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承担债务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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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债务承担协议书

合伙债务承担协议书

合伙债务承担协议书1. 背景为了规范合伙人之间的债务承担关系,确保合作项目的稳定进行,本文档旨在制定合伙债务承担协议书。

2. 协议内容2.1 债务范围本协议所约定的债务范围包括以下内容:•合作项目的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与合作项目相关的法律纠纷所产生的债务;•与合作项目相关的行政处罚所产生的债务;•其他与合作项目直接相关的债务。

2.2 债务承担方式根据合伙人在合作协议中约定的股权比例,合伙人应按照其股权比例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

具体承担方式如下:•合伙人A的股权占比为40%,应承担合作项目债务的40%;•合伙人B的股权占比为30%,应承担合作项目债务的30%;•合伙人C的股权占比为30%,应承担合作项目债务的30%。

当合作项目出现债务时,各合伙人应按照其承担债务的比例进行清偿。

具体清偿方式如下:•债务清偿优先级按照债权人类型划分,法律要求优先清偿的债务优先支付;•合伙人A应承担的债务部分由合伙人A负责清偿;•合伙人B应承担的债务部分由合伙人B负责清偿;•合伙人C应承担的债务部分由合伙人C负责清偿。

在本协议生效后,合伙人之间的债务不可转移。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转移债务责任,需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2.5 协议修改与终止本协议须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修改或终止。

3.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执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如发生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决。

4. 其他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合作项目存续期间。

如合作项目终止,本协议自动失效,但终止后产生的债务仍然受该协议的约束。

本协议在每位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并由各合伙人保管一份原件。

以上为合伙债务承担协议书的内容,各方在签署协议之前,请仔细阅读并理解协议的内容。

如有任何疑问或争议,可随时联系协议各方进行解决。

合伙人双方一旦签署该协议,即表示对协议内容无异议,并自愿履行其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合伙企业与合伙人的债务清偿考试知识点

合伙企业与合伙人的债务清偿考试知识点

合伙企业与合伙人的债务清偿考试知识点知识点 4.合伙企业与合伙人的债务清偿(★★★)(2016 年判断题、简答题;2017 年单选题;2018 年多选题;2019 年单选题;2020 年多选题)(一)合伙企业的债务1.普通合伙企业(1)先企业后个人。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2)对外连带。

①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②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

③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

(3)对内按份。

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2.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课外阅读】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由于其专业性和业务的特殊性易导致某些“无良”合伙人违背职业良知,因此其“债务责任承担”上体现“No zuo no die”原则。

特定债务:N o zuo:有限责任Yes zuo:对外无限连带,对内赔偿普通债务:全体:无限连带3.有限合伙企业(1)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有限合伙人:①一般情况:对合伙企业债务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②违反法律规定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a.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b.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例题1·多选题】甲、乙、丙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约定损益的分配和分担比例为4:3:3,该企业欠丁5 万元,无力清偿。

债权人丁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有()。

A.要求甲、乙、丙分别清偿 2 万元、1.5 万元、1.5 万元B.要求甲、乙、丙分别清偿 2 万元、2 万元、1 万元C.要求甲、乙分别清偿 2 万元、3 万元D.要求甲清偿 5 万元『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企业法

普通合伙企业法

沈某和张某、李某于2007年8月设立了一家合 伙企业,其间该企业一直都经营得很好。今年 9月,李某因车祸去世,他除了有一个妻子汪 某外无其他亲人,且他和妻子结婚的时间是 2008年底。如今该企业的经营前景乐观,李 某唯一的继承人汪某要求代替李某取得合伙人 资格,继续共同经营该企业。沈某没有异议, 但合伙人张某不同意,而合伙协议并没有对合 伙人入伙、合伙人资格继承等事宜进行约定, 请问汪某可以取得合伙人资格吗?
业务。 2.禁止自己交易(相对) 禁止自己交易的例外:“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经全体合
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3.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投资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由甲、乙执行合伙企业 事务,丙、丁不得过问企业事务;利润和损失由甲、 乙、丙、丁平均分配和分担。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过程中,为提高管理水平,甲自行决定聘请王某担 任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案例
2007年,公务员甲的父亲与他的朋友乙、丙、 丁合伙开办了一家加油站。2010年7月,甲父 因病去世,甲是他父亲唯一的继承人,同时愿 意继续合伙,其他合伙人也一致同意。
问题: 1.甲能否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2.如果甲不是公务员,但时年13,能否成为
合伙人?
(二)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合伙企业财产的继承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其在合伙企业中 的财产份额由其具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依照合伙 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 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下列情形,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 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1.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2.法律规定或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 但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 3.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特殊: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经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 伙企业转为有限合伙。如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应将 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继承人。

第四章合伙企业试卷

第四章合伙企业试卷

第四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普通合伙人承担合伙企业债务责任的方式是()。

A、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承担按份责任B、对内对外均承担连带责任C、对内对外均承担按份责任D、对内承担连带责任,对外承担按份责任2、关于合伙事务执行中的对外代表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全体合伙人都有权对外代表合伙企业B、由部分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不参加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则不具有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的权利C、由于特别授权在单项合伙事务上有执行权的合伙人,依照授权范围可以对外代表合伙企业D、取得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的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亏损由该合伙人承担3、甲、乙、丙拟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出资比例为4:4:2。

合伙协议约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下列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A、按4∶4∶2的比例分配损益B、在合伙人之间平均分配损益C、按3∶3∶4的比例分配损益D、利润按3∶3∶4的比例分配,亏损由丙承担4、下列事项中,按照《合伙企业法》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不必经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是()。

A、改变在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的主要经营场所B、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C、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企业以外的人转让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D、合伙人以房屋等不动产进行出资5、下列对普通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的说法正确的是()。

A、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必须是合伙人B、除合伙协议约定以外,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员担任经营管理人员C、被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具有合伙人的资格D、非合伙人的管理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6、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的相关说法中,正确的是()。

A、某从事餐饮业务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约定,“企业的食品材料不足的,可以由合伙人为企业供应”,某日,企业生意兴隆,导致原料不足,合伙人张某从其设立的商贸公司供货给合伙企业,张某的行为不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B、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应该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C、甲向乙借款10万元作为出资与其他3人共同设立了一合伙企业。

合伙债务怎么偿还,如何清偿合伙债务

合伙债务怎么偿还,如何清偿合伙债务

合伙债务怎么偿还,如何清偿合伙债企业的存在形式有多种多样,有合伙形式的企业,也有个人创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也就是私营企业等。

不管是什么类型的企业,都难免会在经营中产生债务。

如果是合伙企业,对于合伙债务怎么偿还?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合伙债务怎么偿还,如何清偿合伙债务合伙企业财产优先用于清偿合伙债务,个人财产优先用于清偿个人债务。

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每个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债权人有权选择请求全体、部分或个别合伙人清偿,被请求清偿的合伙人即须清偿全部的合伙债务,不得以自己承担的份额为由拒绝。

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债务的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二、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是如何偿还的个人(私营)独资企业债务应由个人(私营)独资企业和投资人(业主)共同来承担。

根据《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

但债权人起诉时只起诉个人独资企业,如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中止执行,后个人独资企业解散,解散时又未通知债权人和法院,债权人在五年内又未向投资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就消灭,债权人的权益无法实现。

在债权人向个人独资企业起诉时,将个人独资企业和投资人(业主)列为共同被告,如在执行过程中,企业不能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就可以直接执行投资人的其它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以下简称《独资企业法》)第十七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

第二十八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第三十一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由此可见,清偿个人独资企业债务的财产范围不仅仅限于企业财产,而是涉及投资人所有的全部财产,即债务由投资人承担无限清偿责任。

民法典合伙企业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合伙企业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合伙企业如何承担民事责任我国企业的类型中⽐较多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属于营利性法⼈,⽽合伙企业不属于法⼈,不具有独⽴的民事⾏为能⼒和财产权利,那么民法典合伙企业怎样承担民事责任的?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合伙企业如何承担民事责任合伙企业的民事责任由合伙⼈承担,普通合伙⼈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以其出资承担合伙企业债务。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七条【合伙合同定义】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为了共同的事业⽬的,订⽴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第九百七⼗三条【合伙⼈的连带责任及追偿权】合伙⼈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清偿合伙债务超过⾃⼰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有权向其他合伙⼈追偿。

《中华⼈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然⼈、法⼈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组成,合伙⼈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限连带责任。

本法对普通合伙⼈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组成,普通合伙⼈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退伙的条件1、协议退伙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期限。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发⽣合伙⼈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其他合伙⼈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通知退伙。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合伙⼈退伙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造成不利影响;应当提前30⽇通知其他合伙⼈。

3、当然退伙。

⾃然⼈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个⼈丧失偿债能⼒;法⼈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必须具有相关资格⽽丧失该资格;合伙⼈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强制执⾏。

4、除名经其他合伙⼈⼀致同意。

未履⾏出资义务;因故意或者重⼤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执⾏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为;发⽣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关于合伙债务清偿的比较法研究

关于合伙债务清偿的比较法研究

关于合伙债务清偿的比较法研究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3)04-000-01合伙债务是指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合伙因合同行为、侵权行为或根据法律直接规定而对相对人产生的债务,有以下几种形态:因合同行为产生的债务、因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不当得利之债、不因管理之债、缔约过失之债、合伙拖欠的雇工工资、保险金等、合伙企业所欠的税款。

合伙债务的承担主要有两种观点:连带主义和分担主义。

一、外国关于合伙债务清偿的立法和状况美国《统一合伙法》第18条规定:“决定合伙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规则合伙人之间就合伙组织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并且根据他在合伙利润中获得的份额来弥补合伙资本或其他方面的损失。

”《德国民法典》第427条规定:“数人因契约对同一可分的给付负有共同责任者,在发生疑问时,作为连带债务人负其责任。

”《日本民法典》第674条规定了合伙人损益分配的比例,“(一)当事人未定损益分配比例时,其比例,按各合伙人出资的价额确定。

(二)仅就利益或损失定分配比例时,其比例,推定为利益、损失通用的比例。

”根据美国和德国的法条可见:对合伙债务清偿两个国家都采取的连带主义,即各合伙人对合伙债务,除以合伙财产负责外,还应以个人单独所有之财产负责,同时合伙人对合伙组织的全部债务应负共同责任,意指合伙人中的任何一人均有义务向合伙债权人履行全部债务,不得以有其他合伙人为由主张按其各自分担部分清偿,然后再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各自应承担的份额。

除此之外瑞士、我国台湾地区也采用连带主义。

而日本采用的是分担主义,合伙的债权人求偿债权时,对于每一个合伙人仅能按其出资比例或损益分配比例请求清偿,要求其承担无限责任。

笔者认为连带主义比分担主义更为合理。

合伙不同于法人,是依约成立,没有受法人成立要件的严格限制,这使合伙在组织上有更大的灵活性。

因此为了保障经济交易市场的稳定性,就从保护债权人债权的角度出发,规定合伙债务,不仅要以合伙财产,而且要以合伙人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笔者认为这更为妥当,从世界各国对合伙债务清偿责任的规定看,大多数国家均采用了连带主义。

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有限责任承担的债务类型

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有限责任承担的债务类型

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有限责任承担的债务类型摘要我国《合伙企业法》第57条没有明确特殊普通合伙中有限责任所保护的债务类型是侵权之债还是合同之债。

在这一问题上,学术界也未形成统一的观点。

如果将合伙人有限责任适用的范围仅限于因其他合伙人的故意、重大过失行为而产生的侵权之债,不包括一般过失造成的侵权之债及合同之债等,会使得无辜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的适用范围过于狭窄。

同时,合同之债已成为合伙人承担责任的一种常态,此时合伙人之间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对于无辜合伙人来说完全是有失公平的。

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具体情况,建议将合同之债纳入有限责任债务类型,但该纳入应当慎重,应仅限于法律明确规定适用过错责任的合同之债。

关键词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债务类型合同之债一、问题的提出(一)案情介绍12014年4月30日,周培元因与某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委托甲的律师为代理人,甲律所指派王律师参与上述案件的谈判和解、调解,一、二审诉讼、执行。

2014年5月6日,周培元申请诉讼保全。

法院作出裁定后,冻结了某有限公司名下财产。

2014年11月19日是查封、冻结期限届满的日期,但周培元本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均没有提出续封申请。

直至2015年3月9日前,才申请法院对上述账户继续冻结,但实际冻结0元。

随后周培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律所赔偿相应的损失。

一审法院认为申请续封并非律师的强制法定义务,因此不存在过错,驳回诉讼请求。

周培元遂上诉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法院认为王律师因疏忽而未能在保全到期前提出续封申请,导致保全的财产被转移,王为民是甲律所指派的,甲律所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认定甲律所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周培元所主张的涉案损失及利息。

1.延伸案例引发的问题思考在此我们假设本案被告的组织形式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再假设本案中被告的财产及其风险基金的总额并不能够弥补赔偿数额,在此情形之下,依据法律的规定追究其他合伙人的连带责任是较为合理公平的。

合伙人债务承担协议书模板

合伙人债务承担协议书模板

合伙人债务承担协议书模板甲方(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合伙企业名称)的合伙人,为明确双方在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方面的权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债务承担原则1.1 甲乙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共同承担合伙企业的债务。

1.2 双方应根据各自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比例,按比例承担合伙企业的债务。

第二条债务承担方式2.1 合伙企业发生债务时,甲乙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及时足额地履行债务偿还义务。

2.2 如一方未能按时履行债务偿还义务,另一方有权先行偿还,并有权向未履行方追偿其应承担的部分。

第三条债务偿还顺序3.1 合伙企业的债务应首先由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偿还。

3.2 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甲乙双方应按照各自出资比例,用个人财产继续偿还。

第四条债务偿还的确认4.1 甲乙双方在偿还债务后,应相互出具债务偿还确认书,确认各自的偿还金额和比例。

4.2 债务偿还确认书应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五条债务承担的变更5.1 如合伙企业的出资比例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应重新协商确定债务承担比例,并签署书面协议。

5.2 变更后的债务承担比例自双方签署书面协议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未能履行债务偿还义务,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违约方应承担债务金额的______%。

6.2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伙企业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协议的生效与终止8.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债务要怎么清偿

合伙债务要怎么清偿

合伙债务要怎么清偿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应按照其出资比例或合伙协议的约定,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清偿责任.在对外关系上,对于合伙债务,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债务与收益相对,一个企业在经营运营的过程中,既会产生收益,也会有债务的产生。

而由于合伙企业与一般的企业不同,其债务清偿方式上也会有所不同。

具体来讲,对于▲合伙债务要怎么清偿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合伙债务要怎么清偿《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所谓合伙人的无限责任,是指当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偿付到期债务时,各个合伙人承担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是以其出资额为限,而是以其自有财产来清偿合伙企业的债务。

合伙人的连带责任,是指当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偿付到期债务时,合伙企业的债权人对合伙企业所负债务,可以向任何一个合伙人主张,该合伙人不得以其出资的份额大小、合伙协议有特别约定、合伙企业债务另有担保人或者自己已经偿付所承担的份额的债务等理由来拒绝。

当然,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分担的比例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同时,《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这一规定,在重申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的基础上,明确了合伙人分担合伙债务的比例,以合伙企业分担亏损的比例为准。

关于合伙企业亏损分担比例,《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担。

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

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

如果某一合伙人实际支付的清偿数额超过其依照既定比例所应承担的数额,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该合伙人有权就超过部分向其他未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应承担数额的合伙人追偿。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债务如何承担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债务如何承担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债务如何承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债务如何承担在商业生活中,合伙制是一种普遍的商业形式。

根据美国联邦税法和州法,合伙企业被视为一个单独的实体,但它仍然是一种合伙关系。

因此,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债务和责任的问题一直是被人们所关注的。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后,如果该企业债务出现问题,那么这些债务将如何被承担呢?1.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区别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负责管理企业并为其债务负责。

有限合伙人不参与企业的管理和操作,他们的责任和风险只限于他们的出资额。

因此,有限合伙人在出资额外不承担其他风险,受到更多的保护。

而普通合伙企业中,所有合伙人都需要参与企业的管理和运营,并且必须对企业的债务和其他风险承担无限责任。

这意味着,如果企业无法充分偿还其债务,那么普通合伙人必须从个人财产中承担剩余的债务和风险。

2.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当有限合伙人决定将其地位更改为普通合伙人时,他们的责任和风险也会相应地发生变化。

在这种情况下,有限合伙人将参与企业的管理和运营,并为企业的债务和其他风险承担无限责任。

因此,他们必须承担与普通合伙人类似的责任和风险。

有限合伙人如何转为普通合伙人?他们需要在办理相关手续之前,与普通合伙人一起签署一份转变有限合伙人地位的书面文件,并向州政府提交相关文件,承认其新地位为普通合伙人。

提交文件的成本视州而定,以及还可能需要支付税费。

3.债务的承担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的责任和风险只限于他们的出资额,因此,他们不必承担企业的全部债务或风险。

相反,普通合伙人必须对企业的全部债务或风险承担无限责任。

如果有限合伙人决定转变身份为普通合伙人,则他们将对企业的全部债务或风险承担无限责任。

这意味着,他们必须从个人财产中承担企业未偿债务和其他风险的剩余部分。

此外,普通合伙人还需要对合伙企业所欠税款、罚款、利息等其他未偿状况承担责任。

合伙人合作协议中的合伙人负债分担

合伙人合作协议中的合伙人负债分担

合伙人合作协议中的合伙人负债分担合伙人合作协议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规定合伙人之间在合作期间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合伙人的负债分担。

本文将详细探讨合伙人在合作协议中的负债分担事项。

一、负债分担的定义与意义在合伙人合作协议中的负债分担,指的是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的比例和方式。

由于合伙企业的经营和发展过程中难免会面临各种债务问题,因此明确合伙人之间的负债分担关系,可以避免可能的纠纷和争议,维护合作伙伴之间的良好关系。

负债分担规定的合理性在于,在合作期间,每位合伙人所承担的义务应与其所获得的权益相对应。

同时,对于债务的承担,应根据合伙人在合作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和作出的贡献进行合理划分,以保证合伙人之间的利益均衡。

二、分担方式的选择在合作协议中规定负债分担的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1. 等额分担:合伙人按照固定的比例均分负债。

这种方式适用于合伙人在合作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作出的贡献相对平等的情况。

例如,两个合伙人各自投资50%的资金,那么他们可以约定对合伙企业债务进行50%的等额分担。

2. 比例分担:根据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投资比例对负债进行分担。

这种方式适用于合伙人在投资额度上存在明显差异的情况。

例如,一个合伙人投资了60%的资金,另一个合伙人投资了40%的资金,可以约定按照这个比例分担债务。

3. 分工分担:根据合伙人在合作中的分工和职责对负债进行分担。

这种方式适用于合作伙伴在合作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作出的贡献存在差异的情况。

例如,一个合伙人负责资金投入,另一个合伙人负责管理和运营,可以约定按照他们的角色来进行债务分担。

三、合伙人负债分担的注意事项在规定合伙人负债分担时,有几个重要的事项需要考虑:1. 编制详细的负债清单:明确记录合伙企业的负债情况,包括债务的性质、金额、期限等,以便于合伙人在分担时有明确的依据。

2. 确定强制性责任:在负债分担规定中,应明确哪些债务是由所有合伙人共同承担的,哪些是由特定合伙人承担的。

普通合伙企业的法律后果(3篇)

普通合伙企业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普通合伙企业作为一种重要的企业形式,在我国经济活动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企业具有独特的法律地位和责任。

本文将从普通合伙企业的法律后果方面进行探讨,以期为相关企业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普通合伙企业的法律后果1. 合伙人责任(1)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合伙人共同承担,合伙人之间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当合伙企业无法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合伙人承担全部或部分债务,该合伙人不得以其出资额为限进行抗辩。

(2)连带责任期限普通合伙企业的连带责任期限为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的债务在合伙企业解散后,仍由合伙人承担。

若合伙人已经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其对其他合伙人的追偿权消灭。

2. 合伙企业财产的分割与转让(1)合伙企业财产的分割合伙企业解散时,合伙人的出资额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若合伙协议未约定分割方式,则按照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2)合伙企业财产的转让合伙企业财产的转让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优先购买权:合伙人转让其出资时,其他合伙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合伙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

2)同等条件:转让合伙企业财产时,其他合伙人应当以同等条件购买。

3. 合伙企业利润的分配合伙企业利润的分配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

(2)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照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

4. 合伙企业亏损的承担合伙企业亏损的承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亏损,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承担。

(2)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亏损,按照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承担。

5. 合伙企业的终止合伙企业终止的情形包括:(1)合伙协议约定的终止事由出现;(2)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3)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4)合伙企业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伙公司债务承担协议范本

合伙公司债务承担协议范本

合伙公司债务承担协议范本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双方合伙经营过程中债务承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伙债务的定义本协议所称合伙债务,是指甲乙双方在合伙经营过程中,因合伙事务而产生的债务。

包括但不限于:购销合同债务、租赁合同债务、借款债务、工资债务、税费债务、侵权债务、违约债务等。

二、债务承担原则1. 按出资比例承担:甲乙双方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对合伙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2. 按协议约定承担:甲乙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债务承担的比例或方式,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3. 连带责任:甲乙双方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任一方在承担债务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三、债务承担范围1. 合伙期间产生的债务:甲乙双方对合伙期间产生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经营亏损、合同债务、侵权债务等,承担连带责任。

2. 退出合伙后的债务:甲乙双方对退出合伙后尚未清偿的债务,仍需承担连带责任。

但退出合伙方已分担的债务,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不再承担连带责任。

四、债务清偿方式1. 甲乙双方应按照出资比例或协议约定,分别偿还合伙债务。

2. 甲乙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债务清偿的时间、金额和方式。

3. 甲乙双方在偿还债务时,应优先使用各自的财产进行清偿。

4. 甲乙双方在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五、债务处理1. 甲乙双方应密切关注合伙债务的变化,及时告知对方。

2. 甲乙双方应共同处理合伙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

3. 甲乙双方在处理合伙债务时,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合伙企业和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

六、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未按照出资比例或协议约定承担债务的,应向其他合伙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未承担债务的金额的1倍。

2. 甲乙双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债务清偿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协议的变更和解除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

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方式

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方式

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方式1.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2.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无限合伙人同样也是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则承担的是有限责任。

合伙企业指多个人共同成立的企业,他们的出资方式不一样,有出资劳动力,也有资金等。

当然,企业需要发展,难免会承担债务,那么小编在下文就为大家浅要的分析一下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方式,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方式▲(1)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十九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由此可以看出,合伙企业首先应以企业财产承担合伙企业债务,从“人合”性的特点来看,普通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应以合伙企业财产承担责任为前提,即只有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才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笔者认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应是一种补充无限连带责任。

在审判实践中,如果合伙企业不能清偿的情况下,其债务人只以某一合伙人为被告要求其承担合伙企业债务,法院应向原告释明变更合伙企业为被告,而不能违反补充无限连带责任的原则,直接裁判某一合伙人承担合伙企业债务。

合伙企业债权人能否将合伙企业与合伙人列为共同被告也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为尽快解决纷争,有效保护合伙企业债权人的合伙权益,提高诉讼效率、节约诉讼成本,可以将合伙企业与合伙人作为共同被告,因为合伙企业与合伙人承担共同的清偿责任,只是清偿的顺序不同。

但在审判实践中应考虑合伙人承担的是补充无限连带责任,在裁判文书中应明确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后才由合伙人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

以上论述了合伙企业合伙人应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在审判实践中,按法律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但《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企业合伙人何时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如何界定“不能清偿”没有具体的规定。

经济法-经济法学及答案【大学考试试题】

经济法-经济法学及答案【大学考试试题】

《经济法学》课程考试试卷B适用专业闭卷试卷所需时间120分钟试卷总分100分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30分)1.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在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承担合伙企业债务责任的方式是()。

A对内对外均承担按份责任 B对内对外均承担连带责任C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承担按份责任 D对内承担连带责任,对外承担按份责任2.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A 3万B 10万C 30万D 50万3.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时,发起人认购股份,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A 25%B 30%C 35%D 50%4.根据公司法律制度,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年内缴足。

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A 1B 2C 3D 45.下列哪个不是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A 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B 有合法的企业名称C注册资金最低1万D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6.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A 1B 3C 5D 77.下列关于合伙人的说法正确的是()A 只有自然人才可以成为合伙人B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不能成为合伙人C 上市公司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D 国有独资企业不能成为合伙人8. 甲、乙、丙拟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出资比例为4:4:2。

合伙协议约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下列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A 按4∶4∶2的比例分配损益B 在合伙人之间平均分配损益C 按3∶3∶4的比例分配损益D 利润按3∶3∶4的比例分配,亏损由丙承担9. 票据的效力主要取决于其在形式上是否符合票据法的要求,而不取决于取得票据的原因。

票据因此得名为()A.债权证券B.文义证券C.流通证券D.无因证券10.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要约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是()。

合伙人债务承担协议书(3篇)

合伙人债务承担协议书(3篇)

合伙人债务承担协议书(3篇)合伙人债务承担协议书(精选3篇)合伙人债务承担协议书篇1甲方(债权人):_____________乙方(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_从甲方处购买设备一套,合同金额为____________元,甲方已依约交付货物,_____________按合同约定已支付货款____________元。

截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_欠有甲方货款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

针对_____________所欠货款承担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债务承担协议如下:第一条债务承担基本内容一、还款金额_____________欠有甲方货款____________元,由乙方和_____________对该____________元货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还款时间为了保证甲方上述债权的实现,乙方承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一次性全部付清欠付货款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

三、还款方式上述货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至甲方的银行账户,账户信息如下: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第二条各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内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

乙方付清货款后应及时书面通知_____________。

2、甲方在收到货款时,需向_____________出具相应金额的发票。

第三条违约责任1、乙方如不按时归还货款的,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乙方每逾期一日,应以货款总额为基数按每天千分之一的比例支付甲方违约金,直至全部付清为止。

2、如果乙方未按上述时间足额付清货款的,则甲方有权就欠付货款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

甲方因主张权利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执行费等)由乙方承担。

合伙人如何承担合伙的债务

合伙人如何承担合伙的债务

合伙人如何承担合伙的债务?合伙创业之前就应该对各自的义务、责任做好明确的划分,而创业不是所有的结果都是美好的,很有可能产生一些债务,这些都是需要合伙人承担的。

那么,合伙人如何承担合伙的债务?合伙债务,是指于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合伙以其字号或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在与第三人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所承担的债务。

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

由于合伙企业及其责任财产的特殊性,各国法律从维护交易秩序、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合伙经营的自身发展出发,无不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合伙债务由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型联营的债务由联营各方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清偿责任,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无论是个人合伙还是法人合伙,合伙人都应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合伙债务的清偿责任。

2、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对合伙人是否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存在不同的立法例,主要体现为分担主义与连带主义区别。

我国立法基本是采取连带主义,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企业解散后,合伙人对合伙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合伙人之所以承担连带责任,基于合伙财产的共有性质及合伙人对第三人的共同行为产生,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是不以当事人之间有无约定或有无相反约定为转移的法定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原对合伙型联营企业的债务并未规定联营各方对外必须承担连带责任。

后来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明确为连带主义,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债务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联营各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对联营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3、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的是补充清偿责任。

在确定以合伙财产和合伙人个人财产清偿债务的顺序上,各国法律对此规定了两种不同的原则:并存主义和补充连带主义。

合伙份额转让后债务的承担规则

合伙份额转让后债务的承担规则

合伙份额转让后债务的承担规则
1. 哎呀,你要知道,转让后原合伙人可不能随便拍拍屁股就走人啊!比如说老王把他的合伙份额转给了老张,那以前老王欠下的债,他能不管吗?当然不行啦!这就好比你把东西卖给别人了,但之前因为这东西产生的问题你能不负责吗?
2. 嘿,新合伙人也别以为接过来就没事啦!就像小李刚接手了别人的份额,那些债务他也得承担相应责任呢。

这就好像你买了个二手房,房子以前欠下的水电费啥的你也得理清楚呀!
3. 你想想看,要是没有个明确规则,那不乱套啦?比如小赵转让后,债务都推给别人,这多不公平呀!这就像比赛没有规则,那还怎么玩得下去呢?
4. 合伙就像一条船,大家在上面一起航行,转让了份额,债务也得跟着理清楚呀。

好比船漏水了,不能说换了批人在船上就不管之前的漏洞啦,是吧?
5. 哇塞,要是说转让后就啥也不管,那之前和他合作的人得多倒霉呀!就像小张和别人合伙干生意,结果那人把份额一转走,债务都留给他,小张不得气炸呀!
6. 其实很简单呀,谁该承担多少就承担多少嘛,不能乱来呀!比如小马和小刘一起的合伙份额转让了,那欠下的债就得按比例来分清楚,总不能瞎搞吧,这可不是开玩笑的!
7. 这个道理大家都得明白呀,不能稀里糊涂的。

就好像拼图一样,每一块都有它的位置,合伙份额转让后债务的承担也是有明确位置的呀!
8. 所以说呀,合伙份额转让后对债务一定要搞清楚怎么承担。

不能乱,也不能不管,每个人都要负起责任来!这样大家才能继续愉快地合作嘛!
结论:合伙份额转让后债务的承担需要明确且合理,原合伙人、新合伙人都应清楚各自的责任,这样才能保障各方的权益和合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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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合伙人承担债务的方式
甲、乙、丙三人于2007年7月1日书面订立了一份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协议约定,三人共同出资10万元开设一家综合商店,其中甲出资4万元,乙出资3万元,丙出资3万元;三人按出资比例分享收益或分担亏损。

2007年7月20日,三人缴清了全部出资,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

2007年9月1日,为了解决资金周转困难,甲、乙、丙三人向某商业银行贷款8万元,期限为1年。

2007年10月1日,甲向乙、丙二人提出,准备将自己在综合商店的全部财产份额以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丁后,自己退出综合商店,乙、丙二人协商后表示同意。

2007年10月10日,甲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丁向甲交付了4万元;乙、丙向丁介绍了有关综合商店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后,共同修订了合伙协议,并向原登记管理机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2007年年终结算,该综合商店发生严重亏损。

2008年1月20日,乙、丙、丁三人商定
解散综合商店,并将综合商店现有财产5万元,予以分配,但对如何清偿银行贷款未作处理。

2008年9月2日,银行贷款到期后,银行便要求甲偿还全部贷款,甲说自己早已退出综合商店,对合伙债务由丁承担,自己不负责。

银行找到丁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丁说这笔贷款是在自己入伙前由甲、乙、丙三人借的,自己不负责。

银行又找乙、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乙、丙均表示只按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偿还应由其偿付的份额。

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丁入伙是否符合入伙的条件和程序,并说明理由。

(2)甲、乙、丙、丁的主张能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综合商店所欠银行贷款如何清偿?
(4)甲、乙、丙、丁之间如何分担清偿责任?
1、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

2、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

3、承担了债务清偿责任的合伙人,有权就超过部分向其他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债务的合伙人追偿。

(1)丁入伙符合入伙的条件和程序。

(2)甲的主张不能成立。

因为,《合伙企业法》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甲应对银行贷款承担清偿责任;
乙、丙的主张不能成立。

因为,《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之间对债务的分担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

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1人或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

因此,乙、丙应对银行贷款承担清偿责任。

丁的主张不能成立。

因为,《合伙企业法》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丁应对银行贷款承担清偿责任。

(3)乙、丙、丁三人在没有清偿其债务的情况下分配合伙企业现有财产的行为无效,应全部返还;综合商店现有全部财产,应首先用于清偿银行贷款,不足清偿的部分,由甲、乙、丙、丁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4)甲由于办理了退伙手续,因此,甲在合伙企业内部对合伙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

甲如果在银行的要求下偿还了银行贷款,可以向乙、丙、丁追偿;
乙、丙、丁之间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承担责任,任何人实际支付的清偿数额超过其应承担的份额时,有权应该超过部分,向其他未
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应承担数额的合伙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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