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管脚手架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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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管脚手架分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诚信、双方自愿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现就钢管脚手架项目承包事项,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睢宁县人民东路南保障安居工程(凯旋府邸)三期小区工程
二、承包方式和范围:
1、乙方以单价包干的方式承包甲方的楼,项目外脚手架搭拆及安全围护设施搭拆工程;
2、乙方向甲方提供楼全部木工支模的模板支架、钢管、扣件类材料等。
三、承包内容:
1、外墙双排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
2、四口、五临边防护设施的搭设与拆除;
3、塔吊平台、卸料平台、防护棚、操作机械棚、安全通道等工程必须的安全设施的搭设与拆除;
4、外墙脚手架每两层满铺竹笆板;脚手架外立面采用密目防阻燃安全网;
5、全部外架搭设钢管涂刷油漆颜色按公司规定要求涂刷;
6、全部悬挑架系统必须采用16#国标安全工字钢、钢丝绳,并按规定要求设置,方案须通过项目部审批;
7、电梯井道隔离、现场临时脚手架四步一隔离,脚手架外部水平挑网的搭设与拆除;
8、有关含甲方各工种搭设相关操作架子;
9、全部承包范围内工作的电焊、预埋、安拆等工作;
10、配备一名管理人员协助工程管理,随时安排服从项目部指挥;
11、所有工种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
12、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所需机械由乙方自理;
13、外墙装饰阶段施工时,脚手架竹排必须按甲方要求铺设;
14、按公司要求做好文明工地施工。
四、承包单价及付款方式:
1、综合单价:甲方统一根据施工图建筑面积(面积计算以江苏定额计算标准)按综合单价42元/平方米,单价中包含所有人工、材料、进出场费、维护更新费、文明工地、质量、安全、进度、材料检测费等;
2、搭设承包期:18个月。
合同承包期以乙方进场搭设完成两个排架后经双方确认的时间算起,以甲方通知外架可以拆除时终止。如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长,延长在30天内按单体建筑面积每天每平方米0.05元支付乙方超期费。
3、综合单价不含税费:(含江苏省文明工地费3元/㎡;进度、质量、安全验收开支0.5元/㎡每项)
4、付款方式:乙方已完工程主体6层甲方支付15%工程款;主体工程12层付工程款15%;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外脚手架具备外装施工使用后15天内付至工程款70%;余款在外架拆除,材料全部清运出场后,6个月内付清。
五、甲方责任:
1、提供场地给乙方堆放材料;按时按规范硬化架底面砼;提供外架与主体边拉结预埋的部分废钢筋头;甲方有权监督、检查、指导乙方工程以质量、安全、进度并进行行使相应的处理权利;
2、甲方不得自行拆除已搭设好的脚手架、安全网及脚手板。不经乙方同意,不得使用乙方材料,甲方不得随意切割、损坏乙方的材料,否则甲方按市场价赔偿给乙方;
3、甲方须合理使用乙方提供的内架材料,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内架材料的损耗超出正常范围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4、甲方须无偿提供垂直运输工具给乙方吊运外架材料;
5、甲方须按约定支付乙方的工程款,若因不及时支付应付工程款引起的停工、误工责任由甲方承担;
6、甲方应配合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做好乙方现场材料的管理工作。内架施工完毕后,甲
方需将全部内架材料分类堆放至场地。
六、乙方责任
1、提供相关人员的上岗证书和相关资料,指定乙方现场管理责任人;
2、乙方按照甲方的内、外架方案提供所需的钢管、扣件、安全网、脚手板,并负责外架的搭设与拆除;
3、搭拆外架必须符合江苏省文明标准化工地搭设要求,必须符合公司的相关要求;
4、外架的搭设必须与主体同步,并高于施工层1.8m;
5、在外架使用前配合项目管理部门对外架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必须及时按规范要求整改,以达到规范要求;
6、乙方上岗人员在工作中必须服从工程项目部的现场安全管理,并如实提供职工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正确佩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否则按违规违章作业处罚。如遇恶劣天气、雨天及6级以上大风天不能从事外架作业;
7、材料按甲方指定位置堆放;
8、外架作业时因乙方工作引起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应负的责任及经济损失;
9、质量责任:1)、乙方需按国家现行的建筑法律、法规、施工规范编制外脚手架施工方案,通过报审程序,并按施工方案施工。2)、乙方搭设脚手架的全部材料,必须符合江苏省的相关规定,必要的材料需提供正规检测合格报告,如有不合格材料进场施工,引起的全部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3)、如因工程质量不合格被主管部门给予处罚的,所有责任及罚款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其他:
1、订立合同前,乙方必须交纳民工工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工地等履约保证金贰万元整。
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或分包,否则甲方没收全部保证金并赔偿甲方相关损失,甲方单方面有权终止合同。
3、出现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搭设速度、跟不上甲方进度要求,延误一天罚款3000元;如连续延误3天每天罚款5000元;如连续延误5天以上,除每天罚款10000元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并承担工程总造价3%的违约金。
4、甲方万一资金周转发生困难及时与乙方商量,经乙方同意后作调整;如不能按合同约定及双方商量的结果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有权停工,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5、严禁班组内及班组间打架斗殴,发生一次罚款5000元,情况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承包班组严禁发生拖欠民工工资、民工上访事件;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完成工程量按70%结算,乙方无条件退场。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