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教育系统生均经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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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教育系统生均经费管理办法

宝安区教育系统生均经费管理办法

宝安区教育系统生均经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运行经费生均拨款标准的通知》(深财教〔〕号)、《关于印发深圳市市本级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运行拨款标准的通知(试行)》(深财教〔〕号)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的意见》(深府办规〔〕号)、《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安区幼教集团办园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宝府办函〔〕号)以及《关于印发〈宝安区教育系统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宝教〔〕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为了规范我区教育系统生均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来源及实施范围)生均经费是由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安排,纳入实施生均拨款单位的年度部门预算的经费。

实施生均拨款的单位包括公办中小学、职业学校及公办幼儿园。

第三条(经费使用原则)实施生均拨款的单位应当按照部1 / 11门预算编制工作要求编制年度经费预算,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和特色办学,确保教育教学设备设施日常保养维护以及更新。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区教育局主要职责:(一)受理经费申请,组织项目评审,复核年度部门预算及部门预算调整,按程序报区财政局审批;(二)监督检查经费使用情况,开展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及专项审计;(三)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四)职责范围内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区财政局主要职责:(一)审定单位项目库,批复年度部门预算,审核年度部门预算调整;(二)监督检查经费使用情况,组织开展经费使用绩效再评价;(三)会同区教育局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四)职责范围内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生均拨款单位主要职责:(一)建立单位项目储备库,编报年度部门预算;(二)按要求使用经费,对经费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三)对经费的使用绩效进行自评;(四)接受有关部门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

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制度范本

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制度范本

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生均公用经费的管理,规范经费使用和保障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生均公用经费是指用于学校日常运行和教学科研的经费,主要用于学生的生活保障、学业发展和校园环境建设。

第三条生均公用经费的使用必须遵循公开、透明、效益和服务学生为宗旨,确保经费使用合规、高效、安全。

第四条生均公用经费的管理由学校领导班子全面负责,各相关部门、二级单位和学生组织分管负责。

第五条生均公用经费的来源主要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赠、学生费用和其他收入。

第六条生均公用经费的使用应当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发展规划、学生需求和财务状况等综合因素进行合理调配。

第七条学校应定期对生均公用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并依法向相关部门和社会公开信息。

第八条学校应加强对生均公用经费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管理水平和能力。

第二章生均公用经费的申请和管理第九条申请生均公用经费必须填写申请表,详细说明经费用途和金额,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生均公用经费的申请分为常规申请和特殊申请。

常规申请一般为学校日常运行和教学科研的经费支出,特殊申请为突发事件或学校重大活动的临时支出。

第十一条常规申请的生均公用经费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审核和审批,特殊申请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和决定。

第十二条学校应设立专门的经费管理委员会,负责对生均公用经费的申请、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三条生均公用经费的管理人员应当保证申请和使用过程合法合规,责任明确,防止产生浪费和贪污现象。

第十四条生均公用经费的使用应当按照预算执行,严禁超支和挪用,凡有超支情况须按规定报批。

第十五条生均公用经费的使用须经过核算和审计,确保经费使用的真实、准确和合法。

第三章生均公用经费的监督和评估第十六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生均公用经费的监督和评估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

第十七条学校应定期对生均公用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和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追究责任。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的管理办法-粤财教[2014]83号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的管理办法-粤财教[2014]83号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的管理办法正文:----------------------------------------------------------------------------------------------------------------------------------------------------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的管理办法(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2014年4月21日以粤财教〔2014〕83号发布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06〕13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第三条公用经费是指各级财政补助的、保证学校正常运转、教学活动和与教学相关的后勤服务等方面支出的费用。

其来源主要包括:各级财政预算安排补助的生均公用经费、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用于公用经费性质用途的专项、其他收入返还用于补充公用经费等。

各地应建立健全公用经费保障机制,根据教育发展需要和地方财力状况,适时提高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和保障水平。

第四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学生健康体检费等。

第五条公用经费应按照“勤俭办学”、“建设节约型校园”要求使用,优先用于学校教育教学最急需、最紧迫的方面,重点安排保障教学业务费(包括实验实习费、教研教改费、教学差旅费、印刷资料费、体育耗材文体活动费等)、日常维持维修维护费(包括学校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房屋建筑物、道路、运动场地、设备、课桌椅、门窗的维修维护更新,校园花草树木维护费等)、教师培训和仪器设备图书购置等方面。

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制度

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制度

一、制度背景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学校经费投入需求不断增大。

为保障学校教育事业的顺利开展,我国逐步建立了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制度。

该制度要求各级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并确保资金足额到位。

二、主要内容1. 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是指政府按照学生人数平均分配给学校的公用经费。

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需求,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有所差异。

一般包括以下几类:(1)义务教育阶段: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要求,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应达到一定水平。

(2)高中阶段:各地根据国家规定和本地实际情况,确定高中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3)职业教育:对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各地也明确了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2. 经费来源: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主要来源于各级政府财政拨款。

各地财政部门应确保资金足额到位,并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逐步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3. 经费使用: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教育教学和后勤服务:包括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购置等。

(2)校舍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

(3)改善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 经费管理:学校应建立健全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合理使用、专款专用。

同时,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和审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实施意义1. 保障教育公平: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制度的实施,有利于缩小地区间、城乡间教育经费投入差距,促进教育公平。

2.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充足的生均公用经费,有利于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 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制度的实施,为我国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总之,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制度是我国教育经费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确保制度有效实施,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制度模版

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制度模版

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制度模版一、概述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学校对于公用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合理分配资源,保障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合格人才,制定的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校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及大学等。

三、公用经费的定义公用经费是指用于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支出,包括教学设备的购置、维护与更新、教学用书的采购、课堂教学所需的实验药品、实验器材以及教学辅助设施的购置与维护等费用。

四、生均公用经费的分配与使用1. 分配原则(1)按照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和学生人数,制定合理的生均公用经费分配方案;(2)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生均公用经费分配的透明性和合理性;(3)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财务状况,合理确定生均公用经费的金额;2. 使用原则(1)生均公用经费用于学校师生的教育教学活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2)严禁将公用经费用于个人或小团体的私人活动;(3)合理安排公用经费的使用,确保资源的高效利用;(4)严禁挪用、滥用公用经费;五、生均公用经费的申请与审批1. 申请流程(1)学校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生均公用经费的申请;(2)公用经费的申请应该具体明确,包括金额、用途、时间以及具体的支出计划;2. 审批流程(1)学校财务部门对生均公用经费的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学校的财务状况进行审核;(2)学校领导对生均公用经费的申请进行最终审批;(3)生均公用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学校的财务预算和相关规定;六、生均公用经费的监督与检查1. 监督职责(1)学校各级部门应对生均公用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置;(2)学校财务部门应对生均公用经费的使用进行跟踪与监测;(3)监督部门通过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对生均公用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2. 检查措施(1)建立公用经费使用档案,记录使用情况和相关凭证;(2)对有争议的公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并做出处理决策;(3)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公用经费使用中的问题;七、生均公用经费的责任和追究1. 学校财务部门负责生均公用经费的分配和审批,对于违规使用公用经费的单位或个人,应追究其责任;2. 违规使用公用经费的单位或个人,应根据情况,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3. 涉嫌挪用、侵吞公用经费的单位或个人,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八、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2. 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学校财务部门所有;3. 对于本管理制度中未涉及的情况,学校财务部门有权做出合理决策,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教育经费管理规章制度(五篇)

教育经费管理规章制度(五篇)

教育经费管理规章制度一、学校的一切收费纳入镇(处)教委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努力增收节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二、镇(处)教委经费收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小学____元以下,中学____元以下,由校长审批,小学____元以上(含____元),中学____元以上(含____元),需支审批表,报镇(处)教委副主任审批。

三、各项收入来源,要求合法,符合规定的范围标准,使用财政统一的收费票据,禁止以任何名义向学生乱收费,严禁非财务部门收取、存放资金。

四、各项收入的原始凭证,经主管人审核后,并有经办人、验收人和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入帐,否则不予报销。

五、会计、出纳要钱帐分开,分工明确,尽职尽责,保证资金安全,管好用好各项经费。

六、各项专用资金要严格按规定提取,分别单独核算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七、严格控制借款,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并在规定时间收回或结算,因出公差借款要在返回三日内结清。

八、学校实行帐务公开,按时公布经费收支情况,镇(处)教委对所属单位的财务作定期进行检查监督。

教育经费管理规章制度(二)一、学校的一切收费纳入镇(处)教委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努力增收节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二、镇(处)教委经费收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小学____元以下,中学____元以下,由校长审批,小学____元以上(含____元),中学____元以上(含____元),需支审批表,报镇(处)教委副主任审批。

三、各项收入来源,要求合法,符合规定的范围标准,使用财政统一的收费票据,禁止以任何名义向学生乱收费,严禁非财务部门收取、存放资金。

四、各项收入的原始凭证,经主管人审核后,并有经办人、验收人和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入帐,否则不予报销。

五、会计、出纳要钱帐分开,分工明确,尽职尽责,保证资金安全,管好用好各项经费。

六、各项专用资金要严格按规定提取,分别单独核算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生均经费管理制度

生均经费管理制度

生均经费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一、背景和意义生均经费是指每名学生享受的教育经费总额与学校招生规模相除的结果,是衡量教育资源配置公平性和教育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生均经费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保障学生的教育权益、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国内外发展状况在国际上,各国普遍建立了生均经费管理制度,对于教育资源的配置和管理进行了规范。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也逐步建立健全了生均经费管理制度,加大对教育经费的投入力度,提高了教育发展水平。

三、本文研究内容和方法本文旨在探讨建立健全生均经费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分析当前我国生均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通过文献资料查阅、案例分析等多种研究方法,全面深入地研究生均经费管理制度。

第二章我国生均经费管理制度概述一、生均经费管理制度的要求1.公平性要求生均经费管理制度要确保每名学生都能公平地分享教育资源,不因家庭环境、地域差异等因素而受到歧视。

2.合理性要求生均经费管理制度要科学合理地确定生均经费的数额和使用范围,确保教育资源得以合理配置。

3.透明度要求生均经费管理制度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教育经费使用的公开透明和效率。

二、我国生均经费管理制度的发展历程我国的生均经费管理制度始于20世纪80年代,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已经建立了一套相对完善的生均经费管理机制,并不断进行改进和完善。

三、我国生均经费管理制度的基本特点1.按需分配我国的生均经费管理制度主要是按照学生的实际需求进行分配,确保每名学生能够得到应有的教育资源支持。

2.分类管理我国将生均经费分为中央财政拨款和地方财政拨款,分别由中央和地方政府承担,确保生均经费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3.监督机制我国建立了严格的生均经费监督机制,对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

第三章我国生均经费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一、制度不够健全目前我国的生均经费管理制度还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比如生均经费的核算标准不统一,导致各地差异较大,公平性不够保障。

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制度

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制度

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制度
是指在学校或其他组织中针对生均公用经费的使用、申请、审批、监督等方面所规定的一套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合理、高效地管理和使用生均公用经费,确保其用于公共设施、教学设备、实验材料、教学用书、教师培训等方面,提高学校或组织的教育教学质量。

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经费申请和分配:规定经费的申请程序和部门、个人的权限,明确分配原则和方式。

2. 经费使用范围:明确生均公用经费可用于的项目和用途,避免滥用或浪费。

3. 经费使用程序:规定使用经费的程序和流程,包括报销、结算等。

4. 经费监督机制: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以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5. 经费使用报告:规定经费使用单位需要定期向相关部门提交经费使用报告,进行公开和透明的管理。

6. 经费使用记录和归档:要求相关单位做好经费使用记录和归档工作,方便审计和监督。

7. 经费使用追溯:规定对生均公用经费使用情况的追溯,以发现和查处违规行为。

总之,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制度是一套用于管理学校或组织中的公用经费的制度,旨在保证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监督,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制度

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制度

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制度生均公用经费是指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从财政拨款、学生费用等渠道筹集的用于保障学校的公共设施、通用设备、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费用。

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制度是指学校对生均公用经费使用的规定和管理措施,以确保公用经费的灵活、合理、高效使用。

下面详细介绍一下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制度。

一、生均公用经费的筹集生均公用经费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渠道:财政拨款、学生费用、社会捐赠等。

其中,财政拨款是主要的来源,学校根据教育教学规模和财力状况来确定财政拨款的金额。

学生费用包括学杂费、住宿费、实验费等,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实际需求和费用水平来确定学生费用的标准和金额。

此外,学校还可以通过向社会募集捐赠资金来增加生均公用经费的额度。

二、生均公用经费的管理机构和管理责任学校应设立专门的生均公用经费管理机构,由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生均公用经费的筹划、使用和监督。

管理机构应该与学校财务部门、教育教学部门等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确保生均公用经费的使用符合学校的教育教学目标和需求。

三、生均公用经费的分配原则和流程学校应根据教育教学活动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公正公平的生均公用经费分配原则。

分配原则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根据学校教育教学规模分配经费;根据学校的发展需求分配经费;根据学科特点等因素分配经费等。

分配经费的流程应该公开透明,确保所有相关方都能够了解到经费的流向和使用情况。

四、生均公用经费的使用范围和标准生均公用经费的使用范围应包括学校的公共设施、通用设备、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

具体来说,可以用于教室、实验室、图书馆、计算机中心等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可以用于购买和更新教学设备、实验仪器等通用设备;可以用于教工岗位设立、聘请高水平教师等师资队伍建设方面。

生均公用经费的使用标准应根据教育教学活动的实际需求和费用水平来制定。

具体来说,可以根据物价水平、市场价格等因素来确定设备和设施的购买价格;可以根据教育教学的需求和标准来确定师资队伍的建设标准等。

宝安区教育系统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宝安区教育系统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宝安区教育系统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近年来,教育领域的改革发展迅猛,在这个背景下,如何科学合理地管理教育系统的预算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了提高教育资源的配置效益,宝安区教育系统引入了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以提升教育质量和绩效表现。

本文将就宝安区教育系统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进行探讨。

一、背景和意义宝安区教育系统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引入,是针对当前教育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绩效评估体系不健全等问题而制定的。

宝安区致力于推进教育公平和提升教育质量,通过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可以更加科学合理地配置教育资源,提高教学质量,引导教育工作人员积极创新,以实现绩效目标。

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引入意义在于,一方面可以提高教育资源的配置效益,确保财政资金的合理利用;另一方面,通过绩效考核的方式激励教育从业者积极工作,改善教育质量。

二、管理原则和目标宝安区教育系统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制定遵循以下原则:1.科学合理。

制定预算和绩效目标时,应该依据实际需求和发展趋势,确保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公开透明。

预算绩效管理应该具备公开性和透明度,使教育工作者及相关方面可以了解和监督绩效管理的过程和结果。

3.激励引导。

通过明确的绩效目标和考核制度,激励教育工作人员积极努力,不断改进教学质量。

宝安区教育系统预算绩效管理的目标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提高教育质量。

通过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鼓励教育工作者积极创新,提高教学水平和学生综合素质。

2.优化资源利用。

通过绩效管理,实现教育资源的最优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加强财务管理。

通过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务监管的有效性,遏制浪费和不当使用财政资金的现象。

三、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为了有效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宝安区教育系统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和具体实施方案:1.预算编制管理制度。

明确预算编制的程序和要求,确保预算的科学合理。

2.绩效目标设定制度。

设定明确的绩效目标和指标,为绩效评估提供依据。

3.绩效评估制度。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文件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深宝教联〔2017〕11号关于印发《宝安区学前教育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幼儿园:现将《宝安区学前教育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2017年8月10日宝安区学前教育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区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加强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规范学前教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深圳市学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97号)、《深圳市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深教规〔2012〕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宝安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前教育经费是指财政预算安排,教育局统筹分配,用于全区学前教育发展的项目经费,不含公办幼儿园部门预算安排的经费。

第三条学前教育经费使用管理遵循“政策透明、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规范使用”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四条区教育局负责经费日常管理,主要职责如下:(一)受理经费申请,组织项目评审;(二)编报经费收支年度预算;(三)监督检查经费使用情况,开展项目绩效评估;(四)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 2 —(五)按规定办理经费拨付;(六)职责范围内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区财政局主要职责:(一)审核、批复经费年度预算;(二)复核经费资助项目资金安排计划;(三)监督检查经费使用情况,组织开展经费绩效评价;(四)职责范围内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幼教集团、幼儿园职责:(一)提出经费使用申请;(二)按要求使用经费;(三)对经费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四)对经费的使用绩效进行自评;(五)接受有关部门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

第三章经费使用项目及标准第七条经费使用项目及标准(一)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根据《深圳市关于做好我市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工作的通知》(深教〔2013〕158号),对符合条件的我市在园儿童发放健康成长补贴。

2024年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制度为加强我校生均公用经费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是指保证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二、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以下开支。

发放教师津补贴、偿还学校债务、基建项目;教职工家庭生活、独立核算的食堂及独立核算的基建项目的水电支出、独立核算的校办企业发生的各项公用支出、学校出租门面、摊点发生的各项开支、乡镇教辅人员的工资、津贴、公用开支等;学校发生的招待费开支。

用于学生的钱不能用于教师,用于基建的钱不能用于运转。

三、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

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艺体育活动(满足学校体育工作需要)、水电、交通差旅、邮电、日常专用材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四、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支出范围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活动费、学生体检、学校办理校方责任保险、接待费、车费等支出。

五、教师培训费在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中按____%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六、学校要按规定在公用经费中足额安排信息技术费,用于教学资源和软件的购置以及网络信道费用支出。

七、学校要按规定严格控制其它不能支出的项目开支。

八、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基建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九、中小学公用经费是学校经费综合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生均标准列入年度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十、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十一、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制度

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制度

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制度一、背景概述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教育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学校的规模也不断扩大。

为了更好地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教学质量的提升,学校需要进行生均公用经费的管理。

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对于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至关重要。

二、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制度的意义生均公用经费是学校每年拨款的一部分,用于学校的日常运营、师生福利、学术活动和教学资源等方面。

建立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确保经费使用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经费的利用效益,推动学校的持续发展。

三、生均公用经费的来源生均公用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的拨款、学校投资和社会捐赠等。

拨款是学校最主要的经费来源,而学校投资和社会捐赠则为学校提供了额外的经费支持。

四、生均公用经费的管理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生均公用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应该公开透明,学校应该向师生及社会公众公布经费的使用情况,接受监督。

2. 合理使用原则:生均公用经费应该合理使用,经费的使用应该与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紧密结合,发挥最大的效益。

3. 严格管理原则:对于生均公用经费的管理应该严格规范,确保金钱的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4. 制度保障原则:建立健全的制度,为生均公用经费的管理提供保障,包括经费的申请、审核、支付、监督等环节。

五、生均公用经费的管理措施1. 经费申请和审核:学校教职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向学校提出生均公用经费的申请,学校会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和筛选。

2. 经费使用规定:学校会制定经费使用的具体规定,包括使用范围、使用标准、使用流程等,学校教职员工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经费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擅用经费。

3. 经费监督和审计:学校会成立专门的经费监督和审计机构,对生均公用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4. 经费公开透明化:学校会将经费使用情况公布在校内网站或其他途径上,向师生及社会公众公布,接受监督。

六、生均公用经费管理的问题与对策在生均公用经费管理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一些问题,如资金浪费、滥用等。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粤府〔2016〕68号)要求,结合深圳实际,现就进一步完善我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内容(一)完善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下同)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所需资金由市、区(新区)财政分项目、按比例分担。

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执行,按规定可继续向学生收取学费的,须扣除公用经费补助标准部分。

(二)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政策。

统一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对寄宿制公办学校增加安排公用经费补助。

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各类附设特教班、随班就读以及送教上门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按普通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的10倍拨付。

提高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日常运行经费生均拨款标准。

(三)巩固完善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整治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15〕37号),加强校舍安全保障资金安排和管理。

公办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补助标准按小学每生每年80元、初中每生每年100元、高中每生每年100元纳入学校年度预算,用于加强校舍安全巡查、排查、鉴定和日常监测,资金依据学校管理权限,由市、区财政解决。

宝安区教育系统生均经费管理办法

宝安区教育系统生均经费管理办法

宝安区教育系统生均经费管理办法引言:教育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也是宝安区重要的基础事业之一。

为了保障教育质量的提升,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宝安区教育系统采取了生均经费管理办法。

本文旨在探讨宝安区教育系统生均经费管理办法的背景、理念、具体内容以及实施效果。

一、背景:宝安区教育系统生均经费管理办法的制定是为了解决教育资源不均衡、学生学习条件差异大的问题。

在过去,由于各校生源差异、经费分配不均等原因,带来了宝安区教育发展中的一系列问题。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宝安区决定制订生均经费管理办法,以确保每个学生都能享受到公平的教育资源。

二、理念:宝安区教育系统生均经费管理办法的核心理念是促进教育公平和质量提升。

通过提供足够的生均经费,宝安区致力于实现学校资源的均衡配置,以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够获得良好的学习环境和高质量的教育资源。

此外,该管理办法还鼓励学校开展教学探究活动,提高教职工的综合素质。

三、具体内容:1. 生均经费的划分与分配:宝安区根据学校的规模、等级和特殊情况,采取科学的指标和方法,确定每个学校的生均经费标准。

生均经费主要包括教育经费和后勤保障费。

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分配经费,确保教育资源的合理利用。

2. 资金使用监督与考核:宝安区设立专门部门进行生均经费的监管和考核,并定期对学校的财务使用进行审核。

同时,学校需要公开财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对于违规使用经费的学校,将进行相应的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 教职工培训和福利保障:宝安区鼓励学校开展教职工培训活动,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此外,对于教职工的薪酬和福利待遇也有一定的保障,以吸引和留住优秀的教育人才。

四、实施效果:宝安区教育系统生均经费管理办法的实施取得了一系列显著的成效。

首先,教育资源得到了有效的均衡配置,解决了学校之间的差距和不公平现象。

其次,学生的学习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师生的学习积极性得到了提升。

第三,教职工的培训和福利待遇增加,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

生均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生均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生均经费使用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教育的发展和进步,各级学校纷纷建立了生均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这一制度的出台旨在合理、透明地使用每位学生的生均经费,保障学生的学习权益,并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通过分析、比较和总结,探讨生均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问题。

二、生均经费的概念和来源生均经费是指学校每位学生的资金拨款,是学校用于改善教育教学条件的重要经费来源。

生均经费的主要来源包括政府拨款、家长捐款、学费收入等。

然而,这些资金的使用需要严格的管理制度来确保合理使用和公平分配。

三、生均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的意义生均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可以确保学校经费的透明度和效益性。

通过规定学校经费使用的范围、标准和程序,可以避免资金的浪费和滥用,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

同时,这一制度也能够增加学校的公信力,增强学生和家长对学校的信任。

四、生均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1)资金申请和使用流程:确定资金申请和使用的具体程序,包括资金审批、监管和使用的环节。

(2)资金使用的范围和限制:规定生均经费可以用于的具体项目,如购买教育设备、图书馆建设、校园环境改善等,并限制资金使用的不当行为。

(3)资金分配的公平性:确保生均经费的公平分配,不偏袒任何个别学生或学校。

五、生均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的挑战尽管生均经费使用管理制度有诸多优势和益处,但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资金分配的公平性需要进一步加强,以确保每个学生都能享受到公平的教育资源。

其次,资金使用的监管需要加强,防止资金的滥用和浪费。

最后,制度的宣传和培训也是一个问题,需要加强学校师生和家长对生均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的了解和认同。

六、解决挑战的对策为了解决上述挑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首先,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生均经费使用的监督和审计。

其次,完善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机制,提高学校师生和家长对生均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的认知和合规性。

最后,加强学校间和教育部门的交流和合作,分享经验和借鉴成功案例。

七、生均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的效果评估评估生均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的效果是一个重要任务。

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制度范本(2篇)

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制度范本(2篇)

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制度范本一、概述本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生均公用经费的使用,确保公用经费的合理利用和保障。

所有使用生均公用经费的部门和人员均需遵守本制度。

二、经费来源生均公用经费的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学校拨款:学校根据学生人数和运营需求向相关部门拨款;2. 捐赠和赞助:从社会各界获得的捐赠款项;3. 其他收入:来自相关项目的收入。

三、经费使用范围生均公用经费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1. 学生福利:提供学生生活所需的必要设施、服务和资源;2. 学生活动:支持学生组织的各类活动,如学术研讨会、文化艺术展览等;3. 学生奖励:用于激励和奖励学生的学术、体育、艺术等方面的优秀表现;4. 学生就业:用于提供学生就业相关的咨询、培训和支持服务。

四、经费管理责任1. 学校财务部门负责制定生均公用经费的年度预算,并跟踪监控经费使用情况;2. 学校各部门负责按照经费使用规定,申请和使用生均公用经费;3. 学校财务部门需要对生均公用经费进行定期审计,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准确性;4. 学生会或相关学生组织需按照规定程序申请经费,并按照规定使用和报账。

五、经费使用申请和审批1. 申请程序(1)学校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填写经费使用申请表,包括申请金额、具体用途、相关材料等;(2)申请表需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附上相关资料;(3)申请表需提交至财务部门进行初步审核。

2. 审批流程(1)财务部门初步审核通过后,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移交给审批部门;(2)审批部门根据申请情况进行审批,包括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3)审批部门将审批结果反馈给财务部门和申请部门。

六、经费使用管理1. 经费支付(1)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支付,确保经费的安全和准确性;(2)所有经费支付均需经过财务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2. 经费报销(1)经费使用结束后,相关人员需及时提供相关的支出凭证,如发票、收据等;(2)填写经费报销申请表,明确报销金额和具体用途;(3)申请表需经相关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后,提交给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报销。

生均公用经费的管理制度

生均公用经费的管理制度

生均公用经费的管理制度一、背景生均公用经费是指按照学生人数平均分配的用于学校日常教学、科学研究、管理和服务的经费。

生均公用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涉及到学校的教学质量、师生关系、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理的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转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是学校管理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二、管理原则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公平原则。

生均公用经费管理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各项经费合理分配,满足学校各项工作的需求。

2. 严格规范原则。

生均公用经费的使用应按照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遵循科学合理、规范高效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 透明公开原则。

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应做到透明公开,接受师生和社会的监督,保证经费使用的公开透明,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

4. 绩效导向原则。

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应注重绩效评价,在经费使用中注重对项目的成果和效益评价,提高经费使用的效益,确保经费使用符合学校的整体目标和战略规划。

三、管理体制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包括经费管理委员会、经费管理办公室、经费使用单位等。

1. 经费管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专家学者、相关职能部门和学生代表等组成,负责制定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制度、审议重大经费使用方案等重要事项。

2. 经费管理办公室是经费管理工作的专门机构,由专职人员负责生均公用经费的筹划、分配、监督和评价等具体工作。

3. 经费使用单位是学校各部门和单位,包括教学部门、科研部门、行政部门等,负责生均公用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四、管理流程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应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流程,包括经费筹划、分配、使用和监督等环节。

1. 经费筹划。

学校应结合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工作需要,制定生均公用经费的年度筹划方案,提出经费总量和分配原则等具体细则。

2. 经费分配。

学校应根据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的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和比例,将生均公用经费分配给各经费使用单位,并明确经费使用的范围和限额。

学校生均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学校生均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学校生均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在当今社会,教育被广泛认为是一个国家的重要事业。

作为教育的基础,学校将生均经费的使用管理制度作为保障教育质量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来探讨学校生均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合理分配经费。

生均经费的使用管理制度要求学校对财务进行科学规划和合理划分。

其中,必须明确各类开支的用途和比例,并确保教育经费的公平分配。

比如,校内各个学科的经费分配应根据学科特点和需要进行合理安排,避免某些学科短缺而另一些学科过剩。

第二,加强财务透明度。

学校生均经费的使用管理制度应要求学校公开其财务状况,向师生家长进行经费的详细公示,并定期举行财务公开会。

通过这种方式,不仅可以增加对经费的监督,还可以提高对学校管理的透明度,增加师生的满意度和家长的信任度。

第三,加强监督与检查。

学校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保证生均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定期进行经费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使用经费的情况。

同时,建立投诉渠道,鼓励师生家长举报经费违规使用问题。

加强监督与检查将有效提高经费使用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第四,加强教育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学校生均经费使用管理制度要求学校研究并合理利用教育资源。

比如,可以通过引进优秀教育资源,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也可以通过建立合作交流平台,促进学校之间的资源共享,提高整体教育质量。

第五,注重师资队伍建设。

学校生均经费使用管理制度要求学校加大对师资队伍的投入。

通过改善师资待遇,提高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同时,学校还应加强对教师的培训,提高其教学水平和教育思想。

第六,建立评估机制。

学校生均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应要求学校建立评估机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反馈。

通过评估,可以了解到经费使用的效果和不足之处,及时纠正问题,优化经费使用的策略。

第七,培养学生的财务意识。

学校生均经费使用管理制度要求学校加强对学生的财务教育,培养他们正确的经费使用观念和管理能力。

宝安区教育经费区级统筹投入实施办法

宝安区教育经费区级统筹投入实施办法

宝安区教育经费区级统筹投入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建立促进教育事业均衡优质发展的保障机制,加强教育经费管理,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区教育经费实行“以区为主,街道为辅,市级补助,多元投入”的原则。

第三条全区财政性教育经费按照区、街道财政体制,由区、街道财政安排。

第四条全区教育费附加的使用严格按照教育费附加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条按照市、区财政体制,高中学校建设由市财政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第六条按照《深圳市宝安龙岗两区原村办小学及特区创建初期低标准学校改造投入实施办法》(深府办〔2006〕180号),原村办小学扩建改造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投入,其他老校由区财政投入。

第七条按照深圳市规范化学校配置标准,新建学校设施设备一次性达标,老校改造按照进度安排分步予以解决,设施设备经费由市、区财政列入专项计划。

第八条学校大宗设施设备(含安全)的购置、维修、更新,由区财政安排专项经费。

学校专项业务费,由区、街道财政安排。

第九条义务教育新校建设项目按照《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规定,区发改局审批立项后,由区财政局按照计划统一下拨资金。

义务教育新建学校的设施设备,由区安排一次性达标的专项资金,由区财政局按照计划统一下拨资金。

第十条原村办小学改造项目,根据规定的市、区财政分摊比例予以安排,由区财政局按照计划统一下拨资金。

第十一条其他学校的教学设备完善项目由学校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街道所属学校由街道教育办(社会事务科)签署意见),区教育局初审后,列入政府投资项目和教育费附加安排计划,统一向区财政局申报。

区财政局对项目进行审核后,按照计划统一下拨资金。

第十二条区财政按照统一标准,根据在校学生数,核定各学校教学行政经费。

区财政按照统一的人员经费综合定额标准(包括在编人员工资、奖金、福利、社保、培训费,及借聘人员工资福利费用等),安排当年学校人员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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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教育系统生均经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运行经费生均拨款标准的通知》(深财教〔2013〕1号)、《关于印发深圳市市本级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运行拨款标准的通知(试行)》(深财教〔2017〕4号)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的意见》(深府办规〔2018〕2号)、《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安区幼教集团办园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宝府办函〔2016〕3号)以及《关于印发〈宝安区教育系统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宝教〔2018〕23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为了规范我区教育系统生均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来源及实施范围)生均经费是由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安排,纳入实施生均拨款单位的年度部门预算的经费。

实施生均拨款的单位包括公办中小学、职业学校及公办幼儿园。

第三条(经费使用原则)实施生均拨款的单位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要求编制年度经费预算,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和特色办学,确保教育教学设备设施日常保养维护以及更新。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区教育局主要职责:(一)受理经费申请,组织项目评审,复核年度部门预算及部门预算调整,按程序报区财政局审批;(二)监督检查经费使用情况,开展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及专项审计;(三)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四)职责范围内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区财政局主要职责:(一)审定单位项目库,批复年度部门预算,审核年度部门预算调整;(二)监督检查经费使用情况,组织开展经费使用绩效再评价;(三)会同区教育局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四)职责范围内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生均拨款单位主要职责:(一)建立单位项目储备库,编报年度部门预算;(二)按要求使用经费,对经费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三)对经费的使用绩效进行自评;(四)接受有关部门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

(五)职责范围内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生均经费标准及使用范围第七条(学校生均拨款标准)深圳市公办中小学校及职业学校运行经费实施生均拨款制度,按每年3月31日和9月30日取得学籍的学生数和统一的生均拨款标准核拨经费。

生均拨款标准为:(一)小学5200元/生/年。

(二)初中6800元/生/年。

(三)高中7000元/生/年,不含教育收费返还。

我区承办的新疆班不执行上述生均拨款标准,其办学经费由市财政局按有关规定安排。

(四)职业学校17000元/生/年,不含教育收费返还。

国家示范性中职学校,经区教育局同意,可在此基础上浮10%。

此外,寄宿制公办学校根据寄宿生人数按300元/生/年标准增加安排公用经费补助;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各类附设特教班、随班就读以及送教上门学生按小学11500元/生/年,初中19500元/生/年补助公用经费,其他项目经费由区财政局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保障。

第八条(学校生均经费使用范围)公办学校生均经费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不含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购买服务经费、政府绩效等。

公办学校生均经费具体包括:(一)中小学生均经费主要用于维持学校日常运行(含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工会费及职工福利费等教学行政费、学生体检费、免费义务教育书杂费)、校园安全管理经费(含非教育教学时段管理费、学校人身伤害校方责任险和学生人身意外伤害险财政承担部分保险费)、校舍建筑物及设备设施日常维修维护;补充完善及更新教育设施设备、教师培训以及开展教育教学(教研)活动等经费开支。

(二)职业学校生均经费主要用于维持学校日常运行(含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教师培训、工会费及职工福利费等教学行政管理费、中职学生体检费、中职学生免学费补助、中职学生助学金以及实习补贴等)、校园安全管理经费(含非教育教学时段管理费、学校人身伤害校方责任险和学生人身意外伤害险财政承担部分保险费)、实验实训运营、技能大赛、课程改革、校舍建筑物及设备设施日常维修维护、补充完善及更新教育设施设备、开展教育教学教研活动等经费开支。

第九条(幼儿园生均拨款标准)公办幼儿园实施生均拨款制度,按每年3月31日和9月30日取得学籍的学生数和统一的生均拨款标准核拨经费。

根据“以事定费”的原则核算公办幼儿园日常运行经费,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为:21376元/生/年,不含教育收费返还。

公办幼儿园的基本建设、开办、租赁费和20万元以上的大型维修修缮经费由财政或发改按需安排,在编人员及退休人员工资福利由区财政局按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福利予以保障。

第十条(幼儿园生均经费使用范围)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主要用于维持幼儿园日常运行、校园安全管理经费、校舍建筑物及设备设施日常维修维护、补充完善及更新教育设施设备、教师培训、开展教育教学(教研)活动、保育教育、购买服务等经费开支。

第十一条(未实施生均拨款单位经费安排原则)以下学校不实行生均拨款制度:(一)实有办学班级(在校生人数)未达到设计办学规模70%的学校,或办学规模为在校生人数900人以下的小规模学校等暂不实施统一生均拨款,其办学经费由区财政局根据实际情况及规定标准予以保障。

(二)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学校不实施统一生均拨款,由区财政局根据国家、省、市及区的相关政策及规定标准合理安排经费。

(三)实有在校生人数低于1000人的中职学校,专业单一且培养成本较高的艺校、体校,以及新开办的学校前三年未达到招生规模时可暂不实施统一生均拨款,其办学经费由区财政局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保障。

第十二条(学校开办费标准及使用范围)公办中小学校开办费是指用于购置保障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所需的教育教学设备设施、功能室设备、实验室设备、办公设备、生活设施设备、校园安全设施设备、校园文化建设以及功能用房二次装修等新建学校开办所需经费,按班级折算的一次性开办费投入标准。

开办费不含基本建设投入、车辆购置和教职工人员经费。

开办费保障开学基本需要,对需要逐步积累的图书资料、教学及实验室器材等需求纳入学校生均经费安排。

公办中小学校开办费标准为:普通小学及公办幼儿园50万元/班、普通初中65万元/班、普通高中90万元/班。

新办中职学校开办费、大型实训设备购置等费用,由区财政局在生均外另行安排。

新校(园)提出开办费项目支出预算规划,规划时间是从招生年份至办学规模达到设计规模70%期间。

预算规划经区教育局及区财政局审核后,在规划期间逐年纳入各校(园)部门预算。

第十三条(扩班经费标准及使用范围)公办学校扩班经费是指学校改扩建后增加学位供给的,按实际增加班额、学生数、经费标准以及5个月计算安排的生均外的经费。

主要包括以下经费:(一)扩班一次性投入经费:30万元/班;(二)寄宿制公办学校寄宿生公用经费补助300元/生/年;(三)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各类附设特教班、随班就读以及送教上门学生公用经费补助小学11500元/生/年,初中19500元/生/年;(四)购买服务经费:由区财政局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保障。

公办幼儿园参照以上扩班经费标准安排经费。

第四章生均经费项目支出标准及使用范围第十四条(生均经费项目支出申报原则)制定公办学校及幼儿园生均经费项目支出标准,单位在项目支出标准及使用范围内申报项目。

第十五条(生均经费项目支出使用范围)设立公办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三类生均经费项目库,设定特殊学校预算经费项目库,各单位在项目库内申报项目支出。

(一)中小学、职业学校、特殊学校项目库1.一般性项目:包括水电、物业、教材及练习本费、非教育教学管理经费、一般管理事务经费、教育教学管理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政府绩效专项经费、设备(施)维修(护)费、文体活动经费、学生资助经费、购买教育服务费、集团工作经费、新疆班教育经费、预留机动经费等,以上项目经费原则上从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或结余资金中安排支出。

2.教育费附加项目:包括设备、修缮及业务类,以上项目原则上从教育费附加安排支出,根据《宝安区教育费附加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使用。

(二)幼儿园项目库包括水电、物业、一般管理事务经费、政府绩效专项经费、专项慰问经费、幼儿保育经费、办公教学设备购置经费、网络设备及系统经费、生活设施设备购置费、班组部门用品购置经费、教研培训经费、设备(施)维修(护)费、校园安全设备购置费、监控系统经费、校舍场馆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费、集团工作经费、项目质保金、预留机动经费等。

以上项目经费原则上从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或结余资金中安排支出。

第十六条(生均经费项目支出标准制定原则)生均经费项目支出标准总体原则为:满足正常办学需要,力求勤俭节约,适当超前保障和加强教育信息化应用投入。

具体原则为:(一)有关文件已明确标准的,根据文件规定标准执行;(二)无明确标准的,参考市、区教育系统同类项目目前执行标准,制定我区标准;(三)无法制定定量标准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制定定性标准。

第十七条(生均经费项目支出标准)生均经费项目支出标准包括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具体可分为《宝安区教育系统生均经费中小学项目支出标准》、《宝安区教育系统生均经费职业学校项目支出标准》、《宝安区教育系统生均经费幼儿园项目支出标准》、《宝安区教育系统特殊学校项目支出标准》。

第十八条(生均经费项目支出标准动态调整)建立教育系统生均经费项目支出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有关文件及经济社会发展和物价水平适时进行调整。

第十九条(生均经费项目实施管理)生均经费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按照《宝安区教育系统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二十条资金使用单位应对生均经费实施绩效自评,接受财政、教育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提高单位履职效能和公共服务供给质量。

第二十一条区教育局应当加强对生均经费的日常监督和管理,每年对生均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或审计,强化绩效评价或审计结果刚性约束,建立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

第二十二条区财政局应当对生均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开展绩效再评价,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十三条对于违反财经纪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挤占生均经费的行为,由区财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办法印发前区教育局出台的其他文件与本办法不符的,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有关部门另有新规定出台的,从其新规定。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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