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市公安局消防局新建消防站项目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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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1.项目综合说明

1.1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新建消防站项目

2.项目建设有关单位

项目委托人: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使用人: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达华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1.3项目建设地点:一标段共5个站,建设地点为东城区金宝街、西城区金融街、崇文区龙潭湖、宣武区校场口、朝阳区望京;二标段共6个站,建设地点为海淀区西二旗、清华园、丰台区科技园、西罗园、石榴庄、昌平区小汤山。

1.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每个消防站的主要建设内容为业务用房及附属用房,业务用房主要为消防车库、战士宿舍、办公用房、消防训练塔等;附属用房主要为食堂、浴室、仓库等。

1.5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一标段工程建设总投资:464 3万元,二标段工程建设总投资:4 4 3 8.4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1.6

一标段消防站或二标段消防站的代建,代建期包括前期及建设实施期,直至竣工移交使用人,并提供保修服务。

1.7代建期:

建设周期要求为1年,包括前期至竣工验收。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1.9.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1.9.2承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

1.9.3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咨询资质、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工程招标代理资格、工程设计资质、工程监理资质中的项以上的甲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总承

包壹级(含壹级)以上资质或房地产开发壹级资质;

1.9.4具有工程代建或项目管理的经验和业绩;

1.9.5项目经理具有高级职称;

1.9.6咨询类企业(含工程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招标代理、工程设计、工程监理企业)注册资金要求在2 00万元(含2 0 0万元)以上;房地产开发、房屋建筑总承包企业注册资金要求在5000万元(含5 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不少于4 0 0万元。

1.9.7投标人必须具备承担项目建议书批复投资额型!的银行履约保函的经济

能力;

1.9.8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近三年已完和目前在建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投标申请人无诉讼或仲裁情况。

1.1 0现场踏勘

1.1 0.1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以获取所需本工程项目的相关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踏勘的责任和风险。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11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1.1 2分包或转让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中的工作全部或部分进行分包或转让。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由下列具体内容组成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项目代建管理要求

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章投标文件要求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评分办法和标准

2.2招标文件的确认

2.2.1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完整性,如有残缺应在收到招标文件2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弓I起的投标损失自负。2.2.2投标人应毫无遗漏地审阅招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3招标文件的澄清

2.3.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 7个日历天前以书面形式(同时提供一份电子版的质疑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送至,并同时递交电子文档一份。

单位名称:北京达华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北里31 3号天创世缘c座1 9 05室

联系电话:64801 5 27/787/757

传真:6480 3356

联系人:刘丽华、张伟

邮箱地址:*************.com

2.3.2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2 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2.4招标文件的修改

2.4.1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提出修改,并以书面形式发至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修改或补充文件后的24小时内书面确认。

2.4.2修改或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2.4.3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均以招标人所确认的文件为准;如相

互矛盾时,以最后确认并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4.4为使投标人在合理的时间内编制投标文件或针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进行调整,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如需延长应在修改或补充文件中明确。3.投标文件的编写

3.1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3.1.1投标文件及与投标有关的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

3.1.2投标文件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2投标文件的组成

3.2.1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投标保证金、补充或修改内容组成。(详见第四章)

3.3投标文件填写说明

3.3.1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填写,中文打印并装订成册,在规定地方盖章和签字。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童捡万元整。

3.4.2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支票、汇票或现金。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期满后30日历天内保持有效。

3.4.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距投标截止时间5个日历天前(2 0 06年8月3日1 7:00时之前)提交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收据。

3.4.4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3.4.5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3.4.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不按规定签订合同。

3.5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3.5.1自开标日起堕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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