号,并通过这些账号进行信息传播、品牌推广或者舆情引导等操作的一种运营方式。

微博矩阵运营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微博矩阵的运营行为,提高运营效率和运营质量。

本文档详细介绍了微博矩阵的运营策略、账号管理、内容发布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管理规定。

2. 运营策略2.1 目标定位定期对微博矩阵的运营目标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与企业整体品牌战略一致。

### 2.2 内容策略根据不同目标受众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内容策略,确保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有价值性。

### 2.3 互动策略积极参与用户的互动,回复用户的评论和留言,及时解决用户问题,在用户中建立良好的口碑形象。

3. 账号管理3.1 账号申请新账号的申请需要经过运营部门审批,并按照统一的命名规范进行命名。

### 3.2 账号绑定微博矩阵账号需要与企业的官方微博账号进行绑定,确保统一管理和监控。

### 3.3 账号权限根据不同岗位的需求,设置不同的账号权限,包括账号操作权限和发布内容权限。

4. 内容发布4.1 内容审核每条发布的内容都应经过严格的审核,确保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和道德性。

### 4.2 内容创作内容创作需要遵循企业的品牌形象和价值观,确保内容的一致性和专业性。

### 4.3 内容发布频率根据用户的需求和关注度,确定合理的内容发布频率,避免频繁发布导致用户疲劳。

5. 数据分析5.1 数据采集对微博矩阵的账号数据进行定期采集,包括用户互动数据、内容传播数据和关键指标数据等。

### 5.2 数据分析利用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了解用户的偏好和需求,为后续的运营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 5.3 报表汇总根据数据分析的结果,生成相应的报表,并进行汇总和分析,为管理层提供运营情况和效果的评估。

6. 风险管理6.1 舆情监测及时关注微博矩阵账号的舆情动态,做好危机公关管理,避免负面信息对企业形象的影响。

微信 微博管理制度

微信 微博管理制度

微信、微博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项目发展需要,充分发挥项目微博、微信在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规范管理,树立良好的项目形象,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微博、微信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项目微博、微信是重点面向社会宣传,树立练良好项目形象,有利信息沟通、促进学习交流、客户问题反馈的信息平台。

第四条本办法是对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进行管理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管理组织及责任第五条内容编辑负责对项目指定栏目的内容进行采信、编辑与更新,对微信、微博内容进行策划,组织征稿、投稿,维护微信、微博所需合理的原创性稿源,并生成电子文档。

针对通过审核的文稿,如果需设计制作配图,将电子版传与图片编辑,图片编辑根据内容进行符合主题的图片制作。

并且负责微信、微博平台的系统形象设计和维护,结合各类活动专题的宣传策略制作和维护微信、微博广告图片、背景图片。

第六条内容审核负责对内容编辑的文稿初步审核,微信、微博的内容的编辑上传,微信、微博的信息更新、日常管理、信息收集、更新、社区回复工作。

第三章内容要求及信息安全第七条发布内容范围:业务宣传、重要事项公布、动态发布;民生信息相关及项目运营活动相关此部分为微博、微信重点发布内容,每条信息必须涉及项目形象宣传、文化建设、公益活动、文体活动等;经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项目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要发布或转发的其他信息。

内容编辑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

要注明信息来源,对于来源不明、内容不准确的信息不予发布;内容应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尽量达到图文并茂。

第八条内容的采集、审核和发布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制定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涉及违法、违规事项和内容;第九条内容的采集必须按规定由相关部门或人员按流程收集、提交;第十条信息的审核必须按规定流程实施;第十一条信息的发布内容不得危害公司形象、有损公司利益,并需按规定流程经审核后方可发布;第十二条严格控制信息账号密码的知悉范围,人员流动时须及时修改密码;第十三条未经允许不得擅自采集、审核和发布尚未公开的涉及公司核心利益的政策信息。

各级官方微信、微博、网站管理办法

各级官方微信、微博、网站管理办法

各级官方微信、微博、网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校园网络阵地的管理和建设,进一步规范学校各级各部门微信、微博、网站的运行与管理,满足广大师生、校友及公众对新媒体信息的需求,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在信息传播、舆论引导、舆情应对、网络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官方微信、微博、网站是包括浙江金华职业学院、浙江金华职业学院下属各部门、各学院开通并经过实名认证的各类微信、微博、学院主站及部门二级网站。

第三条学校各级官方微信、微博、网站是服务师生、校友和社会大众的新媒体平台,是面向社会宣传、树立学校良好形象的重要窗口,应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学校中心工作和发展全局。

第二章官方微信、微博、二级网站的审批第四条如因工作需要需开通官方微信、微博及二级网站的部门、学院,必须填写《浙江金华职业学院官方微信、微博、二级网站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对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如因工作需要,微信、微博、网站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变更的,应重新填写审批表,并及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五条禁止任何个人未经批准以学校及所属各部门、各学院的名义开通微信、微博及网站。

第六条禁止任何个人擅自与校外单位合作开办以学校为主题的微信、微博等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及二级网站。

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向开办以学校为主题的微信、微博、网站等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的校外单位提供校内资讯。

第三章官方微信、微博及网站的信息发布第七条学校官方微信、微博、网站主要发布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最新动态、重要公告及与学校、部门及师生相关的其他信息,其宗旨是服务师生学习、工作和生活,宣传学校的发展成就,展示学校的良好形象。

第八条各部门、各学院官方微信、微博和二级网站有义务转发学校官方微信、微博、校园网等校内媒体信息和其它正能量信息,切实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

第九条学校及各部门、各学院官方微信、微博、学院主站及二级网站发布信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发布、传播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及各类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信息,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宣城市市场监管局政务微博微信管理办法

宣城市市场监管局政务微博微信管理办法

宣城市市场监管局政务微博微信管理办法第一条按照政务微博、微信发布常态化、规范化的要求,为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严格审慎微博发布内容,建立舆情引导机制,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政务微博、微信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政务微博、微信重点是面向社会发布市场监管工作和业务信息,通过互动,形成信息互通、问题收集、情况反馈的多功能信息平台。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宣城市市场监管局政务微博、微信在局党组领导下统一开展工作,由市局办公室归口管理。

市局办公室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制定推进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建设;负责政务微博、微信的日常管理、运行、维护、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政务微博、微信平台的技术保障、设备维护、信息安全等工作。

第六条政务微博、微信信息供稿实行分工负责制,即由各单位(部门)分别负责职能范围内的信息提供,定期对所分工职能进行拟稿组稿、资料(图片)编辑及报送回复等工作,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和保密性负责。

第三章信息发布程序第七条信息发布程序政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坚持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对发布信息存档备查。

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八条信息回复程序(一)对一般性评论、政策咨询及意见建议等,经政务微博、微信负责人预审,微博、微信管理员将提问内容转至相关单位(部门)。

相关单位(部门)要及时研究答复内容,并转至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微博、微信管理员统一发布;重大敏感信息由主要领导审核后发布。

(二)对公众投诉信息,应作为信访工作办理。

微博、微信管理员负责将内容明确,具备调查处理条件的移交信访办办理,并登记备案,办理结果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及时反馈给政务微博、微信管理员发布。

(三)对涉及全局专业性的重要评论、提问,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单位(部门)研究提出答复意见;较大以上舆情,由办公室根据舆情回应处置措施,组织进行及时有序回复。

最新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运行机制“两个

最新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运行机制“两个

最新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运行机制“两个最新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运行机制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新媒体平台如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成为了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与公众进行信息传递和沟通的重要工具。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规范这些新媒体平台的运行,官方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和运行机制。

本文将对最新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运行机制进行探讨。

一、背景随着互联网普及率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政府、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开始利用新媒体平台来传播信息和进行宣传推广。

新媒体平台成为公众获取信息、表达和交流观点的重要渠道。

然而,由于信息发布的自由度较高,一些不良信息的传播也开始引起人们的关注。

为了规范新媒体平台的运营行为,官方出台了管理办法和运行机制。

二、管理办法1.信息内容监管为了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最新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对信息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发布者在发布信息前,需要对信息进行审查,确保信息不含有虚假、违法等内容。

同时,官方加强对信息发布者的监管,要求发布者必须对发布的内容承担责任,并定期进行信息核查。

2.用户权益保护为了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管理办法对隐私保护、虚假广告等问题进行了规定。

新媒体平台需要对用户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禁止泄露或滥用。

同时,对于发布虚假广告等欺诈行为,平台也要进行严厉打击,维护用户的利益。

3.舆论引导和监管新媒体平台的影响力是巨大的,同时也伴随着舆论引导和监管的问题。

在管理办法中,规定了新媒体平台对于重大事件和热点话题的引导原则。

平台需要客观、公正地报道新闻事件,并对舆论进行合理引导,避免产生过度炒作或不实信息的情况。

三、运行机制1.垂直管理为了更好地管理新媒体平台,建立了明确的运行机制。

对于政府、企事业单位等官方账号,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进行监管。

同时,公众也可以通过举报渠道向管理机构反映问题,确保平台的正常运行。

2.协同合作在运行机制中,新媒体平台与相关部门、机构之间进行紧密的协同合作。

微博、微信管理办法

微博、微信管理办法

微博、微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大理幸福龙国际酒店的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公司微博、微信在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规范管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微博、微信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微博、微信是重点面向社会宣传,树立练良好企业形象,有利信息沟通、促进学习交流、客户问题反馈的信息平台。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微博、微信总管理归口责任部门为营销部,负责日常管理。

营销部营销客服为工作联系人,负责督促各部门及时递交信息,微博、微信的后台操作和信息发布,以及顾客诉信息的受理、答复和回访工作。

第五条微博、微信信息供稿实行分工负责制,即由各部门分别负责所辖工作的信息提供;各部门需配合营销部工作,对营销部需要的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拟发布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合规性负责。

第三章内容要求及信息发布程序第七条在公司微博、微信发布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八条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涉密信息不得发布。

第九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范围1、各种业务宣传及促销活动,重要活动、行业及市场动态;2、行业应用等信息化方面的宣传和有社会影响力的项目案例;3、公司研发新菜品宣传;4、企业形象宣传等;5、经营管理经验和心得交流方面的信息;6、由各部门提出,经公司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7、公司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发布或转发的其他信息。

第十条信息采编要求1、各责任部门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

要注明信息来源,对于来源不明、内容不准确的信息不予发布;内容应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尽量达到图文并茂。

2、微博文字信息应在140字以内;图片采用JPEG格式,图片大小大于1MB小于5MB;上传视频不超过500M,文件格式可采用avi、wma 、mov、rm、rmvb、3gp、mp4.3、微信每天群发一次,群发前需进行测试。

政府机构官方微博管理与考核办法

政府机构官方微博管理与考核办法

政府机构官方微博管理与考核办法(针对独立官博)政务微博是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应对网络舆情、开展政民互动以及网络问政的重要手段和平台,在促进政府与民众沟通、改善政府形象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为加强新浪政务微博的规范管理,促进政务微博健康发展,新浪微博现推出《政府机构官方微博的管理与考核办法》,“办法”分“针对独立官博”与“针对微博群”两个版本,此版本将详细解析独立的政务微博官博的管理与考核办法。

第一部分:政府机构官方微博管理办法一、明确组织机构1. 明确政务微博主管领导。

2. 成立政务微博工作小组,明确组长、小组成员。

3. 各部门(单位)分别确定一位微博事务主管领导和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本部门(单位)的微博工作。

4. 建立网评员队伍,网评员为各区县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

5. 建立专家队伍,专家队伍由行业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6. 建立第三方服务团队。

二、明确各部门(单位)基本职责1. 政务微博主管领导:应当坚持每日阅读本单位政务微博博文,为微博工作总体规划把关,制定改进工作意见,审核涉及重大事件的微博。

2. 政务微博各管理(单位)主管领导:应负责策划针对本部门(单位)的微博话题、内容审核、审查敏感话题回应等。

3. 政务微博小组:负责搜集内容、撰写编排、策划活动、实时审查、发现舆情、掌握动向、问题督办、记录日志、存档备案、参与学习等。

并应同时设置专人专岗,安排内容编辑、形象设计、数据评估、活动策划专职人员。

4. 下属各处室、分局、委属单位联络员:需围绕本部门(单位)工作职责编写微博,协助监测舆情,根据政务微博小组的督办需求开展工作,与相关专家沟通等。

5. 网评员:对本单位已发布的微博进行点评、转发,积极参与各类讨论,并协助监测本单位相关舆情,及时回复。

6. 专家:需经常配合单位的微博及相关工作,参与微访谈,协助处理突发事件等。

7. 第三方服务团队:提供技术支撑,做好图片视频编辑、活动执行、后台技术维护等。

各级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各级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各级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doc西电大发〔2016〕4号西安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印发《西安广播电视大学各级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处室、各办学单位:现将《西安广播电视大学各级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安广播电视大学2016年1月20日西安广播电视大学各级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各级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的使用和管理,抓好网络舆论阵地建设,发挥微博、微信在舆论引导、信息发布、对外宣传和推进网络文化健康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由校内各部门、个人注册或者运营管理的所有微博、微信账号中含有学校名称(含简称),均属于学校的官方账号。

第三条学校各级官方微博、微信由党委统一领导,由党政办公室、宣传部、教育技术与资源中心及各责任部门配合做好各级微博、微信的管理和维护。

第四条西安广播电视大学各级官方微博、微信是服务师生和社会大众的新媒体平台,是面向社会宣传、树立学校良好形象的重要窗口,应该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学校中心工作和发展全局。

第二章登记注册和年度检查第五条凡已在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和微信或其他同类服务网络注册的学校官方微博、微信账号,均须以部门为单位填写《西安广播电视大学各级官方微博、微信登记表》,加盖部门公章后报党政办公室登记备案。

如因工作需要,发生微博、微信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或管理员变更,应重新填写并及时报党政办公室备案。

第六条确有必要新建各级官方微博、微信的校内各部门,需填写《西安广播电视大学各级官方微博、微信申请表》,报党政办公室批准后,由教育技术与资源中心统一负责微博、微信的建设及技术支持。

第七条校内各级官方微博、微信应每年填写年度检查报告,报党政办公室进行年度审核检查,年审不合格的微博、微信,学校有权责令其注销账号或关闭其帐号。

第三章日常运营维护和内容发布第八条按照“谁申请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

易班、微信、微博管理制度

易班、微信、微博管理制度

微博、微信、易班等新媒体平台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院内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的开设和运行,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龙岩学院校园网信息发布制度》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以院内各系、班级、团总支等名义开设的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易班,其管理均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各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信息发布的相关规定,不得在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上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含有法律、法规等禁止的内容。

第四条各单位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信息应与本单位工作相关,不得发布有损**工程学院声誉的信息,不得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纯属个人的信息。

发布、转发、评论信息时,应确认信息的准确性。

信息发布前须经本单位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指导老师审核同意。

第五条已开设微博、微信公众平台都必须统一报备。

第六条各单位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不再使用时,应及时关闭。

第七条各单位发生可能引发媒体和社会公众关注的突发事件时,应及时通报学校宣传部,由宣传部统一负责开展新闻应对。

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各单位不得擅自在本单位微博、微信上发布有关信息。

第八条对于违反本办法开设和使用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的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员。

第九条本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工程学院
2014年12月24日。

大学微博管理办法

大学微博管理办法

xx大学团学微博体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团学宣传工作,规范微博建设,探索运用新媒体开展青年学生思想引领的方式方法,加强创新建设和工作。

按照团中央的统一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微博体系的建立第二条团学微博体系的建立是利用微博强大的互动性功能和信息传播的便捷性特点,为我校各团学组织提供一个支部建设、组织支部活动、促进彼此交流的空间和平台,既增强每一个团支部队学生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也通过各团支部微博集群形成整体的规模效应和影响力。

第三条校团委根据团省委学校部统一发放的微博账号建立起我校团委官方微博,并设置好微博ID,及时发放到各团支部负责人手中。

校团委新媒体中心作为整个微博体系的统一管理监控中心,对各个团支部微博的建立情况进行审核及督促。

第四条学院班级团支部的微博中文命名按照“学校名称+院系名+年级+支部号”的规则编制,如“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注册会计专业2010级1班”,英文ID按照“y+学校英文缩写+院系编号+年级+支部号”的规则编制,如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注册会计专业2010级的英文ID是“yjxufe01201001”。

学院宣传部/新媒体中心宣传微博的命名为:年级部分为2012,支部的编号为00。

如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宣传部/新媒体中心是“yjxufe01201200”。

第五条学院对班级微博负责,校团委对学院官方微博负责,建立学校—学院—班级三位一体的微博体系,促进日常工作信息交流和重点活动组织动员,进一步提高我校共青团的整体工作效率。

第三章微博帐号管理及内容发布第六条校团委宣传部指导老师担任本微博体系的主负责人,指定新媒体中心主任管理帐号、密码以及信息的发布;各学院的微博由分团委学生第一副书记直接负责,指定学院新媒体中心部长管理帐号、密码以及信息的发布;各班的微博帐号直接由班长支书负责,并管理帐号、密码以及信息的发布。

第七条微博发布内容与形式1、内容:微博发布的内容必须是积极的,健康的,与所在团学组织有关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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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学院会计学院信息传递部
官方腾讯微博管理办法
总则:
腾讯微博(微博名:九江学院会计团委团信传)由“会计学院团委信息传递部”管理,主页内容的编辑、上传由部门微博管理人员完成。

腾讯微博主页是“九江学院会计学院信息传递部”在腾讯微博发布消息的唯一媒介,作为对外交流与宣传的重要窗口。

主页一切消息的发布“会计学院信息传递部”的管理人员要完全知情,且要保证消息的真实和可靠。

腾讯微博(名称:九江学院会计团委团信传)是免费的开放平台,禁止在任何区域发布任何有商业性质的告示。

细则:
1、主页管理
1.1 管理者要保证一天至少登陆主页一次,处理好友的关注和回复,以及消息的发布。

1.2 如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必须询问部门管理人员,禁止擅自解决。

1.3 官方微博禁止发布任何人的私人信息,如需要私人信息的交
接则必须在悄悄话中进行并及时删除。

1.4 主页权限设置为所有人可见,日志设置为所有人可分享,任何内容不得设置密码。

1.5 原则上关注者的问题将于24小时内给予回复,如涉及隐私则采取悄悄话形式。

1.6 主页坚决不得透露任何团委或者学生会负责人、成员的个人信息,如需此类信息请联系询问部门管理人员。

1.7 管理者要行使主页的管理职能,对不良信息要及时删除。

1.8 原则上主页允许任何人添加关注。

2、内容发布
2.1 相册:
会计学院主办、承办的活动照片以及本院学生参与其他合法活动照片等一切与本学院学生有关的照片进行筛选上传。

要求:2.1.1 每个活动独立相册,并为该相册起一个有吸引
力的名字。

2.1.2 活动后照片要及时上传。

2.2 分享:
将一些有利于同学们生活,学习,娱乐的文章、视频、语段进行分享,使会计学院让更多的人了解。

要求:2.2.1分享内容要有一定的意义,不得分享不良信息。

2.2.2 追求质量不要只是数量。

2.3 状态(分六个板块)
a.重要通告 #重要通告# 官方发布
b.学生活动通告 #学生活动# 或转发官方发布或转发
c.思想动态关注 #“新闻事件名”# 官方新闻发布
d.学生互助信息转发转发
e.学习分享 #“分享主题”#(例如:“早安九院”)原创
f.生活小常识 #“发布主题”# 或转发转发或原创要求:上述内容要保证真实性,原则上要求每日更新至少3项及以上。

3、人员变更
3.1 由信息传递部管理人员负责主页管理人员的变更。

3.2 主页管理者原则上任期为一年。

3.3管理者的身份允许保密,不强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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