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制造程序文件【最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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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制造
程序文件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1年03月01日发布2011年3月10日实施
青岛伊兹米技研制冷有限公司
颁布令《程序文件》(汇编)中的程序文件具体阐述了我公司质量体系各体系要素的质量控制程序,是我公司实施质量管理、开展质量活动必须遵循的纲领性文件,现批准颁布,自2011年03月10日起实施。
《程序文件》(汇编)是我公司《质量手册》的支持性文件,与手册具有同等效力,一经颁布即为我公司的质量法规。
各部门必须严格贯彻执行。
全体职工必须熟悉各自的职责,切实遵守文件的各项规定,认真贯彻执行相关工作程序,保证我公司压力容器产品质量稳定提高。
总经理:
2011年03月01日
程序文件批准页
批准人:年月日
目录
1.Q/IZUMI/CX01-11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1)
2. Q/IZUMI/CX02-11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4)
3.Q/IZUMI/CX03-11 记录控制程序 (9)
4. Q/IZUMI/CX04-11 合同评审控制程序 (12)
5.Q/IZUMI/CX05-11 外购、外协件控制程序 (14)
6.Q/IZUMI/CX06-11 材料、零部件控制程序 (17)
7.Q/IZUMI/CX07-11 工艺控制程序 (22)
8.Q/IZUMI/CX08-11 焊接控制程序 (26)
9.Q/IZUMI/CX09-11 金相检验控制程序 (37)
10.Q/IZUMI/CX10-11检验与试验控制程序 (42)
11.Q/IZUMI/CX11-11耐压试验控制程序 (46)
12 Q/IZUMI/CX12-11 设备控制程序 (51)
13.Q/IZUMI/CX13-11 检验与试验装置控制程序 (56)
14.Q/IZUMI/CX14-11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9)
15.Q/IZUMI/CX15-11 质量改进控制程序 (62)
16.Q/IZUMI/CX16-11 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68)
17.Q/IZUMI/CX17-11 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70)
18.Q/IZUMI/CX18-11 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72)
19.Q/IZUMI/CX19-11 用户服务控制程序 (75)
20.Q/IZUMI/CX20-11 人员培训、考核管理程序 (78)
21.Q/IZUMI/CX21-11 接受监督和监察制度 (81)
22.Q/IZUMI/CX22-11 质量方针、目标管理控制程序 (83)
1.Q/IZUMI/CX01-11 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1 目的
为使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确保我公司的质量方针和目标适应我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
2 范围
适用于我公司压力容器质量保证体系管理评审。
3 职责
a.分管经理负责主持管理评审活动,批准管理评审计划和管理评审报告。
b.质量保证工程师负责向分管经理报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组织编写管理评审报告,批准纠正措施计划。
c. 品管科负责评审计划的制定,收集并提供管理评审所需的资料,负责对评审后的纠正、预防措施进行跟踪验证。
d.各相关部门负责准备、提供与本部门工作有关的评审资料,并负责实施管理评审中提出的相关的纠正、预防措施。
4 程序
4.1 管理评审计划
4.1.1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管理评审,通常在每年第四季度进行,可结合内审结果进行,也可根据需要安排。
4.1.2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增加管理评审次数
a.我公司产品发生重大变化,组织结构、人员配备严重失调时;
b.产品质量发生严重问题、连续发生用户反馈意见并改进不利时;
c.当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有变化时;
d.内部质量审核中发生严重不合格时;
e.其他情况需要时。
4.2 管理评审输入
a.设定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行应达到的预期结果和目标;
b.法律法规、用户需求和期望;
c.其他相关方需求和期望;
d.内部质量审核结果;
e.用户反馈;
f.业绩和服务质量;
g.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
h.预防和纠正措施实施状况;
i.上次管理评审措施完成情况;
j.可能影响质量管理体系的变化;
4.3 管理评审的准备
4.3.1 预定评审前十天,品管科向质量保证工程师提交本次评审计划,经质量保证工程师审核、分管经理批准后,由品管科发至有关部门。
4.3.2 品管科根据评审输入的要求,组织评审资料的收集,要求我公司各部门准备参加评审会议的讨论提纲等必要文件,评审资料由质量保证工程师确认。
4.3.3 由品管科负责向参加评审的人员发放《管理评审通知单》,及本次评审计划和有关资料。
4.4 管理评审会议
a.总经理主持会议,各部门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对评审输入评价,对于存在或潜在的不合格项提出纠正、预防或改进措施,确定责任工程师和整改时间。
b.总经理对涉及的评审内容作出结论(包括进一步调查、验证等)
4.5 管理评审输出
4.5.1 管理评审的输出应包括以下方面有关措施:
a.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过程有效性的改进,包括对质量方针和目标以及组织结构、过程控制等方面的评价。
b.与用户要求有关的产品的改进,对现有产品符合要求的评价,包括是否需要进行产品、过程审核等与评价内容相关的要求。
c.资源需求等。
4.5.2 会议结束后,由品管科根据管理输出的要求进行总结,编写《管理评审报告》,经总经理批准,由品管科发至相关部门并监控执行。
4.6 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和验证
品管科根据Q/IZUMI/CX16-11《纠正措施控制程序》和Q/IZUMI/CX17-11《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的规定,对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跟踪验证。
4.7 如果评审结果引起的文件更改,应按Q/IZUMI/CX02-11《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执行。
4.8 管理评审产生的相关记录由品管科按Q/IZUMI/CX03-11《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5 相关/支持文件
Q/IZUMI/CX02-11 《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Q/IZUMI/CX03-11 《记录控制程序》
Q/IZUMI/CX16-11 《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Q/IZUMI/CX17-11 《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 相关记录
Q/IZUMI/JL01-01 管理评审计划
Q/IZUMI/JL01-02 管理评审记录
Q/IZUMI/JL01-03 内部质量审核不合格报告
Q/IZUMI/JL01-04 管理评审报告Q/IZUMI/JL01-05 会议签到记录Q/IZUMI/JL16-01 纠正措施通知单Q/IZUMI/JL17-01 预防措施通知单
2.Q/IZUMI/CX02-11 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于质量体系运行有关的管理性和技术性文件、记录资料和外来文件进行有效控制,确保相关/支持文件的正确使用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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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范围
适用于我公司所有管理性文件及技术性文件的控制,包括外来文件和标准,用户提供图样的编制、审批、发放、更改和管理。
3 职责
3.1品管科负责质量管理工作文件的控制、外来文件(不含外来设计图样及技术文件)的控制。
3.2焊接责任工程师负责焊接工程文件的控制。
3.3 检验责任工程师负责检验文件的控制。
3.4 工艺责任工程师负责工艺文件的控制。
3.5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相关/支持文件的控制。
3.6 属我公司统一管理的文件,由品管科协调处理。
4 控制程序
4.1 受控文件的类别
凡供我公司内部使用的各类型的文件均为受控文件。
4.1.1 我公司受控文件的类别包括:
a.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b.外来文件;
c.其他需要控制的文件。
4.1.2 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包括:
a.形成文件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b.质量手册;
c.程序文件(管理制度);
d.工艺文件(包括作业指导书、工艺规程、工艺卡、操作规程等);
e.各种质量记录(表、卡);
f. 质量计划。
4.1.3 外来文件包括:
a.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b.设计文件;
c.分供方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
4.1.4 其他需要控制的文件
除上述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和外来文件之外的其他受控文件都属于其他需要控制文件的范围。
4.2 文件的编写和审批
4.2.1 质量手册、管理制度的编写由质量保证工程师主持,由品管科组织专人编写,质量手册由总经理批准;管理制度由品管科审核、质量保证工程师批准。
4.2.2 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编制;检验文件由品管科负责编制。
4.2.3 由一个部门无法独立完成的专用文件由品管科协调、组织编写,必要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集体编写。
4.2.4 文件和资料的编写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范、要求。
文件和资料编写后,应经审查、批准,统一编号后,方可发放。
4.2.5 重要文件、设计图样需要报上级有关机构审批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4.3 文件的编号、标识
4.3.1 文件的编号
文件的编号应是唯一的,文件编号的使用应达到完整、正确、统一。
文件的编号,按照Q/IZUMI//ZD02-25-11《文件及记录的编号规定》执行,外来文件已有的编码予以保留,不再单独编号。
4.3.2 文件的标识
a.文件分为受控文件和非受控文件。
凡是在我公司内部使用的与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紧密相关的文件应为受控文件,受控文件有效版本应加盖受控专用印章并注明分发记录号码。
非受控文件应加盖非受控专用印章并进行编号。
b.所有已作废的或被代替的文件和资料应加盖“作废”印章,经批准后销毁,以防止误用。
作为资料而保存的已作废的文件和资料另加盖“参考资料”印章。
c.品管科应识别文件的现行修订状态,分类编制有效版本目录。
d.对于我公司使用的外来文件,应予以标识并控制其分发。
4.4 文件的登记、发放、签收、使用
4.4.1 文件形成后,由品管科负责文件的登记。
4.4.2 品管科人员按期发布文件有效目录,并定期核查使用标准的有效性。
4.4.3 文件的发放由文件批准人规定范围,由文件的管理部门负责发放。
发放文件时应按规定在文件发放登记表上登记,领用人在登记表上签字或盖章。
4.4.4 受控文件发放时,除按规定登记并在文件上签字外,收、发双方应核查受控文件的编号是否与领用人相符。
4.4.5 制造科对发放的文件应妥善保管、使用,确保文件在使用期内清晰、整洁、完好。
文件未经有关授权人批准不得外借。
损毁时应以旧换新。
4.4.6 文件、图样、资料均属我公司的重要资料,任何人不得在文件、图样、资料上乱涂乱改。
4.5 文件的回收
a.品管科应将作废的文件和资料及时收回、及时记录在“登记表”中注明回收日期,做好标识。
b.及时收回调离工作岗位人员领取的质量文件。
c.若发生质量体系文件丢失,部门负责人应写出书面检查,说明原因,报总经理处理。
4.6 文件的评审和更改
4.6.1 应定期对文件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修改和重新批准。
质量手册由品管科汇总评审和修改意见,填写《文件变更审批表》,经质量保证工程师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统一组织更改并下发。
4.6.2 其他质量文件的更改由各相应责任工程师填写《文件变更审批表》,经原审批人员审批,再由各责任工程师进行更改,交资料档案人员发放、处理。
如果指定其他人员审批时,该人员应获得审批所需的依据的有关背景资料。
4.6.3 文件变更时,与修改文件不协调的其它文件必须同时修改,以保证相关/支持文件的有效性和一致性。
4.6.4 文件修改后,应按原《文件领用\发放(回收)记录》中的登记及时将《文件更改通知单》和修改后的文件发放给文件原持有人,若文件换版,应同时收回作废的文件版本,并加盖“作废”印章。
4.6.5 一般文件的更改采用换页、局部修改、划改等方式,如发生重大修改,则应进行文件评审,评估该修改对于全局的影响。
当文件经多次变更后,审批人员应考虑换版,重新印制和发布。
4.7 文件归档
4.7.1 部门和基层单位的专(兼)职资料员应及时收集质量文件和产品资料,并进行整理,报相关部门审核后,及时交我公司品管科归档。
4.7.2 我公司品管科对归档的文件按和Q/IZUMI/ZD02-24-11《文件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4.8 文件借阅
4.8.1 文件借阅应填写《文件借阅/复印登记表》,办理手续后方可借阅。
借阅者对借用的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或损坏。
用完后应及时归还,并不得擅自复制,
4.8.2 为了确保文件资料的完整性,各类重要文件的原件一般不予外借。
企业受控的文件是企业的机密,任何使用人都不得擅自转借、赠送或无故损坏、丢失。
非受控的文件外借阅时,应经质量保证工程师批准,并办理文件借用手续,在《文件借阅/复印登记表》签字及注明借用文件名称、数量、版本、归还期限等。
4.9 声光软件的管理
严格控制声光软件的发放、复制,并进行编号,该类文件应与质量体系文件同等对待。
4.10 文件的处理
4.10.1 我公司品管科对作废的或已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和资料登记造册,报质量保证工程师批准后统一销毁。
4.10.2 所销毁的文件应填写《文件处理申请单》,同时保留一份销毁文件,并予以归档。
4.11 外来文件的控制
4.11.1 上级部门以公文形式发出的外来文件(信函、传真、明码电报)由品管科负责统一接受,凡与D1级压力容器产品制造有关的文件由品管科转分管经理或质量保证工程师批阅后,转交有关部门和人员逐级传达落实。
必要时应以我公司文件的形式予以转发。
4.11.2 品管科经常上网在中特网、标准网上查阅与D1级压力容器产品制造相关的新法规、标准发布情况,及时下载或与相关部门(国家特检中心、杂志社、标准化网、上海工锅所等)联系购买。
新法规、标准应以我公司的名义下文转发,并提出宣贯要求。
文件的起草、发放、回收、保管按本程序对内部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
4.11.3 各部门应保证工作现场使用的法规、标准是现行有效的受控版本。
废止的法规、标准应由品管科及时回收并作回收记录。
4.11.4 品管科应存有足够数量的相关法规、标准供我公司各部门及有关人员查阅。
法规、标准的存档借阅手续,按本程序对内部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4.11.5 废止的法规、标准一般不予销毁。
但应在存档的法规、标准封面上加盖“作废”印章。
5 确保我公司与质量保证体系实施相关的部门、人员及工作现场所使用的受控文件必须是有效版本。
a.我公司所用受控文件应有标明文件现行状态的受控清单,确保在使用科室可获得适用文件的有效版本。
b严格按本程序的相关条款规定对我公司文件进行标识,在我公司使用的所有文件必须有“受控文件”标识,工作现场不允许使用加盖“非受控文件”、“作废”标识的文件;并将对该项纳入工艺纪律检查的内容,
c.严格控制受控文件的发放,品管科确定受控文件的分发范围,按要求发放文件,确保与质量保证体系相关的各部门、人员、现场可获得相关文件有效版本;文件领用人领取的受控文件应注有分发号,领取时应在文件发放登记表上签字,以便追溯。
d.作废的文件及时从所有发放和使用科收回,并加盖“作废”印章。
收回的文件应按本程序的相关规定销毁,防止作废文件继续留在原持有人手中。
对确需保留作为参考使用的作废文件应加盖“已废止,仅供参考”的印章予以标识,防止误用。
e.当需使用文件的人员未领到受控文件时,不得随意借用他人的文件复印,我公司内不得使用未加盖“受控文件”印章的受控文件复印件,一经发现要立即收回。
f.由品管科组织每年底对现有的体系文件进行评审,因评审或其他原因需对文件进行修改时,发布前应再次批准;
g.确保相关适用的外来文件在使用前得到确认、按规定范围分发并记录;随时检查外来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是否失效,对失效的应及时更换,确保使用有效版本。
6 相关/支持文件
Q/IZUMI/ZD02-24-11《文件管理规定》
Q/IZUMI/ZD02-25-11《文件及记录的编号规定》
7 相关记录
Q/IZUMI/JL02-01 外来文件资料登记表
Q/IZUMI/JL02-02 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
Q/IZUMI/JL02-03 文件变更审批表
Q/IZUMI/JL02-04 文件变更通知单
Q/IZUMI/JL02-05 文件借阅登记表
Q/IZUMI/JL02-06 文件处理申请单
Q/IZUMI/JL02-07 质量体系受控文件清单
3.Q/IZUMI/CX03-11 记录控制程序
1 目的
规范质量记录的管理,客观、真实、准确的记录质量体系运行中的质量活动,为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以及防范措施提供可靠依据。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公司压力容器产品制造和质量体系运行的全过程。
3 职责
3.1 品管科负责对质量记录的真实性、有效性和标准性进行监督检查。
3.2 各部门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本部门的质量记录并及时移交品管科。
3.3 品管科负责对归档的记录进行标识、编目、贮存、保管、查阅和处理工作。
4 控制程序
4.1 质量记录的范围
4.1.1 与产品质量有关的记录:各种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证明文件;检验和试验记录;产品质量信息反馈及用户投诉和服务记录等。
4.1.2 质量体系运行记录:质量体系审核记录;管理评审记录;用户要求评审记录,合同评审测量和监视装置的校准记录;过程控制和确认记录;监视、测量、分析和改进记录;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记录;人员资格培训评价记录等。
4.2 质量记录的形式和要求
4.2.1 记录可以是文字、卡片、报告、光盘、磁带、胶片等形式。
4.2.2 记录的填写应当及时,内容真实准确,字迹清晰。
不得随意更改、涂抹。
如发现数据填写错误,要用划线方式进行更正,并签名、注上日期。
4.3 质量记录的编制、审批、标识
4.3.1 记录应采用统一格式或用统一表格,并达到文件化、标准化的要求。
4.1.2我公司使用各类表格,由相关责任工程师及有关科室组织编制,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按规定发放、使用。
4.3.3 质量记录的标识按Q/IZUMI/ZD02-25-11《文件及记录的编号规定》执行。
应保证每一种记录具有唯一的编号。
4.3.4 行业或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与产品质量相关的记录表格,可直接引用,但应按4.3.1和4.3.2的规定办理编号和审批手续。
4.4 确保我公司与质量保证体系实施相关的部门、人员及工作现场所使用的相关受控记录表格必须是有效版本。
a.我公司所用受控记录表格应有标明记录表格现行状态的受控清单,确保在使用科可获得适用记录表格的有效版本。
b.严格按Q/IZUMI/CX03-11《记录控制程序》的相关条款规定对我公司文件进行标识,
在我公司使用的所有记录表格必须有唯一性标识,工作现场不允许使用未经批准颁布、无唯一性标识标识的记录表格;我公司所有部门和人员都不允许自编记录表格擅自使用,并将此纳入工艺纪律检查的内容。
c.严格控制受控记录表格的发放,品管科确定受控记录表格的分发范围,并按要求发放记录表格,确保与质量保证体系相关的各部门、人员、现场可获得相关记录表格有效版本;记录表格领用人领取的受控记录表格时应在发放登记表上签字,以便追溯。
d.记录表格作废后及时从所有发放和使用科收回。
收回的记录表格应按Q/IZUMI/CX03-11《记录控制程序》的相关规定销毁,防止作废记录表格继续留在原持有人手中,以免误用。
e.由品管科组织每年底对现有的记录表格进行评审,因评审或其他原因需对记录表格进行修改时,发布前应再次批准;
f.当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变更,必要时还应按照Q/IZUMI/CX03-11《记录控制程序》的规定对相关记录表格进行修订、审批、发放,并将原有空白记录表格收回、销毁。
4.5 质量记录的收集、整理、归档
我公司各职能部门应及时收集本部门所形成的各种质量记录,认真整理根据需要于产品验收合格后移交品管科归档。
质量记录归档时,应由资料员填写《记录移交清单》和《记录清单》。
4.6 质量记录的贮存、保管
4.6.1 记录归档后,由我公司品管科按档案管理规范要求进行组卷、编目、标识,建立《记录登记台帐》,以便于检索。
4.6.2 归档后的记录应存放在专用档案柜内。
品管科保持清洁,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照射、防蛀、防磁和防变质。
4.7 质量记录的保存期限
a.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记录:至少五年;
b.产品及其过程记录:十年;
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记录保存到期后,根据需要经质量保证工程师同意可以办理延期保存。
c.国家或行业有专门规定的,其保存期限按统一规定办理。
4.8 记录的查阅和借阅
4.8.1 记录原则上只供我公司员工工作需要时在公司内查阅,因工作需要借阅记录时,应填写《记录借阅审批表》,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4.8.2 合同要求时,相关记录也可以提供给用户,但需经过质量保证工程师批准。
4.9 记录的处置
对超过保存期限的记录,经质量保证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予以销毁,并按Q/IZUMI/JL03-01《质量记录销毁清单》要求做好记录。
5 相关/支持文件
Q/IZUMI/CX02-11《文件控制程序》
Q/IZUMI/ZD02-25-11《文件及记录的编号规定》
6 相关记录
Q/IZUMI/JL03-01 质量记录清单
Q/IZUMI/JL03-02 质量记录移交清单Q/IZUMI/JL03-03 质量记录登记台帐Q/IZUMI/JL03-04 质量记录借阅审批表Q/IZUMI/JL03-05 质量记录销毁审批表Q/IZUMI/JL03-06 质量记录销毁清单
4.Q/IZUMI/CX04-11 合同评审控制程序
1 目的
明确用户的需求,通过评审以确保能达到这些需求,从而满足用户需求。
2 范围
适用于我公司所有销售合同(订单)的评审控制。
3 职责
3.1 管理科是合同评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识别并确认用户及相应法律法规的要求,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合同进行评审。
3.2 生产技术科、品管科、制造科、管理科等相关部门负责对产品的技术要求、质量要求、生产能力、物料要求等进行评审。
3.3 总经理负责合同的审批、协调和检查合同的执行。
4 术语
4.1 常规合同:指已和我公司签订长期销售合同的用户发来的采购订单或电话、传真。
4.2 特殊合同:指新产品合同,有特殊要求或有附加的技术要求的订单。
5 作业程序
5.1 销售合同来源于用户的书面合同、订单、设计委托书、电话、传真、口头协议等。
口头合同或协议必须最终形成书面记录,必要时经用户确认。
5.2 产品要求的确定。
销售我公司负责确定产品要求,包括:
5.2.1 适用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
5.2.2 用户规定的要求,包括产品本身的质量要求,也包括交付与交付后的要求,如交货期限,交货方式及地点,付款方式及交付后服务的提供等;
5.2.3 用户未明确规定的要求,但预期或规定用途所必需的要求;
5.2.4 我公司附加的质量要求与用户的责任。
5.3 合同的评审
5.3.1 评审方式:会签、会议。
5.3.2 常规合同由总经理接到的用户采购订单开具Q/IZUMI/JL04-01《生产订单(合同)评审表》,按评审会签顺序下发相关部门,按5.3.4相关要求做出评审意见,于指定时间内完成各项评审后报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后按5.7条的规定执行。
5.3.3 特殊合同由管理科组织相关部门:生产技术科、制造科,以会议方式按5.3.4的要求进行评审,并将形成的评审结果报总经理批准。
5.3.4 合同评审的内容及要求:总经理组织相关部门对合同/订单的所有相关要求进行评审,以确保理解合同的要求及具备满足合同的能力。
评审内容包括:
(1)总经理对所有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用户资信与履约能力进行评审,并在规定范围内对其业务协调性及价格进行评审。
(2)生产技术科对订单有关的设计和工艺能力进行评审。
并对订单有关的质量要求进行评审。
(3)制造科对所有订单进行生产能力评审。
(4)管理科对所有订单进行物料供应能力的评审。
5.4 合同的签订
5.4.1 管理科根据合同草案及评审结果,负责与用户签订合同。
5.4.2 评审结果未被用户接受且协商不成时,应上报总经理决定是否签约。
5.4.3 与用户签订了长期合同的,用户发来采购订单时按本程序的常规合同进行评审。
5.5 合同的变更
5.5.1 合同的更改应符合有关法定条件或合同约定的更改条件。
合同发生变更时,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
5.5.2 用户提出的变更要求,管理科应及时通知生产技术科,品管科,制造科等相关部门,必要时重新进行评审。
5.5.3 我公司提出的更改,由管理科及时与用户联系,取得用户同意后,及时进行更改。
5.5.4 合同更改后,管理科填写Q/IZUMI/JL04-02《订单(合同)更改通知单》及时发至所有执行合同的相关部门。
5.6 合同信息的传递及协调
5.6.1 合同正式签订后,管理科应及时将合同信息传达至执行部门。
营销助理将评审通过的Q/IZUMI/JL04-01《生产订单(合同)评审表》复印发至生产技术科、制造科、品管科组织生产。
5.6.2 管理科分管经理应协调和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合同的执行。
5.7 合同保管
正式签订的合同,应由管理科核对并作登记,留存一份备案。
5.8 在合同评审过程中形成的质量记录和文件资料,由品管科负责收集、整理,按Q/IZUMI/CX03-11《记录控制程序》和Q/IZUMI/CX02-11《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6 相关/支持文件
Q/IZUMI/CX03-11《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Q/IZUMI/CX03-11《记录控制程序》
7 相关记录
Q/IZUMI/JL04-01生产订单(合同)评审表
Q/IZUMI/JL04-02订单(合同)更改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