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场舞大妈的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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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场舞大妈的建议书
篇一:论中国大妈的广场舞
论中国大妈的广场舞
大妈们在各种广场上跳舞在国内是很常见的,但是中国大妈纽约跳广场舞似乎不大受欢迎。中国大妈纽约跳广场舞被警察带走,理由是这群中国大妈纽约跳广场舞是在制造噪音,周边活动的居民深受其害,将这群大妈给举报了。
据《侨报》报道,随着周边华人居民人数的增加,纽约布鲁克林的日落公园逐渐成为他们晨练休闲的重要场所。不管是广场舞、交际舞,还是练习乐器,华人的休闲活动往往有音乐伴奏。这引起了公园周边居民的抱怨和抗议。时间一长,终于有人报了警。第一次报警发生在13年6月底。警方赶到公园,发现有一支华人大妈舞蹈队正在进行腰鼓排练。这支舞蹈队在当地华人圈子里十分活跃,凡有大型活动,她们总会在现场表演传统舞蹈、腰鼓等节目。日落公园也是她们固定的排练地点。年约60岁的王女士是这支舞蹈队的编舞与领队。尽管她向警方作出了解释,警察还是强行给她戴上了手铐,并开出传票。在传票上,警方列出她被控罪的理由是“在公园内没理由地制造噪音”中国大妈纽约跳广场舞被警察带走的遭遇,引起了美国华人圈子乃至中国社交媒体的热议。
中美存在巨大的社会文化差异。中国人爱热闹爱围观,
即使周边居民受扰,似乎也不是多大的事情,大多私底下协商解决。美国人则认为公共区域噪音侵犯了自己的权利,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而报警是他们经常使用的高效解决方式。两种文化的沟通上也存在问题。根据统计,20XX年美国的353万华人中,有280万在家说中文。很
多中老年人完全不会说英语,这成为他们理解当地文化、融入当地社会的最大障碍。纽约警方在处理此事的方式上有值得商榷的地方,而华人大妈们也需要检讨。特别是王女士的舞蹈队已非首次遭遇警方干涉,更应该“吃一堑长一智”,规范自己的娱乐行为、尊重他人的生活安宁。虽然美国是一个包容的国家,美国是自由的国家,但自由不等于无法无天,美国的自由是建立在不能妨碍他人前提下的自由。中国大妈纽约跳广场舞的举动的确侵扰到了别人,这个在美国侵犯他人的任何权利都是很严重的。纽约是噪音污染严重的城市,在上世纪90年代末纽约成为全美国第一个对于噪音进行测量并明确规定噪音控制标准的城市。20XX 年,纽约市长布隆伯格宣布要修改纽约市的噪音法,降低整个城市在白天和夜晚发出的各种响声,该法在20XX年7月1日生效。无论是路上的卡车还是家里的空调机都要受到这个法律的约束。根据规定,纽约居民区的噪音不能超过45分贝,如果酒吧、餐厅等商业设施的声音超过这一规定,就会被投诉。甚至连宠物狗都不能随便叫,如果在白天吠叫10
分钟、晚上吠叫超过5分钟,就可能被开罚单。节制声音,似乎不是中国人的传统;声音大,已经成了一种习惯,相反,考虑自己行为的权利边界,远未成为普遍的习惯。这种习惯到了美国,就与异国异地的文化和法律发生冲突了。报道说,在纽约这个公园,越来越多的华人在音乐的伴奏下跳集体舞,引来不堪这些音乐与噪音骚扰的周围居民的抗议与抱怨,直至这种抱怨升级至报警。这起纠纷中的对与错,没有明确的法律标准,甚至在道德上也是比较模
糊的,全看个人有没有互让互谅精神。在公共场所各种需求发生冲突应该怎么办,同样是婆有婆理公有公理。
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在跨文化环境中常常会产生误解甚至发生极端事件,这和文化融合和适应等问题有关。这就需要正确看待文化差异,去了解当地的风土人情、文化风俗和法律法规。以中国大妈纽约公园跳舞被投诉一事为例。我认为,两个群体之间要和谐共处,就需要做一些折中处理,相互包容尊重。比如,在跳舞的时段、音量上做些规范与限制,遵守不扰民的娱乐底线。而警方的执法方式也值得商榷。这种因为文化差异而引发的摩擦,如果各方都能用平和心态去反省自身做法,会更有助于问题的解决。
广场舞当然是不能成为“扰民舞”的,其核心就是一个噪音问题。而一般的城市,对噪声、噪音都有法定的控制。我在想,谁能发明、生产轻便的“广场舞专用耳麦系统”,
从技术上解决噪音的问题,那多好,而且市场前景多么广阔,毕竟全中国那么多人在跳!在眼下,则是一个协调与管理的问题:对广场舞音量的管理、时间的限定、空间的协调,是关键的“三维”。只要管理与协调到位,这并不是一个无解的问题。有人建议,城市要规划、建设更多的适合跳广场舞的活动空间,以满足老年人的需求——这个愿望是很美好的,但实际上可行性不太大,何况远水救不了近火。任何城市都一样,在现有条件下,也只能合理安排使用公共空间。随着城市的发展,室内的空间变得金贵了,而室外的公共空间毕竟是多了、也漂亮了,尽管并不是给老年人专用的;过去中老年人在室内的“劳保舞厅”跳舞,后来也不得不退出,这是时代变化使然,我们只能顺应时代的变化。面对极大的群体,任何公共政策的制订,都要认真审慎。把跳广场舞的1亿人全给“拿下”,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我们也应该看到,1亿人跳广场舞,其中大多数是“相安无事”的,肯定不是1亿人与另外12亿人的战争。对于“广场舞”存在的问题,主要应该是柔化处理。
20XX年央视蛇年春晚,潘长江、蔡明演出了一个有意思的小品《想跳就跳》。想跳就跳、想跳还能跳,对于个体的人来说,是很幸福的事;可是,如果扰到他人,那就不太可能“想跳就跳”了。总之一句话——广场舞可以跳,但应该按规矩跳,不扰民地跳。
篇二:对于广场舞的调查及研究
对于广场舞的调查及研究摘要:
“社会对广场舞所产生的两种截然不同的评价。”
“我们根据网友的建议和自身的看法,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那么在真正的生活当中,大部分人对广场舞的看法又是怎样的,人们又为什么喜欢或者讨厌广场舞。”
“通过我们对广场舞的研究,我们对广场舞有了初步的了解和理解。”关键词:
广场舞优点弊端调查结果采取措施正文:
现如今在中国掀起的广场舞热,不仅创造了“大妈一族”的崛起,而且也在社会上引起了激烈的讨论。针对现在的广场舞现象,我们小组通过数据分析和表格统计等方式对此做了系统的分析和调查。
“广场舞是舞蹈艺术中的一种,是人民群众创造的舞蹈,因为民族的不同,地域的不同,群体的不同所以广场舞的舞蹈形势也是不相同的。广场舞蹈是舞蹈艺术中最大的系统。广场舞是融自娱性与表演性为一体,以特殊的表演形式、热情的欢演内容、以集体舞为主体的,在公共场所多人参与的,以娱乐身心和身体为艺术表演活动。”(摘自百度,关于“广场舞的概念”)从广场舞的定义上来看,广场舞应是人民艺术的一种。在现实的生活中,大多数参与广场舞活动的是老年人。其本来的目的就是锻炼身体。不可置疑的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