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市火炬统计调查(年报统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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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市火炬统计调查(年报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科技管理部门: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9)200号)和省科技厅部署要求,为做好我市2019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年报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国家大学科技园及在孵企业,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及基地内软件企业,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或培育),众创空间(市级以上,包括2019年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市级以上,包括2019年认定的)及在孵(毕业)企业,有关统计名单见附件。
二、填报要求
统计年报通过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填报。
在填报数据时,系统中出现错误或警告提示的,必须提交明确的解释。
1.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和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培育)等统计年报。
各区县于2020年4月5日前,组织辖区内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和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培育)等完成统计年报报表填写,并完成数据审核上报,同时,将以下统计纸质报表(从网报系统打印并加盖填报单位公章)收齐汇总后,一式二份,报送市科技局。
纸质材料包括:
(1)国家大学科技园综合情况表、在孵企业表;
(2)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情况表;
(3)创新型产业集群情况统计报表;
(4)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统计报表;
(5)未报原因说明。
2.众创空间年报。
各区县于2019年12月23日前,组织辖区内众创空间按要求完成统计年报报表填写,并完成数据审核上报;同时,将各众创空间综合情况统计表的纸质盖章报表报送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龙奥大厦F804室)。
3.科技企业孵化器年报。
各区县于2020年1月25日前,组织辖区内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按要求完成统计年报报表填写,并完成数据审核上报;同时,将各科技企业孵化器综合情
况统计表的纸质盖章报表报送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龙奥大厦F804室)。
三、有关要求
1.根据省科技厅部署安排,各相关统计均已纳入相关资质的考核内容,请各区县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文件要求,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根据各类统计的具体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做好辖区内相关统计任务的组织工作。
凡属统计调查范围内的项目及单位须做到据实、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数据,确保2019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年报统计)工作顺利实施。
因故不能上报的,请报送书面原因。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