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事业发展现状与对策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残疾人事业发展现状与对策
发展残疾人事业,是加快推动科学跨越进程的重要任务之一。为此,我们对残疾人事业发展现状进行了调研分析,并提出一些对策和建议。
一、全县残疾人基本情况
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全县共有残疾人5.6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6.75%,其中肢残33824人,听力残疾1904人,语言残疾2016人,视力残疾7840人,精神残疾4144人,智力残疾5600人,多重残疾672人,分别占60.4%、3.4%、3.6 %、14 %、7.4%、10%、1.2%。由此可见,这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群体,也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的生活幸福与否,直接关系到我县社会的和谐程度、文明指数,并在很大程度上还影响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县将残疾人事业纳入了党和政府工作全局,制定了扶持政策和措施,全县残疾人事业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在执行《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期间,全县有3100多名残疾人享受了康复服务,23500多人次残疾人享受了农村合作医疗补助,7200多名残疾人享受了城乡低保,4400多名残疾人享受“五保”,1100多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享受了不同形式的
社会救济,530名智障和重度残疾人得到集中托养和居家托养,238户农村特困残疾人进行了危房改造,1470名残疾人接受了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班,1200多名残疾人实现了就业,270名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了义务教育和特殊教育,全社会逐步形成了“扶残光荣、助残高尚”的良好环境。但由于多种原因,大多数残疾人还生活在贫困线以下,不能很好地共享现代物质和精神文明成果,现状令人担忧。
(一)残疾人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近年来,从中央到省、市相继出台了许多残疾人优惠政策,为改善残疾人生存状况,提升残疾人生活品质提供了有效保障,而我县在残疾人优惠政策落实方面还执行不到位,存在规范性差、随意性大等“弹性”现象,致使一些能够惠及残疾人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得不到很好实施。
(二)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健全。目前,我县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是以落实城乡低保、纳入农村五保和实行社会救济为主,在很大程度上停留在扶持层面,加上相关法规与制度仍不完善,至今没有形成完整的保障体系,而现行的低保、五保标准较低,对一些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等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其生活保障水平还比较低。
(三)残疾人就业处于劣势。一是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得不到落实。《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第七条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按照这一规定,我县应安排残疾人就业
的岗位可达1200个,而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仅240个,仅占20%,远远低于按规定安排就业岗位的人数。二是残疾人自主创业艰难。一些未就业的残疾人由于缺资金、缺信息、缺技术,自主创业的目标难以实现;有些自主创业的残疾人也因资金、信息、技术等因素的影响,只能从事一些简单的小百商品、小修理、小加工等行业。特别是农村残疾人即使有田有土,但无力培管,收成极低,且就业不稳定。
(四)残疾人康复难度较大。一是残疾人康复机构不健全。目前,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基本上都未建立残疾人专门康复机构,加上康复专业技术人才缺乏,导致残疾人康复工作不能落实到位。二是康复经费投入不足。随着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的开展,资金的缺口将越来越大,导致一些康复项目难以实施到位。三是康复救助力度不够。在残疾人康复救助方面,工作开展的“深度”还不够,不能最大限度的满足广大残疾人康复需求。
(五)残疾人组织建设比较薄弱。一是乡镇、村(社区)组织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在个别乡镇、村(社区)还存在组织不健全、底子不清楚、人员不落实、经费无渠道、活动不开展的现象。二是工作力量薄弱。县、乡镇残联普遍存在编制少的问题,给残疾人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如县残联现有编制8人,已退线的3人,实际在岗的只有5人,面对全县5.6万残疾人,5名工作人员显然力量十分单薄。三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全县至今还没有集残疾人康复训练、劳动就业与技能培训、法律援助、宣传文体及辅助器具服务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基础设施,一些乡镇残联的办公设施比较缺乏,不适应残疾人工作的开展。
三、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一)制定出台硬性扶持残疾人的政策措施
要按照已经出台的惠及残疾人的政策和法规,加快制定出台我县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定,并建议县委、县政府在制定出台相关残疾人优惠政策和规定中尽量使用硬性规定,一步落实到位,让符合规定及条件的残疾人都能够享受相关政策。
(二)建立健全残疾人“两个体系”
首先,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一般性制度安排和专项制度安排相结合,将残疾人普遍纳入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重点是逐步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险的政府补贴,推动残疾人依法参加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等保险;不断扩大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认真实施住房救助制度,改善城乡贫困残疾人的居住条件;继续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扩大残疾人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大力发展社会福利,努力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
其次,完善残疾人社会服务体系。整合各方资源,统筹发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托养、无障碍、文化体育、维权等各项服务,让残疾人能够享受到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重
点完善以下几个服务体系:一是进一步完善康复服务体系。坚持把康复工作融入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之中,加快我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进程,积极推进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继续实施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积极开展残疾预防工作。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集中托养与居家托养相结合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逐步解除残疾人的后顾之忧。二是进一步完善教育培训服务体系。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和接受特殊教育,切实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加强残疾人的职业教育,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实现就业。同时,要注重在残疾人中开展学政策、学法律、学技能的活动,不断提高残疾人思想道德、知识技能和心理素质和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三是进一步完善创业就业服务体系。采取直接推荐就业、福利企业安置就业、向外输出劳务就业、鼓励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等途径,推动残疾人实现就业。针对部分残疾人创业缺资金、缺信息、缺技术的情况,有关部门要及时为残疾人创业“开绿灯”,鼓励和支持广大残疾人在创业中自强、自立。四是进一步完善维权服务体系。县乡两级要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中心(站),积极主动为那些缺乏能力、经济困难的残疾人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援助,搭起扶弱济贫、公平公正的法律服务平台。同时要畅通残疾人信访渠道,真心倾听残疾人的呼声,真实反映残疾人的愿望,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残疾人的利益诉求。
(三)着力夯实残疾人事业发展基础