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检测能力范围

合集下载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检测、评价机构技术能力考核的管理办法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检测、评价机构技术能力考核的管理办法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检测、评价机构技术能力考核的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2.27•【字号】粤卫规〔2017〕1号•【施行日期】2017.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卫生监督正文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检测、评价机构技术能力考核的管理办法(广东省卫生计生委2017年2月27日以粤卫规〔2017〕1号发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一、总则为规范广东省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检测、评价工作,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共场所卫生标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卫生规范》等要求,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广东省范围内开展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检测评价的机构需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技术能力考核。

技术能力考核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疾病预防控制系统以外机构(以下称非疾控机构)的考核及管理工作,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检测评价机构技术能力考核及后续管理工作。

本办法适用于省级开展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检测、评价机构技术能力的考核与管理工作。

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制定考核办法。

三、组织机构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建立省级专家库,成立省级考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职责包括:(一)受理市级疾控机构及非疾控机构的考核申请及组织对相关申请材料的审查;(二)组织现场考核;(三)有关后续管理工作;(四)指导县级疾控机构的考核工作;(五)承担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考核程序(一)申请。

申请机构应提交以下资料:1.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检测、评价机构技术能力考核申请表(附件1);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3.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复印件);4.管理和专业人员名单及学历证明或职称证明;5.相关仪器设备名称及技术参数;6.公共场检验、检测与卫生学评价报告;7.曾经完成得相关工作总结报告。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技术能力考核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技术能力考核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技术能力考核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4.20•【字号】•【施行日期】2017.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政医管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技术能力考核的通知京卫疾控?2017?29号各有关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检测机构: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工作,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我委拟组织开展2017年北京市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机构技术能力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公共场所卫生检验(以下简称A类)或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验(以下简称B类),并且出具的检验、评价报告用于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技术服务机构。

A类:可以独立承担旅店业、文化娱乐场所、理发店、游泳场所、商场(店)等卫生标准(GB9663~72-1996)规定的常规检测项目;B类:可以独立承担《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DB11/485-2011)、《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和《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5部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GB/T18204.5-2013)规定的常规检测项目。

二、考核时间2017年7月-8月三、考核办法(一)考核方式主要对机构人员进行笔试、模拟操作和盲样检测三种方式,其中盲样检测分为现场操作和非现场回报检测数据两部分。

(二)考核内容和要求1.笔试:考核公共场所卫生检测的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等。

能够全面掌握本机构申报项目相关专业技术的人员3-5名参加笔试,内容范围如下:(1)A类:《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1部分:物理因素》(GB/T18204.1-2013)、《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2部分:化学污染物》(GB/T18204.2-2014)、《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3部分:空气微生物》(GB/T18204.3-2013)、《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4部分:公共用品用具微生物》(GB/T18204.4-2013)、《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6部分:卫生监测技术规范》(GB/T18204.6-2013)和《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有关技术内容;(2)B类:《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5部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GB/T18204.5-2013)、《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DB11/485-2011)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有关技术内容;(3)相关法律法规标准。

辽宁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定

辽宁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定

辽宁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定(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经典范文,如管理制度、管理办法、管理规定、规程规范、条例细则、程序标准、岗位职责、管理守则、试题大全、其他范文等等,想了解不同范文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Moreover, our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classic sample texts for everyone, such as management systems, management methods, management regulations, rules and regulations, detailed rules and regulations, procedural standards, job responsibilities, management rules, complete test questions, and other sample texts. If you want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sample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辽宁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定公共场所,管理规定,卫生相关文章是您现在所需?可能你尚不了解公共场所,管理规定,卫生相关文章写作格式内容,下面本店铺整理的辽宁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定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息不受干扰。
室外噪音:公共场所的外围环境 噪音分贝限值则应更低,一般不 超过55分贝,以防止噪音污染
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这些噪音限值要求可以通过合理 的建筑设计、材料选择和运营管
理来达到。
照明强度和均匀度
照明强度
公共场所的照明强度应满足人们正常视觉活动的需要,同时 避免过强或过弱的照明对人们造成不适。照度单位一般为勒 克斯(lx),不同场所的照度要求也有所不同。
游离余氯
描述
游离余氯是指饮用水经过加氯消毒后,水中剩余的游离氯浓度。它是保证饮用 水微生物安全性的重要指标。
限值要求
根据国家标准,饮用水中游离余氯的浓度应保持在一定范围内,以确保水的消 毒效果。一般情况下,游离余氯的浓度应保持在0.3-4.0mg/L之间。
pH值、浑浊度、色度
描述 pH值:衡量水的酸碱度,即水中氢离子浓度的负对数。
害物质的挥发和排出。
03
水质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饮用水中的总大肠菌群
描述
总大肠菌群是评价饮用水卫生质量的 重要指标之一。它指的是一群在特定 条件下能发酵乳糖产酸产气的需氧和 兼性厌氧革兰氏阴性无芽孢杆菌。
限值要求
根据国家标准,饮用水中不得检出总 大肠菌群。这意味着每100mL水样中 不得检出总大肠菌群。
提升公众生活质量
清洁、卫生的公共场所能 够提高公众的生活质量, 增强公众的幸福感。
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通过维护公共场所的卫生 ,能够展示社会的文明形 象,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指标与限值设定的目的
量化卫生标准
通过设定具体的卫生指标和限值,能够明确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 ,便于监管和评估。
预防和控制疾病传播
合理的卫生指标和限值要求能够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在公共场所的传 播,保护公众健康。

公共场所卫生规范及标准(全)

公共场所卫生规范及标准(全)

公共场所卫生规范及标准(全)公共场所培训材料——卫生规范及标准编辑:jawsjd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11-01-01 浏览次数:487住宿业卫生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为加强住宿场所卫生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防止传染病传播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从事经营服务的住宿场所。

第三条用语含义(一)住宿场所,是指向消费者提供住宿及相关综合性服务的场所,如宾馆、饭店、旅馆、旅店、招待所、度假村等。

(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是指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三)储藏间,是指用于存放客用棉织品、一次性用品等物品的房间。

(四)工作车,是指用于转送及暂存客用棉织品、一次性用品及清洁工具等物品的车辆。

(五)公共用品用具,是指供给顾客使用的各种用品、用具、设备和设施总称,包括床上用品、盥洗物品、饮具、清洁工具、拖鞋等。

(六)健康危害事故,是指住宿场所内发生的因空气质量、水质不符合卫生标准、用品用具或设施受到污染导致的群体性健康损害事故。

第二章场所卫生要求第四条选址、设计及竣工验收(一)住宿场所建设宜选择在环境安静,具备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且不受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影响的区域,并应同时符合规划、环保和消防的有关要求。

(二)新建、改建、扩建住宿场所在可行性论证阶段或设计阶段和竣工验收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卫生学评价。

第五条场所设置与布局(一)住宿场所主楼与辅助建筑物应有一定间距,烟尘应高空排放,场所25米范围内不得有有毒有害气体排放或噪声等污染源。

(二)住宿场所应当设置与接待能力相适应的消毒间、储藏间,并设有员工工作间、更衣和清洁间等专间。

公共卫生检测标准

公共卫生检测标准

公共卫生检测标准公共卫生检测是指对环境、食品、饮用水、空气、工作场所等公共场所进行监测和评估,以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

公共卫生检测标准是对这些检测活动的要求和规范的总称,是保证检测结果准确可靠的重要依据。

一、环境检测标准。

环境检测是指对大气、水体、土壤、噪音等环境要素进行监测和评估。

环境检测标准应包括监测方法、设备要求、取样点位、监测频次、数据处理和评价标准等内容,确保监测结果客观准确。

二、食品检测标准。

食品检测是指对食品中的有害物质、营养成分、添加剂等进行监测和评估。

食品检测标准应包括取样方法、检测项目、检测限值、仪器设备要求、检测方法等内容,以保障食品安全和质量。

三、饮用水检测标准。

饮用水检测是指对饮用水中的微生物、重金属、有机物、放射性物质等进行监测和评估。

饮用水检测标准应包括取样点位、监测频次、检测项目、限值要求、仪器设备要求等内容,以保证饮用水的安全性。

四、空气检测标准。

空气检测是指对空气中的颗粒物、有害气体、臭氧、二氧化硫等进行监测和评估。

空气检测标准应包括监测方法、监测点位、监测频次、评价标准等内容,以保障空气质量和公众健康。

五、工作场所检测标准。

工作场所检测是指对工作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和评估。

工作场所检测标准应包括监测项目、监测方法、评价标准、防护措施要求等内容,以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

六、医疗卫生检测标准。

医疗卫生检测是指对医疗机构、医疗器械、医疗废物等进行监测和评估。

医疗卫生检测标准应包括监测项目、监测方法、评价标准、卫生要求等内容,以保障医疗卫生安全。

总结。

公共卫生检测标准是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的重要保障,各类检测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预防疾病、保护环境、促进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应当充分重视公共卫生检测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不断完善和提高标准,以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规定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规定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规定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规定1为搞好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安全和卫生管理,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工作环境。

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范围:办公室、教室、会议室,多媒体室、阅览室、实验室、保健室、运动场、活动室、食堂、厕所等。

第二条教室、阅览室内采光、照明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要求。

第三条必须并保持教室、阅览室等的空气流通,做好通风设备设施的管理。

第四条做好周边环境、场所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减少或禁止噪音,保证教学、工作、生活的正常开展。

第五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实验室的废弃物,随时清除生活垃圾,营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

第六条体育场地要经常检查场地设施,发现设施损坏,应及时维修,保证使用安全。

严禁一切车辆进入体育场地内。

体育场地只提供校内学生及教职工活动,校外人员必须办理租借手续,方准提供使用。

要保持体育场地内外以及周边环境的整洁卫生。

第七条学校的校舍维修、改造以及设计必须符合有关管理部门的安全卫生要求。

第八条公共场所的使用部门应当建立安全卫生管理责任制度,并配合学校安全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卫生检查与监督管理。

第九条学校按有关规定对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从业人员随时进行安全卫生培训并做好考核工作。

第十条为保证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卫生工作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或健康合格证,才能从事本项工作。

第十一条公共场所、公共环境工作人员应该按规程操作。

第十二条凡不按本规定操作的单位或个人,如发生事故,学校将按有关法规进行人员调整,情节严重者,并进行经济处罚,追究法律责任。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规定21、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领取“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后方能上岗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卫生部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01.16•【文号】卫监督发[2009]5号•【施行日期】2009.01.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监督正文卫生部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切实履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职责,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水平,我部组织制定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见附件),决定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量化分级制度)。

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推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是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模式向风险度管理转变的一种方式。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给予充分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实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的相关工作机制,确保顺利开展。

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的要求,结合本省(区、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切合实际的量化标准,认真组织实施。

同时,要加强对地方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

三、各地要对卫生监督员进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的培训,提高监督员对法律、法规及《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的认识水平,准确掌握标准和要求,不断提高监督水平。

四、各地要加强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的宣传力度,向社会提供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信息。

要注意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普及公共场所卫生知识,提高消费者的认知和防范能力。

五、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要分步实施,稳步推进。

2009年各地要重点在住宿业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至2009年12月底,各省会城市要对辖区内不少于50%的住宿业,其他城市要对辖区内不少于40%的住宿业实施量化分级管理。

请各省(区、市)于2009年12月底前将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开展情况书面报我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

公共场所安全检查

公共场所安全检查

公共场所安全检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安全意识的日益增强,公共场所安全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为了确保人们在公共场所的安全,相关部门开展了安全检查工作,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障市民的安全。

本文将从公共场所安全检查的重要性、检查内容和实施方法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重要性公共场所安全检查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公共场所是人们日常活动的重要场所,如商场、学校、医院、车站等。

这些地方人流量大,人员聚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

公共场所安全检查的目的是为了预防潜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市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检查内容公共场所安全检查的内容多种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设施设备检查:公共场所的设施设备是保障市民安全的基础。

检查人员会仔细检查场所的电路、灭火设备、安全出口、紧急疏散通道等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 消防安全检查:防火工作是保障公共场所安全的重要环节。

检查人员会核实场所的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是否存在火源,是否有疏散预案等,并对职员的消防知识进行考核。

3. 人员背景调查:安全检查不仅仅是对场所设施的检查,也包括对从业人员的背景调查。

检查人员会对从业人员的工作经历、学历、犯罪记录等进行核查,以确保市民在公共场所接受服务时的安全。

4. 防恐工作:在当前严峻的安全形势下,防止恐怖袭击成为公共场所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检查人员会对场所周边的安全防护设施、监控系统、安保人员等进行监测和评估。

三、实施方法为了确保公共场所安全检查的有效性,相关部门和机构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 定期检查:公共场所安全检查需要定期进行,以确保检查的及时性和连续性。

相关部门会制定明确的时间计划,并通知相关单位提前做好准备。

2. 专业人员参与:安全检查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的人员参与。

相关部门会派遣经过培训的安全检查人员,他们能够快速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改善建议。

3. 多方合作:公共场所安全检查需要多个部门的协同合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 天然游泳场所应配备PH值等水质检测设备。 • 天然游泳场所应设立天气预报、水温告示牌。
a
21
沐浴场所卫生要求
• (一)沐浴场所应设有休息室、更衣室、沐浴区、公共卫生间、清洗消毒间、锅炉房 或暖通设施控制室等房间。更衣室、沐浴区、公共卫生间分设男女区域,休息室单独 设在堂口、大厅、房间等或与更衣室兼用。各功能区要布局合理,相互间比例适当, 符合安全、卫生、使用要求。更衣室、浴区及堂口、大厅、房间等场所应设有冷暖调 温和换气设备,保持空气流通。
• 第十二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生活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游泳场(馆)和公共浴室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a
14
室内空气质量
• 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采光、照明、新风量、甲醛、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噪 声
• 不同场所监测项目不同
a
15
• 第十三条 公共场所的采光照明、噪声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公共场所应当尽量采用自然光。自然采光不足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配置与其经营场所规模相适
a
10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要求
1、通风管道清洗资料(清洗服务机构资质、施工方案、影像资料等)。 2、空气过滤、冷凝盘管、加湿器等设备清洗、 消毒记录。 3、开放式冷却塔清洗、消毒记录。 4、空调系统竣工图。
5、开放式冷却塔、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每年全面检查、清洗记录 ,空气过滤网、过滤源自和净化器等每六个月检查或更换a
8
公共场所用品用具清洗消毒
• 消毒原则 :公共场所的预防性措施应以清洁为主,消毒的意义有限。 • 消毒对象 公共场所是指除公共交通工具以外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的所
有场所,包括餐馆、饭店:商务楼、商场;体育场馆,文化娱乐场所:洗浴、理发、美容 场所;候诊室、候车(机、船)室等。

公共卫生检测标准

公共卫生检测标准

公共卫生检测标准公共卫生检测是指对公共场所、环境、食品、饮用水等进行检测,以保障公众健康和预防疾病传播。

公共卫生检测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公众健康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公共卫生检测标准的重要性、制定过程和执行方法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公共卫生检测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公众健康。

公共场所、环境、食品、饮用水等直接关系到公众的身体健康,而这些方面的安全与否需要通过检测来进行评估。

制定公共卫生检测标准可以规范检测流程和方法,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保障公众的健康安全。

其次,公共卫生检测标准的制定需要经过科学论证和实践验证。

在制定公共卫生检测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相关领域的最新科研成果和技术进展,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论证和验证。

只有经过科学的论证和实践验证,才能确保制定的标准科学、合理、可行。

另外,公共卫生检测标准的执行需要严格依照标准操作规程进行。

执行公共卫生检测标准时,需要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检测过程的严谨性和可靠性。

同时,执行人员需要具备专业的技术和操作能力,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此外,公共卫生检测标准的执行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可以对执行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同时,对于违反执行标准的行为需要进行严肃处理,以保障公共卫生检测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综上所述,公共卫生检测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公众健康至关重要。

只有科学合理地制定和严格执行公共卫生检测标准,才能有效地保障公众的健康安全。

希望相关部门和机构能够高度重视公共卫生检测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工作,共同为公众健康安全保驾护航。

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条例

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条例

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条例第一条为了维护公共场所的安全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共场所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商场、超市、餐厅、娱乐场所、医院、学校、公园等地方。

第三条公共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公共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当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条公共场所应当落实安全设施管理,确保安全出口通道畅通,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定期进行安全设施检查和维护保养。

第六条公共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场所的安全。

第七条公共场所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消防演练,保证消防器材齐全有效,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第八条公共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监控管理制度,安装监控设备,加强监控巡查,提高场所的安全防范能力。

第九条公共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及时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效率。

第十条公共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处理制度,及时报告并展开事故调查处理,加强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

第十一条公共场所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推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公共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定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和群众的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公共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定期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四条公共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奖惩制度,对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严重违反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公共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管理档案,定期进行安全管理档案检查和整改。

第十六条公共场所应当加强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安全管理信息共享和保障。

第十七条公共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工作不力或失职失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如何界定哪些检测工作无需取得资质认定,看这里!

如何界定哪些检测工作无需取得资质认定,看这里!

如何界定哪些检测工作无需取得资质认定,看这里!近日,有网友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众留言系统咨询关于“如何界定哪些检测工作无需取得资质认定”的有关问题,相关部门给予了答复。

该系统是为广大从业人员解答疑问的在线服务平台,有很多非常有代表性的问题,小编选择大家关注较多的几个话题进行了整理,供各位同行参考。

1、如何界定哪些检测工作无需取得资质认定问:根据国市监检测〔2019〕206号文,各地对于仅从事科研、医学及保健、职业卫生技术评价服务、动植物检疫以及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房屋鉴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等领域的机构,不再颁发资质认定证书。

但在具体执行中,各地的做法区别很大。

请问:①、确定是否受理的界定标准是什么?是从最终的报告用途出发(比如在报告中申明仅用于研发)?还是从标准的类型出发(如SN/T的标准就是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算检验检疫)?②、对于交叉的部分如何界定。

比如,食品安全法中规定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取得资质认定,但如果机构是综合性食品检测机构,开展食用猪肉中的猪瘟病毒检测,会受理吗?答:①、依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相关管理规定,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活动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取得资质认定。

从检验检测领域来说,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应当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无需取得资质认定。

②、依照《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取得资质认定。

2、关于防雷、特种设备等资质认定问题问:请问改革意见中“法律、行政法规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另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避免相同事项的重复认定、评审。

”是不是防雷、特种设备等检测因为有《气象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规定,就无法申请资质认定了?如果是,这类的还有哪些?答:您好,防雷、特种设备等检测无法申请资质认定。

《气相法》、《特种设备安全法》与《计量法》对设计检验检测机构的规定存在主题交叉,依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防雷设备、特种设备的检测不再进行资质认定。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标准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标准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标准首先,公共场所卫生检测需要考虑的因素有很多,包括空气质量、水质、卫生间卫生、食品安全等。

针对不同的公共场所,卫生检测的重点和方法也会有所不同。

比如,对于餐饮场所,需要重点检测食品的卫生安全,而对于医疗机构,则需要关注医疗废物的处理和医疗设施的清洁情况。

其次,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标准需要有具体的指标和标准。

比如,空气质量可以通过检测PM2.5、PM10、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指标来评估;水质可以通过检测PH值、余氯含量、重金属含量等指标来评估;卫生间卫生可以通过检测细菌总数、大肠杆菌、霉菌等指标来评估。

这些指标和标准是科学的依据,可以帮助我们客观地评估公共场所的卫生情况。

另外,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标准还需要有明确的检测方法和流程。

不同的检测项目需要使用不同的检测设备和方法,而且在检测过程中需要遵守一定的流程和标准操作规程,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比如,在进行食品安全检测时,需要采集样品、准备样品、进行检测分析、评估结果等一系列流程,每个环节都需要严格执行标准操作规程。

最后,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标准的执行和监督也是非常重要的。

只有严格执行标准,才能保证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

监督部门需要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检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同时,公众也应该增强对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意识,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共同维护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

总之,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标准是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保障。

只有建立科学、合理的卫生检测标准,加强执行和监督,才能确保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

希望各级监管部门和公众能够共同努力,为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保驾护航。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
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通常由相关的卫生部门或政府制定,并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期
检验。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
1. 视察检查:检查人员可以进行现场视察,观察公共场所的整洁程度、卫生设施的运
行情况、垃圾处理情况等。

2. 取样检测:检查人员可以采集公共场所的表面、空气、水等样品,送往实验室进行
细菌、病毒、霉菌等方面的检测。

3. 温度检测:对于食品经营场所等需要保持一定温度的场所,检查人员可以使用温度
计测量温度是否符合要求。

4. 化学物质检测:对于一些公共场所使用的化学物质,如消毒剂、洗涤剂等,可以进
行化学成分和浓度的检测。

5. 设施设备检查:检查人员可以检查公共场所的卫生设施和设备,如洗手间的水龙头、马桶、洗手液等是否正常运行,并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修理。

这些方法可以综合使用,以确保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解读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解读

二、明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主要内容
(一)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设置情况及卫生管理制度; (二)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
噪声的检测情况; (三)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情况; (四)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
二、明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主要内容
(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情况; (六)安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考核情况; (七)公共卫生用品进货索证管理情况; (八)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 (九)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记录的其他情况。
7.预防性卫生监督:公共场所的选址、设计、装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的要求。
公共场所室内装饰装修期间不得营业。进行局部装饰装修的,经营者 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营业的非装饰装修区域室内空气质量合格。
8.禁烟: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 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 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
(一)未按照规定建立卫生管理制度、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 职卫生管理人员,或者未建立卫生管理档案的;
第四章 法律责任
(二)未按照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或者安排未经相关卫生法 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考核的从业人员上岗的;
(三)未按照规定设置与其经营规模、项目相适应的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或 者擅自停止使用、拆除上述设施设备,或者挪作他用的;
劝阻。(无处罚条款)
9.场所自测: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 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 次;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规范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

2024年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3篇)

2024年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3篇)

2024年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一、新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何时颁布。

什么时候施行。

答。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____年____月____日颁布的,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施行。

二、公共场所有那些。

答: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国公共场所的范围主要是指下列公共场所:①宾馆、饭店、旅馆、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②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③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④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⑤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⑥商场(店)、书店;⑦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共7类____种。

三、谁是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

答。

公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四、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多长时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答。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五、公共场所哪些指标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答: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顾客用品用具等六、公共场所经营者如何对上述指标进行检测。

答。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规范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检测结果。

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中有何职责。

答: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开展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检测、评价等业务的技术服务机构。

主要承担以下职责:答:1、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任务。

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检测项目工作手册

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检测项目工作手册

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检测项目工作手册摘要:一、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背景及意义二、监测范围与内容三、监测方法与流程四、监测结果分析与处置五、监测项目的可持续发展与优化正文: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项目工作手册一、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背景及意义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是为了掌握全市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加强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

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发的《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项目工作手册(2023年度)》要求,全市范围内开展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工作。

本次监测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场所基本情况调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调查和健康危害因素监测。

二、监测范围与内容监测范围涵盖各类公共场所,如医疗机构、理发店、酒店、超市、公交站候车室等。

监测内容主要包括:1.公共场所基本情况调查:对场所的基本信息、卫生设施、管理水平等进行调查。

2.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调查: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职业卫生知识掌握程度等进行调查。

3.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对场所内的温度、相对湿度、噪声、风速、PM2.5、PM10、甲醛、氨等健康危害因素进行监测。

三、监测方法与流程1.现场调查:通过实地考察、访谈等方式,收集公共场所的基本情况、卫生设施、管理水平等信息。

2.采样检测:在公共场所进行空气、水质、公共用品等样本的采集,送检部门进行实验室检测。

3.数据整理与分析:将监测数据进行整理、统计分析,评估公共场所健康危害风险。

4.结果反馈与处置:将监测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和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加强卫生管理。

四、监测结果分析与处置1.分析监测数据,掌握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的分布、程度及变化趋势。

2.根据监测结果,评估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发现卫生死角和潜在风险。

3.针对存在问题的场所,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和建议,指导单位整改。

4.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对整改后仍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场所,依法予以查处。

五、监测项目的可持续发展与优化1.定期开展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形成长效机制,提高监测覆盖率。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标准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标准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标准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是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的重要环节,合理的卫生检测标准能够有效地提高公共场所的卫生水平,减少疾病传播风险,提升公众满意度。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首先,公共场所卫生检测应该包括对各类公共场所的卫生设施、卫生环境以及卫生管理情况的全面检测。

卫生设施包括洗手间、厕所、餐厅厨房等,卫生环境包括空气质量、噪音污染等,卫生管理情况包括卫生人员的资质和管理制度等。

这些方面的检测能够全面评估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为改进提供依据。

其次,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标准应该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科学性是指卫生检测标准应该建立在科学的依据之上,符合卫生学原理和实践经验;可操作性是指卫生检测标准应该具有一定的操作性,能够被卫生监管部门和相关单位所接受和执行。

只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标准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再次,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标准应该具有时效性和动态性。

时效性是指卫生检测标准应该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而不断更新,以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动态性是指卫生检测标准应该能够根据不同公共场所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保证其适用性和有效性。

最后,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标准的制定应该注重参与和公开。

各级卫生监管部门、专业卫生机构、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以及公众都应该参与到卫生检测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形成多方参与、多方协商的机制,以确保卫生检测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同时,卫生检测标准的制定过程应该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正公平。

总之,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标准的制定是一项重要的工作,需要各方共同努力,确保其科学性、可操作性、时效性和公开性。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提升公共场所的卫生水平。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标准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标准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标准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是指对各类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进行定期检测和评估,以确保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符合相关卫生标准,保障公众健康。

公共场所包括但不限于餐饮场所、商场、医院、学校、公园、厕所等各类人员密集的场所。

卫生检测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预防传染病、保障公众健康、提升城市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公共场所卫生检测应当包括对环境卫生、设施设备卫生、人员卫生等多个方面的检测内容。

环境卫生包括空气质量、噪音污染、地面清洁程度等;设施设备卫生包括卫生间、食品加工区、医疗设备等的清洁卫生情况;人员卫生包括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习惯、健康状况等。

这些方面的检测内容需要综合考虑,全面评估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

其次,公共场所卫生检测应当遵循一定的标准和方法。

标准的制定需要参考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检测方法应当科学合理,包括现场检测和实验室分析两种方式,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检测过程中需要注意对检测人员的培训和资质认证,确保检测工作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再次,公共场所卫生检测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检测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检测工作的公正、透明和规范进行。

对于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公共场所,相关部门应当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进行跟踪检查,直至达到卫生标准要求。

最后,公共场所卫生检测的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公众有权了解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相关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公共场所卫生检测结果,并根据检测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提醒公众注意卫生习惯,促进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的改善。

综上所述,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公众健康、预防传染病、提升城市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检测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检测工作的公正、透明和规范进行,同时加强对检测人员的培训和资质认证,提高检测工作的专业性和可靠性。

公众也应当关注公共场所卫生检测结果,增强卫生意识,共同维护公共场所的卫生环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1
可吸入颗粒物
卫生部《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2006)
12
甲醛
公共场所空气中甲醛测定方法GB/T 18204.26-2000
13
尿素
游泳池水中尿素测定方法GB/T 18204.29-2000
14
TVOC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2006)GB50325-2001
15
细菌总数
公共场所空气微生物检验方法细菌总数测定GB/T 18204.1-2000公共场所毛巾、床上卧具微生物检验方法细菌总数测定GB/T 18204.4-2000公共场所浴盆、脸(脚)盆微生物检验方法细菌总数测定GB/T 18204.11-2000公共场所茶具微生物检验方法细菌总数测定GB/T 18204.2-2000游泳池水微生物检验方法细菌总数测定GB/T 18204.9-2000风管内表面微生物检验方法卫生部《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2006)附录I送风中微生物检验方法卫生部《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2006)附录D
3
温度
公共场所空气中温度测定方法
GB/T18204.13-2000
仅做显式
湿度计法
4
相对湿度
公共场所空气中湿度测定方法
GB/T18204.14-2000
仅做氯化锂
湿度计法
5
风速
公共场所风速测定方法GB/T18204.15-2000
6
气压
公共场所气压测定方法GB/T18024.16-2000
7
采光系数
公共场所
16
大肠菌群
公共场所茶具微生物检验方法GB/T18204.3-2000
公共场所毛巾、床上卧具微生物检验方法
GB/T18204.5-2000
公共场所浴盆、脸脚盆微生物检验方法
GB/T18204.12-2000
理发用具微生物检验方法GB/T18204.6-2000
游泳池水微生物检验方法GB/T18204.10-2000
20
嗜肺军团菌
冷却水、冷凝水中嗜肺军团菌检验方法卫生部《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2006)》附录A
17
金黄色葡萄球菌
理发用具微生物检验方法金黄色葡萄球菌测定
GB/T 18204.7-2000
18
真菌总数
送风中微生物检验方法卫生部《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2006)》附录D风管内表面微生物检验方法卫生部《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2006)》附录I
19
β-溶血性链球菌
送风中微生物检验方法卫生部《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2006)》附录D风管内表面微生物检验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法卫生部《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2006)》附录I
公共场所采光系数测定方法GB/T18024.20-2000
8
照度
公共场所照度测定方法GB/T18204.21-2000
9
噪声
公共场所噪声测定方法GB/T18204.22-2000
10
新风量
公共场所室内新风量测定方法GB/T 18204.18-2000卫生部《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2006)附录B
公共场所检测能力
检测项目类别
序号
检测项目/参数
检测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
限制范围或说明
公共场所
1
一氧化碳
公共场所空气中一氧化碳测定方法
GB/T18204.23-2000
仅做不分光红外气体分析法
2
二氧化碳
公共场所空气中二氧化碳测定方法
GB/T18204.24-2000
仅做不分光红外气体分析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