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标权的情形
商标权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标作为企业的重要无形资产,其价值日益凸显。
商标权的保护成为企业竞争的关键因素。
本案例以某知名品牌商标侵权纠纷为背景,探讨商标权的法律保护。
二、案情简介原告:某知名品牌公司(以下简称“原告”)被告: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案由:商标侵权纠纷事实与理由:原告某知名品牌公司于2005年注册了“XX”商标,用于生产、销售服装、鞋帽等产品。
经过多年的经营,该品牌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2018年,原告发现被告在其销售的服装、鞋帽等产品上使用了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
为此,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
三、法院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的“XX”商标经过多年的使用,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构成驰名商标。
被告在其销售的服装、鞋帽等产品上使用了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判决如下:1. 被告立即停止在其销售的服装、鞋帽等产品上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2. 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10万元。
四、案例分析1. 驰名商标的保护本案中,原告的“XX”商标经过多年的使用,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构成驰名商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驰名商标享有较强的保护力度。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原告商标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对被告的侵权行为进行了严厉的制裁。
2. 商标侵权的判定商标侵权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导致消费者混淆的行为。
本案中,被告在其销售的服装、鞋帽等产品上使用了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
3. 赔偿损失的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侵权行为人应当赔偿被侵权人的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知识产权法》第三套作业(6-7单元)
《知识产权法》第三套作业(6-7单元)1单项选择题注册商标被撤销后,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的期限是()。
• A.自撤销之日起6个月内• B.自撤销之日起1年内• C.自撤销之日起2年内• D.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正确答案: B2单项选择题下列申请注册的商标,将依法被驳回的是()。
• A.在家具上申请注册“纯木”商标• B.在商品房上申请注册“高宏”商标• C.在药品上申请注册“娥眉山”商标• D.在电扇上申请注册“飞飞”商标正确答案: A3单项选择题根据我国《商标法》,注册商标的取得需要满足的程序条件是()。
• A.必须在中国有实际使用• B.必须向商标局提出书面申请• C.必须有商标价值估机构出具证明• D.必须有不侵权承诺保证正确答案: B4单项选择题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许可人不能再允许第三人使用注册商标,许可人自己也不能使用,该许可使用形式属于()。
• A.独占使用许可• B.普通使用许可• C.排他使用许可• D.法定使用许可正确答案: A5单项选择题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期为()。
• A.10年• B.20年• C.50年• D.不受限制正确答案: A6单项选择题下列选项中,属于构成商业秘密条件的是()。
• A.新颖性• B.显著性• C.秘密性• D.独创性正确答案: C7单项选择题纯羊毛标志属于()。
• A.联合商标• B.证明商标• C.集体商标• D.防御商标正确答案: B8单项选择题中央电视台“新闻1+1”节目名称在提出商标注册时,对于其中包含的“新闻”二字不予注册的理由是()。
• A.该文字属于通用词汇• B.该文字表现了所提供服务自身的特点• C.该文字己经被广泛使用• D.该文字属于他人专有标识正确答案: B9单项选择题我国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为自核准注册之日起()。
• A.5年• B.10年• C.15年• D.20年正确答案: B10单项选择题我国商标注册的原则是()。
《商标法》重点法条及意思分解
概述 《商标法》的年均律考分值为5分左右,同《专利法》相当,题型基本上限于选择题,⾃1996年以来⼀直未有案例分析题出现。
从历届考题看,本法的重点内容有以下四个⽅⾯: 1、注册商标的申请、续展、撤销及变更; 2、注册商标的许可使⽤; 3、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 4、侵犯商标权的⾏为形态及法律责任。
本法的理论性不强,⼏乎所有考题的解答都是对相关法条的直接援⽤或翻版,且所考查的多为细节性内容,故对考⽣熟读熟记法条提出了较⾼要求。
对此,我们在评述中会帮助读者理清并掌握这些重点法条。
⼀、重点法条: 第3条。
第4条。
相关法条:本法第34、36、37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2条。
意思分解: 1、我国商标法对商标注册采⾃愿原则(第5条有例外),惟注册商标始受法律保护,注册⼈对注册商标享有专⽤权。
2、商标注册⼈的专⽤权仅限于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的商品(第3、37条)。
3、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第4条第3款)。
4、注意商标注册主全包括哪些⼈(第4条第1款;《商标法实施细则》第2条)。
⼆、重点法条: 第5条。
相关法条:本法第33、36、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7条。
意思分解: 特别注意强制商标注册的两种商品:⼈⽤药品和烟草制品(《商标法实施细则》第7条。
三、重点法条: 第7条。
相关法条:本法第8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26条。
意思分解: 1、商标使⽤⼈的注明义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26条)。
2、重点掌握第8条:(1)不得使⽤的⽂字、图形种类(第1款)。
3、地名不得⽤作商标,但有例外:商标法实施前已使⽤地名的商标有效。
四、重点法条: 第9条。
第10条。
相关法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3条第2款、第14条第2款。
意思分解: 外国⼈在中国申请注册商标,必须委托国家⼯商局指定的商标代理商代理。
律考中常考查是哪下机关指定的代理商代理。
五、重点法条: 第13条。
第14条。
意思分解: 1、注意在第13条情形下,应另⾏申请注册。
假冒商标罪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商标作为企业的重要无形资产,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树立品牌形象、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然而,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假冒商标行为屡见不鲜,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侵害了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
为了维护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假冒商标罪进行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重点介绍假冒商标罪的法律规定。
二、假冒商标罪的定义假冒商标罪,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假冒商标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假冒商标罪的构成要件1. 主体要件假冒商标罪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自然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2. 客体要件假冒商标罪的客体是商标专用权。
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的独占使用权。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即构成假冒商标罪。
3. 客观要件假冒商标罪的客观要件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2)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3)情节严重。
4. 主观要件假冒商标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仍然实施。
四、假冒商标罪的刑事责任1. 刑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假冒商标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刑事处罚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假冒商标罪的情节严重,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额在二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2)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且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在国内外市场销售;(3)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且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在国内外市场销售;(4)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且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在国内外市场销售,同时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属于国家禁止销售的商品;(2)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属于假冒名牌商品;(3)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属于假冒他人知名商标的商品;(4)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属于假冒他人驰名商标的商品。
商标侵权总结(5篇)
根据《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_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照《_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十一条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商标侵权总结第2篇1、高额利润的诱惑。
假冒国际品牌产品,通常情况下可以获取高额利润。
而且因为品牌效应,销售比较容易。
由于高额利润的驱使,致使侵权或假冒精品名牌产品的不法行为屡禁不止。
2、现行政策法规存在缺陷且执法力度不够。
近几年来,为规范市场,虽然我国政策法规立法数量逐渐增多,但至今尚未有一部完整、系统的法律法规来确认市场执法和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地位、取权与体制。
行政执法手段缺乏,难于震慑不法分子。
作为商标侵权的一个重要执法部门,当前工商行政管理体制与严格依法行政、行政法治的建设与经济的发展还有不相适应的环节。
3、许多消费者偏品牌而不重产品本身,这也是产生商标侵权的一个温床。
商标一开始就是用来让顾客识别的,当这一信息被定位以后,顾客就只认牌子而不管其他了。
商标权部分主观题重点
不视为侵犯商标权的情形:
1、销售不知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且说明提供者得,不承担赔偿责任
2、注册商标含有本商品通用名称图形等,或直接表示商品某类特点的,以及含有地名的,注册商标专有权人无权禁止他人使用
商标注册的绝对禁止条件:
1、维护我国国家尊严和尊重他国及国际组织的规定
2、禁止具有不良社会影响的标志作商标的规定
3、关于地名作商标的禁止性规定
4、三维商标相关的
5、禁止使用他人的驰名商标
6、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商标权益
7、禁止使用虚假地理标志
积极条件:1、商标显著性 2、不得与他人商标混同
商标权的内容:
1、专有使用权
2、禁止权
3、转让权
4、许可他人使用权
特征:
1、禁止权效力大于使用权效力
2、是一种相对永久权
商标权人义务:
1、不得擅自改变注册商标
2、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3、不得自行转让注册商标
4、注册商标必须使用
商标权取得原则:
2、注册原则
3、申请在先原则
4、审查原则
5、资源注册原则
6、统一注册分级管理原则
7、商标注册与商标评审相结合的商标确权原则及司法救济原则
等级商标:同一经营者在自己生产经营的不同等级的同类商品上使用的系列商标
从属商标:同一经营者在自己生产经营的不同规格、幸好、样式的同一种商品上除使用统一的主商标外,为区别各自的特征而使用的从属于主商标的专用于标志某一特定商品的商标
5、给他人的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商标权穷竭: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被商标权人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合法投放到市场上,商标权人在这些商品上的商标权也已实现,其权利也因用尽而告消灭,商标权人失去了对该产品再次销售的控制权
抄袭商标的相关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企业品牌形象的重要标志。
在我国,商标法律制度不断完善,旨在保护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然而,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抄袭商标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侵犯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详细阐述抄袭商标的相关法律规定,以期为相关法律实践提供参考。
二、商标的定义与特征1. 商标的定义商标是指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商标分为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其中注册商标享有法律保护。
2. 商标的特征(1)识别性:商标应具有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便于消费者识别。
(2)显著性:商标应具有独特性,不易与其他商标混淆。
(3)可视性:商标应为可视性标志,便于消费者记忆。
(4)独占性: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他人不得擅自使用。
三、抄袭商标的法律定义抄袭商标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导致消费者混淆的行为。
四、抄袭商标的法律责任1. 侵犯商标专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
2. 损害商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八条,故意抄袭商标,损害商标注册人商誉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抄袭商标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抄袭商标的处罚措施1. 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 人民法院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一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责令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并可以处以罚款。
商标权纠纷
商标权纠纷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民事赔偿,涉及赔偿额计算方法的选择、具体计算 方法、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法定赔偿额的计算等方面问题。
(一)侵权损害赔偿额计算方法的选择性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了两种商标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即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 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这是根据中国多年 审判实践经验和借鉴国际做法制定出可行的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规定了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 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多年的审判实践说明,侵权行为实施地比较容易确定和判断,不易发生 争议。
损害赔偿
商标权纠纷
1982年8月23日通过的政策
01 引摘要
03 保护
目录
02 侵犯行为 04 认定
05 地域管辖
07 使用许可
目录
06 损害赔偿
《若干解释》第一条对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进行了解释,规定了侵犯注册商标专有权的三种新的行 为。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侵犯注册商标专有权行为的五种情形,其中第(五)项属于“兜底条款”,即“给 他人的注册商标专有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对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做了进一步 的规定,列举了两种情形:即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 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根据人民法院审理商标侵权案件的实践经验,还有某些比较突出的侵害商标权的行为,应当明确规定出来,保证 人民法院执法统一,更有效的对商标权进行保护。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哪些商标法第五十七条列举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七种行为:(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在自己的商标权被他人侵犯的时候,可以向与对方协商处理,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话,就请求当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行政处理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不过在此之前要先确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哪些,接下来就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假冒或仿冒行为假冒或仿冒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这类侵权行为可以具体分解为以下四种:(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4)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第一种行为是假冒行为,其余三种是仿冒行为。
假冒注册商标是最严重的侵害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同商标”,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二者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
“近似商标”,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
“类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其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混淆的商品。
在认定商品或者服务是否类似时,应以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一般认识综合判断,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可以作为判断类似商品或者服务的参考。
对商杯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李子柒案件法律解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李子柒,本名李佳琦,系某知名短视频平台上的田园生活博主。
2021年,李子柒因涉嫌侵权某知名品牌“某小黑”的商标而被起诉。
该案件引发了广泛关注,成为了社会热点。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李子柒案件进行解析。
二、案件焦点1. 李子柒是否侵犯了“某小黑”商标的专用权?2. 如果侵权成立,李子柒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三、法律解析(一)商标侵权认定1. 侵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构成侵权。
在本案中,李子柒在短视频中使用了与“某小黑”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可能构成侵权。
2. 商品相同或类似《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商品相同或类似是指商品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群体等方面具有相似性。
在本案中,若李子柒使用的商品与“某小黑”商标注册的商品相同或类似,则可能构成侵权。
3. 商标相同或近似《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商标相同或近似是指商标在文字、图形、颜色、声音等方面具有相同或相似性。
在本案中,若李子柒使用的标识与“某小黑”商标在文字、图形等方面具有相同或相似性,则可能构成侵权。
(二)法律责任1. 赔偿损失若李子柒的行为构成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被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合理开支等。
2. 消除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侵权人应当消除其侵权行为给被侵权人造成的负面影响。
在本案中,若李子柒的行为构成侵权,其可能需要消除对“某小黑”商标的负面影响。
3. 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侵权人可能面临罚款。
罚款数额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侵权情节、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等因素确定。
四、案件启示1. 创作者在创作过程中,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商标侵权认定的相关因素、司法判定及处理流程研究
商标侵权认定的相关因素、司法判定及处理流程研究◆孙 俊(江苏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江苏常州213000)ʌ摘要ɔ在认定商标侵权的过程中,要对商标相同与商标近似、相关公众、类似商品、服务与商品与服务的类似等相关因素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对商标侵权案件进行进行司法判定。
分析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定原则和处理流程,对于解决商标侵权纠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ʌ关键词ɔ商标侵权;相关因素;商标近似;司法判定 一㊁商标侵权认定的相关因素分析(一)商标相同与商标近似根据《商标法》的规定看出,对侵犯商标权行为的认定与判断商标的相同与近似实则密切相关。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而对何为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怎么判断商标相同或近似,法律、法规其实并没有更具体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解释》(以下简称《若干解释》)第九条的规定,《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商标相同,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二者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
其含义是指,从一般消费者的角度凭视觉,判断所对比的商标大体上不存在差别,就构成商标相同。
《若干解释》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
实践中,因商标近似而构成侵权的情形更为普遍。
所谓商标近似,是构成注册商标的各个要素相近似。
但哪些属于应当注意的商标比对的要素,过去实践中对其理解和适用并不统一。
商标侵权移送标准是怎么样的?
商标侵权移送标准是怎么样的?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涉嫌犯罪移交的问题,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规定的。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商标,这个是需要注册登记的,首先需要有一个自己的产品,然后到相关的机构注册这个商标,注册成功之后,这个商标的专属权就是属于你的任何人不可以侵害你的权利。
我国被称为是盗版大国,很多假冒伪劣的产品。
那么商标侵权移送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一、商标侵权移送标准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涉嫌犯罪移交的问题,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规定的。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九条 [假冒注册商标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七十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二)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三)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如能提出更加具体的问题,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涉嫌犯罪移交的问题,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规定的。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九条 [假冒注册商标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案例分析法律商标侵权(3篇)
第1篇一、背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商标在商业活动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商标作为一种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具有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保证商品或服务质量、促进商品销售等功能。
然而,商标侵权现象也日益严重,不仅损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法律商标侵权案例进行分析,以期为我国商标法律制度的发展提供借鉴。
二、案例简介原告:A公司,一家知名食品生产企业被告:B公司,一家新成立的食品企业案件事实:B公司在未经A公司许可的情况下,在其生产的食品包装上使用与A公司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使得消费者产生混淆。
A公司发现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
三、案例分析(一)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侵权行为需满足以下构成要件:1. 存在有效的商标权。
本案中,A公司的注册商标为有效商标,享有专用权。
2. 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
B公司在未经A公司许可的情况下,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侵犯了A公司的商标专用权。
3. 侵权行为具有过错。
B公司明知A公司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却故意侵权,具有过错。
4. 侵权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
本案中,B公司的侵权行为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损害了A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侵权行为的认定1. 商标相同或近似。
本案中,B公司在其产品包装上使用的标识与A公司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容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
2. 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
本案中,B公司生产的是食品,与A公司注册商标所使用的商品属于同一种类,构成侵权。
3. 使用商标的行为具有商业性。
本案中,B公司在其产品上使用与A公司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具有商业性,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三)赔偿责任的承担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侵权行为人应承担以下民事责任:1. 停止侵权行为。
本案中,法院判决B公司立即停止在其产品上使用与A公司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
商标侵权案例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商标是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具有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指示商品或服务质量、广告宣传等功能。
我国《商标法》明确规定,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然而,在市场经济中,商标侵权行为屡见不鲜,严重损害了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以一起商标侵权案例为切入点,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律认定、法律责任及维权途径进行探讨。
二、案例背景2018年,我国某知名饮料公司(以下简称“原告”)发现,市场上存在多家企业生产的饮料产品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似,且这些产品在包装、宣传等方面与原告产品高度相似,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
原告认为,这些企业的行为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案例法律分析1.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商标侵权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在本案中,被告生产的饮料产品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在包装、宣传等方面高度相似,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符合《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1)项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
2.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商标侵权行为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停止侵害;(2)消除影响;(3)赔偿损失;(4)罚款;(5)吊销营业执照;(6)其他法律责任。
在本案中,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3.维权途径针对商标侵权行为,商标权人可以采取以下维权途径:(1)协商解决:商标权人可以与侵权方进行协商,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2)请求行政保护:商标权人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请求其依法查处侵权行为;(3)提起诉讼:商标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方承担法律责任。
哪些行为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哪些行为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标法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做出了法律上的界定,《商标法》规定了下列七种情形:(一)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 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 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实施了以上任一种行为的,均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二、侵犯注册商标罪的构成要件侵犯商标罪同其他犯罪一样,也是由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建立相应的链接,指向相应的内容)等要件构成的。
假冒商标罪的特征,亦应从这四个构成要件进行分析。
(1)侵犯商标罪的犯罪客体。
这是指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受刑法保护的一定社会关系,即国家的商标管理活动和商标专用权主体的商标权。
具体地说,这种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客体是双重客体。
如果侵害的客体不是国家的商标管理活动和商标专用权主体的合法权益,而是刑法所保护的其他社会关系,则不构成侵犯商标罪,而构成其他某种犯罪。
(2)侵犯商标罪的犯罪客观方面。
这是指违反行为人商标管理法规,侵害他人注册商标的积极行为。
假冒商标的犯罪客观方面具体有如下特点:侵犯商标罪是一种以作为的方式所进行的犯罪。
商标专用权的义务主体所负的义务是不作为的义务,只要义务主体不实施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积极行为,就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反之就违反了自己的义务,侵犯了他人的商标专用权。
犯罪者违反的法规必须是商标管理法规。
如果违反的法规不是商标管理法规,而是其他方面的管理法规,也构不成侵犯商标罪,只能以其他犯罪论处。
美国商标侵权标准
美国商标侵权标准商标是企业建立品牌形象,保护商品和服务的重要标识。
在美国,商标权的保护是通过商标法律实现的。
商标侵权是指他人未经许可使用与他人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标识,导致公众对原商标产生混淆、误认或错误联想的行为。
为了保护商标权益,美国设立了一套严格的商标侵权标准。
一、商标侵权行为商标法对商标侵权行为提供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美国商标法第32条,以下行为可能构成商标侵权:1. 盗用商标:未经商标注册人授权,他人使用与已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将商品或服务投放市场。
2. 商标模仿:他人使用与已注册商标相似的商标,可能导致公众产生混淆、误认或错误联想。
3. 商标滥用:他人使用自己的商标,扰乱市场秩序,混淆公众。
二、混淆标准美国商标法中,混淆标准是判断商标侵权的重要准则。
根据美国商标法第43(a)条,以下几个因素被认为与商标侵权有关:1. 商标相似度:商标被侵权的程度与被侵权商标的相似度直接相关。
相似度越高,越容易导致公众的混淆。
2. 商品相似度:被侵权商标和侵权商标所表示的商品或服务是否相似,如果相似度高,则构成商标侵权的可能性也大。
3. 渠道相似度:被侵权商标和侵权商标在销售渠道上是否存在竞争关系,如果存在竞争关系,则构成商标侵权的可能性更大。
4. 注意程度:公众对商标的注意程度越高,越难以发生商标混淆,从而商标侵权的可能性也更低。
三、商标侵权的损害认定商标侵权产生的损害是商标法保护的核心目标之一。
根据美国商标法,商标侵权可以导致以下几种类型的损害认定:1. 实际损害:商标侵权行为导致原商标持有人的实际经济利益受到损害,如销售额下降、市场份额减少等。
2. 推定损害:商标侵权行为如果满足一定的条件,也可以推定为造成了经济损害。
例如,当商标被侵权使用一定时间后,即可推定为造成了一定的市场损害。
3. 惩罚性赔偿:在商标侵权行为中存在恶意、蓄意侵权的情况下,可能会被判决支付额外的惩罚性赔偿。
四、商标侵权诉讼程序在美国,商标侵权诉讼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提起诉讼:商标持有人向联邦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
商标权案件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商标是商品或服务区别于其他商品或服务的标志,具有标识性、广告性和独占性等特点。
商标权的保护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具有重要意义。
在我国,商标权的保护主要通过商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来实现。
本文将针对一起商标权案件进行分析,探讨相关法律问题。
二、案件背景原告甲公司系一家生产饮料的企业,拥有“X水”注册商标。
被告乙公司未经许可,在其生产的饮料产品上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的标识,构成商标侵权。
原告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乙公司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
三、法律分析1.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商标侵权行为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本案中,被告乙公司在相同商品上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的标识,符合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
2.商标相同或近似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商标相同是指商标的图形、文字、颜色等要素相同或者基本相同。
商标近似是指商标的图形、文字、颜色等要素相近似,容易导致混淆。
本案中,被告乙公司使用的标识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图形、文字、颜色等要素基本相同,构成商标近似。
3.商标侵权行为的举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本案中,原告甲公司作为原告,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被告乙公司存在商标侵权行为。
4.商标侵权赔偿责任的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商标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本案中,法院根据原告甲公司提供的证据,认定被告乙公司构成商标侵权,判决被告乙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甲公司经济损失。
浅谈商标侵权行为及其查处
<B style='color:black;background-color:#ffff66'>浅谈</B>商标侵权行为及其查处商标是国家和企业的重要财产。
保护商标及商标所有人的利益,已成为各国用以争取和维护本国竞争者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最大限度的占领市场的有效手段。
受商标潜在的价值驱使,借助他人知名商标搭“便车”销售自己的商品、将他人商标直接用于自己的产品上假冒注册商标等商标侵权行为时有发生,不仅严重侵犯了商标注册人的利益,而且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
因此,面对越来越多的商标侵权行为,加强对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保护,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已成当务之急。
一、商标侵权行为的概念及构成要件(一)商标侵权行为的概念商标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独占使用权。
商标权是一种独占权,商标权人独家享有在商标主管机关核定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
这种独占使用权受到法律的保护。
专用权具有绝对权的性质,它对于任何第三人都有约束力。
因此可见,任何商标的侵权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二)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商标专用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商标侵权行为也是一种特殊的民事侵权行为,在构成要件上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有所不同。
商标侵权行为构成要件有两个:一是损害行为。
损害行为是指威胁或破坏商标权专有性的行为。
商标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以专有性为其本质特征。
作为商标权人的专有权,在权利保护范围内,不允许他人侵犯。
二是行为的违法性。
行为的违法性,是指损害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损害了法律所保护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有两种情形:一是法律明确规定禁止该行为;二是法律虽未明文禁止,但该行为有悖于法律的内在精神和要求。
行为的违法性具有客观实在性。
在实践中,违法性的判断主要在于分析损害行为是否具有违法性阻却事由。
有阻却事由,则损害行为不具违法性,不构成商标侵权;无阻却事由,损害行为即具违法性,商标侵权成立。
商标侵权表现形式主要有哪些
商标侵权表现形式主要有哪些内容提要:商标侵权⾏为,是指侵犯他⼈注册商标专⽤权的⾏为。
根据《商标法》第52条的规定,商标侵权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类商标侵权⾏为,是指侵犯他⼈注册商标专⽤权的⾏为。
⼀般民事侵权⾏为有四个构成要件:⼀是侵权损害事实;⼆是加害⾏为的违法性;三是违法⾏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四是⾏为⼈主观上有过错。
⽽商标侵权⾏为构成要件有两个:⼀是损害⾏为;⼆是⾏为的违法性。
根据《商标法》第52条的规定,商标侵权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类:1、使⽤侵权。
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许可,在同⼀种或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使⽤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为。
使⽤侵权是实践中常见的⼀类商标侵权⾏为,根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使⽤他⼈的注册商标,必须经过商标注册⼈的同意,并签订注册商标使⽤许可合同。
如果未经同意即使⽤他⼈注册商标,⽆论其有⽆过错,都会构成对他⼈注册商标专⽤权的侵权。
与使⽤侵权密不可分的还有商标淡化,这是使⽤侵权的另⼀种表现形式。
如⼀些企业或个⼈在未取得商标所有⼈许可的情形下,将他⼈具有⼀定知名度的商标当作某类商品或服务的通⽤名称使⽤,或者当作⼚商名称、域名使⽤,使该商标⽆法区别于该类商品或服务的通⽤名称、⼚商名称、域名,从⽽损害了该商标的显著性,使得商标淡化。
其直接侵害对象是商标,间接侵害对象是商誉。
2、销售侵权。
是指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权的商品的⾏为。
经销商是商品⽣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媒介,负有向消费者提供合格商品的义务。
如果经销商向消费者提供侵犯他⼈注册商标专⽤权的商品,⽆疑是在帮助商标侵权⼈实现其⽬的,有损商标注册⼈及消费者的权益,故也将其规定为商标侵权⾏为。
对这种商标侵权⾏为,修订前的《商标法》规定了过错责任原则,即只有在经销商明知或应知其所经销的商品为侵权商品时,才追究经销商的商标侵权责任,在经销商⽆过错时,不成⽴商标侵权⾏为。
但这种规定虽然考虑到了⽆过错经销商的利益,也有利于商品的流通,但是毕竟不利于保护商标权,⽽且在实践中给执法带来了⼀定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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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标权的情形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这里的“使用”指的是任何将商标与商品相联系的行为,主要是通过印制、压模、喷涂等方式直接在商品上显现商标或者是将显现商标的物品附着在商品上,前者如无包装肥皂上的商标,后者如大多数商品包装上的商标。
此外,将商标在商业文书、商业广告中使用也属于商标的使用。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作为商品经销者,其经销的可以是单一商品,也可以是成千上万种商品,经销者无法掌握每一种商品的商标注册情况,也不可能分辨所有经营商品的真伪。
因此,法律在规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为侵犯注册商标的行为的同时,为保护正当经营者的合法利益,法律对商品销售者的侵权责任进行了特别规定,即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如果不能证明该商品的合法来源或是出于故意,即明知销售的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
伪造是指在注册人不知道、也未授权的情况下,通过抄袭摹仿方式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擅自制造一般是指制造商标标识者与该商标注册人存在商标使用许可关系或者委托印制商标标识关系,但在该商标注册人授权以外制造商标标识的行为。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此项行为通常被称为“反向假冒”,其危害性在于妨碍他人对注册商标的使用。
五、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根据有关部门的解释,“误导公众”并不是要求发生实际的误认,只要其使用方式有可能造成误认就构成了侵权。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此项行为的前提是行为人存在主观的故意,否则将不构成侵权行为。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此项行为并没有确切的外延,实际上是对执法者的授权。
有了该项授权,执法者就可以制裁那些上述行为之外的商标侵权行为,以防不法分子钻法律的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