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管理规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管理规定

(一)建筑工程资料(含文件、资料、报表等)各单位必须由专人管理。

(二)建立完善的收、发文制度,各单位间的往来文件资料应由专职资料员负责办理登记、传递、签收、交接等手续。

(三)凡行文、资料、报表等报送各参建单位时,按有关规定做好分类编号,以便工程资料管理。

(四)工程文件、资料应按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执行,按单位工程分类归档。

(五)各单位行文及报表要真实可靠、严肃认真,力求规范。有固定行文纸、格式和标准书写方法,行文字迹工整、清晰,内容准确,A4纸微机打印。

(六)行文应有标题、编号、台头(致****单位)、落款,单位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及加盖公章。

(七)建设(项目管理)单位在对与本工程有合同关系单位行文时,要同时抄送监理单位,以便备案检查。

(八)各单位文件签字、签收应及时,任何单位不得拒收行文、拒绝签收,有不同意见可另行报告申明。

(九)需批复的行文资料、报表等,应备齐附件或相关说明,必须按有关管理程序传递。

(十)承包单位接到“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必须严肃对待,

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及时反馈(附报告或说明)。

(十一)文件批复意见要简明、准确。批准人必须亲笔签

字,严禁代笔仿签。

(十二)需要传递的文件按规定时限及时上报、批复。

(十三)文件、资料传递程序: 呈报:分包单位 总包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项目管理)单位

批复:与呈报程序相反。

1、文件类:

申 报 签署意见

总包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项

目管理)单位

2、进度计划、月工程量、工程款类:

分包单位 总包单位 监理资料员

专业监理工程师

监理资料员 建设(项目管理)单位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审 批 发 送 申 报 申 报

传 送 审 签 发 送 发 送 发 送

注:工程款须经过建设(项目管理)单位的“评审程序”

论证后,由建设(项目管理)单位核定支付。

3、隐预检、试验记录类: 分包单位 总包单位 总包单位

4、材料、设备、构配件,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类:

分包单位 总包单位

监理资料员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十四)合同备案:合同签订后应及时抄送有关单位存档

备案,相关方认为单价

和总价商务类秘密可灵活处理(如空缺)。 申报 申报审签

专 业 监理工程师 检查审签 发送 分包单位 报 送 申报审签

专 业 监理工程师 检查审查 编号归档 发 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