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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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01 总 则 02 投资促进保护 03 投资管理 04 法律责任与附则
01
外商投资法总则
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
外商投资法总则
制订背景
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积极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 商投资合法权益
制订背景
规范外商投资管理,推动形 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制订背景
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 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02
制定与外商投资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外
商投资企业的意见和建议。
03
国家建立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体系,为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提供
19 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投资项目信息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
投资促进保护
01
加强投资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国家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国际组织建立多边、双边投资促进合作机制,加强投资领域的国际 交流与合作。
02 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分工,开展外商投资促进、
保护和管理工作。 外商投资企业职工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
03 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外商投资企业应当为
本企业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02
投资促进保护
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
投资促进保护
01 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
国家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鼓励外国投资者依法在中国境内投资。 国家实行高水平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建立和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机制,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
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Hale Waihona Puke 外商投资法总则在中国境内进行投资活动的外国投资者、外商投
01 资企业,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不得危害中国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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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0万以下的不得低
• (二)出资方式
• 1、 现金

实物---未设立任何担保物权(抵押权、

质权)

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

场地使用权

其他财产权利
• 2、 合营企业任何一方不得用以合营企业名义取得的 贷款、租赁的设备以及合营者以外的他人财产作为自
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并严格禁止污染重、高能 耗的外资进入。
• 新加坡作为东盟的领头雁,每年吸引的 外资额都居亚洲前列。根据新加坡政府 公布的至2010年长期战略产业发展计划, 电子、生命科学、工程、物流等9个产业 部门被列为奖励投资的产业。面对日趋 激烈的国际投资环境,新加坡经济发展 局表示,新加坡将致力于吸引资金密集 型、知识密集型和创新型投资项目。
苏泊尔并购案
• 2006年8月14日,法国SEB集团与苏泊尔正式签署战略合作框
架协议,拟以股权协议转让、定向增发和部分要约收购相结合的
方式获得苏泊尔不超过61%的股权并展开战略合作。

2007年4月12日,SEB集团与苏泊尔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获
商务部原则性批复。

8月27日,苏泊尔向SEB集团定向增发获得中国证监会通
外商投资企业法
一、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概述
• (一)概念与种类
• 概念:依照中国法律规定

经中国政府批准

在中国境内设立


外国投资者----与中国投资者共同投资



----单独投资
企业
• 特征:(1)外商直接投资

(2)外国私人投资

(3)依照中国法律、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

外商投资企业法概述powerpoint53页

外商投资企业法概述powerpoint53页

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一)设立的条件(二)设立的程序1、申请 :2、审批 :3、登记 合营企业申请者应在获得审批后一个月内到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机关应当在30日内作出是否登记决定。
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一)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
概念及来源
比例要求
变更
增资
4、出资违约责任
(1)各方均违约:视同外商投资企业自动解散,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自动失效。
(2)一方违约,一方守约
A: 外商投资企业一方未按期缴付出资的,守约方应当催告违约方在1个月内缴付出资, B:逾期仍未缴付出资的,视同违约方自动退出外商投资企业,守约方可以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未缴付出资造成的经济损失; C: 守约方应当在逾期1个月内,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外商投资企业或者申请批准另找投资者承担违约方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
【例题】国内企业甲与外国投资者乙共同投资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丙,其中甲出资60%,乙出资40%;投资总额为400万美元。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甲乙出资额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至少应出资240万美元,乙至少应出资160万美元
B、甲至少应出资126万美元,乙至少应出资84万美元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合作章程规定。
5、经营期限不同
《公司法》对公司的经营期限未作限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在合同中应当订明合作期限;一般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可以不订明合营期限,但某些特殊行业必须订明合营期限。
五、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与组织机构(一)合资企业的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二) 合营企业的组织机构:组织机构为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董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无股东会和监事会。 合营企业的董事会----最高权力机构1、人数:不少于3人,名额分配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一方担任董事长的,另一方担任副董事长2、任期:4年。3、会议:A:召开频率: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B:临时会议提议权人: 经1/3以上的董事 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C:会议有效性: 应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 才能举行。4、议事规则:由合营企业章程载明,但下列议案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同意:章程的修改,企业的中止、解散,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企业的合并、分立。

外商投资法律制度

外商投资法律制度
不约定;只有某些特殊行业必须约定合营期限。
(2)合作企业的合作期限必须在合同中订明。 E.董事长的产生方式不同
(1)合营企业的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者由 董事会选举产生,一方担任董事长的,另一方担任副 董事长;
B.投资回收不同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外国合营者在合营期内不
得先行回收投资,只能在企业解散清算后才能回收投 资;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中外合作者如果在合作企 业合同中约定合作期限届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 产无偿归中国合作者所有的,其外国作者在合作期 限内可以先行回收投资。
C.利润分配不同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收益按照中外合营各方的
业的某些要点和原则达成一致意见而订立的文 件。 B.合营企业合同,是指合营各方为设立合营企 业就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一致意见而订立 的文件。
C.合营企业章程,是指按照合营企业合同规 定的原则,经合营各方一致同意,规定合营 企业的宗旨、组织原则和经营管理方法等事 项的文件。
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是调整中外合资经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解散
A.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B.一方 不履行合营协议、合同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 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C.因自然灾害、战争等 不可抗力而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D. 企业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无发展前途E.企 业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已经出现。
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清算
5.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
(1)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必须经合营各方 同意;
(2)出资额的转让必须经董事会会议通过后, 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3)合营企业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 部分出资额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PPT 38页)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PPT 38页)
❖ 【答案】ABCD
❖ 【多选题】根据外商投资企业的有关法律规定, 下列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下称合营企业)与中 外合作经营企业(下称合作企业)区别的正确表述 有( )。(2000年) A.合营企业外方投资比例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 25%,而合作企业外方投资比例没有限制 B.合营企业按照出资比例分配收益,而合作企 业按照合同约定分配收益 C.合营企业必须是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 而合作企业可以不具备法人资格 D.合营企业在经营期间外方不得先行回收投资, 而合作企业在经营期间内外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先 行回收投资
❖ 【答案】BCD
❖ 【例题·多选题】国内甲企业与外国乙公司共同投资 举办丙合营企业,其中甲企业出资60%,乙公司出 资40%。下列情形属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 更的有( )。 A.甲企业向乙公司转让10%的股权 B.丙合营企业增资100万美元,其中甲企业认 购60万美元;乙公司认购40万美元 C.甲企业分立为A公司和B公司,各承继甲企业 在丙合营企业中50%的股权 D.乙公司被宣告破产,由外国丁公司取得乙公 司在丙合营企业中全部的股权
C.甲至少应出资120万美元,乙至少应出资112 万美元
D.甲至少应出资168万美元,乙至少应出资112 万美元
❖ 【答案】B
❖ 【多选题】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 规定,下列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的 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 B.董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C.董事会会议应有2/3以上董事出席才能 召开 D.合营企业资产抵押事项的决议,须经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
❖ 【答案】BCD
❖ 【单选题】下列有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中外合作 经营企业共同特点的表述中,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法 律制度规定的是( )。(2007年) A.二者的中外投资者均可以是公司、企业、其 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B.二者的中外投资者均以其投资额为限对企业 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C.二者的注册资本均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 记的中外投资各方认缴的出资额之和 D.二者均由中外投资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 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第05章--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第05章--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经营企业法律规定,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
( )万美元。(2002年)
A、500
B、480
C、450
D、400
A
服务性行业、从事土地开发和经营房 地产的、从事资源开发 的、国家规 定限制开发的

有的行业必 1、期限:一般项目10---30年

须约定期限
2、投资大、建设周期长、资金利用

四、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1.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特点 2.设立条件和法律程序 3.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机构和经营管 理
4.外商先行回收投资的规定 5、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期限、解散和清算
五外资企业法 1.外资企业的特点 2.设立外资企业的条件和法律程序 3.外资企业的组织机构和经营管理 4.外资企业的期限、终止和清算
率低以及由外国合营者提供先进技术

或者关键技术生产尖端产品项目;或
期 限
有的行业 可以约定
者在国际上有竞争能力的产品的项目 可延长到50年
3、经国务院批准的,可在50年以上
延长
应当在距合营期满6个月前提出申请
2002年2月1日--2002年8月1日,应当在2002年2月1日前提出申 请
香港甲公司收购境内乙公司部分资产,并以该部分资 产作为出资与境内丙公司于1998年3月1日成立一家中外合 资经营企业,甲公司收购乙公司部分资产的价款为120万 美圆。下列选项中,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价款支付方式 是:
CD
2.双方于是对合同作了相应的改正,合营企业于1997年1月领 取了营业执照。同年3月,HB公司出资的机器设备全部运抵,经 我国商检部门认定,这批机器设备的实际价值比HB公司的报价 低80万美元。对此,双方在磋商过程中提出了以下几种解决方案 。其中哪些不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A.HB公司的这部分实物出资改为现金出资,于2个月内一次缴清 B.这80万美元算作HB公司欠合营企业的债务,从今后的利润分 配中扣除 C.HB公司的出资额减至220万美元,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相应地 减少20% D.HB公司将80万美元的出资份额转给第三方,由第三方以现金 投入并取得相应的投资权益

《外资投资企业法》PPT课件

《外资投资企业法》PPT课件
• (3)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 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 额2/5(即40%);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 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 (4)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其注 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3;其中投资总额在3600 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
• 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都 是中国的法律主体,中国法人资格
• 外商投资企业不仅受中国法律的保护, 而且受中国法律的管辖
整理ppt
9
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整理ppt
10
(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概念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简称合营 企业,是指中国合营者与外国合 营者依照中国法律规定,在中国 境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并按 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 亏损的企业。
• (1)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 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0%(7/10)。
• (2)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美 元(含1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 的1/2(即50%);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 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
• A.该外国合营者可以以美元缴付出资,也可以 以人民币缴付出资
• B.该外国合营者第一期缴付出资不得低于30万 美元
• C.该外国合营者应在2006年8月31日之前缴清 第一期出资
• D.该外国合营者应在2009年5月31日之前缴清
全部出资
整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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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BC • 【解析】(1)选项A:外国合营者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PPT参考幻灯片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PPT参考幻灯片

上市公司信息的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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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债券
债券:企业或政府为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而发行的债务凭证。 公司债券: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P163
于25%。 (五)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P120
四、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律制度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由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同中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按平等互
利原则,依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用书面合同规定权利和义务,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的经济组织。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调整合作企业在设立、终止、以及合作企业在经济管理和经营协作过程中所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3、两合公司:由无限责任公司与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织的公司。
4、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5、股份两合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份和部分股份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
共同经
营并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和企业。
主体来自不同国家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特征
分别提供资本资产、按股分担负责权利
双方共同对加经营管理
《中外合资经营法》:调整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经济管理关系和经营协作关系的法律
规范。
合营企业设立的条件:
a 采用先进技术设备和科学管理方法,能增加产品品种、提高质量和产量、节约
第六章: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一、外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概念: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由外国投资者单独直接投资或由外国投 资者和中国 投资者和中国投资者共同投资的企业。

外商投资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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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 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3,其中投资总额在3600万美 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
▪ (四)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 1、董事会:最高权力机构 ▪ (1)成员 ▪ 不少于3人,任期4年,可以连任,名额由合营各方
参照出资比例协商确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分属合 营各方担任。 ▪ (2)会议 ▪ 董事长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应有2/3以上董 事出席。 ▪ 下列事项,必须由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 ▪ 1)合营企业章程的修改 ▪ 2)合营企业的中止、解散 ▪ 3)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减 ▪ 4)合营企业的合并、分立。
▪ 经审批机关批准,外国投资者可以用从中国境内举办 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人民币利润出资。
▪ 2、出资比例
▪ 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法人)、中 外合资股份公司: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不 低于注册资本的25%。
▪ 外资企业: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入。
▪ 中外合作企业(合伙):外国投资者的出资 比例由商务部规定。
▪ 2、审批机关:商务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
▪ 3、法律程序
▪ (1)中外合营者共同向审批机关报送有关文件;
▪ (2)审批机关审批:3个月;
▪ (3)办理工商登记:1个月内申请工商登记。
▪ (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 ▪ 1、注册资本 ▪ 注册资本为合营各方认缴的出资额之和,应符合公
▪ (4)工业产权、专有技术
▪ 外方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1)能显著改进现有产品的性能、质量,提高生产效 率;
▪ 2)能显著节约原材料、燃料、动力。
▪ (5)其他财产权
▪ 国有企业的经营权、国有自然资源的使用经营权、公 民或集体组织的承包经营权、公司股份等。

外商投资法规概述(ppt 71页)

外商投资法规概述(ppt 7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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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法规概述 Regulatory Overview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 2009年11月25日颁布、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Administrative Measures on Establishment of Partnership Enterprises by Foreign Enterprise or Individual in China (the “Measures”) , promulgated on November 25, 2009 and implemented as of March 1,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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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普通 合伙企业 FI GPE
一. 法规概述 Regulatory Overview
外资普通合伙企业 Foreign GPE
外国投资人 Foreign Investor
(作为合伙人) (as partner)
外国投资人 Foreign Investor
一. 法规概述 Regulatory Overview
普通合伙企业: 由普通合伙人组成,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General Partnership Enterprise (“GPE”): consisting of general partners who shall assume unlimited, joint and several liability for the GPE’s deb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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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 法规概述 Regulatory Overview

《外商投资企业法》课件

《外商投资企业法》课件

03
总结词:外商投资企业的义务 是指企业必须遵守的法律规定
和合同约定。
04
详细描述:外商投资企业应遵 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纳税、 缴纳社会保险等费用;履行合 同约定的义务,维护交易安全 ;保守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 尊重知识产权,防止侵权行为
的发生。
04
外商投资企业的保护与促 进措施
外商投资企业的保护与促进措施 外recognition投资企业 的金融支持措施 principal
出资义务。
04
增资扩股
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根据经营需 要增加注册资本,增资扩股应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企
业实际情况。
03
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与运 营
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体制
总结词
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体制是指企业内部的组织结构、管理 制度和决策机制。
总结词
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体制应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和稳定发展。
外商投资企业的退出方式与程序
01
退出方式
02
退出程序
外商投资企业的退出方式包括股权转让、企业清算、破产等。其中, 股权转让是最常见的退出方式,而企业清算和破产则是处理企业债务 和资产的方式。
外商投资企业的退出程序包括股东会决议、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办理 股权变更登记等程序。在清算和破产程序中,还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进行公告、清算和分配等程序。
注册资本要求
外商投资企业应具备法定的注册资本, 并符合国家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 要求。
经营条件
外商投资企业应具备必要的经营条件, 如固定的经营场所、必要的设备和专业 人员等。
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外商投资企业最常见的组织形式是 有限责任公司,其具有独立的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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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经营管理
(一)物资购买和产品的销售 (二)利润分配 (三)税收 (四)财务与会计 (五)外汇管理 (六)劳动管理
六、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营期限、 解散与清算
(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营期限 (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1.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解散
合营企业,具有6类情况之一时解散 2.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清算
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一种股份式合营企业, 它是中国合营者与外国合营者依照中国法律的 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并按 照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的企业。
1. 由中外合营者共同投资设立 2. 具有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 3. 合营各方共同经营管理 4. 合营各方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是非法人企业。 (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1.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管理形式 (1)董事会制 (2)联合管理制 (3)委托管理制
2.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议事规则
合作企业的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 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或主任召集并 主持。
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应当有 2/3以上董事或者委员出席方能举行,不能出 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董事 或委员应当书面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
第五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章节内容
第一节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第二节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第三节 外资企业法
第一节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二、中外合资企业的设立 三、中外合资企业的出资 四、中外合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 五、中外合资企业的经营管理 六、中外合资企业的合营期限、解散与清算
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认缴的并在工商行 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 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
(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是指按照合营 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生产规模需要投入的基 本建设资金和生产流动资金总和。
(三)合营各方的出资方式
合营者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建筑物、厂 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 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
第二节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概念与特征 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的设立 三、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出资 四、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 五、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经营管理 六、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作期限、结算与清

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概念与特征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作企业,是一种通 过合同方式设立的非股份式合作企业,它是指 中国合作者与外国合作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的,按合作 企业合同的约定分配收益或者产品、分担风险 和亏损的企业。
(二)设立程序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合营各方签订合营协议、合同、章程后,应报 主管机关批准。合营企业应当自收到批准证书 之日起一个月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相关 批准文件及其相关材料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 理登记手续。
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出资
(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指为设立中
(四)合营各方的出资期限
合营各方应当在合营合同中订明出资期限,并 且应当按照合营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的出 资。合营合同中规定一次缴清出资的,合营各 方应当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 合营合同中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合营各方第 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 并且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缴清 。
三、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出资
(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指设立合作企
业办理工商登记时合作各方认缴的出资额之和 。 (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投资与合作条件 1. 出资方式 合作各方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厂房、原 材料、机器设备等实物或工业产权、专有技术 、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四、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和 组织机构
(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 (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1.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权力机构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设股东会,设立董事会,
董事会是合资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 2.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经营管理机构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特征: 1.由中外合作者合作设立的企业 2.属于契约式的合营企业 3.组织形式具有多样化的特点 4.组织机构与管理方式具有灵活多样的特征
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设立
(一)设立条件 (二)设立程序 1. 中国合作者向审查批准机关报送有关申请文
件 2. 审批机关审查批准 3. 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
董事会或联合管理委员会做出决议一般由出席会
议董事或委员的过半数同意,但下列事项,必 须由出席会议的董事或者委员一致通过:(1 )合作企业章程的修改;(2)合作企业注册 资本的增加或者减少;(3)合作企业的解散 ;(4)合作企业的资产抵押;(5)合作企业 合并、分立和变更组织形式;(6)合作各方 约定由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一 致通过方可做出决议的其他事项。
2. 出资比例
外国合作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合作企业注 册资本的25%。
3. 出资期限
4. 出资转让
各方之间相互转让或者合作一方向合作方之外 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作企业的全部或者部分出 资的,须经合作他方书面同意,并报审查批准 机关批准。
四、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和 组织机构
(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可以取得法人资格,也可以
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
(一)设立条件 申请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应注重经济效益,
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要求:(1)采用先进技 术设备和科学管理方法,能增加产品品种,提 高产品质量和产量,节约能源和材料;(2) 有利于技术改造,能做到投资少、见效快、收 益大;(3)能扩大产品出口,增加外汇收入; (4)能培训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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